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国家应急预案+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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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背景。

森林火灾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将对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森林火灾,制定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责任部门。

1. 森林防火部门,负责监测森林火情,及时发现并报告火灾。

2. 消防部门,负责扑灭森林火灾,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3. 公安部门,负责疏导交通,维护秩序。

4. 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预防措施。

1. 加强火灾监测,提高火灾预警能力。

2. 定期开展森林防火演练,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

3. 加强对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

四、应急响应。

1. 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2. 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火人员和装备,迅速赶赴火灾现场。

3. 疏散周边居民和游客,确保人员安全。

4. 组织疏散受到威胁的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

5. 协调交通部门疏导交通,确保扑火车辆和人员的通行。

五、善后工作。

1. 火灾扑灭后,进行火场清理和复绿工作。

2. 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加强火灾防范措施。

3. 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帮助。

4. 统计火灾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和补救工作。

六、其他事项。

1.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与沟通,形成合力应对森林火灾。

2. 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修订,确保应对能力的持续提高。

以上应急预案仅作为参考,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密切合作,共同应对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加强火源管理,完善预防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4、快速反应,科学扑救。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快速反应,科学指挥,有效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指挥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林业、公安、消防、民政、卫生、气象等相关部门。

(二)指挥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制定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4、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森林火险信息;5、组织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6、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职责1、林业部门: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查、监测和预警,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和灾后恢复等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森林火灾现场秩序,协助组织群众疏散,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3、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和安置工作。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引言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会造成大面积的破坏和损失。

为了有效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

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一个1200字以上的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

2.灾前准备(1)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的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全国的森林火险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他们能够及时应对。

(2)强化监测体系:加强对林区的巡视监测,定期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火险隐患,做好防火工作。

(3)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大对森林消防队伍的投入,提高消防人员的培训水平和装备配备程度,确保他们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

3.灾中应对(1)组织联动:国家应成立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专家组成,负责指挥、协调、部署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火灾情况和救援进展。

(2)调动资源:迅速调动军队、警察、消防等力量,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实施灭火、疏散等工作。

(3)舆论引导:国家应加大对火灾的宣传力度,提醒公众注意火灾的预防和自救措施,并且加强舆论引导,避免造成社会恐慌和混乱。

4.灾后恢复(1)开展调查:及时组织专家对火灾的原因进行调查和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2)修复生态环境:加大投入,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生态环境,修复烧毁的森林和植被,确保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3)重建基础设施:加强对灾区基础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包括道路、供水、通信等方面。

5.完善法规和政策(1)加强立法工作: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明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处置和责任分工,规范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行为。

(2)优化保险机制:完善保险制度,鼓励森林经营者、居民等购买森林火灾保险,以降低灾害损失。

(3)加强国际合作:国家应加强与国际组织和邻国的合作,共同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管理部
负责协调指导全国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协调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和调用。
卫生健康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扑救中的医疗救治和伤员转运工作。
公安部门
负责维护火场治安秩序,参与组织扑救火灾,控制火势,防止火灾蔓延。
气象部门
负责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险等级预报,做好火场气象服务工作。
恢复重建
06
保障措施
建立全国森林火灾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实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和协同联动。
通信保障系统
信息传递
紧急通信
加强森林火灾应急信息传递设施建设,提高信息传递速度和准确性。
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卫星通信、无线通信等手段,确保各级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
03
通信保障
02
01
建立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加强队伍管理和培训,提高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
火灾原因调查
评估火灾对生态环境、居民生活和经济社会的影响,包括对大气、水体、土壤等方面的污染和对当地居民健康的影响。
灾害影响评估
调查与评估
植被恢复
根据受灾情况和生态修复原则,制定植被恢复方案,包括树种选择、造林方式、管护措施等,逐步恢复森林生态。
基础设施重建
对烧毁的基础设施进行重建,包括道路、桥梁、通讯、电力等设施,为当地居民和企业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各种物资和装备,保障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畅通。
林业部门
负责提供火场周围的森林资源分布和生态环境情况,协助制定扑救方案,组织专业力量扑救森林火灾。
成员单位及职责

03
预警与预防
建立森林火灾监测网络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2.1.1 指挥部组成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等负责人担任成员。

2.1.2 指挥部职责负责全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扑火行动,确保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2.2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2.1 指挥部组成地方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地方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有关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等负责人担任成员。

