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铜矿石的处理方法

氧化铜矿石的处理方法
氧化铜矿石的处理方法

氧化铜矿石的处理方法

处理氧化铜矿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硫化后黄药浮选法。此法是将氧化矿物先用硫化钠或其他硫化剂(如硫氢化钠)进行硫化,然后用高级黄药作捕收剂进行浮选。硫化时,矿浆的PH值愈低,硫化进行的愈快。而硫化钠等硫化剂易于氧化,作用时间短,所以使用硫化法浮选氧化铜时,硫化剂最好是分段添加。硫酸铵和硫酸铝有助于氧化矿物的硫化,因此硫化浮选时加入该两种药剂可以显著地改善浮选效果。可用硫化法处理的氧化铜矿物,主要是铜的碳酸盐类,如孔雀石、蓝铜矿等。也可以用于浮选赤铜矿,而硅孔雀石如不预先进行特殊处理,则其氧化效果很差,甚至不能硫化。

二、脂肪酸浮选法。该法又成为直接浮选法,用脂肪酸及其皂类作捕收剂进行浮选时,通常还要加入脉石抑制水玻璃、磷酸盐及矿浆调整剂碳酸钠等。脂肪酸及其皂类能很好的浮选孔雀石及蓝铜矿,用不同链的脂肪酸浮选孔雀石的试验结果表明,只要链足够长,脂肪酸对孔雀石的捕收能力是相当强的,在一定范围内,捕收能力越强,药剂的用量就越少。在生产实践中用的较多的是C10~C20的混合的饱和或者不饱和羧酸。直接浮选法只适用于脉石不是碳酸盐类的氧化铜矿。当脉石中含有大量铁、锰矿物时,其指标就会变坏。

三、特殊捕收剂法。对氧化铜矿的浮选,除使用上述两类捕收剂以外,还可采用其他特殊捕收剂进行浮选。如孔雀绿、羟肟酸、苯骈三唑、N—取代亚氮二乙酸等。有时还可以与黄药混合使用,以提高铜的回收率。

四、浸出—沉淀—浮选法。犹豫氧化铜矿物种类多,有的可浮性好,有的可浮性差,还有些氧化铜矿物容易被某些酸碱溶解,所以也有将难选易溶的氧化铜矿物先用酸浸出(一般用硫酸);然后用铁粉置换,沉淀析出金属铜,在用浮选法浮出沉淀铜。该法技术条件是,根据矿石嵌布粒度,讲矿石细磨到单体分离。浸出用0.5%~3%的稀硫酸溶液,酸的用量需随矿石性质变化,低的为2.3~11kg/t,高的可达35~45kg/t。

铜浸出后用铁粉置换。铁粉需要量在理论上是置换1kg铜仅需0.88kg铁,但是在实际生产上,置换1kg铜约需1.5~2.5kg铁。在置换时,溶液中必须保持有过量的残余铁粉,以避免已经还原的铜再被氧化。未反应的残留铁粉可用磁选法回收再用。

被沉淀的铜浮选是在酸性介质中(PH值为3.7~4.5)进行,捕收剂用甲酚黑药或双黄药,未溶解的硫化铜矿物可以和已沉淀的金属铜一起浮上来。

该法适用于处理硅孔雀石等难浮的矿物,或者是选别指标很低的含泥量极高的难选氧化铜矿。

五、离析—浮选法。此法是将氧化铜矿进行氯化还原焙烧。使矿物或矿物表面还原成易浮的金属铜,然后用黄药做捕收剂进行浮选。

该法适用于处理含泥较多难选的氧化铜矿物和结合氧化铜占总铜的30%以上的矿石。当综合回收金、银贵金属及其他稀有金属时,此法比浸出—浮选法优越。它的缺点是热能消耗量大,成本较高,劳动条件差。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 方法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国家乃至全球环境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危害。

首先,由于废物的输入国基本上都缺乏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手段和经济能力,危险废物的输入必然会导致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损害。其次,危险废物向不发达地区的扩散实际上是逃避本国规定的处置责任,使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而扩散到环境之中,长期积累的结果必然会对全球环境产生危害。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的危害还在于,这些废物是在贸易的名义掩盖下进入的,进口者是为了捞取经济利益,根本不顾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所以都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已成为严重的全球环境问题之一,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势必对全球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1989年3月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该公约于1992年5月生效。我国是该条约的签约国。 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三大类。其中许多方法与化工生产是通用的。 填埋法 土地填埋是最终处置危险废物的一种方法。此方法包括场地选择、填埋场设计、施工填埋操作、环境保护及监测、场地利用等几方面。其实质是将危险废物铺成一定厚度的薄层,加以压实,并覆盖土壤。这种处理

地基处理方法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

地基处理方法常见 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 一、换填地基法 常用方法: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 常见质量问题1:接槎位置不正确,接槎处不密实。 预防措施: 接槎位置应按规范规定位置留设;分段分层施工应作成台阶形,上下两层接缝应错开0.5米以上,每层虚铺应从接槎处往前延伸0.5米,夯实时夯达0.3米以上,接槎时再切齐,再铺下段夯实。 常见质量问题2:不按规定进行压实系数及承载力检验。 预防措施: 1.换填垫层地基竣工验收应采用载荷试验检验其承载力,原则上每300平方米一个检验点,每个单位工程检验点数量不宜少于3点。 2.对于局部的换填垫层,由设计单位确定其检验方法。 3.对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划分安全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和一般不太重要的、小型、轻型或对沉降要求不高的工程,地基竣工验收时可按设计要求做压实系数检验;但当设计有要求或垫层厚度大于2m时,仍应按第1条要求做载荷试验来检验其承载力。 4.对于厚度小于1250mm,起“褥垫”作用的换填处理,地基竣工验收时按设计要求做压实系数检验即可。 5.换填垫层地基除应按要求做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在施工过程中对每层的压实系数进行检验。采用环刀法检验垫层施工质量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2/3处。检验数量,对大基坑每50-100平方米不应少于1个

