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案 著作权法案例 课件 网络文学作品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精品PPT课件
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 作品的概念: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 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
作品的种类
• 文字作品 • 口述作品 •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 美术、建筑作品 • 摄影作品 • 电影及类似作品
作品的种类
•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 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 新颖性 • 创造性 • 实用性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 不属于现有设计 • 新颖性 • 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 •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学习总结
经常不断地学习,你就什么都知道。你知道得越多,你就越有力量 Study Constantly, And You Will Know Everything. The More
• 对设置后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 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法定许可
• 编写出版教科书 • 报刊转载、摘编 • 录音制作 • 播放广播电视节目,但应当支付报酬。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 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 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 信息网络传播权 • 摄制权 • 改编权 • 翻译权 • 汇编权 • 许可权 • 其他权利
著作权的主体
• 作者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
作、由单位承担责任)
著作权的归属
知识产权法课件(完整)
03 04
法国1791《表演权法》,1793《作者 权法》,使著作权法离开了“印刷”, “出版”的基点,成为名副其实的保护
作者权的法律
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首部 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 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 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即 《安娜法》
05
第一章 著作权法
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是我国历部著作权法。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
一
力创造成果。单纯的思想或情感本身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 保护条件为独
创性+有形形式复制;
类别: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
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和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
二
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
目录
第一章 著作权 第二章 专利权 第三章 商标权 第四章 其他知识产权 第五章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第一章 著作权
第一章 著作权——课程框架(体系、思维导图)
1、原始主体 2、继受主体 3、特术作品 3、计算机软件
客体
1、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性; 2、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 广播权等 3、著作权保护期限
美术作品
指作者隐去姓名,其中包括不具名或不写明其真实姓名的作品(作者身份不明)。 该类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 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如匿名作品是公民所作,作者死亡后,其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保护其署名权、修改权和维护作品完整权。
匿名作品
第一章 著作权
著作权保护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文学迅速崛起,成为了当代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领域。
然而,随之而来的著作权侵权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案涉及某网络文学平台上的抄袭纠纷,旨在探讨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的法律适用和维权途径。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为某知名网络作家,其创作了一部名为《奇幻世界》的网络小说,并在某知名网络文学平台(以下简称“被告平台”)上连载。
该作品一经发布,便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并获得了较高的点击率和粉丝量。
然而,不久后,原告发现被告平台上出现了一部名为《梦幻之旅》的网络小说,该作品在情节、人物设定、故事发展等方面与《奇幻世界》高度相似,甚至部分章节内容完全一致。
原告认为,被告平台的《梦幻之旅》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争议焦点1. 被告平台的《梦幻之旅》是否构成对原告《奇幻世界》的抄袭?2. 如果构成抄袭,被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法院判决1. 关于抄袭的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平台的《梦幻之旅》在情节、人物设定、故事发展等方面与原告的《奇幻世界》存在高度相似之处,部分章节内容完全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本案中,《奇幻世界》作为一部网络小说,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因此,被告平台的《梦幻之旅》构成对原告《奇幻世界》的抄袭。
2. 关于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平台的《梦幻之旅》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如下:(1)被告平台应立即停止在其平台上传播《梦幻之旅》;(2)被告平台应消除《梦幻之旅》对原告《奇幻世界》的影响;(3)被告平台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XX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问题,具有以下特点:1. 网络文学作品的特殊性:网络文学作品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广泛等特点,使得抄袭行为更加隐蔽和难以防范。
