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交通肇事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尊敬的法官、尊敬的评委、女士们、先生们:我是被害人王小明的代理律师,今天我代表王小明向法庭提交附带民事诉讼词,就交通肇事案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我方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希望法庭能给予公正的审理和裁决。
在这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告张某驾驶车辆与王小明发生碰撞,造成了王小明的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张某的交通肇事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依法,被告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应当依法赔偿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
根据侵权责任法,被告张某的交通肇事行为已经给王小明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害,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王小明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以及车辆的修复费等经济损失,并给予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根据法院的有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合并审理,被侵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我们请求法庭对本案的刑事和民事诉讼进行合并审理,以便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要求法庭能够依法判决被告赔偿王小明的经济损失,并根据其交通肇事的行为,对其做出相应的刑事判决。
尊敬的法官、评委,我们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地审理本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也希望被告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承担起应尽的责任,积极配合法庭的审理,做出诚实的陈述。
谢谢法庭的审理!第二篇示例: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今天,我作为被害人(或原告)的代理律师,站在这里,为您奉上一份关于交通肇事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词。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并存,我们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和勇气,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司法公正得以体现。
在此,我将简要陈述本案的事实、我方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判决,给予被害人(或原告)应有的赔偿和补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我接受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以后我查阅了本案的案卷,做了必要的调查。
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提出以下几点代理意见,请在审判予以充分考虑。
一、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请求依法判决。
1、杀人手段恶劣: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用透明胶布捆住被害人的手,当被害人努力试图挣脱时,被告人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在此情况下,被害人已经丧失了反抗能力,被告人继续用手蒙堵其口鼻。
被告人看到被害人已彻底不动了,为了防止其活过来,想找硬物打被害人的头部,但是没找到,于是又想拿剪子扎被害人的脖子,也没找到。
在几次三番之后,被告人又跑到了厨房找到了菜刀,然后持刀切割被害人的颈部,致使被害人机械性窒息合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后被告人为了毁灭罪证,点燃了房间卧室内的床垫,并将天然气打开,制造火灾逃离现场。
其行为令人发指,其手段不可谓不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
并以极端、变态的行为放火毁灭现场罪证,危害到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要求严惩凶手:被告人的行为破坏了原告方美好的家庭,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无以名状的悲痛,也给社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被告人没有悔罪表现,在被害人死亡后,被告人没有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而是极力转移财产,丧失了可能的赔偿能力,也同时表明其对犯罪行为并没有真正悔过。
二、被告人应当赔偿原告人的各项损失。
1、应当依法赔偿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被害人的各项损失系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致,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医疗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故意伤害案范文大全
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故意伤害案范文大全第一篇: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故意伤害案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江西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 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出席今天的法庭,参与诉讼,现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发表以下代理意见,请求法庭在审判时予以考虑:一、刑事部分被告人X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的证据表明,2010年1月11日晚19时许,被告人XXX 用匕首将被害者XXX左腹部捅伤,经XX县公安局法医鉴定,XXX伤情为重伤乙级,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民事部分被告人XXX用匕首致被害人方绍镜重伤,根据公诉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和和公安机关的笔录,表明被害人的伤由系被告人对其实施了伤害行为,被告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被害人的各项损失系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致,被告人应当给予被害人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医疗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被告人应当依法赔偿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总计92411.25元,具体数额如下:1、医疗费:17926.98元。
