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办法(新)

合集下载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

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1、工作范围集团公司项目部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测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杜绝测量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测量包括接桩测量、控制测量、定期复测、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等。

第三条项目部测量的基本任务是按照测量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依据设计文件,将建筑设施标定于正确位臵,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条项目各分部测量人员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怕艰苦的工作精神,做好施工现场测量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及各分部测量人员要适应科技进步发展的要求,测量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掌握现代测量技术,积极应用测量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方法,不断提高测量技术和水平。

第二章测量机构、人员、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部是项目测量主管部门,设立精测队,项目分部设精测班,其具体业务受精测队领导,同时完成施工技术分部下发的相关技术工作。

第七条各分部设精测班,设精测班长1人,其他测量人员,不少于3人。

第八条(一)、项目部精测队职责1、掌握工程测量的规范、标准、规定和施工要求。

2、负责同设计单位的桩点交接、控制测量、定期复测、竣工测量、控制桩的保护等工作。

3、负责复核施工现场放样测量等工作。

4、按期督促各分部测量班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和日常保养。

5、负责测量资料的收集、分类和管理。

6、对各分部的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协调各分部间的测量工作。

7、定期对测量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测量情况。

(二)项目分部精测班职责1、掌握工程测量的规范、标准、规定和施工要求。

2、协同项目部精测队完成设计单位的桩点交接、控制测量、定期复测、竣工测量、控制桩的保护等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放样测量等工作。

4、按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和日常保养。

5、负责测量资料的收集、分类和管理。

6、对各施工队的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协调各施工队之间的测量工作。

7、定期对测量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测量情况。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其目的是保障建(构)筑物空间位置及其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以满足建(构)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二条工程测量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规,严格执行相关的测量规范、规定(指南)等技术要求.第三条从事测量工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取得执业资格;非专业(职)测量工程师不得主持施工控制测量。

第四条测量工作包括:开工前的交接桩、施工复测、施工控制网测量、工序环节中的施工放样、建(构)筑物变形测量、竣工测量等工作。

第五条测量方法和精度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定和标准,并积极推广测量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应用。

第六条控制网平差及其他数据应由两人独立计算,并及时校核。

控制网的平差软件应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或经过业主或设计等相关单位的认可.第七条工程测量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适宜的方法,应优先选择具有闭合条件好的方法,避免误差超限和错误。

使用全站仪数字化测量时,应有误差监控手段。

第八条测量轴线(中线)基点、水准基点应与相邻合同段重叠衔接。

对于由两个以上单位施工的长隧道、地铁、桥梁或相应规模的建筑物,应建立统一的控制网,统一平差,统一坐标系。

第九条特殊、大型、难度大的重点项目应编制《施工测量作业实施细则》、《测量重大方案》或《测量作业指导书》。

第十条测量桩点是指设置在地上和建筑物内的各级控制桩点、施工放样桩点,是测量成果的具体标志,是后续测量与施工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各类测量桩点,尤其是控制桩点应采取措施进行妥善保护:1)在布设测量控制桩点时,应考虑点位的可靠性,避免因施工、外界影响造成桩点的损坏和移动等.桩点、资料交接后,应立即采取效有效措施对桩点进行保护,并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2)各类测量桩点在工程竣工前均应长期保存,若因施工需要移动的,必须取得原测量部门同意,并根据需要以同等精度补测新桩后,方可迁移.3)因各种原因造成桩点被毁、损坏和移动时,不得使用,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原测量部门进行补测,不得擅自补测。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1 总则1。

1为明确子(分)公司工程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确保工程测量质量体系有效运行,测量数据准确、可靠,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办法。

1。

2本办法依据国家和各行业工程测量规范、标准及集团公司《施工技术工作管理办法》制定。

1.3测量工作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测量工作双检制、实施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子(分)公司各级技术人员要在执行相关行业测量规范、标准的基础上,认真执行本办法,实现各项测量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2 组织机构和人员2。

1子(分)公司均应设立精测队,项目经理部应组建测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

2。

2子(分)公司精测队必须选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精密测量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应有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学历相当并具有测量实践经验的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者),测量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中专以上文化(或高中文化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至少配备1名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负责测量管理工作。

