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利益表达与聚合机制的转型与整合
国开(中央电大)行管专科《行政组织学》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
国开(中央电大)行管专科《行政组织学》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说明:1.试卷号:2542;2.资料整理于2019年10月30日,涵盖了2010年1月至2019年7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16.试述国务院的法律地位。
答: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明确界定了国务院在国家机关中的法律地位:即在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从属和被监督的地位;在与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国家行政系统的最高地位。
第一,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国务院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国务院由全国人大组织产生;国务院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井报告工作。
第二,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产生,行使最高国家行政权力,在国家行政系统中处于最高地位。
它表现为:国务院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行政工作。
国务院统一领导各职能机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属机构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国务院规定中央和省级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撒销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以保证全国行政工作的统一和畅通。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对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总之,国务院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国务院各部,委、局,行、署、办等组成机关、直属机关和办事机关、负责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它保证了国家行政权力的统一和政令的畅通。
17.试论组织变革的阻力及其消除。
答:组织变革阻力产生的原因:第一,心理上的抵制;(1)不安全感;(2)心理平衡的破坏;(3)权力或地位的丧失感;(4)人际关系紧张。
从公共政策视角看完善我国公民利益表达机制
原则 ,执政 党和政府 在利益综 合方面显得 更为重要 。当代 中 国的利益表达 的主体包括两 大类型 :个体 的利益 表达和 团体 的利益 表达 。其 中 ,利 益表 达的个 体又 可分为 两类 : 普遍性利益表达个体 ,即公 民个人 ;专业性利益表达个体 ,
象 比较 普 遍 。 而 在 中 国 ,基 于 党 的 领 导 和 群 众 路 线 的 决 策
“ 要 了解政 策 的形成 ,不 仅必须 知道哪些 集 团表 达利 益 ,还必须 知道这些集 团在表示什 么样 的政策倾 向。 ” [ 吗 克 思认为 “ 人们 为之奋 斗 的一 切 ,都 同他们 的利益 有关 ” , 脚 “ 政治权力不过 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 。 ”[ z 利益的实现 是 一个包括 利益表达 、利益 综合 、利 益确定 、利益满足 等
