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充值专用发票及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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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定-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

报销规定-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

报销规定-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报账须知(2011修订)目录第一部分经费卡管理 (2)第二部分现金管理 (3)一、现金支付范围 (3)二、现金预约流程 (3)第三部分支票管理 (3)一、支票使用范围 (3)二、支票使用规定 (4)第四部分借款规定 (4)一、借款流程 (4)二、借款规定 (5)第五部分报销规定 (6)一、报销流程 (6)二、发票要求 (6)三、酬金报销 (7)四、具体项目报销规定 (7)五、票据整理 (12)六、双人签字 (12)第六部分发票管理 (12)一、发票使用规定 (12)二、发票借用流程 (13)三、发票作废管理 (13)第七部分其他事项 (13)第一部分经费卡管理一、自2011年9月1日起,财务报销业务实行网上办理,不再办理实体经费卡。

新立项目通过电子邮件通知项目负责人。

二、使用过程中,如负责人变更,请提前书面申请;因临时出差或有其他原因暂时不能签字,出具代理签字委托书,并注明签字有效期限报会计核算科备案。

三、不再使用及已结题项目经费卡请交回财务处。

第二部分现金管理一、现金支付范围1、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借款及报销业务可支付现金;超过5000元的借款及报销款需通过邮局转账支付,报账人员可通过网报转账支付或直接向财务人员提供相应账号信息。

2、丧葬费及抚恤金报销可支付现金。

3、校外人员劳务费金额超过5000元的,需提前预约。

二、现金预约流程报账人员需通过网上系统预约现金。

当日12:30前预约次日及以后现金;当日12:30后预约第三日及以后现金。

第三部分支票管理一、支票使用范围根据《现金管理规定》金额超过1000元的付款需使用支票支付。

二、支票使用规定1、支票有效期为10天(自签发次日起),不得折叠、污损。

2、领票人必须自行或监督收款人用碳素笔(黑色)填写密码,不得涂改。

错填或不填,银行将按票面金额的5%罚款,罚款起点为1000元,此款由领票人负担。

3、支票作废需交纳工本费2元,换领需提出书面申请;如由于收款人原因造成支票作废的,需交纳工本费10元;丢失支票的,需交纳罚款100元,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丢失人承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调整程序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调整程序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调整程序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7.12.22
•【文号】税总办发(2017)166号
•【施行日期】2017.12.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调
整程序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7)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6]157号)的要求,现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调整程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审核、汇总所在地城市公交企业新增、减少等情况的变更信息,并逐级上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定期汇总本地区城市公交企业变更信息,并据此对《名录》进行调整,形成新的《名录》。

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复核《名录》,将不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名录》中剔除,及时更新《名录》。

三、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季度末,将调整后的新的《名录》提交给各省国家税务局备案。

四、各省国家税务局在收到新的《名录》之后,及时将《名录》下发至本地区国税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2日。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一)--------------------------------------------------------------------------------一、本次公交、地铁推广一卡通收费共发行了几种一卡通卡?本次共发行了一种普通卡和四种月票卡,月票卡分为学生月票卡、成人月票卡、地铁专用月票卡和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

普通卡为具有电子钱包功能的储值消费卡。

月票卡为具有计次消费和储值消费两种功能的卡,既可在各自月票有效线路上以月为单位计次乘坐公交、地铁车辆,又可同普通卡一样储值消费。

二、一卡通卡可以办理挂失吗?本次发行的所有一卡通卡均为非记名卡,不可挂失,请妥善保管。

三、在何处可以办理一卡通卡?为方便一卡通卡的办理,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公交集团、地铁运营公司依托银行、超市、邮储局、公交、地铁站点共建立了七百多个发卡/充值点。

普通卡可以在上述所有网点办理。

月票卡须在公交集团、地铁运营公司指定网点办理。

其中公交集团165个点可办理学生月票卡、成人月票卡。

地铁运营公司84个点可办理地铁专用月票卡和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

具体网点名称及分布将通过媒体公布。

四、为什么月票卡只能在公交、地铁指定发卡/充值点办理?月票卡为电子月票,票制等同于原纸质月票。

月票卡每月付款后,向卡内写入的是限定乘车次数,不同于普通卡。

办理月票卡沿用原纸质月票需要的证件和手续,办卡时须由公交集团和地铁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甄别。

