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暂行规定
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南昌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涉及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论文撰写等多个环节,为了加强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外出学习(含访学、考察、参加社会实践、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到外单位学习或实验等)管理工作,规范研究生外出学习办理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原则
1、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得申请外出学习。
确因所修课程本校无法开课需外出学习者除外;
2、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外出学习的审批、管理工作,在批准研究生申请后应加强对其在外学习期间的安全意识教育;
3、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学习者,将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二、外出学习办理程序
研究生外出学习,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如实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申请表》;
2、经导师、辅导员同意,培养单位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其他
1、研究生外出期间,应经常与导师和培养单位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外出学习情况。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研究生见习手册
南昌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见习手册学院:____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____年级: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见习指导教师:见习学校:______________见习时间:______________目录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计划研究生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研究生教育见习参加教研活动记录表研究生参与主题班会记录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总结附录南昌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暂行办法研究生教育见习考核鉴定表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计划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南昌大学研究生教育见习参加教研活动记录表时间:本次见习第次参加教研活动注:“类别”栏填写学习、培训、专题研讨、集体备课、课例研讨、课题研究、基本功练习等;“形式”栏填写集体(全体、学科性、年级组、课题组等)、分散。
研究生教育见习参与主题班会记录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总结南昌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暂行办法一、教育见习的目的通过教育见习,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习之前在导师的指导下基本了解中学教育教学的规律,能更深入地了解和熟悉中学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更好地学习优秀的中学教师的教学经验,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为以后的教育实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教育见习的具体内容与要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根据不同的方向特点确定见习任务和目标,一般分教育工作见习和教学工作见习。
1、教育工作见习:主要指班主任工作、教研活动等教育工作见习,一般在见习学校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实地调查、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概况、教育工作的经验和教学改革的情况;熟悉班主任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经验;参加教研活动等。
在见习期间,一般一学期参加教研活动次数不能少于6次,班主任工作在开学初、中、末期要参与,并参与主题班会2次以上。
2、教学工作见习:主要是指课堂教学观摩、评课以及围绕课堂教学的其他教学工作的观摩,观摩中应学习各专业学科中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艺术、教学风格、教学方法、教学技能、课堂常规训练,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活动规律等。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暂行规定【模板】
**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暂行规定昌大校发[2005]131号(2005年11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课程学习是研究生获取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的主要途径,也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管理工作,规范研究生课程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严格教学秩序,促进学风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学分与课程第一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数要求不低于3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18学分。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数要求不低于16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14学分。
第二条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素质教育课程四大模块。
公共基础课指第一外国语、政治理论课、数学课(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专业核心课指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为本专业各方向必修课,要求覆盖面广,侧重于本学科的共同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要求统一设置,要体现学科本身的特征和学科应有的知识结构;专业方向课指研究方向主干课,应充分体现本专业研究的发展动态,着重开设前沿性、前瞻性或交叉性的课程;素质教育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跨学科、跨专业的专业课程,为构筑复合型人才合理的知识结构,研究生可根据研究课题、就业需求和本人的爱好、兴趣,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二外、数学、医学、计算机类、体育、管理、经济、法律、艺术类等公共选修课程和到其它院、系选修跨学科、跨专业的专业课程。
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两大模块课程为必修课程,专业方向课和素质教育课两大模块课程为选修课程。
第三条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以20课内学时计1学分。
公共课的课内学时与学分比,可视具体情况提高到30:1。
专业核心课应控制在每门课54学时左右,3个学分;专业方向课应控制在每门课36学时左右,2个学分。
第四条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和多出成果,特设立论文发表、科技发明和参加学科和科技竞赛奖励学分。
