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队管理制度
文艺团队的规章制度文案
文艺团队的规章制度文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艺团队是一个集结了一群有艺术才华的人组成的团体,旨在通过各种艺术形式展现自己的才华,传播美好和正能量,提升团队成员的艺术水平和团队凝聚力。
第二条文艺团队的宗旨是:团结友爱、追求卓越、传播美好、展现风采。
第三条文艺团队的口号是:艺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第四条文艺团队的核心价值观是:创新、专注、合作、坚持。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文艺团队的组织结构分为团队长、副团队长、团队成员。
1、团队长负责全面统筹文艺团队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
2、副团队长协助团队长管理团队,并在团队长不在时代理团队长的职责。
3、团队成员是文艺团队的核心力量,参与团队的各项活动和演出。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团队长是文艺团队的领导核心,负责全面统筹文艺团队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
团队长任期为一年,经过团队成员的投票产生。
第七条团队长有权决定团队的重大事项和活动安排,其他成员应服从团队长的指挥。
第八条团队成员应按时参加团队的各项活动和排练,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团队长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九条团队成员应遵守团队的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私自离开活动现场,不得在排练和演出期间无故缺席。
第四章惩戒机制第十条如果团队成员违反团队规章制度,经团队长确认后,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暂停活动资格等处罚。
第十一条团队长如果违反团队的规章制度,经团队成员经过讨论和表决后,可以撤职并重新选举。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文艺团队的规章制度,在文艺团队中,各个成员应该秉持着团结友爱、追求卓越、传播美好、展现风采的宗旨,共同努力,共同进步,为传递美好和正能量而努力。
希望每位成员都能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团队的各项活动,展现自己的才华,为文艺事业的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校文艺团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文艺团队的管理,提高文艺团队的整体素质和演出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文艺团队,包括合唱团、舞蹈队、戏剧社、器乐队等。
第三条文艺团队应坚持“团结、创新、进取、求实”的工作原则,以弘扬民族文化、展现学生风采、丰富校园生活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文艺团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团队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文艺团队下设秘书处、排练部、表演部、宣传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秘书处:负责团队档案管理、会议记录、财务管理等工作。
2. 排练部:负责制定排练计划、安排排练时间、监督排练质量等工作。
3. 表演部:负责编排节目、组织演出、协调与其他团队的合作等工作。
4. 宣传部:负责团队活动宣传、稿件撰写、海报制作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文艺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艺术素养和团队精神。
第七条文艺团队成员应积极参加团队活动,按时参加排练,服从团队安排。
第八条文艺团队成员应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第九条文艺团队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团队讨论,可取消其团队成员资格:1. 严重违反学校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2. 连续两次无故缺勤排练的;3. 严重违反团队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第四章排练与演出第十条文艺团队排练时间由排练部根据学校课程安排和团队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一条文艺团队排练内容应结合校园文化生活,注重培养团队协作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第十二条文艺团队演出前,表演部应做好演出策划、场地布置、道具准备等工作。
第十三条文艺团队演出时,成员应着装整齐、仪容端庄,遵守演出纪律,展现团队风采。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文艺团队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赞助、演出收入等。
第十五条文艺团队经费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透明”的原则,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文艺团队经费支出需经队长批准,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文艺团队成员在团队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文艺队管理制度
文艺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文艺队伍,激发队员的创作热情和艺术潜能,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文艺队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文艺队伍,旨在规范队员的行为规范,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同时促进文艺队伍艺术创作的不断进步。
第三条文艺队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成员的行为,提高文艺队的自身素质,努力为社会文化建设和文化交流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文艺队的管理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激励创新、突出表演、以人为本、绿色环保、节俭办会。
第五条文艺队应当严格遵守团队纪律,服从文艺队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热爱文艺事业,保持文艺队伍的整体形象。
第二章文艺队伍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文艺队伍的组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由团委、专业老师、社会艺术工作者、学生组成,建立文艺队伍管理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
第七条文艺队伍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富有丰富管理经验和文艺知识,能够指导和组织队伍进行艺术创作和表演,并对队伍内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第八条文艺队伍的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行使管理职责,严格管理文艺队伍,维护队伍的整体形象和队员的权益。
第九条文艺队伍的管理人员应当关注队员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注重对队员的教育和引导,保证队员的安全。
