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案例
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案例
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案例本案中,甲方为某地产开发公司,乙方为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
双方就一住宅小区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承揽合同,合同约定了工程的具体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且部分工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面对这一情况,甲方认为乙方违反了合同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决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则认为工程延误和质量问题并非完全由自己一方造成,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变更频繁、材料供应不及时也是导致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不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在多次协商未果后,甲方将乙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延期交付及质量缺陷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首先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了确认,随后对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通过现场勘查、专家评估和证人证言等方式,法院查明了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
在此基础上,法院认定乙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但同时也注意到了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配合不足。
最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决解除双方的建设工程承揽合同,并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对赔偿责任进行了分摊。
乙方因其施工延误和质量问题承担主要责任,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甲方也因管理不善和配合不力承担一定的责任,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此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它不仅展示了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纠纷的一般处理流程,还强调了合同履行中双方责任的明确划分。
对于承建方而言,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对于委托方而言,也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和管理,共同推进工程的顺利完成。
通过这起案例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预防和解决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纠纷,关键在于合同的明确约定和双方的诚信履行。
在签订合同之初,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合理设置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小问题积累成大纠纷。
承揽合同_工程_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工程行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时期。
在此背景下,承揽合同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
本文将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某住宅小区项目为例,分析承揽合同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某住宅小区项目2. 项目地点:某市某区3.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4. 项目业主: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 承揽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承揽合同签订1. 合同类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 合同内容:(1)工程范围: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的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施工内容。
(2)工程工期:合同工期为24个月。
(3)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4)工程造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亿元。
(5)付款方式: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每完成一定比例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应款项。
(6)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实施过程1. 施工准备阶段(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编制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了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
