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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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学校2019年4月14日党支部、校务会审议通过)一、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三个工作条例》,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提高学校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正确性,促进校长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和协调运转,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章程》制定本规则。
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务会)的出席人员范围:正副校长、工会主席。
二、校务会每两周一次,于周三下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务会召开时需有23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不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三、校务会议事范畴:1、学校重大重要事项(详见《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办法》);2、校长提交校务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四、议事程序1校务会召开前,校长应就待议的问题与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议题确定:(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务会议定的事项;(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请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按市教育局文件规定题目)。
2校务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
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校长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校长做出决定。
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重大问题,校长事先要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
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五、校务会议的贯彻和督办1校务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工,抓紧落实。
中小学校校务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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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务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校长负责制,更好地对学校重大项目和日常工作定期进行讨论与决策,促进各部门协调运转,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校务会议事决策制度。
一、校务会议的人员组成
成员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等组成
二、校务会议的讨论内容
1、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
2、重大改革举措和规章制度;
3、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4、校内机构、岗位的设置;
5、重要人事调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
6、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7、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
8、重大基建项目得确定和落实;
9、教职工奖惩和绩效方案;
10、其他重大问题。
三、校务会议的议事规程
1、校务会议一般为两周召开一次。
1。
中学校务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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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中学校务会议议事规则为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二条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是校长行使职权的重要途径。
校务会议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第三条凡属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事项,应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研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贯彻执行。
第二章议事决策范围第四条校务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具体部署落实党委会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校务会议研究提议的重要事项包括:(一)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办学发展等重要工作规划,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
(二)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决算情况,年度追加预算及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
(三)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师生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事项。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师生奖励、表彰、惩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
(五)校长认为需要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六)党委会议认为需要先由校务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六条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包括:(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执行党委会议决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
(三)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工作计划安排。
(四)开展学生德育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中心小学校务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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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组织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后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学校管理人员参加。
2.校务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4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三、会议内容
1.定期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
(2)总结上学期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研究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期工作计划;
(4)讨论学校教育教学、德育、安全、后勤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5)研究教师队伍建设、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等工作;
(6)研究学生招生、学籍管理、毕业等工作。
2.临时会议内容:
(1)针对学校突发性、紧急性事件,研究应对措施;
(2)解决学校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研究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
四、会议纪律
1.参加会议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场,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走动、接打电话,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参加会议人员应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决定事项予以落实。
4.会议期间,如有重要事项需讨论,应举手表决,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五、会议记录与归档
1.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如实记录会议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议题、讨论意见、表决结果等。
2.会议记录应妥善保管,归档备查。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务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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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议记录
1.会议记录由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2.会议纪要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经主持人审阅后发送给参会人员。
3.会议纪要应作为学校决策和执行的重要依据,纳入学校档案管理。
本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后续章节将就会议流程、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会议室管理规定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中小学校务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中小学校务会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会议的组织、召开和决策流程,确保会议高效、有序进行,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质量。