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不应少于1 个检验点,每个独立柱基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 二、夯实地基 常用方法: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 常见质量问题1:夯实过程中无法达到试夯时确定的最少夯击遍数和总下沉量,夯击不密实。 预防措施: 在饱和淤泥、淤泥质土及含水量过大的土层上强夯,宜铺0.5~2.0米厚的砂石,才进行强夯;或适当降低夯击能量,再或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后再强夯。 常见质量问题2:强夯后,实际加固深度局部或大部分未达到要求的影响深度,加固后的地基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预防措施: 1.强夯前,应探明地质情况,对存在砂卵石夹层的可适当提高夯击能量,遇障碍物应清除掉;锤重、落距、夯击遍数、锤击数、间距等强夯参数,在强夯前应通过试夯、测试确定;两遍强夯间,应间隔一定时间,对粘土或冲积土,一般为3周,地质条件良好无地下水的土层,间隔时间可适当缩短。 2.实际施工中当强夯影响深度不足时,可采取增加夯击遍数,或调节锤击功的大小,一般增大锤击功(如提高落距),可使土的密实度有显著增加。 常见质量问题3:不按规定进行承载力检验。 预防措施: 1.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承载力原位测试应采用现场载荷试验的方法,载荷试验检验

氧化铜矿石的处理方法

氧化铜矿石的处理方法 处理氧化铜矿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硫化后黄药浮选法。此法是将氧化矿物先用硫化钠或其他硫化剂(如硫氢化钠)进行硫化,然后用高级黄药作捕收剂进行浮选。硫化时,矿浆的PH值愈低,硫化进行的愈快。而硫化钠等硫化剂易于氧化,作用时间短,所以使用硫化法浮选氧化铜时,硫化剂最好是分段添加。硫酸铵和硫酸铝有助于氧化矿物的硫化,因此硫化浮选时加入该两种药剂可以显著地改善浮选效果。可用硫化法处理的氧化铜矿物,主要是铜的碳酸盐类,如孔雀石、蓝铜矿等。也可以用于浮选赤铜矿,而硅孔雀石如不预先进行特殊处理,则其氧化效果很差,甚至不能硫化。 二、脂肪酸浮选法。该法又成为直接浮选法,用脂肪酸及其皂类作捕收剂进行浮选时,通常还要加入脉石抑制水玻璃、磷酸盐及矿浆调整剂碳酸钠等。脂肪酸及其皂类能很好的浮选孔雀石及蓝铜矿,用不同链的脂肪酸浮选孔雀石的试验结果表明,只要链足够长,脂肪酸对孔雀石的捕收能力是相当强的,在一定范围内,捕收能力越强,药剂的用量就越少。在生产实践中用的较多的是C10~C20的混合的饱和或者不饱和羧酸。直接浮选法只适用于脉石不是碳酸盐类的氧化铜矿。当脉石中含有大量铁、锰矿物时,其指标就会变坏。 三、特殊捕收剂法。对氧化铜矿的浮选,除使用上述两类捕收剂以外,还可采用其他特殊捕收剂进行浮选。如孔雀绿、羟肟酸、苯骈三唑、N—取代亚氮二乙酸等。有时还可以与黄药混合使用,以提高铜的回收率。 四、浸出—沉淀—浮选法。犹豫氧化铜矿物种类多,有的可浮性好,有的可浮性差,还有些氧化铜矿物容易被某些酸碱溶解,所以也有将难选易溶的氧化铜矿物先用酸浸出(一般用硫酸);然后用铁粉置换,沉淀析出金属铜,在用浮选法浮出沉淀铜。该法技术条件是,根据矿石嵌布粒度,讲矿石细磨到单体分离。浸出用0.5%~3%的稀硫酸溶液,酸的用量需随矿石性质变化,低的为2.3~11kg/t,高的可达35~45kg/t。 铜浸出后用铁粉置换。铁粉需要量在理论上是置换1kg铜仅需0.88kg铁,但是在实际生产上,置换1kg铜约需1.5~2.5kg铁。在置换时,溶液中必须保持有过量的残余铁粉,以避免已经还原的铜再被氧化。未反应的残留铁粉可用磁选法回收再用。 被沉淀的铜浮选是在酸性介质中(PH值为3.7~4.5)进行,捕收剂用甲酚黑药或双黄药,未溶解的硫化铜矿物可以和已沉淀的金属铜一起浮上来。 该法适用于处理硅孔雀石等难浮的矿物,或者是选别指标很低的含泥量极高的难选氧化铜矿。 五、离析—浮选法。此法是将氧化铜矿进行氯化还原焙烧。使矿物或矿物表面还原成易浮的金属铜,然后用黄药做捕收剂进行浮选。 该法适用于处理含泥较多难选的氧化铜矿物和结合氧化铜占总铜的30%以上的矿石。当综合回收金、银贵金属及其他稀有金属时,此法比浸出—浮选法优越。它的缺点是热能消耗量大,成本较高,劳动条件差。

含金矿石及其处理方法

含金矿石的种类及处理方法汇总 河南工信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含金矿石种类繁多。已发现的金矿物共有98种,常见47种,但仅有十多种有工业直接利用价值,主要是与其他金属的互化物,如银金矿、金银矿、银铜金矿、铋金矿、含铂钯自然金、碲化矿物等。 本总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金矿的种类及相应的浸出方法,第二部分为含金浸出液处理方法。 第一部分含金矿物及浸出 不同种类金矿石的处理方法均有差异,即使是同一种金矿石,由于品位高低不同、矿石物理结构的不同,也不宜采用同一种方法。不同种类含金矿石提金工艺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矿石预处理和浸出上,但总体来说,都是一些常规方法的组合。下面根据文献资料,将目前金矿种类和矿石预处理及浸出方法列表如下:

