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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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证据法的原则考点巩固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问答题 试论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本题答案: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 本题解析: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和认定。
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和认定。
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研究对象: ①诉讼证明和证据的原则制度。
②诉讼证明的实践和经验。
③诉讼证明 的基本理论。
④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行环境。
⑤有关证据法和证据法学边缘交叉问题。
2、问答题 简述被害人陈述的主要特征? 本题答案:①证明的直接性。
②表达方式的多样性。
本题答案: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本题解析: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
特征:①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②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
③必须是明确表示的。
④必须具有合法性。
4、问答题论证据的基本属性?本题答案:①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本题解析:①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法学:证据的种类考点.doc
法学:证据的种类考点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名词解释 译本 本题答案:是指运用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字将原本或正本翻译而形成的文 本题解析:是指运用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字将原本或正本翻译而形成的文书。
2、问答题 视听资料的种类有哪些? 本题答案:视听资料的种类有: (1)录音资料; 本题答案:是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 本题解析:是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用来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这是一种更接近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
4、名词解释 当事人陈述 本题答案: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说明,它 本题解析: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说明,它包括当事人自己说明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事实的承认。
需要指出的是,当事人的陈述不仅包括当事人所发表的对案件事实的认识,还包括当事人所发表的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5、多项选择题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是( )。
A .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B.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C.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D.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本题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6、名词解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本题答案: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本题解析: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证据法学》考试大纲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证据法学》考试大纲(2019年1月)Ⅰ.考查目标证据法学要求考生具有全面了解、熟悉证据法学基本原理,掌握证据基本法律规范和基本制度的专业素养,具备分析、判断和解决证据实践问题的基本能力。
证据法学具体包括:准确掌握证据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我国证据取得和运用的相关法律规定。
全面理解我国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领会认识论、价值论等多元理论的内容、与证据法学的关系及其支撑作用。
了解证据制度的类型和发展历史,熟悉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等证据制度的内容。
了解证据法的原则,掌握证据裁判原则等的内容和要求。
了解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理解证据的概念、特征,准确掌握证据种类、分类的相关内容。
了解证明理论,掌握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证明标准等证明制度的基本内容,熟练运用刑事证据规则。
了解证据法学理论研究中的重大、前沿问题,知晓对国外先进成果的客观评介,明晰司法实务部门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面临的问题、挑战。
运用证据法学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结合证据法律规范,合理地分析和认定案件。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80分;考试时间为90分。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题型结构1.名词解释题,共20分。
2.简述题,共30分。
3.案例分析,共10分。
4.论述题,共20分。
Ⅲ.考查内容第一章绪论一、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二、证据法学的体系三、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神示证据制度二、法定证据制度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四、我国证据制度历史沿革第三章证据法与诉讼法一、证据法与诉讼法的关系二、证据法与诉讼结构三、证据法与审判方式改革第四章证据法原理一、认识论二、价值论三、其他多元理论第五章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一、证据裁判原则二、无罪推定原则三、证据合法原则四、直接言词原则五、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六、利益衡量原则第六章证据规则一、相关性规则二、最佳证据规则三、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四、意见证据排除规则五、补强证据规则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七、瑕疵证据补正规则八、其他证据规则第七章证据的概念和属性一、证据的概念二、证据的属性第八章证据的种类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当事人陈述(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笔录(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九、电子数据第九章证据的分类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二、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本证和反证三、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五、主证据和补强证据第十章证据的收集、保全和审查判断一、证据的收集和保全二、证据的审查判断第十一章证明概述一、证明概述二、证明与释明三、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第十二章证明对象一、证明对象概述二、刑事诉讼证明对象三、民事诉讼证明对象四、行政诉讼证明对象五、免证事实第十三章证明责任一、证明责任概述二、域外诉讼证明责任三、我国诉讼证明责任第十四章证明标准一、证明标准概述二、域外诉讼证明标准三、我国诉讼证明标准第十五章推定和司法认知一、推定二、司法认知Ⅳ.参考书目1.法律规定:有关证据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等,最新颁布的修正案。