五、月票卡每月什么时间可以办理充次?为了方便持卡人,避免过去月票集中办理排长队现象,月票卡在当月1-25日营业时间内可进行当月的月票付费充次,并可同时进行次月月票付费充次,持卡人可以适时安排月票付费充次时间。

考虑到2006年4月月票卡替代原纸质月票工作量较大,建议乘客尽量提前办理。

六、办理一卡通卡为什么要收取20元押金?避免随意丢弃旧卡、领取新卡,防止资源浪费。

一卡通卡为4K容量的中高端集成电路卡,卡基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制成,成本较高。

《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规范第2部分:卡片规范》征求意见稿

《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规范第2部分:卡片规范》征求意见稿

1ICS 点击此处添加ICS 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北京市地方标准DB XX/ XXXXX —XXXX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规范第2部分:卡片规范Municipal Administration & Communication Card Technology StandardPart2:IC card(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XX/ XXXXX—XXXX目次前言 (5)引言 (6)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缩略语 (4)5 芯片规范 (5)5.1 芯片的一般特性要求 (5)5.2 芯片的数据存储容量 (5)5.3 芯片的使用寿命 (5)5.4 微处理器及外围 (5)5.5 加密算法 (5)5.6 安全特性 (5)5.7 数据总线加密 (5)5.8 抵抗电源干扰 (5)5.9 频率保护 (5)5.10 高射频场强保护 (6)5.11 抵抗反向工程 (6)5.12 抗攻击 (6)5.13 低功耗设计 (6)5.14 非接触通讯接口 (6)6 卡片规范 (6)6.1 卡片的一般特性要求 (6)6.2 卡的标称尺寸 (6)6.3 卡的表面 (6)6.4 卡片防伪 (6)6.5 卡的物理特性 (6)6.6 卡的电气特性 (7)6.7 卡的其它特性 (8)7 操作系统规范 (8)7.1 操作系统一般性要求 (8)7.2 ATQA响应时间要求 (8)7.3 ATQA返回数值要求 (8)7.4 掩膜要求 (8)8 卡片应用 (8)8.1 卡片形态 (8)IDBXX/ XXXXX—XXXX8.2 卡种划分 (9)8.3 卡片应用规划 (9)9 卡片安全机制 (11)9.1 卡片算法 (11)9.2 卡片通信安全 (11)9.3 卡片防攻击 (11)10 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12)10.1 包装 (12)10.2 运输 (12)10.3 贮存 (12)IIDBXX/ XXXXX—XXXX前言DBxxxx-xxxx-《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规范》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卡片规范;---- 第3部分:终端规范;---- 第4部分:安全规范;---- 第5部分:检测规范;本部分为规范的第2部分。

北京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管理规定

北京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管理规定

北京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管理规定(暂行)[条文释义]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二○○四年十二月前言为了实现北京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联网运行,规范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释义】本市轨道交通线路自1971年发售车票接待乘客开始,在已有的3条线路中一直采用人工售检票。

2003年12月31日地铁13号线(城铁线)自动售检票系统开通使用结束了北京轨道交通无自动售检票系统的历史,同时揭开北京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全面发展的新篇章。

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申办为北京轨道交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新线建设和既有线通过改造将全部采用自动售检票系统,届时形成轨道交通网络化自动售检票系统。

该系统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技术的统一性是北京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建设和运行的首要问题,因此必须通过制定标准统一技术、统一管理,为确保轨道交通自动化联网收费体系稳定运行提供依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轨道交通各线路的AFC系统应联网运行,实现乘客在路网内无障碍一票换乘(以下简称一票通),满足一卡通在路网内各线路的统一应用,实现不同运营商经营线路间的互联互通。

