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2017)

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2017)
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2017)

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试行)

第一章行业概况

1.1主要工艺与设备

医药化工行业: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或结构、或合成新物质,侧重以化工方式制药。

主要分化学合成制药、生物发酵制药、制剂等三大类。

主要工艺:化学合成或生物发酵、蒸馏、离心、吸附、萃取、提取、精制、烘干、溶剂回收。

主要设备:反应釜、冷凝器、离心机、过滤器、精馏塔、物料输送泵、真空泵、冷冻机、烘干机。

1.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医药化工行业(原料药和中间体类),废水:有机污染物浓度非常高,污染物组成也比较复杂,同时废水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的有机污染物和一些生物抑制因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发酵尾气、溶剂气体和恶臭气体,特别是溶剂废气,基本上为低沸点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溶剂废气有数十种之多,如甲醇、二氯甲烷、溶剂油、甲苯、丙酮、乙醚、乙酸乙酯、四氢呋喃等,按类别划分有醇类、卤代烃类、苯类、醚类、酮类、脂类、有机胺类等。危险废物:主要为蒸馏残渣、高浓废盐、废活性炭等。

医药化工行业(制剂)排放的废水相对污染较轻,主要为清洗废水,污染物组分也比较单一。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水蒸汽,以及少量的涉及到毒性较低有机溶剂(例如乙醇);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料药的内包装袋以及失效的各种制剂药品等。

1.3主要污染治理工艺。

废水方面:一般分为预处理、二级处理(一般为生化处理)、三级处理(深度处理)。预处理一般主要是沉淀、气浮、微电解等,生化一般分为厌氧和好氧,厌氧一般有水解酸化、UASB、ABR、IC等,好氧一般有活性污泥、接触氧化、SBR

等。

废气方面: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碳纤维吸附、电解氧化、焚烧(蓄热焚烧和催化焚烧)等。

危废方面:送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焚烧或安全填埋。

第二章前期资料收集

属地监察机构一般建立企业的一厂一档,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文件、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环保应急预案、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费征收情况、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和整改情况、信访投诉情况等。

第三章现场勘验要点

现场巡查调查中,主要围绕医化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活动,排污方式、去向、种类、浓度,治理设施设备的工艺、设施运行、记录等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现场巡查调查要根据目的和任务,按照基本情况和具体情况两大类分类实施,有所侧重。调查中,既要全面、客观反映情况,又要突出重点,抓住污染特征和重要环节。

3.1建设项目监察要点

3.1.1资料查阅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验收文件、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许可证、废气处理设计方案、废水处理设计方案、危险固废转移联单。

2、原辅材料使用台账,水、汽(煤或油)、电等能耗量,生产报表,企业销售台账。

3.1.2现场检查

1、厂区布局。对照环评报告中的平面布局,核实目前实际生产布局有无发生重大布局调整。

2、主要生产设备。以车间为单位,对照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和环境监理报告,统计反应釜的工艺编号、规格、型号、功能,根据反应釜数量和总容积差异,

核算实际产能。

3、生产工艺流程。对照项目环评的工艺流程,调查各个反应釜配套的主要辅助设备数量、型号、规格,如冷凝器、离心机、过滤器等设置情况,结合原辅料使用和生产设备调查情况,核定实际生产工艺(主要体现在生产工序向前延伸)。

4、原辅料使用、消耗。对照环评的主要原辅料用量,调查企业原辅料仓库堆放和进出台账、车间现场原辅料使用情况,核定实际产品及产能。

5、突发事故应急设施、物资。核实对照企业最新编制的应急预案中应急体系、机构、物资和设施的配置落实情况。

6、“三废”处理设施。“三废”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的记录以及定期维护记录,危险固废暂存场地的规范性以及去向的合法性,相关环保管理机构设立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1.3常见违法行为

1、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未批投产;

2、未履行“三同时”制度;

3、批小建大,擅自扩大产能、生产工艺发生重大调整;

4、危险固废去向不明确。

3.2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察要点

3.2.1资料检查

查阅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建成或投入使用时间、设计能力、实际处理能力、处理方式、工艺流程、企业日常监测数据、药剂使用台账、相关保养维护记录等相关资料。

3.2.2现场检查

1、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药剂消耗、使用情况。

2、检查、核实各车间废液产生、处置情况,以月为单位进行核实,核实废液的去向以及预处理和最终处置情况,检查车间外的废水收集池,主要从池壁、废水颜色等方面进行辨识,确认有无废液混入废水中进行处置。

