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知识解答之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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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一、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订立】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意思状态。

3.【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5.【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6.【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7.【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8.【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不被追认,当事人一方因此受有损失,对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这种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

9.【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为的代理。

10.【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本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11.【实际履行】也称继续履行、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1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13.【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14.【不安抗辩权】因双务合同负担债务并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的财产于订约时明显有减少,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者提出担保之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

该权就是所谓不安抗辩权。

15.【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16.【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的要约邀请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要约邀请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要约邀请有什么规定民法典是⼀部关乎于⼤众⽣活的法律,⽣效实施之后会对⼈民的⽣活产⽣很⼤的影响。

⽣活中双⽅合作时都会有⼀个相互的意思表⽰,法律上称之为要约和要约邀请,也是相互尊重的表现。

那么民法典中要约邀请有什么规定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的要约邀请有什么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约邀请,即要约引诱,也称为邀请要约,是⼀⽅希望他⼈向⾃⼰发出要约的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招募说明书、商业⼴告和宣传、寄送的价⽬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向⾃⼰发出要约的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招募说明书、商业⼴告和宣传、寄送的价⽬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要约是⼀⽅向另⼀⽅发出的意欲订⽴合同的意思表⽰;⽽要约邀请则表明仍处在订⽴合同的磋商阶段,是订约的准备⾏为。

(⼆)要约⽣效后,受要约⼈获得承诺资格,⽽要约邀请仅仅是使相对⽅当事⼈获得了信息,从⽽可以向要约邀请⼈发出要约。

(三)要约⼈受要约拘束,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任意撤销要约,⽽要约邀请并未给要约邀请⼈带来任何义务。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举个例⼦,摆摊卖⽔果,吆喝“卖苹果,10元5个”即为要约,顾客⼀旦答应,即构成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吆喝“卖苹果,⼜⼤⼜甜的苹果”即为要约邀请,即使顾客答应了你的邀请,你也可以随时撤销。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合同法重点

合同法重点

一、要约和要约邀清(一)概念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例如: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科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椅品房开友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埔正,开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若即便未载入商品房实台问,亦应当视为台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要约和要约邀清的区别1、定性不同要约为“意思表示”,要约中包含了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冒:要约邀请为“表示”,当事人不受拘束。

2、效力不同要约到达樊要约人后生效,要约不得撤回也不得随施撤要约这济可以任撤回,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3、目的不同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要约邀请不以订立合同为主要目 B 的。

4、内容不同(核心区分点)要约包含合同主条款,5、根据交易习惯区分如询问商品价格,要约邀请不包含。

仝般认定为要约邀请。

二、承诺(一)概念也称接受,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构成要件1)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原则上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3)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4)必须不附条件的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5)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①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②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原则上构成承诺,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

【例外】a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b要约记经表明不得作任何变更6)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未确定承诺期间的,①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原则上应即时承诺,但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例:甲乙吃饭的时候,甲对乙说这个手机5000元卖给你,你看怎样,乙左顾而言,到分手时一直没有作出回应,,三天以后,乙给甲发短信。

表示同意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该手机,未置可否②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a合理的在途时间 b合理的考虑时间 c合理的到达时间(三)承诺期限的起算1、对话万式要约﹣对方了解要约内容时生效2、非对话方要约1)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要约邀请的规定

要约邀请的规定

要约邀请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向⾃⼰发出要约的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招募说明书、商业⼴告和宣传、寄送的价⽬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对于要约邀请这个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解答。

⼀、要约邀请的规定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约邀请,即要约引诱,也称为邀请要约,是⼀⽅希望他⼈向⾃⼰发出要约的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招募说明书、商业⼴告和宣传、寄送的价⽬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2、《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向⾃⼰发出要约的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招募说明书、商业⼴告和宣传、寄送的价⽬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要约是⼀⽅向另⼀⽅发出的意欲订⽴合同的意思表⽰;⽽要约邀请则表明仍处在订⽴合同的磋商阶段,是订约的准备⾏为。