政策 制定的科学 化和 民主化 就难 以保证 。国家公共 权力 主 体能 否给予不 同社 会利益 主体 公平 的利益 表达机会 并做 出 合理的回应 ,依赖于较 为完善的社会利益表达机制。 比较政 治学 家阿尔蒙德和鲍 威尔认为 : “ 当某 个集 团 或个人 提 出一项政 治要求 时 ,政治过程就 开始 了。这种提 出政治要求的过 程称为利益表达。 ” [ 利 益表达是指由社会各 阶层 的代表或个 人 ,通过 一定的渠道和方 式向 国家公共权 力主体 表达 自身的利益要 求 ,以影响政治 系统政策 输 出的
引 言
出,因此它是对全社会的价 值的权威的分 配。[ 3 这里 的价值 “ 它不仅包括食物资金 ,还包括权利 、荣誉 、服务等等有价 值 的东 西 ” 。 Ⅲ 其 中 的价 值 分 配 可 以 用利 益 分 配 来 代 替 ,也 就 是说 ,公共政 策是对社会 利益的权威性分 配。从利 益的视 角 ,公共 政策 可 以定 义为 : “ 政 府依 据特定 时期 的 目标 , 通过 对社会 中各 种利益进 行选择与整合 ,在追求有 效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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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期利益协调机赦的问题及改革路径
年城 市人均 收入 与农 村人 均收入 的 比例 达到 了 3 3 .: 3 1 ,而且 城 乡收入 差 距 扩大 到 17 年 以来 的最 高水 98 平 。其次 ,贫富差距严重。从 18 到 2 0 年 ,我 国的 92 02 收入分配基尼 系数从 0 0 升到 0 5 .上 3 . ,在这二 十年当 4 中收人差距 扩大 了5 %,已经超过 了国际公认 的警戒 0 线 。再次 ,行业差距明显 ,部分垄断行 业不合 理的高
问题
我 国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走过 了一个 由浅入深 ,由 局部到全面的变革历程 ,人们 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结构 也发生 了深刻 的变化 ,一种 整体 性 的利益关 系 被打 破 ,新 的社会 阶层和利益群体开始 出现 ,新的社会利 益格局逐步形成 。在改革的不断推进之下 ,和利益关 系格局变迁相一致 ,我国的利益协调机制也 开始发生
的代表性不足 ,代表与选 民的沟通机制不健全 ,代 表 对政 府 的监督 作用有 限 ;信 访制 度存在 工作效 率低
民 主 政 治 T E R T A O I N H O EI L RZ C H O
转 型 时 期 利 益 协 调 机 制 的 问 题 及 改 革 路 径
■ 李 姿 姿
【 提 要】改革开放 以来 ,我 国的利益协调机制经历 了重大调 整,但依 然存在 利益格局失衡 、利益表达
渠道 单 一 、利 益 整 合 机 制 滞 后 以及 利 益 矛 盾 调 处 方 式 简 单 等 问题 。 通 过 建 立 制 度 化 的 多元 利 益 表 达 渠 道 ,完
一
、
转型 时期我国利益协调机 制存 在的
收入 形成行业 间过 分悬殊 的收入差距 。此外 ,劳资 冲
利益表达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及其完善机制
充分地反映 自 身诉求 , 代表并维护本群体 、 本阶级 利益 。这 无形 中也推 动 了公 民利 益表 达 的进程 。
一
、
利 益 表 达 机 制 在 公 共 政 策 中的 作 用
制定政策时很可能由于信息的不完备与思考能力 的有限性 ,使得行为决策难以对有关利益主体的 利益要求作 出积极回应。或者即便某一决策在主 观上是要对各种利益要求进行协调且坚持社会利
・
8 ・
维普资讯
所作 出的行为决策与实际利益取向发生偏差。这 时候 , 民众的参与及利益表达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 公 民表达 自 身利益诉求的同时 ,他们也将众多信 息( 如对社会问题的认知 、 偏好等) 传递给了政府 。
具优势 。他们可以利用所掌握的丰富的资源和其 社会地位进行游说 , 或通过支付租金 , 形成与政府 或其重要成员的联 系和默契 ,从而影响政策的制 定, 使之有利于 自己的利益诉求。 而弱势群体在公 共利益表达和形成的过程中无疑处于劣势竞争地 位。 由于 “ 远离 社会 权 力 中心 ”缺 乏必要 的利 益表 , 达渠道 , 他们难 以及 时、 有效地表达 自己的利益要 求, 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 甚至在一些公共政策制 定中, 政府 为了维护强势群体 , 不惜 以牺牲弱势群 体利益为代价。这种状况如果长久持续下去而又 得不到改善 ,势必使利益受损而又缺乏正常利益 表达渠道的一方在心理上产生极大的落差 ,相对 “ 剥夺感” 强烈 [, 3 从而使他们对政府及社会丧失信 ] 心, 甚至以极端行为报复社会。长此 以往 , 必将使 各群体问关系紧张 , 恶化党群 、 干群关 系 , 损坏政 府 形象 , 破坏社 会稳 定 。 2 . 利益表达渠道有待完善。首先 , 最大的问题
