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第一中学《关于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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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学校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学校推优入团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组织建设,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我校决定推行学校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一、推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特别是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领导潜质的学生。

二、推优标准。

1. 学业成绩优秀,成绩在年级前20%。

2.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学校各类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

三、推优程序。

1. 学校将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排名等途径,确定推优对象。

2. 推优对象将接受学校组织的入团培训和考核,培养其组织能力和领导潜质。

3. 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学生将成为学校团支部成员。

四、推优效果。

1. 通过推优入团,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

2. 推优入团的学生将成为学校团支部的骨干力量,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3. 推优入团的学生将得到更多的锻炼和成长机会,为其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推优入团的保障。

1. 学校将为推优入团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能够胜任团支部的各项工作。

2. 学校将加强对推优入团学生的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推优入团考核制度,确保推优入团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总结。

通过推优入团实施方案的推行,将有利于提高学校学生组织建设水平,培养更多具有组织能力和领导潜质的学生,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同时,也将为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希望全校师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推优入团的条件制度

推优入团的条件制度

推优入团的条件制度
一.推优入团条件:
1.少先队中的优秀、先进队员
2.年龄在十三岁以上
3.道德修养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素质均衡
4.参加团课不少于两课时
5.优先考虑: (i)优秀中队长、优秀少先队员
(ii)三级章、二级章获得者
二、推优入团制度:
1.一年两次推优入团(“12.9”和“5.4 ”各一次)
2.推优入团必须按照严格步骤进行:
(1)参加少年团校学习,增加对团的认识。

(2)写入团申请书。

(3)参加小队、中队评议。

(4)填写入团积极分子表。

(5)在班主任、任课老师、同学中进行调查了解。

(6)班主任推荐、大队核实后,填写入团志愿书。

(7)参加宣誓。

3.推优入团的队员必须参加少先队各项活动,并起到带头作用。

4.推优入团的队员在中队、小队中要起到宣传、讲解团的
知识、团与队的关系的作用。

5.推优入团的队员必须参加团组织的生活。

一中评先评优规定范文(4篇)

一中评先评优规定范文(4篇)

一中评先评优规定范文一、引言在充分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加强学校综合素质教育的背景下,为激励优秀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升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旨在明确一中评先评优的标准和程序,为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推动一中评先评优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评先评优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选过程依据客观、公正、公平的标准进行,充分保障每一个学生的机会公平性。

2. 全面发展原则:评选主要侧重学生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业成绩、学科竞赛、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等。

3. 科学合理原则:评选过程中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遵循科学的评选原则和方法,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评先评优的标准1. 学业成绩标准:评选对象应在本学期个人所在班级年级排名前10%以内,并保持优秀的学习态度和认真的作业情况。

2. 学科竞赛标准:参加学校举办的学科竞赛活动,并获得一定成绩的学生可获得最高等级的评优资格。

3. 学术科研标准:积极开展学科研究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的学生可获得最高等级的评优资格。

4. 社会实践标准:参加学校举办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出色的学生可获得一定的评优资格。

四、评先评优的程序1. 选拔环节:学校将在每学期初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进行初步选拔,确定参加评选的对象。

2. 材料准备:参评学生需根据规定,提供个人学习成绩单、学科竞赛成绩、学术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并填写个人简历。

3. 综合评定:学校将组织专家和评委对参评学生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参赛表现进行评级。

4. 宣布结果:学校将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公示。

未被评为优秀的学生可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专家核查再赋予最终评定结果。

五、激励措施1. 班级荣誉: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将被授予班级优秀学生称号,享受班级各类福利和荣誉待遇。

2. 学校荣誉:评选出的最高级别优秀学生将获颁学校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享受学校各类福利和荣誉待遇。

少先队员入队评选方案范本(2篇)

少先队员入队评选方案范本(2篇)

少先队员入队评选方案范本____年少先队员入队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作为中国少年儿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先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组织的先锋队伍,是少年儿童走向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

为了选拔优秀的少先队员,培养他们在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集体主义精神方面的全面发展,特制定该方案。

