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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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公司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讨论稿)一、总则“职工培训”和“研发创新”是我公司管理的两把利剑,是公司的文化标志。公司有义务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培训。培训是提高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的重要方法。因此,经公司认真研讨,特制定本办法。

二、员工学分标准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职工教育的专门机构。公司所有员工执行教育培训积分制度,即:在一个年度内应修满100分,如不足100分,应补修,直到修满100为止,超过100分的可计入下一年度的培训学分,但转入下年度的最多不超过20分。

三、学分获得的方法及途径培训由人力资源培训部制定月度培训计划、聘用师资力量、协调培训

1、受训

按考试成绩60分以下不计分,60-80计3分,80-100计4分,100计5分。

3、其他学习分年度内获得与本职相关的证书(以证书原件到培训部登记为准,与第一项不重复计分(按高分计)),5分/证

4、从事项目研究的,研究成果分组织并完成项目取得专利、高新技术等相关证书,主要承担者5分/项目

5、带徒分本年度从事并完成带徒工作的,5分/徒

6、培训主讲分获得内部培训师资格,并担任公司或部门培训的主讲,按第1条同听课者享受相同分数。

四、奖惩措施培训学分与年终奖、升职、员工聘用、职称评定直接挂钩年终奖:培训学分的完成情况作为员工年终奖考核的一项指标,不足100分的,按差一分扣年终奖的1%作为处罚,超过120分,按多一分奖年终奖的1%作为奖励,最多不超过20%;

升职:年度未修满100分的不予升职,同等条件下历史培训学分高的优先考虑;

员工聘用:年度累计培训学分未达到80分的,原则上在下一年度不再续聘。

职称评定:年度培训学分未达到100分者,原则上不能参与下一年度的职称评定。

五、实施细则公司人力资源培训部应收集、汇总和保管公司全员的培训记录,完善培训资料,为每一位员工建立《员工个人培训学分档案》。新入职员工在入职时发放《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老员工在每年年终时发放下一年度《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并回收本年度《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本《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对每一员工是唯一的,年终时作为年度培训学分统计的依据。

参加公司及部门培训时需携带本《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在培训过程中由人力资源培训部人员进行登记填写(包括培训主讲)。

参与社会组织的经人力资源培训部认可的各类培训,外出前告知人力资源培训部做好备案,回来后需携带相关培训证明和《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到人力资源培训部做好登记。

从事其他提高自身素质学习的在每年12月由本人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的《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到人力资源培训部登记。

个人培训学分应按季公布,并在每年一月十日前由人力资源培训部对上一年度个人培训分数做好统计、整理,并全公司张贴公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后一周内提出。

年度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姓名:

档案号:

序号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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