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纪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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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局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自查自纠
报告
区局:
按照区局《关于开展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二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扎实进行自查自纠,推动了学习《处分规定》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学习活动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的有效落实,分局支部采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支部成员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分局成立了以支部书记、分局长吴保庆为组长,分局支部委员和各岗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领导小组。按工作职能划分,承办完成相应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分局支部分别召开各岗会议,组织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认真查找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进行整改;要
求全体同志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敏感意识、高度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的意识;全面治理以严肃税收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整顿税收秩序为核心,以学习、执行和落实《处分规定》为主题,以加强地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决策失误、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规纠察为重点,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行为进行问责,使全体干部都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知晓违纪违规后果,自觉用税收法纪约束、规范自己的涉税行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是加强督办,严格问责。
分局监察岗不定期对税收执法、税风税纪等问题进行检查暗访,对不按征管业务工作规程操作、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对不按区局“三会”工作安排进行落实、应付敷衍的问责;工作推诿、搪塞、以各种理由破坏工作纪律、扰乱执法秩序的问责;擅自离岗、迟到早退、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问责;酗酒、酒后举止失态、失言、影响地税形象的问责。
四是加大查处,抓好典型
加大查处力度,抓好正反典型。以开展治庸问责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暗访查处力度,做到不包庇、不纵容、不敷衍,坚持调查一件、解决
一件。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抓好正反典型的宣传工作。要强化责任追究,划定问责“高压线”,建立导向分明的奖惩机制,对工作执行不力或作风涣散,给工作造成损害的,实行有责必负、失责必究;注重把学习《处分规定》工作与创先争优、优化税收征纳环境活动相结合,深入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二、广纳谏言,深度剖析,确保自查自纠不走形式
一是开展巡查周活动。分局各岗要实行“下户巡查周”制度,每月集中一周的时间统一组织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巡查,巡查前要有安排,巡查结束后要进行总结汇报,切实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是开通举报信箱。设立投诉专线电话(0710-2811163),在分局大门外建立投诉信箱,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在分局内部网站建立以案说法专栏,有针对的选择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论纪,以案说法,使广大的工作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自律意识,防范以为然。
三是开展走访企业活动。2012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分局支部成员带队和10管户税收管理员组成走访小组,分别对中国南车集团襄樊牵引电机有限公司、湖北军翔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襄州万家灯火饮食有限公司、等25户
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了走访,走访中,各小组详细询问了纳税人的生产、销售和利润增幅等情况,并征求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风税纪、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0日下午分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分析和重点查找了在行使税收职权和税收执法当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实行绩效管理、推进税收工作和重点任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机关管理和干部队伍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思想实际搞好剖析,重点查找自身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不想干事、不愿干事,能力平庸、不能干事、不会干事,作风散漫不守规矩、不按规定办事等方面的问题,撰写自我分析材料。共形成个人自查报告62份,彻底理清工作中存在的积弊顽疾。
三、正视问题,完善制度,确保整改落实扎实有效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在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学、查、摆,全局干部从“思想状态、工作热情、创新意识、纳税服务、作风纪律”等多个方面查找问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少数干部能力素质欠佳,又不注重学习提高,政策、业务掌握不精,工作成效不明显。2、服务意识不强,耐心和细心不够,缺乏主动性。3、创新意识不强, 缺乏长远的工作
计划,缺乏革新意识。4、奉献精神不强,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学习《处分规定》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应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在“继续、完善、深化”上下功夫,切实把实施《处分规定》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培训。继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纠正一些人存在的模糊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岗位责任制。按照分局税收管理现状,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并在分局推行。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岗位风险,真正实现部门职责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追究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健全奖惩机制。要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强对政令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纳税人切身利益行为,以及重大责任事故和责任事件的责任追究。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