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_第七章_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集下载

著作权的限制

著作权的限制

浅谈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限制是实现著作权法中利益平衡目标的基本制度设计著作权限制意味着著作权人的权利只延伸到作品的某些使用,并且著作权的期限是有限的,它立足于作者等著作权人的利益与公众利益的一致性。

这种限制成为均衡著作权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砝码。

适当的限制既能够保障对创作、传播作品的激励,又能满足公众对作品的合理需求。

法律在作品中的著作权和作品本身之间作出的区分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著作权不过是一种垄断权,其目的不仅仅是要为作者带来利益,也必须考虑和保障作品使用者利益。

在著作权限制过少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对作品的专有权就会加强,从而危及公众对作品的正常接近,损害作品使用者利益。

反之,著作权限制过于严格,则会使著作权人对作品的基本利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影响其创作积极性,最终不利于实现著作权法的文化政策目标。

显然,著作权限制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限制标准和程度,以实现作品创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三者间的利益平衡。

在保护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和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必须兼顾社会公共利益,防止权利被滥用,妨碍和束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

因此,当今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无不对著作权法著作权予以一定的限制。

这种限制主要表现为对作品的合理使用和强制许可。

一、期限上的限制(一)期限限制适用的范围(二)著作权的期限:均为50年,截止日期是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起算时间不同:1 一般情况下,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即作者去世之年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2 下列三种作品,从首次发表之日起算,但是从创作完成之日起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1)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包括两种:一种是将单位视为作者的情形,另一种是基于委托或者职务作品等原因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

(2)影视作品、摄影作品。

(3)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对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著作权保护自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

知识产权法_第七章_对著作权的限制

知识产权法_第七章_对著作权的限制

的和未来的灾难》,作者胡某。
命题时对原文作了增删和调整,
改定后全文约840字。”
问题1:教育部考试中心在全国高考试卷中将他人 作品用作试题是否属于“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 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作品”?
问题2:教育部考试中心在高考试卷中对作品进行 了删节修改,而且没有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是否还能构成合理使用?
六、在课堂教学和科研中使用
第六种“合理使用”情形是: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 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 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以及通过网络向少数教学、 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卫星频道 节目制作中心诉中国教育电视台案
2001年4月,电影频道中心与八一电影制片厂签订 《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出品、拍摄《冲出亚 马逊》片,讲述了我军特种兵两名年轻军官被派 往委内瑞拉接受国际军事组织举办的猎人学校残 酷训练的故事,是一部扬国威、壮军威的现实题 材影片。
被告江苏美术出版社在其出版的《乡土教材》中 使用原告丁晓春拍摄的“街上红灯闹”照片是否 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法定许可使用的 情形?
判定江苏美术出版社将该作品使用于《乡土教材》的行为 是否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许可使用 的情形,关键在于判断《乡土教材》是否属于为实施九年 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
第三节 法定许可
一、报刊转载法定许可
“作品(在报纸、期刊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 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 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二、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 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 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着作权第一节着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着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着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着作权,以及与着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着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着作权人行使着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导论和著作权法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一、单项选择题1、在知识产权中,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的是:( C )A、商业秘密权B、商标权C、著作权D、地理标记权2、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B )A、注册商标B、文学艺术作品C、录音制品D、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3、知识产权( C )A、是一种财产权B、是一种人身权,具有永续性的特点C、以无体物为标的,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性质D、在一国取得,即受世界各国的共同保护4、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专门保护作者对其文学艺术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国际公约是( D )A、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B、专利合作条约C、巴黎公约D、伯尔尼公约二、多项选择题1、知识产权( ABCD )A、以智力成果为保护对象B、是一种财产权C、有地域性D、受时间限制2、以下各项中属于《巴黎公约》保护范围的有(ACD)A、原产地名称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C、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D、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第二章著作权的对象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A ) A、电视节目预告表 B、WPS2000计算机文字处理软件C、某单位创作的北京市地图D、某艺术家创作的雕塑2、下列选项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B )A、王某拍摄的淫秽录像带B、歌唱家即兴创作并表演的歌曲C、《中…国合同法》的官方英文版译文D、通用表格3、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指( C )A、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B、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新颖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C、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D、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4、下列属于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是( D )A、《红楼梦》B、《三国演义》C、《西游记》D、莫言的小说《红高粱》5、自然人所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C)年年 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D、40年6、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符合何种情况才能得到保护( C )A、作品发表B、作品创作完成即可C、作品创作完成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7、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产生( B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8、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有:( A )A、政府公告B、计算机软件C、小说D、公共讲堂的演说9、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 C )A、文字作品B、工程设计C、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D、计算机软件10、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天龙八部》编剧唐某根据金庸撰写的《天龙八部》创作了剧本,演员黄某在剧中扮演乔峰,该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B )A、唐某B、电视台C、黄某D、金庸二、多项选择题1、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应具备下列( ACD )要素。