【释义】(一)一票通一票通指乘客在整个轨道交通路网内,从一条线路到另一条线路无需二次检票的自由换乘,乘客在换乘站不需要先出站进入非付费区,后再进站到另一条线的付费区的过程,而是直接在换乘站的付费区换乘到另一条线路的过程。

(二)一卡通在路网内各线路的统一应用一卡通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通信、信息处理、IC卡技术及安全保密等技术手段建立的以售卡、充值、结算为中心业务的服务平台,由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主持建设运营;该系统采用由一卡通公司统一发行的非接触IC卡(简称一卡通卡)作为支付介质应用于市政、公共交通等领域。

轨道交通是一卡通卡应用的支柱行业之一。

一卡通卡是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中车票介质,按照统一规则、统一卡片规格、统一卡片类型及统一管理运营模式在轨道交通各线路中使用。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收费问题的批复-京价[收]字[2003]288号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收费问题的批复-京价[收]字[2003]288号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收费问题的批复
正文:
----------------------------------------------------------------------------------------------------------------------------------------------------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收费问题的批复
(京价(收)字[2003]288号)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卡片押金和收费的请示》(市政通卡办文[2003]017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根据原国家计委、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中第八条“事业单位提供经营性服务,公交、供水、供气、铁路、邮电、交通等公用性服务的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推广使用IC卡所需费用,通过对用户的服务价格补偿,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的规定,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普通卡的持卡人在办理退卡时不得收取退卡手续费。

因持卡人使用不当造成一卡通卡损坏需要换卡时,可按每卡不高于20元的成本价向持卡人收取费用;由于一卡通卡本身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使用,持卡人要求换卡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办理退还卡内预付款余额手续费的收取和标准,由你公司自行决定,若收费必须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三、对按规定收取的押金,在持卡人办理退卡时,应将押金全额退还。

四、对按用户特殊要求定制的“特需卡”(个性化一卡通卡),按照自愿有偿原则由你公司自行制定销售价格。

特此批复。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结束——。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公交充值点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公交充值点
六里桥南
323路北行站.300内.特8内.67.368等北行
丰台西站
349.998始发站
阜成门
335始发站口(336.56.746礼士路北口)
阜成门内
409.121.423.490.714始发站
西钓鱼台
27路终点站院内
月坛公园
19.13.823.42路北行
大峪
336.645.383总站门口
中关村北
320.498.731.814.681北行
917.971快总站门口
平谷汽车站
918.918空.918快1总站门口
燕化星城
917支1.901,燕化星城东行
密云汽车站
980.980快.980空.970总站门口
怀柔汽车站
916.916快.916空.936区总站门口
燕化换乘中心
901燕化影剧院电信网络营业厅内
延庆汽车站
919路总站
顺义南彩汽车站
915.915快.924.945.947总站门口
公主坟环岛西
33.32场站口
公主坟环岛南
57总站桥下
鲁谷路衙门口
第六客运分公司354.308.436.958.373西行
牡丹园西
22.38总站口
充值点
线路
平乐园
52终点站院内41.561.687平乐园西行
石景山
337.354场站院内
城铁柳芳站
104快.116.110总站门口
北京站东
403.420.122.640.639.637总站门口
60终点站
东四十条桥西
42场站门口(113.406.701等西行)
广外甘石桥
42路始发站门口
安华桥北
21总站院内(113.607.407.409等南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13•【字号】京政发[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意见(京政发[2006]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截至2004年底,本市共有出租汽车企业277家,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1157家,营运车辆6.66万辆,从业人员近9万人;全行业年完成客运量近6亿人次,占全市公共客运交通总量的13%,基本形成了以公司化为主体、个体为辅的经营模式。

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情况总体稳定,对方便市民出行,推动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多年以来,本市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整顿,纠正了企业“变相卖车”、经营管理混乱等问题,但在行业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出租汽车定位不准,总量偏大,空驶率偏高,分布不均衡,价格偏低且不统一;二是行业管理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侵犯驾驶员合法劳动权益现象;四是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运营服务质量不高;五是非法运营车辆冲击运营市场。