第十条文艺队伍的管理人员应当积极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促进队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队伍的凝聚力。
第三章文艺队伍的表演和创作第十一条文艺队伍应当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艺活动和比赛,展示队伍的艺术水平和成果,同时增强队员的综合素质和文艺修养。
第十二条文艺队伍应当坚持创新,大胆尝试各种表演和创作形式,积极探索新的表演风格和艺术形式,提高队伍的创作水平和艺术水平。
第十三条文艺队伍应当加强队员的专业学习和技能培养,提高队员的文艺素质和综合能力,努力打造出更多优秀的表演作品和艺术作品。
第十四条文艺队伍应当积极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队员的文化自信心和文化自觉性,培养爱国情操和社会责任感。
文艺部的规章制度范本(精选6篇)
文艺部的规章制度范本(精选6篇)一篇好的文档,总能让人看了赏心悦目,无形之中也体现了一个人的能力,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文艺部的规章制度范本(精选6篇)》,希望您能喜欢!文艺部的规章制度范本(精选6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文艺部的规章制度范本(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文艺部的规章制度1例会制度部门成员需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请假者请向部长或副部长说明合理理由,部长或副部长同意方可,否则按缺席记)每月底,干事写一份工作小结,上交给副部,由副部整理,与部长共同探讨,及时发现部门出现的问题等,并在下次例会同部门成员一起商讨解决。
部门设奖罚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活动进行时,部内成员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得无故缺席。
其他制度对不能够严格遵守学校及系部各项规章制度者,根据情节严重性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给予处分甚至退会。
— 1—部内组建各演出队伍,所有通知、排练、演出等均由制定负责人认真负责管理,负责人出现问题不得推辞,尽可能的自行解决问题,实在为难时上报情况与大家共同解决。
【注】:该规章制度自20XX年9月拟定日开始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9月。
如有错误或未尽事宜,经部门所有成员定期商讨确定后方可对制度加以修正及补充。
文艺部的规章制度2一、部门简介文艺部本着丰富校园文化,充实我院学生生活,积极组织文艺活动,发掘校园文艺人才,并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目的,协助学院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创建文学与艺术想结合的校园氛围。
二、部门职责1、配合各部们开展文艺方面的活动。
2、举办自发性的文艺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
3、配合院部完成学院计划内的型文艺活动(如迎新等);还有全院性质的型特色活动(如十佳、艺术节等)。
4、组织学生会内部娱乐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文艺部管理制度(3篇)
文艺部管理制度(3篇)文艺部管理制度(通用3篇)文艺部管理制度篇1一、指导思想(一)加强和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部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门成员的了解和监督(二)为使团作更规范合理,考核成绩将作为十分重要的依据并结合书记处和主席团的意见对部门成员进行评优、晋升、淘汰(三)通过考核制度助成员认识自我、弥补不足、提高才干,为今后的学习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考核原则公平、公开、公正三、考核对象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系团学各部门副部长、干事四、考核方法(一)基本要求:1.副部长: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绩点在2.5以上2.干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二)评选该部门(部长+副部长+干事)人数的30%作为优秀团学成员在系内进行表彰(三)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日常考核30%、期末考核30%、部长评定20%、学期小结20%1.干事日常考核:(1)目的:考察成员在日常实际工作中的表现(2)具体操作:1凡部门有活动,部长对参与活动成员进行评分2学期末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平时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2.期末个人考核:(1)目的:考察成员自我认定情况、部门其他成员对于此名干事的认可程度与总体评价。
(2)具体操作:1自评、互评,分别由本人、部门其他成员评分(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3、期末部长评定:(1)目的:了解部长对该成员的`认可程度,为人员的合理调度提供依据。
(2)具体操作:1部长评定在每学期末由部长填写(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部长对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4、学期小结:(1)目的:考察成员对团学、所在部门和自身的认识以及对自己以后发展的意向,综合考察成员的整体素质,给成员一个发表自己观点和想法的地方。
文化宫文艺团队管理制度
文化宫文艺团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宫文艺团队的管理,提高文艺团队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宫文艺团队是文化宫的重要文化交流窗口,是宣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文化宫文艺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文化宫文艺团队管理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正确的文艺创作导向,不断丰富和完善群众文化生活。
第五条文化宫文艺团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文化宫文艺团队设有团队委员会,团队委员会设有主席和若干副主席,并设有秘书处。
第七条团队委员会是文化宫文艺团队的决策机构,负责团队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团队委员会主席具有重要的行政管理职能,担负起领导团队工作的责任。
第九条团队委员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处理团队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秘书处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团队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团队委员会成员由团队内部选举产生,任期2年。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二条团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团队的整体工作,保障团队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团队委员会主席具有审批文化宫文艺团队内部事务的权限。
第十四条团队委员会副主席具有协助主席处理文化宫文艺团队工作的权限。
第十五条秘书处具有制定文化宫文艺团队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团队的各项活动的权限。
第四章文艺活动管理第十六条文化宫文艺团队积极参与各类文艺活动,展示团队的文艺风采。
第十七条文化宫文艺团队应做好每一场演出的前期准备工作,保证演出质量。
第十八条团队应当积极与其他文艺团队开展交流合作,相互学习,提高团队的艺术水平。