知识产权法学马工程教材电子版

知识产权法学马工程教材电子版

知识产权法学马工程教材电子版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章节题库•绪论•绪论•第一编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第一章著作权的客体•第二章著作权的取得与归属•第三章著作权的内容•第四章邻接权•第五章著作权的限制•第六章著作权的利用•第七章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第二编专利权与其他技术成果权•第八章专利权的对象•第九章专利权取得的实质条件•第十章专利权的归属和变更•第十一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利用•第十三章侵害专利权的法律责任•第十四章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三编商标权与其他商业标记权•第十五章商标权的对象•第十六章商标权的取得和消灭•第十七章商标权的内容与利用•第十八章侵害商标权的法律责任•第十九章其他商业标志保护•第四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第二十一章仿冒行为•第二十二章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第五编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第二十三章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概述•第二十四章工业产权国际条约•第二十五章著作权国际条约内容简介为了帮助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指定考研参考书目为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的考生复习专业课,我们根据教材和名校考研真题的命题规律精心编写了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的配套题库。

本题库是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教材的配套题库。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考研真题精选。

精选了人大、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北邮、中南财大、北科、南开大学、上交、上海大学、武大、武汉理工、江西财大等名校近年的考研真题,按照题型进行分类,并提供了详细的解答。

通过本部分的练习,可以帮助考生掌握命题规律和出题特点。

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

严格按照该教材的章目编排,共分为26章(含绪论),精选与各章内容配套的考研真题和典型题并进行详细解答。

所选试题基本涵盖了每章的考点和难点,特别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显热点,供强化练习。

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是知识产权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保护了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的权益。

在知识产权法中,著作权保护的范围、限制和实施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保护。

一、著作权的定义和保护对象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创作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软件程序等。

这些作品在具备了一定的创造性和原创性后,即可受到著作权保护。

二、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权利范围和保护期限。

1. 权利范围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包括复制权、发表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和改编权等。

这些权利赋予了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独占性支配权,并使其能够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2. 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作品而不同。

一般情况下,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70年,而其他类型的作品如匿名作品或作品发表后未透露作者身份的,保护期限为作品发表之日起的50年。

三、著作权的保护方式知识产权法中规定了多种方式来保护著作权,这些方式包括实质保护和程序保护。

1. 实质保护实质保护主要包括禁止侵权行为和维权救济。

禁止侵权行为是通过规定侵权行为的种类和标准来保护著作权。

维权救济则是通过提供行政救济、民事救济和刑事救济等方式来保障著作权人的权益。

2. 程序保护程序保护主要包括版权登记、公告、备案等环节。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版权登记来获得一份权威的证据,证明其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同时,通过公告和备案等方式可以提高著作权的公平竞争性,使其享有更多的保护。

四、著作权保护的限制著作权保护并非无限制的,知识产权法也规定了一些限制性条款。

主要包括合理使用、学术研究、新闻报道、教育教学、个人使用等。

这些限制保护了公共利益和知识共享的需求,使著作权保护与社会利益产生平衡。

五、著作权保护的挑战与展望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著作权保护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著作权的权利限制

著作权的权利限制

著作权的权利限制著作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旨在保护作者对其创作作品的独立权利和经济权益。

然而,为了平衡著作权保护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著作权法规定了一些权利限制,以确保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的获益。

本文将介绍著作权的权利限制的相关内容。

一、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著作权的权利限制之一,它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合理使用著作权作品,而不需要事先取得权利人的许可或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合理使用的范围包括教育、研究、评论和新闻报道等,这些行为被认为对社会具有积极意义,且不会对著作权人的合理权益造成重大损害。

