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六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划定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国家对基本农田有哪些保护政策?
国家对基本农田有哪些保护政策?国家对基本农田有哪些保护政策?众所周知,我国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始终是我国的一个重大问题。
为此,国家在1998年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于1999年1月1日开始实行。
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那么,什么是“基本农田”呢?基本农田 : 就是指国家按照一定时期的人口数量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对农产品的需求量,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并且在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
永久基本农田就是为了对基本农田施行永久保护,既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农田”的用途。
加上了“永久”两个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为了强调施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2004年3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强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要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做到“五个不准” “六不报批”。
五不准:1.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4.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六不报批”1.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不报批。
2.未按规定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不报批。
3.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已用完的不报批。
4.已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仍有闲置的不报批。
5.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不报批。
6.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报批。
最新基本农田保护规范全文
最新基本农田保护规范全文
根据最新的基本农田保护规范,以下为全文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农业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基本农田是指具有农业生产潜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价值,经批准划定的农业用地。
第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保护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农田保护的规划与管理
第四条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制定本地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并按照规划严格管理农田。
第五条划定和确认基本农田应当结合土地资源、农业生产潜力、农田利用和生态环境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
第六条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农田面积、农业产量、农民收入等因素,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章基本农田保护的措施和监管
第七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第八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基本农田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九条违反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厉处罚,确保基本农田的有效保护。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对于基本农田保护中的特殊情况,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最新基本农田保护规范的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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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简要概述,具体内容以最新的法律法规文
件为准。
基本农田保护的建议和意见
基本农田保护的建议和意见
1.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基本农田的日常监管和管理,提高执法力度,确保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2.制定更具约束力的政策:政府应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管理,明确保护基本农田的优先地位,并制定更具约束力的政策和法律规定,确保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3.实施土地规划: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确保基本农田的地位得到维护和巩固,避免乱占、乱建、乱用土地的现象发生。
4.加强宣传:政府应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和知识,推动全民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5.完善考核制度: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基本农田保护考核机制,对各地区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考核,确保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6.加强合作:政府应与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合作,共同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并及时制定纠错机制,确保保护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以下是 8 条主题为“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的内容:1. 咱得重视基本农田的土壤质量啊!你想想,要是这土壤不健康,那咱种的庄稼能长得好吗?就好比人要是身体不好,能有力气干活吗!咱得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多采用有机肥料,这样土壤才能肥沃松软,长出的庄稼才会棒棒哒!例子:人家老王家的地,就是坚持用有机肥料,那庄稼长得多喜人呀!2. 保护基本农田里的水资源可太重要了呀!水是生命之源,没有干净的水灌溉,农田还能有好收成?这就跟汽车没油跑不动是一个道理呀!咱不能让污水随意排放到农田里呀。
例子:村头那条小河以前多清亮,现在被污染成啥样了,还怎么用来浇地呀!3. 咱得制止乱占基本农田的行为呀!那可是咱们的饭碗田,都被占了,我们吃啥呀?这就像我们的家被别人霸占了一样,能行?一定要加强监管才行!例子:隔壁村的农田就被一些人乱建房子占了,多气人呀!4. 鼓励大家在基本农田周边多种树呀!树既能防风固沙,又能让环境变得美美的,多好!这就像给咱们的农田请了一群绿色卫士呀!例子:你看那片有树林的农田,是不是感觉特别舒服呀!5. 大家要一起保护基本农田里的生物多样性呀!那些小动物小昆虫都是农田的一部分呀,没有它们,农田能有活力吗?这就好像一部戏少了很多角色一样呀!例子:以前田里好多青蛙,现在都少见了,我们得赶紧保护呀!6. 教育下一代要爱护基本农田呀!让他们知道这是多么珍贵的财富,就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呀!难道我们要留给他们被破坏的农田吗?例子:给孩子们讲讲我们小时候农田的美好,让他们也懂得珍惜呀!7. 咱农民自己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保护基本农田呀!不能只靠别人,我们自己的地自己不爱护谁爱护?这就相当于自己的孩子自己不疼谁疼呀!例子:咱们自己平时种地的时候就得多注意环保细节呀!8. 政府和相关部门更是要加大力度保护基本农田呀!制定好政策,做好监督,这是责任呀!不保护好基本农田,我们的未来怎么办?例子:希望政府赶紧采取更多有效的措施来保护我们的农田呀!我的观点结论:保护基本农田环境刻不容缓,这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我们的基本农田永远健康、美丽,为我们提供源源不断的粮食和生机!。
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田资源逐渐减少,基本农田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基本农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维护粮食安全和生态平衡的关键。
然而,由于城市扩张和非农建设的不断增加,基本农田面临着严峻的压力和威胁。
为了保护基本农田,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为了保护基本农田,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政策来加强管理和监督。
首先,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基本农田的边界和使用限制。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和监管体系,加强对不合规、违法建设行为的惩罚和强制拆除力度。
此外,还要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加强农田土地的分类管理为了更好地保护基本农田,需要进行详细的土地分类和划定。
根据土地的质量、产能、接近程度等因素,将农田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和类型。
对于优质的土地,要严格限制非农建设,确保其能够持续地用于农业生产。
对于一般质量的土地,则可以适当开发利用,但也要控制非农建设的范围和规模。
通过分类管理,可以有效地保护基本农田,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品质。
三、推行农田保护补偿制度为了促进基本农田的保护,可以考虑推行农田保护补偿制度。
这意味着对于那些受到保护限制的农田,可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例如,对于无法进行非农建设的农田,可以考虑通过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为农民提供一定的经济收入。
