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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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及养猪补贴汇总

2015年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及养猪补贴汇总

(2)、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根据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产 品精深加工、流通体系及品牌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等。 中央扶持资金: 龙头企业500万元至800万元、“一县一特”产业发展项目300万元-500万元。 预计申报时间: 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于2014年10月31日前申 报;贷款贴息项目于2015年1月10日前申报。 单位条件: 龙头企业;注册三年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两年及以上;
……
1.2015年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2015年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申报
支持范围:
规模化标准化畜禽(或水产)养殖基地,组织带动力 强 的股份合作和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或家庭
资金补助数额:
1000-2000万
预计申报时间:
省级农发机构应于2015 年2月28日前,上报国家农发办备 案、立项
项目主管单位:
财政部
6.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项目名称: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1)、一般产业化项目
扶持范围为: 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 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额度: 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万元至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 金规模为50万元至150万元
3.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
项目名称: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范围:
2015-2017年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畜牧饲养机械 青贮切碎机,铡草机,揉丝机,压块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 、搅拌机,挤奶机,剪羊毛机,贮奶罐,冷藏罐,增氧机,投饵机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作物生产等补贴资金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作物生产等补贴资金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作物生产等补贴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5.08.28•【字号】沪农委〔2015〕250号•【施行日期】2015.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下达2015年农作物生产等补贴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5〕250号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建〔2014〕378号)精神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综合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4〕492号)要求,现将中央和市级财政2015年粮棉油生产补贴、绿肥种植补贴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等三项补贴(补助)资金(含清算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表)。

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生产补贴(一)补贴对象1.粮棉油补贴:本市范围内从事粮棉油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其中,油菜为“双低油菜”,玉米、棉花为大田种植3亩(次)以上。

2.绿肥补贴:在计划目标范围内,本市30亩以上连片种植绿肥的农户(单位)。

(二)补贴标准1. 粮棉油生产补贴(1)水稻。

每亩260元(含中央财政),包括原来的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以及机插秧等五项补贴。

(2)麦子。

每亩40元(含中央财政),包括良种补贴和麦子赤霉病防治药剂补贴。

(3)良种补贴。

油菜,市级财政每亩补贴10元;玉米,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0元;棉花,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5元。

2.冬作绿肥种植补贴: 30亩以上连片种植的绿肥,市级财政每亩补贴150元。

(三)资金发放粮棉油生产补贴按照2014年实际种植面积对2014年补贴资金进行清算并预拨2015年补贴资金,同时清算历年自查更正和举报查实的市级以上种粮补贴资金。

冬作绿肥种植补贴按照2013年冬作绿肥实际种植面积清算,区县按计划面积预拨,光明、上实等单位按照2014年冬作绿肥实际种植面积拨付。

黑龙江补贴标准2015

黑龙江补贴标准2015

黑龙江补贴标准2015黑龙江省是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也是我国农业大省之一。

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增加,黑龙江省制定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其中包括了农业生产补贴、农业设施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多项措施。

本文将就黑龙江省2015年的补贴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针对农业生产补贴,黑龙江省在2015年实施了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的种植补贴政策。

具体来说,对于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每亩补贴金额为300元;对于玉米、大豆等经济作物,每亩补贴金额为200元。

此外,针对农业技术推广和示范,黑龙江省还实施了农业技术示范补贴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业示范户,每户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补贴。

其次,针对农业设施补贴,黑龙江省在2015年实施了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灌溉设施、农业渔业设施等方面的补贴政策。

具体来说,对于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建和改造,黑龙江省给予50%的设施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于农业灌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黑龙江省给予30%的设施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农业渔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黑龙江省给予40%的设施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

再次,针对农机具购置补贴,黑龙江省在2015年实施了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具体来说,对于农业机械化作业的收割机、播种机、施肥机等农机具的购置,黑龙江省给予30%的购置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于农业生产用车的购置,黑龙江省给予20%的购置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总的来看,黑龙江省在2015年实施了一系列的农业补贴政策,涵盖了农业生产、农业设施、农机具购置等多个方面,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希望未来黑龙江省能够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为农业发展和农民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