2、误工费:80.81元/天×(住院17天+休养90天)=8646.67元。
3、护理费:17天×64元/天=1088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17天×10元/天=170元。
5、营养费:(住院17天+休养90天)×10元/天=1070元6、交通费:251.60元。
7、残疾赔偿金:5789元/年×6年=34734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父):20年×3912元/年×30%÷3人=7824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
法律文书
2021年8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致使受害人李某重伤的)魏侠故意伤害一案,将行凶者绳之以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是被害人的强烈要求和愿望,为实现这一目的,受害人李某向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所为其刑事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我们受北京市雨仁(扬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出庭指控犯罪并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为严惩刑事犯罪、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希望法庭予以采纳。
一、刑事责任部份
(一)、同意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意见。
(二)、建议对被告人在7年至10年范围内量刑
根据魏侠在本案中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我们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极大,请求从重(7年至10年)判决。
1、被告人故意伤害犯罪致人重伤,事实清楚。为了伤到被害人要害,被告人有预谋地、用事先购买好的硫酸液体,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朝被害人头部泼洒、,造成被害人头部、脸部、腿部等处烧伤,致其较严重残疾(重伤);
上述代理意见,请法庭采纳
代理人:董强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2、被告人的犯罪后果很严重。被害人即使经过医院救治,医院诊断结果显示被害人的伤情还是很严重:额头顶部头皮缺损、面部块状瘢痕、容貌毁损严重。
3、被告人无视受害人及其家属存在,没有经济赔偿行为,也未支付任何医药费给被害人,被告人对被害人无认罪表示,无道歉或悔罪表示。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
在民事赔偿部分,因被告人行为造成原告人多次进行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及相应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应依法予以赔偿,鉴于被告人的行为导致原告人原本美丽的容貌遭到严重毁损,被告人也一直未对原告进行任何赔偿,对其行为没有悔改表现,请求对其依法从重处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 -回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回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尊敬的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各位亲属及旁听人员:大家好!今天,我代表原告在本案中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律师,谨以此词向法庭递交我对该案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的认识,为我的当事人主张合法权益。
首先,关于本案的事实陈述。
本案涉及的是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被控盗窃原告财物,并后续引发被告人与原告之间的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是:被告人于某月某日,在原告家中盗走了原告存放于抽屉中的1000元现金,并进行了结账购物等一系列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
然后,我将阐述证据的分析与认定。
首先,根据我所掌握的证据:案发当天,原告发现1000元现金不见后立即报警,并提供了警方对案发现场的勘验笔录;其次,警方经过技术调查,从案发现场提取到了被告人的指纹和现场监控录像;还有,经由银行记录和商场购物小票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在案发后数小时内对原告的财物进行了消费。
所有这些证据,都能够佐证盗窃行为的发生以及被告人对原告财物的使用。
接下来,我愿意针对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说明。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鉴于本案中被盗金额达到了1000元,而且被告人已经将这笔款项用于购物消费等行为,故应认定其属于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害财产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侵害责任。
”根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在本案中主观上具有盗窃行为、客观上导致了原告财物的损失,我建议法庭判决被告人赔偿原告1000元的损失。
最后,我的代理请求是:根据我在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陈述,请求法庭依法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原告1000元损失。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天津玺名律师事务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郑和平故意伤害一案中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现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结合事实与相关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刑事部分。
公诉机关的证据表明,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被告人存在以下情节,恳请法庭从重处罚。
1、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性质恶劣,已造成本案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粉碎性骨折的严重后果。
2、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在案发后,也毫无悔罪之意,认识不到其行为的危害性,不肯承认犯罪事实,并且当庭翻供、拒绝悔罪。
这样的认罪态度,无法得到法律的宽恕,理应受到严惩。