(2)组织施工队伍: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建了专业的施工队伍,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
(3)材料设备采购: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及时采购各类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
2. 施工阶段(1)土建工程: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土建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装饰装修工程:在土建工程完成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队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包括墙面、地面、门窗、水电等安装。
(3)安装工程: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安装工程,包括管道、设备、电气等安装。
西安法院审理承揽合同纠纷案例
西安法院审理承揽合同纠纷案例在西安呢,有这么一件事儿。
老张开了个小工厂,专门给人家做那种定制的金属工艺品。
小李呢,是个做礼品生意的小老板。
这两人就凑一块儿签了个承揽合同。
老张这头呢,按照小李给的设计图,吭哧吭哧地开始做那些精美的金属工艺品。
合同里说好了啊,交货日期、工艺要求、还有价钱啥的都写得明明白白。
老张心里想:“这单做完,能赚一笔呢。
”可是啊,到了交货的时候,小李却皱起了眉头。
他觉得有些工艺品的细节和设计图不太一样,虽然大体上看着还行,但他就是觉得差点意思。
这下好了,小李就不愿意按照合同上的全额付款了,说要扣一部分钱。
老张一听就急眼了:“我可是按照要求做的啊,这些小差别不影响整体的美观和使用啊。
你要是扣钱,我这辛苦不都白费了?”两人就这么争来争去,互不相让,最后闹到了西安的法院。
在法院里啊,老张把自己制作的过程详细地说了一遍。
他说自己在制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原材料供应的小问题,但都尽力按照最接近设计图的标准做了,而且还提前跟小李的手下打过招呼,他们也没说不行啊。
小李呢,就拿出设计图,指着那些他觉得有问题的地方,一个劲儿地说不符合要求。
法官呢,就得仔细地看证据,听两边的说法。
法官心想:“这事儿啊,得讲个公平合理。
”于是,法官找来了专业的鉴定人员,去评估这些工艺品到底符不符合行业标准和合同要求。
鉴定结果出来了,大部分工艺品确实是符合要求的,只是有少数几个小地方有轻微的偏差,但并不影响整体的质量和使用价值。
法官就根据这个结果开始判了。
法官说:“老张呢,在制作过程中虽然遇到了些小困难,但整体上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
小李呢,不能因为这点小问题就扣太多钱。
不过老张也有不足之处,所以要在总金额上稍微扣一点,作为对小李的一点补偿。
”最后啊,这个案子就这么解决了。
老张虽然少拿了一点钱,但也觉得还算公平,毕竟没有亏太多。
小李呢,也接受了这个判决,觉得法官还是考虑到了他的一些诉求。
这西安法院审理的这个承揽合同纠纷案例啊,就告诉咱,签合同的时候得仔细,出了问题要合理解决,可不能自己想咋来就咋来,还是要相信法律的公正啊。
承揽合同质量不合格判决案例
承揽合同质量不合格判决案例老张是个挺有想法的小老板,他开了一家古色古香的茶馆,想要一些特别的木质桌椅来装点店面。
于是呢,他就和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木工老李签了个承揽合同。
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桌椅得用老榆木做,样式要古典大气,而且做工得精细,不能有瑕疵。
老李拍着胸脯保证,这都不是事儿。
然后就开始动工了。
可是等桌椅送到茶馆的时候,老张一看就傻眼了。
说好的老榆木呢,看起来有些地方的纹理根本就不像,而且做工也很粗糙,有的地方甚至还有毛刺,这古典大气的样式也被做得四不像。
老张那个气啊,感觉自己的茶馆美梦被老李的劣质桌椅给砸了。
老张就去找老李理论,说这质量可不行啊,你得给我重做或者退钱。
老李却不认账,说这就是按照合同做的,可能有点小问题,但不影响使用。
老张心想,你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嘛。
没办法,老张就把老李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老张把合同拿出来,还拿出了当初给老李看的桌椅样式的图片,作为证据。
法官仔细看了看这些证据,又去查看了那些桌椅的实际情况。
很明显,这些桌椅在木材的选用、做工精细程度以及样式方面,都不符合合同的要求。
法官就问老李,你怎么解释这些问题呢?老李还在那强词夺理,说什么木材可能有点混淆,但质量也还过得去之类的话。
法官严肃地说:“合同就是双方的约定,你既然签了字,就得按照合同来履行。
现在这桌椅明显质量不合格,这是违约行为。
”最后呢,法院判决老李要承担违约责任。
要么按照合同重新给老张制作合格的桌椅,并且要承担老张因为桌椅不合格而导致茶馆延迟开业的一部分损失;要么就退还老张支付的所有费用,并且赔偿老张一定的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啊,在承揽合同里,质量是个大问题。
签了合同就得好好履行,不然就得承担后果。
就像老李,想蒙混过关,最后只能是自食恶果啦。
有个姑娘小美,要结婚了,那可是满心欢喜地找了一家据说很有创意的婚纱店定做婚纱。
婚纱店的老板小王和小美签了承揽合同,合同里说会用最好的蕾丝、丝绸等材料,根据小美的身材量身定制,婚纱上的珍珠装饰得手工一颗颗缝上去,要精致又华丽。
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例
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例
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例如下:
原告石某某与被告夏某某签订《防水施工合同》,原告石某某作为承包方,被告夏某某作为发包方。
原告在合同尾部承包方处签字,被告夏某某在合同尾部发包方委托代理人处签字。
合同首部发包方处手写有:某建设工程公司,并在合同首部及尾部发包方处均盖有"某建设工程公司某老年养护院某医养大楼项目部专用章"椭圆形印章。
原告石某某分别通过微信转账,向被告夏某某微信转款18000元、30000元。
后原告石某某以被告夏某某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承揽合同案例经典10个
承揽合同案例经典10个
1. 2012年,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中标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高铁
项目,总金额达到220亿元人民币。