第十九条团队应当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展示团队的风采,努力取得好成绩。
第五章组织生活管理第二十条文化宫文艺团队应当组织围绕文化、艺术、人文等方面的学习活动,提高成员的文化修养和艺术素养。
第二十一条团队应当定期组织成员的集体活动,增强成员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
单位文艺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文艺队的组织管理,提高文艺队的整体素质和演出水平,丰富单位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文艺队的所有成员,包括队长、副队长、队员以及临时聘请的编导、音乐、舞美等专业人员。
第三条文艺队以“团结、创新、和谐、进取”为宗旨,通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提升单位文化品位,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文艺队设立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文艺队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队长职责:1. 制定文艺队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负责文艺队的日常管理工作;3. 协调与各部门的关系,争取单位对文艺队的支持;4. 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提高队员综合素质;5. 定期召开文艺队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六条副队长职责:1. 协助队长开展文艺队工作;2. 负责文艺队的日常训练、排练;3. 组织策划文艺活动;4. 监督队员的出勤情况,确保排练质量;5. 协助队长处理文艺队内部事务。
第七条队员职责:1. 积极参加文艺队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安排;2. 认真学习文艺知识,提高自身艺术素养;3. 认真参加排练,确保演出质量;4. 积极参与文艺队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单位争光;5. 遵守文艺队纪律,维护文艺队形象。
第三章训练与排练第八条文艺队定期组织队员进行专业训练,提高队员的艺术技能。
第九条训练内容包括:1. 基本功训练:舞蹈、声乐、器乐等;2. 演出技巧训练:舞台表演、灯光音响操作等;3. 创作能力训练:剧本、歌曲、舞蹈编创等。
第十条文艺队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排练,排练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一条排练期间,队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文艺活动第十二条文艺队定期举办各类文艺活动,如文艺晚会、知识竞赛、才艺展示等。
第十三条文艺活动由队长负责组织策划,副队长协助。
第十四条活动前,队长应向单位领导汇报活动方案,争取领导支持。
第十五条活动期间,队员应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文艺队设立优秀队员、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对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予表彰。
文艺团队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文艺团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艺团队的管理,规范文艺团队的活动,保障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文艺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文艺团队,包括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文学等领域的团队。
第三条文艺团队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创作、演出、传播优秀的文艺作品,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精神食粮。
第四条文艺团队的管理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尊重团队成员的个性差异,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文艺团队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工作规程和行为规范,确保团队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文艺团队应当设立负责人,负责团队的总体工作。
负责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文艺素养、组织能力和责任心,能够带领团队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文艺团队应当根据需要,聘请专业教师、顾问等,为团队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艺术培训。
第八条文艺团队应当注重人才培养,选拔、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文艺水平的优秀人才,提高团队的整体实力。
第三章创作与演出第九条文艺团队应当坚持原创,积极创作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推动文艺创新。
第十条文艺团队在创作、演出过程中,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邻接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文艺团队应当注重演出质量,不断提高表演水平,为观众提供高质量的文艺演出。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文艺团队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透明。
第十三条文艺团队的收入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演出收入等,支出包括排练、演出、培训、活动宣传等费用。
第十四条文艺团队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良好,保障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成员权益保障第十五条文艺团队应当尊重和保障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成员提供创作、演出、培训等机会。
文艺队管理制度
文艺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文艺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文艺队的组织和运作,促进文艺队的艺术素质提升,打造具有活力和创造力的文艺队伍。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文艺队的成员,包括队长、指导老师和队员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2.1 团队组成文艺队由队长、副队长、指导老师和队员组成。
队长负责队伍的管理和组织,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指导老师提供专业指导,队员积极参与队伍的排练和演出。
2.2 职责分工(1)队长:负责制定队伍的发展计划和年度演出计划,并监督执行。
协调队伍内部关系,解决队员间的矛盾和问题。
与其他部门和组织进行沟通和合作。
(2)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在队长不在时,代理队长履行职责。
(3)指导老师:提供专业的音乐、舞蹈或表演指导,指导队伍的排练和演出。
负责挑选合适的曲目和舞蹈等节目。
(4)队员:积极参与队伍的排练和演出。
遵守队伍的纪律和要求,保持团结合作的精神。
第三章:日常管理3.1 会议制度(1)定期例会:队长、副队长和指导老师按月召集全体队员开展例会,总结近期工作情况,安排接下来的演出和排练计划。
