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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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

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

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
提示:请详细阅读表后须知。

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费申领须知
一、参保职工分娩后应在六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补助费;流产、引产、宫外孕的应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

二、申领分娩生育津贴或产前检查补助费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下同)、出院小结(医院盖章有效)、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及复印件1份、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1份、参保人银行账户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经批准的异地生育费用报销,还需提供批准件、有效发票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有效)。

申领流产、引产、宫外孕生育医疗费及津贴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有效,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医院盖章有效)、有效发票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有效)、检查报告单、参保人银行账户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女职工分娩前常规检查的费用,按5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助,于申领生育津贴时一并发放。

四、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由发放工资改为领取3个月生育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行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五、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苏州生育津贴流程 (1)

苏州生育津贴流程 (1)

一、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社保女参保人员生育待遇享受条件:1.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生育时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前一个月与生育当月需正常参保缴费到账)。

其中:单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待遇办理程序:女参保人员在外地生育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本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结付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联系单》、原始发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补贴、生育营养补助的审核结付手续。

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

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其生育津贴于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此项业务提供微信在线申请功能,参保人员可关注“苏州社保”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业务”栏目进行申请。

三、结付范围和待遇标准1.生育医疗费: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医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分娩时并发规定病种疾病,发生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2.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2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生育津贴是生育女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业务程序
一、申办程序
一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流产(引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二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须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剖腹产、多胞胎或死胎引产(7个月以上)的;须提供有效病历和医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流产(引产)待遇的须填报《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流产(引产)证明及医疗费用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女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

二、办理业务时间
每月1-25日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时间。

三、服务承诺
一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对符合规定的,通知单位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或《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第三联。

二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四、办事管辖参保单位办理上述有关业务时,按归属分别到市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中心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法科或分中心待遇核发股办理。

苏州市相城区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苏州市相城区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苏州市相城区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对于许多即将迎来新生命或已经成为父母的家庭来说,生育津贴是一项重要的福利。

在苏州市相城区,了解生育津贴的报销流程可以帮助您顺利获得应有的补贴,减轻生育带来的经济压力。

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苏州市相城区生育津贴的报销流程。

一、报销条件首先,要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才有资格申请生育津贴报销:1、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 个月(含)以上。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准备报销材料在申请生育津贴报销前,您需要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或病历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5、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用人单位出具的《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是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术证明材料。

三、申请报销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生育津贴报销:1、线上申请您可以登录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进入生育津贴报销的在线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所需的材料扫描件,提交申请。

2、线下申请您可以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苏州市相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生育津贴报销窗口,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审核与审批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1、参保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通知您补充或修改材料。

审核通过后,会进入审批环节。

五、津贴发放审批通过后,生育津贴将会发放到您所在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用人单位收到津贴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津贴支付给您。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报销流程的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从提交申请到津贴发放,大约需要 1-2 个月的时间。

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_2

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_2

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
填报单位:
部门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根据新油社险便字【2006】6号文件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由本人凭相关证件及此表到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批生育津贴。

2、审批时同时交验的证件:婴儿出生证、生育服务证、出院证明、病假证明、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3、此申请表由生育保险科留存,生育保险科出具生育津贴支付凭证,参保人员持支付凭证到所属保险事务所领取生育津贴。

4、劳务派遣企业的员工请在备注栏里注明所派往的单位。

5、请参保单位如实以电子版(宋体、小三号字体)填写以上信息,不得有错项、空项,如遇空项请划“—”用A4纸打印一张,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复印件须是A4纸大小。

002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生育津贴申领表(附表二)

002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生育津贴申领表(附表二)
附表二
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生育津贴申领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
社会保障号
姓名
本人分娩前
出生年月日
生产年月日
12个月生育 保险缴费基

待遇合计
参保单位编号:
正常生产 难 产 (90天) (15天)
单位:元
晚育 (30天)
多胞胎
自然流产、死胎和宫外孕
生 产 不满四个月 四个月以上 宫外孕 (15天) (15天) (42天) (30天)
合计
参保单位
意Hale Waihona Puke 见经办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此表一式壹份。
按照生育保险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
社会保险 机构审批 意见
保险产假生育津贴 经办人:
元。 复核:
年月日
人,支付生育 年月日
险产假生育津贴申领表

202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02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02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最新版】目录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的相关信息2.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所需材料4.国家医疗保障局对生育保险待遇的保障正文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的相关信息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是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文件,需要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生育情况、工作单位等。