一、会议性质
1.学校务会议是学校决策层进行工作研讨、部署任务、解决问题的常设机构。
2.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包括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等阶段性的校务会议;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1.根据会议类型和参会人数,合理调整会议室布局,提前布置好会议所需的桌椅、音响、投影等设备。
2.会议组织者可根据需要,提前进入会议室进行布置,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恢复原状。五、 Nhomakorabea议室保密工作
1.会议室应采取措施确保会议内容的保密性,如设置密码锁、安装监控设备等。
2.会议期间,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会议室,防止会议内容泄露。
二、决策事项的责任分解
1.会议纪要中明确的决策事项,应按照部门和职责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各责任部门应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决策落实。
三、进度跟踪与汇报
1.责任部门应定期向会议组织者汇报决策事项的进展情况,会议组织者负责汇总并向主持人报告。
2.主持人根据汇报情况,对决策事项的落实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按期完成。
中学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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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免民族中学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解决的原则,加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领导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确保上级部门和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确保教职工的民主参与,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学校议事规则和程序。
议事规则一、校务会议事规则校委会成员由学校校长、书记、副校长、各室负责人组成。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其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提出学校贯彻落实的意见。
2、检查学校教职工大会重要精神及校务会决定的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
3、分析本校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教学以及学校经费执行等情况,交流各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研究和决定涉及全校性的重要工作。
4、研究和决定下列重大问题:⑴学校的办学方针;⑵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⑶学校的重大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⑷学校干部选拔及人事安排;⑸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⑹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⑺重大基建项目和发展规划;⑻校内机构的增设或撤并等;⑼学校奖惩工作和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⑽其他重大问题。
5、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并负责决策。
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由学校正、副校长参加,由校长负责召集,一般每周召开一次,若需要可随时召开。
其主要任务是:1、校长按各分管的工作中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研讨是否需交校务会议决策的事项;2、对学校重要问题的可行性研讨和决策研究;3、对各分管工作进行交流、商量,提出各分管工作近期的主要工作;4、校长或副校长认为需要统一的教育、教学、后勤等问题予以研讨;5、补充和完善校务会议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的配套措施。
三、教职工大会议事规则教职工大会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全校教职工参加,一般每学年度召开一次,若需要可随时召开。
其主要任务是:1、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学习教育教学理论;2、通报各方面工作,总结经验或教训;3、安排布置阶段性工作及要求;4、审议通过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财务预决算报告;5、民主评议干部。
校务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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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和发展,充分发挥校务会议的作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校务会议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管理政策等。
第三条校务会议由学校的主要管理层成员和代表组成,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可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校务会议设主席团和秘书处。
主席团由学校校长担任主席,副校长担任副主席,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秘书处负责会议的各项组织工作,由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议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由相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研究和提出针对性的方案建议。
第三章会议召开第六条校务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决定,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八条校务会议必须有法定的与会人员到场,并达到法定数才能召开。
第四章会议议程第九条校务会议的议程由主席团提出,并提前向与会人员发放。
第十条校务会议的议程内容包括:会前准备事项、会议召开程序、会议主要议题、会议结束事项等。
第十一条与会人员可以提出议程修改意见,并在会前提交给秘书处。
第十二条校务会议通过多数表决制决定议程的修改和通过。
第五章会议主持第十三条校务会议由主席主持。
第十四条主席应确保会议的公正、公平、高效进行。
第十五条主席有权根据会议情况设定发言时间和限制发言次数。
第六章发言权第十六条与会人员在会议中享有发言权。
第十七条与会人员在发言时应注意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他人的意见。
第十八条主席有权对发言内容进行指导和管理,并能要求传达会议决议。
第七章表决程序第十九条校务会议决策以多数表决为原则。
第二十条重要事项的通过需要达到法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
第二十一条议事规则不涉及表决事项的通过。
第八章会议记录第二十二条秘书处负责记录会议的所有内容。
第二十三条会议记录要真实、客观、准确地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和表态情况。
第九章会议决议第二十四条会议决议由与会人员经过讨论和表决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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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学校2019年4月14日党支部、第1文秘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校务会审议通过)一、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三个工作条例》,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提高学校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正确性,促进校长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和协调运转,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章程》制定本规则。
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务会)的出席人员范围:正副校长、工会主席。
二、校务会每两周一次,于周三下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务会召开时需有23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不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三、校务会议事范畴:1、学校重大重要事项(详见《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办法》);2、校长提交校务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四、议事程序1校务会召开前,校长应就待议的问题与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议题确定:(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务会议定的事项;(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请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按市教育局文件规定题目)。
2校务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
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校长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第1文秘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校长做出决定。
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重大问题,校长事先要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
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五、校务会议的贯彻和督办1校务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
