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成立条件
两新组织成立党组织[1]..
两新组织(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的程序一、建立党支部的条件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二、建立党支部的程序1.成立党组织筹备组。
选出筹备组负责人,主持成立党支部的有关事宜。
2.向上级党委写关于建立党支部的请示(附件1)。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填写《“两新”组织单位建立党组织登记表》(附表2)、党员名册表(附表三)。
3.推荐支部候选人报上级党工委,上级承办人核实有关情况后,发放《基层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表四),并向党委汇报选举准备情况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情况,党工委作出意见。
4.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的批复后(附件6),派承办人指导制订选举方案,准备选举事宜。
并负责协调给新成立的党支部开具介绍信、联系刻章事宜。
5.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或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差额比列20%)6.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7.向上级党委写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附件5)。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8.同意党支部委员组成及分工的批复。
(附件7)根据党支部的请示党工委作出批复。
成立党支部工作流程和条件有哪些
党⽀部的基本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党的⽀部。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成⽴党⽀部⼯作流程的内容,希望⼤家喜欢! 成⽴党⽀部⼯作流程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以上的,都应当成⽴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作需要和党员⼈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党的基层委员会、总⽀部委员会、⽀部委员会。
设置党⽀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党员3⼈以上不⾜50⼈的基层单位,设⽴党的⽀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3⼈,没有条件单独成⽴党⽀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部; 凡有正式党员3⼈以上,执⾏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正式党⽀部的,可成⽴临时党⽀部; 建⽴党⽀部的⼀般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党⽀部的请⽰。
请⽰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作性质、⼈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党⽀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部的性质;党⽀部委员会组成⼈数和委员设置⽅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党⽀部以后,应召开⽀部党员⼤会,以⽆记名投票⽅式差额选举产⽣⽀部委员会。
3、召开党⽀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党⽀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分⼯。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部委员会组成的请⽰。
请⽰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部委员会的依据;⽀部党员⼤会进⾏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会的党员情况、候选⼈名额与应选⼈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部委员的分⼯情况。
5、上级批复。
党⽀部委员会开始⼯作,履⾏⾃⼰职责。
(由⽀部的党员⼤会选举产⽣,任期两或三年。
⼀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
⼀般正式党员三⼈以上,五⼗⼈以下的单位可设⽴、) 建⽴党⽀部的条件 有正式党员3⼈以上的⼊园企业,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炬⾼新区党委的。
建⽴党⽀部的程序 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党⽀部的请⽰。
党支部设置制度
(二)党支部设置【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设置原则】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调整撤销】1.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2.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临时党支部】1.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2.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
3.临时党支部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4.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5.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党支部成立】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具体程序为:1.拟成立党支部的机构、单位,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成立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量,成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的性质(独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单位,请示文件应先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再由总支部委员会报上级党委审批。
成立党总支条件
设立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有哪些条件?党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6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可见,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而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派出性机构,在上述组织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委。
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总支。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党支部。
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
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
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成立党总支条件
设立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有哪些条件?党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6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可见,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而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派出性机构,在上述组织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委。
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总支。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党支部。
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
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
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
成立党支部的条件
成立党支部的条件、程序和流程图建立党支部的条件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所属党工委的。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
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
成立党支部流程图机关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基本程序和步骤一、筹备阶段(一)成立筹备公推直选领导小组。
一般由本届机关党委、(总)支部的委员组成(二)制定实施方案。
方案应包括公推直选的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工作步骤、《选举办法(草案)》及组织领导等主要内容。
将方案上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核备案(见范文1)。
(三)做好宣传发动。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职位、职数、任职条件、推荐和选举办法步骤等。
(四)材料准备。
包括:会议通知、党组织的工作报告、选票制作、向上级上报党组织公推直选的请示、选举办法草案、主持词等。
(五)会务准备。
会场布置、横额制作、投票箱、投票程序、后勤工作等。
二、公推阶段1、公布实施方案。
2、组织“公推”。
通过组织,推荐表形式进行党组织推荐、党员推荐和党外群众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初步人选,发动党员和党外群众推荐填写《×××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公推直选”党组织(党员、党外群众)推荐候选人登记表》(见范文2)。
党支部的设置原则有何具体规定
” 党支部的设置原则有何具体规定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这些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的人数来确定。
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50人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可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对党员不足100人或50人的部分单位,如果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及其他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其党员可与同一地区邻近单位或行业接近的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
由于联合党支部的党员分布在不同单位,彼此缺少了解,组建党支部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或指定召集人酝酿、协商并组织工作,待党员互相熟悉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在听取党员意见的基础上任命支部书记或代理支部书记。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暂不具备成立正式党支部的条件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可由党员大会选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成立临时党支部要经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临时党支部不能接受新党员,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将其表现情况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
新成立党支部和撤销党支部都要经过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在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基层单位,新成立党支部和撤销原有的党支部,均要报地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基层委员会所属党支部,要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总支部委员会所属党支部,要报总支部委员会或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由几个基层单位联合成立的党支部,要报地方或主管单位的党组织批准。
成立新党支部流程详细讲解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
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1.向上级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等。
《请示》文书格式如2.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成立党支部。
3.建立新党支部后,可依党章规定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
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高新产业开发区建立党支部的条件
高新区建立党支部的条件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入园企业,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高新区党委的。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
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
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
成立党支部流程图。
党支部成立、选举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及文书模板参考
党支部成立、选举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及文书模板参考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建议控制在30人以下,一般不超过50人。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业务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经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一、前期准备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建立党支部。
需要建立或调整党支部,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书面请示。
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
请示文书参考格式如下: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党委:……(单位或部门简要情况介绍)。
我单位现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决定成立×××党支部。
当否,请示。
(单位或部门公章)××××年×月×日2.向上级党组织请示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从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研究确定支部委员会设置及选举方案,并请示上级党组织。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关于成立党支部流程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
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
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支部委员产生的基本要求是:1.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是单数,以3或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
成立新党支部流程详细讲解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
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3.建立新党支部后,可依党章规定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
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成立党支部工作流程
篇一:成立党支部工作的一般流程成立党支部工作的一般流程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一、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1、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所属党委,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2、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3、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见范例1)2、转移组织关系。
上级党组织同意建立党支部后,将企业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所在地党委。
3、批复:党委经了解企业情况和党员情况后,批复该企业的请示内容。
4、做好支部选举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印刷选票、准备选票箱、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中国共产党基础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宣布选举结果。
6、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在当选支部委员中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7、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完整版)成立新党支部流程详解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
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1.向上级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2.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成立党支部。
3.建立新党支部后,可依党章规定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
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成立党总支条件
设立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有哪些条件?党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6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可见,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而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派出性机构,在上述组织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委。
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总支。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党支部。
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
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
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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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的设置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设置党支部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党的领导的加强和改善。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
按照党员人数设置党支部,可以便基层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保持适当比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的精干高效,有利于基层各级党组织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
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建立党支部的条件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入园企业,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火炬高新区党委的。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
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
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
成立党支部流程图
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职责主要有: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负担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