3、被告人拒绝向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赔偿损失,无法得到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谅解,请求法庭给予严惩。
二、民事部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应当给予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人身损害赔偿。
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应当依法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总计xxxxxxxxxxxxxxx元(医疗费26675元、误工费6489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营养费700元、护理费10074元、交通费1431元、二次手术及康复训练费30000元、伤情鉴定费230元),具体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在案发后即被送往医院。
在治疗期间,总计花费住院费、医药费、手术费等医疗费26675元,其中住院费24103.24、诊疗费2543.44、医药费28.10。
以上赔偿数额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被伤害后,因伤势严重,至今医院仍建议休息治疗,并多次要求入院进行二次手术。
误工时间应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建休证明予以确定。
因建休证明持续至2013年3月26日,误工时间应为1年零20天。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江西***律师事务所接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原告诉被告人故意杀人一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期间的代理律师。
接受委托后,代理人仔细地询问了案情,查阅了案卷材料,对本案有一个比较全面、客观的认识,现根据本案事实及今天开庭情况,结合相关法律,代理人依法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代理人认为公诉机关起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持尖刀等凶器朝被害人吴友花头部、颈部、手部等部位捅划数十刀,并持石块朝吴友花头部砸,致吴友花左颈总动脉大部分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的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罪行极其严重,达到了死刑立即执行的法定标准。
“罪行极其严重”是死刑适用的法律标准,当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极其严重、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同时具备时,罪行才是极其严重,即可适用死刑。
首先,从被告人砍受害人的部位、持有的凶器、打击的次数及主观心理状态看,被告人主观上有故意致受害人死亡的目的,因为,被告人对受害人的头部、颈部、手部均连砍数十刀,刀刀致命,均是在受害人不能动时在停手,这样的杀人行为极其残忍、特别歹毒,充分表明其主观恶性之深,具有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经不可救药。
被告人下手之狠,实乃常人难以想象,这也充分反映了被告人心狠手辣的本性和其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特别是当受害人的母亲即本案原告几次跪在地上乞求被告人不要杀她,可是被告人却无动于衷,在受害人奄奄一息的时候,被告人还捡起一旁的石头砸向受害人的头部,一心就要致受害人于死地,并对受害人的母亲说:“要死一起死。
”当警察问他你为什么用刀捅受害人,他说:“她要离婚,我就要杀死她,然后自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代理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代理词1.开头:审判长、审判员:2.代理人信息3.诉讼内容:主要涉及关于被告人对此次事件的态度看法,和对事件的真实情况的叙述,和自己在这事件中责任和辩护律师的证词4.结尾:以上意见,望合议庭斟酌。
此致xx中级人民法院代理人:xx。
在发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原告被告双方都要找代理律师为自己辩护,而双方的辩护律师都要为其写代理词来叙述对方的情况。
那么在写这个代理词的时候,内容我们都要写一些什么呢?什么必须写,什么没有必要写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了解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代理词怎么书写,小编给了大家一个具体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哦。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xx亲属xx的委托,指派xx 律师担任被告人xx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的第一审代理人。
代理人依据现有的卷宗材料,结合经庭审质证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以下代理意见,希望合议庭予以采纳:一、本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应予驳回起诉。
1、xx是本案的一方打斗参与人,在本案中所受轻微伤,且不是被害人xx家属,依照法律规定,其应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2、xx在本案所涉事件中遭受的经济损失,已经xx人民法院(2002)鲁刑初字第22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作出认定,且已经生效;3、即使xx另行起诉王军领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因为xx是本案所涉聚众斗殴犯罪的一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问题的答复》(法研【2004】179号)的相关规定,xx的民事赔偿将得不到支持。
综上,代理人认为合议庭应当驳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的诉讼请求。
▲二、原告xx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抚养费),已经xx人民法院(2002)鲁刑初字第22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作出认定,为800元,且早已生效,故原告xx要求被告xx赔偿抚养费的要求不合理。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范文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范文#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原告人姓名]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
经过庭前了解案情、调查取证以及今天的庭审,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应承担刑事责任。
咱们得说说这被告人干的那些事儿。
从现有的证据来看,那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简要列举证据,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这些证据就像拼图的碎片一样,一块一块地拼起来,完整地呈现出被告人犯罪的全过程。