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

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发布时间:2015-12-04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一:为组织实施好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及数量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工作要求和我省2013、2014年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对2015年项目县(市、区)及补贴任务做以下调整:(一)取消鹿邑、叶县项目县资格。

鹿邑县项目实施工作积极性不高,申请暂缓实施2015年项目;叶县2014年项目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供精单位备案。

2015年取消两县补贴任务。

(二)新增商水、鄢陵、平舆3县为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

在未列入良补项目的22个生猪调出大县中,将商水、鄢陵、平舆等3个能繁母猪存栏5万头以上、人工授精普及率30%以上县列入2015年项目县。

(三)调整襄城、新郑、临颍、济源、潢川、唐河、南乐等7个项目县(市)的补贴数量。

襄城县连续两年年底项目执行进度在30%以下,新郑市2014年项目供精单位备案时间严重滞后影响全省项目进度,核减两县补贴任务数;临颍、济源、潢川、唐河、南乐5个项目县供精单位建设及项目管理严格,项目执行进度较快,月报表上报及时,工作业绩突出,适当调增补贴任务数。

根据以上调整,河南省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确定为47个,对152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给予补贴。

调整后的47个项目县为西华、正阳、鄢陵、平舆、固始、济源、商水、林州、遂平、中牟、柘城、潢川、新郑、武陟、卫辉、内乡、偃师、祥符区、尉氏、辉县、临颍、禹州、通许、淮阳、汝州、浚县、汝南、舞阳、方城、郾城区、许昌县、太康、确山、滑县、唐河、邓州、南乐、渑池、平桥区、卧龙区、襄城、伊川、杞县、新蔡、睢阳区、永城、上蔡。

二、补贴对象、标准和程序(一)补贴对象按照“政策公开、农民自愿”的原则,在项目县整县推进,实施生猪良种补贴。

2015年最全面的农业,养殖业相关补助政策

2015年最全面的农业,养殖业相关补助政策

2015年最全的农业,养殖业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信息★1.种粮直补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元,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2014年10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元,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补贴试点。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

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文)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文)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文)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深化农村改革力度,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农村公共事业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

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

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

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

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

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

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

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

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当安徽土地流转费越来越接近“天花板”,而种粮农民的收益空间却没有相对提升时,种粮大户面临着种种压力。

最近两部委出台的“三农补贴”政策优先补贴种粮大户。

调整农资补贴政策,将20%资金支持种粮大户。

那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标准: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资金主要补给种植小麦或稻谷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粮食耕地面积平原地区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不低于200亩、山区不低于100亩。

鼓励连片开发,鼓励签订中长期流转承包合同。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包括修建田间灌排系统、桥、涵、闸以及机耕路;小型农田整治建设补助;简易仓储设施、晒场和集中育秧点建设补助;烘干设备购置补助以及贷款贴息、担保贷款贴费等。

各试点县(市、区)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可根据本地种粮大户经营规模情况,在省级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基础上,自行设定当地补贴对象的耕地面积和流转土地合同租期的下限,并择优选择扶持对象。

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范围及方式补贴资金可用于支持种粮大户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增强抗灾能力、方便储存销售、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包括修建田间灌排系统、桥、涵、闸以及机耕路等;(二)小型农田整治建设补助,不含已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简易仓储设施、晒场和集中育秧点建设补助;(四)烘干设备购置补助;(五)贷款贴息,对在本方案补助项目范围内申请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六)担保贷款贴费,对在本方案补助项目范围内发生的担保贷款给予贴费。

各试点县(市、区)可在上述范围内,自主选择具体的支持项目,并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适当安排配套资金。

种粮大户补贴项目具体申报程序、审核方法、补助标准、贴息(费)期限及贴息(费)率等由各地自行确定,要明确单个种粮大户年度补贴上限,补贴资金要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相协调和区别。