混汞作业分为外混汞和内混汞两种。当以浮选法、重选法或氰化法为提金主要方法时,一般在球磨机磨矿循环中或浓缩机溢流中用混汞板回收单体自然金,很少在球磨机中进行混汞。当以混汞法为主要提金方法时,一般在捣矿机、球磨机等设备中溢流出来的部分细粒金和汞齐。对从砂金矿洗选出来的重砂矿或粗选精矿和富含金的中间产品,则于再磨矿的同时进行内混汞,或者采用混汞桶混汞。 氰化法: 将经过细磨的矿粒用氰化钠(钾)溶液浸泡,使贵金属进入溶液,再用锌粉还原沉淀,或用其他方法从溶液中析出金属。是从矿石中提取金、银等贵金属的一种重要方法。 我国黄金矿山现有氰化厂基本采用两类提金工艺流程,一类是以浓密机进行连续逆流洗涤,用锌粉置换沉淀回收金的所谓常规氰化法提金工艺流程(CCD法和CCF法);另一类则是无须过滤洗涤,采用活性炭直接从氰化矿浆中吸附回收金的无过滤氰化炭浆工艺流程(CIP法和CIL法)。 1.渗滤浸出法 适于处理-10mm—+74mm的矿砂、较粗粒的焙砂及其他疏松多孔的原料。它最忌处理含有粘土、矿泥、过分细磨的原料和矿粒大小不均匀的原料。

公路桥梁桩基施工常见事故及其处理方法

现代物业?新建设 2012年第11卷第8期工程施工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大大加快,公路桥梁的数量在迅速增加的同时,其质量问题也成了工程建设关注的焦点。因为公路桥梁桩基的建设既包括水上工程建设也含有水下工程建设,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工程事故,便会埋下安全隐患,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无法估计。经过多年公路桥梁建设的工作总结与相关文献记载,公路桥梁建设中出现的断桩、废桩等问题,造成修改或变更桥梁设计方案,使建筑单位蒙受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本文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公路桥梁桩基的工作经验,对常见的公路桥梁桩基事故进行剖析,提出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 1 公路桥梁桩基施工常见事故 1.1 钢护筒变形 钢护筒是钢制的护壁,在人工挖孔桩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地质不稳定的状况,这时利用钢护筒保护孔桩,可防止出现坍塌现象,阻碍地表水的进入,保护了操作地面。但钢护筒会因各种原因发生形变,一旦钢护筒发现形变,未及时处理或排查,便会埋下安全隐患,造成财产的损失。钢护筒变形在公路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中是较为常见的问题之一,很多因素都诱使钢护筒出现变形,在长期的公路桥梁建设过程中发现,不同的桩基深度与直径对钢护筒的材质与护筒壁厚的要求是不同的,而在建设过程中,这一点极易被忽视。在钢护筒的插打过程中,如果振动频率过快,钢护筒与地下的障碍物产生碰撞,便会使钢护筒变形。在钢护筒制作工序中,如果钢护筒焊接不合理,也会使钢护筒变形。 1.2 钢筋笼偏位 钢筋笼在公路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中主要起抗拉作用,对桩身的混凝土起到一定约束作用,使桩基可以承受一定大小的水平压力。但是钢筋笼在建设与使用的过程中,极易发生变形、偏位或上浮的问题,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钢筋笼过长造成其缺乏强度,强度不够,吊入孔内的钢筋笼便会发生变形。钢筋笼注入的孔内存有未完全清理干净的残渣,钢筋笼的下放深度不能达到设计要求,钢筋笼出现偏位甚至变形。保护层的厚度未受到严格控制,在钢筋笼的上方没有设置垫块与耳环,使桩孔的本身出现倾斜与偏离的状况。在钢筋笼注入孔内时,没能按要求垂直下放,斜插入致使保护层的厚度不够,钢筋笼偏离最初位置。钢筋笼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上浮的现象,混凝土在注入时,达到钢筋笼的下方,在这个时候提升了导管,导管距离钢筋笼很近,混凝土自导管流出,对钢筋笼有冲击力,致使钢筋笼上浮。钢筋笼的高度低于灌注进来的混凝土的高度,上层混凝土初凝,钢筋笼与混凝土之间会产生一种握裹力,在混凝土表面凝结之后,导管的末端没有达到钢筋笼的底部上方,混凝土自导管流出,具有一定速度的顶升力,带动了钢筋笼的上浮。 1.3 缩颈或孔斜 在公路桥梁桩基施工建设的过程中,钢筋笼是建设的一大重点,但长期的施工过程中,会出现钢筋笼无法放入孔桩中的情况,这很有可能是出现了缩孔或孔斜这类问题,分析出现缩颈这种事故问题,地质不良是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地质不良的状况下,孔口堆积着砂石料,对地质产生较大的压力,后连带孤石的高塑料粘土一同推挤至孔内,出现了缩颈的状况。孔斜在施工建设中也极易出现,在钻孔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较大且坚硬的石头,或者在一些特殊岩层中,像砂卵石,其粒径大小悬殊,对钻孔很有影响,易使钻头受力不均,使钻头受摆动因素影响偏向一方,出现偏斜。在公路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中,任何突发状况都是可能发生的,钻具出现弯曲、钻具的钻杆磨损,钻杆受力范围小,在施力后,钻杆自身发生弯曲,导致孔斜。此外,钻机的安装不合理,钻机在运行过程中 公路桥梁桩基施工常见事故及其处理方法 黄超雄 (广西柳州市万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 柳州 545002) 摘 要:桩是桥梁构建的基础,对桥梁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一旦桩基出现问题,桥梁的使用时间与安全程度会大大缩减,在总结施工过程中常见的桩基施工事故的基础上,针对事故提出处理方法。 关键词:公路桥梁;桩基施工;桩基事故;处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U4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089(2012)08-0108-02 – 108 –

氧化铜矿石定义及处理方法

氧化铜矿石定义及处理方法【含图】 2014-10-16 浏览量:2312 将本内容地址发到手机 文章导读:今天我们的主题是氧化铜矿石定义及处理方法。整篇文章中我们主要讲解的是氧 化铜矿石的定义,氧化铜矿石的常见种类及氧化铜矿石的处理方法。具体详情请查看正文。 今天我们的主题是氧化铜矿石定义及处理方法。顾名思义今天的主角是氧化铜 矿石。氧化铜矿石的定义是什么?氧化铜矿石的常见种类有哪些?氧化铜矿石的处 理方法有哪几种?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开始今天的主题氧化铜矿石定义及处理方法。 氧化铜矿石定义及处理方法之氧化铜矿石的定义 氧化铜矿石:铜是一种典型的亲硫元素,在自然界中主要形成硫化物,只有在 强氧化条件下形成氧化物,在还原条件下可形成自然铜。目前,在地壳中已发现的 铜矿物和含铜矿物约有250多种,主要是硫化物及其类似的化合物和铜的氧化物、 自然铜以及铜的硫酸盐、碳酸盐、硅酸盐类等矿物。其中,能够适合目前选冶条件 可作为工业矿物原料的有16种。即自然元素:自然铜;铜的硫化物:黄铜矿、斑铜矿、辉铜矿、铜蓝、方黄铜矿、黝铜矿、砷黝铜矿、硫砷铜矿;铜的氧化物:赤铜矿、黑铜矿;铜的硫酸盐、碳酸盐和硅酸盐矿物:孔雀石、蓝铜矿、硅孔雀石、水 胆矾、氯铜矿。