二、选拔条件1. 年龄要求:凡年满10周岁至14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选拔。

2. 遵守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3. 热爱学习,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自学能力。

4.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备良好的国家观念、民族观念和家国情怀。

5.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组织纪律性。

6. 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到诚实守信、友善待人、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7. 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一项或多项兴趣爱好和特长。

三、选拔程序1. 宣传阶段: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渠道,宣传选拔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条件。

在学校、社区、家庭和社会公共场所等地,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开展宣讲会,向少年儿童及家长宣讲选拔方案,引导他们参与。

2. 申请报名阶段:少年儿童提出入队的申请,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表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兴趣爱好和特长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报名表中要求填写少先队员的发展志愿并明确个人的成长需求。

3. 综合考察阶段:根据报名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对少年儿童进行面试、考察和观察。

面试包括对少年儿童入队动机的询问,对其基本素质的评估,对其学习能力、组织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考察等。

考察包括学校和社区组织的反馈意见,对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情况进行评估。

观察包括对少年儿童在日常生活中表现的品德和行为的观察。

4. 组织成长阶段: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组织少年儿童参加成长活动,包括集体生活训练、道德认知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

通过这些活动,培养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丰富他们的社会经验,提升其整体素质。

中学推优入团实施细则

中学推优入团实施细则

中学推优入团细则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为加强学校共青团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保持共青团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校团委特制定本办法,以更好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优入团。

一、“推优入团”条件: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2、平时在班级中表现优良,行为习惯良好,学习努力,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3、具有正确的是非观,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与学习态度;4、思想上积极要求加入共青团组织;二、“推优入团”程序(二次推优制):动员发动阶段1、班团支部以主题班会、人生规划课、主题团日活动、专题会等形式进行充分动员;2、有入团志向的学生向班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第一次推优名单上报3、⑴班级团支部讨论,由班级同学民主投票;⑵任课教师评分制;⑶班主任签署审核意见综合以上三方面,最终确定第一次推优名单。

注:参加推优同学必须是在动员大会后规定日期内递交过入团申请书的同学。

4、各团支部具体名额视支部具体情况而定。

考察培训阶段5、入团积极分子(既第一次推优同学)名单公布即进入培训考核期(参加少年团校、青年团校学习班)。

6、班级团支部为每位入团积极分子在班内确定两名介绍人,负责考察期内与入团积极分子的考察与引导;7、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并完成团校学习,通过结业考试;第二次推优入团阶段8、班级团支部按照校团委统一安排,召开支委会,从班中团校结业入团积极分子中确定二次推优入团名单(程序与第一次推优相同:⑴班级同学举手投票;⑵任课教师再次评分;⑶班主任进一步审核。

),班主任进一步审核后由各班团支部书记上报校团委;9、经班级团支部推荐、校团委审核批准的入团积极分子为新一期发展团员,领取并填写《入团志愿书》;10、班级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新一期发展团员宣读《入团志愿书》,接受大会评议、表决;11、新团员名单公示;12、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宣誓、领取团员证、团徽。

(完整word版)推优入团通知 2(word文档良心出品)

(完整word版)推优入团通知 2(word文档良心出品)

关于各班推优入团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吸收优秀的青少年学生进入团组织,扩大共青团组织队伍,激发优秀少先队员对共青团组织的热爱,促进我校的各项建设,本学期校团委将发张一批新团员。

同时,为了保证团组织的严肃性,校团委将严格规范入团程序,也将规范团知识教育,从而对加入团队伍的学生起到激励和教育作用。

全体新入团学生均应接受所在班级团支部、班主任以及学校德育处、团委从思想品德、学习态度、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

现特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入团程序:
1、要求入团的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入团的学生经班主任审批(以良好思想状况为主,但学习成绩力求中等或偏上)。

3、班级团支部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向全班同学征求意见,班级内申请人数偏多的可进行民主投票后择优推荐。