证据法学考试大纲
证据法学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证据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本考试旨在考查学生对证据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证据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一)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1、证据的概念、特征和种类(1)证据的定义(2)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3)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种类的特点和运用规则2、证据法的基本原则(1)证据裁判原则(2)直接言词原则(3)无罪推定原则(4)自由心证原则(二)证据的收集与保全1、证据收集的概念和方法(1)证据收集的主体和权限(2)证据收集的程序和要求(3)证据收集的方法和策略2、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方法(1)证据保全的条件和程序(2)证据保全的措施和效力(三)证据的审查判断1、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和方法(1)证据审查判断的主体和任务(2)证据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标准(3)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和技巧2、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能力(1)证据的证明力的概念和判断(2)证据能力的概念和限制(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四)证明对象1、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1)证明对象的定义和特征(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2、免证事实(1)自然规律及定理(2)众所周知的事实(3)推定的事实(4)预决的事实(五)证明责任1、证明责任的概念和分配(1)证明责任的含义和性质(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和特殊规则2、证明标准(1)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意义(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六)证据规则1、传闻证据规则(1)传闻证据的概念和特征(2)传闻证据规则的例外2、最佳证据规则(1)最佳证据的概念和要求(2)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非法证据的范围和界定(2)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后果(七)各类诉讼中的证据运用1、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运用(1)刑事证据的特点和运用要求(2)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证明责任2、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运用(1)民事证据的特点和运用要求(2)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证明责任3、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运用(1)行政证据的特点和运用要求(2)行政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证明责任三、考试形式与题型(一)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二)题型1、选择题考查学生对证据法学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证据法学考试大纲
证据法学考试大纲目录I.命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III.考查内容I.命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1.命题工作是期末考试的核心环节,命题质量直接影响教育质量,本次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课程标准,体现培养目标,确保试题质量,维护考试信誉。
2.期末考试命题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准确、规范、公平、以提升考试者的法律职业能力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考试标准把握的准确性;试卷结构的合理性;试题内容的科学性;试题编制的规范性;试题素材的公平性。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第一、二、三章约10%第四、五、六章约40%第七、八、九、十章约30%第十一章约10%第十二章约5%第十三章约5%四、试卷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III.考查内容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第二节我国的证据法第三节证据法学的学科体系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一节外国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第二节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第三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一、证据的概念二、证据的基本特征三、证据的意义第四章证据的种类第一节物证第二节书证第三节证人证言第四节被害人的陈述第五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第六节当事人的陈述第七节鉴定结论第八节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第九节视听资料第十节现场笔录第五章证据的分类第一节证据分类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第三节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第四节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第五节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第六节本证与反证第六章证据的收集和保全第一节证据的收集第二节证据保全第七章证明概述第一节证明的概念、特征及人类历史上不同的证明制度第二节我国行政、民事、刑事诉讼中的证明第八章证明对象第一节证明对象的概念第二节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第三节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第四节行政诉讼证明对象第五节免证事实与司法认知第九章证明责任第一节证明责任概述第二节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第三节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第四节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第十章证明标准第一节证明标准概述第二节我国不同诉讼中的证明标准第十一章证据的审查判断第一节证据审查判断的任务和原则第二节证据审查判断的主要方法第三节从法定证据种类进行证据的审查判断第四节从证据的理论分类审查判断证据第五节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查判断证据的具体规定第十二章推定第一节推定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推定的适用第三节无罪推定第十三章证据规则第一节证据规则的概念、意义第二节证据规则的内容。
