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香港全面管制权并非全面接管
根据《香港基本法》,谈谈中央对香港“全面管治权”的含义
根据《香港基本法》,谈谈中央对香港“全面管治权”的含义:2014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
对于香港特别行政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全面管治权受到“一国两制”与基本法框架的约束,是法定管治权,不是无任何约束的任意管治权。
在既定法律框架下,全面管治权主要包括中央直接管治权、中央对特区的授权及授权调整权以及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全面监督权。
对于自治权范围内的事项,中央不会直接越位干预,而是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并加以宪制性监督甚至问责。
中央对港澳的“全面管治权”是“中国对香港主权”的应有之义,与特区政府的“高度自治权”并不矛盾。
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与特区的“高度自治权”是有机结合,这样既是要确保中国对港澳主权的落实以确保国家利益,也是要确保港澳的优势以确保港澳繁荣稳定,从而确保“一国两制”得到很好的落实。
将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就是要将基本法上的中央直接管治权与全面监督权逐项加以检索和制度化、程序化,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一系列制度机制,确保“一国”不只是抽象遥远的主权象征,也是具体化、接地气、可感的实在治权。
这种结合过程是符合基本法秩序及可兼容于香港法治的,因而不会破坏香港的高度自治,也不会损及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这一调整是回溯“一国两制”的初衷初心与完整意涵,是国家权力的充实与就位,是国家承担“一国两制”最终责任人宪制责任的积极体现。
中央对港澳特区的全面管制权是港澳回归祖国本身的必然要求,有助于香港特区诸多难题和社会矛盾的化解。
这是“一国两制”实践中的一体两面,绝不可片面强调港澳特区高度自治权而忽略中央对港澳特区的全面管制权,这也是过去几十年里我们港澳特区治理方面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一国两制”下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全面监督权:概念、内涵与行使方式
57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D618A 1674-0955(2022)01-0057-10“一国两制”下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全面监督权:概念、内涵与行使方式张小帅(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教学研究部,上海 20120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一国两制”明确为国家的重要制度,作为支撑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大制度之一,并且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一国两制”下中央对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无疑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加强对中央监督权的研究,明确中央监督权的范围、行使方式等内容,对于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即着重阐述中央监督权的范围,提出“中央全面监督权”的概摘 要:“一国两制”下中央对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权的运行享有全面监督权,这种全面监督权以中央与香港特区之间的授权与被授权关系为政治基础,以宪法与香港基本法规定的授权框架为法制基础,旨在实现“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宗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中央全面监督权可以从越权性监督、程度性监督和不足性监督三个层面来理解,通过硬性与软性两种方式来行使。
由于香港社会存在对“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体制性不认同”,所以,中央需要更加注重使用软性监督方式,即通过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的发言人等机制,及时对香港社会出现的一些特定言论、行为以及一些新情况,提出批评、意见或者建议,阐释清楚中央对“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理解,从而逐渐消除香港社会的“体制性不认同”,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奠定坚实的认同基础。
关键词:“一国两制”;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央全面监督权;香港中联办收稿日期基金项目作者简介:2021-12-02:本文系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港人治港’的政治与法律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9CKS021)的阶段性成果。
2020新课标高考政治二轮专题强化训练:专题十三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选修Ⅰ-)
专题强化训练(十三)1.苏联解体后,原加盟共和国之一的A国建构了以三权分立为特点的政治体制,总统、议会和政府之间频繁发生权力之争,无休止的内耗让国家元气大伤,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欧盟东扩过程中,欧盟要求申请国按照欧盟国家的政治和经济标准改造其政治经济体制。
围绕入欧之争,A国地区间、民族间的矛盾逐步升级,国内分裂不断加剧。
根据材料,说明一个国家为什么不能照搬他国的政体。
解析:本题实质上考查影响政体的因素,国体决定政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则危害国体。
因此,选择一种政体要考虑本国的国体,还要考虑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程度等基本国情,不能照搬他国的政体。
答案:国体决定政体,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程度等基本国情也是影响政体的重要因素;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则危害国体,照搬他国政体,既不能保障本国人民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也难以有效行使国家职能。
2.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
然而,近年来,香港社会有些人混淆视听,鼓吹香港有所谓“固有权力”、“自主权力”,为对抗中央制造理论依据。
对此,中央有关部门明确指出,鼓吹香港有所谓“固有权力”、“自主权力”的观点是非常错误的,这是否认或歪曲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
结合材料,运用《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中有关单一制和维护国家统一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鼓吹香港有所谓“固有权力”、“自主权力”的观点为什么是非常错误的?(2)面对“港独”言行,为维护国家统一,请你为中央政府提几条建议。
答案:(1)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国两制”中的“两制”是以“一国”为前提的,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权力”,更不是什么“自主权力”,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予,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绝对不允许曲解“高度自治”,对抗中央。
高中政治选修1 学习笔记 第一单元 综合探究一 国家安全与核心利益
综合探究一国家安全与核心利益学习目标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评析各国政治制度,明确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以实际行动展现参与民主政治制度改革的理性行动能力,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信心。