2。

3负责测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1—2。

4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

2。

5 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或使测量结果产生错误。

3 岗位职责和分工3。

1集团公司直接管理且有2个及以上子(分)公司施工的施工项目,由集团公司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并指定施工单位的精测队进行全管段范围内的精密测量工作,测量完成后提交的测量成果书由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实施.3.2集团公司委托管理的工程项目,由受委托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本单位精测队负责全管段内的精密测量,测量完成后提交的测量成果书由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或其委托的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实施。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3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3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中,为了规范和统一测量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确定测量工作的管理责任和权限,确保测量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测量基准的确定:确定项目中测量的基准,包括水准基准、平面基准和垂直基准等,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测量方法和仪器的选择:明确不同工程测量任务的方法和仪器的选择标准,根据不同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仪器,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 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制定测量数据处理和分析的标准和方法,对测量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提供科学依据以支持工程决策。

5. 工程变更和争议处理:制定工程测量变更和争议处理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工程变更和争议的处理有序和公正。

6. 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定工程测量质量控制和检查的标准和方法,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培训和技术支持:制定工程测量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的方案,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测量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8. 安全管理:制定工程测量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措施,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进行,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

以上内容是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具体制度内容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2)为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

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测量管理办法与技术措施

测量管理办法与技术措施

测量管理办法与技术措施一、测量制度1、工程测量是工程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技术管理环节。

测量工作专业性强、责任重大、工作艰苦。

测量人员应当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为确保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技术主管亲自督促测量复核制度的执行,并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

2、测量人员要有良好的技术水平和很强的责任心;测量作业前,仔细检查测量设备的性能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不具备良好状态的测量设备投入测量作业;不允许对测量设备性能不完全熟悉、对测量设备的精度不完全掌握的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操作;3、测量工作必须坚持复核制,各相关人员应认真执行;4、严格按照有关测量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技术及设计要求进行测量设计、作业、检测和复核。

保证各项测量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5、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核对,须应作现场核对时,应在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四方会同,持交桩表逐桩交接、核对确认;6、各项目测量的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

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7、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核条件。

内业工作,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和相互校核;8、重要定位和放样,临时必须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或由专人进行复核后方能施工;9、在测量过程中,需临时加点时,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检测无误或合格时,才能使用,重复使用临时加点时,须在使用前对临时加点进行复核,确保无误时方可使用;测量流程严格按照下图进行:二、现场测量与相关的施工技术控制1)挖方边坡控制;2)填方边坡控制;3)管沟控制;4)挡墙及结构物控制;5)框格梁线形控制;6)路面控制。

1)挖方边坡控制:1、测量定位挖方边坡开口线,打桩并系上显目标志,同时在桩上注明桩号,总下挖高度与最上一级边坡坡比(且地形变化明显时加密放样桩位;2、边坡开挖过程中施工员对坡比进行控制:在坡比尺的动态控制下间隔10米左右刷出边坡基准线,若是在曲线上务必加密控制线,当然在中间刷坡当中一样要动态检查边坡坡比,见图坡面检查3、利用三角函数计算控制边坡,见图2)填方边坡控制1、测量放出破口线,打桩并注明坡比及桩号;2、为了保障边坡压实度且又防止边坡被雨水冲刷后有足够的路基宽度,施工时放宽设计宽度30CM收坡,挂好收坡线,如图刷出坡面基准线,基准线控制间距同挖方边坡,同样在中间收坡进行中用坡比尺动态控制(同时站在坡口处把视线位于坡面延长线上检查坡面及外观。

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项目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项目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项目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更好地为创优质工程,争最佳效益的项目目标提供保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和项目技术部门主管负责组建测量队的工作。

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属项目经理部管理层机构编制。

项目经理部的分部或工点及有条件的项目经理部操作层,可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组,测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经理部测量队领导。

不设测量组的项目经理部,测量队应承担测量组的测量工作。

第三条:测量队、组人员数量应根据项目部的人员编制确定,但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测量队队长应具有土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测量工作3年(测量专业毕业的2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

负责司仪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应经基本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四条: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符合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要求,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