这样一来,既能保护基本农田,又能满足农民的经济需求,提升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四、加强农业科技支持与示范为了提高农田的生产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加强农业科技的支持和示范。
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的效益和产出。
例如,可以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降低农田的用水量;利用智能农机设备,提高农业生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同时,还可以开展农业示范园建设,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经验分享,帮助他们提高农业生产的技能和水平。
五、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为了及时掌握基本农田的使用情况和变化趋势,需要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指在农业用地中,按照一定比例和标准划分出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和管理的制度。
这个制度是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目的是防止过度开发和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调查、土地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
保护区的范围、面积和建设标准等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保护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建设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包括土地用途、植被覆盖、水文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
同时,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建立相应的保护设施和监管机制,确保基本农田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
3. 保护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还需要建立相应的保护管理机制,包括巡查、监测、评估和处罚等程序。
对于违反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以保障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的有效性。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于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通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除了以上内容,以下是一些拓展内容:1.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国家重要的土地管理制度之一,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护区划定不够严格、保护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等。
3.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改革: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加快,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也需要进行改革,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改革的重点包括加强保护区建设、完善保护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和处罚等。
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引言基本农田是我国农业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其保护被视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导致了土地资源的快速消耗和基本农田的破坏。
为了保护基本农田,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介绍基本农田的概念、重要性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什么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指对粮食、油料、糖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具有重要意义的耕地,包括良好的耕作条件、水资源和环境条件。
基本农田的保护是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定,是国家土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性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粮食安全:基本农田是我国粮食种植的基础,保护基本农田可以提高粮食产量,确保粮食供应。
2.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基本农田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基本农田可以降低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的发生。
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基本农田保护不仅可以保障农民的种粮权益,同时也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基本农田,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来加强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农田保护规划各级政府应制定农田保护规划,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和保护重点,确保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同时,要加强农田监测与评估,及时掌握农田变化情况,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整治。
优化农业结构通过优化农业结构,合理利用农用地资源,提高基本农田的利用率。
鼓励农民集约经营,推广高效农业技术,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产品的产量。
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加强对基本农田的土地执法监管,严格控制基本农田的非农化占用。
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保障基本农田的保护。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农民保护基本农田,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和政策支持。
同时,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维护和修复工作,提高基本农田的整体质量。
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汇报
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汇报近年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直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基本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源,保护基本农田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全面了解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特进行汇报如下:一、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我市对基本农田进行了划定,并建立了相应的档案资料。
目前,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为XXX平方公里,划定范围清晰明确,为基本农田的保护奠定了基础。
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基本农田,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立法保护,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等。
同时,加强了基本农田的监测和评估工作,确保基本农田的保护得到落实。
三、基本农田违法占用情况。
尽管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但仍然存在一些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现象。
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基本农田的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的保护。
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不强、执法力度不够、监测评估体系不健全等。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全社会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认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认识;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机制。
综上所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我们将继续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力度,确保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为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合理利用和保护基本农田,可以降低 因土地利用不当引发的环境风险,如 水土流失、土地盐碱化等。
保持生物多样性
基本农田周边生态环境对于维护生物 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保护基本农田 有助于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和生态系 统的完整性。
农业可持续发展
促进农业技术创新
保护基本农田可以为农业技术创 新和现代化提供基础保障,推动 农业向高效、环保、可持续方向
农民参与度低
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未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民参与度低,缺乏 有效的参与渠道和表达机制。
03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规划目标