证据法考试大纲
《证据法学》(Law of Evidence)考试大纲一. 课程编号:070334二. 课程类型:必修课课程学时:32学时/2学分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先修课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三. 概述1、考试目的:加强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检查学生学习本课程的情况。
2、考试基本要求:(1) 证据法学概述的相关理论理解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具体内容;了解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介绍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学体系、大陆法系国家证据法学体系和我国证据法学体系的特点;了解证据法学的儿种研究方法;掌握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力的概念、证据法基本原则;有关证据定义的影响较大的儿种学说;理解我国诉讼法中对证据的解释;掌握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掌握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的区别,以及世界各国证据分类研究;掌握各种证据及其证明力的特点;了解各种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判断方法;理解目前证据法学界的相关热点问题以及我国证据立法可供借鉴的内容。
(2) 证明的相关理论掌握证明的概念和司法证明的特征;对人类历史上不同的几种诉讼证明制度作一般性了解;理解证明的分类标准及各证明种类含义;把握证明制度的构成环节、“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和不同之处。
掌握证明对象的概念和特征;掌握证明对象的范围,其中理解关于程序法事实、证据事实的能否成为证明对象的不同学术观点和原因;重点掌握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掌握证明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理解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证明责任的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的关系;重点掌握“三大”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原则。
掌握证明标准的概念;对有关证明标准的理论观点争议及外国立法中的证明标准作一般性了解。
理解司法证明的概念与各环节。
重点掌握收集证据的范围、渠道和要求;了解收集证据的概念、意义和原则;介绍了解可能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增加规定其他几种收集刑事证据的方法。
证据保全的概念和特征;证据保全与证据收集的区别和联系;掌握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和含义;理解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证据的本质属性之间的关系;掌握审查判断证据的重心和范围;掌握对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和对全案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掌握司法实践中采用的几种证据审查判断方法。
广东财经大学《证据法学》2020年考研专业课复试大纲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证据法基本理论、证据的基本法律规定与司法操作。
考试要求主要包括:①考察学生对证据法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②考察学生对证据法学重点问题的理解和辨析能力;③考察学生运用证据法学知识、理论、方法,分析刑事立法和司法实务问题的综合能力。
一、证据法与证据法
●证据法与诉讼法的关系
●证据法与诉讼结构
●证据法与审批方式改革
二、证据规则
●证据规则的概念和功能
●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与完善
●外国证据规则简介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关证据规则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自白和补强证据规则
三、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证据的概念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四、证据的种类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证据的分类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本证和反证
1。
诉讼法学(民诉、刑诉)研究生考试之3——《证据法学》考试范围
诉讼法学(民诉、刑诉)研究生考试之——《证据法学》考试范围一、考查目的《证据法学》作为证据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主要侧重于考查学生对证据法学基本原理、证据法发展历史、各类证据规则、证明制度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二、考查要求专题一、事实与证据1.掌握事实与证据的基本概念、事实的特征、证据属性、事实认定2.理解证据的相关性、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可信性、事实认定的概念与模式、“证据之镜”原理、事实认定是一个经验推论过程3.运用证据属性的审查标准专题二、证据法理论基础和体系1.掌握证据法的认识论基础,证据法的价值论基础,证据法的理论体系2.理解诉讼活动中认识主体的角色,法庭认识论的任务、动力和形式,证据法的价值准则,证据法的四大价值支柱,证据法的特征,证据法的理论体系3.应用证据法的理论体系中,相关性是一条逻辑主线,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是两个进出端口,举证、质证和认证构成事实认定的三个法定阶段,准确、公正、和谐与效率是证据法的四大价值支柱专题三、证据制度历史沿革1.掌握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证明制度、英美法系证据制度、大陆法系证据制度、混合法系证据制度2.理解西周“五听”制度,西汉“春秋决狱”的裁判方式,唐代《断狱律》中的证据制度,宋代和清代勘验检查制度,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证据制度建设3.应用理解证据制度发展的基本规律专题四、证据开示1.掌握证据开示的概念、证据开示的权利与特免权、证据开示的特性、证据开示的意义2.理解证据开示的案件范围、控诉方的证据开示、辩护方的证据开示、不履行证据开示义务的后果、法官在证据开示中的地位与作用3.应用证据开示的现实问题与潜在弊端、证据开示的有效运行及其保障专题五、法院取证与证据保全1.掌握法院取证的概念、法院取证的范围和类型、证据保全的概念、证据保全的情形、证据保全的概念、证据保全的情形、证据保全的类型2.理解法院取证的要求和方式、证据保全的程序3.运用关于法院取证的反思、证据保全的方法专题六、言词证据的提出1.掌握言词证据的形式及其特点,证人证言以及作证特免权的基本理论2.理解当事人陈述的类型、收集与审查判断规则、证人的资格与权利义务、对证言可信性的审查规则、律师-委托人作证特免权、医生-患者作证特免权、亲属关系作证特免权3.运用我国证人出庭作证规则的基本内容、关于作证特免权的反思专题七、实物证据的提出1.掌握展示性证据出示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辨认、鉴真和鉴定等证明方法,物证、书证等展示性证据的特点2.理解辨认和鉴真的一般要求、实物证据的辨认鉴真、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或现场笔录的鉴真、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鉴真、示意证据的鉴真、自我鉴真、鉴定及其作用、鉴定的启动和救济、专家辅助人3.运用展示性证据出示过程中的实践问题专题八、证据排除及其例外1.掌握排除规则的目的、作用,证据采纳与排除的基本原理,证据排除规则及其例外体现的证据法价值2.