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

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周期送检的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第二章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第五条施工准备阶段,测量队应进行以下工作:(一)在项目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按照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资料,逐一接收平面、高程控制点桩、交点桩、断链桩、合同分段桩、重要结构的中心桩。

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办理交接桩签认。

(二)接桩后,与桩址所在土地的业主办理桩址占地使用、桩志保护合同,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测量桩位标志。

(三)根据接桩资料和设计文件进行控制点复测及恢复定线,工作内容主要是:平面、高程控制点,线路中线、转角点,合同分段桩,重要结构的中心桩的复位测量。

工程公司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公司测量管理办法

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测量工作,明确公司和项目部职责,保证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2条测量的目的:保障建筑物空间位置及几何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以满足建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

主要任务是将设计图纸上建筑物的位置用测量方法精确地设置到地面上,以便作为各项工程建设施工的依据。

第3条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原则:实行多级测量复核制;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的基本原则;按照“从控制到碎部”的工作程序进行测量。

第4条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应遵守国家或行业有效版本测量规范的规定,并应积极稳妥地在测量工作中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

第5条工程测量工作应纳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其运作依靠自检、外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来保证。

各级测量机构必须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运作,并对测量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各级测量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的基本要求.第6条工程测量是建筑施工中不可缺少的生产环节,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单位必须依据承担施工认为的内容和规模以及对测绘资质要求,建立相应的测量机构.各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负责测量制度的建立、落实。

第7 条测量人员的工作是特殊的技术工种,要维持测量队伍稳定。

项目部不得随意调整、更换或改行。

第二章测量工作职责第8 条为更好地履行公司和项目部测量工作职责和分工,公司成立测量中心,负责履行公司测量工作职责;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条件成立测量队,负责履行项目部测量工作职责,项目队应根据自身条件设立测量组,负责项目管段内的测量工作。

公司测量任务按公司、项目部、项目队三级测量建制划分。

公司测量中心、项目部测量队、项目队测量组认真遵守测量要求,明确测量任务分工,配备好测量人员和仪器,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内容,严格质量控制,细致做好业务管理和测量仪器管理。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本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本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量管理, 保证施工测量的准确, 加快施工进度, 使本项目的测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施工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测量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搞好工程测量管理, 提高测量技术水平,是确保工程质量、防止测量事故的发生、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工程测量的技术依据是现行的规范、规则、规定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 要求每一个从事工程测量的人员, 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合作的工作作风。

第五条工程测量时限性强、工作辛苦、责任重大。

项目部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应对测量人员关心、照顾;在测量用车等方面应提供条件,以保证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职责第六条本项目测量管理实行项目部、施工队二级管理模式。

各级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各级的测量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项目部和施工队各自指定相应的测量负责人。

第七条职责1、协助公司精测队对管段内导线控制网的联测和复核工作。

2、负责复测成果报告及相邻管段间联测成果报告的拟订和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

3、负责管段内重点工程控制网的布设和复测工作。

4、负责管段内中线贯通、水准控制等联测工作。

5、负责管段构造物坐标放样、符合水准测量工作。

6、负责管段竣工前测量资料的保管及桩位交接工作。

7、项目部工程部技术部和测量工程师对项目部测量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

8、及时对项目部交桩进行护桩放设,并尽量保证原桩位不被破坏。

9、在项目部主控制桩的基础上, 进行构造物的大样测放和水准控制, 各队及分公司的技术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并作好交接记录。

第三章工程测量管理第八条测量成果交接1、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量桩橛等。

2、桩橛交接,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一点交。

点交时,必须置镜核实无误后方可接受。

对于重要桩橛,如发现桩橛松动或被破坏、丢失, 应由交方负责补充交接并作好详细记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测量工作。