3、查看在线监控数据是否异常,包括当天数据和历史数据。

4、查看出水水质是否异常,包括颜色和气味。

5、踏勘企业厂界四周有无暗管和废水偷漏排现象。

6、车间废水收集情况、车间污水收集池至污水站管路铺设情况、特征工艺

废水预处理落实情况,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情况。必要时对车间、厂区雨水沟进行采样。

7、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包括运行台账、电能消耗情况、药剂使用情况、主要机械设备磨合情况和锈蚀迹象,必要时对各个处理工序水样、设施出水口、入网口进行全流程采样。

8、水平衡核算。对自来水用量、冷凝器蒸发量、在线废水排放量进行比对分析。核实废水全年的实际排放量,对照原环评批复,有无超出污染物总量排放。

3.2.3常见违法行为

1、采用稀释方式排放废水;

2、稀释高浓度工艺废水,通常将冷却水直接汇入调节池进行稀释,降低工艺废水浓度;

3、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或污水管网);

4、采用规避检查方式排放超标水污染物,如经雨水沟;

5、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或专用处理设施处理不达标直接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将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

6、通过埋设暗管将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处理而排入环境(或污水管网);

7、污泥处置未按有害废物进行处置。

3.3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监察要点

3.3.1资料检查

查阅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方案,废气处理设施建成或投入使用时间、设计能力、实际处理能力、处理方式、工艺流程、运行台账、定期保养维修记录、药剂使用台账等相关资料。

3.3.2现场检查

1、以车间为单位,各个废气产生点位收集、分类预处理的情况,包括车间反应釜排空、固液分离设备废气收集、烘干系统尾气收集、储罐区、固废堆场、污水站等。

2、车间配套预处理设施和废气末端设施情况,包括碱液喷淋塔pH值、运行台账、电能消耗情况、柴油消耗、活性炭和液碱等使用情况、主要机械设备磨合情况和锈蚀迹象。

3、厂区内、厂界附近恶臭情况。

3.3.3常见违法行为

1、车间部分废气未经收集直接无组织排放;

2、擅自将废气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

3、废气总排口超标,厂界特征污染物、恶臭超标。

3.4危险废物处置监察要点

3.4.1资料检查

危险废物年度转移计划表(经环保部门批准)、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危险废物转移单、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资质以及经营范围。

核查重点:危险废物是否合法转移委托处置,转移处置数量与年度转移计划、环评资料的一致性。

3.4.2现场检查

1、危险固废是否分类、分质收集以及是否混入一般固废。

2、贮存场所外是否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固废包装是否密封保存,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是否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3、贮存场所内是否符合危险固废堆场的要求,地面有无作硬化防渗处理、有无建设渗漏液收集井,危险废物是否分类堆放。

4、贮存场所是否为密闭,有无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3.4.3常见违法行为

1、危险废物混乱堆放,物料、产品废包装袋作一般废物处置;

2、危险废物溶解废水中直接排放;

3、经济价值低的废溶剂、燃值高的蒸馏残液(渣)非法转移,委托无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危险废物委托超出经营资质范围的相关单位。

3.5环境应急设施监察要点

3.5.1资料检查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安全培训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资料、应急物资贮存台帐。

核查重点:应急预案、应急人员是否及时更新,应急演练是否定期进行,应急物资、设施是否配备到位。核实相关记录材料。

3.5.2现场检查

1、事故应急池、应急阀门是否按应急预案要求建设,应急池是否有自动液位提升泵,无自动泵的是否有应急池运行、监测台账。

2、贮罐区、物料中转罐、溶剂抽真空区是否按要求建设围堰。

3、初期雨水收集、监测、处置台帐是否健全。

4、应急物资仓库贮存情况。

3.5.3常见问题

1、企业岗位调动未及时更换应急人员,应急物资配备不足,应急设施未及时落实;

2、无初期雨水收集、监测、处置台帐;

3、应急泵未进行定期检修或更新。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篇一:精选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新亮点重点内容解读汇编 精选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新亮点重点 内容解读汇编 《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重点内容解读为什么要印发《要点》?《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编制工作是环境保护部的年度例行工作,旨在于指导全国环境监察系统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但与往年不同的是,20XX年《要点》的发布正处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和国办《通知》印发后不久,更具特殊意义。此外,20XX 年的《要点》首次对社会公开发布,也彰显了执法信息公开的决心。《要点》对事权进行怎样的划分? 事权界限不明晰是长期困扰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原因。作为环境保护部指导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点》在环境监管事权划分上重点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明确下级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要点》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对不少于30%的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开 篇二:20XX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壶环发?20XX?号 壶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XX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股(室)、站、队: 为切实加强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促进治污减排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现印发《20XX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环境监察工作要点通知壶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XX年4月1日印发 20XX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20XX年环境监察工作,不断夯实“十二五”污染减排基础工作,按照省、市环境监察工作要求,20XX年我县环境监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为主线,以强化环境执法和队伍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新模式,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一、认真谋划部署“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 1、详细评估“十一五”环境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根据全省“十二五”环保工作规划,谋划部署我县“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制定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方案,努力提升全县环境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加强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水平