为正确处理本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合理调整企业、驾驶员和乘客相互关系,加强政府监管,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以下简称国办发81号)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为目标,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出租汽车定位;通过实施特许经营,健全出租汽车总量调控、租价调整机制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完善行业管理法规和规范标准,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实现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化管理;坚持公司制为主、个体为辅的行业发展方向,继续推进出租汽车企业兼并重组,实现出租汽车企业规模化经营;规范企业行为,调整企业与驾驶员利益分配关系,切实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提高和谐服务水平;规范运营市场秩序,加大非法运营车辆整治力度,提供良好运营环境。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在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中应用的技术规定(暂行)【条文释义】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二○○四年十二月前言为实现一卡通卡在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以下简称AFC系统)的应用,确保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与AFC系统同步实施,遵照国家金卡办、建设部关于IC卡应用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造、统一发卡、统一管理”原则,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释义】按照建设部“关于建设事业IC卡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1999]65号)的要求,国家对金卡工程提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造、统一发卡、统一管理等五个统一的原则,实施归口管理与监督。

未经建设部IC卡应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各有关应用单位(包括公共交通、燃气、自来水、路桥收费、停车场、物业管理、园林、风景点、行业管理等领域)不得启用新的IC卡应用系统。

为确保系统安全,一律采用部IC卡办统一提供的密钥管理系统和机具安全模块。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通信、信息处理、IC卡、安全保密等技术建立的以售卡、充值、结算为中心业务的服务平台。

采用统一发行的非接触IC卡作为支付介质应用于市政、交通等领域。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是“数字北京”、“科技奥运”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于2003年12月31日正式在公交巴士线路、地铁13号线开通,2004年7月9日在出租车行业开通。

同步实施轨道交通行业是一卡通卡应用的主要领域。

AFC系统是一卡通卡在轨道交通行业中应用的基础。

在轨道交通原有线路改造和新线建设AFC系统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的应用需求,确保AFC系统开通时同步实现一卡通卡的应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技术规定用于指导和规范一卡通系统结算管理中心统一发行的一卡通卡在AFC系统应用中涉及的系统和设备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释义】一卡通系统结算管理中心指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系统IC卡发行管理、交易结算和运营管理中心。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交通局关于房山区公共客运票制票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交通局关于房山区公共客运票制票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交通局关于房山区公共客运票制票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01.11•【字号】房政办发[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交通局关于房山区公共客运票制票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房政办发〔2008〕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区交通局制定的《房山区公共客运票制票价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一月十一日房山区公共客运票制票价改革工作方案(区交通局二○○八年一月十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注重公平、城乡统筹、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让广大市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等一系列精神,按照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解决好郊区公交问题,坚持实行公交公益性低票价政策”的要求,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北京综合运输体系的总体部署,逐步建立管理规范、分工明确、票价同折扣的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环保、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体系。

经市政府批准,自2008年1月15日起,9字头公交线路票价实行折扣优惠。

根据我区客运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区内公共客运线路票价与9字头公交线路同步实施同折扣优惠。

为确保我区公共客运票制票价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陈永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副组长:高言杰区政府副区长吴会杰区政府副区长高维魁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成员:周文海区交通局局长游来清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区维稳办主任、区流管办主任崔山区发改委主任万国喜区地税局局长张克军房山交通支队支队长吴明新房山公安分局副局长韩晓明区信访办主任周德运区安监局局长王长青区财政局总会计师王波区应急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3.06.08
•【字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施行日期】2013.06.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3〕1052号)要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3年6月10日起启用新版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新版发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发票在现使用的《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旧版发票)内容基础上增加燃油附加费、预约叫车服务费和实收金额三个项目内容。

新版发票的联次、纸张、规格及防伪措施保持不变。

二、新版发票自6月10日起启用,随出租车计价器升级调整逐步替代旧版发票。

在出租车计价器升级调整期内,新版发票、旧版发票(含《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并行使用,待出租车计价器升级调整完成后,旧版发票和《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停止使用。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纳税人根据经营需要可以免费从国税主管税务机关领用新版发票。

自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已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