2. 2006年,法国能源集团中标新加坡能源局的清洁能源项目,总金额达到10亿美元。
3. 2018年,中国长江电力集团中标巴西能源公司的水电项目,总金额达到50亿美元。
4. 2015年,美国波音公司中标美国国防部的军用飞机项目,
总金额达到300亿美元。
5. 2010年,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中标中国光大银行的企业用车
项目,总金额达到10亿元人民币。
6. 2019年,韩国三星重工公司中标阿联酋国家石油公司的海
上石油钻井平台项目,总金额达到20亿美元。
7. 2008年,日本丰田汽车公司中标美国纽约市的出租车替换
项目,总金额达到5亿美元。
8. 2013年,英国BP石油公司中标澳大利亚能源公司的天然气开发项目,总金额达到30亿澳元。
9. 2016年,印度塔塔集团中标英国政府的通信设备更新项目,总金额达到5亿英镑。
10. 2011年,意大利建筑公司中标迪拜政府的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总金额达到100亿迪拉姆。
劳务合同承揽合同典型案例
劳务合同承揽合同典型案例劳务合同典型案例案例一:小区保安老王的故事老王在一个小区当保安,和保安公司签的是劳务合同。
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小区门口站岗、巡逻,检查进出车辆。
有一天,小区里一辆豪车被划了,车主特别生气,就找物业闹。
物业呢,转头就怪保安没看好。
老王觉得很委屈啊,他说:“我按照劳务合同里规定的,定时巡逻了,而且我站岗的时候也没看见有人划车啊。
”按照劳务合同,老王的工作主要是维持基本的秩序,像这种意外情况,不能全怪到他头上。
经过调查发现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不小心划的,还好有监控作证,老王才没被冤枉扣工资。
这个案例就说明劳务合同里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是多重要,不然员工很容易被莫名甩锅。
案例二:家政阿姨李姐的遭遇李姐在一家家政公司工作,和客户签了劳务合同去做家庭保洁。
有一次,客户要求李姐擦窗户外面,李姐觉得太危险了,就拒绝了,说劳务合同里没写这个内容。
客户很不高兴,说:“你不擦我就不给钱。
”李姐也很刚,她就拿着劳务合同给客户看,上面明确写着只负责室内清洁。
后来家政公司也出面协调,说按照合同办事,如果客户额外要求危险的工作内容,得加钱并且提供安全保障措施才行。
这个事儿就体现出劳务合同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有力武器,不能让雇主随意增加不合理的工作内容。
案例一:老张的木工活老张是个老木工,手艺特别好。
有个客户找他做一套实木家具,他们签了承揽合同。
合同里详细写了家具的样式、尺寸、用什么木材,还有交货时间。
老张就开始精心打造这套家具,可是做到一半的时候,木材价格突然涨了不少。
老张心想,这可亏大了,就想和客户商量加点钱。
客户说:“咱签的承揽合同啊,价格都定好了,这风险得你自己承担啊。
”老张没办法,只能咬着牙继续做。
最后老张按时交了货,虽然没赚到预期那么多钱,但是也明白了承揽合同里风险承担的规则。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承揽人在签承揽合同的时候得考虑好各种风险因素,不然遇到像材料涨价这种情况就只能自己扛着了。
案例二:服装店的招牌制作有个新开的服装店老板找了一家广告公司做招牌,签了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案例
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案例一、案情简介某年某月,甲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与乙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建发包人的办公楼工程项目。
合同中约定了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价款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开始了工程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的变更、工程量的增加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和工程价款发生了变化。
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向发包人提出了工程价款的调整请求。
然而,发包人却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为由,拒绝支付承包人提出的调整后的工程价款。
承包人多次与发包人协商无果,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发包人支付调整后的工程价款。
二、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受理了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本案中,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承揽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关于工程价款的调整问题,法院认为,由于设计方案的变更、工程量的增加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和工程价款发生了变化。
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向发包人提出了工程价款的调整请求,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发包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调整后的工程价款。
法院还认为,发包人拒绝支付调整后的工程价款,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判决结果综上所述,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调整后的工程价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启示:1. 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本案中,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承揽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方案的变更、工程量的增加等情况,导致工程进度和工程价款发生变化。
承揽合同案例