2017年我国医药行业综合发展态势分析报告

2017年我国医药行业综合发展 态势分析报告 (2017.10.12) 目录 一、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概况-----------------------(3) 1、全球医药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3) 2、全球医药市场区域发展不平衡----------------------(3) 二、我国医药行业发展概况-------------------------(4) 三、我国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行业发展概况---------(5) 1、化学药品原料药行业发展概况----------------------(5) 2、化学药品制剂行业发展概况-------------------------(6)

四、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7) 1、行业利润总额变化趋势---------------------------(7) 2、行业利润率变化趋势-------------------------------(7) 五、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所处行业的影响------------------------------------(8) 1、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8) 2、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8) 3、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9)

一、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医药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复苏走强、人口总量的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创新类药物的持续研发创新和推广,全球医药市场将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2015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达到10,690亿美元,2010年至2015年间的复合增长率约为6.2%。2021年全球药品市场规模将达到1.5万亿美元,2016年至2021年的复合增长率将保持在4-7% 之间。 2、全球医药市场区域发展不平衡 全球医药市场地区发展不平衡,以美国、日本、欧洲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占比较大。根据统计数据,2016年,包括北美、欧洲和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药品支出规模约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68%左右。美国为目前全球最大的药品消费市场,其规模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约42%左右。 在经济强劲复苏、新药研制推广、到期专利药数量减少、《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的推行和实施等背景下,美国将成为发达国家市场的主要增长点;日本市场在老龄化程度加重、新药研制推广等因素的作用下,也将以相对较快的速度增长;而欧洲市场由于经济下滑、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目录 1.前言 (1) 2.环境监察主要程序(试行) (2) 3.废纸制浆造纸行业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 4.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0) 5.电镀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6) 6.制革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26) 7.水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1) 8.火电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5) 9.铅蓄电池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0) 10.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6) 11.有机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51) 12.生物农药化工行业现场检查简要指南(试行) (57) 13.染料化工行业监察工作简要指南(试行) (62) 14.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67) 15.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73) 16.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6) 17.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9)

前言 本指南适用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察工作,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指南包括造纸、印染、电镀、制革、水泥、火电、铅蓄电池、化工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简要介绍了上述各个行业的主要工艺、设备等情况,分析了主要产污节点与污染处理工艺,提供了现场监察的要点与检查技巧,给出了有关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列举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等。另外,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或编写人员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得出,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有所出入。 本指南首次发布,为试行阶段,欢迎各地监察人员对指南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本指南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组织编写,主要编写人员:胡晓林、高祥、徐志锋、钱贵龙、汤华、李珊珊、李腾、包崇志、徐京、陈小强、沈贵方、方宏锋、陆雪锋、陶全明、俞建春、金路阳、黄健、冯锋强。在执行过程中碰到有关疑问,由编写单位负责解答。

环保执法检查手册

***环境执法检查手册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职业化水平,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环境监察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1号)、《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HJ606-2011)、《***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管理办法(试行)》(鲁环发〔2012〕65号)、《***环境保护厅独立调查工作规范》(鲁环办〔2014〕2号)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手册。 第一章现场检查工作程序 第一条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污染源数量、类型、管理权限等,制定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 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县(市、区)级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每年1月10日前抄送市级环境监察机构;市级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每年1月15日前抄送省级环境监察机构。 环境监察机构应当根据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组织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应当采取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其中省、市两级环境监察机构应主要以独立调查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第二条开展现场检查前,环境监察人员应明确现场检查活动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检查目的、时间、路线、对象、重点内容等。环境监察人员可通过查阅污染源调查动态数据、排污申报登记资料、日常监管积累的资料、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信访舆情案件等,收集污染源信息。 第三条开展现场检查前,环境监察人员应准备必要的执法文书和检查装备,主要包括: (一)现场监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二)通讯器材; (三)导航定位设备;