网络侵权案例:网络著作权的侵害引发的纠纷
网络侵权案例:网络著作权的侵害引发的纠纷案例一:网络小说著作权的侵害时间:2008年至2010年细节:2008年,A是一位在校大学生,他喜欢写网络小说。
他创作了一本名为《幽冥之界》的小说,并在网络论坛上发布了该小说的前十章节,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与关注。
2009年,B是一名大型网络文学网站的编辑,他在偶然的机会下阅读了A创作的《幽冥之界》。
B注意到这本小说在论坛上的阅读量非常高,他认为这本小说有潜力成为一部畅销的网络小说,于是他决定将该小说引进自己工作的文学网站。
B随即联系上A,通过网络平台与他取得联系。
B告诉A,他是该站点的编辑,非常欣赏A的创作才华,并提出愿意帮助A将《幽冥之界》推广到更多的读者。
A对于这个机会非常高兴,并开始与B合作。
B在这个过程中,向A提出修改小说一些细节的建议。
A接受了一部分建议,并对小说进行了修改。
经过两个月的合作与修改,《幽冥之界》在2010年初在该文学网站上正式推出。
小说迅速走红,成为网站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
然而,当小说走红后,A发现自己与B之间的合作并没有书面合同,B在未经过A的同意下,将小说的版权归于公司而不是A本人。
A感到非常愤怒,他认为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了。
A联系了一位知识产权律师C,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的点评: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修改权等权利。
A与B之间在合作过程中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作过程中有书面的通信记录。
这些邮件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双方的意愿和合作关系。
律师C建议A首先通过法律手段要求B将小说的版权归还给A,并支付合理的经济赔偿。
此外,A可以要求该文学网站停止在其平台上发布和推广《幽冥之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此案例中,在合作过程中没有确立版权归属并且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导致A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在进行网络合作时,双方务必要明确版权归属并签订相关的合同文件,以免引起纠纷。
权益被侵害的当事人需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6章 著作权内容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50 年
首次发表后第 50年的12月31 日
在此保护期限内,作者身份确 定的,分别情况适用上述规定
复制权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 翻版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它 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的规 定,复制可以解释为,以印刷、复印、拓印、录 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 者多份的行为
传统意义上的复制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 是以手抄、拓印、雕刻等方式完成的手工复制; 另一种是以印刷、录制、照相、复印等方式完成 的机械复制
发表权区别于其他著作人身权的特点在于,发表 权只能行使一次,作品一旦以合法方式公之于众, 即构成已发表作品,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某些情况下,发表权与隐私权存在联系。如果 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发表作者尚未发表的作品, 则不仅会侵犯作者的著作人身权,而且会侵犯作 者的隐私权
署名权
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规定:如无相反证
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 作者 署名权的内容包括: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在作品上 署名,是署真名还是署假名,以及署名的顺序等 任何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作品的署名 方式,作者也有权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自己的 作品上署名。如果作品以署名方式发表,其他人 以改编、翻译、广播、表演等方式使用该作品时, 均应说明作品的身份。署名权因与作者人身相联 系,因此署名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得放弃; 同时,署名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死后署名 权依然受到保护
有线广播权,即通过电缆等设备以有线方式公 开广播作品的权利
使用扬声器等技术设备广播作品的权利
发行权
发行权是著作权人所享有的一项重要传播 权。只复制而不发行,作者的权益就难以 实现,复制也就失去了意义
著作权保护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文学、影视作品、音乐等著作权侵权案件频发。
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本文将以一起网络文学侵权案件为例,分析著作权保护法律的相关问题。
二、案例简介原告甲系某网络文学网站上的作者,创作了一部网络小说《奇幻之旅》。
该小说在网络上广受欢迎,吸引了大量读者。
被告乙未经原告甲的许可,在其经营的另一网络文学网站上转载了《奇幻之旅》全文,并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广告,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
原告甲发现后,将被告乙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乙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三、争议焦点1.被告乙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若被告乙的行为构成侵权,原告甲能否获得赔偿?四、案例分析1.被告乙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以下权利:(一)发表权;(二)署名权;(三)修改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五)复制权;(六)发行权;(七)出租权;(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三)翻译权;(十四)改编权;(十五)汇编权。
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在网络上的传播权。
本案中,被告乙未经原告甲的许可,在其经营的另一网络文学网站上转载了《奇幻之旅》全文,并发布了广告,侵犯了原告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因此,被告乙的行为构成侵权。
2.若被告乙的行为构成侵权,原告甲能否获得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一)停止侵害;(二)消除影响;(三)赔偿损失。
本案中,被告乙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原告甲有权要求被告乙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法院将根据原告甲的实际损失和被告乙的获利情况等因素进行酌定。