4、各班申请入团的人员名册最后由班主任和班委再次审核确定。

5、各班团支部书记将下发的推优入团人员表格填写好后下周一前上交团委刘老师。

6、入团考察期:新申请入团的同学,若有老师和同学反映比较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或有学校记过处分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名额分配:
原则上各年级每班推荐人数8-10人。

三、推荐入团学生思想行动标准:
1、遵纪守法,尊师爱校,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热爱班级,热爱劳动,荣誉感强,团结同学;
3、仪表端庄,立场坚定,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4、不旷课,乐于助人,诚实守信,考试无作弊现象;
城北中学梅花校区 2013年2月。

扬州市第一中学学生实践与交流管理办法

扬州市第一中学学生实践与交流管理办法

扬州市第一中学学生实践与交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学生的实践与交流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创新意识,同时确保学生在实践与交流过程中的安全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实践活动1. 学生实践活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科技实践、文化实践等。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举办各类实践活动。

2. 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应提前报名,并由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报名时需填写个人信息和活动意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则需提前书面申请。

3. 学生参与实践活动期间,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和安全规定。

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实践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4. 学校鼓励学生通过实践活动开展创新研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指导,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

第三章:交流活动1. 学校定期组织学生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交流、文化交流、技能交流等。

此外,学校还鼓励学生参与外部交流活动,如学术比赛、竞赛等。

2. 学生参与学术交流活动需经过学校老师推荐,并由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交流活动结束后,学生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并接受学校的评估与反馈。

3.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文化交流,举办文化节、艺术展演等活动,促进学生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养。

4. 学生参与技能交流活动时,需遵守交流规则,尊重他人,积极交流分享,并按照指定的要求完成任务。

第四章:管理与评估1. 学校设立实践与交流管理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生实践与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2. 学生实践与交流活动的成果应进行评估与奖励,鼓励学生做出有价值的实践成果和交流举措。

评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践报告、交流展示、作品评选等。

3. 学生实践与交流活动也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范畴,相关成果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附则1. 学生参与实践与交流活动期间,享有学校提供的必要保障,如安全保险、交通补贴等。

同时,学生也需要遵守学校的规定,确保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推优入团积分细则

推优入团积分细则

推优入团积分细则宗旨为规范积分入团,真正将优秀的少先队员吸纳到团组织中来。

为了增强共青团员、少先队员意识和归属感、荣誉感,鼓励更多的团员、队员投入社会公益活动和学校活动:同事,让更多的团员、队员在参与、组织各类活动中、不断增长才干,努力追求更优,成为新一代有责任感、有感恩心、有进取心的优秀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做优秀的新源六中学子。

积分规则1.知识考察每学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业余团校课程,不少于8课时,理论知识考试,得分在95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获得5分的积分,得分在90-94分确定为优良,获得3分的积分,得分在80-89分确定为良好,获得一份,低于80分则不加分。

业余团校课程有学校团委负责,并有校团委盖章获得。

2.社会实践组织参加学校和社会的各类公益活动,并加入校园文化监督岗、六中志愿者,并每学期参加至少3次志愿者活动,获得5个积分,2次志愿活动获得3个积分,1次志愿活动获得1个积分。

参加的活动需要提供相关活动照片、证明活动文字证明材料,由学校团委盖章确定。

3.雏鹰争章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少先队、团委、德育处、年级部、教研组开展的各类活动,并在此类活动中积极参与,并在活动中获得名次的,第一名5个积分,第二名3个积分,第三名1个积分。

有获奖证书证明,由学校团委盖章获得。

4.认可认同在积极要求入团过程中,必须填写《积分入团积极分子申请表》,并取得中队所有任课教师的认可,在《积分入团积极分子申请表》上要有所有任课教师的签名。

所有任课教师都要签名,加5分,如缺少一个则不加分。

在积极要求入团过程中,先后三次要进行中队同学的表决,每次表决认同人数不得少于中队人数的三分之二,三次全部达标则加5分,有一次不认同,则不加分。

5.学业评价每学期进行两次学业评价,学业成绩来源于学校教务处,学业在中队前五分之三的获得1个积分,中队前五分之二的获得2个积分,中队前五分之一的获得5个积分。

积分奖励办法1.获得20分的同学,可以有资格参加学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评比,可以推荐为入团积极分子。