(四)录音、照相、摄像器材; (五)必要的防护服及防护器材; (六)现场采样设备; (七)快速分析设备; (八)便携式电脑(含无线上网卡); (九)打印设备; (十)夜间照明设备; (十一)其他必要的设备。 第四条从事现场检查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时应出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配发的有效执法证件,并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环境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有权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勘察、采样、监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笔录; (二)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三)约见、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提供相关材料; (四)责令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五)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环境监察人员在污染源现场检查中,应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制作现场监察记录表,其中一般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参考样式见附1,城镇污水处理厂现场监察记录表参考样式见附2,火电行业现场监察记录表参考样式见附3,焦化行业现场监察记录表参考样式见附4,钢铁行业烧结工段现场监察记录表参考样式见附5。对存在或疑似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或《调查询问笔录》。 污染源检查活动中取得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和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现场监察记录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收集证据应符合

电解金属锰企业环境监察工作指南

附件: 电解金属锰企业环境监察工作指南为规范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的环境监察工作,实现电解金属锰行业环境监管的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提高电解金属锰行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内容主要包括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环境监察工作的监察依据、术语和定义、监察程序、监察内容及视情处理等方面。有关专项监察可根据专项工作的要求适当选择监察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辖区内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项政策及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 2.监察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8《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9《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 2.10《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 40号)

2.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2.1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2.13 《防止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 2.14《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3号) 2.15《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 2.16《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 2.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 2.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 2.1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23《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 2.2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2.25《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第13号) 2.26《清洁生产标准电解锰行业》(HJ/T357-2007) 2.27《电解金属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63 号)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附件一: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 2012年8月

前言 本指南介绍了电镀行业主要生产工艺、产污节点和治污工艺,分析了现场环境监察的要点,给出了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各环境监察机构在定期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指南部分或全部监察要点,自行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清单》,实施现场执法检查。 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代表行业一般技术水平,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略有出入。“现场监察程序”、“现场监察方法”、“环境应急管理”、“综合性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察报告”参见已颁布的味精、焦化、铅蓄电池等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本指南中不再赘述。指南中“3.监察工作依据”所列政策、标准更新后,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对电镀行业实施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起草单位为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制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2.1 电镀 (1) 2.2 镀前处理和镀后处理 (1) 2.3 退镀 (3) 3.监察工作依据 (3) 3.1 政策 (3) 3.2 标准 (3) 3.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 4.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要点 (4) 4.1 产业政策 (4) 4.2 选址 (4) 4.3 环评制度执行 (5) 4.4 “三同时”制度执行 (6) 4.5 试生产管理 (6) 5.电镀企业监察要点 (6) 5.1 产业政策 (6) 5.2 生产现场 (7) 5.3污染防治设施 (13) 附件1:电镀企业现场环境监察单 (23) 附件2:排放标准 (29) 附件3:电镀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简介 (32) 一、镀前处理 (32) 二、电镀 (35) (一)镀锌 (35) (二)镀铜 (36) (三)镀镍 (38) (四)镀铬 (40) 三、镀后处理 (41) 四、退镀 (41) 五、污染防治措施 (42)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一、积极落实党中央确定的重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在5月中旬前,完成造纸、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工作和“一厂一档”系统企业信息录入工作,更正和完善已录入系统企业信息。5月30日前,组织辖区内相关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系统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实事求是编制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报告,并依法公开。6月5日前,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行政处罚及公众投诉等情况开展排查评估,将有关排查评估结果报送市环保局。 从7月1日起,对造纸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无证排污的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罚。将8个行业中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并将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推进我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钢铁等9大重点行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工作计划》的要求,已列入安装计划的排污单位要按照《县20xx年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并于20xx年7月31日前,完成自动监控

设备的选型和监测站房建设,20xx年9月1日前,完成安装、联网和验收。年内在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在试生产时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要迅速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摸底排查,不得 漏报瞒报重点排污单位,并做好登记造册,20xx年5月31日前,将《市重点行业排查统计表》报送至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逾期未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或者不与环保部门联网的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现场检查频次。 二、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一)迎接省环保厅对市的综合督查。 今年省环境保护厅将对市人民政府开展综合督查。重点 督查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对中央环保督察的落实整改情况、当地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请局各股(室)、站、大队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对综合督查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县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二)迎接省环保厅对市的环境监察稽查。