就拿[具体犯罪行为举例]来说吧,这可不是什么小打小闹的事儿。
被告人的行为就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大石头,把原告人的生活搅得是天翻地覆。
这要是放在大街上,任谁看了都会觉得这种行为太过分了,必须得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啊,根据这些铁证如山的事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他必须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刑事责任,这一点没得商量。
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严重的民事损害。
1. 身体伤害方面。
原告人可是遭了大罪了。
被告人的行为直接导致原告人[描述身体受伤的具体情况,如受伤部位、伤势严重程度等]。
这伤可不是擦破点皮那么简单,就像一辆好好的汽车被撞得七零八落一样,原告人的身体机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为了治疗这些伤,原告人那是跑了不少医院,花了大把的钱。
[列出具体的医疗费用明细]这些钱就像流水一样出去了,可都是原告人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啊。
而且,这身体上的疼痛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消失的,就像个甩不掉的小尾巴,一直跟着原告人,影响着他的日常生活。
每天早上起床,原告人都得忍着疼痛,做一些以前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事情,现在都变得困难重重。
这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苦啊。
2. 精神损害方面。
除了身体上的伤害,精神上的创伤也不容忽视。
这事儿就像一场噩梦,一直萦绕在原告人的心头。
原告人以前是个开朗乐观的人,可自从遭遇了被告人的侵害,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请看下面:故意伤害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通过查阅案卷和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人王某明故意伤害吕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严惩。
20XX年12月31日,被告人王某明与被害人吕某某等在仓丰路一饭店内吃饭,被告人趁被害人吕某某不在场时,故意调戏被害人的女友刘某娟,在被害人发现后,被告人不但没有认错,还数次捡起地上的砖头递给被害人,让被害人用砖头砸自己,被害人对其挑衅行为并未反击,欲带其女友离开时,反而遭到被告人阻拦,被告人猛击被害人左脸部一拳,被害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捡起砖头砸了被告人一下,被告人随即用随身携带的刀连捅被害人要害部位,并深达腹腔致器脏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具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应依法从重处罚。
1、被告人主观恶性大。
被告人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具有随时伤害他人的恶意可和条件,案发当日,调戏被害人的女友,并对被害人进行挑衅,其主观恶性较大。
2、被告人行为手段凶残,后果严重。
被告人用随身携带的刀连捅被害人要害部位,从左胸后部刺入并深达腹腔致器脏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
3、被告人事后没有对被害人进行有效救治并有逃匿行为。
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没有送被告人去医院救治,而是跑到老家邢台,逃避责任。
4、被告人并非自愿、直接自首。
案发后被告人逃回邢台,在邢台内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并非主动、直接到公安机关自首,应考虑具体情况结合其他情节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5、被告人声称自己醉酒不能作为本案从轻处罚的理由。
从被告人挑逗、挑衅、伤害、逃跑的一系列行为可以看出,其当时神智是清醒的,其意识能力和意志能力都在可控范围之内,我国《刑法》第18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辩解自己醉酒不能作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理由。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范文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范文#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原告姓名]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一审诉讼活动。
经过详细了解案情、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并参加今天的庭审,我现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从本案的证据来看,被告人[被告人姓名]的犯罪行为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咱先说说这案发的经过,[详细描述案发经过,如案发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行为等],这一系列行为,明明白白地就触犯了咱们国家的法律。
就好比在大白天闯红灯,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这种行为是对社会秩序、对他人权益的公然践踏。
再看看那些证据,证人[证人姓名]的证言就像一把利剑,直直地指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证人]当时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了整个事情的发生,他的话那可信度就像金子一样珍贵。
还有那些物证,[列举物证],这些东西可不是会说谎的,它们就静静地躺在那儿,无声地诉说着被告人的罪行。
这就好比在一个拼图游戏里,每一块证据都是一块拼图,现在这些拼图已经完整地拼凑出了被告人犯罪的全貌。
二、关于原告所遭受的损失咱们原告可真是倒了大霉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就像一场暴风雨,把原告平静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
在身体方面,原告被被告人伤得那叫一个惨啊。
[详细描述受伤情况,如受伤的部位、伤势的严重程度等],就因为这伤,原告在医院里躺了好久,那病床都快被他躺出个坑来了。
每天都要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就像有无数只小虫子在身上咬一样难受。
这期间的医疗费就像流水一样,哗啦哗啦地往外流。
什么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等等,每一笔都是实实在在的损失,这些单据都在这儿呢,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像账本一样,不容置疑。
在精神上,原告受到的创伤那也是巨大的。
本来好好的一个人,经过这么一遭,整个人都变得消沉了。
晚上睡觉都睡不好,老是做噩梦,梦到被被告人伤害的场景,就像被恶魔缠身一样。
现在出门都变得小心翼翼的,看到陌生人都害怕,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一、背景介绍刑事附带民事代理是指在刑事审判程序中,作为被害人或者原告的代理人,同时代理其民事诉讼权益的一种诉讼形式。