任何单
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中间环节收取或变相收取出租车专用发票工本费。

四、本公告自2013年6月1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6月8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税收风险提示函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第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税收风险提示函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第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税收风险提示函的公告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税收风险提示函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第9号)为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提示纳税人有效防范税收风险,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将通过向纳税人发送税务函告的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涉税风险提示。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税收风险提示函是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对税源管理中发现的涉税风险问题,通过函告告知纳税人,督促纳税人及时自查自纠,自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服务方式。

二、本市税务机关均可以使用税收风险提示函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涉税风险提示,税收风险提示函的对象和范围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确定。

三、税收风险提示函可以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纳税人发送。

四、纳税人对税收风险提示函中提示的风险问题应及时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五、根据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对需要回复的函告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说明问题。

六、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函告回复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核实,对于纳税人提供虚假陈述、虚假资料进行函告回复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七、纳税人可以就税收风险提示函内容、相关政策法规等问题向税务机关了解情况。

八、税收风险提示函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纳税人,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九、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税收风险提示函一2.税收风险提示函二及回复2014年4月4日附件1税收风险提示函国税函一〔〕号注①(纳税人识别号):经我(局或所)对你单位年度提供的纳税资料分析,发现:注②请你单位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发现有问题的,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调整。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充值专用发票及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充值专用发票及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充值专用发票及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07.06•【字号】京地税票[2006]315号•【施行日期】2006.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税收征管正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充值专用发票及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京地税票〔2006〕315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鉴于近期投入使用的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在充值后所取得的专用发票与乘坐出租汽车后取得的刷卡式专用发票在财务处理中存在重复报销行为,为了加强发票管理,规范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目前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共有两种。

一种为支持现金消费的普通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其发票式样中不带有刷卡信息栏;另一种为刷卡式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其发票式样中带有刷卡信息栏,通过市政一卡通IC卡刷卡付费后,在信息栏中显示刷卡信息。

刷卡式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也支持现金付费方式,如使用现金支付,刷卡信息栏中无刷卡信息显示。

二、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分为月票卡和普通卡两种。

购置或充值普通卡或者向月票卡储值区充值时,消费者应当取得《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代收充值专用发票》。

该发票为定额发票,面值分为壹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四种。

三、为避免重复报销行为,规范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各核算单位在报销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时,应区分发票类型,凡带有刷卡信息的,且本单位已经报销一卡通IC卡充值专用发票的,其带有刷卡信息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不得再次报销。

否则,按照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处理。

四、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二○○六年七月六日。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办法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办法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办法【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京教勤[2006]5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06.03.20【实施日期】2006.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办法(2006年3月20日京教勤[2006]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以下简称“一卡通卡”)的发行和使用,便于了解一卡通卡的申办、购买、储值、充次、消费、查询、退换卡等实际应用方法,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一卡通卡是指由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公司”)发行的、在公共交通等领域消费使用的IC卡。

第三条一卡通公司负责一卡通卡的制作、发行、充值、结算清分、退换和回收管理。

第四条本次发行的一卡通卡分为普通卡和四种月票卡。

月票卡包括学生月票卡、成人月票卡、地铁专用月票卡、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

本次发行的一卡通普通卡和月票卡均为非记名卡,不挂失,卡片所有权归一卡通公司所有。

第五条已经发行的一卡通普通卡可继续使用。

第六条普通卡充值后可刷卡付费乘坐所有公共电汽车、地铁和安装有一卡通读卡计价器并张贴“欢迎使用一卡通卡”标识的出租汽车。

月票卡含月票区和储值区。

月票区付费充次后,可在相应月票卡的月票有效线路刷卡计次乘车;储值区充值后的使用同普通卡。

第七条一卡通卡的使用范围包括: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公司”)、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达公司”)、北京祥龙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龙公司”)、北京畅达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达通公司”)所属全部运营线路车辆,北京地铁1号线、2号线、八通线、13号线以及安装有一卡通读卡计价器并张贴“欢迎使用一卡通卡”标识的出租汽车。