2.2.2 指挥部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扑火行动,确保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三、预防措施3.1 野外火源管理3.1.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3.1.2 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禁止违规野外用火。

3.1.3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火源管控。

3.2 防火设施建设3.2.1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预警能力。

3.2.2 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确保扑火物资充足。

3.2.3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扑火能力。

3.3 风险评估与预警3.3.1 定期开展森林火灾风险评估,及时发布森林火灾预警信息。

3.3.2 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四、应急处置4.1 火情报告与核实4.1.1 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告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

4.1.2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及时核实火情,并上报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消防救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消防救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编制规范》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应急指挥部成立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2.2 指挥部组成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3 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2)研究制定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方案;(3)协调、调度应急救援资源;(4)监督、检查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应急处置流程3.1 预警(1)加强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火险等级变化;(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3)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响应及时。

3.2 报警(1)发现火情后,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2)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3)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3.3 应急响应(1)应急救援队伍迅速集结,赶赴火场;(2)根据火场情况,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3)加强火场周边居民的安全疏散;(4)保障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供应。

3.4 灭火行动(1)采取人工扑救、机械灭火、空中灭火等多种手段;(2)加强火场侦察,掌握火势蔓延情况;(3)做好火场周边的防火隔离带;(4)加强火场水源保障。

3.5 火场清理(1)扑灭明火后,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2)清除残留火种,防止死灰复燃;(3)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四、保障措施4.1 人员保障(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提高扑火技能;(2)落实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2 装备保障(1)配备先进的灭火设备,提高灭火效率;(2)确保灭火设备完好,定期维护保养。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前言森林火灾作为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对人类安全、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特别是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森林火灾的频发程度还在不断增加。

为了应对和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迅速、有效地展开救援和处置工作,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背景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频发,其中不乏重、特大火灾。

这些火灾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还对环境和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破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加强了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研究和规划,并制定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确保处置工作的迅速、有序进行。

三、预案内容1.组织机构:预案规定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部、工作组、救援队伍等。

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处置工作,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实施和指导工作,救援队伍负责扑救和救援任务。

2.工作流程:预案规定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工作流程,包括火灾报警、警戒、组织救援队伍、火源控制、火场扑灭等环节。

在每个环节中,预案都明确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

3.资源调配:预案明确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

预案规定了资源的调配原则和程序,确保各个救援队伍都能够得到及时的支援和保障。

4.信息通讯:预案规定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信息通讯系统,包括报警系统、通讯系统、监测系统等。

预案规定了信息通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要求,确保信息的传递和共享。

四、实施过程预案的实施过程通常分为预案准备、预案演练、预案调整和实战实施四个阶段。

在预案准备阶段,国家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国范围内的预案,并进行推广宣传。

在预案演练阶段,国家会定期组织相关机构和救援队伍展开实地演练,评估其应急能力和效果。

在预案调整阶段,国家会根据演练结果对预案进行调整优化,提高其实际操作性和适应性。

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国有林场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火灾监测与预警1. 国有林场应建立完善的火灾监测系统,包括火灾监测设备、探测器和巡逻路线。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及时更新火灾监测技术,提高监测精度和可靠性。

2. 国有林场应建立火灾预警体系,与气象部门和森林防火部门建立有效沟通和合作机制,及时获得火险等级和预警信息,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应急指挥机构1. 国有林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包括指挥部、综合协调组、信息通讯组、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明确各组职责和人员分工。

2. 国有林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指挥机构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四章应急预案1. 国有林场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后的处置流程、应急措施和资源调配方案,以及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国有林场应急预案应根据火灾发生地域特点和潜在风险进行细化,确保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章应急资源保障1. 国有林场应建立资源库,储备水枪、防火服、灭火器等灭火器材,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够迅速调配到火灾现场。

2. 国有林场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以及应急住房、救援车辆等资源,以备火灾发生后的保障需要。

第六章应急演练与培训1. 国有林场应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模拟真实火灾情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

2. 国有林场应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包括火灾事故处置、火场逃生、急救知识等,提高人员的灾害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七章应急处置措施1.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国有林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置,调配应急资源和人员,及时组织救援。