氧化铜矿石 氧化铜矿石定义及处理方法之铜类氧化矿物的常见种类: 1、孔雀石型:矿物以孔雀石为主,其它含量较少,属易选矿石,可用硫化浮选法分选。 2、硅孔雀石型:矿物以硅孔雀石为主,脉石为硅酸盐类,矿石属难选型,可用化学选矿法、离析-浮选法处理。 3、赤铜矿型:以赤铜矿和孔雀石为主,原矿铜品位高,不论脉石为何种类型,此类矿石可采用浮选法处理。 4、水胆矾型:以铜的矾类矿物为主,具有中等可选性,可用浮选或化学选矿法直接回收;若脉石为碳酸盐矿物,则可采用联合法处理。 5、自然铜型:此种共生矿物,粒度较粗,品位较富,属易选矿石,可用浮选法分离。 6、结合型:氧化铜矿物以极细粒状被褐铁矿或泥状物包裹,铜品位较低;若脉石为硅酸盐类,则属难选型矿石,可用化学选矿法直接回收;若脉石为碳酸盐类,则属复杂型,可用化学选矿法或离析-浮选法回收。 7、混合型:矿石中有氧化物,也有硫化物,成分复杂,粒度稍粗大;若脉石为硅酸盐类,可采用浮选-化学选矿法处理。

解决林权纠纷指导意见

解决林权纠纷指导意见 一、严格遵守解决林权纠纷的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分级负责、着重调解的原则。 (四)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乡风民俗,尊重历史习惯,重事实、重优势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 (五)“两级调解,一级督查”的原则。“两级调解,一级督查”,是村民之间的林权纠纷调解由村、乡(镇)两级组织负责调解,县级组织负责督查,乡(镇)调解为最终调解。 (六)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安定团结的原则。 (七)互谅互让,兼顾当事人各方利益的原则。 二、正确把握解决林权纠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林权证,是解决林权纠纷的依据。 (一)当事人未持有林权证或者林权证确定权属有错误、不清晰的,下列材料作为调解林权纠纷的依据: 1、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2、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不发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土地清册。

3、世纪年代初,人民政府将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给生产小队使用时(即“四固定”时期;四固定,是指1961年至1963年间调整人民公社社队规模时,对生产队的劳动力、土地、耕畜、农具所实行的固定),人民政府确定的山林权属和经营范围的材料、文件。 4、世纪年代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时(即林业“三定”时期;林业三定,是指1981年至1983年间开展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社员自留山证、家庭经营山证及林业生产责任书等有关确定山林权属和经营范围的材料、文件。 5、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林权纠纷协议及附图。 6、人民政府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林权纠纷裁决、处理决定。同一人民政府对同一林权纠纷有数次裁决、处理决定的,以最后一次裁决、处理决定为准;当事人双方对同一林权纠纷达成过数次协议的,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同一林权纠纷已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的,以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为准;同一林权纠纷已由两级或两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处理决定的,以上级人民政府的裁决、处理决定为准。 7、人民法院对同一林权纠纷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 8、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时,该单位的总体设计书、设计文本所确定的经营范围及附图。 9、占用征用山林的协议书和批准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等。

金矿石预处理工艺之焙烧氧化工艺

2焙烧氧化工艺 焙烧法是利用高温充气的条件下,使包裹金的硫化矿物分解为多孔的氧化物而使浸染其中的金暴露出来。焙烧法作为难浸金矿的预处理方法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该法对矿石具有较广泛的适应性,操作、维护简单,技术可靠,但由于传统的焙烧处理放出S02, AS203等有毒气体,环境污染严重,因此其应用受到限制。但随着两段焙烧、循环沸腾焙烧、富氧焙烧、固化焙烧、闪速焙烧、微波焙烧等焙烧新工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环境污染,提髙了金的回收率,并且投资和生产成本相应降低,从而使焙烧氧化法又成为难浸金矿石预处理优先考虑的方案之一。 2.1焙烧氧化工艺的基本原理 高温条件下,难处理金矿将发生如下主要化学反应: 对于黄铁矿: 3FeS 2+ 8O 2 ====Fe3 3 4 + 6SO 2 ↑ (5) 4FeS 2+ 11O 2 ====2Fe 2 O3 + 8SO 2 ↑ (6) 对于砷黄铁矿,在氧气不足和约450℃时: 3FeAsS==== FeAs 2 + 2FeS + AsS ↑ (7) 12FeAsS + 29O 2====4Fe 3 O 4 + 6As 2 O 3 ↑ + 12SO 2 ↑ (8) 在600℃以上时: 4FeAsS====4FeS + As 4 ↑ (9) As 4+ 3O 2 ==== 2As 2 O 3 ↑ (10) 2.2焙烧氧化工艺技术特点 (1)该工艺处理速度快,适应性强,尤其是对含有机碳的矿石针对性强。 (2)副产品可以回收利用,可以综合回收砷、硫等伴生元素。

(3)在焙烧过程中,能造成硫化矿的“欠烧”或“过烧”,影响金的浸出率。 (4)焙烧过程产生大量的二氧体硫和三氧化二砷等有害气体,收尘系统复杂。 (5)工艺流程长而且复杂,操作参数要求严格,生产调试周期长。 (6)受到硫酸市场的影响和制约,酸价的波动直接影响该工艺的合理性。两段焙烧原则工艺流程见图2。 图2两段焙烧原则工艺流程图 2.3国内外焙烧氧化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现状 目前最常见的焙烧氧化工艺主要有针对金精矿的两段沸腾焙烧和针对原矿 的固化沸腾焙烧。 对于含相当数量砷的金精矿一般采用两段焙烧工艺,即在400 ~450弋下控制弱氧化焙烧气氛或中性气氛,含砷矿物被氧化生成挥发性的三氧化二砷,同时

