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需求[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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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需求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相关监理、咨询或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项目工期要求

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自双方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完成6个信息化项目的验收备案工作为止。

三、服务要求

验收是关键节点,但不是一个孤立的“点”,必须采用“线”及“面”的管理办法,才能达到验收管理的目标,具体到项目中则要求采用“全流程、全方位”的管理方法及措施。

(一)梳理工作

在验收梳理阶段,应重点起到咨询评估的作用,协助业主方评估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条件,组织各方收集项目验收资料,如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建设内容的调整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描述出具差异情况说明。

(二)完善工作

对照《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穗工信〔2017〕3号)、《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穗工信函〔2017〕1482号)及验收资料模板,负责业主方项目验收资料的编辑工作;对应项目承建方资料,负责按规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需收集完成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扫描版。

(三)备案工作

按规范整理完成具体项目材料后,负责线上申请验收、填录相关资料及上传相关附件,并协助业主方编制验收申请函。

(四)后续服务

1、对于验收通过的项目或系统,应协助业主方进行信息化资产的梳理及补录工作。

2、对于未符合当前验收条件的项目或系统,应协助业主方制定解决工作办法。

四、版权要求

本次技术服务项目所产生所有的文档、数据、图表、视频等资料,版权归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所有。未经许可,中标单位不可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其它项目。

五、评审方案

(一)本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承担单位。如只有1家企业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确定为承担服务主体。

(二)确定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三)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

1.由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

2.评审成员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

3.将每一个评审成员的评分汇集,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申请人的技术得分。

(四)商务部分响应性评估

1.由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文件的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

2.评审成员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

3.将每一个评审成员的评分汇集,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申请人的商务得分。

(五)价格响应性评估

1.由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

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申请人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10分。

3.申请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申请人报价)×1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由此算出每个申请人的“价格得分”。

4.评审成员检查每个申请人的价格评分计算情况,确认“价格得分”。

(六)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

2.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3.评审小组按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候选人。若排名第二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审小组只推荐排名第一的为候选人。

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

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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