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各省产假规定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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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规定护理假国家规定2016

护理假规定护理假国家规定2016

护理假规定护理假国家规定2016:湖南产假新规定2016湖南产假新规定2016湖南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通过男方护理假20天2016年3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女方产假为158天。

故此,“全面两孩”政策在湖南全面落地。

10多个省份已修改了人口与计生法规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策部署。

2015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全面两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在湖南落地,顺应群众的期盼和要求,省人民政府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的议案。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广东、浙江、广西、湖北、天津、安徽、山东、四川等10多个省份已经修改了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其他省也正在抓紧修改中。

今日,《条例(修正案)》在表决中获通过,湖南也成为修改了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省份。

不管生一孩还是二孩女方产假都是158天关于生育政策,《条例(修正案)》第十四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是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三是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这里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

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产假怎么休?广大女性最为关注。

“参照国家修改计划生育法的模式,对《条例》只做部分修改。

2016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6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6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篇一:2016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全文2016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全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以下是该条例全文及解读。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由本条例附录列示。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需要调整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合理安排怀孕女职工的休息时间,或者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经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定产假多少天?(附各地产假具体天数)

法定产假多少天?(附各地产假具体天数)

法定产假多少天?(附各地产假具体天数)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那么具体的法定产假有多少天呢?找法我为您带来法定产假多少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那么关于法定产假有多少天呢?请看下文:一、一般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二、各地法定产假多少天?(共计2页) 1 2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那么具体的法定产假有多少天呢?找法我为您带来法定产假多少天?1、广东省规定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广东产假国家规定2016

广东产假国家规定2016

广东产假国家规定2016广东产假国家规定2016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关注妇女的权益和劳动条件,为了保障女性工人的身体健康和育儿权益,国家不断加强对产假的规定和保护。

广东省作为中国南方最繁荣的省份之一,也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并在2016年出台了一系列与产假相关的规定,以更好地保护女性工人的权益。

首先,根据广东省的规定,女性工人的产假为98天,即14周。

产假的计算时间是从预产期开始计算,至少提前15天,同时将适当延长产假的时间,确保女性工人有充分的时间调整身体和照顾新生儿。

其次,广东省规定,女性工人在享受产假期间,所在企事业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女性工人在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的标准为基本工资的100%。

通过这项规定,可以有效地保障女性工人在产假期间的经济来源,避免因为生育而给家庭经济造成的负担。

此外,广东省还规定,为了保障女性工人的就业权益,产假期满后,女性工人可以享受产后护理休假。

产后护理休假期限为15天,女性工人在取得医疗机构的证明后,可以申请享受护理休假。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女性工人在产后有足够的时间调整身体,同时也为女性工人创造了更好的工作条件。

另外,广东省还特别针对乳母工人提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乳母工人的产假期延长至158天,即22周。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乳母工人在生育后有更足够的时间哺乳和照顾新生儿,也是对乳母工人特殊身份的尊重和关爱。

综上所述,广东省在2016年出台的与产假相关的规定,对保障女性工人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这些规定不仅充分考虑了女性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育权益,还关注了女性工人在产假期间的经济来源和就业权益。

这一系列规定的出台,为广东省的女性工人创造了更加公平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也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最新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6最新版本)

最新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6最新版本)

最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6最新版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b5E2RGbCAP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法人。

p1EanqFDPw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1/14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DXDiTa9E3d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RTCrpUDGiT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5PCzVD7HxA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2/14施。

西安市产假规定2016

西安市产假规定2016

三一文库()〔西安市产假规定2016〕*篇一:2016年国务院产假规定2016年国务院产假规定四川省规定,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妇,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护理假。

女方能享受158天产假,若男女方合计,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2016年全国各省计划生育产假条例修改[天]地区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江西山西宁夏修改时间2015.12.302016.1.132016.1.142016.1.142016.1.152016.1.152016.1.202016.1.202016.1.21婚假天数333333333增加产假303030306050606060陪产假15157152025151525产假128128128128158148158158158四川山东福建上海北京2016.1.222016.1.222016.2.192016.2.232016.3.243315101060201586060-8230307151015158158~180128128~7个月2016高龄产妇产假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在我国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

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包括产假90天法定节日。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2、90天+30天(晚育)+15(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3、产假需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4、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女员工在分娩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

申请产假报告在分娩前10周内交人事部批准,并附有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男职工之配偶属晚育者,且为计划内第一胎者,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3天。

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

江苏省计划生育休假是怎么规定

江苏省计划生育休假是怎么规定

江苏省计划生育休假是怎么规定我国是以民为本的,所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是尤其重要的,因此像生育之后就有规定法定的假期,那江苏的计划生育休假是多少天的呢?休假是怎么规定?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江苏省计划生育休假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江苏省计划生育休假规定江苏省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而婚假统一为13天。