桩基础常见质量事故与分析报告

桩基础常见质量事故及分析 1沈志明 2吴慧明 1 慈溪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2 浙江开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摘要:基桩工程是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隐蔽工程,但桩基工程质量受多项因素的影响,如工程勘察、基桩设计、环境变化、施工质量等,尤其施工质量最难控制,对桩基工程质量影响最大,所以熟悉桩基础施工中常见质量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原因,并了解常见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才能有效控制桩基工程质量,保证整体工程的安全。 一、桩基础事故定义及桩基础事故原因 桩基础事故是指由于勘察、设计、施工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者桩基工程完成后其他环境变异原因,造成桩基础受损或破坏现象。 由桩基础事故定义可看出桩基础事故主要原因有: 1.工程勘察质量问题 工程勘察报告提供的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以及桩基建议设计参数不准确,尤其是土层划分错误、持力层选取错误、侧阻端阻取值不当,均会给设计带来误导,产生严重后果。 2.桩基础设计质量问题 主要有桩基础选型不当、设计参数选取不当等问题。不熟悉工程勘察资料、不了解施工工艺,主观臆断选择桩型,会导致桩基础施工困难,并产生不可避免的质量问题;参数指标选取错误,结果造成成桩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造成很大的浪费。 3.桩基础施工质量问题 施工质量问题一般是桩基础质量问题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桩基础施工质量事故原因很多,人员素质、材料质量、施工方法、施工工序、施工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质量检验方法等各方面出现疏忽,都有可能导致施工质量事故。 4.基桩检测存在问题 基桩检测理论不完善、检测人员素质差、检测方法选用不合适、检测工作不规范等,均有可能对基桩完整性普查、基桩承载力确定,给出错误结论与评价。

关于特殊地基的常用处理方法

关于特殊地基的常用处理方法的讨论 赵启光 (郑州大学佛罗里达国际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摘要: 地基与建筑物的关系非常密切。地基问题的处理恰当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建筑物的造价,而且直接影响建筑物的安危,即它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投资和进度,因此其重要性已愈来愈多地被人们所认识。文章简要讨论了软土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基、膨胀土地基等特殊土地基的常用处理方法。 关键词:软土地基加固排水 Summary:Foundations have up close and personal relations with buildings.The appropriate or foundations of the problem of processing,It is not only direct impact the cost of buildings,but also direct impact the safety of buildings,it is that it can affect the quality 、the investment and the rate of progress,so it is attached importance by more and more people.This article discuss in brief of the password treatment about soft clay ground、collapsible loess and expansive soil. Keyword:soft clay ground,reinforce,drainage 0 引言 地基与建筑物的关系非常密切。地基虽不是建筑物本身的一部分,但它在建筑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地基问题的处理恰当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建筑物的造价,而且直接影响建筑物的安危,即它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投资和进度,因此其重要性已愈来愈多地被人们所认识。特殊地基的处理是建筑工程中的重点,若地基处理不当,可能引起建筑沉降,出现墙体裂缝和结构裂缝,影响建筑的安全和使用寿命,下面笔者将简要介绍几种特殊地基的常用处理方法。 一、软土地基的处理方法 建造在软土地基上的建筑物易产生较大沉降或不均匀沉降,必须慎重对待。在设计上,除加强上部结构的刚度外,还需采取以下一些处理措施: 1)应充分利用软土地基表层的密实土层,作为基础的持力层 2)减少建筑物对地基土地的附加压力,减少架空地面,减少回填土,设地下室等。 3)砂垫层设置于路堤填土与软土地基之间的透水性垫层,可起排水的作用,从而保证了填土荷载作用下地基中孔隙水的顺利排出,既加快了地基的固结,还可以保护路堤免受孔隙水浸泡。设置砂垫层要注意防止被细粒污染而造成排水孔隙堵塞,在砂垫层的上下应设反滤层。砂垫层适于施工期限不紧、路堤高度为极限高度的二倍以内,砂源丰富、软土地基表面无隔水层的情况。当软土层较薄,或软土垫层底层又有透水层时,效果更好。采用换土垫层与桩基,也可在沙垫层内埋设土工织物,提高地基承载力。 4)采用砂井预压,使土层排水固结。 5) 可采用高压喷射、深层搅拌。粉体喷射方法,将土粒胶结,从而改善土的工程性质。 以上是处理软土地基常用的几种方法,不能盲目地相信哪一种方法,而是要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及条件选择最适宜的方法来处理软土地基,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 软土地基常见五种处理方法: 鉴于淤泥软土地基承载力低,压缩性大,透水性差,不易满足水工建筑物地基设计要求,故需进行处理,下面介绍淤泥软土地基五种处理方法。 1、桩基法 当淤土层较厚,难以大面积进行深处理,可采用打桩办法进行加固处理。而桩基础技术多种多样,早期多采用水泥土搅拌桩、砂石桩、木桩,目前很少使用,一是水泥土搅拌桩水灰比、