(⼆)要约⽣效后,受要约⼈获得承诺资格,⽽要约邀请仅仅是使相对⽅当事⼈获得了信息,从⽽可以向要约邀请⼈发出要约。

(三)要约⼈受要约拘束,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任意撤销要约,⽽要约邀请并未给要约邀请⼈带来任何义务。

三、要约具备的条件有哪些要约具备的条件有: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意思表⽰。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双⽅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致,合同才能成⽴。

3、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承诺,要约⼈即受该意思表⽰的约束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订⽴合同的意思表⽰,该意思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承诺,要约⼈即受该意思表⽰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条要约是希望与他⼈订⽴合同的意思表⽰,该意思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承诺,要约⼈即受该意思表⽰约束。

要约邀请包括哪些?是指什么?

要约邀请包括哪些?是指什么?

要约邀请包括哪些?是指什么?要约邀请又被称之为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二)未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在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些朋友邀请你吃饭、游玩、或者一些其他的什么事。

但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要约邀请却是一个贬义词,俗称“要约引诱”。

就是说想要别人对自己发出要约,但是只是引诱他发出要约而已。

那么要约邀请包括哪些?要约邀请包括是指什么?▲一、要约邀请是指什么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

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

▲二、要约邀请有哪些分类(一)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5条所述的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不仅向他人(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多数人) 邀请发出要约,还提出了某些交易条件。

商业广告则分为提出交易条件和单纯宣传两种情况。

当事人还可以在要约邀请中提出交易条件的保障。

以格式条款为例可以说明问题,因为格式条款通常提出了交易条件。

格式条款既可以以要约的形式表现出来,也可以以要约邀请的形式表现出来。

比如,经营者利用店堂告示(格式条款的一种表现方式) 提出:“假一罚十”,这个“假一罚十”的意思表示,不是要约(因为它缺少合同必要条款) ,只能是要约邀请;在严格意义上它也不是交易条件,而是交易条件的保障。

经营者提供合格的商品是第一次给付,“假一罚十”,是第二次给付,是第一次给付不符合约定的演变,是缔约责任(合同无效时)或者违约责任(合同有效时) 的承担。

要约邀请中“假一罚十”、“缺一罚十”这一类诺言如果不能确认为先合同义务或者不承认其可以演变为合同义务,则相对人就会二次受害。

要约与要约邀请练习题及解析讲解学习

要约与要约邀请练习题及解析讲解学习

要约与要约邀请练习题及解析1.以下关于要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要约是意思表示B.要约与要约邀请是同一含义C.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D.要约应表明相对人承诺即受其拘束2.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

则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为()。

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3.甲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XX型水泥50吨,单价300元/吨,货到付款。

”第二天乙水泥厂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B.乙水泥厂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通知的方式发出C.乙水泥厂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时承诺生效D.乙水泥厂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效4.下列意思表示属于要约的有()。

A.商品广告B.招标书C.迟到的承诺D.拍卖人的报价5.根据合同法要约于何时生效()。

A.要约人发出要约时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C.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D.要约人拟订要约内容时6.某日,甲在路上遇见乙,问乙是否愿意以3000元购买其饲养的一头耕牛,乙未为答复。

次日,打电话给甲表示同意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此时甲告知该牛已以相同价钱卖于丙,问次日乙在电话中表示愿意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耕牛的意思表示为()。

A.承诺B.要约C.要约邀请D.确认买卖合同7.下列那一项不属于要约邀请()。

A.寄送的价目表B.拍卖公告C.商贩的沿街叫卖D.商业广告8.一般地,在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的合同,合同从何时有效成立()。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C.要约人发出承诺时D.承诺到达要约人时9.要式合同从何时起成立()。

A.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B.特定手续完成时C.从承诺生效之时起成立D.以要约人在承诺上签字盖章时起生效10.竞买人以报价方式向拍卖人所作的应买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

哪些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哪些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哪些行为属于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

此举虽包含了商品名称及价格条款,且含有行为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但从中并不能确定行为人具有一经对方承诺即接受承诺后果的意图,而只是向对方提供某种信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条件,因此只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那么哪些行为是属于要约邀请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根据《合同法》第15条,下列行为属于要约邀请:1.寄送的价目表。