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每学期,白心雨都被同学们推选为“三好学生”。白心雨真是一位全面发展的少先队员啊!
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县级团委、少工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级教育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团市委、市少工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主要事迹
白心雨同学是同学们学习的好榜样,是老师开展班级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家长眼中的乖乖女。课堂上,白心雨总是专心听讲,积极动脑,踊跃发言,每次作业都认真完成,从不让老师、家长操心。课余时间,同学们都爱和她玩,因为她乐于助人,和同学们友好相处,还因为她知识丰富,普通的游戏都能让她玩出新点子。在家里,白心雨经常主动帮助父母干家务,而且还干得像模像样的呢!
“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姓名
白心雨
性别女民族汉照片(十佳候选人必须贴)
出生年月
1997.11
队内职务
学习委员
就读学校及中队
仪征市新城中心小学五(2)中队
推荐类别
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
获得县级以上主要表彰情况
07年获省“金钥匙”科技竞赛仪征市小学中年级组一等奖
06年获仪征市“亲近母语”读写大赛三等奖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一、总则为了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培养良好的品德,努力学习,锻炼自己的组织能力,培养领导才能,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我校特制定《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以下简称《评选规定》)。

二、对象范围《评选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册学生。

三、“三好学生”评选规定1.评选对象学校对每个年级进行“三好学生”评选,每个班级评选1-3名“三好学生”。

2.评选条件(1)品德好: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2)学习好:积极参加学习,每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3.评选程序(1)班级推荐:每个班级通过班会讨论,按照学校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对象。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审结果由成绩、德育老师和班主任组成。

(3)公示:审核通过后,学校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确定获奖学生: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期间的投票结果,评审小组综合评选结果,确定获奖学生。

4.表彰与奖励(1)获奖证书:获奖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三好学生”荣誉证书。

(2)奖学金:每学期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学生进行奖学金发放。

(3)先进个人:学校将优秀的“三好学生”评选出来,每学期评选出1名先进个人,并给予相关奖励。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1.评选对象学校对每个年级的学生干部进行评选,包括班长、团支书、纪律委员、生活委员等职务。

2.评选条件(1)品德好: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带头作用和组织纪律。

(2)能力好: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在职务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3)业务能力好:在职务上能够胜任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3.评选程序(1)班级推荐:每个班级通过班会讨论,按照学校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对象。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审结果由辅导员、班主任和相关职位负责人组成。

全市中小学生入团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全市中小学生入团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全市中小学生入团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各县(市)区团委、市教育局团委,各中小学团委: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生入团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实现团员队伍数量与质量的有效统一,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全市中小学生入团规范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加强中小学生团员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模范意识为重点,以“六团”意识教育为载体,通过严格规范团员发展,切实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全面做好团队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团员发展质量,从源头上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夯实共青团组织基础。

二、工作内容(一)严格规范团员发展工作。

要按照“积极慎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壮大团员队伍,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

一是认真执行入团标准。

发展团员工作必须坚持团员标准,把质量放在第一位,要真正把品学兼优的学生发展为共青团员。

各中小学发展团员要正确把握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小学团员在学生中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初一年级团员在学生中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初二年级团员在学生中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初三年级团员在学生中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高级中学团员在学生中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70%,要坚决杜绝在毕业年级突击发展新团员的现象。

在坚持发展团员标准的同时,也要防止求全责备,将符合发展标准的先进青年拒之团的大门之外。

二是完善入团考察制度。

首先由要求入团的学生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团委按照“一二三”的入团考察制度吸收为团员。

“一”是由支委会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进行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对申请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考察,考察期满后经过支委会讨论通过列入为积极分子;“二”是学校团委要组织积极分子参加为期两个月,不少于10个课时的中(小)学生团校培训;“三”是从思想、学习、纪律三方面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认真听取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再由团支部差额票决,审核确定为发展对象。

