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组各级医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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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组各级医师职责

1、主诊医师(医疗组长)——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医疗组入院患者的接诊、住院、诊疗操作及出院随访等工作,合理安排所负责医疗组内部医务人员的工作分工,每周至少查房2次。为所管医疗组的业务负责人及三线医师,医疗组如发生医患纠纷、病历质量问题、检查单书写错误等问题,主诊医师必须负全责,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完成所负责的门诊、内镜检查与治疗、教学等工作。

2、主管医师——在科主任和本组主诊医师领导下,协助主诊医师管理本组患者及下级医师,行使主治医师职责,必须检查本组经治医师的病历、是否合理用药、合理诊断和检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一次,监督并指导本组经治医师完成本组患者的诊疗工作;为二线医师,主诊医师不在岗时,代行主诊医师职责;医疗组如发生医患纠纷、病历质量问题、检查单书写错误等问题,主管医师负次要责任,为第二责任人。新入院患者,主管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首次查房。同时必须完成所负责门诊、内镜检查与治疗、教学等工作。

3、经治医师——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汇报病情、记录病历等具体事宜,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本组患者的病情,必须每天至少查房1次。新入院患者,经治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首次查房。所负责患者如果出现医疗纠纷、病历质量问题、检查单书写错误等问题,为第三责任人;如系不执行上级医师指示所引起问题,则负全责。

4、各医疗组所发生医患纠纷,实行逐级责任追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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