在我国刑事司法中,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是非常重要的文书,它详细地列举了被害人或者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证据等,对于维护被害人或者原告的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的作用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在刑事审判中具有以下几个作用:1.明确诉讼请求: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能够清晰地列举被害人或者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对被告作出刑事处罚的同时,还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使被告受到相应的刑事惩罚,也能够保护被害人或者原告的合法权益。
2.陈述事实和证据: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能够详细地陈述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证据,通过逐条列举的方式,清晰地表达被害人或者原告的主张和证明。
这样可以更好地帮助法官理解案件的经过和事实真相,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依据。
3.提出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量: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可以明确被害人或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的赔偿金额。
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或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其因刑事犯罪行为所受到的财产损失。
通过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被害人或者原告可以明确要求被告承担的赔偿多少,从而更加确保其权益得到保护。
三、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的格式与内容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的格式应符合司法文书的基本要求,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案件基本信息等。
同时,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还应包括以下内容:1.诉讼请求: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应该明确列明被害人或者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对被告作出刑事处罚的同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诉讼请求应该简明扼要、具体清晰。
2.事实与证据: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应该陈述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证据。
通过逐条陈述的方式,详细地说明案件的经过和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物证等。
事实陈述要真实、准确,证据材料可以通过附件形式或引用法庭卷宗。
3.赔偿请求: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应明确被害人或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的赔偿金额,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 -回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回复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的词范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尊敬的法庭、尊敬的各位评审员:大家好!我是被告(或被告代理律师),我在此向法庭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我有幸被委托作为代理律师,在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为我所代理的被告进行辩护。
针对本案,我将就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陈述:首先,我将澄清被告的人格形象;其次,我将探讨该案件中的刑事问题;最后,我将讨论并解决与本案相关的民事赔偿问题。
首先,我将澄清被告的人格形象。
被告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不忘初心,牢记法律法规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被告一直以来都遵守法律,为社会做出了正面的贡献。
被告家庭和睦,生活稳定,经济状况也相对良好。
此外,被告一直以来都是一位守法公民,工作认真负责,深受同事和朋友的尊敬。
不幸的是,被告因为某个意外事件而被卷入了这起案件中。
然而,我坚信,人人平等、公正的法律环境下,法庭会从证据角度客观公正地审判案件。
接下来,我将探讨该案件中的刑事问题。
本案涉及的刑事问题是被告被控犯有盗窃行为。
然而,根据我们搜集到的证据,我认为被告并没有犯罪的动机和意图。
第一,被告从未有过任何盗窃前科,在社会上没有不良记录。
第二,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言,被告当时并未在现场。
第三,警方调查报告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被告有盗窃行为。
基于以上证据,我要求法庭撤销对被告的盗窃指控。
最后,我将讨论并解决与本案相关的民事赔偿问题。
被害人声称由于盗窃行为造成了财产损失,并要求被告对其进行赔偿。
然而,根据刑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只有在被判定有罪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在本案中,我已经向法庭证明被告应当获得无罪的判决。
因此,根据现有证据,被告应当被免除赔偿责任。
总结起来,从被告的人格形象、刑事问题以及民事赔偿问题三个方面来看,在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我坚信被告是无辜的。
我请求法庭能够依据证据,在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下作出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尊敬的法庭:
我作为被告(或原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代表被告(或原告)就本案向法庭提出如下陈述和申请:
一、关于刑事部分:
1. 鉴于被告(或原告)在本案中被指控犯下某一刑事罪名,我们对指控提出异议,并要求法庭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和评估。
2. 我们认为,被告(或原告)对所指控的刑事罪名无罪,因为证据不足或证据存在矛盾之处。
3. 针对相关证据,我们要求法庭进行合法的调查和审查,确保被告(或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保证案件的公正和公平。
二、关于民事部分:
1. 除了刑事指控外,本案还涉及到民事纠纷。