校务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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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委员会制度第一篇:校务委员会制度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有效整合学校、家庭和社区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实施校本管理,经研究成立校务委员会,并制定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性质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协调者和审议者,是新形势下学生、教师、家长、社会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途径。
二、校务委员会职能1、咨询和建议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审议和决定对有关学校发展、学生管理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3、评议和监督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宣传和协调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校务委员会委员(一)代表组成:第一,学生家长代表。
能代表全体学生家长的意见,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比如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具体条件为:1、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2.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强烈愿望,要有为广大学生家长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3.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身体健康,精力旺盛,能如期参加学校校务委员会的例会。
第二,教师代表。
代表能总体掌握年级组的基本情况,能代表年级组教师的基本想法,能协调家长、学生和教师之间关系,在年级组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社会知名人士。
这部分人代表了社会办学的大方向、大背景,具有丰厚的学识和深刻的见解,能为学校提出有立竿见影效果的真知灼见。
他们的参与,对学校把握办学的大方向和提高办学层次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校务委员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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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委员会议制度一、校务委员会议是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一种重要形式,主要任务是就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形式,检查总结工作,对关系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议事决策并部署贯彻实施。
二、校务委员会议的参加人员是学校校务委员会成员,必要时也可视会议内容扩大会议参加人员。
校务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进行。
三、校务委员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由校长委托分管常务工作的副校长主持召开。
四、校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列入学期主要工作进度计划安排表。
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期。
五、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并按会议要求进行表决。
六、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
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进行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反对或抵制集体做出的决定。
七、会议通过的决定在贯彻执行中,如发现问题或不妥之处,应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反映,由校长提请校务会议复议,进行讨论修正。
并将复议结果在其它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八、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的记录,既要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会议的精神,又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和会议讨论的情况,在学校未正式公开之前,不得以何何形式泄露。
九、除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提前请假外,委员必须按时到会,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参会人员的统计,对未能出席会议的人员要清楚原因,并做好传达工作。
十、学校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意见和态度(赞同或不赞同)、表决情况记录要详细,每项议题都应形成决议,重要决议应当形成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
学校办公室年末要将会议记录簿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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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第一篇: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中学2013-2014学年度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一、校务委员会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的经常性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
二、校务委员会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学校校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也可视会议内容扩大会议参加人员。
三、校务委员会会议主要由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校长主持召开。
四、校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五、参加会议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应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
六、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领导、部门负责人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
在贯彻执行中因实际问题必须更改的,可在下次会议中提出讨论修正。
七、主要领导布置工作任务应具体明确,要符合部门的实际,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八、各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既要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会议的精神,又要做好对会议内容的进程及决议、个人发言的保密工作。
九、办公室负责对出席人员的统计,对未能出席会议的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清楚原因,并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十、办公室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检查、督促考核各部门的工作,并利于资料的归档。
第二篇: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一)校务委员会由学校正副校长,学校党支部书记和学校工会主席等组成。
(二)校务委员会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
(三)校务委员会会议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四)校务委员会研究重大问题,主要是指:1、办学方针。
2、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3、学校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4、干部人事安排。
5、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实施方案。
6、经费预决算报告。
7、重大基建项目。
8、学校内部机构的增设或撤并等。
9、学校内部的奖惩工作和教职工福利待遇等。
10、其他需讨论的重大问题。
五、校务委员会会议在研究重大问题时,遇认识不能统一,讨论意见有较大分歧。
权城中学学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权城中学学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e6f3b136bcd126fff7050b95.png)
诸福屯中学
学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校务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
二、出席会议人员包括校长、主任,各处室负责人、教师、学生、家长、村代表。
会议由校长主持,遇有特殊情况也可委托主任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会参加。
三、校务委员会执行民主集中制。
会议讨论、审议、决定的事项必须通过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四、议事范围:
(1)讨论决定学校招生、毕业生升学去向问题;
(2)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校园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改革方案和措施,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讨论决定学校基建维修、重大经费开支、重要设备和仪器购置等问题;
(4)讨论决定学习的奖励和处分措施;
(5)审议通过校长办公会提交的学校勤工俭学、房屋出租及创收等方面工作的初步意见;
(6)讨论审议需提交教职工大会研究讨论的事项。
小学校务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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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坝镇中心小学校务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健全校务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善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1.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并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分析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述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在校的执行情况。