理解可采性条件与排除目的、排除规则的惩戒与激励作用、传闻证据规则概述、传闻排除规则及其例外外行、意见排除的例外、专家意见排除的例外、品性证据规则、品性证据排除的例外、非法证据排除的正当理由、非法证据排除的原则和例外、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3.运用关于我国传闻证据规则的构建、我国刑事立法中的品性证据规则、我国的意见证据规则、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及其反思专题九、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1.掌握掌握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基本原理,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理解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2.理解证明责任的定义与功能、证明责任转移、证明责任倒置、证明标准的定义与功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刑事诉讼证明责任、行政诉讼证明责任、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确信无疑”和“内心确信”的含义3.运用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反思专题十、质证与认证1.掌握质证的基本原理,交叉询问与对质规则,认证的基本理论2.理解质证的概念和内容、交叉询问、对质、认证概念、认证规则、认证的模式与方法3.运用我国质证规则的完善专题十一、推定与司法认知1.掌握掌握推定和司法认知的性质及其功能,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推定和司法认知的规定2.理解推定概念与功能、推定与证明的关系、刑事证明责任与推定的关系、司法认知的概念、司法认知的特征、司法认知的类型、司法认知的效力3.运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推定、我国诉讼法中的司法认知。
《证据法》教学大纲
《证据法》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名称:证据法2、课程类别:法学专业核心课程3、课程学分:X学分4、课程总学时:X学时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一)课程性质证据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相关理论的学科。
(二)课程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证据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运用证据法的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进一步学习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课程任务1、使学生了解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2、让学生掌握证据的种类、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的方法。
3、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一)知识要求1、学生应熟悉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
2、掌握各类证据的特点、收集方法和审查判断规则。
(二)能力要求1、能够运用证据法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中的证据问题。
2、具备收集、整理和运用证据的实践能力。
(三)素质要求1、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证据意识。
2、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四、课程教学内容(一)证据法概述1、证据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证据法的定义和内涵证据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2、证据法的历史发展外国证据法的发展历程我国证据法的发展沿革3、证据法的基本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自由心证原则(二)证据的概念和特征1、证据的定义和内涵2、证据的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证据的种类1、物证物证的概念和特点物证的收集和审查判断2、书证书证的概念和特点书证的收集和审查判断3、证人证言证人的资格和义务证人证言的收集和审查判断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的特点和作用被害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点和分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和审查判断6、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特点和分类当事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7、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的概念和特点鉴定人的资格和权利义务鉴定意见的收集和审查判断8、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各类笔录的概念和特点各类笔录的收集和审查判断9、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概念和特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四)证据的分类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运用规则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五)证据的收集与保全1、证据收集的概念和原则证据收集的定义和内涵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等2、证据收集的主体和方法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的收集证据的职责和权限证据收集的各种方法和注意事项3、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条件证据保全的定义和内涵证据保全的条件和程序4、证据保全的方法和措施证据保全的各种方法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六)证据的审查判断1、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和内容证据审查判断的定义和内涵证据审查判断的内容包括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审查2、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和步骤证据审查判断的各种方法,如个别审查、综合审查、比对审查等证据审查判断的步骤包括审查证据的来源、审查证据的内容、审查证据的形式等3、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的证明力的概念和影响因素证据能力的概念和判断标准(七)证明对象1、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证明对象的定义和内涵证明对象的范围包括实体法事实、程序法事实和证据事实2、无需证明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推定的事实预决的事实(八)证明责任1、证明责任的概念和性质证明责任的定义和内涵证明责任的性质是一种法律责任2、证明责任的分配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3、证明责任的倒置证明责任倒置的概念和情形证明责任倒置的适用条件和限制(九)证明标准1、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意义证明标准的定义和内涵证明标准的意义在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2、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定罪的证明标准量刑的证明标准3、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标准优势证据标准4、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清楚而有说服力的标准实质性证据标准(十)证据规则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的概念和范围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后果2、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的概念和特点传闻证据排除的理由和例外3、最佳证据规则最佳证据的概念和要求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和限制4、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证据的概念和分类意见证据排除的理由和例外五、课程教学方法(一)课堂讲授通过课堂讲授,向学生系统传授证据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使学生对证据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完整word版)证据法期末考试重点内容(word文档良心出品)