扬州市第一中学《关于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工作条例》

扬州市第一中学《关于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工作条例》

扬州市第一中学《关于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工作条例》2005 年 5 月根据《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章程》中规定“中学少先队组织可以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的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做好推荐中学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全团带队,做好团队衔接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推优入团是切实加强中学发展团员工作,壮大团员队伍,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活跃中学少先队工作,增强中学少先队组织吸引力、凝聚力的需要。

第二条:推优入团工作是针对初一年级少先队组织的优秀成员,在年满 13 周岁,未满 14 周岁的情况下进行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第三条:推优入团工作应在学校团组织的领导下,由少先队组织(中队)推荐,经大队委员会讨论审核,由团组织审批的组织程序进行操作。

第四条:在推优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意见,全面、准确评价推优对象,推优对象应成为同学学习的模范。

第五条:推优入团的工作在每年 5 月份进行,推优标准和条件如下:•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礼仪常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加入团的组织。

•自觉接受团组织的培训,成绩优异。

•学习努力刻苦,工作积极主动,生活俭朴,思想正直,各方面表现突出,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认可。

•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实践活动,能够积极维护集体和组织荣誉,顾全组织利益。

•整体表现优秀,但在某一方面成绩(或事迹)特别突出,得到社会、学校和组织认可的。

第六条:推优入团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团委委托初二年级各团支部负责落实,团委对推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流程是:•确定支部——中队手拉手共建合作关系(原则上相对应的班级开展共建,特殊情况由团委指定);•少先队中队推荐优秀学生名单(应征求中队辅导员意见);•共建团支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任课教师)•共建团支部向中队辅导员汇报情况,确定推优名单;•大队委员会讨论审核;•团委书记与推优对象谈话;•团支部指导推优对象写入团志愿书,填写登记表;•召开发展大会;•进行组织考察;•举行离队建团仪式,颁发团员证、团徽。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为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成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每年“五四”前开展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我校高二年级在校学生团员。

二、评选条件(一)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团的纪律,模范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积极参加校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团的组织和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崇尚科学,反对xx,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五)热爱学习,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综合测评及学习成绩名次:文科为年级前150名,理科为年级前350名。

(六)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三、评选比例(一)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3%的比例进行评选。

(二)获得优秀团支部的优秀团员的名额可上浮至5%。

(三)在全校优秀团员中推选5名左右优秀团员标兵。

四、评选程序(一)各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经团员民主评议,确定初选名单。

(二)团支部将优秀团员初选名单报学校团委,经学校团委审核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校团委召开全体委员会,在全校优秀团员中推选5名左右优秀团员标兵。

五、表彰办法评出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优秀团员标兵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由校团委在“五.四”前后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团组织推优的候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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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少先队工作意见

中学少先队工作意见

中学少先队工作意见篇一:做好中学少先队工作按照大少年特点做好中学少先队工作江苏省少工委副主任、总辅导员华耀国江苏省扬州市少工委副主任徐国英一、中学少先队是少先队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中学少先队肩负重大使命1、做好中学少先队工作是加强少先队自身建设的需要中国少先队是六至十四周岁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十二至十四周岁的初中阶段,是少先队教育的成熟阶段,是少先队工作的黄金时期。

中学少先队是少先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中学少先队工作,对于加强少先队自身建设,全面实现少先队教育任务,增强少先队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2、做好中学少先队工作是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需要中学少先队是初中少年的主体组织,做好中学少先队工作,适应初中生身心发展需要,服务少年儿童健康,对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3、做好中学少先队工作是做好为共青团组织奠基工作的需要中学少先队是共青团组织的基础和源头,做好中学少先队工作,对于加强少先队与共青团组织教育和组织建设的衔接,为团组织培养合格预备队有着特别重要意义。

4、做好中学少先队工作是服务和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中小学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中学少先队是中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中学少先队工作,对于发挥少先队作为学校教育的助手作用,服务和推进素质教育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团中央、少工委历来重视中学少先队工作多年来,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推优报告团、全团带队、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就中学少先队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

早在1987年2月10日,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全国少工委就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学少先队的若干规定》。