二、个人私用著作权法规定,个人可以为了自己的私人目的使用他人的著作作品,而不需要获得权利人的许可,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比如,在家庭或个人范围内观看电影、阅读图书、收听音乐等。

但是,如果将这些作品用于商业目的,就不属于个人私用范畴,需要获得相关的授权或者支付费用。

三、新闻报道在新闻报道中,为了能够及时、全面地报道当前的事件和社会现象,著作权法规定,新闻从业人员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的著作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乐等,无需取得权利人的事先许可。

这样做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新闻自由。

四、教育科研教育和科研是社会进步和知识传承的重要环节,为了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创新,著作权法对教育和科研活动做出了一定的权利限制。

教师和学生可以在教学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著作作品,科研人员可以引用他人的作品进行研究和评论。

当然,在使用他人作品的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引用规范和道德标准,尊重原作者的权益。

五、公共利益著作权的权利限制还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保护。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著作权可以被限制或者例外。

比如,政府有权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他人的著作作品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残疾人可以获得更多的著作权使用权,以促进他们的阅读和获取信息的权利。

六、保护版权人的权益尽管著作权法规定了一系列的权利限制,但同时也对版权人的权益予以保护。

这包括禁止对他人的作品进行篡改、歪曲和侮辱性的使用等。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整理

第一章总论一.知识产权概念:是指人们依法对自己特定的智力成果, 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

二.范围: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大致分为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1.客体非物质性(智力成果)2.专有性(独占性)3.地域性(除非有国际条约, 双边或多边协定,否则效力只限本国境内)4.时间性四.与物权的区分a.获得了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物质载体所承载的客体的知识产权。

b.对任何物体的转移,在缺乏协议的状况下,不导致物体中版权或任何版权中排他性权利的转移。

c.侵犯载体的物权不等于侵犯知识产权。

五.性质:私权力,受公权力的调整和干预。

六.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1.临时措施◆诉前责令停止侵权(知识产权人, 利害关系人申请;可复议一次,期间不停)◆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2.管辖与时效管辖:●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居处地人民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 侵权结果发生地●级别方面(一审)●专利:中级法院●著作商标:中级以上时效:诉讼时效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超过两年起诉的,只要著作权, 专利权和商标权仍在爱护期内的(20年),法院应当,判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但损害赔偿数额只从起诉之日起向前2年推算。

3.知识产权恳求权物上恳求权---物权之诉------恳求停止侵害,赔礼致歉救济恳求权---债权之诉------恳求损害赔偿第二章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一.概念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特指:●表演者对其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组织对其播出的节目信号●出版者对其设计的版式享有的专有权利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是指文学, 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二.作品的条件:1.必需是人类的智力成果2.必需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思想不受爱护,对思想的详细表达才受爱护)3.具有独创性三.作品的范围: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 戏剧, 曲艺, 舞蹈, 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 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 产品设计图, 地图, 示意图8.计算机软件9.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四.作品要件1.文学, 艺术, 科学领域内(解除自然界中自然存在)2.智力成果3.能够被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解除思想)4.独创性五.独创性的“独”(不是首创,不要求新奇,而要求由作者独立完成)1.从无到有进行独立创作2.以他人已有作品为基础进行再创作六.独创性的“创”1.指肯定水准的智力创建高度。

知识产权法完整笔记

知识产权法完整笔记

1.一编:总论(选、简)一、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

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

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一、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

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产,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特征: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

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

2、地域性:知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

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从本质上看,只有客体的非物质性才是知产所属权利的共同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习题1-2

知识产权习题1-2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名词解释题:1知识产权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在中国已经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哪项国际公约的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B《巴黎公约》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D《伯尔尼公约》2 甲国国民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时要求优先权,为此必须符合以下哪一条件?()A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B甲国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C甲国为《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D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哪些是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A《世界版权公约》B《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C《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D《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三)不定项选择题1知识产权可分成创造性成果权和标记性成果权,其中标记性成果权主要是指:()。

A商标权B商号权C地理标志权D反不正当竞争权E商业秘密权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考研)案例分析题甲在中国申请了“无机房电梯”的专利权,乙在美国就同一发明也申请了专利权。