(2)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和解决紧急问题。
3.2 排练要求(1)按时参与:队员需按时参加排练,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提前请假。
(2)服装要求:队员在排练时需穿着统一的服装,保持整洁和良好形象。
(3)认真训练:队员需认真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积极练习和消化吸收,保持艺术水平。
第四章:演出管理4.1 演出计划(1)年度计划:队伍按照年度计划制定演出计划,明确演出时间、地点和节目内容。
(2)演出安排:队伍在演出前需要对节目进行充分排练和舞台调试,确保演出的质量。
4.2 演出纪律(1)排队等候:在演出现场,队员需按照指定顺序排队等候,做到井然有序。
(2)表演礼仪:队员在演出时需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礼仪,服从指导老师的指示。
第五章:奖惩制度5.1 奖励措施(1)表彰:对在演出中出色表现的队员进行表彰,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文艺队规章制度
文艺队规章制度一、团队宗旨为了促进艺术创作并展示文化艺术水平,提供艺术交流平台,文艺队成员需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二、文艺队组织结构1.领导班子:由队长、副队长和指导老师组成。
2.创作指导小组:由参与创作的成员组成,负责具体的项目策划和创作。
3.表演小组:由参与表演的成员组成,负责排练和演出。
三、会议制度1.领导班子每隔一段时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队伍发展方向和重要事项,记录会议纪要,并及时通知给全体成员。
2.创作指导小组和表演小组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评估进展和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记录会议纪要。
四、成员选拔与管理1.文艺队的成员选拔应严格按照选拔标准进行,选拔程序应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公平。
2.新成员加入后,应尽快安排熟悉团队工作,并由具有经验的队员进行带教。
3.成员应保持良好的表现和纪律,禁止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
连续三次违规者,将被追加处罚。
4.文艺队成员应遵守队伍的统一安排和指挥,在表演过程中秉持团队精神,不得自行更改动作、台词或音乐等。
五、活动策划和执行1.文艺队应定期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和季度工作计划,包括创作和演出项目,以及相关的培训和考试安排。
2.活动策划和执行过程中,应有详细的方案和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员分工、资源需求等。
方案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经批准后执行。
3.活动过程中,成员应遵守纪律,服从指挥,积极参与训练和排练,并认真完成分配的任务。
六、奖惩制度1.成员在文艺表演中表现优秀或做出贡献者,将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例如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
2.对于故意违反纪律、影响团队形象、损害他人利益者,应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如警告、取消奖励、调整职务等。
3.经连续多次警告或特别严重情况,领导班子有权决定将该成员辞退出文艺队。
七、保障措施1.团队应当提供良好的排练和表演场地,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团队应根据需求提供必要的道具、音响、灯光等设备,确保表演质量。
3.团队应按照成员的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辅导,以提高成员的艺术表现水平。
民间文艺团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间文艺团队的管理,提高团队整体素质,促进民间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民间文艺团队,包括但不限于戏曲、舞蹈、音乐、曲艺等艺术形式。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参与、民主管理、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民间文艺团队应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团队名称:根据艺术形式和地域特色,确定具有代表性的团队名称。
2. 团队负责人: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主持团队工作。
3. 团队成员:具备一定艺术技能和热爱民间文艺事业的个人。
4. 管理委员会:由团队负责人、部分成员代表和特邀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团队发展规划、审批重大事项。
第三章团队成员管理第五条成员资格: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民间文艺事业。
2. 具备一定的艺术技能和专业知识。
3. 遵守团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入队程序:1. 向团队提出申请,填写入队申请表。
2. 经团队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成为团队正式成员。
3. 参加团队组织的培训和实践活动,提高自身艺术水平。
第七条成员权利:1. 参与团队活动的权利。
2. 对团队工作的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 获得团队提供的艺术培训和指导的权利。
第八条成员义务:1. 遵守团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团队活动,为团队发展贡献力量。
3. 维护团队形象,宣传民间文艺事业。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九条团队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别活动:1. 常规活动:包括排练、演出、观摩、交流等。
2. 特别活动:包括文化节、比赛、展览等。
第十条活动组织:1. 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定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成员积极参与,为活动提供支持。
3. 管理委员会对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团队经费来源:1. 政府资助。
2. 社会捐赠。
3. 团队自筹。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1. 团队设立财务账户,专人负责。
2. 经费使用需经团队负责人审批。
3. 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奖励:1. 对在团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文艺团队管理制度
文艺团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艺团队的管理,提高文艺团队工作效率和迎接挑战的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文艺团队是指由一定数量的文艺从业人员组成,开展文艺创作、表演、策划等工作的团队。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文艺团队的管理。
第四条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文艺团队的组织和运作,加强对文艺团队的管理,提高文艺创作和表演水平,促进文艺团队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文艺团队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设立艺术总监、负责人、团队成员等岗位。