2.审定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或有关文件,以及其它需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3.审定校招生计划、教学计划、科研规划、教改方案以及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大措施。
4.决定全校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决定全校各部门的人员编制的设置和调整;干部的任免、调整及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6.审定学校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年度预算、决算和全校性的规章制度。
二、议事原则1.校务会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校务会议要讲实话、讲真话,把贯彻落实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校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主动性、创造性,集思广益。
三、议事程序1.校务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也可举行扩大会议。
2.校务会议参加人员:校长、副校长、德育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3.校务会议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口头表决时如未发表不同的意见,则视为同意。
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决定处理违纪事件等,应逐项表决。
四、议事纪律1.对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
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来决定的,可以向校长提请下次校务会议讨论。
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持执行集体决定,在言论上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
2.对应保密的校务会议内容及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小学校委会议事规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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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委会”)的组织建设,规范校委会的议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学校校委会的全体成员,包括校长、副校长、各科室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校委会是学校决策和监督的重要机构,其议事规则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会议制度第四条校委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
第五条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六条全体会议由校长主持,专题会议由校长或其委托的副校长主持。
第七条会议通知:会议召开前至少提前3天向校委会成员发送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议程等。
第八条校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参会。
第三章议事规则第九条会议议题:会议议题由校长或校委会办公室提出,经校委会成员讨论通过后确定。
第十条议事程序:(一)主持人介绍会议议题,简要说明议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二)相关责任人汇报工作情况或提出议题;(三)校委会成员就议题进行讨论;(四)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提出表决意见;(五)全体校委会成员进行表决;(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第十一条表决方式:校委会会议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十二条表决规则:(一)会议表决事项必须经全体校委会成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二)表决时,与会成员应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职工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表决权;(三)表决结果应立即向全体成员公布。
第四章议事纪律第十三条校委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第十四条校委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讨论,对会议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校委会成员应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
第十六条校委会成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在会议期间进行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则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校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管理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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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管理公文学校校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管理公文一、引言学校校务会议是学校内部决策的重要平台,旨在推动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为了规范学校校务会议的召开和议事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用于指导学校各级校务会议的运行。
二、会议的召开1. 定期召开学校校务会议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表定期召开,确保会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会议的召开时间一般会提前一个月向与会人员通知,并发送会议议程。
2. 临时召开在特殊情况下,学校可以临时召开校务会议来讨论紧急事务。
在召开临时会议之前,应当向与会人员发送临时会议通知,并说明会议的目的和议题。
3. 参会人员情况校务会议的参会人员一般包括校领导、各学院(系)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等。
会议的参会人员名单应提前确定,并在会前发送会议通知。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1. 主持人的职责校务会议的主持人由会议召集人或指定人员担任,其职责包括主持会议、维护会议纪律、确保会议顺利进行等。
主持人应当做到公正、客观、中立,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2. 议事秩序会议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议题的顺序。
主持人应当控制会议的时间,确保每个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充分讨论和决策。
3. 发言规则与会人员在会议中发言时应当注意以下规则:(1)发言前应向主持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发言的主题和内容。
(2)发言时应遵守公序良俗,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和互相诋毁。
(3)每位发言人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限制进行发言,不得超时。
4. 决策程序校务会议的决策一般采取表决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1)主持人宣布表决事项,并说明表决的方式(如无异议即通过、简单多数通过等)。
(2)与会人员按照主持人的指示进行表决,可以通过举手、投票等方式进行。
(3)主持人统计票数,并宣布表决结果。
四、会议纪要的制作和归档会议纪要是校务会议的重要文件之一,用于记录会议的目的、议题、决策等内容。
学校校务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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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议事原则1.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 尊重事实、注重实效原则;4. 稳妥、有序、高效原则。
三、议事机构1. 校务委员会:学校最高议事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年级组长、教师代表等组成。
2. 教务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议事机构,由教务处负责人、各学科组长、教师代表等组成。
3. 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学生工作的议事机构,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
4. 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
四、议事内容1.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2. 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订;3. 学校财务预算、资金使用;4. 学校人事任免、职称评定、岗位设置;5.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国际交流、校企合作等重大事项;6. 学校学生工作、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重大事项;7. 教职工、学生、家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8. 其他需要校务议事机构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议事程序1. 提案:由校务委员会成员、教务委员会成员、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等提出。
2. 审查:校务委员会办公室对提案进行审查,确保提案符合议事原则和程序。
3. 讨论决定:校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审查通过的提案进行讨论,形成决议。