生产厂家和经营者为了推销某种商品,常常向不特定的相对人派发或寄送某些商品的价目表。

此种发出价目表的行为,虽包含了商品名称及价格条款,且含有行为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但由于从该行为中并不能确定行为人具有一经对方承诺即接受承诺后果的意图,而只是向对方提供某种信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条件(如购买多少本图书和某种图书),因此,该行为只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

当然,如果行为人向不特定的相对人派发某种商品的订单,并在订单中明确声明愿受承诺的拘束,或者从订单的内容中可以确定他具有接受承诺后果拘束的意图,应认为该订单不是要约邀请,而是要约。

2.拍卖公告。

所ν拍卖是指拍卖人在众多的报价中,选择报价最高者与其订立合同的一种特殊买卖方式。

拍卖前一般要刊登或发出拍卖公告,在拍卖当时对拍卖物进行宣传和介绍。

对拍卖公告,各国合同法一般认为属于要约邀请,因为在该表示中并不包括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特别是δ包括价格条款,而只是希望竞买人提出价格条款。

据此,我国《合同法》第15条确认其为要约邀请。

3.招标公告。

所ν招标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招标公告的形式,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以吸引或邀请相对方发出要约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招标行为都要发出公告。

根据《合同法》第15条规定,此种公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

因为招标人实施招标行为是订约前的预备行为,其目的在于引诱更多的相对人提出要约,从而使招标人能够从更多的投标人中寻取条件最佳者并与其订立合同。

一建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合同的要约邀请

一建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合同的要约邀请

一建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合同的要约邀请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的考点,小编整理了其相关内容,一起来复习下吧:知识点:合同的要约邀请【考频指数】★★★★一、要约邀请(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

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自己承诺才成立合同。

因此,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2.要约邀请的应用要约邀请内容不完善,需要对方进行补充,才能使合同生效。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它邀请投标人通过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工期、报价),向自己发出投标文件(要约),如果招标人认可投标文件,合同成立。

如果投标人未补充实质性内容,合同不能成立。

二、要约(投标文件)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

1.要约成立的条件有:(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

要约人如果在要约中定有存续期间,受要约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

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要约的应用投标文件是要约。

在投标文件中有具体的投标内容(工期、报价),不需要招标人补充,一旦同意,投标人即可按照投标文件内容与其签订合同。

这是要约成立的条件。

投标文件在招标人认可后生效,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到达招标人之前撤回,可以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撤销。

《合同法》知识解答之要约邀请

《合同法》知识解答之要约邀请

一、什么是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
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
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
承担责任。

二、怎样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第一,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第二,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的意思来确定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行为主观上
认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第三,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
还是要约邀请。

第四,要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

此外,区分要
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应当考虑到其他情况,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
惯,一般认为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等等。

什么是要约邀请

什么是要约邀请

什么是要约邀请一、要约邀请有哪些法律常识:要约邀请指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有订立合同意向的意思表示。

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包括:1、寄送的价目表;2、拍卖公告;3、招标公告;4、招股说明书;5、商业广告等。

若商业广告符合《合同法》关于要约的规定,可视为要约。

要约应符合: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约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二、什么叫要约邀请什么叫要约邀请要约邀请,通常指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符合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和宣传等。

什么叫要约邀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三、广告是要约吗法律常识:广告一般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则构成要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一建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合同的要约邀请

一建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合同的要约邀请

一建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合同的要约邀请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的考点,小编整理了其相关内容,一起来复习下吧:知识点:合同的要约邀请【考频指数】★★★★一、要约邀请(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

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自己承诺才成立合同。

因此,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2.要约邀请的应用要约邀请内容不完善,需要对方进行补充,才能使合同生效。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它邀请投标人通过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工期、报价),向自己发出投标文件(要约),如果招标人认可投标文件,合同成立。