证据法一、证据法的基本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程序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二、证据概述1、含义: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或凭据)。
2、特点: (1)证据具有一定的存在形式: (2)证据应该具有能够证明待证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内容,否则便不是证据: (3) 证据在证明过程中具有证明作用,这种作用的实现,取决与证据本身是否真实并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有联系。
3、证据的基本属性:(1)证据的客观性:(2)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对其所要求证明的事实具有必要的最小限度的证明能力。
证据的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关联性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能够为人们所认识。
(3)证据的可采性(合法性),即具有被采纳为定案依据的资格。
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提供收集的主体必须合法、证据内容必须合法、证据必须依据法定程序收集。
4、证据能力:指某材料能够用于严格的证明的能力或资格。
5、证明力:指证据价值的大小,涉及证据对于要证明的对象是否有证明作用以及以及证明到什么程度。
6、意义:1.证据是诉讼活动的基本条件2.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3.证据具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功能4.证据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材料。
三、证据种类(一)物证与书证1、物证: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证属性和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2、特征意义: (1) 物证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存在状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2)物证真实性大和客观性强。
(3)物证一般为间接证据。
(4)物证更直观,更容易把握。
3、刑事诉讼中物证的具体表现形式1、实施犯罪行为留下的痕迹2、实施犯罪的工具3、犯罪嫌疑人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的各个场所遗留的物品。
4、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物5、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物品和痕迹6、表现犯罪社会危害性后果的物品7、在犯罪过程中或者犯罪后,犯罪嫌疑人为掩盖罪行、对抗侦查而伪造的各种物品或痕迹8、能够表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各种物品或痕迹9、其他可供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痕迹4、书证与物证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1书证的外形载体是种客观的物质材料。
证据法期末考试重点
证据法考试重点1.是以物品或痕迹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
对于言词证据,需要注意其自愿性和真实性,收集一般以口头询问或者提问的方式进行;对于实物证据,需要注意收集程序的规范性,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其客观性和可靠性。
B: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从原始出处获得的第一手证明材料。
传来证据是经过复制,转抄,转述等中间环节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
C: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进行证明,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一般情况下,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
2.证据的种类:A: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八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当事人陈述。
3.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A:自由心证制度的确立,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
B:对于诉讼参与人来讲,自由心证制度代替法定证据制度,使被告人获得辩护权,确定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法律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无疑是证据制度史上的一大进步。
C:自由心证制度的确立,对于法官,陪审官来讲,也使其从法定证据制度的束缚下获得解放,对于证据的审查判断,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完全听凭法官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从而为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提供了某种可能性。
4.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A: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B:法律对于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定,主要是根据证据的形式,而不是根据证据的具体内容C:刑讯逼供是取得被告人自白——“证据之王”所普遍采用的合法方式D:封建等级特权盛行E:法律对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的规定是审查判断证据的绝对依据5.司法证明的特征:A:规范性:司法证明与其他证明活动的首要区别B:对抗性:司法证明在程序方面的重要特征之一C:时效性:司法证明在程序方面的另一重要特征。
证据法学考试复习资料
证据法学一.名解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2.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成,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3.相关证据规则又称为关联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4.证据能力与证明力(1)证据力又曰证据能力,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2)证明力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