2. 国有林场应当合理调配应急资源和人员,根据火灾的情况灵活处置,确保火灾得以迅速扑灭,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八章应急救援1. 火灾发生后,国有林场应建立现场救援组,并按照预案组织救援,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确保将人员从险情区域转移。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三篇)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三篇)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是为了应对森林火灾发生时采取的紧急措施和行动。

下面是一个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1. 预防措施:- 加强火源管理,禁止在森林、林区和周边地区进行火种燃烧活动;- 建立火灾监测系统,及时监测火情,进行预警;- 提供灭火设备和器材,确保设备完好且易于使用;- 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培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2. 火灾报警:- 火灾发生后,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告火情;- 同时向附近单位和居民进行通知,协助疏散。

3. 灭火行动:- 首先确保人员安全,妥善安排疏散和撤离,防止人员伤亡;- 确定火灾扩散方向,避免火势蔓延;- 利用现有灭火设备,进行初期扑救;- 若火势无法控制,及时请求支援,调动更多的人员和资源来参与灭火行动;- 制定灭火方案,确定灭火序列,协调力量,分工合作;- 利用各种手段进行扑救,包括人工扑灭、飞机、直升机投放水源等。

4. 救援和善后:- 灭火后,及时进行火场巡查,确保没有复燃的危险;- 救护伤者,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进行火场清理和恢复工作,清除残留的火源和燃烧物;- 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防止类似火灾再次发生;- 加强森林恢复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植被恢复。

以上是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应急预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二)第一章概述1.1 目的本预案旨在规范和指导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害,并保护生态环境。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各级森林、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3 主要任务根据火灾的级别和规模,组织和指导火灾应急工作,包括火灾预警、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和救援等。

第二章预警和报警2.1 火灾预警机制建立火灾预警机制,利用气象、勘测、监测等手段及时获取火灾发生的征兆,并及时向指定单位和人员发布预警信息。

2.2 火灾报警方式建立火灾报警系统,可以通过电话、报警器、对讲机等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火灾报警,保证及时调动应急资源。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日期:•预案概述•应急组织与协调•应急响应程序目录•后期处置与恢复•预案管理与更新•相关附件与附录预案概述01目的和目标制定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应对森林火灾风险,降低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目标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的森林火灾;2. 有可能发展成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3. 需要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进行处置的森林火灾。

01020304适用范围属地为主、多方联动应急处置应以当地政府为主,加强与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等力量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科学组织扑救,防止人员伤亡。

预防为主、积极扑救预防是应对森林火灾的关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预防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一旦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

工作原则应急组织与协调02国家成立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各省(区、市)成立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机构地方应急指挥机构国家级应急指挥机构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应急工作组01020304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信息汇总等工作。

负责火场扑救、灭火、搜救人员等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队伍、救治伤员等工作。

负责组织物资的采购、调拨、运输等工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递火灾信息、救援进展等信息。

信息共享机制针对重大森林火灾,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紧急会商,分析火势、研判形势,制定下一步的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背景介绍。

森林火灾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此应急预案。

二、责任部门。

1. 森林防火部门,负责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和扑救工作。

2. 公安部门,负责疏散人员、维护秩序和指挥交通。

3. 消防部门,负责扑救火灾和救援被困人员。

4.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三、预警机制。

1. 森林防火部门定期监测森林火险等级,一旦发现火险等级升高,立即发布预警通知。

2. 公安部门负责向周边居民和游客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引导人员疏散。

四、应急响应。

1. 森林防火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火灾现场扑救。

2. 公安部门组织疏散周边居民和游客,维护秩序和指挥交通。

3. 消防部门协助森林防火部门扑救火灾,同时救援被困人员。

4. 民政部门组织救援物资和人员投入火灾救援工作。

五、灾后处理。

1. 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和事故评估工作。

2. 公安部门维护秩序,协助民政部门组织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3. 消防部门继续巡查扑救,确保火灾彻底扑灭。

4. 民政部门组织救援物资和人员投入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活。

六、其他事项。

1. 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信息共享和资源调配。

2.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协作水平。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以上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希望各责任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第三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动态管理、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坚持科学防控、依法处置、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措施科学合理。

第六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由国务院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紧密结合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社会治理等工作,加强综合防控。

第八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统筹考虑人员、资金、装备、技术、立法、宣传等方面的配套保障。