2015年农业政策

2015年农业政策

2015年农业政策2015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业政策,旨在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以下是2015年农业政策的简化内容:1. 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农资综合补贴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3. 良种补贴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元,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补贴试点。

4.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 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国家将加大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力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主产区给予倾斜扶持。

7. 农产品促销设立专项项目资金: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8. 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扶持力度,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农业政策,如农村土地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共同推动我国农业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17•【字号】鄂政办函〔2016〕48号•【施行日期】2016.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湖北省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17日湖北省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实施办法为切实保护种棉农民利益,促进我省棉花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关于2015年度内地棉花主产区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以下简称棉花补贴)政策,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棉花补贴的范围和对象在全省范围内,对主产棉区的种棉农民(包括国有农场、农垦企业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棉花生产者,下同)给予补贴。

棉花补贴坚持以农户为单位,以农户二轮土地延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定农户棉花实际种植面积。

农户之间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如果明确了补贴资金的受益方,补贴资金补给受益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如果没有明确补贴资金的受益方,补贴资金补给棉花种植者;农户之间未签订协议的,补贴资金补给棉花种植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棉花生产企业的,签订的流转协议必须明确补贴资金受益人,并报乡镇政府备案,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给协议受益人;农户承包耕种村组机动地的,村组必须与农户签订承包协议,由村委会报乡镇政府备案,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给土地承包人;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协议的村组机动土地,不得申报棉花补贴;国有农场(含劳改农场、林场等)、农牧渔良种场集体耕地已承包到个体农户的土地,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承包户;以前没有签订承包协议的,必须补签承包协议。

(财农[2015]31号)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

(财农[2015]31号)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

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明确要求在稳定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的同时,逐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办法,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遵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财政部、农业部针对农业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征求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建议,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

为积极稳妥推进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一)必要性。

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迫切需要调整完善。

一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种粮比较效益低,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规模小。

受制于小规模经营,无论是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金融服务的提供、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还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效益的增加、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都遇到很大困难。

因此,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提高政策效能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在多数地方,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8.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

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明确政府对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的责任。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

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

转换投入方式,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

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

9.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

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

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

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

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

实施粮油生产大县、粮食作物制种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牛羊养殖大县财政奖励补助政策。

扩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范围。

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10.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

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一号文件(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深化农村改革力度,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农村公共事业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

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

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

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

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

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

河南省调整完善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河南省调整完善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河南省调整完善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精准高效着力解决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指向性不明、精准度不够、发放程序繁杂、行政成本过高、政策效应下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等偏离政策目标的问题,适应世贸组织规则,改进农业补贴发放办法,进一步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政策衔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要与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政策充分结合、有机衔接,按照调整完善、稳妥推进的原则,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优化补贴方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既得利益。

统筹整合着力解决农业三项补贴项目资金“碎片化”问题。

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统筹整合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规范操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要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兑现;补贴资金实行集中一次性发放。

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补贴资金的分配中央财政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分配我省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

根据中央财政分配资金情况,省财政按照2014年下达各地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在扣除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省辖市和直管县。

各县(市、区)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资金的管理实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

补贴资金全部纳入粮食风险金专户,并与专户内其他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

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各地不得从补贴资金中预留备用金,补贴资金不得结余结转。

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

2015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最新版

2015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3-1号实行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中央调整农业补贴政策 重点扶持多种粮食户

中央调整农业补贴政策 重点扶持多种粮食户

中央调整农业补贴政策重点扶持多种粮食户
佚名
【期刊名称】《乡村科技》
【年(卷),期】2015(0)11
【摘要】财政部、农业部决定调整对农业的补贴政策,重点扶持多种粮食的人。