现有丙在美国购买了该产品,并进口到中国。

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第二章著作权法概述名词解释题:1著作权与商标权(区别)(考研)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著作权法》所调整和保护的对象是()。

A版权 B著作权C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D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二)多项选择题1我国著作权法所调整和保护的对象包括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其中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包括()。

A出版者的权利B作者允许他人进行表演的权利C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D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三)不定项选择题1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立法目的是()。

A保护作者的合法权利B保护商业领域内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定标记C鼓励创新,促进人类文明发展、文化繁荣和科学进步D保护工业领域内的有关产品或制造方法的具体技术方案简答题1 简述著作权的特点。

第七章 著作权知识

第七章 著作权知识

第七章著作权知识(一)第一节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亦称版权,指文献、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权权利范围:包括人身权(与作者人身不可分割)和财产权(带来经济利益)。

邻接权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指作品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二享有的权利。

离开作品无法存在。

(二)著作权特征:1.无形,2.专有性,3.时间性,4.地域性,5.可复制性。

二、著作权法(一)立法依据和立法原则1.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立法原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总则”第一条,保护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是两项根本原则;2)另一项原则,是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如《伯尔尼公约》。

(二)我国有关著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9.7颁布,1991.6.1起实施;2001.10.27修订,当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8.2颁布,2002.9.15起施行;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6.4颁布,1991.10.1起施行;2001.12.20修订,2002.1.1起施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4.12.28颁布,2005.3.1起施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5.18颁布,2006.7.1起施行。

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住宅区民事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一些司法解释等。

(三)国际著作权条约1.《伯尔尼公约》,产生于1886年,曾经过5次修订,最近一次1971巴黎文本。

我国于1992加入。

基本原则4条:1)国民待遇原则,2)自动保护原则,3)独立保护原则,4)最低保护原则。

2.《世界版权公约》,产生于1952年,曾于1971年修订过一次,我国于1992加入,但加入时未签署“附加声明”和两项议定书。

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加25年。

知识产权法课本(学生)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课本(学生)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参考答案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B;3.C;4.ABCD;5.ABCD;6.ACD。

第二编著作权法第二章著作权法概述【法律应用】【案例一】泥塑被合法转让后,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仍享有著作权。

【案例二】本案的“一稿多投”不违反著作权法。

【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 C;2.B;3. ACD;4.AC;5.ABD;6. ABC。

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法律应用】【案例一】(1)甲描述客观事实的诗具有独创性。

(2)八个字可以构成作品。

【案例二】(1)临摹行为不是著作权法上的创作。

(2)临摹是著作权法上一种复制的形式。

(3)临摹品不构成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案例三】(1)张某演奏的华彩乐段属于音乐作品。

(2)李某对张某的乐曲进行记录的行为在著作权法上应当属于复制行为。

(3)李某对于所记录的乐谱进行的改动,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或侵犯修改权,或侵犯改编权。

综上,李某的记谱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复制行为,其擅自将所记录的乐谱以自己名义发表,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在具体内容方面,不仅侵犯了前述各项权利,还侵犯了张某的署名权和著作财产权。

【案例四】这张照片不应该展览。

本案主要涉及对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冲突的问题。

【案例五】(1)《乌苏里船歌》属于编曲。

(2)《乌苏里船歌》的权利主体是赫哲族。

【案例六】(1)电视节目预告表不是时事新闻。

(2)电视节目预告表不具有独创性。

(3)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并不等于不受法律保护【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 C;3. B;4. D;5.B;6.AB;7. BCD;8.ABD;9. AC; 10. ABCD; 11.BCD。

五、案例分析题(1)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理由如下: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一个数据库,其对数据库内容的选择、编排付出了创作性的智力劳动,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独创性条件,因此对其享有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吴汉东