承揽合同案例案例一:建筑工程承揽合同乙方:建筑公司甲方:甲方公司根据甲方公司需求,乙方建筑公司承揽甲方公司的一座办公楼的建设工程。
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1. 承揽内容:乙方承担整个建设工程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并保证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建设。
2. 工期:工程预计需在12个月内完成,具体的时间表将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
3. 造价:工程总造价为1000万元,乙方承诺按时按质竣工,否则将根据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4. 支付方式: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支付相应比例的工程款项,具体的付款时间、比例以及工程款的划分方式将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
5. 强制保险:工程施工期间,乙方负责购买施工一切险,以保证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6. 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各种可能发生的违约的情况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 变更和解除: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才能变更合同内容,如需解除合同,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解除协议。
8.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案例二:软件开发承揽合同乙方:软件公司甲方:甲方公司根据甲方公司对一款软件的需求,乙方软件公司承揽甲方公司的软件开发工作。
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1. 承揽内容:乙方根据甲方公司提供的需求文档,负责软件的设计、开发、测试等工作,并保证软件满足甲方公司的需求。
2. 交付期限:软件的开发工作预计需在6个月内完成,具体的交付时间将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
3. 价格和支付方式:软件开发总价格为200万元,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支付50%的预付款,剩余款项根据软件开发进度支付。
4. 保密:乙方需承担对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保密的责任,并确保未经甲方公司同意不得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劳务合同承揽合同案例
案例一:劳务合同【案情简介】王师傅受雇于李工头,从事电焊工作。
双方约定,王师傅在工地上工作,报酬为200元/天。
后来,李工头将大棚棚头的焊接工程分包给王师傅,双方约定报酬为350元/个,干不好保底200元/天。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师傅的劳动工具由李工头提供,王师傅在用工过程中受李工头管理,故认定王师傅与李工头之间成立劳务关系。
分析:本案中,王师傅受雇于李工头,从事具体工作,报酬按天计算,且工作过程中受李工头管理,符合劳务合同的特征。
案例二:承揽合同【案情简介】张屋主因房屋漏雨,委托张三找工人换瓦,相关事宜由张三安排照看。
张三联系李四,要求其找人换瓦,报酬按大工200元/天、小工120元/天计算。
李四邀约组织李大伯等四人为张屋主安装树脂瓦,李大伯在作业过程中从房顶坠落死亡。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屋主与李四等人形成劳务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本案中,张屋主委托张三找人换瓦,李四组织李大伯等人完成工作,李大伯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
法院认定张屋主与李四等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李四作为接受劳务一方,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案例三:承揽合同【案情简介】小花雇佣小锅为其新房装修,承揽瓦工活部分。
双方约定在一定期间内小锅将瓷砖、地砖粘贴好后,由其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约定的价款。
小锅在铺砖前的准备工作时,不慎从阳台坠落摔伤。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锅所从事的是房屋装修中的瓦工工作,双方形成承揽合同关系。
由于小锅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资质,双方未签订书面的装修协议,装修材料、装修范围由小花确定。
分析:本案中,小花雇佣小锅进行装修,小锅按照小花的要求完成工作,双方形成承揽合同关系。
由于小锅不具备相关资质,且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故法院认定双方形成承揽合同关系。
总结: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在法律性质、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承揽合同的典型案例
承揽合同的典型案例
嘿,大家听我讲啊!今天来给你们说一个承揽合同的典型案例。
就说小李吧,他开了个小工厂。
有一次,一家大公司找到他,说要让他
帮忙加工一批零件。
哎呀呀,这可把小李高兴坏了,这不就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嘛!于是双方就签订了承揽合同。
小李想着,自己肯定能顺利完成,赚上一笔呢。
合同规定好了交货的时间,小李那是没日没夜地干啊,工人们也都很努力。
可是谁能想到呢,中间出问题啦!加工零件的机器突然坏了,修机器就得花好几天时间呀。
小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赶紧和那家大公司沟通,说能不能延长交货时间。
那家公司可不干呀,说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就得按时交货,不然就要小李赔偿损失呢!这可咋办呀?小李气得直跺脚:“哎呀,怎么能这样啊!”
他到处想办法,找朋友帮忙,好不容易把机器修好了,又加班加点地赶工。
终于在最后的期限把货交上了。
这中间的过程,那真叫一个惊心动魄啊!小李后来说起来,还是心有余悸呢。