第二章普通卡的发行使用第八条普通卡为储值卡,具有储值功能,可重复储值使用。

税总函〔2015〕3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总函〔2015〕3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开发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系统,同时研究制定了与各地已推行的电子发票系统衔接改造方案,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试运行有关内容(一)本通知所称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1。

(二)试点地区已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应于2015年8月1日前完成相关系统衔接改造,8月1日起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电子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三)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发票号码为8位。

试点地区省国税局可确定本地区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编码规则,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二、试运行工作要求(一)试运行工作意义重大,试点地区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试运行方案。

(二)试点地区国税机关要做好试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督促试点纳税人按时完成相关系统的衔接改造等工作。

(三)试点地区国税机关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试运行的组织实施,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的对接(技术方案见附件2)以及技术支持保障等工作。

(四)试点地区国税机关应于7月20日前完成税务端系统升级工作,密切监控系统试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五)试点地区国税机关应于8月20日前将试运行工作总结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六)试运行工作结束后,税务总局将尽快启动全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推行工作。

北京市政一卡通

北京市政一卡通

如果你在北京或是经常往返北京出差,是不是老是忘记带公交卡?那建议你把一卡通事先准备好。

1.超省银子。

在北京乘坐公交车,凭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可打4折(市区内0.40元/人次,去近效如颐和圆、北大、清华0.80元/人次),包括长途客车(德胜门到八达岭长城的919路现金卖票12元/人次,刷此卡4.80元/人次),地铁不打折。

2.超级方便。

只要有手机就可以刷公交地铁!公交卡易忘带,但手机常在身边吧?用途:1.可以乘坐公交车,打四折;2.可以乘坐地铁,只需2元钱,可要是不出地铁站,可以随便座;3.去物美和沃尔玛等超市可以刷卡消费;4.打出租车可以用,但是有些司机不爱叫您用,因为他们麻烦,所以上车要问好了。

邮费说明:北京12元,偏远地区请联系店主,谢谢。

一卡通介绍: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数字北京”,推动信息网络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应用的号召下,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金卡办提出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造、统一发卡、统一管理”和建设部提出的“一卡多用、统一发卡”的原则以及2000年2月28日北京市长办公会会议精神,经北京市计委、北京市经贸委、北京市工商局批准,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23日正式成立,并获得北京市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北京市政府特许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经营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的制作、发售、结算及系统投资、建设和管理,并且授权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独家拥有北京市城市建设事业IC卡密钥的管理和使用权。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项目是以城市市政交通为目标市场,以计算机网络与非接触式智能型IC卡为手段的一项电子商务应用创新项目,因此成为了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

本公司已取得“国家IC卡注册中心”颁发的“集成电路卡注册证书”。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项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2002年3月1日,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市委常委兼秘书长杜德印、副市长刘敬民等领导视察了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并就一卡通项目的发展做出了重要指示:快、省、通地建设好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项目。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1卡片)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1卡片)

ICS 35.240.15L 64备案号:12516-2002 北京市地方标准DB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第1部分:卡片Municipal Administration & communication CardTechnology standardPart1: IC card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59.1—2002目次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无触点IC卡 (1)3.2 IC卡读写器 (1)3.3充值机 (2)3.4初始化 (2)3.5应用文件 (2)3.6应用文件标识号 (2)3.7密码 (2)3.8密钥 (2)3.9电子钱包 (2)3.10区 (2)3.11块 (2)4 缩略语和符号表示 (2)5 卡片规范 (3)5.1机电特性和逻辑接口 (3)5.2卡的应用结构 (4)6卡的安全机制 (9)6.1 密钥管理 (9)6.2卡的通信安全 (10)7 卡的试验方法 (10)7.1 城市公共交通无触点式IC卡的检验 (10)8. 卡的验收规则 (11)8.1批的合格判定 (11)9 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11)9.1包装 (11)9.1.1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191中的规定,并应符合GB/T 15464-1995中防潮、防霉的规定。

(11)9.2运输 (11)9.3贮存 (11)IDB11/T 159.1—2002II前言DB11/T 159.1-2002《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卡片---第2部分:机具---第3部分:应用本部分为DB11/T 159-2002《市政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的第1部分。