亦即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采性。
5.直接言词与证据裁判(1)直接言词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询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
(2)证据裁判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6当事人.承认与自认(1)即当事人作出的承认性陈述,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或诉讼请求、明确表示予以承认的陈述。
(2)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
7.刑诉中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含义(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2)案件事实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8.优势证明标准的概念和含义(1)所谓优势证明标准,也称为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对同一案件事实的证明都达不到最高的证明标准的时候,法院应当认定证明程度较高的一方当事人主政的事实成立(2)最高院《关于民诉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是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证据法简答题(很全面的)
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
答:(1)控诉式诉讼制度与神示证据制度的关系;(2)纠问式诉讼与法定证据制度关系;(3)混合式诉讼与自由心证的关系。
2.简述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其要求.答:我国证据制度所坚持的客观真实的原则,是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
这种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要求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要求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以便正确地据实处理。
我国的证据制度为充分确实的证据制度,案件对证据的具体要求,在质上就是要求确实可靠,在量上就是要求全面细致、充分,达到了两个方面的统一,案件的真实性就可以保证。
3.简述证据学的具体研究方法。
答:1)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2)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3)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4)比较研究方法;5)实证研究的方法。
4.简述证据内容与证据形式的关系。
答:司法公正是核心,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应为之服务。
因此,在证据的内容与关系上应有的观点是:(1)坚持有真实内容的证据,原则上应使其有合法的证据形式,这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直相,从而保证案件正确处理。
(2)重视对人权的保护,对于证据收集采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处;坚持按程序办案,坚持惩治违法行为,以实现诉讼程序公正。
(3)对严重违法收集的证据,基于可靠性程序差,必须限制采用.5.简述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答: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否定,是历史上一大进步.它的出现是人类文化科学的发展对司法经验总结的结果;同时又是和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联系在一起的,是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
为了结束地方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封建君主实行这项法律制度,有利于把司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打击封建割据势力。
6.简述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答:自由心证制度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过程。
为了与诉讼制度的变革相适应,1791年法国宪法会议正式废除法定证据制度,建立了自由心证制度.首先,资产阶级思想家崇尚人的理性的良心,指出“人生而自由”的观点。
全国自学考试《证据法学》试题及其答案
A.担保宣誓B.保证宣誓
C.补充宣誓D.雪冤宣誓
正确答案:C(1分)教材P68
5.下列关于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认识,正确的是【 】
A.法定B.推定
C.拟制D.裁定
正确答案:B(1分)教材P130
7.下列事实属于司法认知的范围的是【 】
A.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事实B.中共江苏省委公报发布的事实
C.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报发布的事实D.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的事实
正确答案:D(1分)教材P147
8.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留在案发现场的沾有被告入血迹的刀具。该刀具属于【 】
A.反证B.间接证据
C.直接证据D.传闻证据
正确答案:B(1分)教材P177
9.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但是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甲未将证人丙的证言提交给法院。对于由此产生的后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视为甲放弃诉讼请求
B.甲不得再将该证言提交给法院
C.如果甲将该证言提交给法院,法院必须将该证言排除于法庭之外,不得再组织质证
12.勘验过程拍摄的照片属于【 】
A.物证B.书证
C.勘验笔录的组成部分D.现场笔录的组成部分
正确答案:C(1分)教材P255
1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扣押的文件,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退还原主的期限是【 】
A.3日内B.4日内
C.5日内D.7日内
正确答案:A(1分)教材P278
14.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分布于【 】
证据法选择题
复习题2单项选择题题库(顺序不对应)1.与封建司法制度相对应的证据制度是 ( C )A.自由心证制度B.神示证据制度C.法定证据制度D.执衷证据制度2.证明负担解决的是证据的 ( A )A.事实问题B.法律问题C.合法性D.关联性3.传来证据就是 ( C )A.传闻证据B.间接证据C.派生证据D.言词证据4.与证明对象相联系的概念是 ( C )A.程序法律规范B.程序法律规范和实体法律规范C.实体法律规范D.证据标的5率先提出证明责任分层理论的德国学者是 ( C ) A.罗森贝克 B.莱昂哈德C.古拉色D.雉本郎造6.英美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是针对 ( C )A.物证B.物证和书面证据材料C.书面证据材料D.证人证言7.在我国,出庭作证是证人的法定义务,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是 ( A )A.违法行为B.犯罪行为C.不属于违法行为D.法院可以对证人予以罚款8.勘验笔录是下列哪种证据种类? ( B )A.刑事诉讼B.民事诉讼C.行政诉讼D.仲裁9.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 ( A )A.主要事实的证据B.基本事实的证据C.全部事实的证据D.一切事实的证据1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 ( B )A.应当老实回答B.应当如实回答C.可以保持沉默D.有权拒绝回答11.