在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按照规定填写并提交该申请表,以便相关部门审核并办理待遇发放手续。

二、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1.参加生育保险:在就业期间,职工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保险费。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下,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履行缴费义务: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确保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3.办理失业登记:生育前应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提交申请表:符合条件的职工在生育后,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用于接收生育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社保卡等。

三、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所需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 2 张2.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复印件3.填写完整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4.用于接收生育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社保卡5.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应提供户口簿6.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要求提供档案有关材料7.申领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应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8.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应提供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等材料四、国家医疗保障局对生育保险待遇的保障国家医疗保障局持续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相关工作,积极研究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生育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数据显示,2022 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 2.4 亿人,生育保险待遇支出 891 亿元。

昆山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昆山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昆⼭⽣育保险报销多少⽣育保险在员⼯达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报销,不同的地区可能对于⽣育保险报销的具体费⽤额度会有⼀定的差异,如果是在昆⼭地区可以报销多少呢?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昆⼭⽣育保险报销多少1.⽣育医疗费:参保⼥职⼯在⽣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育所发⽣的检查费、接⽣费、⼿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育医疗费⽤,由⽣育保险基⾦按定额标准结付;分娩时并发规定病种疾病,发⽣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由⽣育保险基⾦结付。

列⼊⽣育保险基⾦结付范围的⽣育并发症病种包括:⽺⽔栓塞、难治型产后⼤出⾎、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管内凝⾎(DIC)、重度妊娠⾼⾎压综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衰竭、妊娠合并脑⾎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板减少、重症产科感染、产科多器官功能衰竭。

2.⽣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参保⼥职⼯可享受⽣育营养补贴3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900元。

3.⽣育津贴:⼥职⼯⽣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资由⽤⼈单位按《江苏省⼯资⽀付条例》规定发放,⽣育保险基⾦以⽣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妊娠7个⽉(含7个⽉)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7个⽉早产的,享受3个⽉的⽣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术的,增加0.5个⽉的⽣育津贴;多胞胎⽣育的,每多⽣⼀个婴⼉,增加0.5个⽉的⽣育津贴。

⽣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职⼯本⼈产前12个⽉的⽣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相关法律知识参保⼥职⼯⽣育后,持⽣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式两份,单位盖章)、出⽣医学证明、准⽣证或独⽣⼦⼥证、住院发票、出院记录(以上都需原件、复印件)由本⼈持有效⾝份证件⾄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审核,结算⾦额次⽉,社保中⼼将⽣育保险相关费⽤拨付⾄⽤⼈单位,由⽤⼈单位⽀付给职⼯。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昆⼭地区⽣育保险能够报销的费⽤,主要包括了⽣育医疗费⽤,⽣育营养补贴,⽣育津贴等等,⼀般⽣育的情况可以达到两三千元的额度,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苏州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

苏州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

苏州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
说明:1.本表由女参保人员生育后申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时填写,同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小结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均需原件及复
印件)和《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障卡等材料。

2.参保人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的,须准确填写本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银行卡账号,申领金额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账户;选择“驻地银行支付”方式的,
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领取。

3.本表一式二份,申领人、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申报材料:
1.此表一式二份,经办人部门和用人单位各存一份;
2.诊断证明书原件,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住院、门诊(原始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门诊收费明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4.剖腹产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5.申领期限:生育后一年内。

付说明:1、身份证(夫妻双方)、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结婚证(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门诊发票、门诊收费明细清单(提供原件)
3、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诊断证明书(以上原件)
4、剖腹产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5、生育费申领表,填写内容回学校盖公章。

以上资料准备好后自行到浈江区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办理后,把回执交回学校,等社保局把钱拨到学校后再发到个人账户。

《生育费申领表》发到Q群文件,可自行下载。

个人电脑号是你的医保卡号。

苏州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苏州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具体环节:正常缴费女职工生育补偿待遇的申领、正常缴费女职工异地生育补偿待遇申领、失业女职工生育补偿待遇的申领、男职工生育补偿待遇的申领(一)正常缴费女职工生育补偿待遇的申领(在苏州生育者)⒈申报条件: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⒉报送材料:⑴本人的《职工医疗保险证》、《职工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证卡》(IC卡);⑵居民身份证;⑶盖好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⒊操作时间:每月11号-月底。