为了加强测量管理,规范作业流程,统一作业标准,明确人员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有效防范测量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行业颁布的规范章程,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实际可行、确保质量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线装修3标项目经理部测量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主要职责:(一)制定本标段测量管理实施细则;(二)编制标段内单位(子单位)工程测量方案并报监理、所在上级公司审批;(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测量,包括车站、区间及其它结构物的定位、护桩设置及日常施工放样工作、测量技术交底、测量资料的填写以及测量复核等;(四)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核及检定;(五)按上级单位要求对测量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六)建立并每月更新测量仪器、测量技术文件、测量人员管理台账;(七)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A)负责管段内工程测量桩点、资料交接;(九)负责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负责管段内平面、高程控制网点的布设,以及每2个月一次的地面、地下控制网及联系测量复测(如监理、建设单位有明确的更高要求,按监理、建设单位的要求复测频率执行)。

如果复测确认某个控制点发生位移或沉降,应及时对发生位移或沉降的控制点成果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的成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十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责精密网控制点及加密网点保护工作;(十二)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十三)配合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的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粗差争议的仲裁以及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十四)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意见报请相关单位,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工程处置;(十五)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工程测量的技术依据必须是所承担工程项目现行的规范、规则、规定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

制定办法,报上一级审批,供实施。

第四条工程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

每一个从事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

第五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

尽可能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六条测量成果交接测量队的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绘终产品,测量桩橛、点之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

要做好交接工作。

1.设计单位测量成果交接及交接方式测量队收到设计文件后,必须于开工前办理测绘资料移交手续,并会同设计单位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手续。

各级应立即组织各测量队,进行全线复测,复测过程中,完成测量桩橛的点交和补齐工作。

复测完成后,即向下一级进行测量资料交接手续。

2.内部控制测量成果的交接及交接方式由组建者完成的控制测量,向下一级参与测量的单位办理控制测量资料移交手续。

交方应备存一份内部控制测量成果资料。

接方应核实资料内容和现场桩橛的实际情况。

3.竣工测量成果移交工程竣工验收时,先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在国内外从事的各类工程项目测量工作。

三、组织机构1. 项目部成立测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测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测量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下设测量工程师、测量员等成员。

四、测量管理工作内容1. 测量仪器设备管理(1)测量仪器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计量检定,确保测量精度。

(2)测量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3)测量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准,确保测量数据准确。

2. 测量方案编制(1)测量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进行编制,包括测量方法、测量精度、测量设备等。

(2)测量方案应经测量工程师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 测量实施(1)测量员应严格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准确。

(2)测量员应做好测量记录,包括测量时间、测量数据、测量方法等。

(3)测量员应定期对测量数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4. 测量成果管理(1)测量成果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2)测量成果应进行审核、验收,确保成果质量。

(3)测量成果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五、测量质量控制1. 测量质量控制应贯穿于测量工作的全过程。

2. 测量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3. 测量质量控制措施包括:(1)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测量技能。

(2)加强对测量仪器设备的检定和维护,确保测量精度。

(3)严格执行测量方案,确保测量数据准确。

(4)加强测量成果的审核、验收,确保成果质量。

六、奖惩1. 对在测量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测量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实测实量管理办法

工程实测实量管理办法

工程实测实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真实的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实体质量水平,促进实体质量的实时改进直至消除质量通病,进而达到实体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各单位及项目部须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工程实测实量工作小组,实测实量小组根据施工进度开展现场实测实量工作并根据实测工作量,安排和调整相应的质检人员。

第四条项目部实测实量小组应对在建工程的相应构件、部位实施100%的实测实量,将实测内容建立测量档案,留置相关影像资料,并在工程实体上标注实测信息(标识统一见操作指引),同时根据测量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逐步改进工程实体质量。

第五条要求各单位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实测实量工作的组织开展,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完善。

第六条各单位每月的实测实量复查必须百分百覆盖所属在建项目,对所属项目按检查单元随机抽取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独立实测复查,督促项目执行实测实量工作并复核项目实测数据,并做好复查记录,每月根据实测评分对项目进行排名考评。

第七条集团每季度的实测实量抽查将覆盖所有单位,并按照10%的抽样数量在各单位的在建项目中进行随机抽选。

第八条当项目各阶段实测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的1.5 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进行整修并按整修后的实测结果进行计分。

第九条各单位及项目部应配备数字回弹仪,要做好对所属项目的巡检、督促工作,发现未达标的砼构件,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封闭,确保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第三章取样原则第十条各实测取样的楼栋、楼层、房间、测点等,必须结合当前各标段的施工进度,通过图纸随机抽样确定。