你们说,这承揽合同是不是很重要啊?签订的时候可得想清楚啊,每个条款都得仔细琢磨,不能马虎。
就像小李这个事儿,要是当初把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考虑到,提前协商好,不就没那么多麻烦了嘛。
所以啊,大家以后碰到这种承揽合同,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可别给自己找麻烦呀!这就是我要跟大家说的,一定要记住哦!。
承揽合同纠纷案例
承揽合同纠纷案例
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承揽合同,约定某甲公司承揽某乙公司的工程
项目。
双方约定工程款项为100万元,工期为6个月。
然而,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双方因为工程质量、工期延误等问题产生了分歧,最终导致了合同纠纷的发生。
首先,某甲公司认为工程进度延误是由于某乙公司提供的材料质量不达标所致,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
而某乙公司则认为是某甲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善,导致工期延误,要求某甲公司加班加点赶工。
双方在工程质量和工期问题上产生了争执,最终导致了合同纠纷的发生。
其次,双方在合同中并未对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误的具体标准和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导致了双方在纠纷发生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某甲公司认为某乙公司应承担工程质量不达标和工期延误的责任,而某乙公司则认为是由于某甲公司的管理不善导致的问题,要求某甲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双方在合同中对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误的约定不够清晰,导致了纠纷的发生和处理的困难。
最后,双方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未能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导致了纠纷的进一步
扩大和恶化。
双方在纠纷发生后未能坐下来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导致了双方在纠纷处理上的分歧进一步加大,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同纠纷。
综上所述,承揽合同纠纷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合同约定不清晰、沟通不畅和协商
不足所导致。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误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同时,在纠纷发生后,双方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避免将纠纷进一步扩大。
希望通过本案例的分析,能够引起各方对于合同约定和纠纷处理的重视,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
加工承揽合同十大案例
加工承揽合同十大案例案例一:“定制礼服的乌龙”小王要参加一个重要的晚宴,于是找了一家知名的裁缝店定制礼服。
双方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小王详细描述了自己想要的款式、颜色和尺寸。
可是等拿到礼服的时候,发现颜色完全不对,是那种很刺眼的颜色,跟自己要求的低调奢华差了十万八千里。
裁缝店却辩称是按照小王当时选的色卡做的,但是小王拿出合同副本,上面明确写着颜色的具体名称。
因为裁缝店的失误,小王没能穿着满意的礼服参加晚宴,裁缝店不得不承担违约责任,退还了小王的定金并且赔偿了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因为小王觉得这个事情让他在社交圈里很没面子)。
案例二:“木雕大师的瑕疵品”一位收藏家委托一位木雕大师制作一个精美的木雕佛像。
合同里规定了要用特定的木材,并且佛像的面部表情、手势等细节都有详细要求。
大师在制作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偷偷换了一种稍微次一点的木材,而且在佛像的手部雕刻上也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精致度。
收藏家来验收的时候,一眼就看出来了问题。
大师还想狡辩,说这只是一点小瑕疵不影响整体。
但是收藏家坚决不同意,按照合同要求,大师不仅要重新制作,还得赔偿收藏家因为延迟交付而造成的其他损失,比如预定的展示柜空着产生的租金损失。
案例三:“广告招牌的大麻烦”一家小商店的老板和一家广告制作公司签订合同,制作商店的招牌。
老板要求招牌要足够坚固,能抵御一定的风力,并且灯光要明亮均匀。
结果招牌刚挂上去没几天,一场不算大的风就把招牌吹得摇摇欲坠,而且有一部分灯光还不亮了。
广告公司来检查,发现是他们在安装的时候没有固定好,而且使用的灯泡质量也不过关。
小商店老板要求广告公司立刻整改,并且因为这几天招牌的问题影响了生意,要求广告公司赔偿相应的营业额损失。
广告公司一开始还不情愿,但是看到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楚,只好乖乖照做。
案例四:“印刷错误的宣传册”某公司要参加一个大型的展会,于是找了一家印刷公司印刷宣传册。
合同里规定了宣传册的内容排版、纸张质量、印刷颜色等。
承揽合同背靠背条款案例
承揽合同背靠背条款案例案例一:李某与王某的承揽合同李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经理,王某是一位建筑设计师。
李某希望王某能为他的公司设计一栋办公楼,双方达成了一份承揽合同。
李某同时也与张某签订了一份背靠背合同,要求张某在王某完成设计后进行承揽施工。
在合同中,李某与王某明确规定了承揽合同的条款,包括项目的具体要求、设计费用、工期等。
李某与张某也规定了背靠背合同的条款,要求张某在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开工,并在指定期限内完工。
由于某些原因,王某在原定的工期内没有完成设计。
李某感到十分困扰,因为按照合同的规定,他必须要承担与张某违约的责任。
在此情况下,李某与王某及张某进行了协商,并修改了背靠背合同的条款。
根据修改后的条款,如果王某无法按时完成设计,李某可以延长张某的工期,以便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施工。