知识产权法吴汉东
一、作者的概念与作为作者的公民 作者就是作品的创作主体。
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大陆法系国家认为,创作行为是自然人所特 有的能力,法律上拟制的人(法人)不具备自然人 的这一能力,因而法人不能成为作者,但它们可 凭借某种法律事实成为著作权人。英美法系国家 则普遍认为,除自然人外,著作权也可以属于一 个有别于自然人的法律实体,它们被看做是在工 作中创造出作品的作者。
第二章 著作权客体
所谓著作权的客体,就是指文学、艺术和科 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的智力创作成果,即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作品的概念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 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二、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
3.知识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主要奉行“有 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有别于一般财产法所采 取的“有限制的国民待遇原则”。
四、知识产权的客体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 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 品。
(一)知识产品的概念
(二)知识产品的类别
1.创造性成果,包括作品及其传播媒介、工业技术。
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 而构成的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集体性。 2.长期性。 3.变异性。 4.继承性。
二、国际保护民间文学形式的法律制度
三、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
1.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对象从著作权法上的 “作品”扩大到不具备作品条件的“表达形式”。
三、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1.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逐渐形成。
2.新的著作权权项和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制度陆续 出现。

自考_00226知识产权法[2010年版]最新笔记最新资料

自考_00226知识产权法[2010年版]最新笔记最新资料

00226知识产权法[2010年版]第一章总论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第三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体系第二编著作权第二章著作权概述第一节著作权概念及其特征第二节著作权法及其演进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第二节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第三节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第四节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第四章著作权的客体第一节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第二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第三节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第五章著作权的内容第一节著作人身权第二节著作财产权第三节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第六章邻接权第一节邻接权概述第二节出版者的权利第三节表演者的权利第四节音像制作者的权利第五节广播组织的权利第七章著作权的限制第一节合理使用第二节法定许可使用第三节强制许可使用第八章著作权的利用第一节著作权的转让第二节著作权许可使用第三节著作权合同第四节著作权的质押第九章著作权的管理第一节著作权行政管理第二节著作权集体管理第十章著作权的保护第一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第二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三节著作权纠纷的处理第三编专利权第十一章专利权概述第一节专利与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法与专利制度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客体第一节发明第二节实用新型第三节外观设计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第十三章专利授权条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发明、实现新型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第三节外面设计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第十四章专利权的取得第一节专利申请权第二节专利申请人第三节专利申请原则第四节专利申请日第五节专利申请文件第六节中国单位、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第七节专利申请的审批第十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第一节专利权的期限第二节专利权的终止第三节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第十六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第一节专利权的内容第二节专利权的限制第十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第二节专利侵权行为第三节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第四节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四编商标权第十八章商标制度概述第一节商标概述第二节商标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商标权的概念与内容第四节商标权的取得、归属及终止第十九章商标注册第一节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第二节商标注册的条件第三节商标注册的申请第四节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第二十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一节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第二节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二十一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一节注册商标的续展第二节注册商标的转让第三节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第二十二章商标管理第一节商标管理概述第二节商标使用的管理第三节商标印制的管理第二十三章商标权的保护第一节商标权保护概述第二节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第三节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四章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一节驰名商标概述第二节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三节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第五编其他知识产权第二十五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概述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六章商业秘密权第一节商业秘密权概述第二节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七章地理标志权第一节地理标志权概述第二节地理标志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八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一节植物新品种权概述第二节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九章商号权第一节商号权概述第二节商号权的法律保护第三十章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第一节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第二节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及其法律规制第六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第三十一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第一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第二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主要国际条约第三十二章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总论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2.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

• 3. 增加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内容。修正后的《著作 权法》增加规定电影作品、计算机程序的著作权 人的出租权;拓宽“表演权”的外延,将其解释 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 品的表演的权利”;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将 其解释为“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 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 权利。”将“摄制权”解释为“以摄制电影或者 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 利”。 • 4. 规定了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版式设计权是与 著作权相关的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修正后的 《著作权法》增加了对版式设计的保护内容,规 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 报纸、杂志的版式设计。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一章
著作权制度概述
• 一、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 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一语。 • 版权。作者权。 • 二、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 • “无传播即无权利”。著作权法律制度随传播 技术的应用与发展而产生并进一步发展。 • (二) 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
四、著作权的性质 • 关于著作权性质的各种学说
– 精神所有权说 – 人格价值观说 – 商业版权说 – 著作权二元说 – 著作权一元说
• 各学说对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看法
– 著作人身权的性质 – 著作财产权的性质
五、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
• (一)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 1. 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 形物体 • 2. 著作权对象利用的特殊性。所有权只能对有形 物体进行物质上的利用,而作品则具有上演、广 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 3. 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对于所有权不能就同一 内容数次处分,而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却可以处分 多次。 • 4. 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所有权存续是永久的, 只要原物不灭失,所有权就将永远存在。 • 5. 著作权具有人身依附性,而所有权则表现为单 独的财产权性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发明家、创作者、发现者等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下列客体的专有权:(一)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等客体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专用权等权利;(二)对培育的新品种、畜禽种属的育种权;(三)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权;(四)对植物新品种和农作物品种保护的权利。

