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院病历归档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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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中医医院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促进病案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出院病历及时、完整地归档,保证各项医疗数据及时统计,更好地发挥病案的服务和利用功能,根据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评价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金昌市中医院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我院暂实行病历3日归档制度。即病历在病人出院后3日之内归入病案室。
二、病历归档的时限性评价方式是根据病案室每月的《病历归档情况月报表》进行综合评价。
三、归档日计算公式:(以出院后3日归档时间为准)
1、工作日出院的病历归档日时间:病案首页的出院日期后三日内归档。
2、节假日出院的病历归档日时间:按节假日顺延。
四、病案归档采取收、送结合的方式。
1、病人出院后1日内,住院医师应将病历上交科主任审核,科主任收到病历后2日内送至病案室。
2、病案室负责定期催收病历。住院部接到催收病历电话后在3日内将未及时归档的病历送至病案室。
3、病案室工作人员在接收归档病案时若发现有缺页、缺项、填写不全、严重玷污和破损等问题病历,有权拒收,由科室完善后当日送交病案室,归档时间不得延迟。
4、病历归档过程中,住院医师、科主任、病案室均应有交接签收记录。
五、病案统计室在每个工作日上午将上日的出院病人数、病历归档数及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病历医师的名单报于
医务科,医务科派专人负责检查每日的出院人数与病历归档数是否一致,如发现病历未按时归档者,按照以下措施处罚。
1、如发现病历未按时归档者,医师每天处罚30元,科主任每天处罚20元,若病历还不能完成者,累计一天医师处罚10元,科主任处罚5元,直到病历上交为止。
2、医务科派专人负责检查每日的出院人数和病历归档数是否一致,若发现病案室未报、漏报、错报,则处罚病案室20元。
3、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者,请医师及时与医务科报告,医务科将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病案室延长收交时限。
六、遗失病历者,按照以下措施处罚:
1、遗失一份归档病历罚款500元,从遗失者工资中扣除。
2、遗失一份运行病历处罚300元,如病历在住院结算处遗失,由住院结算处负责。在护士工作站遗失,由护士负责。在医生工作站遗失,由医师负责。如在各科室病历交接不清楚的情况下遗失,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由科室或个人双方各处罚150元。若病历遗失当中出现医疗纠纷的,除经济处罚外,责任人必须承担由病历遗失造成的其他责任。
七、本规定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金昌市中医医院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