2.搜集发展中国家引入西方民主模式进行民主制度改革却失败的典型案例,运用唯物史观思考社会转型的复杂变化及其原因,辨析不照搬照抄西方民主模式与吸纳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之间的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3.了解我国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知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认同国家安全利益是国家的最高利益,辨析漠视和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提出解决问题的行动方案,彰显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担当。
一、国家安全1.基本内涵: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国家安全的核心:国家主权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它不是一个抽象的、孤立的概念,而是体现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外交等诸多方面,抽离任何一方面的内容,都是对国家主权的侵害,也是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3.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基本内容: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2.要求——反分裂、反“台独”(1)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
香港回归后的变化
香港回归后的变化自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以来,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经历了许多变化。
回归后,香港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
本文将就香港回归后的几个重要方面进行论述,并对这些变化进行分析和评价。
一、政治变化香港回归后,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约定,香港保持高度自治,并享有行政、立法和独立司法权力。
这一安排保证了香港的相对独立性和法治原则的延续。
然而,回归后的香港政治环境出现了一些变化。
一方面,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制度,中央政府对香港的管治有一定的干预权;另一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普选制度,市民有权选择行政长官和部分立法会议员。
这种政治体制的变化引发了一些争议和挑战。
例如,部分香港市民对普选制度的设计提出了不满和质疑,认为其不够民主和公平。
此外,一些政治议题和争端在香港社会中产生了分歧和冲突。
尽管如此,香港政治的稳定和基本法的执行为香港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经济变化香港回归后,继续保持了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制。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贸易枢纽,香港依然享有独特的地位,并保持了良好的经济发展。
回归后,香港的经济结构发生了一些调整。
随着内地经济的崛起,香港的制造业逐渐衰退,而金融、物流、商贸和专业服务等领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同时,香港作为内地与国际间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外商投资和内地企业对接的重要平台。
然而,经济发展的变化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香港在全球竞争中面临着压力,特别是来自其他亚洲城市和中国内地的竞争。
此外,香港的房地产市场和收入分配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三、文化变化香港回归后,中西文化的融合成为一种亮点。
香港继续保持了多元的文化氛围,中西方文化在香港特色中发生了交融和碰撞。
回归后,香港的文化产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电影、音乐、艺术等文化创意产业成为香港的经济支柱之一。
香港的电影工业影响着全球,并孕育出一大批国际知名的导演和演员。
然而,香港的文化变化也面临一些挑战。
全球化的影响下,香港本土文化面临着西方文化的冲击。
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
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
中央对香港、澳门的全面管治权,是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享有的宪制权力。
我国政府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就是恢复行使对香港、澳门的全面管治权。
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在本质上是统一的。
全面管治权是授权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的前提和基础,高度自治权是中央行使全面管治权的体现。
它们之间是源与流、本与末的关系。
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
中央授予多少权力,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所谓“剩余权力”。
中央有权对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行使情况进行监督,有权依法对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行为予以纠正。
因此,在“一国两制”实践中,必须始终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全面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对立起来;在任何情况下,特别行政区行使高度自治权都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和全面管治权,更不能以高度自治权对抗全面管治权。
论“一国两制”下中央对港澳特区的全面管治权
论“一国两制”下中央对港澳特区的全面管治权作者:魏淑君,张小帅来源:《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6期魏淑君,张小帅(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研究部,上海 201204)摘要: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港澳特区的主权属于中国,在“一国两制”下,中央对港澳特区拥有全面管治权。
中央对港澳特区的全面管治权以宪法和港澳基本法为规范基础,负有维护“一国”与“两制”的重要使命。
中央全面管治权包括授予港澳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和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
而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中,部分权力能够监督港澳特区的高度自治权,部分权力能够变更港澳特区的高度自治权。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中央要依法、适时行使管治权。
关键词:香港;澳门;管治权;监督;变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2014年6月发表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中指出,中央对香港特区拥有全面管治权,其中既包括中央对香港特区直接行使的权力,亦包括授予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而对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则享有监督权。
《白皮书》中的论述同样适用于中央对澳门特区的管治权。
本文拟先从理论上探讨中央全面管治权之政治基础、规范基础与价值所在,然后通过对宪法与港澳基本法的文本分析,来对中央全面管治权进行类型化研究。