李某也要求王某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以弥补由于设计延期造成的损失。
最终,王某顺利完成了设计,张某也按时完成了施工。
双方都很满意地结束了这次合作,并没有发生纠纷和争议。
案例二:公司A与公司B的承揽合同公司A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公司,公司B是一家专门从事电子产品包装的公司。
公司A希望由公司B来为他们生产一批电子产品的包装盒。
双方达成了一份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规定了背靠背合同的条款。
根据背靠背合同的规定,公司A负责提供产品的具体要求和规格,以及包装的数量和交付期限。
公司B则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包装,并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公司A。
在生产的过程中,由于公司A提供的产品规格有所变动,导致公司B无法按照原定的计划进行包装生产。
公司B通过与公司A进行协商,修改了背靠背合同的条款。
根据修改后的条款,公司A同意支付额外的费用作为对公司B的补偿,用于购买新的包装材料以适应产品规格的变化。
公司B也同意延长交付期限,以确保最终能按照新的要求完成包装任务。
经过双方的努力,公司B顺利完成了包装任务,并按时交付给了公司A。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确保在出现纠纷时能及时解决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承揽合同典型案例典型意义
承揽合同典型案例典型意义一、案例。
老张开了个小工厂,专门做各种木质家具。
有一天,一家新开的咖啡馆老板小李找到老张,说想让他做一批特制的咖啡桌椅。
要求桌椅的木材必须是老榆木,有那种复古的质感,而且桌椅的造型很独特,桌腿是那种有点弯曲、像树根的形状,椅子呢,要做成那种没有扶手的简约风格,椅背还要刻上咖啡馆的标志。
老张看了设计图后,觉得自己能做,就和小李签了承揽合同。
合同里详细写了桌椅的数量(一共20套桌椅)、样式、材料要求、交货日期(三个月后交货)、价格(总共5万块钱)等等。
老张就开始忙活起来了,找木材、安排工人按照设计图加工。
可是在制作过程中,遇到了麻烦。
老榆木的供应突然出了问题,原来的供应商那里不够量了,而且新找的一些老榆木价格比原来预算的高不少。
老张一算,如果按照新价格买木材,自己可就没多少利润了,甚至可能会亏本。
这时候老张就打起了小算盘,他想偷偷换一种看起来差不多的木材,觉得反正小李可能也看不出来。
于是就这么干了。
到了交货的时候,小李一眼就看出桌椅的木材不对,颜色和质感都有差别。
小李很生气,说这桌椅根本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绝收货付款。
老张就觉得委屈啊,说自己为了这单生意也不容易,虽然木材换了但也不影响使用啊。
双方就这么僵持不下,最后闹上了法庭。
法庭审理后,认为老张违反了承揽合同里关于材料的约定,判定老张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老张不仅没拿到钱,还得赔偿小李因为桌椅没按时到位所遭受的损失,比如咖啡馆开业推迟导致的租金损失、预期营业利润的损失等等。
二、典型意义。
1. 诚信原则的重要性。
这个案例首先就告诉我们啊,在承揽合同里,诚信是超级重要的。
就像老张,他觉得换个木材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于小李来说,他要的是合同里规定的那种老榆木的复古感觉,这是他咖啡馆风格的一部分呢。
就好比你去饭店点了一份龙虾大餐,结果饭店给你上了一盘长得像龙虾的小虾,你肯定不乐意对吧?在商业往来中,大家都得按照合同里说好的去做,不能因为自己有困难就偷偷耍小聪明。
加工承揽合同十大案例
加工承揽合同十大案例案例一:服装加工的尺寸风波。
甲服装厂和乙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乙公司要求甲厂加工一批职业装,并且提供了详细的尺寸规格表。
甲厂在加工过程中,有部分工人看错了尺寸表中的一个关键数字,结果做出来的衣服,裤子普遍短了5厘米。
乙公司收到货后非常生气,拒绝付款,说这批衣服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根本没法穿。
甲厂觉得自己很冤枉,虽然是工人失误,但他们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最后闹上法庭,法庭认为甲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尺寸加工,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考虑到乙公司如果完全拒收也不合理,判决乙公司可以扣除一定比例的货款,甲厂对不符合尺寸的服装进行修改。
案例二:木雕的艺术分歧。
一位艺术家丙和一个木雕厂丁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
丙要求丁按照他提供的设计图制作一个非常精美的木雕作品,这个木雕涉及到很多独特的艺术造型。
丁厂在制作过程中,觉得丙的一些设计过于复杂,难以实现,就擅自做了一些简化改动。
作品完成后,丙一看就火冒三丈,说这完全违背了他的艺术构思。
丁厂则辩称是为了保证木雕能够顺利完成。
双方争执不下,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定丁厂违约,因为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有义务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制作,即使有困难也应该先与定作人协商,而不是擅自更改。
案例三:印刷品的色彩偏差。
戊公司和己印刷厂签订合同,让己厂印刷一批宣传册。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宣传册的色彩要求,要与戊公司提供的样品颜色高度一致。
己厂印刷出来后,戊公司发现色彩偏差很大,整个宣传册看起来档次低了很多。
己厂解释是因为印刷机器的一些技术问题导致的。
戊公司要求己厂重新印刷,己厂不同意,说重新印刷成本太高。
最后法院判决己厂重新印刷,因为他们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印刷质量要求,并且要承担因为延迟交货给戊公司带来的损失。
案例四:家具定制的材料偷换。
庚顾客和辛家具厂签订合同定制一套实木家具。
合同写明要用某特定品牌和等级的木材。
辛厂在制作过程中,发现这种木材的成本上涨了不少,为了多赚点利润,就偷偷换了一种稍微次一点的木材,外观上看起来差不多。
承揽合同纠纷案例
承揽合同纠纷案例案例背景本案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同纠纷。
