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公文成文日期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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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公文成文日期格式

根据《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精神,公文的成文日期为签发日期。下面我来与朋友

们分析下公文形成的过程中,各种日期的说法及意义。

公文的日期有哪几种?

拟稿人拟稿日期。拟稿人日期就是公文拟稿人将公文拟写完成的日期。拟稿人一般会把这个日期拟写在发文稿件的发文机关署名下,但是这个日期往往需要修改成签发日期。

部分负责人核稿日期。这个日期是继拟稿人拟稿日期后的日期,也是公文形成过程中的第二个日期。部门负责人对公文稿子进行审核,如果需要修改会让拟稿人返回修改,那么核稿日期就是审核通

过的日期。

会签日期。会签日期是分管领导对稿子的进一步审核的日期,这个日期以通过审核为准。在发文稿纸上,分管领导在会签栏签字并

书写审核通过的日期。

办公室审稿日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稿件进行审核,这是稿件的第三次审核。如果需要修改,会重复上面三个步骤。

签发日期。领导审核后,同意发文,形成了签发日期,公文上的成文日期以此为准。

命令的最后成文时间是这样写的:“2000年3月15日”。

看似没有什么问题,实际上问题就出在这阿拉伯数字上。虽然国家提倡使用阿拉伯数字,但我们国家对数字的使用是有明确规定的。

1987年1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单位发布《关于出版

物上数字用法的施行规定》,要求在涉及数字时使用汉字和阿拉伯

数字体例要统一。总的原则是:“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

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遇特殊情形,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根据这个精神,国务院办公厅针对公文中数字使用混乱的局面,在1993年11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公文中

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

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

使用阿拉伯数码。”

其中明确规定了公文的成文时间应当使用汉字,所以成文时间写成“2000年3月15日”是不规范的。有些公文撰写、校核人员甚

至报刊编审人员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问题,因为此类错误我发

现不止一次两次了。

快来看看以下的这些日期,你觉得哪个最像呢?

二零一五年五月九日

2015.5.9

2015年5月9日

2015.05.09

2015年05月09日

2015-5-9

现在公布正确答案喽!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规定:公文的成文日

期只有固定的一种写法,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并将年、月、日标全,年份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也就是正确的只有唯一一个:

201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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