凡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可为第二作者)在SCI、EI收录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奖励3学分;在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奖励2学分;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奖励3学分。
学生社会实践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学生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会实践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二)自愿参与原则;(三)安全第一原则;(四)教育性原则;(五)创新性原则。
二、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设立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设立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人和辅导员组成。
第九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本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计划;(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三)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进行考核和评价;(四)总结和推广学生社会实践经验;(五)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宣传和表彰工作。
三、社会实践项目与内容第十条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主要包括:(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三)校园文化活动;(四)志愿服务活动;(五)实习实训活动;(六)创新创业活动;(七)其他有益于学生全面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社会实践内容主要包括:(一)了解社会,增长见识;(二)锻炼能力,提高素质;(三)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四)培养团队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五)开展创新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四、社会实践的实施与考核第十二条学生社会实践的实施:(一)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特点,选择参加社会实践项目;(二)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根据学生选择,统筹安排实践地点、时间和内容;(三)学生按照实践计划,认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四)实践结束后,学生提交实践报告,总结实践经验。
研究生外出实习的管理规定
研究生外出实习的管理规定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管理工作,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研究生外出实习做如下规定:
1、已修满规定学分且达到相关科研要求(见《关于硕士研究生的学位审核科研要求》,同时获得导师许可才能外出实习。
2、实习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第五学期。
3、外出实习必须办请假手续(按照学校规定)。
同时,实习期满必须按时返校,并做销假手续。
4、不按时返校者,按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处理。
5、实习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需由学生本人负责,并且必须正常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撰写答辩、毕业信息采集等培养管理活动。
大学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暂行规定
大学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暂行规定为了培养研究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树立服务观念、劳动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和规范我校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素质,特作以下规定。
第一条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任选其一)是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之一,其学分(1学分)列入培养计划的总学分。
其中,教学实践应不少于40学时,社会实践应不少于15日。
第二条教学实践的内容和要求1.教学实践包括:讲授大学本专科课程的若干章节,协助主讲教师指导实习、实验、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指导本专科学生的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2.计划学时折算成研究生教学实践工作量的标准:理论课,计划学时×8实验课,计划学时×6辅导答疑、课堂讨论,计划学时×4指导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天数×8(学时)第三条社会实践的内容和要求1.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科技咨询、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科技开发、科技培训等。
2.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1)由学校组织安排的部分研究生参加的实践活动。
(2)由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组织的实践活动。
(3)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本人自行联系的实践活动。
3.凡实践单位提交的任务,可由对方提供往返路费和当地食宿费,研究生不得向实践单位索取劳务费和其他钱物。
4.由于研究生完成任务良好,可以接受实践单位主动提供的奖励。
第四条时间安排1.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3-4学期进行,社会实践一般利用寒暑假开展。
2.在时间分配上,应根据实践活动内容,结合研究生课程学习安排统考虑,可以按周次平均安排,也可以相对集中。
第五条组织实施1.由研究生导师根据上述原则和培养方案,提出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的时间、内容及要求,报学院进行统筹、协调和审定后组织实施。
2.教学实践指导教师一般由研究生导师或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实践指导教师须具体指导研究生备课、审查教案、听试讲、随堂听课,了解教学效果,帮助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南昌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采取课程学习和科研论文并重,系统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既要深入掌握基础理,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鼓励进行集体指导,可与企业或专门科研部门联合培养,必要时可聘请对方专家参加指导。导师应多方面了解所指导的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帮助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和研究计划,要对学生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科学研究训练和指导,充分挖掘研究生的学术潜力。
(2)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
(3)论文的结论和所引用的资料应详实准确;
(4)论文应有独立见解,能提出新问题,或对已提出的问题作出新的分析和论证;凡是通俗性、泛论性或单纯叙述他人成果的文章或翻译材料,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
(5)至少正文的篇幅在1万至3万左右,符合学位论文的规范,其基本的理论和应用成果达到可以在专业学术刊物发表的水平。
公共选修课:二外、数学、计算机、体育、管理、经济、法律类
至少选修一门
跨学科的专业课程
至少选修一门
必修