一、中央全面管治权之政治基础、规范基础与价值所在“一国两制”下中央全面管治权是指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下,根据宪法与港澳基本法的规定,中央对港澳特区进行管辖和治理的权力。
中央全面管治权具有政治基础和规范基础:其政治基础在于香港与澳门的主权属于中国,而中国属于单一制国家;其规范基础在于宪法与港澳基本法所构建的授权框架。
同时,中央管治权的全面性肩负着维护“一国两制”的重要使命。
(一)中央全面管治权之政治基础中央对港澳特区拥有全面管治权,其政治基础建立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香港与澳门的主权属于中国;另一个是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1月28日 和谐与梦想及九下全册-2022年中考真题(解析版)
1月28日和谐与梦想及九下全册考点1 中华一家亲1.(2022年辽宁省营口)“同心掬得满庭芳”,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确立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是A.团结统一爱好和平B.平等团结共同繁荣C.平等团结互助和谐D.平等团结互相帮助【答案】C【详解】本题考查民族的相关知识。
B:平等团结共同繁荣是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B 错误;ACD: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新型的民族关系,C正确,AD错误;故本题选C。
2.(2022年辽宁省抚顺市、本溪市、铁岭市、葫芦岛)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新中国成立后,在处理民族关系上,我国坚持的基本原则是A.民族平等团结B.民族友爱团结C.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互助和谐D.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答案】D【详解】本题考查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ABD:根据所学知识,在处理民族关系上,我国坚持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所以D正确,AB不符合题意;C: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互助和谐是新型民族关系,所以C排除;故本题选D。
3.(2022年广西百色)今年5月8日,在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中,李家超高票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
按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规定,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材料表明①中央对香港具有全面管治权②“一国两制”方针下香港享有绝对的自治权③香港的选举制度是最完善的④“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得到全面准确贯彻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B【详解】本题主要考查维护祖国统一的相关知识。
①④:香港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体现了中央对香港具有全面管治权,“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得到全面准确贯彻,故①④选项说法正确;②:“一国两制”方针下香港拥有高度自治权,但不是绝对自治权,故②选项说法错误;③:“香港的选举制度是最完善的”过于夸大了相关选举制度的优点,故③选项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用给中央政府交税,是因一国两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用给中央政府交税,是因一国两制的原因,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统一领导,香港则是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香港特区政府因其特殊的地位受到不少关注,那么香港特区政府的行政结构是怎样的呢?除行政长官外,香港政府由三层架构组成:第一层是司长,即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和律政司司长。
第二层是决策局负责制订、统筹及检讨特订范筹,如卫生、运输、保安等的政策第三层是部门,是政府政策的执行部门,例如卫生署、警务处等,首长皆为香港公务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特表现在哪些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属于哪一种行政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特表现在哪些方面?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有独立的立法权.司法权.可以独立的支配财政收入,不用上交国家1.特殊的地方政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我国政权结构体系中的一级地方政权,特殊性是就其性质而言的。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回归后特区的经济制度保持不变,仍然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但是特区的政制已不同于原来属于英国殖民地时期的港英政制;其次,香港特区虽然作为主权回归后的我国一个地方政权,但其政制却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四项基本原则不适用于香港;第三,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并没有使回归后的香港采用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而是一种同香港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创新的政治制度,即行政主导型的政治体制。
2.高度自治的地方政权。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在国家行政区划结构中与其他的地方行政单位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处于相同层次。
但根据“一国两制”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又是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单位,与内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相比,又有差别。
3.行政主导。
行政与立法相互制约,不相互配合,但重于配合的新型关系。
香港是发达的现代化大都市,社会结构复杂,人口密集,商贸往来频繁,作为商业,金融、航运信息等各个领域的国际交流中心,要求快速、高效地处理众多的经济、社会问题,正是出于这一需要而建立了行政主导型的政府体制。
中央对香港全面管制权并非全面接管
中心对香港全面管制权并非全面接管香港回归祖国近17年来,保持了长期富强稳定,这有赖于中心和香港特殊行政区对“一国两制”的共同维护。
《“一国两制”在香港特殊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指出,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殊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
对中心和特殊行政区的关系作出规定,是基本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正确处理这一对关系的核心,就是处理好中心的权力与香港特殊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之间的关系。
基本法规定,香港特殊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行分别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心人民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
这些规定清楚地界定了中心和香港特殊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这意味着,在我们我国这样的单一制我国里,中心拥有对包括香港特殊行政区在内的全部地方行政区域的全面管治权。
这也是主权原则的详细化,体现了主权我国的宪制责任和义务。