五、结论本案中,被告乙未经原告甲的许可,在其经营的另一网络文学网站上转载了《奇幻之旅》全文,并发布了广告,侵犯了原告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11章 著作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11.1.7剽窃他人的作品
剽窃他人的作品,是指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 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此种行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完全照抄他人 的作品;二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变他人作品的 形式或内容进行剽窃
11.1.8侵犯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
11.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此种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自己创作的作品,借用他人的姓名,进行出售 临摹他人的作品,署以他人的姓名进行出售 将他人的作品,署以名家的姓名进行出售
1.1.10侵犯邻接权
侵犯邻接权,是指侵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 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具体表现为
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 制发行其作品方式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出版他人享有专有 出版权的图书,侵犯图书出版者邻接权的行为;未经录音录 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作品,侵犯其邻 接权的行为;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未经表演者认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 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而未经录音录 像制品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 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11.1.11其他侵权行为
除上述10种侵权行为外,下列行为也应属于侵 权行为
11.3.2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和法律,对 当事人之间的著作权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活动
仲裁机构受理著作权纠纷仲裁申请,应遵循法律的规 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仲裁法》规定,当事 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依据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缺少这一条件,仲裁机 构不得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可告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起诉。 仲裁机构对著作权纠纷作出的仲裁,具备法 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 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当事人一方认为 仲裁机构的仲裁在程序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仲裁 员有贪赃枉法裁判的行为,或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有错 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 请裁定不予执行。除此之外,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 当事人不得就裁决结果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科普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宣传课件PPT
传
永久保护
播
有保护期限的
权
自然人:有生之年+去世后50年。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品发表后50年。未发表的不保护。保护期届满, 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试用。
保护创作著作权。
著作权
著作人身权 (不可转让)
著作权包括的权利 ①发表权。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发表权通过出版、上网、朗诵
4
案例分析
最低限度的独创性,是一部文学作品。王 某的行为属于剽窃行为,未经著作权人的 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侵犯了甄某的著 作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案例分析
《歌手》的舞台上,赵雷在演唱《月亮粑粑》时,在曲子 里加入了歌曲《弯弯的月亮》。
案例分析
《弯弯的月亮》作曲家李海鹰老师发现后也在微博上控诉 了节目组的侵权行为。不仅如此,他还把湖南卫视和芒果 TV告上了法庭索赔50万。
他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 质权
? 知识产权
01.知识产权
目
N
录 02.保护创作——著作权
W
E
03.激励创新——专利权
04.点石成金——商标权
S
N
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 W
E
知识产权
保护创作
激励创新
点石成金
S
知识产权。
含义: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 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 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内容:包括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小奇虽然学业成绩不算突出,却已经是颇有名气的发明 家了。还在初三的时候,她就参加了日内瓦国际发明展 并荣获大奖。
《著作权法案例》课件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对和维权
提供实用的建议来对抗著作权侵权行为,并维护自 己的权益。
C o n clu sio n
1
总结著作权案例分析
对之前所讲述的著作权案例进行总结,并强调重点信息。
2
更好地普及著作权保护知识
鼓励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普及著作权保护知识,确保创作者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案例分析
假冒“哈利波特”图书
分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承担。
盗版影片在线播放
探讨著作权盗用行为和法律适用以及相应的处罚。
Judg em ent
中国审判案例
介绍具体的中国审判案例,包括案例1和案例2。
国际审判案例
探索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作权审判案例,包括案例 1和案例2。
S u p p o rt
《著作权法案例》PPT课 件
这是一份关于著作权法案例的PPT课件,通过案例分析和审判案例来介绍著作 权在中国的立法和规定。
概述
1 什么是著作权?
