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发文对居住区道路最大纵坡宽度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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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度的国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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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0 ≤4注:L为坡长(m)。

8.0.3.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8.0.4.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0.5.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8.0.5.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8.0.5.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8.0.5.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量小距离(m)表8.0.5道路级别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5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1.5 1.5 围墙面向道路1.5 1.5 1.5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道路纵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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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纵坡规定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0 ≤4注:L为坡长(m)。

8.0.3.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8.0.4.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0.5.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8.0.5.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8.0.5.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8.0.5.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量小距离(m)表8.0.5道路级别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 5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1.5 1.5 围墙面向道路 1.5 1.5 1.5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完整版)坡度的国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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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坡度的国家规范路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表8.0.3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0.3 ≤8.0 L≤200m ≤5 L≤600m≥0.3 ≤3.0 L≤50m ≤2 L≤100m≥0.5 ≤8.0 ≤4注:L为坡长(m)。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主要道路宜平缓;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150m。

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2.5m,纵坡不应大于2.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m)表8.0.5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 5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1.5 1.51.5 1.5 1.5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道路纵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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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纵坡规定8。

0。

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3。

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

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

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

5 ≤8.0 ≤4注:L为坡长(m).8.0。

3.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

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8.0.4。

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8。

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8。

0。

4。

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8.0。

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

0.5。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

0。

5.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8。

0.5。

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

5m,纵坡不应大于2.5%;8。

0。

5。

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

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8.0.5.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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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道路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0 ≤4注:L为坡长(m)。

8.0.3.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8.0.4.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0.5.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8.0.5.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8.0.5.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8.0.5.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量小距离(m)表8.0.5道路级别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5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1.5 1.5 围墙面向道路1.5 1.5 1.5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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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坡度的国家规范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0 ≤4注:L为坡长(m)。

8.0.3.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8.0.4.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0.5.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8.0.5.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8.0.5.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8.0.5.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量小距离(m)表8.0.5道路级别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5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1.5 1.5 围墙面向道路1.5 1.5 1.5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道路纵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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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纵坡规定道路纵坡规定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0 ≤4注:L为坡长(m)。

8.0.3.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8.0.4.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0.5.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8.0.5.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8.0.5.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8.0.5.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量小距离(m)表8.0.5道路级别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 5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1.5 1.5 围墙面向道路 1.5 1.5 1.5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道路纵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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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纵坡规定8。

0。

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

3。

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

0。

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

0。

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

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

0 ≤4注:L为坡长(m)。

8。

0。

3。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

0。

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8.0.4。

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8。

0。

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8。

0。

4。

3 主要道路宜平缓;8.0.4.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

0。

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

0。

5.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

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

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8。

0。

5。

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

5m,纵坡不应大于2。

5%;8。

0。

5。

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

0.5。

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8.0。

道路纵坡规定

道路纵坡规定

道路纵坡规定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0 ≤4注:L为坡长(m)。

8.0.3.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8.0.4.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0.5.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8.0.5.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8.0.5.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8.0.5.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量小距离(m)表8.0.5道路级别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5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1.5 1.5 围墙面向道路 1.5 1.5 1.5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道路纵坡规定

道路纵坡规定

道路纵坡规定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0 ≤4注:L为坡长(m)。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量小距离(m)表8.0.5道路级别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 5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1.5 1.5 围墙面向道路 1.5 1.5 1.5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九竖向9.0.2 居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各种场地的适用坡度(%)表9.0.1场地名称适用坡度密实性地面和广场 0.3~3.0广场兼停车场 0.2~0.5室外场地:1、儿童游戏场 0.3~2.52、运动场 0.2~0.53、杂用场地 0.3~2.9绿地 0.5~1.0湿陷性黄土地面 0.5~7.0城市居住区规划区设计规范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节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 《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3 《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4 《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3一、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3%;地面坡度大于8%时应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

二、基地车行道纵坡不应小于0.3%,亦不应大于8%;在个别路段可不大于11%,但其长度不应超过80M,路面应有防滑措施;横坡宜为1.5~2.5%。

道路纵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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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纵坡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道路纵坡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 ≤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 ≤L≤50m ≤2 L≤100m步行道≥ ≤ ≤4注:L为坡长(m)。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主要道路宜平缓;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纵坡不应大于%;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量小距离(m)表道路级别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 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围墙面向道路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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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纵坡规定8。

0。

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

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 表8。

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

3 ≤8.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

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

0 ≤4注:L为坡长(m).8.0.3.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8.0.4。

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8。

0.4。

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8.0。

4。

3 主要道路宜平缓;8。

0。

4。

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8.0.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

0.5。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

5。

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

0。

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8。

0.5.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

5m,纵坡不应大于2。

5%;8。

0.5。

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

0。

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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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0,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4)居住区内活动中心,应设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大于2.5m,纵坡不大于2.5%;
(5)在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在尽端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
场地;用地有条件时,最好按不同的回车方式安排相应规模的回车场;
(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7)居住区内宜考虑居民小汽车和单位通勤车的停放。

结语:借用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事实表明,习惯左右了成败,习惯改变人的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人,对学习很难做到学而不厌,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坚持。

希望大家坚持到底,现在需要沉淀下来,相信将来会有更多更大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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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纵坡规定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0 ≤4注:L为坡长(m)。

8.0.3.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8.0.4.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0.5.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8.0.5.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8.0.5.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8.0.5.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量小距离(m)表8.0.5道路级别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 5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1.5 1.5 围墙面向道路 1.5 1.5 1.5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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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纵坡规定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0 ≤4注:L为坡长(m)。

8.0.3.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8.0.4.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0.5.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8.0.5.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8.0.5.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8.0.5.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量小距离(m)表8.0.5道路级别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 多层3 3 3 2 2 有出入口 - 5 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 2 2 1.5 1.5 围墙面向道路 1.5 1.5 1.5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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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邹玉瑞 实习记者吴鹏) 昨天,建设部公布《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指出小区景观设计要避免光污染和噪声污染,还对居住区道路最大纵坡以及宽度作了明确规定。
《导则》对城市小区的环境景观建设提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涉及道路景观、场所景观、绿化种植景观、雕塑和综合营造等方面内容。
温、湿度环境,环境景观配置对住区温度会产生较大影响。北方地区冬季要从保暖的角度考虑硬质景观设计;南方地区夏季要从降温的角度考虑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景观设计。通过景观水量调节和植物呼吸作用,使住区的相对湿度保持在30%-60%。
此外,《导则》还规定,居住区道路(整个居住区内的主干道)最大纵坡不应大于8%,路宽不小于20米;园路(绿地中的道路)不应大于4%,宽不小于1.2米;自行车专用道路最大纵坡控制在5%以内;轮椅坡道一般为6%,最大不超过8.5%,并采用防滑路面;人行道纵坡不宜大于2.5%。
在光环境方面,《导则》指出,在选择硬质、软质材料时需考虑对光的不同反射程度,宜避免采用大面积的金属、玻璃等高反射性材料,减少住区光污染;户外活动场地布置时,其朝向需考虑减少眩光。
通风环境方面,为调节住区内部通风排浊效果,应尽可能扩大绿化种植面积,适当增加水面面积;户外活动场的设置应根据当地不同季节的主导风向,有意识地通过建筑、植物、景观设计来疏导自然气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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