第六条艺术总监是文艺团队的艺术领导者,负责团队的整体规划和艺术指导。
第七条艺术总监应当具有丰富的艺术经验和较高的艺术修养,能够对团队成员进行艺术指导和激励。
第八条艺术总监应当加强团队成员的艺术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团队整体的艺术水平。
第九条团队负责人是文艺团队的管理者,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第十条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有效地领导团队成员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团队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团队成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团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团队成员是文艺团队的主体,负责团队的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团队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积极参与团队工作。
第十四条团队成员应当加强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提高,不断提升自己的艺术水平和创作能力。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五条文艺团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文艺团队应当树立正确的文艺观念,积极引导社会风气,为社会提供优秀的文艺作品和表演。
第十七条文艺团队应当注重团队协作,增强团队意识,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作用,共同完成团队任务。
第十八条文艺团队应当加强对艺术创新和创作能力的培养,积极开展创新创作,提高团队整体的艺术水平。
第十九条文艺团队应当加强对演出设备和场地的管理,确保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文艺团队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艺术品质和团队形象。
公司文艺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丰富公司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文艺队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等方面。
二、组织架构1. 文艺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负责文艺队的整体管理和活动策划。
2. 文艺队下设声乐组、舞蹈组、器乐组、表演组等,各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的具体事务。
3. 公司各部门员工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文艺队,经选拔后成为文艺队成员。
三、管理制度1. 活动策划与实施1.1 文艺队队长负责策划年度文艺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1.2 各组长根据队长安排,负责本组活动策划和排练。
1.3 活动期间,文艺队成员需积极配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 成员选拔与培训2.1 文艺队成员选拔应公平、公正、公开,选拔标准包括歌唱、舞蹈、器乐、表演等方面的才艺。
2.2 新成员加入后,文艺队将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成员的艺术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
3. 活动参与与义务3.1 文艺队成员需积极参与各项文艺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3.2 成员应遵守活动纪律,服从组织安排,维护团队形象。
3.3 成员应履行个人义务,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活动,需提前向队长请假。
4. 活动经费管理4.1 文艺队活动经费由公司统一安排,队长负责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4.2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侵占。
5. 表彰与奖励5.1 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5.2 表彰和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优秀团员、优秀演员、优秀编排等。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3. 本制度如有修改,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我们期望公司文艺队能够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团结协作的团队,为公司的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文艺团队管理制度
文艺团队管理制度引言文艺团队是现代社会中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通过团队协作,可以将个人的文艺才能发挥到极致。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组织文艺团队,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文艺团队管理制度展开讨论,主要包括团队组织架构、人员选拔与管理、工作流程、奖惩机制等方面,旨在为文艺团队的管理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1. 团队组织架构文艺团队的组织架构是团队管理的基础,合理的组织架构可以有效地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1.1 团队主要职位•团队负责人:负责整个团队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艺术总监:负责统筹艺术创作和表演工作;•导演:负责指导和组织演出;•编剧:负责创作剧本和文艺作品;•演员:负责演出和表演;•乐团:负责音乐伴奏和演奏。
1.2 团队内部关系•团队负责人对各个职位进行统筹和协调,确保团队的正常运行;•艺术总监负责和导演、编剧、演员等协商确定演出方案;•导演负责指导演员的表演,与编剧协商剧本的改进;•编剧根据导演的要求创作剧本,与演员一起研究角色的塑造;•演员在导演的指导下进行表演,与乐团合作完成演出。
2. 人员选拔与管理文艺团队的人员选拔与管理是团队运作的关键,只有具备一定文艺才能和良好合作能力的人才,才能为团队带来更好的表演和创作。
2.1 人员选拔对于文艺团队的人员选拔,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发布招募公告,明确选拔标准和要求;2.艺术总监组织面试,考察候选人的才能和表演能力;3.导演和编剧参与候选人的面试,并评估其创作和表演能力;4.从面试者中选拔出合适的人员加入团队。
2.2 人员管理文艺团队的人员管理包括以下方面:1.设立职位等级,明确各级别的职责和权益;2.定期组织团队会议,交流工作进展和问题;3.鼓励团队成员提出创意和建议,提高团队的创作力;4.定期组织培训和讲座,提升团队成员的艺术素养和专业能力;5.建立团队激励机制,激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工作流程良好的工作流程能够保证文艺团队的工作高效进行,确保演出和创作任务按时完成。
企业文艺队管理制度
企业文艺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文艺队的建设,提高员工的文艺素养和文化品位,丰富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树立企业良好的文化形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企业文艺队由企业领导任命领导,并设立专职负责人,全面负责文艺队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2. 文艺队内设剧组、舞蹈组、合唱团等不同类型的艺术表演团队,每个团队设立团长和副团长,由专职负责人提名并经企业领导批准任命。
