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承诺告知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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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样表、填写示范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样表、填写示范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样表、填写示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样表、填写示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海关(以下称主管海关)就国境口岸区域内候机(船、车)室、商店、书店等公共场所(不涉及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卫生许可告知如下:一、许可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五)《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六)《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七)《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八)《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九)《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8204-2013)。

(十)《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二、许可条件(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证各项设施运转正常,禁止挪作他用;(二)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三)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卫生管理档案等内容;(四)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五)应当配备有效的医学媒介生物控制措施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六)室内空气质量和微小气候及提供的用品、用具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七)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三、许可办理(一)受理材料。

实行告知承诺的公共场所经营者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 有关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3. 营业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 经申请人签章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AA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如下:一、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许可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并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及工商营业执照;(二)从业人员应当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三)经营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四)经营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项目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请在申请的公共场所经营项目前打“√”):公共场所应当符合的相关规范和卫生标准要求经营项目应符合卫生规范应符合卫生标准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住宿场所□《住宿业卫生规范》□《旅店业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沐浴场所□《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应当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使用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生活美容场所、美发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属于人防工程的应符合《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宾馆、旅店等公共场所应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要求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

□游泳场所□《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商场(店)、书店□《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候车(船)室□《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三、许可办理(一)申请人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二)申请人提出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三)办理期限本行政机关自受理之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依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赣卫监督发〔2018〕1 号),对江西省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

现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有关内容一次性告知如下:一、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分为七类十七种:1.住宿场所;2.沐浴场所、美发场所、生活美容场所;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所;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车(船)室。

其中,部分公共场所概念及适用范围如下:1.住宿场所: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的宾馆、酒店、旅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2.沐浴场所:指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共沐浴室。

包括浴池、浴场、浴室、温泉浴、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足浴场所。

不包括淋浴、汗蒸场所、婴儿洗浴场所。

3.美发场所: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剪发、秀发、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服务且营业面积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

4.生活美容场所: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和仪器,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服务且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美体、美甲、医疗美容、减肥和按摩场所。

5.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室内游艺娱乐场所。

不包括各类棋牌、健身、网吧、游乐场所。

6.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迪厅、KTV 场所、卡拉 OK 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7.游泳场所:指提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要求,为了维护和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是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履行卫生法律义务的承诺和保证。

一、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的定义和作用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是指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的载明其履行公共场所卫生法律义务的承诺和保证的书面文件。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具有以下作用:1. 明确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卫生责任和法律义务,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和管理。

2. 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履行卫生责任的动力和自觉性。

3. 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二、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2. 公共场所卫生法律义务的承诺和保证,包括守法经营、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服务条件、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证明、消毒保洁制度等。

3.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和维护,包括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卫生检查记录等。

4.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和评价报告的提交,包括定期进行的卫生检测和评价报告的提交。

5. 接受卫生监督和检查的承诺,包括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和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

6. 对违法经营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三、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的签订和履行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的签订和履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时,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2.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进行审查,核实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和承诺内容。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文(2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文(2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文尊敬的主管部门: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为了更好地履行卫生许可的相关责任,我们特作出以下承诺:一、负责人员的安排与培训1. 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委派专门负责卫生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与监督,并确保其具备相关卫生知识及管理能力。

2. 我们会对负责卫生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对卫生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并使其具备科学、规范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的能力。

二、卫生设施与设备的购置与维护1. 我们将按照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购置、设置和维护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转。

2. 我们将定期对卫生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以确保其卫生安全。

三、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1. 我们将每日进行定期的环境清洁工作,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与干净。

2. 我们会定期检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处理和排除相关问题。

3. 我们将对公共区域的通风设施进行维护,确保通风正常,保持空气清新。

四、食品卫生的管理与监控1. 若我们提供食品服务,我们将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购买、使用食品原材料,并确保其符合卫生标准。

2. 我们将定期对食品从进货到加工、销售的全过程进行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3. 我们会对食品加工环境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五、卫生培训与宣传1. 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和公众对卫生问题的认识和重视。

2. 我们会定期组织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知识和卫生管理水平。

六、应急预案与卫生事件的处理1. 我们会制定健全的卫生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卫生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并将相关应急电话公示于场所内。

2. 若发生卫生事故或投诉,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七、接受监督与检查1. 我们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告知承诺制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告知承诺制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适用的申请主体:适用于在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申办下列公共场所的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其他组织:(一)宾馆、旅店、招待所;(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游泳场(馆);(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

受理地点: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号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咨询电话:0实施主体名称: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否收费:不收费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江苏省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4.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总体平面图和周围环境平面图;5.公共场所经营项目布局及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6.卫生设施和消毒设施清单;7.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微小气候)卫生检测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8.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注: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流程图:申请资料审查合格准予许可附件:1、本办事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2、关于在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3、理发店、美容店告知承诺书(新证)4、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告知承诺书(新证)5、未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告知承诺书(新证)6、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未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店)、书店告知承诺书(新证)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告知承诺书(新证)8、游泳场(馆),宾馆、旅店、招待所,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店)、书店,公共浴室,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告知承诺书(新证)9、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延续)10、江苏省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申请表本办事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一、《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相关要求》第一条(一)发证范围:1.宾馆、旅店、招待所;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馆);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住宿场所 酒店宾馆旅店)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住宿场所  酒店宾馆旅店)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住宿场所)申请人:(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XX省卫生健康委制定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按照《XX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要如下:1.住宿场所建设宜选择在环境安静,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且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影响的区域,并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2.住宿场所主楼与辅助建筑物应有一定间距,烟尘应高空排放,场所25米范围内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或噪声等污染源。