确保粮食安全
通过保护基本农田,保障国家 粮食生产能力,满足人民基本
生活需求。
维护生态平衡
在保护基本农田的同时,注重 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实现 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促进农业现代化
通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引导 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 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合理规划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
效率。
规划原则
依法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应遵循国家法律法 规,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科学合理
规划应基于科学合理的原则,综合考 虑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和农业发 展需求等因素。
生态优先
在规划过程中,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 保护,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制 定和实施过程,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 科学性。
04
基本农田保护的措施与建议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制定严格的农田保护法规
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保护标准和违规处罚措施,为农田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的内容
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的内容一、不准减少:意味着农田面积不得减少。
国家对基本农田进行了划定,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得减少,不得将基本农田划定面积内的土地用于非农业用途。
这个规定保证了农田的数量得以保持,确保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不准破坏:农田应保持原有的生产功能,不得破坏农田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农田地势,改变农田水域、湿地、林地、耕地的自然形态。
这个规定强调了对农田环境的保护,保护了农田内的生态系统。
三、不准占用:不准将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用途。
基本农田应优先保护,不能随意占用用于其他用途。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占用基本农田用于建设、工矿业、交通等非农业用途。
这个规定保证了农田的农业用途得以保护,维护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四、不准转用:不得将基本农田用于其他农业用途。
基本农田应当保持原有的农业用途,不得将其用于其他农业用途。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基本农田转用为鱼塘、果园、农田林地等其他农业用途。
这个规定保护了农田的农业功能,防止了农田的滥用。
五、不准撤并:不得随意撤并耕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基本农田进行撤并,不得随意改变耕地的用途。
这个规定保护了土地资源,保证了农田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不准”内容旨在保护农田资源,维护农业生态环境,确保农田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
各级政府应加强行政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规,确保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有效落实。
同时,社会公众也应提高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意识,共同保护好我国的农田资源。
只有保护好基本农田,才能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
什么叫做基本农田保护区
什么叫做基本农田保护区概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国家对农业生产必不可缺的基本农田进行重点保护,以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业资源、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生计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概念基本农田是指土地利用中,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作物生产而特别指定的土地。
基本农田保护区则是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对土地利用的限制和管理措施更为严格,以确保基本农田的持续耕种和有效利用。
划定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通常会依据多个方面考量,包括土地质量、农作物适宜性、地形地貌、生态环境等因素。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标准是为了确定那些特别需要保护的土地,从而保障稳定的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设立通常会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如禁止乱占乱用、禁止扩大建设用地、限制耕地的荒地转换、推行农业生产整地化、限制污染物排放等。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基本农田的保护和优先利用,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的稳定。
保护意义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设立是为了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基本农田是国家的重要生产资料,保护好基本农田意味着着重保护了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的发展。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建立也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
未来展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未来需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探索科学有效的土地利用方式,以确保基本农田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国家为维护粮食安全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不断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理和监督,才能确保我国农业生产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方案
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方案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基本农田是指农业生产必需的耕地和水田,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生计的重要基础。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基本农田面临着被占用、压缩和破坏的威胁。
为了保护和恢复基本农田资源,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保护和恢复基本农田资源,提高农田质量和利用率。
2. 原则:(1) 保护优先:优先保护肥沃的农田和用于粮食生产的农田;(2) 整体规划:制定村庄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农田和城镇用地;(3) 法治保护:加强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督执法力度;(4) 综合施策:采取综合措施,从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实施基本农田保护。
三、主要措施:1. 制定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度,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和用途。
2. 加强农田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和相关部门的保护意识。
3. 完善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农田的规划和管理,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农田的保护。
4. 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生产方式的改进,提高农田的利用效率和生产能力。
5.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提高农田的灌溉和排水能力。
6. 加强农田环境保护,预防和控制农田的污染和土壤退化。
7. 鼓励农民参与农田保护,建立农田保护的奖励和补偿机制。
8. 加强监督和执法,打击对基本农田的非法占用和破坏行为。
四、资金保障:1. 综合利用财政资金,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投入。
2.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保护项目的投资。
3. 建立和完善农田保护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保障措施:1. 成立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推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2. 加强农田保护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农田保护的进展和问题。
3. 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效机制,确保保护工作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六、预期效果:1. 基本农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田面积和质量稳步提升。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是指对国家重点保护的耕地资源进行长
期保护和管理的要求。
其目的是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健康。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和数量,建立农田资源保护和利用