4. 实施:校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决议通知相关部门,并监督实施。
5. 跟踪:校务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决议落实到位。
六、议事纪律1. 议事机构成员应按时参加议事活动,不得无故缺席;2. 议事活动应保持严肃、认真、团结、民主,不得互相攻击、诽谤;3. 议事活动应尊重事实、客观公正,不得捏造事实、歪曲事实;4. 议事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中小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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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一、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提高学校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正确性,促进校长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和协调运转,根据上级文件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委会)的出席人员范围:全体校委会成员。
二、校委会每学年一次,于周三下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委会召开时需有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不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三、校委会议事范畴:1、学校重大重要事项;2、校长提交校委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四、议事程序1. 校委会召开前(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委会议定的事项;(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请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按县教育局文件规定题目)。
2. 校委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
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 校长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校长做出决定。
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重大问题,校长事先要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
4. 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
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五、校委会议的贯彻和督办1. 校委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工,抓紧落实。
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落实,责任领导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校长要随时指导并督促。
2. 各部门对承办的工作,要在一定时间,按程序和具体要求抓紧办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
六、校务会议纪律1.校委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时,可委托他人主持。
与会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向召集人请假。
学校校务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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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务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一步发挥校务委员会会议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研究处理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校务会议事范围第三条校务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一)涉及上级单位指令执行的决定。
组织实施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决定上报上级单位审核、审批的事项,以及需要向上级推荐、上报的事项。
(二)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办学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方案的审定;专业设置和调整,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审定;办学规模、年度招生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学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学校章程的制订、修改和全校性的重要规章制度的修订、修改;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及人员编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职称评定政策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政策制定与调整;重要奖惩事项,如推选市(部)级以上等荣誉称号的授予及奖励事宜;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法律纠纷的处理;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等;学校土地、房屋以及大宗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和转让及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等项目;学校大型庆典等重要活动事项等。
(三)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对非领导职务、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引进、推荐、提名、聘用、任免;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出国进修、学习、培训、考察、比赛人选确定;校级以上先进集体与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的推荐申报、授予和奖惩,校级以上重大表彰。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包括年度预算的制定、调整以及决算的审定与调整;基建项目预决算方案的制定与调整;资金在1万元以上未纳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项目安排;学校对外捐赠事项;受捐赠的大额资金(1万元以上、含1万元)及物件的使用方案;对外投资、融资项目;应当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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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提高学校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正确性,促进校长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和协调运转,根据上级文件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委会)的出席人员范围:全体校委会成员。
二、校委会每学年一次,于周三下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委会召开时需有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不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三、校委会议事范畴:1、学校重大重要事项;2、校长提交校委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四、议事程序
1.校委会召开前(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委会议定的事项;(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请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按县教育局文件规定题目)。
2.校委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
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校长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校长做出决定。
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重大问题,校长事先要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
4.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
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五、校委会议的贯彻和督办
1.校委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工,抓紧落实。
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落实,责任领导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校长要随时指导并督促。
2.各部门对承办的工作,要在一定时间,按程序和具体要求抓紧办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
六、校务会议纪律
1.校委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时,可委托他人主持。
与会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向召集人请假。
2.校长主持校委会议,要充分发挥与会人员的积极性,广泛讨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共同意见达成时做出决定,不能将主持会议的职责变成个人说了算的特殊权力。
若校长的意见确属正确,但集体又未达成一致,可稍缓议决;紧急事件,可暂按校长意见办理。
3.参加校委会人员在会上不得谈事先未和校长汇报或沟通的议题。
4.参加校委会人员对会议过程和有关内容要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和组织纪律,不得外传。
特别是会议明确不得外说的机密或暂时保密的事项和问题,严禁泄漏;若给工作造成被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校委会议决定的事项,每个成员在涉及时均应以学校决定为唯一依据进行宣传、沟通和释疑,不能随意或不负责任讲话。
若决定与个人意见不一致,可向校长提出,但言行上不能与学校相背,使工作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