《规定》要求加强对中学少先队工作的领导。

各级团委要把中学少先队工作作为共青团的基础工作,切实给以领导。

要把少先队工作列入团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要积极地有计划地搞好共青团与少先队在组织形式、教育内容及方法上的合理衔接,指导开展适合中学少先队员特点的少先队活动。

2019年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入团工作的通知

2019年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入团工作的通知
2、初三级每班15人;
3、高中各年级没有入团的同学。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初三年级团支部承担初二年级新团员介绍工作。
2、初二年级在本学期发展新团员结束后,组建本班团支部(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3、同意申请入团的同学,应准备2张近期一寸彩色或黑白免冠照片。
共青团长寿中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Fra bibliotek一、推优入团对象: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推优入团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礼仪常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在本学期内没有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没有违返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
3、学校团委组织推优入团的同学参加团课学习,指导推优对象写入团志愿书。(时间:2017年10月25日星期四下午第三节课后;地点:学校学术报告厅。)
4、团委指导推优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
5、召开入团宣誓大会。(2017年11月)学校团委委员会讨论通过新团员入团审核;
四、发展名额比例:
1、初二级每班10人;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加入团的组织。
3、自觉接受团组织的培训,成绩优异。
4、学习努力刻苦,工作积极主动,生活俭朴,思想正直,各方面表现突出,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认可。
5、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实践活动,勇于进取、乐于奉献,能够积极维护集体和组织荣誉,顾全组织利益。
6、整体表现优秀,但在某一方面成绩(或事迹)突出,得到社会、学校和组织认可的。
三、具体工作流程:

14号(关于表彰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第十二届“十佳少先队员”的决定)

14号(关于表彰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第十二届“十佳少先队员”的决定)

共青团扬州市委扬州市教育局少先队扬州市工作委员会团扬委联[2012]14号关于表彰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第十二届“十佳少先队员”的决定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为更好地落实少先队根本任务,树立和宣传新时期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先队员,不断优化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按照共青团扬州市委、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市少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第十二届“十佳少先队员”的通知》(团扬委联[2012]11号)要求,经各基层推荐,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审核评定,决定授予张棋澳等165位同学为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授予许诺言等10位同学为第十二届扬州市“十佳少先队员”(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少先队员珍惜荣誉,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戒骄戒躁,不懈进取,努力争取新的更大进步。

同时,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号召广大少年儿童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从小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远大理想,并将理想抱负化作实际行动,积极争当“四好少年”,时刻准备着为建设新扬州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1.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名单2.第十二届扬州市“十佳少先队员”名单共青团扬州市委扬州市教育局少先队扬州市工作委员会2012年6月25日抄送: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附1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名单宝应县:王丁卉张小恬仲烨古宇周心妍朱欣悦程陶俊杨殿超高晓旭王于霁梁昕洪巍郭志心孙筱筱姚宋濒陆佳一姜武杰戚志远梁阳马辰君陈俊蒋平朱沁雨王梦侨沈傲君张恒瑜陈可心高邮市:顾欣悦许菲吴义凯姜姝骐张小雅黄雯王可吴翀雍亚文王一点张鑫妍何筱君陈佳佳翁胜杰李一鸣郑开源张澄璐郭华婧朱润田陈悦谢雨欣朱林李喏儿张小曼仪征市:吴凡孙晓慧丁雅洁秦天边铭萱陈思妍陈苏悦陈凯悦徐世龙肖文曦袁哲刘念舒磊于伟许慧文沈孝莹刘馨季孔阳屈欣怡周灵吴杨萍张棋澳林歆江都区:于晋顾文萱杨柳姜颖李游王芊孜陶陈陈可意裴元婷黄佳婕夏松祥孙景陆彦驰王一帆吕静吴晓艺张子川李笑徐静菲于欣语滕杰玟姚皓铭朱宇恒顾耀东王芯怡董子月毛婧宇姚皓铭邗江区:薛凌风赵世舟房颖周媛张炜宰宬鄘李淑婷卞雪蓉秦朗赵思洁高小滟曹馨悦严雨萱宰妤娴周雨欣高宏艳施蕾屠润妍吴堰琦袁君豪张亦池胡天煜杜子豪广陵区:季开来徐畅王梓睿高睿行梁沁沈嫄陈文清谢建开刘洁王艳张欣孔云菲王高馨倪鸣川王智源魏啸澜王源刘微微周培悦徐子轩赵骏宇严丹尼丁子航开发区:马世雯赵星宇朱冀成赵月薛雅文钱雨萱刘娅屠腾张子豪市直中学:王青雅沈新月周寅睿居昊祺王雪莹傅腾翟景彤焦阳附2第十二届扬州市“十佳少先队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徐梓涵宝应县桃园小学五(8)中队仲雨霏高邮城北实验小学五(3)中队朱益澄仪征仪化第二小学六(4)中队凌心雨江都区国际学校初一(6)中队孙奕涵江都区实验小学六(3)中队顾向蓉邗江实验学校五(8)中队朱润辰扬州市梅岭小学五(14)班许诺言扬州育才实验学校2007级7班范典扬州市育才小学六(1)中队徐静雯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初一(11)中队。