甲方为一家建筑公司,乙方为一家装修公司。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承揽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甲方某个项目的装修工作。
然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双方因此产生了合同纠纷。
案件事实1. 合同约定根据双方签订的承揽合同,乙方同意完成甲方指定项目的装修工作,并约定了工程的交付时间、工程质量标准等具体要求。
2. 工期延误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导致工程进展严重滞后。
3. 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在验收工程时发现,乙方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如墙面涂料不均匀、地板铺设不平整等。
4. 甲方索赔由于乙方的工期延误和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揽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且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内容。
因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解决方案甲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合同纠纷:1.协商解决:甲方与乙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2.仲裁申请: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甲方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对合同纠纷进行调解或判决。
3.诉讼起诉:如果仲裁无法达成满意的结果,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结果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最终甲方与乙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乙方同意承担工期延误和工程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
结论本案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工期延误和工程质量问题。
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这一案件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工期、工程质量等具体要求,并且在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合同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揽合同工人受伤案例
承揽合同工人受伤案例咱就说啊,有这么个事儿。
老张呢,是个小包工头,他揽了个给人家老李装修房子的活儿,这俩人就签了个承揽合同。
老张手下有个工人叫小王,小王干活儿可麻利了。
有一天啊,小王在给老李家装吊灯的时候,那个梯子不知道咋回事儿,突然就断了一条腿。
这小王“妈呀”一声就从梯子上摔下来了,摔得那叫一个惨,胳膊腿儿都擦破了,脑袋还磕了个大包,当时就被送去医院了。
这时候啊,矛盾就出来了。
小王躺在医院里,那医药费可不少花呢。
他就寻思着,我这是给老李家装灯才受的伤啊,老李得给我出医药费。
老李一听可不干了,他说:“我和老张签的是承揽合同啊,这活儿我都包给他了,你是老张的人,跟我有啥关系?”老张也觉得委屈,他说:“我是让小王小心点儿来着,那梯子也是新的啊,谁知道咋就断了,我也没让他故意摔着啊,这钱我也不能全出啊。
”其实呢,按照法律来说,在承揽合同关系里,承揽人老张对他的工人小王的受伤一般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为啥呢?因为老张是小王的雇主,他负责组织工作、提供工具啥的。
虽然说那个梯子可能是意外断的,但老张有义务给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合适的工具。
就像你去饭店吃饭,饭店的厨师切菜把手切了,那肯定是饭店老板得先管着,不能让顾客给掏医药费啊,一个道理。
可是呢,要是能证明老李在这个事情里有过错,那老李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比如说,老李明知道那个吊灯的安装地方有问题,有安全隐患,他还非让小王在那儿装,这时候老李就脱不了干系了。
这个事儿啊,最后闹到了法院。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老张确实没有仔细检查梯子的质量,就这么让小王用了,有一定的过失。
而老李呢,没有发现他有啥过错的地方。
所以啊,法院判决大部分的医药费得老张出,小王自己呢,因为没有注意自身安全,也承担了一小部分。
通过这个事儿啊,咱就知道了,这承揽合同里面的事儿可复杂着呢。
不管是发包方还是承揽方,都得把安全这事儿重视起来,不然出了事儿,麻烦可就大了。
劳务合同承揽合同典型案例
劳务合同承揽合同典型案例老张在一个小区当保安,和保安公司签的是劳务合同。
这保安公司呢,每个月给老张发工资,老张就负责在小区门口站岗、巡逻啥的。
有一天,老张在巡逻的时候,不小心被一辆乱停的电动车给绊倒了,腿摔骨折了。
老张觉得自己这是在工作的时候受的伤,保安公司得负责啊。
可是保安公司却说,老张是劳务人员,又不是正式员工,只愿意给一点人道补偿,不想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
老张不服气啊,就去咨询律师。
律师就给他解释了,虽然是劳务合同,但老张在工作范围内受伤,保安公司还是有责任的。
最后经过调解,保安公司承担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老张自己也承担了一小部分,毕竟他自己也有没注意路况的小失误。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劳务合同下,提供劳务者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也是受保护的哦。
小王要结婚了,就找了一家小家具厂定制一套家具,和家具厂签的是承揽合同。
合同里写明了家具的样式、尺寸、用啥木材,啥时候交货等等。
家具厂的李老板接了这个活儿,开始做家具。
结果呢,到了交货日期,家具厂交出来的家具和合同里写的尺寸差了好多,而且用的木材也不是说好的那种好木材。
小王一看就炸了,说这可不行啊,这婚期都快到了,家具还这样。
李老板却觉得,做这个家具可不容易,成本也高,想让小王加点钱才肯重新做。
小王不同意啊,他说按照承揽合同,家具厂就得按照合同要求来做,做不好就得负责。