⒋业务办理科室:医疗保险科。

5.注意事项:⑴需在产后6个月内前来办理;⑵生育津贴结付给单位;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结付给个人。

(二)正常缴费女职工异地生育补偿待遇申领⒈申报条件: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⒉报送材料:⑴本人的《职工医疗保险证》、《职工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证卡》(IC卡);⑵居民身份证;⑶盖好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⑸生育保险联系单;⑹费用明细清单、原始发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⒊操作时间:每月11号-月底⒋业务办理科室:医疗保险科。

5.注意事项:⑴需在产后6个月内前来办理;⑵生育津贴结付给单位;生育医疗费用、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结付给个人。

(三)失业女职工生育补偿待遇的申领⒈申报条件: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且最近一次中断生育保险缴费前,原用人单位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满10个月以上。

⒉报送材料:⑴本人的《职工医疗保险证》、《职工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证卡》(IC卡);⑵居民身份证;⑶盖好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⑸生育保险联系单;⑹费用明细清单、原始发票;⑺领取失业金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苏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苏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苏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摘要:
1.苏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
2.苏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标准
正文:
苏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苏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参保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 个月以上。

二、苏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标准
1.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险补贴: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 天(含90 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 元及围产保健补贴700 元。

2.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 元、顺产2400 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 元。

3.职工产假津贴: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综上所述,苏州生育保险金的领取需满足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同时参保人员需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 个月以上。

昆山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昆山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昆⼭⽣育保险报销⾦额有了⽣育保险之后,员⼯可以⽤⽣育保险进⾏报销,在报销的时候会有⼀定的⾦额限制,不过⽣育保险报销的费⽤相对较⾼,⼀般可以达到⼏千元,那么昆⼭地区是如何规定的?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昆⼭⽣育保险报销⾦额昆⼭⽣育保险报销⾦额也就是在两千元左右。

1、⽣育医疗费:参保⼥职⼯在⽣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育所发⽣的检查费、接⽣费、⼿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育医疗费⽤,由⽣育保险基⾦按定额标准结付;分娩时并发规定病种疾病,发⽣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由⽣育保险基⾦结付。

2、⽣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参保⼥职⼯可享受⽣育营养补贴3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900元。

3、⽣育津贴:⼥职⼯⽣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资由⽤⼈单位按《江苏省⼯资⽀付条例》规定发放,⽣育保险基⾦以⽣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妊娠7个⽉(含7个⽉)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7个⽉早产的,享受3个⽉的⽣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术的,增加0.5个⽉的⽣育津贴;多胞胎⽣育的,每多⽣⼀个婴⼉,增加0.5个⽉的⽣育津贴。

⽣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职⼯本⼈产前12个⽉的⽣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享受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规定和法定⽣育条件;2.参保⼥职⼯⽣育前连续正常不间断缴纳⽣育保险费满10个⽉。

这⾥所指的10个⽉,是指从办理⽣育保险参保⼿续之⽉到⽣育或计划⽣育⼿术之⽉,即⽣育当⽉必须正常缴费。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昆⼭地区如果有了⽣育保险,这个时候如果需要进⾏报销,⼤概费⽤在2000元左右,在报销的时候费⽤主要包括了⽣育医疗费以及⽣育营养补贴,还有⽣育津贴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日期:
2、出院记录及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3、《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生育女职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1、生育女职工《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院记录及生育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出院记录及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3、《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3、《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参保男职工申领待遇:
1、男职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7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章注:职工在生育后的6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相关待遇申领手续:
参保女职工申领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女职工申领待遇:
□否常熟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
(产假津贴和生育费用)
单位名称(章):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4、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女方无法享受生育待遇证明(由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职工《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及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理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遇申领手续:
险金期间的女职工申领待遇:□是(一)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职工。

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常熟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工作要求,保障职工生育期间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根据《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外地驻常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以下简称“参保职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负责生育保险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以及生育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

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社会化管理等业务工作。

财政、税务、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工会、妇联等组织依法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职工生育保险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社会统筹,设立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

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按月缴纳,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

生育保险费由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逾期仍未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第七条生育保险费的列支渠道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原资金渠道解决;定额或定项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缴费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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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
说明:1.本表由女参保人员生育后申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时填写,同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小结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均需原件及复
印件)和《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障卡等材料。

2.参保人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的,须准确填写本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银行卡账号,申领金额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账户;选择“驻地银行支付”方式的,
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领取。

3.本表一式二份,申领人、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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