环节
文献综述、开题报告
3
学术活动
2
社会实践
60
2
外语学术论文
1
四、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3学分):
开题报告由文献综述和研究计划两部分组成。文献综述应在阅读50篇以上国内外与论文课题相关的重要文献后,在对前人工作进行总结与归纳的基础上完成。研究计划拟就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实施方案、时间安排等作出论证。开题报告须在审核小组会上宣读并进行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阶段,并给予相应学分。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马新生
5
项目管理
本方向综合利用管理学、经济学、数学和计算机等理论,研究经营与管理、投融资管理、项目风险识别与管理、项目评估等问题。主要研究内容:项目费用与进度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评估以及项目投融资管理等
傅春
邓群钊
6
自然资源系统工程
综合利用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系统科学及经济学、生态学、农学、现代工程技术等多学科相关理论与方法、围绕自然资源有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着重研究自然资源的价值理论与产权理论,市场配置的基础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有机结合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手段,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与实现途径,变废为宝、兴利除害、综合利用、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方法等问题。
序
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指导教师
1
决策规划与计算机信息系统
本研究方向是将管理科学、数学、系统科学与计算机知识技能结合,从事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评价、预测、规划、决策、战略制定和管理优化的理论与应用研究,特别将系统动力学与其它多种理论结合,进行复杂系统动态管理中的系统结构理论与应用研究。
(2)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
(3)论文的结论和所引用的资料应详实准确。
(4)论文应有独立见解,能提出新问题,或对已提出的问题作出新的分析和论证;凡是通俗性、泛论性或单纯叙述他人成果的文章或翻译材料,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
(5)论文正文的篇幅在1万至3万字左右,符合学位论文的规范,其基本的理论和应用成果达到可以在专业学术刊物发表的水平。
5522093
★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
36
2
2
傅春
考查
方向6
南昌大学化学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基本学制、培养方式与应修学分
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坚持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的原则,按照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类人才”标准,通过培养,使硕士研究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并达到以下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和邓小平理论,掌握市场经济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事业的求实精神、创新精神、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硕士生在所要求的论文发表数量之外,在公开学术刊物多发表1篇学术论文,可折抵参加学术活动1次。但最多只能用学术论文折抵学术活动2次。
实践环节(2学分):
要求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和完成一定量的教学实践或工程实践或管理实践或勤工助学。实践环节工作量为60学时,经考核合格,给予学分。本专业的教学实践内容是指:本科生作业批改与辅导;本科生实验教学;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
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生在学习期间要求至少参加十次学术活动(其中至少做1次报告)。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的形式可为参加国际、全国性和省内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参加活动后撰写不少于400字的小结,并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经导师考查合格,给予学分,并存入硕士生业务档案(具体要求见《南昌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暂行规定》)。
4
生物无机与环境化学
对生物酶的作用进行仿生模拟,研究生物酶在制氢、生物质转化和环境水处理中的应用性能和机理;研究金属有机化合物的生物学效应;研究江西优势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和废物再生与资源化技术。
刘小明
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意见
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意见昌大研字[2005]09号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培养工作各个环节的主要依据。
随着我国科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我校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都进入了新的阶段,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要,适应硕士研究生教育从培养单一的学术性人才向培养多样化人才转变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
一、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1、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相适应,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
2、全面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内涵,优化学科结构,充分体现本学科、专业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拓宽研究生的培养口径,科学合理地确定本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和课程,提高办学效益。
3、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培养方案应为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回旋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能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的选题、完成等进行科学安排。
4、认真总结本单位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国内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学习和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各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修订适合我校实际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1、按一级学科进行研究生培养,在实践中已成为研究型大学的一致共识。
按一级学科培养人才有利于拓展研究生的知识结构,有利于各二级学科的交叉和渗透,有利于为导师和研究生提供更大的学术空间。
在此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应按一级学科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对于部分研究领域较宽,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有困难的、仍需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的学科,建议将二级学科进行有机的整合,本着“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的原则,建立一级学科课程平台。