2017年医药行业两票制分析报告

2017年医药行业两票制分析报告 2017年1月

目录 一、“两票制”全面推广箭在弦上,进度有望超预期 (3) 1、国家版两票制政策出台(含细则解读),深刻影响行业走势 (3) (1)两票制的界定 (3) (2)两票制的实施范围 (4) (3)两票制的监督和奖惩 (4) (4)两票制的实施时间 (4) (5)两票制的目的和意义 (5) 2、三令五申,高度重视,“两票制”势在必行 (5) 3、前赴后继,各省相继出台“两票制”指引和细则 (7) 4、医改试点地区将是推行“两票制”的排头其 (8) 5、耗材领域推行“两票制”初现端倪 (11) 二、福建“两票制”重构医药流通格局 (11) 1、配送商锐减,集中度提升 (11) 2、纯销替代调拨,有终端医院资源的配送商最终胜出 (12) 三、两票制深刻改写医药工商业格局 (14) 1、“两票制”影响约66%的药品市场 (14) 2、流通企业:“两票制”大幅提高集中度,上下游资源成胜负手 (15) 3、生产企业:底价代理模式受冲击,自建销售团队的企业占据优势 (19) 四、相关企业 (20) 1、流通行业 (20) 2、生产领域 (20)

一、“两票制”全面推广箭在弦上,进度有望超预期 1、国家版两票制政策出台(含细则解读),深刻影响行业走势 “两票制”在全国推广进度有望超预期。2017 年1 月9 日,国务院医改办联合8 部委发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细化了“两票制”其体执行过程中的实施细节,并由卫计委召开发布会对其进行解读。国务院在2017 年开年重拳出击“两票制”,表明其在未来两年全面推行“两票制”的坚定决心。从国家层面重视程度和多省积极应对的态势来看,“两票制”在全国推广进度有望超预期。 国家版本的主要内容基本符合预期。本次8 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家版两票制方案(试行)与先前安徽、重庆等地出台的地方版本大同小异,主要包拪以下核心内容: (1)两票制的界定 ①一般意义上,“两票制”挃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药品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②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所设立的仅销售 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一家商业公司),可视同生产企业。 ③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一家),可视同生产企业。 ④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

2017年医药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

2017年医药行业现状及发展 趋势分析报告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

正文目录 一、近年医药行业回顾 (5) 1.1 医药行业运行情况 (5) 1.2 板块比较优势明显 (12) 1.3 医药板块市场表现及估值情况 (14) 二、三医联动,推进医改进程 (19) 2.1 医保:控费压力不减,调控将是常态 (19) 2.2 医药:研发、流通全方位提质增效 (21) 2.3 医疗:公立医院改革将全面推行 (28) 三、机遇挑战并存,精选细分领域和个股 (31) 3.1 需求端变化:婴幼儿、慢性病用药有望迎来高速增长 (31) 3.2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扶持+医保支付标准受益投资标的 (35) 3.3 医保目录调整受益标的 (36) 3.4 两票制将全国推行,流通领域集中度提升大势所趋 (37) 四、主要公司分析 (38) 4.1 恩华药业 (38) 4.2 信立泰 (39) 4.3 长春高新 (39) 4.4 丽珠集团 (40) 4.5 恒瑞医药 (41) 4.6 华东医药 (41) 4.7 九州通 (42) 4.8 羚锐制药 (42) 4.9 亿帆医药 (43) 图目录

图1:国内医保基金收入、支出及增速情况 (6) 图2:近年国内医药工业收入及增速情况 (6) 图3:近年国内医药工业利润及增速情况 (7) 图4:化学制药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8) 图5:中药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8) 图6:生物制品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9) 图7:医疗器械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10) 图8:医药商业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11) 图9:医疗服务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11) 图10:选取的上中下游不同行业收入增长情况(%) (12) 图11:选取的上中下游不同行业利润增长情况(%) (13) 图12:医药行业相对全部A股溢价率变动情况 (13) 图13:化学制药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4) 图14:中药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5) 图15:生物制品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5) 图16:医疗器械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6) 图17:医药商业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6) 图18:医疗服务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7) 图19:医药行业近年估值情况 (18) 图20:医药板块各细分子行业2016年估值变动情况 (19) 图21:2014年公立医院收入来源 (29) 图22:平均单个医院门诊收入结构(万元) (29) 图23:平均单个医院住院收入结构(万元) (30) 图24:近十年国内人口结构变化情况 (31) 图25:日本上世纪60年代以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速上升(单位:万人)32 图26:全面二胎政策后婴儿出生小高峰出现 (34) 图27:仿制药参比制剂备案数量 (36) 图28:医药商业领域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38) 表目录

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2017)