如果投标人未补充实质性内容,合同不能成立。

二、要约(投标文件)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

1.要约成立的条件有:(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

要约人如果在要约中定有存续期间,受要约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

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要约的应用投标文件是要约。

在投标文件中有具体的投标内容(工期、报价),不需要招标人补充,一旦同意,投标人即可按照投标文件内容与其签订合同。

这是要约成立的条件。

投标文件在招标人认可后生效,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到达招标人之前撤回,可以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撤销。

要约邀请的法律适用(2篇)

要约邀请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摘要:要约邀请是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涉及合同成立、生效以及合同责任等问题。

本文从要约邀请的定义、法律特征、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法律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一、引言要约邀请是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它涉及到合同的成立、生效以及合同责任等问题。

在合同法实践中,要约邀请的适用范围较广,涉及各类合同关系。

因此,了解要约邀请的法律适用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约邀请的定义要约邀请,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并非合同,而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合同成立的引导作用。

三、要约邀请的法律特征1.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要约邀请应当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2. 明确性:要约邀请应当明确表达出当事人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3. 诚意性:要约邀请应当体现出当事人愿意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的诚意。

4. 自愿性:要约邀请应当基于当事人自愿,不得强迫对方接受。

四、要约邀请的适用范围1. 招标投标: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形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属于要约邀请。

2. 广告宣传:广告宣传中明确表示希望与消费者订立合同,属于要约邀请。

3.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商家通过商品展示、价格标注等形式,邀请消费者购买商品,属于要约邀请。

4. 拍卖:拍卖公告中明确表示希望与竞买人订立合同,属于要约邀请。

5. 信托、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金融机构通过发布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等,邀请投资者购买,属于要约邀请。

五、要约邀请的法律问题1. 要约邀请的生效时间:要约邀请的生效时间以到达受邀请人时为准。

2. 要约邀请的撤销:要约邀请在受邀请人作出承诺之前,可以撤销。

3. 要约邀请的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接受邀请。

4.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在于,要约邀请是邀请对方发出要约,而要约是邀请对方作出承诺。

邀约和邀约邀请

邀约和邀约邀请

法律知识重要考点讲解之邀约和邀约邀请在农信社法律知识的考察中,民法占很大比例,而邀约与邀约邀请的区分又是一个重点与难点,因此对于这块知识点的梳理和学习对于考生系统性学习非常重要,现把邀约与承诺和邀约邀请的相关知识点给大家做如下呈现。

【知识点一】合同订立的过程主要包括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例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但是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邀约规定的视为邀约。

(注: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最大区别在于:要约的内容必须是具体、明确的,例如双方当事人、标的、数量;而要约邀请的内容是模糊不清的。

比如:“窝窝头,又香又甜的窝窝头”,那么它的数量价格就是模糊不清的,就属于要约邀请。

而“窝窝头,一块钱四个,嘿嘿”数量价格清楚明白,就属于邀约)【实战演练】:抓娃娃机又称夹公仔机,是一种通过投硬币或游戏币,而利用自身所带的爪子,抓取里面所放东西的玩具,是新兴起娱乐消遣方式。

如果抓娃娃机上明确标有“2元抓一次,请自行投币”的标价和字样,只要玩家自行投入相应的硬币或游戏币,就获得抓取娃娃的机会。

此时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抓娃娃机上的价目属于()。

A.要约邀请B.要约C.承诺D.邀请答案: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常识——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本案中,娃娃机上的价目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的价款,内容明确且具体,只要玩家投币,合同即成立。

因此它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如何区别要约和邀请

如何区别要约和邀请

如何区别要约和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与要约的区别主要有:
Is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区分。

要约包含有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这是指按法律明确规定为某种行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来区别。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来区分。

如果订约提议的内容中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则为要约,否则为要约邀请。

4、根据意思表示是针对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来区分。

要约邀请大多数情况下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

5、根据交易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以上就是小编对“如何区别要约和邀请”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99年合同法中的要约邀请的规定

99年合同法中的要约邀请的规定

99年合同法中的要约邀请的规定在中国的合同法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正式实施,其对合同的订立及相关条款做出了详细规定。