四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和护理假。

产假延长30天,统一128天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

以往要符合“晚育”条件才能享受那延长的30天“晚育假”,但是现在无论你是否晚育,都能有128天产假了!虽然现在多数人都符合“晚育”条件,但是有总比没有好哈!江苏计划生育都有哪些休假1、取消晚婚晚育假期。

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婚假3天。

2、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3、取节育环:休息1天4、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产假:取消了晚育假期、独生子女假期,但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虽然各省份的标准都不同,但大多数省份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还明确规定配偶的陪产假。

江苏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A. 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B. 办理程序: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

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

C. 办理时限及结果: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

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2016全文

《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2016全文

《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2016全文生育保险条例偶尔会有变化,但是总体的变化是不大的,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2016全文。

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所有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纳入生育保险。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业务。

财政、地税、人事、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及工会、妇联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第四条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依法征缴。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设区的市原则上实行市本级统筹。

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生育保险基金比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计息办法计息。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三)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用;(四)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2016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

2016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

2016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2016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的内容,具体内容:很多人认为产假就是国家规定的98天休假期,事实上,产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产假是指产后假,广义产假则包含保胎假、产前假、产后假等。

那么2016国家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呢?以下就是我做的...很多人认为产假就是国家规定的98天休假期,事实上,产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产假是指产后假,广义产假则包含保胎假、产前假、产后假等。

那么2016国家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呢?以下就是我做的整理,希望对你们有用。

2016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2016年产假比2015年增加了,但各个省份的标准都不同,大多在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

2016年产假规定明确了配偶的护理假,其中江西是15天,四川是20天,宁夏是25天。

其中,四川省规定,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妇,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护理假。

女方能享受158天产假,若男女方合计,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江西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

宁夏则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来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

如果按照夫妻合计,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广州等地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性产假可从国家规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并增加配偶产假15天。

据悉,目前我国规定产假为98天,是世界劳工组织《生育保障公约》规定的最低标准。

其实,世界上产假最长的是俄罗斯,产假为三年,日本产假也是两至三年。

劳动法产假规定: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各省女职工产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各省女职工产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各省女职工产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全国各省女职工产假的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根据国务院最新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海市: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

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

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

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根据《上海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北京市: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天津市:实行晚育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天津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32条)*四川省: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即98天,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陕西省:实行晚育的,享受国家规定及即98天,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6条)云南省:实行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2016年各省市 最新产假、护理假规定汇总

2016年各省市 最新产假、护理假规定汇总

2016年各省市最新产假、护理假规定汇总国务院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规定2016年产假多少天?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各省市增加的产假天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在今年各省级两会中,部分省份取消了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晚育假,明确规定了产假天数,多数省份在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

并且明确了配偶的护理假。

四川省2016年产假多少天四川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妇,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护理假。

女方能享受158天产假,若男女方合计,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江西2016年产假多少天江西省新计生条例对生育假做了调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宁夏2016年产假多少天宁夏新修的计生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同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安徽2016年产假多少天安徽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女方能享受158天产假,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山西2016年产假多少天山西新计生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云南省女职工产假规定

云南省女职工产假规定

云南省女职工产假规定云南省女职工产假规定2016第一条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

第三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并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内容。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安排经费,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禁止截留、克扣、挪用计划生育经费。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管理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有关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加强生殖健康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016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6最新版本)

2016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6最新版本)

最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6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法人。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6年产假最新规定

2016年产假最新规定

2016年产假最新规定2016年产假最新规定对于全国女性职工在婚育方面的权益和利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2016年产假最新规定的主要内容:首先,根据最新规定,女性职工产假的基本标准为98天。

这是与之前规定相比的一个重大变化。

在此之前,中国女性职工的产假仅为90天,所以此次的增加对于女性职工来说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其次,为了进一步保障职工的利益,产假期间所享受的工资待遇也有所提高。

新的规定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全额工资。

这就意味着,女职工在休假期间能够继续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这对于家庭的经济负担会有明显的减轻。

此外,新规定还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可以继续享受陪产假。

陪产假的时间为15天,配偶可以在此期间陪同女职工照顾新生儿。

这对于加强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以及减轻女职工在产后的压力有很大的帮助。

对于个别特殊情况,新规定也给予了一定的灵活性。

对于晚婚和中高龄女性职工,产假可以相应延长。

晚婚女职工的产假可以延长15天,中高龄女职工可以延长30天。

这样的规定合理地考虑到了个体差异,对于帮助女性职工更好地照顾新生儿和自己的身体恢复有重要意义。

最后,新规定还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保障措施。

例如,在参保期间怀孕的女职工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女性职工在怀孕和分娩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及相关损失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赔偿。

总体来说,2016年产假最新规定对于提高女性职工的婚育福利具有积极的意义。

通过增加产假的时长和提高工资待遇,规定为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这将有助于提升女性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家庭的稳定和幸福感。

