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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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师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内部的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集团公司培训师队伍,发挥培训师在人力资源培训管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3 文件解释

培训师是指能有效完成本职工作、有丰富工作经验、有扎实理论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足够实力胜任培训工作的集团公司员工。

公司级培训师分为资深培训师、一级培训师、二级培训师和三级培训师四个等级,资深培训师为最高级别。

4 职责

集团公司成立培训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4.1 由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培训师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培训师评聘工作进行督察、审批。

人力资源部职责: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组织培训师的选拔、考核和评聘等日常管理工作。

5 工作要求

5.1 培训师基本条件及标准

5.1.1 培训师基本条件

5.1.1.1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愿为公司的发展积极贡献,对公司忠诚度高;

5.1.1.2 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

5.1.1.3 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开展培训工作;

5.1.1.4 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5.1.1.5 仪表端庄、形象良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流利的使用普通话教学;

5.1.1.6 具备编写讲义、教案、考试试题的能力。

5.1.2. 培训师标准

5.1.2.1 公司级培训师

5.1.2.1.1三级培训师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三年以上;熟悉本专业工作,了解本部门工作与业务流程;

2)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师资格培训;

3)能够在人力资源部协助下开发并独立讲授一门集团公司课程;

4)本级任职期间的培训项目考核不低于75分;年授课学时不低于20学时。

5.1.2.1.2 二级培训师

1)担任三级培训师累计授课40学时,且所授课程的60%经考核达到80分以上;或具有室主任(班组长、工段长)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熟悉本岗位及本专业工作与业务流程;

2)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师资格培训;

3)独立开发并讲授两门公司课程,每年开发并讲授一门集团公司课程;

4)本级任职期间的培训项目考核不低于80分;年授课学时不低于40学时。

5.1.2.1.3一级培训师

1)担任二级培训师累计授课80学时,且所授课程的60%经考核达到85分以上;或具有副处级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含三师)工作经历,熟悉本部门工作与业务流程;

2)独立开发并讲授三门公司课程,每年开发并讲授两门集团公司课程;

3)能够独立设计部门课程系列;

4)能够面向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授课;

5)本级任职期间的培训项目考核不低于85分;年授课学时不低于40学时。

5.1.2.1.4 资深培训师

1)担任一级培训师累计授课80学时,且所授课程的60%经考核达到90分以上;或具有副部级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含三师)工作经历,熟悉集团公司工作与业务流程。

2)独立开发并讲授五门集团公司课程、每年开发并讲授两门集团公司课程;

3)能够独立规划课程体系,指导部门设计培训体系;

4)能够面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授课;

5)本级任职期间的培训项目考核不低于90分;年授课学时不低于20学时;

5.2 培训师的资格申报

5.2.1 申请培训师资格的人员,需达到“培训师的基本条件”及“培训师标准”中相应级别的第一项条件。由各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培训师推荐表》,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交单位所属人事部门初审,报人力资源部复审;属个人自荐的员工,填写《培训师推荐表》后,由本人直接报人力资源部复审。

5.2.2 通过复审的人员必须接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的培训师资格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升级申请,并填写《培训师资格申请书》。

5.3 培训师的评审程序

参加培训师资格培训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其开发课程。开发的课程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安排授课,并根据培训师标准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5.3.1 学员评价。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自己接受和受益程度,对授课人进行授课评价,并填写《培训师培训项目考核表》(学员评价)。

5.3.2 专家评价。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组考核授课人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的能力、培训方法运用(互动教学、小组讨论、案例研讨、角色扮演、模拟训练、游戏训练、录像分析、风范观摩等)、培训案例和教材编写,按培训各环节对授课人进行课前、课中和课后评价,并填写《培训师培训项目考核表》(专家评价)。

5.3.3 评审组评审。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人的综合表现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升级评审,必要时将邀请专业人士参与评审。

5.3.4 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将评审组评审结果上报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集团公司下聘任文件并颁发聘书。

5.4 培训师工作职责

5.4.1 根据人力资源部或工厂(分公司)的安排,承担集团公司内各级培训课程的教学任务;

5.4.2 负责参与集团公司、工厂(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实施、评估和考核,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不断完善集团公司培训体系;

5.4.3 负责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评价;

5.4.4 负责编写讲义、教学大纲、PPT及教案,协助培训处选定教材;

5.4.5 负责制作培训学员考试试卷及考后阅卷工作;

5.4.6 负责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并引入公司。

5.5 培训师待遇

5.5.1 为了提高培训的成效,各级培训师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与自己开发的培训课程相关的专业培训及培训师培训,人力资源部优先安排参加培训。

5.5.2 培训师授课津贴按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分别计算。具体支付标准按照当年的教育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5.5.3 培训师因为教学需要编写的教材、大纲和教案等,其版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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