氧化铜矿石的浮选

立志当早,存高远 氧化铜矿石的浮选 氧化铜矿石及采用的浮选方法介绍:氧化铜矿石的可浮性,一般比硫化铜矿石的可浮性差,并且受矿物中铜的存在形态和脉石的组成等条件的影响较大,例如:铜是以碳酸盐的形态(孔雀石、蓝铜矿)存在时,可浮性相对较好,以硅酸盐的形态存在(硅孔雀石)可浮性就较差,游离的氧化铜容易浮游,结合氧化铜基本上不能用单一的浮选法回收。凡成单独状态存在的氧化铜矿物称为游离氧化铜,所有的游离氧化铜均能溶于氰化物溶液中,当铜与脉石(例如氢氧化铁)胶结在一起,成某种形态存在的氧化铜矿物称之为结合氧化铜,其胶结的型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机械方式成为脉石中极细分散的铜矿物之包裹体,也可以是化学方式成类质同象,也可以成吸附型的色染体,所有的结合氧化铜均不能溶于氰化物溶液中。结合铜在氧化铜中的百分含量称之为结合率。脉石矿物以硅质为主的(例如石英)较易浮选,以碳酸盐为主的(例如方解石,白云石等),就较困难一些,如果含有较多量的氢氧化铁和粘土质矿泥时,特别是它们之间成紧密结合时分选就更困难。 氧化矿物的浮选大多采用硫化法。由于硫化之后氧化矿获得很高的浮选速度,所以第一次粗选的头1-2 槽直接产出精矿产品。药剂的添加方式对氧化铜矿的浮选有特殊意义,特别是硫化钠,它既是氧化铜矿的活化剂,又是硫化铜矿的抑制剂,所以在添加时按量不宜一次加够,一般是采用分批多段添加的方式,所以,在浮选流程中的第一个作业(粗选)的加入量是总量的70-80%,保证硫化钠的浓度充足又不过量。用硫化钠硫化时,采用石灰作PH 的调整剂,PH8.5-9.5,使用硫化钠才能收到较理想的效果。在使用硫化钠的同时,加入适量的硫酸铵与硫化钠1:1 加入。能提高氧化铜矿的回收率,其原因加入硫酸铵之后PH 值下降有利于HS-浓度升高,硫化反应加快,有利于氧化铜矿的浮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申请书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申请书 申请人:南丰县白舍镇际民村墓坑村小组 代表人:彭润才系该组组长 被申请人:广昌县甘竹镇图石村赤溪村小组 代表人:曾财生系该组组长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将“起家山”山林确权给申请人所有。并赔偿申请人村民彭流仔等人3万元的经济损失。 事实和理由 该争议山场座落于我县行政区域境内,山名为“起家山”,面积,四至范围:东靠广昌县山场以山脊分水为界,南靠水田以山脚为界,西靠广昌山场以窠心为界,北靠水田。 1953年土改时期,申请人将该山分给了村民彭毛虫,有我县土改时期颁发的土地证为证,其土地证第九栏登有:种类荒山,座落及小地名为墓坑起家山,四至东广昌、南荒田、西广昌、北彭添丁,此山场历来归申请人所有,土改时分给彭毛虫,农业合作化至林业“三定”时期归申请人集体经营。林业“三定”至今分给了彭流仔、彭谈门、彭金坤作为责任山,有“村民生产责任合同书”为证。 2005年春,申请人村民彭流仔等人在自己的责任山开垦栽种南丰蜜桔,不料2007年4月11日,被申请人以林改勾

图重叠为由,带领全队村民30余人,至该山场将申请人村民彭流仔等人的桔树连根拔起435株,并将桔树砍断、毁坏,致使该村民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自己的桔树遭破坏,申请人村民迅情堵非常激动,眼看一场群体械斗事件时即可发,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发生流血事件,多次向南丰县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反映上述情况,引起县政府和县林业局的高度重视,并多次派员至现场调查、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发生在地区行政公署、设区市的辖区区域内跨县的山林权属争议,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地区行政公署或市区市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处申请;根据《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跨县的山林权属争议,以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或其存根为依据处理;没有土地证或其存根的,参照农业合作化、四固定时期的有关证据确定权属;又根据抚州市林改文件精神:因林改勾图由重复勾绘产生的山林权属争议,插花在另一方行政界线之内的山场必须出示有关证据,否则,不视为争议,其山林权属应归经营受理的一方所有。 由于双方乡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的阻止,破坏桔树的行为暂时停止,但山林权属还没有明确,山林权证不能发放,为了防止群体事件发生,申请人提出申请,请求市林业局尽

桩基事故常见处理方法

桩基事故常见出来方法 常用方法有补桩、接桩、复打、补强、纠偏、扩大承台、复合地基等􀀂Ι 种。下面结合事故发生的原因 分别介绍各种方法的应用情况。 一、成孔事故处理方法 发生成孔事故应尽力挽救, 避免轻易报废, 常用处理方法有: 1、掉钻、埋钻事故处理 钻孔灌注桩成孔时, 遇到淤泥质粉土、细砂、粉砂等不稳定土层时, 常易发生塌孔埋钻事故;在钻进砾石层时, 常发生掉钻事故。这类事故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方法处理。 1)钢丝绳套法打捞钻头。当出现掉钻事故后,可用端部套有钢丝绳圈的钻杆下入孔内, 待导管套住钻头法兰后, 窜动导管和钢丝绳, 使绳套下落到钻头上, 再用升降机拉紧钢丝绳套栓牢钻头, 提升出孔口。 2)卡瓦打捞钻杆。利用钻杆顶部的法兰盘, 制作钟罩式卡瓦打捞器, 罩内设置三个卡瓦, 并用制动弹簧使卡瓦保持水平位置, 卡瓦围绕转轴活动, 当钻杆法兰进入打捞器后, 可推开卡瓦, 提升打捞器时,卡瓦卡住法兰而将钻杆提起。 3)塌孔埋钻事故处理方法。先用普遍刮刀钻头扫孔到事故钻具顶部, 然后用特制的套孔钻具将钻具周围坍塌物清除干净, 最后用打捞钩在孔内上下移动, 钩住钻杆法兰盘后提升出孔。 2、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塌孔、缩颈、漏浆、孔斜事故处理 1)成孔时出现缩颈、塌孔时, 应立即投入粘土块, 使钻头慢速空转不进尺, 并降低泥浆输入速度和数量进行固壁, 然后用慢速钻进通过事故段。 2)漏浆处理。当泥浆突然漏失时, 也应立即回填粘土, 待泥浆面不再下降, 表明孔壁漏浆处已堵塞和形成新孔壁, 即可开始正常钻进。 3)孔斜、孔径不规则的处理。可往复提钻, 从上到下进行扫孔。若发现钻头卡孔提钻困难时, 不得硬拉猛提, 应继续慢速低回程往复扫孔。若无效, 应使用打捞套、打捞钩等辅助工具助提, 以防钻杆拔断, 钻头掉落。当孔斜或孔径不规则较严重时, 应及时提钻并往孔内填粘土至合格处0 5m 以上, 再将钻头放下, 提落数次, 用钻具挤压粘土, 然后慢速钻进。 二、导管事故处理方法 灌注桩成桩过程中常采用导管水下浇注混凝土的方法, 施工不当时, 易发生卡管、导管吊断和导管底端外露事故, 这些统称为导管事故。一般可采用下述方法处理。 1、卡管事故处理方法 1)疏通法。当混凝土和易性差、流动度小, 或石子粒径过大、混凝土供应不及时, 以及止水栓球;堵塞等原因造成的卡管事故, 除了首罐混凝土堵管 必须返工处理外, 一般可采用下述方法疏通。(1)长钢钎或∮25 以上钢筋冲凿管内混凝土(2)用铁锤敲震导管法兰(3)抖动起吊绳(4)导管上安装附着式振动器。 2)提升法。当导管下端距孔底间隙较小、甚至插入土中造成的卡管事故, 可采用缓慢提升导管印80~100cm, 待混凝土开始下落时, 再将导管下降40~50cm。 3)重插法。当采用上述两种方法无效时, 只有提升导管出孔外, 清理后重插。若已无法插入已浇混凝土中, 该桩只好报废。 2、导管拔断处理方法 导管埋入混凝土过深或机械设备故障没有及时拔升导管, 以及导管法兰被钢筋钩挂牢等原因常可造成提升导管困难, 出现拔断导管事故, 一般可采用下述方法处理。