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试行) 第一章行业概况 1.1主要工艺与设备 医药化工行业: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或结构、或合成新物质,侧重以化工方式制药。 主要分化学合成制药、生物发酵制药、制剂等三大类。 主要工艺:化学合成或生物发酵、蒸馏、离心、吸附、萃取、提取、精制、烘干、溶剂回收。 主要设备:反应釜、冷凝器、离心机、过滤器、精馏塔、物料输送泵、真空泵、冷冻机、烘干机。 1.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医药化工行业(原料药和中间体类),废水:有机污染物浓度非常高,污染物组成也比较复杂,同时废水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的有机污染物和一些生物抑制因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发酵尾气、溶剂气体和恶臭气体,特别是溶剂废气,基本上为低沸点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溶剂废气有数十种之多,如甲醇、二氯甲烷、溶剂油、甲苯、丙酮、乙醚、乙酸乙酯、四氢呋喃等,按类别划分有醇类、卤代烃类、苯类、醚类、酮类、脂类、有机胺类等。危险废物:主要为蒸馏残渣、高浓废盐、废活性炭等。 医药化工行业(制剂)排放的废水相对污染较轻,主要为清洗废水,污染物组分也比较单一。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水蒸汽,以及少量的涉及到毒性较低有机溶剂(例如乙醇);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料药的内包装袋以及失效的各种制剂药品等。 1.3主要污染治理工艺。 废水方面:一般分为预处理、二级处理(一般为生化处理)、三级处理(深度处理)。预处理一般主要是沉淀、气浮、微电解等,生化一般分为厌氧和好氧,厌氧一般有水解酸化、UASB、ABR、IC等,好氧一般有活性污泥、接触氧化、SBR

等。 废气方面: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碳纤维吸附、电解氧化、焚烧(蓄热焚烧和催化焚烧)等。 危废方面:送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焚烧或安全填埋。 第二章前期资料收集 属地监察机构一般建立企业的一厂一档,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文件、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环保应急预案、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费征收情况、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和整改情况、信访投诉情况等。 第三章现场勘验要点 现场巡查调查中,主要围绕医化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活动,排污方式、去向、种类、浓度,治理设施设备的工艺、设施运行、记录等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现场巡查调查要根据目的和任务,按照基本情况和具体情况两大类分类实施,有所侧重。调查中,既要全面、客观反映情况,又要突出重点,抓住污染特征和重要环节。 3.1建设项目监察要点 3.1.1资料查阅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验收文件、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许可证、废气处理设计方案、废水处理设计方案、危险固废转移联单。 2、原辅材料使用台账,水、汽(煤或油)、电等能耗量,生产报表,企业销售台账。 3.1.2现场检查 1、厂区布局。对照环评报告中的平面布局,核实目前实际生产布局有无发生重大布局调整。 2、主要生产设备。以车间为单位,对照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和环境监理报告,统计反应釜的工艺编号、规格、型号、功能,根据反应釜数量和总容积差异,

2017年医药行业分析报告

2017年医药行业分析报告 篇一:2017年医药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 2017年3月正文目录一、近年医药行业回顾................................................. ....................................... 5 1.1 医药行业运行情况................................................. ........................................ 5 1.2 板块比较优势明显................................................. ...................................... 12 1.3 医药板块市场表现及估值情况................................................. .................. 13 二、三医联动,推进医改进程................................................. ......................... 18 2.1 医保:控费压力不减,调控将是常态................................................. ...... 18 2.2 医药:研发、流通全方位提质增效................................................. .......... 19 2.3 医疗:公立医院改革将全面推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目录 1.前言 (1) 2.环境监察主要程序(试行) (2) 3.废纸制浆造纸行业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 4.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0) 5.电镀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6) 6.制革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25) 7.水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0) 8.火电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4) 9.铅蓄电池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9) 10.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5) 11.有机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50) 12.生物农药化工行业现场检查简要指南(试行) (56) 13.染料化工行业监察工作简要指南(试行) (61) 14.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66) 15.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72) 16.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5) 17.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8)