第三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鼓励科学研究、技术创造、文化创作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投入;扶持和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咨询、评估、转让、许可、侵权纠纷解决等服务。

第二章对作品的保护第五条作品是指以文字、口述、音乐、戏剧、舞蹈、绘画、雕塑、摄影、电影、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表现方式,表达创造性思想的智力成果。

第六条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不受审批、登记或其他类似程序的限制,依法享有著作权。

第七条作者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其他与作品有关的权利。

作者可以放弃部分或全部这些权利。

第八条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作品的著作权有效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五十年,战争期间、自然灾害等下无法计算的原因暂停计算。

作品是合作创作的,著作权有效期为最后一位作者生前及其死后五十年。

第九条依法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者组织作品,著作权有效期为五十年;战争期间、自然灾害等下无法计算的原因暂停计算。

第十条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死后五十年仍然有效。

第三章对发明的保护第十一条发明是指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并具有实用性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十二条发明创造者在申请专利前,无论是否公开发明内容,均享有发明权。

第十三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新颖性:在申请日前,该发明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被他人提出并公开;(二)创造性:与现有技术有显著差异,并能够产生可观察的技术效果;(三)实用性:能够被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实际应用价值。

著作权法-著作权的限制课件PPT精品文档63页

著作权法-著作权的限制课件PPT精品文档63页

08.01.2020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
17
(2)类型 第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 人已发表的作品
思考:个人未经许可从网上大量下载作品 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08.01.2020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
18
第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 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 的作品
08.01.2020
08.01.2020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
9
• 合理使用制度经历了由判例法到成文法的演变过 程,其雏形是侵权诉讼中的抗辩事由。它始于英 国判例法,成就于美国判例法。
• 1841年美国法官Joseph Story在审理Folsom v. Marsh一案中,系统阐述了合理使用制度的基本 思想,以至后来成为美国立法的基础,并对各国 著作权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08.01.2020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
7
• 二、合理使用 • 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
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 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 注意:合理使用是最严格的著作权限制制 度
08.01.2020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
8
历史发展:
• 1709年的安娜女王法令是世界上第一部具 有现代意义的著作权法,但该法未能顾及 协调作品创作者与传播者、使用者之间关 系的基本规范,即合理使用制度。
(1)日本对于著作权的限制规定了合理使用 和强制许可
(2)美国对著作权的限制也规定了:合理使 用及强制许可
(3)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法 定许可和公共秩序保留
08.01.2020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
4
国际公约的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章 对著作权的限制
第一节 对著作权的限制概述
“著作权”是一系列“专有权利”的统称。
在作品的创作、传播和利用过程中,都会涉及一系列受 著作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
著作权法规定“专有权利”的目的并不是使创作者对作 品的传播和使用进行绝对垄断,也不是单纯地为了对创作 者加以奖励,而是通过赋予创作者有限的垄断权保障其从 作品中获得合理的经济收入,以鼓励和刺激更多的人投身 于原创性劳动之中,促使更多高质量的作品得以产生和传 播。
2005年9月10日(周六),中国教育电视台在第一 套节目“周末影院”栏目中播放了《冲》片。中 国教育电视台认为其播出爱国主义影片是教育教 学节目中的一部分,是当前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 课堂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进行爱国主义 教育的公益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七、国家机关公务性使用