第三章组建原则1. 文艺队成员应是企业内部优秀员工,具有一定的文艺专长和表演经验。
2. 文艺队成员要求积极参加训练和演出,爱岗敬业,服从组织管理,乐于助人,保持健康的文艺生活。
3. 文艺队成员应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思想素质,对企业和员工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 文艺队成员应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做好每一次演出准备工作,保持团结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第四章组织管理1. 文艺队每年组织文艺队员进行集中培训和排练,提升表演水平和艺术修养。
2. 文艺队每季度组织一次文艺演出,使其成员能够有一个发挥和展示自己才艺的舞台。
3. 文艺队每月定期组织文艺活动,如诗歌朗诵、乐器演奏、书法绘画等,增强队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意识。
4. 每年文艺队组织一次集体文化交流活动,包括实地考察、参观考察、参与比赛等文艺活动,拓宽队员的文化视野。
5. 对于文艺队中表现突出的成员,可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以鼓励其更加努力的表现。
第五章活动管理1. 文艺队的演出主题和内容应符合企业的宣传定位和企业文化,避免影响企业形象的演出活动。
2. 文艺队的活动演出场次、演出时间、演出地点等应提前报备并获得企业领导的批准。
3. 文艺队在演出前要认真制定演出计划、编排节目,做好彩排和排练,确保演出质量。
4. 演出结束后,文艺队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反馈,发扬优点,纠正缺点,不断提高文艺水平。
第六章纪律管理1. 文艺队成员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管理,不得利用文艺演出活动损害企业利益和形象。
社区文艺队管理制度
社区文艺队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社区文艺队的管理,规范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促进社区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组建原则1. 社区文艺队的组建应当符合社区文艺活动的宗旨和定位,服务于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2. 组建社区文艺队应当在社区文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并征得社区居民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第三条组织架构社区文艺队的组织架构包括队长、副队长、指导老师、队员等。
1. 队长队长是文艺队的领导者,负责协调队伍内部关系,组织和安排队伍的排练和演出活动。
2. 副队长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同时在队长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3. 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具有一定的文艺才能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负责指导队员的艺术学习和技术训练。
4. 队员队员是文艺队的核心力量,他们应具备一定的文艺才能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与文艺活动和排练。
第四条队伍管理1. 入队条件(1)社区文艺队的入队条件应当符合社区文艺队的招募标准,并经过选拔和试训。
(2)入队者应对文艺队的规章制度和队伍管理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接受。
2. 扶持政策社区应向文艺队提供必要的排练场地、演出场地和宣传支持,保障文艺队的正常活动。
3. 训练安排每周至少安排两次的文艺训练,包括艺术技能、表演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的训练。
4. 管理责任队长、副队长、指导老师应加强队伍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维护队伍的良好形象,激发队员的潜能。
第五条活动安排社区文艺队应积极参加社区文艺活动和演出,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文艺表演。
1. 演出计划根据社区文艺活动的安排,社区文艺队应制定合理的演出计划,并做好演出前的准备工作。
2. 演出素质社区文艺队的演出素质要求高,要求队员们在舞台上发挥良好的表现力,传递艺术和文化的魅力。
3. 活动宣传社区文艺队应及时向社区居民宣传演出信息,吸引更多的观众参加演出活动。
第六条知识产权社区文艺队在演出中使用的音乐、舞蹈等作品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使用他人作品进行演出。
乡村文艺队管理制度
乡村文艺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强化乡村文艺队的管理工作,提高队伍凝聚力,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建1. 乡村文艺队的组建应遵循自愿参加、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确保队伍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2. 文艺队的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文艺素养和表演能力,经过选拔和培训合格后方可加入队伍。
3. 队伍应当按照年龄、性别、文艺特长等因素进行合理分类,以便更好地展现队伍的整体实力。
第三章职责1. 队长负责队伍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2. 副队长协助队长处理队伍事务,参与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3. 文艺指导负责队伍的排练和演出工作,提供艺术指导和建议。
4. 班长负责每个小组的具体工作安排和组织,确保小组的训练和演出质量。
第四章管理1. 队员应当严格遵守队规,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 队员在排练和演出过程中应当认真、负责、积极,保持队伍的整体形象和正面氛围。
3. 周密安排每次排练和演出时间,确保队伍的效率和质量。
4. 加强队伍与村民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树立队伍的形象和作用。
第五章激励1. 鼓励队员积极参与各项文艺活动和比赛,提高个人技能和队伍实力。
2. 对表现优秀的队员进行奖励,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及时对队伍的表现和问题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队伍的发展。
第六章惩罚1. 对于违反队规的队员应当给予警告、劝导或者处罚,严肃处理不良行为,维护队伍的纪律和形象。
2. 对于严重违纪或者损害队伍利益的行为,可以进行停职、除名等处理,确保队伍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第七章资金管理1. 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2. 每年编制经费预算,并及时报告和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 对于经费的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证经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八章组织架构1. 文艺队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转。