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有权指定医院的机构是 ( C )A.公安司法机关B.省级人民法院C.省级人民政府D.地、市级人民政府12.证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作证 ( C )A.是聋哑人的B.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C.不能正确辨别是非的D.年幼的13.证明责任的倒置 ( A )A.以法律明确规定为前提B.是由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决定的C.实质是免除法院的查证D.是由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决定的14.诉讼中的司法认知 ( B )A.必须有当事人申请为之B.法官依职权可以为之C.当事人不得反驳D.不属于诉讼证明方式15.美国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 ( C )A.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法官自由心证B.清楚的、明确的、令人信服C.排除合理的怀疑D.优势证明标准16.某地一13岁幼女被奸杀,经侦查,某甲被作为嫌疑人,理由是:甲过去在生活作风上犯过错,35岁还没结婚,因此,有作案动机;女孩被害当天,甲一人一直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坡地里犁地,有作案时间;找甲谈话时,他脸色发白,语无伦次;这是心虚的表现。
(完整word版)证据法期末考试大纲
简答题:一、在行政诉讼中,书证的提供具有哪些规则?在行政诉讼中,书证的提供具有如下三个规则:(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书证应当由被告提供.(2)原告和第三人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有权提供书证。
(3)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取书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
2、刑讯逼供的性质、原因、危害及其杜绝的方法。
(1)刑讯逼供的性质。
刑讯逼供是指公安司法人员采取殴打、伤害等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迫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的行为.刑讯逼供不是一般的工作错误,而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犯罪行为。
刑讯逼供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后果的,构成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直接实施刑讯逼供行为的公安司法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刑讯逼供的原因。
司法实践中出现刑讯逼供现象的原因包括封建社会证据制度的影响;封建特权思想作怪;有罪推定的流毒没有肃清;不愿意作全面细致的收集调查证据工作;对刑讯逼供的惩罚偏轻、打击不力.(3)刑讯逼供的危害表现在:侵犯人权,损害司法机关的执法形象,容易酿成错案,容易造成积案、疑案。
(4)防止和纠正刑讯逼供的方法包括: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办案手段中的科学技术含量,加大对刑讯逼供案件的查处力度,赋予律师讯问到场权,赋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权,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
三、司法认知应当遵循的程序规则有哪些?1。
采取司法认知之前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2。
采取司法认知时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反驳的机会3.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应申请采取司法认知4。
司法认知应当采取裁定的方式。
四、视听资料有哪些不同于书证的本质特征?1.视听资料所反映出来的图象比书证更直观、更逼真,连续而生动的画面是书面图形无法代替的2.视听资料反映出来的语言,含有语气、语调,能自然反映出陈述者在作陈述时的情绪状态3.视听资料在反映案件的有关事实的同时,往往还能反映出与该案件事实相联系的一些周边环境.五、物证有哪些特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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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考试范围
名词解释
1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依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形式条件。
(形式要件)
2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和可靠性。
(实质要件)
3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
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定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4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做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5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中,任何收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后总判决为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为无罪之人。
6直接言词原则: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讯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
7证据概念,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材料电子数据
8物证: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具有客观性强较容易查实,哑巴证据,往往不能成为直接证据的特点
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具有诉讼外形式,稳定性,物质性,思想性的特点
9证据分类的概念,是指在理论研究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
10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简答
1什么是证据力和证明力
所谓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所以只有具备证据合法性条件的证据,才能有证据力。
所谓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证明作用。
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2混合式诉讼和自由心证的关系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后,对封建的司法制度进行了有条件的否定。
资产阶级从维护自己的统治出发,继承和建立了检察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提出了保障被告人人身权利和诉讼民主化的原则,实行三权分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新诉讼制度,即混合式的诉讼制度。
混合式的诉讼制度与轻视人权的纠问式的诉讼制度截然相反,它是建立在主张人的个性解放的基础上的。
因此,它实行的是诉讼双方权利对等的诉讼制度,按照天赋人权、自由。
平等的原则,由法院。
被告、控诉人三方共同进行诉讼活动,根据不同的历史渊源和不同国度的情况,按其法系之不同,各国的诉讼制度又有所区别,但一般分为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两类。
当事人主义主要盛行于英美法系国家。
其特点是:(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
