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经典语录_经典语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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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销售要具备一天24小时的服务精神。

54、只有说中要害才能说得有效。

55、激发潜能,突破自我。

56、销售没有准备就准备失败。

57、销售冠军的强势善于发问。

58、销售就是在满足对方的需求。

59、销售就是服务,服务就是。

60、销售要善于借力,借力使力不费力。

61、销售是信心的传递,情绪的转移。

62、所有的客户买的不是商品,而是结果,是商品给客户带来的价值。

63、销售的关键就是建立信赖。

64、销售就是交朋友,朋友越多销售的结果越好。

65、不销而销的技巧就是让客户帮你销。

66、销售要么是胜利,要么是学习。

67、要做就做最好的。

68、销售销的是态度。

69、行业的不同,销售的收入不同。

70、销售的第四步就是把商品销售给对方。

71、销售就是付出,付出皆有回报。

72、抓住每一次销售的机会,销售需要不断寻找和创造机会。

73、要想销售业绩好,一定要爱学习、勤学习、多学习。

74、客户有反对意见,只说明客户还不相信你。

75、销售冠军的优点善于倾听。

76、成功慢的原因就是不舍得投资学习和自我摸索。

77、每一次的销售都是一次成长。

78、销售前先找出你商品的卖点。

79、所有的成功都是销售的成功。

80、销售的最高境界是不销而销。

81、所有的成交都是为了爱。

82、销售不是在求人而是在帮助人。

83、达成销售目标最快速的方法是公众承诺。

84、大客户转介绍的都是大客户。

85、业绩提升取决于每天要完成你的销售目标。

86、成交时要问封闭式问。

87、心灵预演可以帮助你实现目标。

88、就你的生存和生活而言,销售的能力大于其它一切的能力。

89、销售等于收入,销售就是抢钱。

90、让客户帮你销的最简单方法就是让客户帮你做见证和转介绍。

91、找对一个大客户比你找一百个小客户还更有价值。

92、销售冠军的擅长点就是会说。

93、销售的成功就是人生的成功。

94、销售商品就是把商品的结果给对方。

95、销售能力是世界上最强的能力。

96、性格决定成就,激情点燃梦想。

97、你的收入不高就是你的销售能力不强。

98、销售创造奇迹,销售改变命运。

99、销售就是做人,销售业绩的多少取决于你做人的成败。

100、成功永远是给有准备的准备的。

101、在与客户沟通前先预想自己想要的情景。

102、倾听的秘诀是用笔和纸来完成。

103、要比对手业绩好,就要比对手多努力三倍以上
104、选对行业赚大钱,跟对公司赚快钱。

105、销售的第五步就是把对方的钱给收回来。

106、发现客户的反应要及时调整、变换话题或递进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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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一年年假如何算
一、带薪年休假适用对象的界定
不少企业认为,试用期员工无权享受年休假、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不得享受带薪年休假。

而根据《企业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规定并没有说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2个月,也就是说,不管员工进入本企业工作多久,只要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享有了享受年休假的资格。

此外,这里的职工,说的就是一般的劳动者,不含退休返聘人员以及实习生。

除此之外,还要排除非全日制的劳动者。

当然,对于刚刚踏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由于在进入企业之前没有工作经历,所以确实需要在连续工作一年之后才能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累计工龄的计算
《企业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
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在各个公司工作的总时间。

这一时间需要员工提供证据来证明。

有些企业只认可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这是不对的。

因为从全国来看,不是所有企业都缴纳社保,有些企业甚至连劳动合同都不签,一般来说,社保缴费记录、退工证明(离职证明)、劳动合同书等其他书面材料,只要能证明员工的工作时间,都可以作为依据。

三、新进、离职等情形的年休假天数计算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满足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企业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员工离职时,当年度未安排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其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此为明文规定,因此操作起来十分明确。

但对于在年度内符合年休假资格的员工,或者当年度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或者20年的情形,法律就没有明文规定了。

有企业擅自将在当年度符合累计工作1年的员工的当年度假期在整年度内进行折算。

如员工在2011年6月入职,则员工在2012年7月累计工作满一年,满足休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企业根据其全年应享受的5天在剩余的日历天数中进行折算,算得2012年
度可以享受2天的带薪年休假。

而对于在年度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或20年,应休年休假天数从5天转为10天或者从10天增为15天的员工,则直接进行前后分别折算。

这种算法看起来很合理,也能解决员工在年底入职无法休完年休假的尴尬情况(对于12月29日入职,工龄满20年的员工,根本不可能在年度前休完15天的年假),但事实上却侵害了员工的权益。

笔者认为,除非当地有类似的明文规定(四川省就有类似规定,具体可参见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9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第五点),或者在执行中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认可,否则不宜如此操作。

针对这种情况,有几种应对方式:一种,将新人入职放到元月,企业应尽量避免员工在12月中下旬入职。

一种,晚休不如早休。

按理说员工到了特定的那一天才有资格使用新增的假期,但是为了保证年休假,可以安排员工提前休完该年假,以避免休不完的尴尬场面出现。

第三种,跨年度安排。

由于跨年度安排需要员工同意,故在说服员工后,企业可以安排其在下一年年初休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
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
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然而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没有根据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制订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办法。

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第二条对该问题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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