中国对农业的现行补贴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含称“三项补贴”。

财政部、农业部最新公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决定,自2015年起将各地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补贴种粮大户试点的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总页数】1页(P5-5)
【关键词】补贴政策;农业部;调整;粮食;中央;适度规模经营;财政部;良种补贴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379.5
【相关文献】
1.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财政部农业部负责人就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答记者问 [J],
2.对中央粮食直补及其他农业补贴政策的建议——以绵阳市的情况调查为例 [J], 刘桦;朱云
3.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财政部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答记者问 [J], 徐刚
4.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三种补贴怎么补——农业部解读国家扶持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 [J],
5.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三种补贴怎么补?——农业部解读国家扶持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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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结算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结算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结算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12.10•【字号】浙财金〔2015〕92号•【施行日期】2015.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结算办法的通知浙财金〔2015〕92号各县(市、区)财政局(宁波所属县市区不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有关保险公司: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结算管理,促进我省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结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2015年12月10日浙江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结算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结算管理,促进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及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下称“省共保体”)负责经营的省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以及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小组办公室(下称“省农险办”)批准的省级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的保费补贴结算,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财政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按当年农业保险保费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具体补贴品种及承担比例按照省政府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应当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共保体经营的省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的保费补贴资金由各级财政直接与省共保体结算,一般一年结算一次。

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省共保体农险资金专户,县级财政补贴资金由县(市、区)财政局直接拨付至省共保体农险资金专户。

第六条为保证省共保体经营资金需要,各级财政应预拨部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年初,县级财政部门、农险协调部门共同对《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表》所列参保计划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将此表作为财政拨付补贴预付款的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补贴制度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补贴制度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补贴制度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补贴制度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不断完善和优化。

农业补贴制度在中国农村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农业生产、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回顾,并对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展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一时期主要是在农产品价格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了农业生产补贴制度。

1985年,国家开始对农机购置补贴、土地整理补贴、农业科技推广补贴等进行试点和推广,推动了生产方式的更新和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在这一时期,国家还对农产品价格进行了逐步的放开和调整,为农民创造了更好的生产和销售条件。

第二个阶段是21世纪初,中国农业补贴制度进入了全面推广和实施阶段。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业部门和农民收入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强调了国家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支持和补贴。

农业生产补贴逐步扩大到了全国范围,包括农田水利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农业生产综合支持等方面。

这一时期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和升级,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第三个阶段是近年来,中国农业补贴制度进入了精准扶贫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阶段。

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支持力度,实施了“精准扶贫”政策。

国家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农户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更加有针对性的补贴政策,帮助他们摆脱贫困,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

国家还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部署和实施,鼓励农民转变种植结构,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促进农产品供给的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2015年中央“三农”政策

2015年中央“三农”政策

2015年中央“三农”政策作者:来源:《南方农业·中旬》2015年第05期续三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8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1.农村沼气建设政策2015年,重点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以综合利用为手段的规模化沼气。

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在原料规模化收集有保障、天然气气源短缺、用户需求量大的地区,主要用于接入市政燃气管网、提供车用生物天然气、给周边工商业用户供气,优先安排日产生物天然气1万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沼气工程。

大型沼气工程主要与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主要用于养殖场自用和发电上网。

中小型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建在人口集中、原料丰富的地区,主要用于为村组居民和新农村集中供气,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鼓励沼气专业运营机构进入农村沼气建设领域,优先支持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强化科技支撑作用,鼓励提高产气率和节能增效等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32.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一是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推动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分级管理,设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监测国控点,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在我国南方6省区启动水稻产区稻米重金属污染状况一对一协同监测,以南方酸性水稻土产区为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对中轻度污染耕地实行边生产、边修复,在重污染区域,开展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同时对试点示范农户进行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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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业补贴政策一览时间:2015-07-15 | 来源:农世界网 | 作者: | 点击: 4776 次 |
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最新出台的农业补贴项目、农业补贴政策措施。

2015年农业补贴项目有哪些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

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

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

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

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

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强化项目支持。

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

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 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

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

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

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商业性农业保险有哪些
商业性农业保险是什么意思呢商业性农业保险有哪些
农业保险的险种有很多,仅仅列出其中一部分:农产品保险、耕牛保险、生猪保险、保险、油菜蔬菜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森林火灾保险、棉田地膜覆盖雹灾保险等等都是农业保险的险种,从险种的名称也可以看出,农业保险的险种主要是以农业的标的物来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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