业余文艺团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业余文艺团队的安全管理,保障团队成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团队正常活动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团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团队负责人对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3. 团队成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主动参与安全工作。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团队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团队成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成员入队时,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团队活动。
3.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提高团队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团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各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成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给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
五、活动安全1. 活动前,负责人应全面了解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等情况,确保安全。
2. 活动过程中,负责人应密切关注团队成员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3. 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应组织人员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六、交通安全1. 团队成员参加活动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车辆参加活动时,应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不得酒后驾车。
3. 非驾驶人员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随意上下车,确保车内安全。
七、消防安全1. 团队活动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成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水源,确保消防安全。
八、突发事件处置1. 发生突发事件时,团队成员应保持冷静,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2. 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展开救援。
3.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按照上级指示进行处理。
文艺宣传队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艺宣传队的管理,提高文艺宣传队的整体素质和演出水平,更好地发挥文艺宣传队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艺宣传队的全体成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文艺宣传队工作以“团结、创新、求实、奉献”为宗旨,以服务群众、提高文艺水平为目标,努力创作和演出优秀文艺作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文艺宣传队设立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创作组、演出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
第五条队长负责全面领导文艺宣传队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各机构负责人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六条队长、副队长及各机构负责人由全体队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七条文艺宣传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文艺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2. 具备一定的文艺特长,能够胜任本职工作;3. 积极参加文艺宣传队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
第八条成员加入文艺宣传队需经过以下程序:1. 向队长提出申请;2. 经队长审批同意;3. 参加文艺宣传队组织的培训和考核;4. 通过考核后,正式成为文艺宣传队成员。
第九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文艺宣传队的各项活动;2. 享有参加文艺宣传队培训、学习的机会;3. 对文艺宣传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在文艺宣传队内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文艺宣传队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文艺宣传队的排练和演出;3. 维护文艺宣传队的形象和声誉;4. 完成队长和各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排练与演出第十一条文艺宣传队排练和演出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人民为中心,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2. 注重创新,不断提高文艺作品的艺术性和观赏性;3. 坚持质量第一,确保演出效果;4. 注重安全,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排练和演出安排:1. 文艺宣传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排练;2.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小型演出或参加各类文艺汇演;3. 演出前,需向队长报告演出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4. 演出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对优秀作品和成员给予表彰。
文艺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艺队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文艺队整体素质和演出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艺队的所有成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文艺队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学生艺术素养”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文艺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文艺队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文艺队下设若干小组,包括声乐组、舞蹈组、器乐组、编剧组等,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的具体事务。
第三章成员选拔与培训第六条文艺队成员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试演、面试等方式选拔。
第七条新成员需参加文艺队组织的培训,内容包括基本音乐素养、舞蹈技巧、器乐演奏等。
第八条成员需定期参加文艺队组织的排练,提高个人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章排练与演出第九条文艺队排练时间每周至少两次,排练地点由队长统一安排。