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细则社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了使硕士研究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了解社会,增强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提高研究生整体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论文调研,教学实践,学术会议等。
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时间和工作量及考核办法由各二级教学部门具体制定,并在教学方案中列明。
实践活动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在学期间每位研究生至少应完成240小时的实践工作量,并形成书面实践总结报告,由导师或实践单位评定成绩,通过者记1学分,具体内容为:一、社会调查研究生社会调查是指研究生就社会上某项专题进行实地调查的活动。
社会调查可由各二级教学部门安排,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调查的目的要求,制定较详细的调查提纲。
研究生在社会调查结束后,应该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写出一篇质量较高的,有自己见解,能解决或阐明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的调查报告,并由导师审阅评定成绩,通过者计1学分。
研究生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完成特定专题的调研,形成专业的调研报告,并获得市级或校级的奖励,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可以充抵社会调查。
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在项目中的工作量和表现评定成绩,通过者计1学分。
二、论文调研研究生论文调研是指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或科研论文的过程中,针对论文中涉及的专业领域问题通过发放问卷、网上访问、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数据搜集、统计分析等研究活动。
论文调研需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问卷问题的设计、发放、回收等工作,利用所学的理论和工具,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系统科学的调研报告。
导师根据研究生完成数据分析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审,给出评定成绩,通过者计1学分。
三、教学实践研究生教学实践是指研究生参加教学第一线的工作,内容包括:1. 担任大学本科、专科课程若干专题或章节的讲授;2. 协助教师上辅导课、习题课、答疑及批改作业;3. 指导本科、专科学生论文写作等。
参加本校教学实践需由各二级教学部门根据教学需要安排。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南昌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昌大校发[]130号( 11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我校研究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南昌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南昌大学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入学前为在职人员的研究生还应有工资关系迁移证,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不需迁移户口和工资关系),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
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或由于其它原因不宜在校正常学习的,能够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或回原单位治疗,户口迁回原籍,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并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后,在下一届研究生入学时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入学,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必修环节
《数量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标有★者双语教学课程。
【四】必修环节
《区域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注:1、标有★者为全院统一开设的硕士研究生双语教学课程;
2、在导师指导下依照研究方向及论文选题,每生须选修2~3门专业方向课;
3、为了保证培养质量,凡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须依照专业培养的要求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
补修课由导师提出,至少2门,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不计学分。
《企业治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旅游治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昌大学研究生实习合作合同(2024版)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南昌大学研究生实习合作合同(2024版)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实习基本信息1.1 实习单位1.2 实习生1.3 实习时间1.4 实习地点2. 实习内容2.1 实习任务2.2 实习要求2.3 实习评价3. 双方权利与义务3.1 实习单位权利与义务3.2 实习生权利与义务4. 实习待遇4.1 实习工资4.2 实习福利4.3 实习证明5. 实习成果归属5.1 知识产权归属5.2 成果使用权限6. 保密协议6.1 保密内容6.2 保密期限6.3 违约责任7. 合同解除与终止7.1 解除条件7.2 终止条件7.3 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8. 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法律途径9. 合同期限9.1 签订日期9.2 生效日期9.3 到期日期10. 其他约定10.1 培训与指导10.2 安全保障10.3 信息反馈11. 附件11.1 实习计划11.2 实习评价标准11.3 保密协议书12. 签字页12.1 实习单位签字12.2 实习生签字12.3 见证人签字13. 合同变更与补充13.1 变更条件13.2 补充内容14.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权益处理14.1 实习单位权益处理14.2 实习生权益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实习基本信息1.1 实习单位1.2 实习生1.3 实习时间实习时间为(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实习天数)天。
1.4 实习地点实习地点为(实习单位具体地点),乙方需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进行实习。
第二条实习内容2.1 实习任务乙方在实习期间,主要承担(实习任务描述)等工作。
2.2 实习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实习计划,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积极参与实习单位的各项工作,并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2.3 实习评价实习结束时,甲方将对乙方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乙方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的一部分。
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暂行规定