2 著作权在中国的立法和规定
著作权是指作者在其作品上享有的法律权利, 包括复制、发行、展示等。
中国有一系列法律和规定来保护著作权,包 括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著作权法案例》课件
案例结论
网络平台应当加强版权保护意识 ,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 得擅自上传和传播未经授权的作
品。
著作权人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对于侵犯其权益的行为 ,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
权益。
在网络时代,应当加强版权保护 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版权
案例意义
本案对于音乐版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数字时代,音乐平台应当加强对版权的保护,对用户上传的歌曲进行 严格的审查,确保不侵犯他人版权。同时,音乐创作者也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保留创作 证据,以便在发生版权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
案例四:影视作品
04
著作权
案例概述
某电影制片方起诉另一家公司侵犯其 电影的著作权,指控对方未经授权擅 自发行、复制和传播其电影。
《著作权法案例》ppt 课件
contents
目录
• 案例一:网络盗版侵权 • 案例二:学术论文抄袭 • 案例三:音乐版权纠纷 • 案例四:影视作品著作权 • 案例五:软件著作权保护
案例一:网络盗版
01
侵权
案例概述
01
某网络平台未经授权,上传并传 播了某知名作家的小说,导致该 作家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被告抗辩
被告认为其平台上的歌曲是由用户自行上传的,被告没有 直接侵权行为,且被告已经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 的发生。
证据分析
原告提供了创作证明、版权登记证明等证据,证明其对涉 案歌曲享有版权;被告提供了用户协议、版权声明等证据 ,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版权保护义务。
案例结论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音乐平台,应当对用户上传的歌曲进行审查,确保不侵犯他人版权。虽然被告已经采取了必 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但仍然不能免除其审查义务。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版权,应当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著作权案例分析》课件
调解途径
在维权过程中,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 决纠纷,与侵权者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以节约时间和成本。
著作权保护政策与法规
著作权保护政策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著作权保护政策,旨在加强对创作者权 益的保护,促进文化创新和产业发展。
著作权法规
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著作 权法规,明确了著作权的概念、范围、权利内容、权利归 属、权利行使和保护期限等。
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 演、演绎等,以及侵犯权利人的信息网 络传播权。
详细描述
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创作者,包括发 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 权等。
案例二: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详细描述
侵权行为表现为盗版、盗录、未 经许可传播等,侵犯权利人的复 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等。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04
著作权管理与保护措施
著作权登记
著作权登记的意义
著作权登记是保护创作者权益的 重要步骤,为创作者提供法律上 的证明,有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
。
登记流程
创作者需要向国家著作权行政管 理部门提交申请,提供作品的详 细信息,并支付相应的登记费用 。经过审查后,管理部门会颁发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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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ANALYSIS
SUMMARY
《著作权案例分析》 ppt课件
目录CONTENTS• 著作权概述 • 著作权案例分析 • 著作权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 • 著作权管理与保护措施 • 未来展望与建议
REPORT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知识产权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完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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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范围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 利;
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
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的 权利;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
[问题] 本案中谁是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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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答案与分析:
甲厂是侵权人,侵犯了乙厂的商标专用权。 理由
如下:本案中,甲厂虽然使用“菊花”牌商标在先,但
未注册,所以不享有专用权,其他厂家亦可使用,而乙厂
将其注册后,即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未经其同意,其
他任何人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即构成侵权。我
国《商标法》第 38条第 1 款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萧山广播电视大学 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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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1
第一部分 总论 第二部分 商标法 第三部分 专利法 第四部分 著作权法 第五部分 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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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部分 总论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但是,他没有满足,章鹏飞将其改名为“浙 江现代装饰材料商行”,注册了有关“现代”的 198个商标,涉及汽车、电子、工艺、文化、旅 游、日用品、商贸、纺织、服装等43个类别,全 国范围内和“现代”有关的98%的商标,都被章 鹏飞囊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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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 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 三维标志和颜色及其组合构成的,具有 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 的标志。
第10章 著作权管理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 50人
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 务范围交叉、重合
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 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以 下简称使用费转付办法)草案
手段协调规范版权市场中的各种行政法律关系
10.1.2基本职能
我国《著作权法》将行政管理分为中央管理和 地方管理
国家版权局作为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地方著作权行政 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
贯彻著作权法律、法规,制定与著作权行政管理有关 的办法
讼、仲裁等
集体管理组织的职具体表现
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 凡是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 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自 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权利人可以交由著作 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
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
10.2著作权集体管理
10.2.1概述 10.2.2基本职能
10.2.1概述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 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
从性质上讲,著作权集体管理是一种民事权利管理制 度,是信托的一种具体形式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随着复制、传播技术的发展, 作品使用形式日趋多样化,使用范围日趋扩大的情势 下产生的
10.2.2基本职能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
根据修正后的著作权法的规定, 2004年12月22日 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 例》,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4章 著作权客体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戏 曲 作 品
口 述 作 品
文 字 作 品
品 分 为
类
和 科 学 领 域 内 的
条 将 文 学 、 艺
这 一 趋 势
该 法
体 范 围 不 断 扩 大
》国 正现 视行 了《 著著 作作 权权