基于“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中心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心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特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
对于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心具有监督权力。
依据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中心直接行使的权力并不限于通常体现主权的外交权、防务权,还包括特殊行政区的创制权、基本法的制定权修改权解释权、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权力、对特殊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方法修改的打算权、对特殊行政区制定的法律的监督权、对特殊行政区财政预算和决算的备案权、对特殊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任免的备案权、对特殊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的打算权、对特殊行政区作出新授权的权力、对全国性法律在特殊行政区实施的打算权、向行政长官发出指令等权力。
同时,基本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殊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其中的很多权力,如自行制定货币金融政策、自行实施出入境管理、依据中心授权依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以及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都是内地的其他地方行政区域没有的,不仅超过了一些联邦制我国的州所拥有的权力,有的甚至是主权我国才能拥有的权力。
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三5.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同步训练(Word版含解析)
第五课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二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选择题(共12题)1.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围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配合民法典实施等五个方面,组织开展了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推动制定机关清理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各类规范性文件3 300余件,及时修改废止完善其中违背宪法规定、宪法原则或者宪法精神,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的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备案审查()①是我国人大立法权不断下移的有益探索②是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③能保证国家令行禁止,保障法律有效实施④能推动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实现有机统一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2.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决定》立足香港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处理现行制度在选举程序、人员准入和民意基础等方面的突出缺陷,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把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区治理架构之外。
全国人大此举()①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立场,维护国家安全②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最高立法权③为香港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④确保爱国者治港,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我国,党的领导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是()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实践中的伟大创造②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有可无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项基本功能就是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4.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擘画新的蓝图。
未来十四五规划出台,将要经过的程序应该是()①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设》②中共中央文件起草组展开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建议案”③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④国家发改委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A.①→②→④→③B.②→①→③→④C.②→①→④→③D.④→②→①→③5.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提出,“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必须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
2021年高考政治大一轮优选专题一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际组织考能训练新人教版选修3
专题一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一、选择题1.卢梭认为:“每个人都把自身的能力置于‘主权者’的指导下。
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
共同体可称为‘国家或政治体’。
”卢梭的观点( )A.看到了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B.揭示了国家的本质C.抹杀了国家的本质D.抹杀了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答案 C 本题考查国家及其本质。
卢梭的观点实质上是认为国家是在订立契约的基础上产生的,而订立契约的主体是全体人民,这种观点抹杀了国家的阶级本质,C项正确切题。
A、B、D三项不合题意。
2.2020年5月26日,在意大利的陶尔米纳,七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首脑齐聚七国集团(G7)峰会,美法总统、英日首相、德加意总理与会。
与会的七国首脑称谓不同,从一个侧面反映了( )A.国体决定政体,国体不同政体不同B.政体体现国体,政体恰当国体巩固C.国体相同的国家,政体可以完全不同D.政体受多种因素影响,有相对独立性答案 D 国家首脑称谓不同,反映出政体不同,而这七国国体相同,只能表明各国的具体因素影响到各国的政体,政体有相对独立性,D项正确切题。
在国体相同的情况下政体可以不同,A项错误。
B项不合题意。
C项说法错误。
3.列宁说:“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所以资本一掌握这个最好的外壳,就能十分巩固十分可靠地确立自己的权力,以致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无论人员、无论机构、无论政党的任何更换,都不会使这个权力动摇。
”这说明( )A.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必须适应国家阶级性质的需要B.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由国家中各阶级的性质决定C.民主共和制政体是资本主义国家最完善的政权组织形式D.民主共和制作为国体能很好地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答案 A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并维护国体。