本部分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等同采用ISO/IEC14443.1、ISO/IEC14443.2、ISO/IEC9798系列标准。

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局、北京市信息办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主起草单位: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7•【字号】京政办发[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制订的《北京市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北京市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二〇〇八年一月四日)2006年以来,本市陆续出台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措施,让广大市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目前,“0-8”字头公交实施了统一票制票价、持卡乘车4、2折优惠的低票价政策,并对公交线网、场站、专用道进行了改造升级;全市轨道交通实行了全路网单一票制、每人每次2元的低票价政策。

这些政策措施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支持和欢迎。

全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已由2006年的30.2%提高到2007年的34.5%。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交通发展,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

本方案所指郊区公共客运包括“9”字头公交和远郊区县境内客运两部分。

一、改革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解决好郊区公交问题,坚持实行公交公益性低票价政策”的要求,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北京综合运输体系的总体部署,逐步建立分工明确、管理规范、票价同折扣的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环保、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体系。

二、改革发展思路按照“整体推进、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本市郊区公共客运公益性定位,分清责任、理顺关系,立足现状、着眼发展,从体制、机制、票制入手,在确保行业稳定的前提下,研究制订郊区公共客运票价优惠、规范经营、改善服务、政策扶持的综合配套改革方案,促进郊区公共客运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公交票制票价调整的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公交票制票价调整的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公交票制票价调整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6.12.20•【字号】•【施行日期】200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公交票制票价调整的通告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增加公交吸引力,缓解交通拥堵。

提高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本着实行低票价政策的原则,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公交票制票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票制票价调整范围本次票制票价调整范围为市区公共电汽车线路(以下简称市区公交线路)。

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9”字头线路普票票制票价及持卡八折优惠政策不变。

二、票制票价调整内容(一)2007年1月1日起调整内容取消成人月票卡、学生月票卡和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保留地铁专用月票卡,发行普通卡、学生卡。

原学生月票卡可作为学生卡继续使用,原成人月票卡可作为普通卡继续使用,原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可作为地铁专用月票卡继续使用。

市区公交线路普票票制票价就低统一为:单一票制线路每乘次1元;分段计价线路12公里以内1元起价,每增加5公里加价0.5元。

现金购票无折扣优惠。

刷卡乘坐市区公交线路享受普通卡4折、学生卡2折优惠;刷卡乘坐原月票有效分段计价线路“打折封顶”,即普通卡每乘次0.4元、学生卡每乘次0.2元。

刷卡乘坐轨道交通和出租车无折扣优惠。

(二)2007年2月1日起调整内容为方便短期乘坐公交乘客使用,发行三种时间票(卡):3日卡票价10元,限3日内使用18次;7日卡票价20元,限7日内使用42次;15日卡票价40元,限15日内日使用90次。

可乘坐除“9”字头以外的市区公交线路车辆。

北京市IC卡“交通一卡通”系统工程总体结构的设想

北京市IC卡“交通一卡通”系统工程总体结构的设想

北京市IC卡“交通一卡通”系统工程总体结构的设想
希光第
【期刊名称】《城市公共交通》
【年(卷),期】2000(000)001
【总页数】2页(P27-28)
【作者】希光第
【作者单位】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492.421
【相关文献】
1.IC卡在轨道交通及城市交通一卡通中系统方案的探讨 [J], 张锐;王云帆
2.网通新业务惠及千万人——记北京网通5.17推出市政交通一卡通拨打IC卡公话业务 [J],
3.基于金融IC卡的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应用设计与实现 [J], 苏浩伟;温晓丽;杨育文
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使用一卡通IC卡替代公交地铁纸质月票的通告 [J],
5.河北保定市率先通过交通运输部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IC卡标准验证测试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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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充值专用发票及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京地税票[2006]31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6.07.06
【实施日期】2006.07.0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充值专用发票及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管理
的通知
(京地税票〔2006〕315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鉴于近期投入使用的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在充值后所取得的专用发票与乘坐出租汽车后取得的刷卡式专用发票在财务处理中存在重复报销行为,为了加强发票管理,规范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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