4.1.4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 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 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4.3.5软件的登记管理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的规定,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 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 事项的初步证明
4.3.6侵犯行为及法律责任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下列行为属 于侵权行为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
1982年,又正式通过了《保护民间文学表现形式,防止不 正当利用及其他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条例》。迄今为止,采 用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 如突尼斯、玻利维亚、智利、摩洛哥、阿尔及利尼亚等国 家。值得注意的是,1989年生效的英国著作权法按《伯尔 尼公约》规定的标准与范围,在第169条中对民间文学艺 术作品给予了保护
作品是一种以语言、文字、符号、数字、色彩、 音符、线条等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则、顺序和结 构编排组合而成的、表达作者某种思想、情感、 立场、观点、方法、见解等内容的形式
作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思想内容,另一个是 表现形式
4.1.2作品的条件
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形式条件, 另一个是实质条件
所谓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 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 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 图、用户手册等
2024版《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01
02
03
主体范围
包括从事商品生产、经营 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为范围
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限 制竞争行为。
时间范围
自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之 日起,对之前发生的不正 当竞争行为也具有溯及力。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 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05 反不正当竞争法 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与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 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 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混淆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行政强制经营 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一定期 限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独立性原则
知识产权的取得和行使,在遵守各成员国法律的前提下,均属各成员 国国内法管辖的事项,其他成员国无权干涉。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相关公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01
是联合国组织系统中的一个专门机构,致力于通过国际合作促
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全球化进程的 加速,知识产权法面临着新的挑 战和机遇,如加强跨国知识产权 保护、应对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
权问题等。
02 著作权法律制度
著作权的客体与主体
著作权的客体
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 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 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
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专利侵权宣讲科普PPT课程资料
下吧,下吧,让雨点带着梦想来吧, 将冬天 的寒冷 洗掉, 将冬天 的疲惫 洗掉, 将冬天 的冷漠 洗掉。 倾听与 的节奏 ,感受 春的姿 态,等 待着痛 快淋漓 的感觉 。初春 的雨, 打破了 严冬的 寒冷, 下吧, 下吧, 落在了 森林里 ,落在 了湖泊 里,落 在了人 的心里 。
著作权法案例
著作权法案例著作权法是保护作品创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案例也是非常丰富的。
下面将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说明著作权法在实际中的运用和相关问题。
案例一,网络小说侵权案。
某作家在某文学网站连载了一部畅销网络小说,但后来发现有其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其小说内容擅自转载到其他网站,并且进行了商业化运营。
作家对此提起了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侵权者赔偿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了法律责任。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著作权法对于网络文学作品的保护,不仅保护了作家的合法权益,也为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案例二,音乐作品侵权案。
某音乐人创作了一首热门歌曲,并通过合法渠道发行和销售。
但后来发现市面上出现了一款未经授权的手机铃声,其音乐内容与其创作的歌曲极为相似。
音乐人通过著作权法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最终获得了胜诉。
法院判决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了相应的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体现了著作权法对音乐作品的保护,保障了音乐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音乐市场的秩序。
案例三,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某软件公司开发了一款知名的软件产品,并取得了相应的软件著作权。
但后来发现有其他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复制、传播了该软件,严重侵犯了原软件公司的合法权益。
原软件公司通过著作权法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侵权者被判定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个案例展示了著作权法对软件作品的保护,保障了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也为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以上案例充分展现了著作权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保护作用。
通过这些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著作权法对于各类作品的保护都是非常重要的,不仅保护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创作和使用作品时要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共同维护良好的文化创作环境。
希望未来在著作权法的实践中,能够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执法效率,为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第9章 著作权利用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9.1著作权转让 9.2著作权许可使用
9.1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 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英、美等国视著作权为著作财产权,主张著作权可以全部转让,法 国、日本等国也主张著作权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 .但是,法国、日 本等国理论上采取的是二元论学说,它们将著作权分著作人身权 和著作财产权,能够转让的是财产权,而著作人身权由于其不可 剥夺性永远保留在著作权人手中 .突尼斯等国则主张著作权可以转 让,但转让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而且著作财产权的转让只能是 部分转让而不能全部转让。德国是主张著作权一元说理论的国家, 认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体,由于著 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则著作财产权亦不能转让,该国著作权的利 用采取使用许可方式
的只是使用权,并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在著作权许可使用中,被许可人只能是自己按照约定
方式、地域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不能将所获得的使 用权再让渡给第三人,当然著作权人同意的除外 在著作权许可使用中,非专有使用权的许可人不可能 因权利被侵害而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只有专有使 用权的被许可人才能因专有使用权被侵害提起诉讼
我国《著作权法》把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两大部分。既然著作权中存在财产权的内容,应该允许其转让, 特别是我国已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以及 《录音制品公约》等,因此法律上允许著作权转让就成为顺理成 章的事情。2001年修正后的《著作权法》第10条和第25条明确规 定了著作权转让法律制度
著作权的转让的特征
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 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9.2著作权许可使用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 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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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增强著作权人自己的保护意识:
申请版权登记; 作者可以将自己的作品独家授权给某网站发表,
由该网站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他人恶意转载; 关注自己的权利状态(注意作者姓名,文章发表的
日期);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等。
The end ! Thanks!