山东产假国家规定2016

山东产假国家规定2016

山东产假国家规定2016山东产假规定20162016年山东生育产假新规定篇一:山东产假国家规定20162016年山东生育产假新规定发布时间:2016-02-19编辑:茜萍手机版22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在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新《条例》规定山东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删除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新条例剔除晚婚晚育有关规定据介绍,为保持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法制统一,将原《条例》第十九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这是此次最重要的修改。

同时,新《条例》明确、具体规定了病残儿、收养、再婚等申请再生育子女的的条件,作为全面两孩政策的补充。

原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二十九条规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新《条例》中,删去了晚婚假奖励。

国家规定产假外再增60天据介绍,新《条例》增加了产假。

考虑到产妇的身体恢复和母婴健康的需要,新《条例》第二十五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另据记者了解,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而新《条例》出台后,今后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不论是一孩还是二孩,产妇都将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产假。

领了独生子女证不追回奖励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新《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6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

2016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

2016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篇一:2016年国务院产假规定2016年国务院产假规定四川省规定,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妇,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护理假。

女方能享受158天产假,若男女方合计,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2016年全国各省计划生育产假条例修改[天] 地区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江西山西宁夏修改时间2015.12.30 2016.1.13 2016.1.14 2016.1.14 2016.1.15 2016.1.15 2016.1.20 2016.1.20 2016.1.21 婚假天数 3 3 3 3 3 3 3 3 3 增加产假30 30 30 30 60 50 60 60 60 陪产假15 15 7 15 20 25 15 15 25 产假128 128 128 128 158 148 158 158 158 四川山东福建上海北京2016.1.22 2016.1.222016.2.19 2016.2.23 2016.3.24 3 3 15 10 10 60 20 158 60 60-82 30 30 7 15 10 15 158 158~180 128 128~7个月2016高龄产妇产假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在我国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

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包括产假90天法定节日。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2、90天+30天(晚育)+15(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3、产假需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4、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女员工在分娩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

产假国家规定2016年-河北产假国家规定2016

产假国家规定2016年-河北产假国家规定2016

产假国家规定2016年-河北产假国家规定2016河北产假国家规定2016河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全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进行调整,以保障全省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切实利益。

河北省此次调整全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3条。

一是增加奖励产假60天。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外,另延长产假60天。

按照河北省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延长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正常生育产假合计15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

二是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产假30天。

2016年1月1日起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

即生育妇女不再享受独生子女30天奖励产假。

三是取消晚婚晚育假45天。

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的变化,不再鼓励晚婚晚育。

小贴士: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2016江苏产假新规定:延长产假至128天

2016江苏产假新规定:延长产假至128天

2016江苏产假新规定:延长产假至128天
江苏延长产假至128天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查询发现,我省的《条例》出台时间比较晚,截至4月1日,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包括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江苏等,其中北京产假最长可休7个月,重庆产假最长可休至子女一周岁。

根据3月31日施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条例》关于产假的规定是,“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照此推算,江苏女方正常产假可休128天,男方正常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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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新各省产假规定汇总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实施,各省份也加紧修订《计划生育法》,2016年各省最新产假规定有哪些?郭家贤律师汇总整理了已出台新《计划生育法》的产假规定。

其中,广东新《条例》规定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接下来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2016年各省份产假新规定。

广东2016产假新规定
产妇:128天或158天
一孩或二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
=128天;
一孩或二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30天剖腹产假=158天;
丈夫:陪产假15天。

山东2016年产假新规定
新《条例》增加了产假,主要是让合法生育二孩也享受同等待遇。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山西2016年产假新规定
《条例》修改完善了计划生育奖励假和婚假制度,以鼓励按政策生育和促进优生优育。

依据人口与计生法,将原来有关晚育产假的规定,修改为合法生育延长产假的规定,凡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产假60日。

将原来有关晚育护理假的规定,修改为有关合法生育护理假的规定,天数不变,仍为15日。

安徽2016年产假新规定
对于假期奖励,条例作了调整,取消晚婚假期,延长产假60天。

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

(二)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条例明确将适用的对象拓展为所有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这意味着,无论是一孩夫妻还是二孩夫妻,都能享受上述假期奖励,共计158天。

江西2016年产假新规定
修改后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生育假做了调整。

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日生育假外,江西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将至少可休158日产假。

男方护理假由原来的10天增加到15天。

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宁夏2016年产假新规定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14天晚育假(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待遇。

按照新修改的《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同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广西2016年产假新规定
第二十四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政策的家庭,继续享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浙江2016年产假新规定
备受关注的“奖励假”也有了具体规定,而且男方和女方的待遇都有变化: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工资、资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原条例中,关于晚婚晚育应当给予奖励照顾的内容被删去。

此外,条例对未婚生育行为也作了明确规定。

对于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6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0.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胎的,按照1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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