我们代表被告
(或原告)在民事诉讼方面提出申请,以便解决涉及的民事问题。
2. 我们要求法庭对涉及的民事纠纷进行审理,并依法判决相关
权益的归属。
3. 我们将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据,以支持被告(或原告)在民事纠纷中的主张。
综上所述,作为被告(或原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我们要求法庭充分考虑我们的陈述和申请,并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我们相信,法庭将依法公正地处理本案,并保护被告(或原告)的
合法权益。
谢谢法庭的审理和关注。
代表被告(或原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系方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代理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代理词1.开头:审判长、审判员:2.代理人信息3.诉讼内容:主要涉及关于被告人对此次事件的态度看法,和对事件的真实情况的叙述,和自己在这事件中责任和辩护律师的证词4.结尾:以上意见,望合议庭斟酌。
此致xx中级人民法院代理人:xx。
在发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原告被告双方都要找代理律师为自己辩护,而双方的辩护律师都要为其写代理词来叙述对方的情况。
那么在写这个代理词的时候,内容我们都要写一些什么呢?什么必须写,什么没有必要写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了解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代理词怎么书写,小编给了大家一个具体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哦。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xx亲属xx的委托,指派xx 律师担任被告人xx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的第一审代理人。
代理人依据现有的卷宗材料,结合经庭审质证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以下代理意见,希望合议庭予以采纳:一、本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应予驳回起诉。
1、xx是本案的一方打斗参与人,在本案中所受轻微伤,且不是被害人xx家属,依照法律规定,其应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2、xx在本案所涉事件中遭受的经济损失,已经xx人民法院(2002)鲁刑初字第22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作出认定,且已经生效;3、即使xx另行起诉王军领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因为xx是本案所涉聚众斗殴犯罪的一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问题的答复》(法研【2004】179号)的相关规定,xx的民事赔偿将得不到支持。
综上,代理人认为合议庭应当驳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的诉讼请求。
▲二、原告xx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抚养费),已经xx人民法院(2002)鲁刑初字第22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作出认定,为800元,且早已生效,故原告xx要求被告xx赔偿抚养费的要求不合理。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法律规定,我所接受委托指派我为本案受害人吴连军的诉讼代理人,通过查阅卷宗,多次和被告人沟通了解案情,及参加今天的庭审,现就被告人李国启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一,刑事方面公诉人已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害人完全同意公诉人的意见,现根据公诉机关举出的证据,充分证实了被告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从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一)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大,造成受害人损害后果严重,且认真态度不好。
两家素来不睦,2008年8、9月,被告人因琐事就把受害人妻子打成轻微伤,现在被告人再次将受害人打成轻伤。
就本案来讲,被告人对受害人实施暴力殴打持续四五十分钟,围观村民很多,无人敢管。
从卷宗材料被告人的供述可以看出,被告人仅承认打了受害人一拳,而受害人的伤情却是左眼眶内侧壁粉碎性凹陷性骨折,口腔软组织损伤,口中下床七颗牙不同程度的松动。
从这个殴打结果来看,仅仅一拳能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吗?另外,被告人在得知受害人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后,造假制造耳膜穿孔,意图折抵受害人的轻伤,从而逃避法律的制裁。
(二),本案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被告人被拘留后,大队调解未果,被告人妻子及其亲属在村内大骂三天,扬言“告吧,出来了再打往死里打”,最后一次堵住受害人家门口骂一个多小时,后五里河派出所民警到场后才终止。
在本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这些足以表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猖狂态度,事发后,不但没有一句道歉话语,没有一丝悔意,更没有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现在,受害人家的院墙依然敞开,受害人的家庭财产与全家人人身安全时时处于危险之中。
基于上述两点,代理人认为,因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情节恶劣,造成受害人损害后果严重,且认真态度不好,社会影响恶劣,应对被告人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民事部分原告受伤后随即住院治疗,因受伤部位为牙齿,其中有三颗牙Ⅲ度松动,在第二天就掉了,另外三颗Ⅱ度松动和一颗Ⅰ度松动的四颗牙也相继掉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害方代理词(参考范本)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害人父母XXX、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现根据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现发表以下代理意见:刑事部分:一、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____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被告人____具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和主观故意,被告人____具有杀害____的预谋和动机,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于量刑方面,被告人____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1.被告人并非自动投案,且并未如实供述交代案情,且当庭拒不认罪,不构成自首,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2.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给受害者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且未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应从重处罚。