第十一条对实测实量的各项目标段结构层或房间的具体楼栋号、房号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同一分部工程内所有分项实测指标,根据现场情况具备条件的必须全部进行实测,不能有遗漏。

第十三条测量数据应反映项目的真实质量,不提倡过度修补或做表面文章。

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测量重要性工程测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施工过程中实现设计意图的主要手段之一,是组织施工的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

结合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特点,特制订本测量管理办法。

第二条测量执行标准及规范测量工作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行业标准、规范。

本项目测量采用的规范、依据包括:《公路勘测规范》(JTGf10-200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第三条对项目公司工程部下属测量人员的要求测量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要认真细致、有责任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和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

第四条测量工作内容本项目测量内容有:路基填挖施工放样测量、桥梁施工放样测量、涵洞施工放样测量、路面工程施工放样测量。

第五条测量组织机构测量工作在项目公司工程部领导下进行工作。

测量工作由工程部专职测量工程师担任测量班长,负责管理、协调全线测量工作。

测量班设测量人员4人,负责现场施工放样测量。

第六条测量仪器管理各种测量仪器、工具的质量和性能必须按照周期进行鉴定。

并建立好仪器维护保养台帐、使用台账。

各种精密测量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建立保管好测量仪器履历书。

仪器存放要有搁架,并保持通风良好。

精密测量仪器的使用必须是经过测量培训后,技能合格的测量人员使用。

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精密测量仪器。

第七条测量记录管理施工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图表,必须做到记录真实,记注明显,计算清楚,签署完善。

并认真进行复核和检算,未经测量主管工程师复核和检算的资料不得使用。

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事后凭记忆追补,不得随意修改、删除原始记录。

各种测量记录和表格,必须按程序认真填写。

认真填写测量资料,保证测量资料数据真实。

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测量工作是技术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实现设计意图、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性工作。

为强化企业工程测量管理,保证产品的质量。

促进生产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系统管理第一条工程测量按公司总工办和项目经理部、专业负责人三级管理,分别设置测量管理人员和相应的测工。

第二条测量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必须持有上级颁发的合格证,持证上岗,特殊需要无证上岗的人员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上岗,违反本条规定影响企业资质、出现责任事故一律由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三条公司总工办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测量的法规、规范。

2.负责制定、检查、落实、上级和公司各项测量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测量人员的培训。

4.负责测量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职责1、监管测量部门与其他部门资料的互提、沟通。

2.负责组织审核、接收甲方桩位资料,校核红线桩、水准点位、建筑物平面位置、尺寸。

3.负责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控制、检验测量。

4.负责组织市政工程的定位、验线;竣工测量。

5.负责测量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五条测量专业负责人职责1.接受上级及甲方所交红线桩、水准点位及其资料。

对红线桩、水准点位进行内外业校核无误后,进行现场定位。

2.对红线桩、水准点进行保护、引测控制,并绘制相应护桩图。

3.负责组织实施测量外业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施工中的复核检查测量,并建立复核验线台账。

5.负责资料的保管、整理及验交工作。

6.负责仪器的调配工作,并对仪器检查、校正,保证仪器处于检定周期内。

7.负责测量质量事故的调查并形成报告。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测量操作规程详见各测量规范。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测量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行业颁布的各种规范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交接桩、审图、开工复测、施工放样及交底、竣工测量、内业整理和其他规定。

项目工程测量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施工测量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项测量工作应在各级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公司测量工作由施工管理部归口管理。

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其运作依靠自检、外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

各级测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确保测量工作质量。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即将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即将报告本级和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使用的测量程序必须多方严密论证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组织机构(一)测量任务按公司、项目部两级测量建制划分。

(二)测量工作实行各级总工程师负责制。

(三)公司测量工作由公司施工管理部归口管理,项目部根据施工任务设置测量组或者测量队。

(四)公司施工管理部设专(兼)职人员进行测量管理。

(五)项目部测量组(队)设测量工程师 1 名,测量员人数根据工程任务情况酌定。

(六)项目经理部测量专业工程师要求由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 3 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测量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公司职责范围(一)负责跟踪测量发展方向,贯彻现行标准、规定。