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暂行规定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对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今后的工作和学习具有重要意义。
为使研究生能将理论用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素质,我校将社会实践(2学分)列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并纳入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特制订本规定。
一、社会实践的内容要求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分为以下五种形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其中一项活动。
1.教学实践(含教学助教):上辅导课及习题课;答疑及批改作业;指导实验或生产实习;编写教材及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
2.工程实践(含科研助教):参加校内外课题研究,进行工程设计、工程试验或技术开发和服务等活动。
协助企业、科研单位及本学科解决生产、管理及科研中的技术问题等。
3.管理实践(含管理助教):参加学校各管理部门的部分行政及教学管理工作。
4.勤工助学:到用人单位兼职,担任管理、技术和劳务等工作。
5.临床医学实践:到医疗单位参加临床医学工作。
二、时间安排社会实践一般应安排在第三学期末之前完成,累计时间不少于2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60学时,可以集中安排,亦可分散进行。
三、考核方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社会实践完成后,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登记表》,其中须写明任务和要求(包括内容、时间及安排),由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包括在实践中的态度、工作量、完成质量及工作能力等。
达到规定要求给予2学分,不通过者须重新进行,否则不授予学位。
四、其它1.硕博连读研究生也须参加社会实践,具体要求和管理方法与硕士研究生的相同。
2.在职硕士研究生每年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后可不再另行安排社会实践,直接取得社会实践学分,但必须有教研室评语。
3.凡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校研究生团委主要干部、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的硕士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酌情顶替社会实践工作量。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暂行规定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是接触社会、学习社会、服务社会的实践活动,是一门重要课程。
它不同于生产实习,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等。
第二条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坚持办实事,做贡献,受教育,长才干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是引导学生接触社会,了解实际,向工农学习,向实践学习,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培养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品格,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社会实践活动针对年级和专业特点进行安排。
一般情况下,一年级学生主要参加社会调查活动,以了解国情为目的。
二、三年级学生主要参加公益劳动,也可适当参加一些知识咨询和科技服务活动。
各年级学生都要参加校内劳动课,具体安排另文规定。
第五条活动形式要本着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
目前主要围绕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深入城乡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考察。
学生按照统一部署或自
拟的调查提纲,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深入社会,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
2、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由学校统一立项,有专业教师带领完
成。
持续时间较长的项目,可开辟“学生工程” ,组织各年级学生联合攻关,力争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参加校外公益劳动。
组织学生参加一段时间的公益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吃苦精神
4、为离退休干部、教师以及部队军烈属开展系列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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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暂行规定
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对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今后的工作和学习具有重要意义。
为使研究生能将理论用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素质,我校将社会实践(2学分)列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并纳入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特制订本规定。
一、社会实践的内容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分为以下五种形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其中一项活动。
1.教学实践(含教学助教):上辅导课及习题课;答疑及批改作业;指导实验或生产实习;编写教材及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
2.工程实践(含科研助教):参加校内外课题研究,进行工程设计、工程试验或技术开发和服务等活动。
协助企业、科研单位及本学科解决生产、管理及科研中的技术
问题等。
3.管理实践(含管理助教):参加学校各管理部门的部分行政及教学管理工作。
4.勤工助学:到用人单位兼职,担任管理、技术和劳务等工作。
5.临床医学实践:到医疗单位参加临床医学工作。
二、时间安排
社会实践一般应安排在第三学期末之前完成,累计时间不少于2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60学时,可以集中安排,亦可分散进行。
三、考核方式
每位硕士研究生在社会实践完成后,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登记表》,其中须写明任务和要求(包括内容、时间及安排),由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包括在实践中的态度、工作量、完成质量及工作能力等。
达到规定要求给予2学分,不通过者须重新进行,否则不授予学位。
四、其它
1.硕博连读研究生也须参加社会实践,具体要求和管理方法与硕士研究生的相同。
2.在职硕士研究生每年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后可不再另行安排社会实践,直接取得社会实践学分,但必须有教研室评语。
3.凡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校研究生团委主要干部、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的硕士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酌情顶替社会实践工作量。
担任大学生辅导员的研究生可顶替60学时社会实践工作量。
对于这部分顶替社会实践的研究生,要在任期结束后,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其工作表现,做出评定,写出评语。
经考核合格,可相应记2学分。
4.结合毕业论文进行的科研、大型工程设计或产品开发项目,不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