3.被告人__的犯罪行为给原告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打击,陷入极度的痛苦和伤害,且被告人未积极意进行民事赔偿,严重伤害了被害人亲属的感情。
且不存在从轻、减轻的情节,因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从重处罚。
民事部分:被告人___应当赔偿原告因被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损失。
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父母失去你自己含辛茹苦抚养成人的____,花费了巨大的心血和精力,被告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带来了巨大心理创伤和严重的精神损害,根据《刑事诉讼法》及《侵权责任法》的先关规定,理应赔偿被害人亲属相关损失。
具体为:(一)死亡赔偿金共计____元;(二)丧葬费共计____元;(三)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万元;(四)办理丧葬事宜亲属损失的误工费___元、支出交通费__元、被扶养人生活费___元,以上共计___元。
综上所述,除依法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外,被告人还应承担因其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被害人家属心灵上的伤害。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代理人:年月日。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在⽇常⽣活中,我们都知道有些案件处理起来并不是那么的单纯,可能会涉及到很多的事情发⽣,那么对于⼀些案件中⼜涉及到相应的⼀些附带民事诉讼,这就需要⼈们对此进⾏相应的⼀些处理,下⾯店铺⼩编为⼤家介绍⼀下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如何写。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资某、资某某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出庭指控犯罪并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严惩刑事犯罪,维护受害⼈合法权益,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希望法庭予以采纳。
⼀、刑事责任部份(⼀)定性问题。
代理⼈同意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资XX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定被告⼈资XX为本案主犯,符合客观事实,亦有法律依据。
(⼆)对辩护⼈及被告⼈资XX辩护意见的异议问题1、辩护⼈认为资XX属于本案从犯的辩护意见是错误的。
代理⼈认为,被告⼈资XX不属于从犯,不应适⽤《刑法》关于从犯的规定。
本案先是资必某⼀⼈与资某扯打,被告⼈资XX没有资必某帮忙请求的情况下,第⼀个积极主动帮助资必某对资某进⾏殴打,属积极参加,并且对受害⼈资某实施了拳打脚踢的⾏为,与受害⼈资某脾破裂、脾切除,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显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依法应认定为本案主犯。
2、辩护⼈认为资XX对资某某的伤势不承担责任的辩护意见是错误的。
代理⼈认为,该辩护意见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共同犯罪理论,各共同犯罪⼈因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共同的犯罪⾏为,对犯罪结果的发⽣均具有不可分割的作⽤,均需对犯罪结果共同承担责任。
3、辩护⼈认为资XX主观恶性不⼤的观点与客观事实不符。
代理⼈认为,被告⼈资XX在案发前⼀天已将资朝斌打成轻伤,第⼆天⼜肆⽆忌惮殴打资某;案发后,不是积极抢救受害⼈,⽽是逃避法律追究;待资朝爱与受害⼈达成谅解协议,并被法院判决缓刑后,也没有投案⾃⾸,积极赔偿受害⼈。
显然,资XX主观恶性较⼤,应予以严惩。
(三)量刑意见综合本案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被告⼈资XX没有丝毫歉疚与悔改的诚意,主观恶性⼤,如不能取得受害⼈谅解,请求法院对其判处四年六个⽉⾄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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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刑事部分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受害人张斌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现针对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代理人赞同公诉人代表国家对本案被告人张xx、季xx所作公诉意见。
现就以下几点作补充发言:
一、被告人张xx、季xx蓄意伤害他人,手段极其凶残、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被告人张xx、季xx伙同孟xx(另案处理)、孙xx(另案处理)、章xx(另案处理)携带砍刀、镐把棍、臂力器等凶器,先是到港沟镇屠宰场为他人索要1000余元所谓的债务(卷宗103页孟xx供述),当晚又由张xx开车至本案案发地点,故意违章驾驶跃过马路中线,与李军(化名)驾驶的黑色红旗轿车发生刮擦,意图敲诈李军钱财(卷宗104、126、138页孟xx,孙xx等供述)。
当时正在路旁“好在来”烧烤摊上吃烧烤的本案受害人张斌(化名)、潘承俊(化名)及王志国(化名)等人见状上前劝阻,及时阻止了一起敲诈勒索案的发生,避免了李军人身及财产受损(张斌的上述行为已被xx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定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被告人张xx等五人见勒索目的未能得逞,遂起报复伤人之歹念,五人从张xx车内取出砍刀、镐把、臂力器等凶器穷凶极恶要报复张斌、潘承俊、王志国等人,幸得有人及时提醒,潘承俊、王志国才得以及时躲入“好在来”烧烤店店主赫国强(化名)家大门里面,以太阳伞把顶住大门得以暂时躲避伤害。
此时,尚在烧烤炉前的赫国强、张斌见情况危急便欲打电话报警,被告人张xx、季xx遂转身挥刀将赫国强砍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进而用刀架在张斌脖子上将其按倒在啤酒桶上,二人凶残地将张斌右肩部及头部砍伤。
造成张斌脑浆外溢当场倒地昏迷不醒(经鉴定构成重伤)。
张xx等五人一日内多次进行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最终造成受害人张斌重伤的犯罪后果。
蓄意犯罪意图明显。
二、被告人张xx、季xx认罪态度始终不好,依法应予严惩。
1、案发后,被告人毫无悔罪之意,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
据xx市中心医院手术纪录:可见(病人)脑组织自伤口内外溢,暴露伤口后见额颞骨粉碎性骨折,粉碎骨折块有多块进入脑内,伤口深达额下回及颞上回,深约1.5cm。