前言 本指南适用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察工作,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指南包括造纸、印染、电镀、制革、水泥、火电、铅蓄电池、化工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简要介绍了上述各个行业的主要工艺、设备等情况,分析了主要产污节点与污染处理工艺,提供了现场监察的要点与检查技巧,给出了有关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列举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等。另外,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或编写人员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得出,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有所出入。 本指南首次发布,为试行阶段,欢迎各地监察人员对指南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本指南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组织编写,主要编写人员:胡晓林、高祥、徐志锋、钱贵龙、汤华、李珊珊、李腾、包崇志、徐京、陈小强、沈贵方、方宏锋、陆雪锋、陶全明、俞建春、金路阳、黄健、冯锋强。在执行过程中碰到有关疑问,由编写单位负责解答。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1]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 为推进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0〕87号),制定本指引。 一、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每年3月31日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基本内容可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完成。 申报登记工作程序: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申报登记)填报信息——保存——提交——纸质打印——提交市(县、区)环保部门审核。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均需纳入信息化管理,可先登录深圳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再由市区环保部门统一转入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一)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管理台帐应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数量、贮存、利用、流转、处置等信息。管理台帐的工作可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危险废物产生源管理-台帐管理”进行数据录入、导出、打印等操作,分类归档备查。 —1 —

台帐管理工作程序: 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台帐管理)填报信息——保存——纸质打印——归档。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根据管理台帐和近年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变更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可以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完成。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工作程序: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管理计划)填报信息——保存——提交——纸质打印——提交市(县、区)环保部门审核。 三、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 建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详细请参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四、危险废物标识标志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识别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应该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的地方包括: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输工具、利用及处置场所。危险废物标志格式见—2 —

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2014-7-16

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1.适用范围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环保局加强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促进上海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改革,规范上海市环境监察对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的现场环境执法监督,制定本监察指南。 本指南介绍了生活垃圾焚烧行业主要生产工艺、产污节点和治污工艺,分析了现场环境监察的内容和要点,给出了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上海市各环境监察机构在定期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指南部分或全部监察要点,自行制定《检查方案》和《现场检查表》,实施现场执法检查。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及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的执法工作。 2.术语和定义 2.1 焚烧炉 利用高温氧化作用处理生活垃圾的装置。《国家排放标准》 2.2 余热锅炉 利用垃圾燃烧释放的热能,将水或其它工质加热到一定温度和压力的换热设备。目前用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余热锅炉多为中温中压蒸汽锅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2.3 焚烧处理能力 单位时间焚烧炉焚烧生活垃圾的设计能力。《国家排放标准》

2.4 烟气停留时间 燃烧气体从最后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到换热面(如余热锅炉换热器等)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时间。《国家排放标准》 2.5 生活垃圾来源、分类、预处理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海)》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宜按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2.6 垃圾焚烧飞灰 生活垃圾焚烧后从锅炉烟道和烟气处理系统收集的残渣。《国家排放标准》 2.7 垃圾焚烧炉渣 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残渣。《国家排放标准》 2.8 热灼减率 焚烧炉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炉渣质量的百分数。其计算方法如下: P=(A-B)/A 3100% 式中:P—热灼减率,%; A—干燥后原始焚烧炉渣在室温下的质量,g; B—焚烧炉渣经600℃(±25℃)3 小时灼热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g。《国家排放标准》 2.9 二噁英 多氯代二苯并-对-二噁英(PCDDs)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的统称。《国家排放标准》

2017年医药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 2017年3月

正文目录 一、近年医药行业回顾 (5) 1.1 医药行业运行情况 (5) 1.2 板块比较优势明显 (12) 1.3 医药板块市场表现及估值情况 (13) 二、三医联动,推进医改进程 (18) 2.1 医保:控费压力不减,调控将是常态 (18) 2.2 医药:研发、流通全方位提质增效 (19) 2.3 医疗:公立医院改革将全面推行 (26) 三、机遇挑战并存,精选细分领域和个股 (28) 3.1 需求端变化:婴幼儿、慢性病用药有望迎来高速增长 (28) 3.2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扶持+医保支付标准受益投资标的 (33) 3.3 医保目录调整受益标的 (34) 3.4 两票制将全国推行,流通领域集中度提升大势所趋 (35) 四、主要公司分析 (36) 4.1 恩华药业 (36) 4.2 信立泰 (37) 4.3 长春高新 (37) 4.4 丽珠集团 (38) 4.5 恒瑞医药 (39) 4.6 华东医药 (39) 4.7 九州通 (40) 4.8 羚锐制药 (40) 4.9 亿帆医药 (41)