(二)负责制定公司工程测量规定、办法。

(三)参预公司内重大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四)掌握公司高精度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性能及使用情况。

建立测量仪器台账,负责公司范围内测量仪器的管理和调配工作,并办理测量设备的审批、购置、报停和报废手续。

(五)负责监督、检查、复核项目部测量工作,指导项目部施工复测、竣工测量工作。

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项目铁路(客货共线)的施工管理特点,为使本项目部测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杜绝、防止测量事故的发生,更加高效、精确地提供测量技术保障和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控制和施工放样等系列测量工作是项目技术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项目管理的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项目工程管理部是本项目测量工作的主管部门,测量队受工程部的领导以及日常工作安排,以服从总体、独立运作的方式开展工作。

项目部测量工作实行项目一级(控制、放样、检测)和施工队二级(配合放样、检核)以及工程技术人员直接协助参与交底,并审核测量成果的管理模式。

项目部测量队应经常性地针对每个施工阶段、工序流程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八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1)项目部设测量队,配专职测量队长负责测量队全面工作;根据项目需要设若干名分队长,分队队长与测量队长享有同等待遇,负有同等责任;对控制测量成果、重点关键工程、部位及构造物定位放样进行换手复测,换人、采用不同计算方法进行复核,配合测量队长整理收集各类上传下达的文件、图纸、技术交底和测量内、外业的资料;当测量队长不在位时可以行使和履行队长的职责;(2复核测(31(1)(2)(3)施工放样等工程测量工作。

(4)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种测量工作(如:交接桩、复测、检测等)。

(5)贯彻实施上级转发或下达的有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6)组织项目部、队测量人员参加管区内所有的测量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测工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7)本项目测量队伍的建设(人员素质、技能的考评)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请领、维修、及检定等事宜)。

(8)协同工程技术部完成对大桥、特大桥的控制测量、桥墩台桩基、构造物轴线的定位坐标、高程的计算和复核,以及重点难点工程部位的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工作。

(9)在项目总工、工程管理部的指导下,做好现场土石方的计量工作;凡是与现场有关的各类量)真实(10)(11)(12)(13)2(1(2(3(4)做好导线控制点、施工放样桩位水准点的保护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工程测量的技术依据必须是所承担工程项目现行的规范、规则、规定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

没有现成的规范、规则和规定可依时,可参照相近行业标准,制定临时办法,报上一级审批,供实施。

第四条工程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

每一个从事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

第五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

尽可能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二章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第六条测量成果交接施工企业的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绘终产品,测量桩橛、点之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

要做好交接工作。

1.设计单位测量成果交接及交接方式施工单位收到设计文件后,必须于开工前办理测绘资料移交手续,并会同设计单位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手续。

各级相关单位应立即组织测量队,进行全线复测,复测过程中,完成测量桩橛的点交和补齐工作。

复测完成后,即向下一级进行测量资料交接手续。

2.内部控制测量成果的交接及交接方式由组建者完成的控制测量,向下一级参与测量的单位办理控制测量资料移交手续。

交方应备存一份内部控制测量成果资料。

接方应核实资料内容和现场桩橛的实际情况。

3.竣工测量成果移交工程竣工验收时,先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

参与办理工程验交手续。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先办理竣工测量资料的移交,再办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手续。

4.交接范围线状建筑物(如公路、铁路)定测转向角处的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

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面状建筑物(如机场、铁路编组站、大型工业厂房)的建筑基线、矩形方格网,导线网,三角网,方格高程网的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的控制测量桩橛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大范围工程(如水库,水电站)的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桩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分期施工控制测量资料,控制网点规划、用途资料。

永久水准基点,国家各等级三角点、水准点。

各种重要测量桩橛的点之记。

5.交接要求桩橛交接,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

点交时,必须置镜核实无误且点之记、桩橛标志均正确无误后方可接受。

对于重要桩橛,如发现桩橛松动或被破坏、丢失,应由交方负责补齐。

交接要作好详细记录。

交接的桩橛应向管区外延伸至少两个重要桩橛。

控制测量成果中要有精度评定和可靠性分析资料及最终控制效果的精度估算资料。

最终控制效果的估计精度应优于设计要求。

交接手续要齐全,签署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记录字迹清晰,文字简练。

桩橛标志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

自行制定的标准和标志式样,交接时必须有必要的说明资料。

测量资料必须有测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视有效。

交接完成后办理交接纪要,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各执一份。

6.成果保存工程竣工后,按铁道部“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必要时于接管单位协商具体内容。

