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建设_来自日本的经验_张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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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行政学院学报Journal of Shaanxi Administration School

2009年8月第23卷第3期

Aug.,2009Vol.23,No.3

①参见http://ssl.jinji.go.jp/en/index.html

收稿日期:2009-05-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廉政建设的伦理选择”(96JAP810011)

作者简介:张成福(1963-),男,陕西眉县人,副院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东方公共管理研究所首席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政府管理与改

革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1-2002年),主要从事公共管理,行政改革,公共政策,危机管理等研究;杨兴坤(1975-),男,重庆开县人,博士,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理论与改革,比较公共行政,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新加坡、韩国和日本,都是廉政建设成效比较显著的国家。学界对新加坡和韩国的反腐倡廉研究相对较多,而对日本的相关情况研究却较少。笔者将从日本行政伦理组织机构、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典等方面,探讨其在反腐倡廉及行政伦理建设中的经验及启示。

一、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

在日本中央政府,负责伦理事务的机构是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在此就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的构

成及权责作一介绍。

(一)人事院的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①

设在人事院(National Personnel Authority )下面的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委员会(National Public

Service Ethics Board )是日本行政伦理管理的专业机

构,其在人事院的组织结构图如图1。

可以看出,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直接隶属于日本人事院,下设秘书处,日本首相是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的成员,所以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级别较

行政伦理建设:来自日本的经验

张成福,杨兴坤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是日本行政伦理事务的专业机构,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和公务员伦理规程是日本重要的

行政伦理法典。日本行政伦理建设的特点在于确立了行政伦理的核心价值,重视程序规定和行政伦理法治化,制定了统一的伦理法典。借鉴日本行政伦理建设的经验,我国应建立行政伦理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行政伦理法规,加强监督,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健全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关键词:伦理;行政伦理;国家公务员伦理法;公务员

中图分类号:G5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973(2009)02-0005-04

专题研究

Administrative Ethics Construction:Learing from Japan's Experience

ZHANG Cheng-fu ,YANG Xing-kun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

Abstract:The National Public Service Ethics Board is the professional institution of Japanese administrative ethics affairs.The

National Public Service Ethics Law and National Public Service Officials Ethics Code are important administrative ethics code of Japanese.The feature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 constructions in Japan is that it has established the core values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has attached importance to the procedural rules and law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and has laid down the unified law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Learning from Japan's experienc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we should establish an administrative ethics agency,lay down sound administrative ethics law and regulations,strengthen supervision,standardize the operation of the power,promote and im -prove the civil service system and train high-quality civil servants.

Key words:ethic;administrative ethics;National Public Service Ethics Law;civil servant

图2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成员

委员长

Mr Tetsuya Yoshimoto

委员Mr.kitashiro

Kakutaro

委员Mr.Kozawa

Harubumi

委员Ms.Yamagata

Kiyo

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

秘书处

高,而且独立性较强。

(二)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成员

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成员构成如图2所示。

(三)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的权责②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负责事务包括:

1.提交关于制定、修改和废除国家公务员伦理守

则意见给内阁;

2.制定和修订用于违反国家公共服务伦理法的

纪律处分标准;

3.调查、研究和规划公职人员的伦理问题;

4.全面的规划和协调公职人员伦理培训计划;

5.为各部位和机构遵守国家公务员伦理法提供

指导和建议;

6.审查礼品、股票买卖和收入的报告;

7.维护公职人员伦理,质疑任何被怀疑违犯国家

公共服务伦理法的公职人员,进行现场调查以被怀疑的不当行为,传召证人,并要求证人提交必要的报告或任何有关的材料;

8.如有必要,调查后,要求每个部门或机构采取

措施以监督其职员;

9.如有必要,调查后,采取纪律行动以对付任何

违反国家公共服务伦理法的公职人员。

二、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

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是行政伦理和廉政建设方面重要的法典。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National

Public Service Ethics Law )是1999年129号令颁布

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伦理原则、国家公职人员伦理杂则、收受礼物强制性报告、股票交易与收入强制性报告、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伦理监督官员、向议会报告、公共机构维持雇员间伦理的措施以及其他补充规定。这里介绍一下该法的目的、伦理原则和国家公务员伦理杂则。

(一)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的目的

该法的目的是确保人民信任公共服务,采取必要措施保留和公务员相关的伦理,阻止产生怀疑或不信任公平的行为。承认公务员是全民的公仆,他们的职责是履行提供公众委托的公共服务。

(二)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的伦理原则该法的伦理原则主要是:

1.雇员不得给予公众不公平、歧视性待遇,如履

行责任的时候,优待公众的任何一方,总是公平地履行他们的职责,明白他们是全民族的公仆,而不是任何集团的仆人。

2.雇员应始终区分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不把其

权力用于个人或所属组织。

3.雇员履行职责的时候,不得采取任何行动,使

市民怀疑或不信任公共服务的公平性,诸如接受影响他们职责的团体的礼物。

(三)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的伦理杂则该法规定的国家公务员伦理守则包括:

1.基于上述公共伦理原则,国家公务员伦理守则

将颁布一个政府令,应包括这些条款:雇员应阻止产生公众怀疑或不信任的行为,包括雇员和个人之间的交往,其利益被雇员职责影响的组织。这些条款包括接受这些人和组织的礼物。内阁制定或修改守则的时

①为2008年数据,参见http://www.jinji.go.jp/rinri/eng/index.htm ②参见http://www.jinji.go.jp/rinri/eng/index.htm

图1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示意图

国家公共行政研究院35

平等和调查部

报酬部

人力资源部

雇员福利部

财政事务局

人事局

一般事务局

计划和法律事务局

国际事务局

总部461

下设9个部(略)

地区部和地方办公室(171)

注:数字代表2008年雇员固定人数

人事院

(3名院长:1名由首相任命)

秘书处(秘书长)668秘书处(秘书长)12

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首相和4名委员)

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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