列宁的话说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必须适应国家阶级性质的需要,A符合题意。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由国家中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B是错误的。
C不符合材料主旨,排除。
民主共和制是政体,不是国体,D是错误的。
论中央授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
论中央授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郭天武陈雪珍2012-10-22 16:06:35 来源:《当代港澳研究》2011年03期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但无论其自治范围多广,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本质上仍源于中央的授权,以中央的授权为依据并以《基本法》所规定的范围和方式为限度。
问题在于,《基本法》虽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范围,但仍有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且实际情况复杂多样。
如何在实践中正确处理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关系?一方面,对特别行政区越权行为的处理不能一概而论;另一方面,由于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授权的特殊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授权也不得随意收回。
关键词:中央授权高度自治一国两制作者简介:郭天武、陈雪珍,中山大学法学院。
自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以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原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取得很大成就,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的宪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虽然“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指导作用已无可非议,但是对上述原则的理解却各有侧重。
特别是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职权范围、高度自治权的性质,以及高度自治的范围不仅在理论上引起争议,更在实践中带来难题。
甚至有人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干涉了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1],或者认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范围都应该被清楚划分[2]。
因此,有必要对高度自治的性质、范围等进行研究,明确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高度自治权进行合理监督和规范,以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稳定发展。
一、高度自治权的含义(一)自治权的含义自治权(autonomy)一词的语义解释是指在未受外来影响或干预的情况下自主作出决定的权力和能力。
[3]关于自治权的定义,众说纷纭。
在英美法系国家,自治权多被认为是人权的一部分,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自治权是相对于国家权力而言,国家权力是后来的、派生的。
分析说明中央与香港之间的关系体现的政治生活道理
分析说明中央与香港之间的关系体现的政治生活道理香港问题的解决是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得以最终实现的。
在“一国两制”下,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问题,既是一个政治学研究课题,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的法学研究课题,更是香港基本法一个极其重要的基本立论和核心实践问题。
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是指在香港基本法框架下,香港特区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以及中央依其享有的权力对香港特区实行管辖和香港特区在中央的监督下行使高度自治权而产生的法定关系。
香港基本法作为“一国两制”方针法律化、制度化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对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作出了具体、完整地规定。
香港特区与中央的关系是“一国两制”下诸多法律关系中最为主要的一种关系,也是香港基本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香港回归以来七年多的实践中,不少引起广泛争议的事件和诉讼,举其大者如“居港权”案、基本法第23条立法问题、香港政制发展大讨论等均涉及香港特区与中央的关系问题。
准确把握、妥善处理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对贯彻落实香港基本法,维护香港特区的繁荣稳定和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显示“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能否妥善处理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既是对香港特区管治水平的一大检验,更是对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因此,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问题也就十分值得研究和探讨。
新时代中央对港澳全面管治权:实施困境与法治进路
新时代中央对港澳全面管治权:实施困境与法治进路作者:冯泽华来源:《统一战线学研究》 2020年第1期冯泽华(1.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广东深圳 518060;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北京 102488)摘要:中央对港澳行使全面管治权是“一国两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中央对港澳全面管治权的落实有助于港澳由分离式宪制秩序走向融合式宪制秩序。
立法权之争、司法权之争、行政权之争、外部干预斗争,是中央对港澳全面管治权面临的主要困境。
港澳工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中央对港澳全面管治权离不开国家治理的统摄。
中央对港澳行使全面管治权,需要有效应对立法权之争、司法权之争、行政权之争、外部干预斗争,将维护国家发展利益与保障港澳繁荣稳定置于和谐共生中。
中央有必要通过加强港澳法律备案审查工作、重塑违反基本法审查权的权力分配、深化对基本法的解释工作、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等方式,健全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
关键词:全面管治权;高度自治权;违反基本法审查权;国家治理体系;“一国两制”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20)01-0054-10自《“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以下简称“一国两制”白皮书)首次提出“中央拥有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以来,学界逐步加强对全面管治权的研究。
目前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全面管治权的内涵、外延和性质。
李晓兵认为,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包括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的管治权,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1]。