第十条排练期间,成员需遵守纪律,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一条排练内容需根据演出需要和队员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文艺队演出前,需进行多次彩排,确保演出质量。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成员需佩戴文艺队标志,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第十四条成员需尊重他人,团结协作,不得出现争吵、打架等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成员应积极参与文艺队的各项活动,为团队发展献计献策。
第十六条文艺队经费由学校拨款和学生自筹两部分组成,使用需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文艺队活动场地、设备等资源需提前申请,合理使用。
第十八条成员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赛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文艺队队长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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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队管理制度
学校文艺队是以宣传学校精神风貌,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丰富校园文化为目的,以开展校园文娱活动和文艺演出为方式的校园文艺社团,由学校政教处校团委下属领导,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代表学校参加文艺比赛及娱乐活动,以丰富广大师生的课余生活,提高青年学生的文化素养,培养和发挥学生的特长,提高个人文艺才能,培养社会实践能力和组织策划能力等为宗旨。
完成上级临时安排的各项演出任务为己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艺队内部管理和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增强各队员的自觉服从意识,调动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建设管理制度
文艺队下设文艺队队长、副队长、组织干事、生活干事、负责管理文艺的的日常管理工作和节目的排练,具体职责如下:
(一)文艺队队长职责:
队长负责文艺队的全面工作,担任文艺队导演职务,主抓考勤、组织排练、督促排练、考察排练、节目编排,撰稿,舞台监督,演出队伍组织,演出人员管理及服装管理等工作。
关心队员并听取队员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排练中的问题与困难,对文艺队的工作负全责。
(二)文艺队副队长职责:
副队长主要协助队长搞好队员管理,担任副导演职务、负责文艺队后勤及服装管理,日常考勤,排练彩排,纪律等方面的工作,直接对队长负责。
(三)组织干事职责:
组织干事负责日常演出服装,化妆用品管理,演出安全管理,排练安全管
理、人员演出纪律及排练纪律、考勤等各项工作,并负责演出伴奏音乐的下载和管理工作。
负责队员组编工作。
(四)生活干事职责:
生活干事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具体负责舞台布置,灯光、音响设备的调试,提供演员休息室、化妆室,担任后台保障,训练困难问题解决,外出下乡过程中的后勤联络、吃饭、住宿等各项工作,并负责演出时服装、道具等保管工作。
(五)队员要求
1、队员必须热爱文艺队,明确文艺队纪律,并严格遵守,服从组织安排。
2、文艺队队员要思想品德好,学习优良,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文艺队的各项制度、纪律。
3、文艺队队员必须具备一定文艺天赋和表演能力,热爱文艺活动。
4、凡是我校的学生都有资格参加文艺队面试,通过面试方可成为文艺队队员。
队员不得随意退出,退出时须交纳一份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政教处研究同意后方可退出。
(开除出队例外
5、为确保文艺队的正常训练、演出及各项工作队员必须按时排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每次排练开始或结束时必须点名,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队长请假,无故不得旷排,累计三次按自动退队处理。
6、排练时做到尊师好问,勤奋刻苦,努力创新,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积极提出有利于文艺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7、积极参加队里及团里的各项活动,每次做到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重要活动如不参加,且没有请假并批准,记过处理。
二、组织管理制度
(一)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1、队员有参加文艺队活动以及协商相关活动时间,具体安排的权利。
2、队员对于文艺队开展的各项活动有优先参与的权利。
3、队员有积极为文艺队出谋划策,并为文艺队排忧解难的义务。
4、队员有维护文艺队形象的义务。
(二)队员的排练管理
1、每周一、三下午4:30—5:30为文艺队排练时间。
若有临时通知,则以通知为准;如有参加大型比赛或活动集训时间另做安排。
2、由指导教师进行日常指导和编排,每周排练两次,每一学期除日常的编排外,均要由教师或学生编排1—2个新节目,不断地巩固、充实、提高和完善。
3、基础训练,主要包括基本功训练、舞蹈身韵训练、技巧训练、剧目排练等。
4、队员每次排练必须穿舞蹈鞋。
5、队员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和纪律管理。
6、队员应积极认真地参加排练,尊重老师,积极与老师和负责人员配合,勤奋刻苦,努力创新,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
(三)彩排及演出管理
1、彩排及演出时所有队员必须参加,听从、服从负责人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演出场地。
2、演出时应当维护本队及个人形象,每次演出都必须认真对待,全心投入。
3、队员之间应互相协调好关系,积极配合,互相帮助。
队员应一切以演出为重,严禁将情绪带到演出中来。
4、文艺队下乡时,队员必须维护学校荣誉,遵守社会法纪,一切从实际出
发,以提高我校的宣传力度。
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演出质量,不准随意离开演出队伍乱窜。
5、严抓细抠往返行车安全,搞好人员管理,使每名同学和老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于律己。
三、器材、服装使用管理制度
1、每位队员必须爱护文艺队器材和服装,确保其不被损坏。
2、队员在训练结束后必须保持文艺队器材的清洁卫生;演出结束后服装将统一收回统一保管。
3、非文艺的队员不能擅自使用有关文艺队器材或将服装等演出用品带回家,有特殊情况须向队长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若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四、舞蹈室的管理及使用
1、舞蹈教室是文艺队日常训练专用场地。
每位队员必须爱护,确保其不被损坏。
2、每位队员在训练期间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
3、安排值日的同学必须认真清扫排练厅。
若损坏排练厅物品,必须照价赔偿。
4、加强对舞蹈室的排查,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非文艺队人员进入舞蹈室,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凡自愿参加文艺队的队员,必须遵守文艺队管理制度,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确保我校文艺队的演出质量,为宣传我校,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做出贡献。
洮河机电工程学校政教处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