小王又去找律师咨询,律师明确告诉小王,他有理。
最后小王把家具厂告上法庭,法庭判决家具厂按照合同赔偿小王的损失,并且要尽快重新按照合同要求制作家具。
这个事儿就说明啊,承揽合同得严格按照约定来,承揽人要是没做好,就得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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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案例
假设服饰公司在与服装厂订约前已和港方某公司签订一相同标的和履行期限的合同,约定每迟一天向港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服饰公司与服装厂订约时,明确告知服装厂该情况,并要求其必须按期按质履行。
现因服装厂的违约行为,服饰公司向其提出哪些要求最有利,为什么?服装厂最多向服饰公司支付多少万元?(4)假设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合同一周后,均发现对方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双方是否均可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答案](1)该行为属于瑕疵履行。
根据《合同法》规定,作为定作人的服装厂可以要求作为承揽人的纺织厂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不能。
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并且这种情况不符合《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
(3)服饰公司有以下几种选择:①要求返还定金。
但根据《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即72万元。
超过的部分无效,双倍返还应为144万元,加上无效的
28万元,共应返还172万元。
②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10天×36万×1%)=36万元。
③要求赔偿损失。
损失为服饰公司要向港方支付40天迟延违约金8万元。
根据以上分析,服饰公司选择要求服装厂赔偿损失最为有利。
服装厂最高应向服饰公司支付8万元损失10万元定金=18万元。
(4)①纺织厂在此情况下不
能直接解除合同,但可以暂时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提供担保方可解除合同。
②服装厂作为定作
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解题思路]本题中第(2)、(3)、(4)问都是很有备考应试价值的试题,应予重视。
[法理详解](1)依《合同法》第262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类的合同,承揽人应按照定
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但在本案中,作为承揽人
的纺织厂在纯毛原料中擅自掺入了混纺成分,属交付的工作成果
质量不合格的行为,构成了瑕疵履行,依法应承担《合同法》第262 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2)《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约责任。
当事
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这就是合同效力的相对性规则。
因此,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可以第
三人原因为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
另外,依《合同法》第117 条第2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客观情况。
而本案中服装厂所主张的理由并不符合不可抗力的构
成要件,依法不应免责。
(3)
本案是完整的存在“三金”(违约损害赔偿金、定金、违约金)责任的案例。
那么,作为权利人的服饰公司应如何选择适用以上
责任呢?那就看各种责任金额的大小了。
首先看定金责任。
本案中定金金额超出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限制,故10万元“定金”
中仅有72万元为定金,另外28万元可抵作价款,或由服装厂负责如数返还给服饰公司。
现服装厂违约,其应承担的定金责任为72万元×2=144万元。
再看违约金,本案违约金为迟延履行违约金,而非概括式违约金,故本违约金的适用与因其他违约形式而引起的违约责任并不矛盾。
但不能与同样因为迟延履行而致的其他违约责任并用。
该违约金金额为10天×36万×1%/天=36万元。
再看违约损害赔偿金,本案中服饰公司与服装厂签约时已告知其与港方的合同,故服饰公司的违约金损失应为服装厂所预见。
依《合同法》第113条之规定,服装厂对此应负赔偿责任。
该违约损害赔偿金金额应为2000元/天×(10天30天)=8万元。
依《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之规定,本案中的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金都是基于迟延履行而发生的,故不可累加并用。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予以增加。
具体到本案中,违约金可提高至8万元。
在适用违约损害赔偿金时,不能再适用定金罚则,但服装厂已收到的10万元定金应予原价返还,那么8万元10万元=18万元,故服装厂最高应向服饰厂支付18万元。
(4)依《合同法》第68条、69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有两个阶段,首先可以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在对方拒绝提供担保且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不安抗辩权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在第一阶段,不安抗辩权人纺织厂是不能直接解除合同的。
但服装厂作为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享有随时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合同法》第268
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所以应注意,第(4)问实际上暗含着以上两层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