的长效机制,防止非农化、城市化和工业化对农田资源的侵占。
2.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范围和强度,优
先保障农业用地的需求,保护和恢复农田环境,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健全农田土地保护制度,加大对非
法占用农地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4. 积极探索和推广农田生态保护和恢复技术,加强农业生态环
境建设,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农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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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度
基本农⽥的保护制度⼀、什么是基本农⽥?基本农⽥是耕地的⼀部分,⽽且主要是⾼产优质的那⼀部分耕地;是指按照⼀定时期⼈⼝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的耕地。
⼀般来说,划⼊基本农⽥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
根据《基本农⽥保护条例》第⼗条第⼀款规定,下列耕地应当划⼊基本农⽥保护区实⾏严格管理: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利与⽔⼟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3.蔬菜⽣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实验⽥与可复垦的林地。
《基本农⽥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省、⾃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应当占本⾏政区域内耕地总⾯积的80%以上。
”⼆、基本农⽥的保护制度根据《⼟地管理法》、《基本农⽥保护条例》和各项有关规章分析可得,基本农⽥保护制度主要有以下⼏个⽅⾯:1.基本农⽥保护规划各级⼈民政府在编制⼟地利⽤总体规划时,应将基本农⽥保护作为规划的⼀项重要内容,明确基本农⽥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2.划定基本农⽥保护区县级和乡(镇)⼟地利⽤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保护区。
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民政府设⽴保护标志,予以公告。
3.基本农⽥占⽤审批基本农⽥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改变或者占⽤。
国家能源、交通、⽔利、军事等重点建设项⽬选址确实⽆法避开基本农⽥保护区,需要占⽤基本农⽥,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4.基本农⽥占补平衡建设占⽤多少基本农⽥,就必须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本⾏政区域内⼟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积不减少。
禁⽌任何单位和个⼈在基本农⽥保护区内建窑、建坟、挖沙、采⽯、采矿、取⼟、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破坏基本农⽥的活动;禁⽌任何单位和个⼈闲置、荒芜基本农⽥;禁⽌任何单位和个⼈擅⾃占⽤基本农⽥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5.基本农⽥保护责任县级以上地⽅各级⼈民政府都要承担基本农⽥保护的责任。
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
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1. 引言保护基本农田是保障食品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基本农田是指具有保持耕地数量和质量、保障农民粮食安全的基础农业用地。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农田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本文将介绍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包括政策法规、土地利用规划、生态补偿和监管措施等。
2. 政策法规基本农田的保护在我国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政策的支持。
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对农业用地的保护和利用要求,明确了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和责任。
农业法则进一步强调了基本农田的重要性,提出了农业用地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
3. 土地利用规划为了保护基本农田,各级政府制定了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划定了基本农田的范围和使用方式。
土地利用规划要根据农田质量、耕地资源的供需情况、农产品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规划基本农田的分布和布局。
同时,要加强土地利用管理,规范农田的开垦和占用。
4. 生态补偿基本农田的保护不仅涉及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也涉及农民利益的平衡。
为了保护基本农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生态补偿政策。
生态补偿主要包括补贴措施和生态保护岗位的设置。
通过给予农民一定的补贴和提供相应的生态补偿岗位,既可以保护基本农田,又能满足农民的生计需求。
5. 监管措施为了确保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有效进行,政府加强了对基本农田的监管措施。
一是加强执法力度,对非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是加强巡查和监测,定期对基本农田的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6. 结论基本农田的保护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通过政策法规的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生态补偿的提供和监管措施的加强等多种方式,可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农田资源,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需要广大农民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基本农田的良好氛围。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包括耕地、农田水利设施和农村居民点等。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非农业用地侵占、强制性草案调整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首先,禁止非农业用地侵占是基本农田保护的核心措施,目的是保护耕地资源,防止城市扩张和工业化进程中的非农业用地侵占农田。
其次,强制性草案调整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对可能发生非农业用地侵占的农田进行调整,确保基本农田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最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基本农田保护的指导性文件,规定了农田的分类和保护措施,以及基本农田面积的确定方法等。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基本农田是中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保护基本农田有利于确保粮食安全。
其次,农业是中国经济的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有足够的耕地资源。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基本农田保护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也具有重要意义,农田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栖息地,保护农田可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实施情况也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些地方政府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忽视了基本农田保护,导致农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此外,非法占地和乱占耕地现象也时有发生。
对此,国家加大了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了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执法力度。
同时,加强了对农田用地的管理和监督,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查处和惩罚。
目前,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基本农田资源的重要性相比,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实施,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强农民对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减少违法占地行为。
其次,加强监督执法,对于违法占地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给予适当的处罚。
同时,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审核和监督力度,确保相关政策和措施的有效执行。
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资源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供应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生产的土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下面,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基本农田的环境保护方案。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耕地利用规划要实现基本农田的环境保护,首先要做的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耕地利用规划。