他们认为,只有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双方在法庭上互相抗衡,激烈辩论,才能揭露出事实的真相,达到诉讼公正的目的。
(2)充分尊重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重视保护被告人的权利,不能对被告人进行歧视。
被控诉的被告人在审理中作了有罪的陈述,只要其不是在威胁的情况下做出的,审理程序便告结束。
(3)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处于被动地位,主动权操纵在当事人手里,因此,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法官处在被告与控诉人两方面之间,没有收集调查证据的权力,双方可以进行辩诉交易。
职权主义,又称审问主义,主要盛行于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
在这些国家,法官有较大的权力.他们依照职权进行审判。
无论是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用自由心证原则,凭法官的良心。
理性判断而采用证据。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
17世纪以后,欧洲大陆的资产阶级革命和启蒙运动从政治层面上推动了司法制度的改革,也包括证据制度的改革。
崇尚自由和个人权利的启蒙思想者对以刑讯逼供为特征的法定证据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欧洲各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了胜利,封建制度被迅速发展的资本主义制度所取代。
法定证据制度所依赖的登记观念与资产阶级推崇的自由、平等、博爱相冲突。
另一方面,诉讼制度与诉讼模式的变化导致了证据制度的更替。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在上述主张的影响下,辩论式的诉讼程序逐渐取代了纠问式诉讼程序。
为了与诉讼制度的变革相适应,1791年1月18日,法国宪法会议正式废除法定证据制度,建立了自由心证制度。
4证据法的三大基本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是什么
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这三个因素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
证据的内容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加以审查,检验和鉴定来确定。
合法性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
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正确说明了证据的基本要素,表明了证据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5每种证据分类的标准及运用规则是什么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是证据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言词证据:
1、言词证据不得采用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并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知道案情的公民有客观提供证据的条件。
2、审查言词证据应注意有无影响其真实性的主客观因素。
3、言词证据的收集方法主要是讯问和询问。
对于这些证据必须经过质政并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实物证据:
1、收集实物证据应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并及时进行。
2、审查实物证据应注意有无伪造、变造或者由于客观环境影响而发生变形、损坏或者灭失的情况。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实物证据由一方当事人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出示或者播放,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并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4、对实物证据的取得,要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
(如扣押物品清单、调取证据清单等)以证据的来源不同,可以把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一)原始证据的运用规则
1、应当尽量收集和使用原始证据。
2、对于亲自感知案件事实的证人和当事人,司法人员应当尽可能地亲自询问,并制作详细的询问笔录。
3、凡是能够将原始证据附卷的,都应当附卷作为定案的根据。
4、对原始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的审查确认必须依法进行。
(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应可能收集和运用最接近于原始证据的传来证据。
2、必须查明传来证据的来源和出处。
3、传来证据必须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划分标准是证明方向,证据的内容和作用。
1、在证据的收集上,要坚持客观、全面的原则,防止先入为主。
2、在证明标准和要求上,要按照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所固有的特征来确定。
也就是,只有无罪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才能排斥无罪证据的存在。
3、在证明过程中,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势均力敌,既无法肯定也无法否定,则应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告无罪。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时一句一个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
直接证据的运用:
1、不得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直接证据。
2、所有直接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证明加以佐证,孤证不能定案。
3、直接证据必须得到间接证据的印证。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客观性。
必须真实可靠。
2、关联性。
3、充分性。
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
4、协调性。
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5、完整性。
既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每个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某个事实或者情节,只有把能证明全部案件事实和各个情节的间接证据按照它们之间的连系排列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才能据以定案。
6、排他性。
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单一的,并具有排他性。
本证与反正是以证据对当事人双方所主张的事实是否成立的证明作用来划分的
6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有何区别
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也是一种对证据的分类,是立法者根据我国科学技术水平以及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的法律上的划分;而证据的分类并非是法律的规定,而是从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分类研究。
证据的种类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具备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的分类仅仅是学理上的解释。
证据的种类的区分标准是单一的;而证据的分类则是从多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对证据进行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