推优入团工作条例

推优入团工作条例

附1:少年团校推优入团工作条例根据《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章程》中规定“中学少先队组织可以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的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做好推荐中学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全团带队,做好团队衔接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推优入团是切实加强中学发展团员工作,壮大团员队伍,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活跃中学少先队工作,增强中学少先队组织吸引力、凝聚力的需要。

第二条:推优入团工作是针对初一年级少先队组织的优秀成员,在年满13周岁,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进行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第三条:推优入团工作应在学校团组织的领导下,由少先队组织(中队)推荐,经大队委员会讨论审核,由团组织审批的组织程序进行操作。

第四条:在推优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意见,全面、准确评价推优对象,推优对象应成为同学们学习的模范。

第五条:推优入团的工作在每年4月份和12月份进行,推优标准和条件如下: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礼仪常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加入团的组织。

3、自觉接受团组织的培训,成绩优异。

4、学习努力刻苦,工作积极主动,生活俭朴,思想正直,各方面表现突出,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认可。

5、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实践活动,能够积极维护集体和组织荣誉,顾全组织利益。

6、整体表现优秀,但在某一方面成绩(或事迹)特别突出,得到社会、学校和组织认可的。

第六条:推优入团的具体组织工作由校团委委托初中年级各团支部负责落实,团委对推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流程是:1、宣传发动,原则上学校团委会和少先大队委的学生干部完成此项工作。

2、各相关班级推荐优秀学生名单,推荐时必须征求班主任意见,并由班主任签字同意。

3、参加学校举办的少年团校培训。

一中评先评优规定(3篇)

一中评先评优规定(3篇)

一中评先评优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是为了调动全校师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以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阶段,即初中和高中阶段。

第三条学校将通过评优制度激发和引导全体师生的积极向上、勤奋刻苦、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评优名额将根据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分配,每个年级的评优名额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

第二章评优对象第五条评优对象包括学生和教师。

第六条学生评优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包括初中和高中各个年级的学生。

第七条教师评优对象为全体在岗教师,包括初中和高中各个学科的教师。

第三章评优标准第八条学生评优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应具备较好的学习成绩,各个学科的平均分不能低于80分。

(二)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在各级学科竞赛中,取得一、二、三等奖的可以评为优秀学生。

(三)德育表现良好: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并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可以评为优秀学生。

第九条教师评优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教学成绩优秀: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成绩较好,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二)教学研究成果: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如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参与科研课题等。

(三)师德表现优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教师规范,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章评优程序第十条评优的程序如下:(一)学校将根据每学期的学习成绩和各项竞赛成绩,对学生进行初步评选。

(二)评选出的候选人将经过学生自荐和班主任推荐的环节后,形成最终的评选名单。

(三)评优名单将通过公示的形式,向全体师生公布。

第十一条教师评优的程序如下:(一)学校将根据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初步评选。

(二)评选出的候选人将经过学校教务处的审核,形成最终的评选名单。

(三)评优名单将通过公示的形式,向全体师生公布。

第五章奖励措施第十二条对于评上优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荣誉称号。

江区“优秀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员”