张xx等五人实施犯罪后非但对自己的罪行不与反省,反而引以为荣、以此取乐——被告张xx等五人逃离犯罪现场的路上张xx甚至称:那一刀砍得“真漂亮”,还炫耀:脑浆都砍出来了(卷宗107、117页孟xx供述)。
犯罪气焰极其嚣张。
2、案件发生后,被告张xx等五人逃避公安机关追捕,社会危害进一步加深。
五人先后潜逃至曲阜、章丘、威海甚至宁夏银川等地,不但意图逃避刑事制裁,而且给各地社会治安造成极不稳定因素。
其中,张xx、季xx、、孙xx潜逃时间长达两年多,上述行为是对我国法律、及社会管理秩序的极端蔑视。
3、被告人相互串供,拒不认罪。
被告张xx等五人在逃期间,多次见面以及通过网络等方式协商串供,意图逃避罪责。
根据公安机关所作讯问笔录,五人曾多次协商将犯罪行为“推”到一个人身上,意图通过一人顶罪,而令其他人逃脱法律制裁的目的。
并且,五个人对自己罪行的供述前后矛盾漏洞百出,认罪态度极为恶劣。
4、被告人张xx、季xx犯罪后视受害人生死于不顾,毫无悔罪之意。
在这样凶残的的犯罪手段和伤害后果面前,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悔意,不仅没有看望过受害人,而且至今分文没有赔偿。
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赔偿诚意。
被告人及其家属对于赔偿的答复,完全是搪塞抵赖,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加深。
从上述几点不难看出,被告人张xx、季xx根本就认识不到其行为的危害性,自始至终避重就轻、百般抵赖,不肯承认全部犯罪事实,这样的认罪态度,无法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和法律的宽恕,理应受到严惩。
民事部分
一、关于民事赔偿范围及计算依据
1、医疗费:受害人张斌于案发当日(2005年7月4日)即被送往医院紧急抢救,首次住院治疗71天,
二次手术住院治疗15天;另加门诊取药及常年依赖高压氧治疗所花医疗费,伤残鉴定费等共计135421.14元
2、误工费:受害人张斌过去一直在xx集团公司二区家属服务部农贸市场从事生猪肉销售,年收入5万元以上。
截至起诉之日张斌误工时间已长达27个月,诉求的12万元误工费,五被告人应当予以赔偿。
3、护理费:受害人张斌所受伤害系开放性颅脑损伤,右额颞脑挫伤并脑内血肿,右额颞骨粉碎骨折,骨块部分残留脑内,伤后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全靠家人服侍;出院后记忆商数在51以下;人格改变,有反复暴怒发作及攻击性行为,间歇性歇斯底里;且伤后伴有癫痫病发作。
xx市中心医院诊断证明:张斌需24小时有人陪护。
众所周知,照料一个重病状态下生活根本不能自理的伤者,许多人同时进行护理;且人的精力和体能是有限的,任何人也不可能常年24小事不休息,按每8个小时换一人,一天24小时至少也要3人从事护理。
本案中,护理张斌的三人:越某某月收入5000元;林某某月收入1500元;孙某某月收入1268元。
上述三人因护理张斌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已远远超出诉讼请求中的9万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张斌共住院86天,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每天12元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1362元。
营养费:受害人张斌颅脑受到损伤,两年多以来家人一直竭尽所能的为其增加营养,购买的补品及营养品花费已超万元,此部分支出,应当由五被告赔偿。
交通费:交通费支出共计1569元
5、扶养费:受害人张斌上有70多岁老母需他尽孝;下有未成年子女需他抚养教育。
张斌的母亲现年76岁,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应当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468元)计算5年赔偿金;张斌之子张超1988年6月5日出生,时年17岁,亦应按上述标准支付1年赔偿金。
上述两项共计51888元
6、伤残赔偿金:经山东xx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斌癫痫中度鉴定为五级伤残;中度智能障碍鉴定为四级伤残;右侧关节活动受限鉴定为七级伤残;人格改变鉴定为八级伤残;右额颞骨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
综合评定为四级伤残。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应按照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96元计算。
四级伤残赔偿额为170688元,多项伤残应增加赔偿比例,故此,总计赔偿额为190688元
后续治疗费:经山东xx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斌所需后续治疗费为6万元。
后续护理费:经山东xx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斌所需后续护理时间为10年1人护理。
对张斌进行常年护理的人员自然非张斌妻子越某某莫属,越某某过去一直在xx村农贸市场从事熟食加工出售,月收入5000元左右,十年护理费用总计60万元。
上述各项总计140万元。
二、关于本案五被告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通过五被告在公安机关所作供述及相关证人的陈述,不难看出五被告系共同故意实施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五被告具有共同的故意。
五被告意图敲诈不成,遂心生恶念,回到张xx的车上拿取凶器,其中季xx从副驾驶位置拿出两把砍刀,其中一把递给张xx;孟xx从车两排座之间拿出砍刀、镐把、臂力器,将镐把、臂力器递给孙xx和章xx (卷宗113页孟xx供述)。
五个人同时冲向赫国强的烧烤摊,季xx说“干”;孟xx说“上”。
五被告自己供述都知道“干”和“上”的意思就是“去打架”。
据此可知,五被告具有共同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不言而喻。
2、五被告有共同的伤害他人身体的实施行为。
案发现场在郝国强经营的“好在来”烧烤摊。
“好在来”烧烤摊东西长约五米,南侧为好国强家的大门;北侧堆积杂物从而与另一家铺面相隔离。
五被告共同追打潘承俊、王志国,潘承俊、王志国躲进郝国强家大门后,用太阳伞把将大门顶住,五被告站在门口叫骂。
五被告所在的位置距羊肉串烤炉最多两、三米的距离,此时,受害人张斌、郝国强二人商议想要打电话报警,遂被五人听见。
(被告章xx、孙xx承认听到有人说打110报警。
卷宗125、139页)。
据郝国强陈述:“当时我俩站在羊肉串炉子旁边,据我家大门大约有三米远。
当时我被砍了一刀就往旁边跑,砍我的人就冲张斌去了,(另一些人)看到这边动了手就追了过来,当时有人喊“砍死这些私孩子”还有人砍了我的啤酒桶和一只啤酒杯,然后就都跑到车上,开车走了”。
据孟xx供述“张xx砍完人后,季xx说“走”,我们三个人就向东方向走,当走到一方桌时,我用砍刀朝桌上扎啤杯砍了一刀,把杯子砍碎了”。
上述事实充分表明五被告不仅事先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且在张xx、季xx行凶伤人之时,意图威胁、恐吓他人,阻止他人援救张斌;并企图通过威胁、恐吓他人达到顺利脱身的目的。
叫骂威胁以及砍坏啤酒杯的行为,都是为了对行凶伤人的犯罪行为壮声势,起到了帮衬、辅助的作用。
五被告共同实施犯罪的证据确凿无疑。
3、潜逃期间,五被告多次串谋,意图掩盖犯罪事实。
如刑事部分所述:被告张xx等五人在长达两年的外逃期间,反复多次协商串供,想把犯罪行为“推”到一个人身上,意图通过一人顶罪,而令其他人得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上述事实,更证明了五被告供述时共同隐瞒事实真相,妄图逃脱法律制裁的真相。
综上所述,本案侵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索赔事项于法有据,五被告应对受害人张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致
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