1999年12月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
2004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 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7月30日,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 护办法》
2006年7月1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200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际方面:2006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世界知识产权组 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2)对网络著作权在技术上的保护:
可以通过技术途径完善信息资源网络系统,从而确保网络 环境下著作权法的严格执行。
由网络文学作品案例 所产生的问题
是安琪 丁维佳 谢意丽 唐晓波
面临的现状
(一)不能正确分清权利与责任,侵权现 象普遍 而突出 (二)所有人的网络作品专有权和广大用户的合理 利用权难以平衡 (三)著作权法律体系还有待完善
案例——专载网络原创作品的 “榕树下” 文学网站
2000年5月,“榕树下”编辑在上海书城发 现了一套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网络人 生系列丛书”,未经“榕树下”授权,擅自 选用了在“榕树下”网站发表的作品16篇, 其中榕树下取得独家书面授权的作品9篇。
(3)为视觉或听觉障碍者的非商业性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12项规定:“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 出版。”
如果网站通过网络参与侵犯著作权, 或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 权,则著作权人不仅可以向其提出警告, 还可以要求其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现有制度下保护网络文学作品:
(1)现有规章制度:
引发的思考:
1.中国社会出版社辩称网络文学作品不受著 作权保护有无依据?
网络原创文学作品,即由网民在电脑上完成创作、
送进网络首发的文学作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作品的数字化 的著作权仍由作品的作者享有;作者对网络作品享有发表 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信息网
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信 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权。
思考:
3.网络原创作品是否也有“专有出版权”概念?
《著作权法》规定:“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 因此,出版是一种复制、发行作品的使用方式,出版权就是复制权和发
行权的综合,很显然出版权属于作者。
思考:
4.出版汇编作品侵权后果出版社是否应当承担?
《著作权法》14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 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 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 权。”
在上述案例中,我认为,出版社显然是有过错的。
思考:
思考:
2. 网络作品等同于传统作品,那么网络是否也等同于传统的 报刊,可以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行使法定的许可使用权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 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 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 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 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 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 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 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 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 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出版权
专有出版权
非专有出版权
专有出版权:
著作权权利人(包括著作权人、著作权受让人和著作权被许可人)在一 定的时间、范围内,独占性地以复制、发行的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非专有出版权:
一种非独占性的权利,不能排除他人在同一时间、同一范围,以复制、发行 的方式使用作品。
出版权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中的一种财产权。 专有出版权并非仅限于图书出版者。
牵涉“合理使用”的问题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对此有相应的规定。
(1)网络教学科研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6项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 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但不得出版发行。”
(2)数字化图书馆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8项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 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 品。”
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
作者的作品在网上登载,其作品本身没有发生变化,只是承载作品 的载体由纸张书籍变成了网络。
因此,网上使用作品仍应由著作权法予以调整和保护。
网络文学作品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应当依据著作权法进行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此做了规定。
5.当发现自己的网络文学作品被侵权,能否向网站提出警告或请求帮助?
提供连线服务的 网站
指仅提供连线、接 入等物理基础设施 服务的网络服务提 供者 。
提供内容服务的 网站
指提供大量各类作 品、新闻等信息内 容的网络服务,包 括BBS、 Newsgroup(邮件新 闻组)、聊天室等 有关内容服务的网 络服务提供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