第六条复核制度1.桩橛复测工程项目部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

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复测时要特别注意长隧道、特大桥和桥隧相连地段的测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结合部的贯通测量。

复测时如果发现个别桩橛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请设计院处理。

控制测量桩橛,只复核各资用桩橛的相对位置是否正确。

松动的桩橛不能作为资用桩橛。

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

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施工。

经过复测,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的问题已被妥善处理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2.测量资料复核由外单位完成的控制测量,成果使用前,应由委托单位提前向自己上一级单位的施工技术部门报告,并由上一级单位的主管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确定无误后方可采用。

局内各级测量机构负责完成的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表是否齐全。

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

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复核测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实用平差成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

控制测量资料复核完成后,应及时形成《控制测量复核评价记录表》。

3.独立建筑物,续建关键阶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

线路测量引伸、路基填筑开始、隧道掘进引伸和衬砌时的曲线(含缓和曲线)起始点;桥梁墩台、涵洞、房屋等独立建筑物原始位置控制点线;基底、基顶、墩台顶、建筑物竖向特殊变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换手复核(换人或更换方法),确认无误,办理签认手续,作好施工记录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橛。

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

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

对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要进行抽查(或实行监控),抽查的部位、时间、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

5.对已完工程的检查在验工计价前,测量主管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

核定结果报技术负责人。

第八条测量资料管理和桩橛保护制度1.原始测量资料管理外业测量必须填写《测量日志》。

《测量日志》必须记注清晰,无涂改。

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署完善。

一切原始测量记录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2H~4H铅笔记注,根据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测量和记录,不得事后凭回忆补记。

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员应将观测员读出的数据“回读”,以资核实。

测量记录宜使用固定页码的专用手薄或国家测绘出版社出版的各种测量手薄记录,并要填列页码,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的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

因超限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

测量工作完成后,原始测量资料应收集齐全,并按测量项目分类,由完成测量工作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内业资料管理测量的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并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由完成测量工作的单位指定专人保管。

3.测量标志保护永久性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不易被破坏的基岩或稳定地层上。

各种测量标志,是测量成果的具体表现,各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每个职工都应有保护测量标志的意识。

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本单位设立的测量标志,事先必须征得本单位测量人员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

凡发现有人为损毁各种测量标志的,应进行规劝、阻止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九条总结和报告制度1.总结制度级测量机构,工作进行一个阶段或完成重点、难点测量项目后,都应及时进行总结,对工作中的技术创新,技术特点,组织、操作的经验等写出总结报告。

对工程测量事故,应写出专题报告。

各种测量总结应视为测量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必要时可向上一级测量主管部门呈报。

2.报告制度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报告本级和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第三章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第十条仪器设备配置各级测量机构应视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工程实际,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的程度,减小测量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效果。

第十一条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1.各种测量仪器均属计量器具,应符合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各类特种专用精密工程测量仪器设备,配置应作到合理、适用、经济。

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

使用过程中要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雨淋。

使用过后及时进行养护。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签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检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定。

检定周期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保证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5.测量仪器设备应设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霉、防尘、防锈。

光电类和激光类仪器每月开机一次,光学仪器每季度开箱晾置。

6.各级必须建立健全测量仪器设备台帐、精密测量仪器卡、仪器档案等制度。

仪器出库、入库、应办理借领使用登记、签认手续。

7.仪器报废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精度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

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恢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辨,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奖励为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工程测量工作的科学管理,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测量管理先进单位、有关领导和对测量有功人员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测量工作积极踏实,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技能提高,成绩突出者,可以推荐提升。

第十三条惩罚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测量、计量法规,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计量管理制度,由于测量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者,应给予必要的处罚。

对测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对测量仪器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