3.住宿场所应当设置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消毒间、储藏间,并设有员工工作间、更衣和清洁间等专间。

客房不带卫生间的场所,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公共浴室、公用盥洗室等。

4.住宿场所的公共卫生间应当远离食品加工间。

5.住宿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应当提供性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治宣传资料。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填写模板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填写模板

长沙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年〕第号一、卫生许可审批机关告知根据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要求,一次性告知下列事项:(一)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含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地址)的申请人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 60 日内,应完善下列材料,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给监督执法人员。

1.经营单位总体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2.卫生管理制度和经营单位指定的卫生管理员及其基本信息;3.从业人员名单及其健康体检合格证明;4.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按卫生标准全项目检测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还应提供一年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5.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自查结果。

(二)未达到下列卫生许可基本条件时,不得营业。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2.设置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病媒生物防控设施和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并能正常运转;3.按卫生标准规定的频次和项目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且检测结果为合格;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还应每年开展一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且检测结果为合格;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估关键项目为合格。

(三)申请人应阅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根据本人申请的公共场所项目,认真阅读该类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按照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选址、设计、施工、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不得违法经营。

各类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如下:1.《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GB37489-2019);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3.《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4.游泳场所卫生规范;5.住宿业卫生规范;6.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7.沐浴场所卫生规范;8.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承诺书

(单位名称):本人(单位) 申请从事(填写经营围)经营,经营场所位于(填写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联系: 。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承诺如下:一、本人(单位)对告知容已经全面知晓和完全理解,承诺在规定期限达到告知的许可条件;如违反承诺,同意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二、本人(单位)承诺在未达到告知的法定许可条件前,不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三、本人(单位)承诺在经营中遵守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人(单位)承诺接受执法检查,如有现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人承诺以上述真实、合法、有效,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承诺所填写的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及相应责任由本人依法承担。

告知人签名:承诺人(单位) (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申请人各执一份。

(文化娱乐场所)一、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许可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并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项目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具体容如下:1.选址:文化娱乐场所应选在交通方便的中心区或居住区,并远离工业污染源。

2.影剧院观众厅座位高度为43-47cm,座宽>50cm,座位短排法排距>80cm,长排法>90cm,楼上观众厅座位排距>85cm。

3.视距3.1电影院:第一排座位至银幕的距离应大于普通银幕的1.5倍,大于宽银幕的0.75倍,胶片70mm立体影院为幕宽的0.6倍。

3.2影剧院观众厅长度:普通银幕应小于幕宽的6倍。

宽银幕小于幕宽的3倍,胶片70mm立体影院应小于幕宽的1.5倍。

剧场舞台高度为0.8-1. 1m。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依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赣卫监督发〔2018〕1 号),对江西省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

现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有关内容一次性告知如下:一、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分为七类十七种:1.住宿场所;2.沐浴场所、美发场所、生活美容场所;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所;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车(船)室。

其中,部分公共场所概念及适用范围如下:1.住宿场所: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的宾馆、酒店、旅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2.沐浴场所:指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共沐浴室。

包括浴池、浴场、浴室、温泉浴、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足浴场所。

不包括淋浴、汗蒸场所、婴儿洗浴场所。

3.美发场所: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剪发、秀发、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服务且营业面积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

4.生活美容场所: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和仪器,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服务且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美体、美甲、医疗美容、减肥和按摩场所。

5.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室内游艺娱乐场所。

不包括各类棋牌、健身、网吧、游乐场所。

6.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迪厅、KTV 场所、卡拉 OK 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7.游泳场所:指提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美容美发场所)20190701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美容美发场所)20190701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美容美发场所)申请人:单位名称:经营地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证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制定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要如下:1. 美容美发场所应有良好的采光面。

2. 店内应设理发、美容工具洗涤消毒的设施。

3. 理发店地面应易于冲洗,不起灰,墙面台度要有1.5m高的瓷砖、大理石贴面或油漆。

4. 洗头池与座位比,正副特级理发店、美容店不小于1︰4,甲乙级理发店不小于1︰5。

5. 高级理发店、美容店应有机械通风设备,且组织通风合理。

无机械通风设备的普通理发店、美容店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6. 理发店、美容店的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

7. 理发店、美容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店内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

8. 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清面时应戴口罩。

9. 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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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
承诺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社发局制
公共场所单位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写申请书一律使用钢笔、水笔,填写的内容应完整、清晰、准确,涂改处应盖章或签名。

二、经济类型统一按《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填写,具体类型包括内资【国有全资、集体全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有、其他内资】、港澳台投资【内地和港澳台合资、内地和港澳台合作、港澳台独资、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投资】、国外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国外投资】、其他。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社发局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年〕第号申请人:
(自然人)
姓名:
证件类型:编号:
联系方式:
(法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证号: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社发局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按照《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二、法定条件
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
岗。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主要设备和设施的目录清单;
(二)结论为合格的执法文书;
(三)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四)从业人员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开办的公共场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已经提交和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1.下列材料,申请人已经提交:
第项。

(以上由工作人员填写)
五、承诺的期限和效力
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日内作出承诺。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申请人逾期不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
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

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本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60日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

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七、诚信管理
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四)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供;
(五)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行政审批机关:
(签字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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