其中,要约与要约邀请作为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对于理解和把握合同法的实际运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99年合同法中关于要约邀请的规定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读者提供更清晰的法律认识。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定义在合同法中,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明确表示,旨在期待对方同意,从而形成合同。

要约通常是具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而要约邀请则是指一方希望与他人进行谈判或达成合同的行为,但并不构成一项法律上可以接受的要约。

要约邀请的本质在于,它并不直接导致合同的成立,而是为达成合同提供了一个前提条件。

二、要约邀请的特征根据99年合同法的规定,要约邀请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非约束性:要约邀请本身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即使对方接受了要约邀请,也并不意味着合同的自动成立。

2.邀请性质:要约邀请是出于希望与他人磋商的目的,通常表现为自由表达意图,比如广告、展会宣传、询盘等。

3.范围广泛:要约邀请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例如商品广告便是向公众发出的要约邀请,而非针对某个特定个人。

三、《合同法》第14条与第15条中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要约邀请的内容和性质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描述。

第14条明确指出需要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强调要约必须是明确无疑的意思表示。

而第15条则针对要约邀请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阐述,指出要约邀请的行为不应当被理解为法定的约束行为。

具体来说,第14条规定:>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建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关系的明确表示。

”而第15条规定:>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与自己进行洽谈或商议的表示,具有不确定性。

”以上条文为识别和理解要约与要约邀请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要约邀请的法律后果在实际的合同中,如果出现在要约邀请的情况下,接受邀请的一方如果进一步向要约方提出具体的合同条款和条件,便可形成有法律效力的要约,一旦后者接受,就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合同。

合同法要约邀请

合同法要约邀请

合同法要约邀请合同法要约邀请是合同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合同的形成和有效性。

在合同法中,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向对方发出的表明意思的行为,含有合同建立的意愿。

本文将对合同法要约邀请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向对方发出的一种邀请合同的行为。

这个行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比如广告、宣传、招标、招商等。

要约邀请与邀请区别在于,邀请是对方仅仅对另一方表达出希望邀请他参加某种活动的一种意愿,没有明确表示要建立合同的意图。

而要约邀请则有合同建立的意向和要求。

要约邀请的特点在于它有明确的、主动的、表达合同建立意愿的行为,但它并不等于合同的正式要约。

要约邀请只是一个邀请对方参与合同谈判的行为,它并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要约邀请是对方参与合同谈判的邀请,而要约则是对方接受这一邀请,并具体表达出希望建立合同的意愿。

在要约邀请中,要注意要约邀请是一种不可撤销的方式,即发出了要约邀请后就不能随意撤回。

因为当事人发出要约邀请就表示其愿意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如果随意撤回,将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导致不当得利。

因此,要约邀请一旦发出,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此外,要约邀请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要约邀请:一是要足够明确和明示,不能模棱两可;二是要对对象人发出,即针对特定的对方;三是要有合同建立的意图,即真正希望与对方达成合同协议。

最后,要约邀请的有效期限是有限的。

要约邀请的有效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要约邀请的有效期限不应过长,以免给对方造成困扰和误解。

要约邀请的有效期限应当是合理的,在发出之日起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以便对方及时作出回应。

综上所述,合同法要约邀请是合同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合同的形成和有效性。

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向对方发出的表明意思的行为,含有建立合同意愿。

要约邀请需要满足明确和明示、针对特定对象、具有合同建立意图等条件。

要约邀请一旦发出就不能随意撤回,且应有合理的有效期限。

合同法中的要约邀请条款

合同法中的要约邀请条款

合同法中的要约邀请条款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背景及目的a.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委托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

b. 乙方具备提供该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c.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服务内容a.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

b.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甲方的要求,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c.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

第三条服务期限a.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b. 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本合同。

c. 合同期满前,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a. 乙方提供服务的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b.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乙方首期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c. 乙方完成服务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剩余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保密条款a.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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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二、怎样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第一,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第二,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的意思来确定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行为主观上认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第三,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第四,要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

此外,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应当考虑到其他情况,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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