浅析林改后林权纠纷处理的对策及建议

浅析林改后林权纠纷处理的对策及建议 摘要:中国林改工作虽在2009年就结束了,但遗留问题不少,在文章中,笔者就其中的林权纠纷处理问题进行了思考,并就化解对策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同时针对立法的不足提出了修改完善法规的建议,以期为基层同行办理类似案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林权纠纷;处理对策;行为性质;修改依据 2007年至2009年,我国集中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改革对农民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但是,当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之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的情况比较复杂,所以林改工作虽结束了,但遗留问题不少,如存在错漏登记、重复登记情况,争议地未确权登记发证等问题。为此,处理林权纠纷就成为近几年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的重点。笔者作为县级政府法制办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办理林改后发生的林权争议案件中,发现林权争议案件在处理方式、适用依据、行为性质等方面有探讨的必要性,本文就此作如下思考,以期为基层同行处理林权争议提供参考意见,如有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对未登记发证的林地纠纷的处理 林改时未颁发林权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争议地,二是遗漏登记的林地。对前一种,因在林改时有明确规定,对争议地调处不成的暂不予颁发林权证。但在林改结束后应依法对存在争议的林地进行行政处理。争议地是因存在争议而权属不明,实践中我们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就需要依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启动行政确权程序,由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受理确权申请、进行调查取证和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以调解结案,如调解不成,则向人民政府报送处理意见,由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行政确权决定书,待行政确权决定书生效后由林业部门依此登记发证。而对后一类即遗漏登记的,因不存在权属争议,权利人可直接依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林业部门申请登记,经林业部门审核登记后填发林权证即可解决问题,并不需要启动政府行政确权程序解决此类问题。在实践中,有人认为林改工作早就结束了,对这两类案件可不予理睬,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违法的。二、对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纠纷的处理。 在实践中,对处理方式争议比较多的就是在林改时已经颁发林权证的这部分争议,有人认为应按权属争议由政府行政确权予以处理,有人认为应按林权登记纠纷处理,笔者认为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能笼统的下结论。 林权证争议主要是这两种,一种是重复发证,即对同一宗林地,同时填发林权证给两方当事人,从而引发争议。另一种是错误发证,本该甲方,却错误登记发证给了乙方。对这两种争议主张按权属争议解决的主要依据是《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以下简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和《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尚未取得林权证或者对林权证有争议的,下列材料可以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的证明材料:(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山林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各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之规定,认为已经颁发的林权证是政府行政确权的证据,对重复发证和错误发证的林权争议就应由政府行政确权予以解决。笔者认为,这里的林权争议处理规定不适合林改时重复发证林权争议的处理,理由是双方发生争议的起因是政府就同一宗地向双方都颁发了林权证,这时的林权证是存在争议的,就不应该被作为证据来处理争议。上述法规规定的林权证被用作证据使用应理解为是林改前取得的,用林改时取得的林权证为证据处理因该证而引发的争议,无论采信哪一方的林权证为证据都有不公正之嫌。当然,处理这种争议也不适合启动行政确权程序,行政确权程序不仅程序繁琐,而且当事人

金矿石中提炼金的方法

金矿石中提炼金的方法 单一浮选适用于处理粗、中粒自然黄金铁矿石。经破碎后的矿进入球磨机,磨细呈矿浆后进入浮选。在浮选中,用碳酸钠作调整剂,使黄金上浮。同时用丁黄药与胺黑药作补收剂,使金矿粉与矿渣分离,产出金精矿粉。 重力选矿系利用黄金与其它矿物比得的差异性进行浮选。比重差异愈大,更易于分离。将含金矿沙置入圆筒筛,通过高压水进行流矿,大于筛孔的砾砂经溜糟、皮带输送入尾矿场;小于筛孔的矿沙通过公配器输入1-3段圆跳汰机,经3段跳汰机精矿自流入摇床,进行粗、细、扫选,生产出精沙矿。此法多用于流沙矿,细碎后的矿石也可适用。 混汞浮选适用于处理自然金嵌布粒度较粗,储存在黄铁矿和其它硫化矿石。与单一浮选不同的是在磨矿后加汞板进行金回收,回收率可达30-45%。混汞后的矿浆,通过分级机溢流进行浮选。为使更好地生成汞金,磨矿时加添一定浓度的碳酸纳、苛性钠等,可使汞金回收率提到70% 。 炭浆法提金工艺,这种工敢是80年代世界最先进的提金方法,用在处理含金褐铁矿氧化矿石的选别效果更佳。1983年,中国黄金总公司对潼关金矿的选矿工艺决定改造,引用美国戴维麦基公司的炭浆提金新工艺。炭浆法即在氧化浸出的同时,进行活性炭吸附,提高金的浸出率。其流程包括:两段闭路破碎,两段磨矿,挽流器溢流产品-200目占95%,而后进入浓密机,将矿浆浓度由18-20%浓缩为42-45%左右,再经缓冲槽进入浸出吸附槽,进行浸出作业,同时用椰子壳制成的活性炭吸附,得出最终产品载金炭。尾矿用高频完全筛回收碎活性炭中的金,而后用液氯处理含氰尾液。金回收以解析、电解、酸洗等方法获得。解