图目录 图1:国内医保基金收入、支出及增速情况 (6) 图2:近年国内医药工业收入及增速情况 (6) 图3:近年国内医药工业利润及增速情况 (7) 图4:化学制药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8) 图5:中药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8) 图6:生物制品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9) 图7:医疗器械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10) 图8:医药商业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11) 图9:医疗服务行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11) 图10:选取的上中下游不同行业收入增长情况(%) (12) 图11:选取的上中下游不同行业利润增长情况(%) (12) 图12:医药行业相对全部A股溢价率变动情况 (13) 图13:化学制药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4) 图14:中药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4) 图15:生物制品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5) 图16:医疗器械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5) 图17:医药商业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6) 图18:医疗服务行业2016年市场表现 (16) 图19:医药行业近年估值情况 (17) 图20:医药板块各细分子行业2016年估值变动情况 (17) 图21:2014年公立医院收入来源 (27) 图22:平均单个医院门诊收入结构(万元) (27) 图23:平均单个医院住院收入结构(万元) (28) 图24:近十年国内人口结构变化情况 (29) 图25:日本上世纪60年代以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速上升(单位:万人)30 图26:全面二胎政策后婴儿出生小高峰出现 (32) 图27:仿制药参比制剂备案数量 (34) 图28:医药商业领域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36)

环境监察实施方案

2016环保项目环境监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市环保局《市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加强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责任分工 监察大队和各中队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监察办公室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的全面督导。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内容 1.建设项目施工期监察重点 ⑴建设项目地点是否与批准的位置一致;⑵项目建设内容有无变化,包括建设性质、建设规模、采用的设备和工艺、使用的原料等;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已按环评批复意见完成设计;⑷环评报告书(表)中规定建设的环保设施有无施工计划,设备定货是否到位; ⑸施工现场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护措施等。 2.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监察重点 ⑴与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具备试生产条件;⑵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其排污口是否进行了规范整治,应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是否安装;⑶环评批复有关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全部落实;⑷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⑸污染物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到位;(6)是否建立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⑺是否已向环保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是否未经环保部门批复擅自进行试生产。 3.建设项目试生产期监察重点 ⑴试生产有无经过环保部门批准;⑵生产能力是否达到验收要求;⑶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同时调试或运行,处理能力是否满足生产负荷;⑷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其运行、数据传输情况是否正常;⑸遇有异常排污情况有无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⑹以新带老、总量减排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⑺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⑻环保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⑼有无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现场监察时要根据项目所处的时期选择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现场填写,对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巡查 环境监察各部门负责每季度对辖区内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进行巡查,重点巡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监察过程中也要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同时建立动态表格《开发区(工业园区)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明细表》*,方便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每季度填写《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季报表》*,报到监察办公室。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察 接到环评审批部门建设项目验收通知后,监察人员应提前查阅现场监察记录,做好验收准备,验收时现场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察登记表》*,并由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对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机构依据环评审批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建设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环境监察各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环评审批机构转交、公众举报及新闻媒体曝光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项目、批建不符项目、未经批准即进行试生产项目、超期试生产项目、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正式生产等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征求环评审批机构意见后,依法予以处理处罚。企业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材料需要移交给环评审批机构的,要填写《建设项目

2017年医药行业混改调研咨询投资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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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目录 1.概况:社会资本进入较充分,医药商业国企较多 (3) 2.必要性:国企机制普遍与民企差距大,正面临医药寒冬 (5) 3.可能性:两个可能的方向及标的甄选 (7) 3.1.2017年地方混改可能提速,建议关注省(含直辖市)属国有企业 (7) 3.2混改中医药商业企业值得关注 (8) 3.3混改标的的甄选 (9) 3.4主要公司分析 (10) 4.风险提示 (11) 图表目录 图1:国企医药上市公司概况 (3) 图2:国企医药上市公司行业分布 (4) 图3:国有及地方国资医药上市公司概况 (5) 图4:2015年上市公司前10大R&D投入公司 (6) 图5:上市医药商业公司2016年3季度负债率水平 (7) 图6:部分地区混改相关情况 (8) 图7:甄选相关标的情况 (9) 图8:相关重点公司盈利预测 (11)

1.概况:社会资本进入较充分,医药商业国企较多 目前A股医药生物板块上市公司共234家,根据我们的筛选,国资下属(含国有及地方国资委、校办及部委直属、其它国有背景)的企业共52家,占比22%。医药行业属于社会资本进入较充分的行业,截至中旬,52家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市值占整个医药板块市值比重仅为23%,说明医药板块上市公司中大部分仍以民企为主。 从医药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看,中药、化药以及医药商业的国企数量相对较多,分别达到17、16和12家,另外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行业的国有企业分别有4、2和1家。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医药商业行业国企比重较大,接近50%,这与行业自身发展历程有较大关系,社会资本进入相对较少。而中药、化药行业国企数量虽也较多,但比重远低于前者。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行业的国企无论从数量还是比重看均相对较小。 图1:国企医药上市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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