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耕地保护和利用的基本方针和政策,鼓励和支持多种经营方式,积极开展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实行减耕增效等生产方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2、实行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制订耕地适宜规模标准,根据不同用途和地区特点,划定耕地保护区、重要农地、耕地基础块等,在建筑用地、工业用地、森林用地等方面提高审查严格程度。
3、鼓励实行“土地共有,增加土地经营综合性”的经营模式,避免小农户缺乏经济实力,演变成为耕地大规模开垦搞砍伐的情况发生。
4、加强持续的农地规划,保持农田的持续生产能力,加强农业科技的借鉴,根据地区的状况开展出种,入型作物的研究,调整种植结构,提高生产效益。
二、加强基本农田环境治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人们会将基本农田和荒地混同起来,在基本农田上非法占地修路、建房、饲养牲畜等行为时有发生。
这就需要加强基本农田环境治理。
下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基本农田的环境治理措施:1、制定保护文件,加大知识普及力度,告诫农民在不影响农作物生长的条件下,严禁进行非法草地和山坡地的盲目采伐,以及栽植和扩展果树造林、养殖业等不符合土地用途的行为。
2、加强土地资源的监管,以农田水利建设、固定农产物资库、绿化防土等为骨干,大力推进农田治理项目实施。
3、制定明晰的惩罚措施,对于对基本农田造成破坏、不恰当过程而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应当加强惩戒力度,限制其农田的恢复和补救活动。
三、加强农业生态治理要加强农业生态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推行农业可循环利用的经营使用模式。
保护基本农田的六项措施
保护基本农田的六项措施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耕地的基本政策,保护基本农田即保障其总量不变少,用途不会改变,质量也不会降低,江苏省兰德土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解析真正实施起来要从以下六个措施入手。
1。
确保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改变或占用。
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均须依照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 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非农业建设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律规定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项目,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3. 不得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基本农田上的农业结构调整应在种植业范围进行.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骗取批准、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的执法力度。
4。
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各级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要向基本农田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粮食主产区(主产县)和商品粮基地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落实基本农田土地整理任务。
5。
定期通报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建立五级基本农田保护监管网络,开展动态巡查。
开展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利用卫星遥感手段,定期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
6.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签订责任书,明确由地方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负责,定期进行目标考核并兑现奖惩措施。
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全国现有基本农田1.07 亿公顷左右,几乎承担了全部的粮食生产任务,是13 亿中国人的“口粮田”、“保命田”,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
保护基本农田是政府要去实施的事情,但是我们也需要积极的支持这项政策,以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推动我国粮食质量的提高.。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而永久基本农田是保障农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为了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要加强土地利用规划。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确保农田的面积和质量。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破坏。
要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
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制度,严格控制非农业用地占用农田的行为。
加强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管,加大惩治违法占用耕地和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的力度。
还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保障农田的灌溉供水,提高农田的水利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农田水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农田的灌溉需要。
要加强农业技术支持。
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加强农业科研力量,研发适应农田特点的高效农业技术,提高农田的产出和质量。
要加强农田保护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认识和意识,提高农民的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农田保护的良好氛围。
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是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只有加强规划管理、加强监管措施、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业技术支持和加强宣传教育,才能更好地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振兴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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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2、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回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权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以(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
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第十二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不得改变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
第十三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技术规程,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保护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旧的数量不减少。
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批准。
第十六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人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
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l 年不使用而又可经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元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人基本农田保护区。
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含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第十九条国家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塞木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
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办法,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二实施,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定期评定基本农旧地力等级。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基本农田地力变化状况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并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施肥指导服务。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第二十四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兴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第二十五条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提供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坡、污泥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六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来事故的,当事人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