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音乐的文化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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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音乐的文化探索
我确信,这一套以民族分列为7卷、近200万言丛书的出版,对于贵州民族音乐研究而言,无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标志性、拓展性成果。
在研究中是否形成多元的文化视野,在我看来,是判断某一研究领域在学术层面上是否已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是否显示出所具时代性和前沿性特征的重要标识之一。在科学地认识和理解各民族多种音乐文化来源和多种音乐文化构
成的基础上,正确估量自身音乐文化的地位和价值,既“各美其美”,又“美人之美”,应当是当代民族音乐研究的题中要义。
多民族的贵州,是民族民间音乐的宝库,这大约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可是,这宝库中到底有什么宝,有多少宝,它们何以为宝,价值几何……又有几人能够如数家珍?
8年前,我在为《侗族大歌研究五十年》(张中笑、杨方刚主编,贵州民族出版社2003年出版)一书的序言中写道:“许多年来,一代又一代的贵州民族音乐学者,年复一年地去到侗乡,到侗寨的歌班中,到歌师的家中,搜集、学习、整理、研究侗族音乐,特别是侗族音乐中的瑰宝‘大歌’。正事在他们与侗族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侗族音乐、侗族
大歌才得以走出侗乡,为人所识,成为中华民族艺术宝库中的明珠,成为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如果说,那还只是一部特色鲜明的单一民歌歌种(侗族大歌)的研究成果荟萃的话,如今,在贵州民族音乐学者多年孜孜不倦的共同努力下,更加丰富璀璨的宝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
一面翻读着文字谱例、一面聆听着随书所附歌碟中的乐音时,我在想,许多年过去了,为什么这座宝库,只能是在今天,才得以向世人展示出它相对完整的面貌?时耶?运耶?人耶?……或许,从编者的总序、前言和编后的文字中,可以领会到其中的种种。
但对我来说,那还不够。我希望明白,我们的“阿里巴巴”打开宝库的神奇“咒语”,是不是“芝麻开门”?
事实上,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已经有一批寻“宝”者,如费孝通、林惠祥、凌纯声、芮逸夫、吴泽霖、陈国钧、刘咸、杨成志等学者,开展了全国范围包括西南“诸族”在内的一系列前所未有的社会学、民族学考察,其中就包含有相关民族的传统音乐生活、音乐类型的描述和乐器的专项研究。或许,这就是现代意义的贵州民族音乐学研究的滥觞?而发表于1951年《人民音乐》第2卷(4)上李?缑竦摹豆笾菝缱宓穆?笙》,当时新中国成立后对贵州民族芦笙研究的最早成果。此后,诸如《侗族拦路歌的收集与研究报告》(方暨申,《音乐研究》,1958年第4期)、《侗族大歌》(萧家驹、
龙廷恩、毛家乐、钱名政著,贵州人民出版社1958年出版)、《苗族芦笙》(何芸、简其华、张淑珍著,音乐出版社1959年出版)等,无疑是当代贵州民族音乐研究早期的重要成果……如此或疾或徐、左顾右盼,一路走来。终于,今天,在这套丛书上,赫然亮出了贵州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标识。
这,正是我心目中的那句开启宝库的神秘“咒语”!
不是有人说贵州“没有文化”吗?不是也有贵州人自卑地认为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没有文化”吗?这套丛书在说――且慢!看看我们的音乐文化!
虽然“音乐文化”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概念,已经出现了半个多世纪。但是,在我们贵州,何曾把它如此响亮地标榜过?
把“音乐”与“文化”合成为“音乐文化”,并连缀于主语“贵州”之后,这并不仅仅是两个词语简单的复合,而是我们――贵州民族音乐的主体和民族音乐学者――认识
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回归自我的过程。它代表了我们对于贵州音乐研究的发展真正进入了质的飞跃。当然,这个“质”的变化,是经历了相当长的“量”的积累过程才得以实现,“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在这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我们对于贵州少数民族音乐的观念和认识,否定,否定之否定……终于被重新审视和“发现”。我们终于明白,
在贵州,在生活于这篇土地上的各民族中,音乐不仅只是娱乐、消遣,不仅只是物理、技艺和形式,不仅只是审美或教化,而是文化,是民族的文化记忆,是我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总和中的重要部分。我们所研究的对象――少数民族音乐,是特定文化生态或文化语境中的音乐;我们所做的研究,是“文化中的音乐研究”,是“作为文化的音乐研究”。
在粗略的读着与听着的时候,我最直观的感受是,自己正在直接面对活态的音乐文化(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种形态),这与我自己多年间在民族地区做“田野作业”时的所见所闻十分相似。在我的体验中,音乐,在少数民族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们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及精神信仰,几乎所有的文化事象都有音乐和音乐行为伴随。特别是联系人与神的音乐行为与宗教活动,这种被马克思称为“人类童年时代”产生的音乐文化,在今天尚有遗存。他们的音乐内容,涉及到不同发展阶段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时间跨度大、空间范围广的特征,反映了各民族对自然、社会、神、人及其相互关系的评价和调整。语言、历史、宗教信仰、经济生活的差异,造就了各民族音乐文化的丰富多样性,并表现为各民族特有的心理及习惯方式,成为本民族约定俗成并具传承性的共同行为。我甚至能够大致体会到,丛书的编著者们对研究对象作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观察、体验和理解,以及相应的记录、整理、描述和阐释时的种种努力
和艰辛。显然,他们所关注的重点,已经不仅仅是音乐本身,还包括了音乐和其他各种共生的条件(如自然环境、历史过程、社会变迁等),音乐与各文化要素相互间的内在关系……他们找到了一个可以依托自己研究的适当支撑点,文化生态不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民族音乐不再是一个个单纯的、孤立的纯艺术现象,而是依托于民族特定文化生态或文化语境的、实在的活态存在。
这样的感受,直接把我的思绪“驱赶”到了另一个“极端”。用时下的观念看,音乐是“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典型代表。不错,从某种意义来讲,“音乐”本体是“非物质”的,“物质的”乐器、乐谱、磁带、唱片,都不是“音乐”,而只是音乐某种形式的载体。但是,侗族大歌、苗族古歌、侗族琵琶歌、铜鼓十二调、八音座唱等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难道仅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会是物质文化的对立物?如是,那么,在这套丛书中随处可见的、各民族音乐(或音声)中的有声响物性、仪式和仪式化的音乐行为,不是也同样具备有形性和物象基础,又该如何认识?怎么就会没有物质性了呢?它们能分割得开吗?再如,产生于人类早期的歌、舞、乐三位一体的艺术形式,至今仍普遍存留在贵州少数民族的生活中,并随时对其他的文化发生着功能作用。男吹女舞的节日跳芦笙活动,就是以歌、舞、乐为媒的典型,没有男子的吹笙行为,则无女子踏乐而舞或旁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