析用高浓度氰化物、高碱度,进行高温高压将载金炭中的金解析下来,再将载析下来的溶液送电解回收。电解槽以钢棉为阴极、不锈钢为阳极,使金吸附在钢棉上,解析下来的活性炭用盐酸洗涤,附去炭酸钙以及其他杂质,最后在返600℃的回转窑中再生。此项工艺经过1986-1987年的试行情况分析,1987年的浸出率比1986年5个月平均指标低5.73个百分点,为81.36%。而且各月浸出率波动较大,最你为33%,最高达98.4%。原因是矿厂中硫化物及铜的含量比1984年1月和5月分别由国内、国外试验分析的结果都有增加的趋势,银、铝、铜增加亦较显着,影响炭浆工艺的浸出效果。故于1987年改造了一条浮选流程,把部分含铜较高的硫化矿用浮选法处理,既利用了原浮选系列闲置设备,又保证了炭浆法的浸出率。冶炼经过各种选矿方法生产出金精矿粉、加入KNO3氧化剂及银和硼砂。当炉温升到700℃时,毛金熔化,炉温升至1000℃,熔液开始沸腾,渣液呈飘浮状,白炽明亮的金质下沉平静,当炉温加温至1250℃-1350℃时,渣液表面亮度变暗,经数次扒去渣液,生产出纯金。总过程是通过熔化使熔液中的过剩硫等化合物氧化除去。电解直接冶炼此法为潼关金矿所采用,以钢棉为阴极直接熔炼得金银合质金。由于此法原设计所得合质金,金银不易分离,交售时白银不予计价,钢棉一次使用混入渣,成本太大。现改为水洗电解钢棉,得金银泥,一般品位为22-28%的金,15-20%的银,在金银分离反应时银、铜、铁等渣质进入溶液,而金不溶解,呈红棕色状态存在,而后将金泥水洗、烘干和溶剂一起冶炼。

农业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办法

农业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秸秆、树枝、畜禽养殖废物等。据统计,我国农村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达100多万吨,而农村地区由于缺少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大部分固体废物未经处理,其产生的氮、磷数量剧增,大大超过了农田可承载的安全负荷,成为重要污染源。 农业固体废弃物是指农业生产、畜禽饲养、农副产品加工以及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排出的废物,如植物秸秆、人和畜禽的粪便等。组成元素除C、O、H三元素的含量高达65%—90%外,还含有丰富的N、P、K、Ca、Mg、S等。其中主要含有的物质一是天然高分子聚合物及其混合物,如纤维素、半纤维素、淀粉、木质素等;二是天然小分子化合物。如氨基酸、生物碱、单糖、激素、抗生素、脂肪酸等。 农业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三类: 一、作物秸秆、枯枝落叶等,是农业废弃物中最主要的部分。 二、畜禽粪便和栏圈垫物等。 三、农副产品加工后剩余物如作物残体、畜产废弃物、林产废弃物、渔业废弃物和食品加工废弃物 四、农村居民生活废弃物 我国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以7%-8%的速度增长。其成分变化巨大:以前以菜叶瓜皮为主,发展为以塑料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作物秸秆、腐败植物等组成的混合体。 未经处理的粪便排入江河湖泊,会使水质污浊,生化需氧量(BOD)负荷增加,形成厌氧腐化或富营养化现象,威胁鱼类、贝类和藻类的生存;也会传染疾病,影响居民健康。 在田间随意焚烧秸秆,这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从而造成局部空气质量污染,危害周围人群健康;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成空气能见度下降,造可见范围降低,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后果将不堪设想。

常用地基处理方法的分类

1-1 常用地基处理方法的分类、原理、作用、适用范围、优点及局限性—1 分类处理方法原理及作用适用范围优点及局限性 换 土 垫 层 法 机械 碾压法挖除浅层软弱图或不良土,分层碾压或夯实土,按回填的材料可分为砂(石)垫层、碎石垫层、粉煤灰垫层、干渣垫层、土(灰土、二灰)垫层等 它可提高持力层的承载力,减小沉降量,消除或部分消除土的湿陷性和胀缩性,防止土的冻胀作用及改善土的抗液化性常用于基坑面积宽大开挖土方量较大的回填土方工程适用于处理浅层非饱和和软弱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基、膨胀土地基、季节性冻土地基、素填土和杂填土地基简易可行,但仅限于浅层处理,一般不大于3m,对湿陷性黄土地基不大于5m; 如遇地下水,对于重要工程,需有附加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干渣垫层、土(灰土、二灰)垫层等; 它可提高持力层的承载力,减小沉降量,消除或部分消除土的湿陷性和胀缩性,防止土的冻胀作用及改善土的抗液化性 重锤 夯实法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稍湿的粘性土、砂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以及分层填土地基 平板 振动法适用于处理非饱和无粘性土或粘粒含量少和透水性好的杂填土地基强夯 挤淤法采用边强夯、边填碎石、边挤淤的方法,在地基中形成碎石墩体 它可提高地基承载力和减小沉降适用于厚度较小的淤泥和淤泥质土地基。应通过现场实验才能确定其适用性 爆破法由于振动而使土体产生液化和变形,从而达到较大密实度,用以提高地基承载力和减小沉降适用于饱和净砂,非饱和但经常灌水饱和的砂、粉土和湿陷性黄土 深层密实法 强夯法利用强大的夯击能,迫使深层土液化和动力固结,使土体密实,用以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小沉降,消除土的湿陷性、胀缩性和液化性强夯置换是指将厚度小于8m的软弱土层,边夯边填碎石,形成深度为3~6m,直径为2m左右的碎石柱体,与周围土体形成复合基础适用于碎石土、砂土、素填土、杂填土、低饱和度的粉土和粘性土、和湿陷性黄土 强夯置换适用于软弱土施工速度快,施工质量容易保证、经处理后土性质较为均匀,造价经济,适用于处理大面积场地施工时对周围有很大振动和噪音,不宜在闹市区施工需要有一套强夯设备(重锤、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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