第二章预警监测与管控第九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建立健全预警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第十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建立健全火险等级预警机制,对不同地区进行分级预警,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工作。

第十一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建立健全“一张图”管理系统,全面掌握森林防火资源分布,实时了解火灾风险区域。

第十二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调度系统,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协调指挥各级防火力量。

第三章防控备战第十三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科学设置森林防火区,提前做好储备物资和设备准备。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火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第十五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开展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防火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建立健全多元化防火体系,形成多种形式的防火力量。

第十七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开展水源勘查,建立健全水源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救援水源供应。

第十八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完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森林消防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九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要强化指挥调度,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扑灭初起火灾。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通用8篇)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

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通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

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

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7400032。

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

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点防范时期。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背景。

森林火灾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森林火灾,制定一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

1. 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指导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2. 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负责实施森林火灾的救援行动。

3. 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应急预案。

1. 火灾预警,建立火灾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应急响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人员和装备迅速赶往火灾现场。

3. 火灾扑救,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火灾,包括水源调配、人员调度、装备使用等。

4. 疏散安全,确保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指挥和安全救援。

5. 后续处置,火灾扑灭后,进行灭火工作和火场清理,防止火灾复燃。

四、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五、注意事项。

1. 加强火灾防范意识,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能力。

2. 做好火灾应急物资的储备和配备,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总结。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措施,才能有效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希望通过这份应急预案,能够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 《森林防火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5. 地方性森林防火法规和政策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2. 生命至上,以人为本;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 科学扑救,快速反应;5. 依法治火,严格执法。

五、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指挥部下设扑火救援组、灭火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六、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森林火险等级和火情动态。

(2)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和火情信息,提醒群众注意防火。

2. 紧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火队伍、物资和设备到位。

(2)封锁火场周边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3. 恢复重建(1)开展火灾损失评估,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2)组织人员、物资开展火灾现场清理和生态恢复工作。

七、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1)加强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扑火人员素质。

(2)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扑火队伍实战能力。

2. 物资保障(1)储备足够的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建立健全物资调配机制,确保物资及时到位。

3. 资金保障(1)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2)拓宽资金来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森林防火。

4. 技术保障(1)加强森林防火科研,提高防火技术水平。

(2)推广应用先进防火技术,提高防火效果。

八、应急结束森林火灾扑灭后,经指挥部评估,确认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具备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条件,可宣布应急结束。

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火灾

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火灾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火灾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火灾事件分类分级1. 火灾事件分类(1)建筑火灾:指发生在各类建筑物内的火灾,如住宅、公共场所、商业设施等。

(2)交通运输火灾:指发生在交通工具上的火灾,如火车、汽车、船舶、飞机等。

(3)森林火灾:指发生在森林、草原、农田等自然区域的火灾。

(4)其他火灾:指不属于上述三种类型的火灾。

2. 火灾事件分级根据火灾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1)特别重大火灾: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火灾。

(2)重大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火灾。

(3)较大火灾: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火灾。

(4)一般火灾: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火灾。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件的应急工作。

五、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少火灾事件造成的损失。

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加强火灾预防工作,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在火灾事件应对中的职责,落实分级负责制。

4.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火灾事件应对工作,加强火灾防控管理。

5.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协同配合。

6.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火灾防控和应对能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六、应急响应1. 预警与预防(1)建立健全火灾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火灾风险。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2年12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2年12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2年12月)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13(000)001
【摘要】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总页数】6页(P35-40)
【作者】无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92
【相关文献】
1.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12月10日修订) [J], 无
2.《美国家庭医生》(American Family Physician)杂志2012年12月目次选登[J], 本刊编辑部
3.项目审批与核准信息(2012年9月-2012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J],
4.项目审批与核准信息(2012年11 12月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 [J],
5.项目审批与核准信息 (2012年7月-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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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12-00136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林业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2012年12月25日标题: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2年12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

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

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3.1 预警3.1.1 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发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武警森林部队对兵力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

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4.2.1 扑救火灾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

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

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

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

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4.3.1.1 启动条件(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4.3.2.1 启动条件(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武警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武警森林部队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武警森林部队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中国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4.3.3.1 启动条件(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武警森林部队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3.4 Ⅰ级响应4.3.4.1 启动条件(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人民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I级响应。

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解放军、武警、公安、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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