江区“优秀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员”
出生
年月
队内
职务
就读学校及中队
联系地址及电话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
(此项另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所在单
位意见
(盖章)年月日区少工委意见(盖章)年月日
区教育
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团区委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推荐登记表(见附件)一份;
(2)邗江区“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400字事迹材料一份;“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1000字事迹材料一份;参加辅导员评选的均需提供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候选人事迹材料应全面真实地反映其思想、学习和工作的情况。
(3)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成果的证书复印件应作为材料附件一并报送。
邗江区“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队内职务
就读学校及中队
联系地址及电话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
(此项另附400字左右事迹材料)
所在单
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少工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教育
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团区委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邗江区“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中学“市先锋共青团员”和“市先锋少先队员”的推选办法

中学“市先锋共青团员”和“市先锋少先队员”的推选办法

XXXX中学“XX市先锋共青团员”和“XX 市先锋少先队员”的推选办法为选树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团市委、市教体局、市少工委的决定,现将“XX市先锋共青团员”和“XX市先锋少先队员”的推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一)XX市先锋共青团员团龄半年以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团员均可参评。

1理想信念坚定。

拥护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

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络答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个人信息完善,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模范作用突出。

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活动。

(二)XX市先锋少先队员年龄6-14周岁(20XX年8月30日-20XX年8月30日期间出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均可参评。

1.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爱生活,懂得感恩,明礼诚信,与人为善,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2.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

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立志向、有梦想,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中有具体表现,民族自尊心强,懂得和追求中国梦,全面发展,兴趣广泛,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3.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

积极参加大中队活动,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有较强的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和突出的实践能力。

4.组织归属感和小主人意识强。

热爱队集体,积极参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小手拉大手”等少先队活动,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是少年儿童身边的榜样,在少先队员中有较高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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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第一中学《关于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工作条例》
2005 年 5 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章程》中规定“中学少先队组织可以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的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做好推荐中学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全团带队,做好团队衔接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推优入团是切实加强中学发展团员工作,壮大团员队伍,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活跃中学少先队工作,增强中学少先队组织吸引力、凝聚力的需要。

第二条:推优入团工作是针对初一年级少先队组织的优秀成员,在年满 13 周岁,未满 14 周岁的情况下进行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第三条:推优入团工作应在学校团组织的领导下,由少先队组织(中队)推荐,经大队委员会讨论审核,由团组织审批的组织程序进行操作。

第四条:在推优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意见,全面、准确评价推优对象,推优对象应成为同学学习的模范。

第五条:推优入团的工作在每年 5 月份进行,推优标准和条件如下:
•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礼仪常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加入团的组织。

•自觉接受团组织的培训,成绩优异。

•学习努力刻苦,工作积极主动,生活俭朴,思想正直,各方面表现突出,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认可。

•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实践活动,能够积极维护集体和组织荣誉,顾全组织利益。

•整体表现优秀,但在某一方面成绩(或事迹)特别突出,得到社会、学校和组织认可的。

第六条:推优入团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团委委托初二年级各团支部负责落实,团委对推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流程是:
•确定支部——中队手拉手共建合作关系(原则上相对应的班级开展共建,特殊情况由团委指定);
•少先队中队推荐优秀学生名单(应征求中队辅导员意见);
•共建团支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任课教师)
•共建团支部向中队辅导员汇报情况,确定推优名单;
•大队委员会讨论审核;
•团委书记与推优对象谈话;
•团支部指导推优对象写入团志愿书,填写登记表;
•召开发展大会;
•进行组织考察;
•举行离队建团仪式,颁发团员证、团徽。

第七条:推优人数由辅导员确定,由团委审批确定,每班至少 3 名。

第八条:推优入团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在学校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推优标准和程序进行。

对于在推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团委、少先队和年级组要认真协商,妥善解决。

扬州市第一中学团委
2005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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