第七种“合理使用”情形是: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 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包括在合理范围内通过网 络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第三种“合理使用”情形是: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 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以及在通过网络向公 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四、对时事性文章的使用
第四种“合理使用”情形是:刊登或播放 已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 事性文章,以及向公众通过网络提供已经 在网络上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 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 除外。
美国的布什么、看完英雄说:“海湾地区连年战 乱,百姓受苦。惟有美国才能停止战乱。萨达姆 一个人的痛苦,与天下人相比便不再是痛苦。伊 拉克与美国的仇恨,放到天下,也不再是仇 恨……我布什孤独一人,忍受多少责难,多少暗 算,无人能懂我心,与我心意相通……没想到最 了解报道中的使用
美国环球电影制片公司和迪斯尼制片公司 于1976年向加利福尼亚州中区地区法院起 诉索尼公司,认为:
(1)消费者未经许可使用Betamax录像机录制其 享有版权的电影构成版权侵权,
(2)索尼公司制造和销售这种录像机的唯一目的 就是引诱购买者录制电视节目,包括其拍摄的电 影,因此应当作为“帮助侵权者”为消费者的侵 权行为承担责任。
《冲》片拍摄完成后,2002年4月,国家广播电影 电视总局电影事业管理局颁布了电影片公映许可 证(电审故字[2002]第013号),许可《冲》片在 国内外发行。该片曾在2001年第八届“华表奖”、 2002年第二十二届“金鸡奖”、2002年第九届北 京大学生电影节奖、2003年第二十六届“百花奖” 等评比中荣获多项奖项,并由中国三环音像社出 版了DVD影碟。
网站转载发表于网络中的时事性文章是合 理使用还是法定许可?
五、对公众集会上讲话的使用
第五种“合理使用”情形是:刊登、播放 或通过网络传播在公众集会上的讲话,但 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这种情 形的立法理由和上一种基本相同,都是为 了让公众了解当前政治生活中的事件和观 点,为公民的参与创造条件。
六、在课堂教学和科研中使用
第六种“合理使用”情形是: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 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 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以及通过网络向少数教学、 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卫星频道 节目制作中心诉中国教育电视台案
2001年4月,电影频道中心与八一电影制片厂签订 《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出品、拍摄《冲出亚 马逊》片,讲述了我军特种兵两名年轻军官被派 往委内瑞拉接受国际军事组织举办的猎人学校残 酷训练的故事,是一部扬国威、壮军威的现实题 材影片。
“环球都市电影制片公司”
诉索尼公司案(美国最高法院,1984)
20世纪70年代,日本索尼公司开始在美国销售录像机。该 录像机既可通过电视机录制正在被观看的节目,也可以通 过自带的接受器在观 众观看一个频道时录制另一个频道 的节目,还可以通过定时器在观众不在家时自动按预 先 设定的时间对某一指定频道的节目进行录制。
我国《著作权法》限制“专利权利”的立法模式是接近大 陆法系国家的,因为《著作权法》并未规定一项判定特定 行为是否属于“例外和限制”的一般原则。
第二节 合理使用
三步检验标准(three-step test): 在特殊情况下做出、与作品的正常使用
不相冲突,没有无理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
一、个人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第一种“合理使用”情形 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 品。这种“合理使用”情形仅限于纯粹为个人目的而进行 的使用。
被告塞西莉亚认为:
她下载的目的是试听,以便挑出喜欢的歌曲后再 去购买正版,这种行为属于“改变(收听)时 间”,就像“索尼案”中录像机的使用者“改变 收看时间”那样,构成合理使用。
二、适当引用
第二种“合理使用”情形为:为介绍、评 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 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包括在通 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 发表的作品。这种“合理使用”是为创作 作品,特别是评论或学术著作所必需的。
两电影公司要求获得损害赔偿,禁止生产和销售 这种录像机。
问题:消费者未经许可使用Betamax录像机录制其 享有版权的电影是否构成版权侵权?
个人未经许可从网上大量下载作品是 “合理使用”吗
BMG等唱片公司诉塞西莉亚
被告是个人用户塞西莉亚,她使用P2P软件下载并 保存了超过1370首由被告BMG公司享有版权的歌曲, 而这些歌曲是未经授权而被他人置于硬盘“共享 区”中传播的。
“转换性使用”、“模仿讽刺”与“合理 使用”
张艺谋曾经拍过一部电影《英雄》,里面有这么 一段对话,刺客对秦王说:中原地区连年战乱, 百姓受苦,惟有秦国才能停止战乱。赵王一个人 的痛苦,与天下人相比,便不再是痛苦。秦国与 赵国的仇恨,放到天下,也不再是仇恨。”秦王 说:“我孤独一人,忍受多少责难,多少暗算, 无人能懂我心,与我心意相通……没想到最了解 我的,竟然是一个刺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