庄真真认为,依照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主要包括设置特区及其制度权,制定、修改和解释基本法权,对特区主要官员任命权,监督特区依法施政权,特区法律备案监督权与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权等10种权力[2]。
川大《形势与政策3》22秋在线作业4
川大《形势与政策3》22秋在线作业4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一、单选题(共20 道试题,共50 分)1.食为政首,谷为民命。
保障好( )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
A.初级产品B.农业产品C.工业产品D.加工产品答案:A2.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 ),是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宪制权力。
A.全面管治权B.高度自治权C.全面接管权D.高度管理权答案:A3.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有要有维持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 )的市场主体。
A.积极参与竞争B.大量C.高质量D.遵纪守法答案:A4.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 )的历史过程。
A.可追溯B.自然式C.可持续D.必然式答案:C5.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破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 )交易成本。
A.要素B.市场化C.制度性D.隐性答案:C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坚持( )的原则要求,落实和完善“管办分离”制度,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
A.量力而行、尽力而为B.稳中有进C.应进必进D.立破并举答案:C7.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 )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
A.群众纪律B.外事纪律C.政治规矩D.政治纪律答案:D8.党内政治生活,是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的( )。
A.领导实践B.执政实践C.政治生活实践D.党政建设实践答案:C9.党的( )强调,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A.十七届三中全会B.十八届五中全会C.十八届六中全会D.十一届三中全会答案:C10.( )由于承担着对党员进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因而在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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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香港全面管制权并非全面接管
香港回归祖国近17年来,保持了长期繁荣稳定,这有赖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一国两制”的共同维护。
《“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指出,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
对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作出规定,是基本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正确处理这一对关系的核心,就是处理好中央的权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之间的关系。
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
这些规定清晰地界定了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这意味着,在我国这样的单一制国家里,中央拥有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全面管治权。
这也是主权原则的具体化,体现了主权国家的宪制责任和义务。
基于“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特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
对于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
按照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并不限于通常体现主权的外交权、防务权,还包括特别行政区的创制权、基本法的制定权修改权解释权、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权力、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的决定权、对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的监督权、对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和决算的备案权、对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任免的备案权、对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权、对特别行政区作出新授权的权力、对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决定权、向行政长官发出指令等权力。
同时,基本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其中的许多权力,如自行制定货币金融政策、自行实施出入境管理、根据中央授权依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以及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都是内地的其他地方行政区域没有的,不仅超过了一些联邦制国家的州所拥有的权力,有的甚至是主权国家才能拥有的权力。
这充分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的信任和支持。
但是,无论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有多么广泛,都没有改变香港作为一个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
高度自治权并非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更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固有的权力,而是来源于中央授权的地方事务管理权。
在“一国两制”下,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并不矛盾,两者并行不悖,缺一不可。
中央行使的是国家层面的权力,不干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
两种权力依法行使,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运行。
有些人认为中央对香港越少干预越好,甚至能不管就不管;还有的认为主权原则应该仅限于外交、国防等领域;有些甚至认为全面管治权是“全面接管香港”。
这是对中央和特区关系的片面、错误解读,不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
“一国两制”是全新的事业,既开启了香港的新纪元,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断推进这一伟大实践,必须处理好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只有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把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维护特别行政区制度健康运行,保障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促进香港繁荣稳定。
2015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