⑥ 薛维娜
社会转型期公众利益表达的困境及对策分析
没有完全发挥它传达 民意的功能 。 一些 基层行 政官员在 长期 的压力 型体制下
个 国家政治文 明发展 和社会进 步 的 重要表 现 , 也有利于巩 固政党执政 的民 心基础和合法性 。 中国共产党一贯高度
形成了一种“ 报喜不报忧” 的文化 , 这பைடு நூலகம் 在
种情况之下 , 公众 的真实信息就不能及
重视公众利 益表 达诉求 , 由于个别政 确 、 面 、 整地传达 给政治决 策 中枢 时 、 但 全 完 有效 、 全面地传送到决策中枢 , 响 影 府不作为 、 政策设计不合理 以及现有体 对于利益主体 的作用是不言而喻 的。 从 权 威 性 的价 值 分 配 。 公众进行利益表 制机制不健 全等方 面的原 因 , 中国公众 现实的政治生活来 看 ,
对这样的方式失去信心的话 , 么非正 那
常 的方式和渠道就会成为必然 的选择 , 而这种带有暴力倾 向的非制度性 表达 , 将会 影响 中国民主 的发展 和政治 的稳
定 ”
治参与 , 实行 基层 民主 自治 , 建立信 访
制度等 , 取得 了可喜 的成绩 , 民主 自 但 由对于广大公 民来说 ,仍然严重缺 乏 ,
众 的利益意识逐渐萌发 , 但传统社会 的
强大惯性力量依 旧束缚着他们 。 一些新 的利益表达制度初步建立 , 但贯彻 落实 力度不够。在经济地位低下 、 组织 分散 的情况下 , 一些公众更容易采取 一些 非
的政治需求 。按照美国政治学家戴维 ・
伊斯顿的政治系统理论 , 要求作为政治
个体 利益诉求 的实现代 替 了组织化 的 利益表达 , 致使 它无 法发挥稳定社会 的
肃清。 体现在政治文化层面 , ” 就是公 民 意识淡薄 , 存在严重 的对政治权威 的盲 目崇拜和依赖盲从的政治心态 , 没有形 成独立的政治人格和政治思想 , 只重视
“维稳”新思考:完善公民利益表达机制
李
克
陈
勇 :“ 维稳 ”新 思考 :完善公 民利益 表达机 制
公民的认识和想法千差万别 , 政府如何面对公民的多元利益诉求, 有效地 回应公民的诉求 , 在理论和实 践中变得更加困难和难 以回避。在这种 隋 况下, 政府必须正视民主法制建设 , 必须让公民感受到政府是 在随时倾听 民众 的声音 , 民在政府公共决策过程 中能够感受 到 自己意愿 的表达 和有序 的参与 , 使公 从而 更加信赖 自己的政府。 一个不尊重 ‘ 民利益表达” 公 的政府 , 就没有社会的稳定 , 就没有正常的社会秩序 , 就没有经济 “ 又好 又快” 地发展 , 就不会 国泰 民安 。 最近两年 ,20 “08北京奥运 ” “0年 国庆 盛典”的举 办 , 和 6 北京 向世 界人 民展示 了中国改革 的成功 , 提升了北京的国际城市地位。在这样的特殊历史时期 , 为确保 “ 安全奥运” “ 和 平安国庆”社会改革中 , 原本存在的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暂时让位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大局。进人常态社会生活后, 那些暂时 被搁置 的社会 矛盾 “ 浮出水面” 。这时候如果处理不好 或不慎 ,稳定压 倒一切 ” 口号就可能会与公 民 “ 的 渴望分享改革成果的强烈诉求产生反差。 以城市拆迁为例: 政府发布拆迁规定 , 范围之内居民限期搬迁, 不管拆迁规定是否合法合理 , 过期不迁就采取强制措施。这种做法的结果 , 将使政府背离人民。政府的 另一种做法是 , 在拆迁过程中, 如果遇到居民的不满与抗争 , 不是用强制的方式维持政府的权威 , 而是让 公 民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不满, 政府根据公民的不满 , 及时调整政府与公民的关系, 用新的 “ 政治平衡” 取代旧的平衡 , 确保拆迁居民的正当权益。按照俞可平先生的说法, 前一种方式, 是以 “ 为主的静 堵” 态稳定 , 后一种方式, 是以 “ 为主的动态稳定。“ 疏” 动态稳定对政府的要求更高, 政府的付出也要更大。 因此 , 从某种意义上说 , 动态是一种 以人为本 、 以民为本 的稳定观” J 。【 从政府角度说, 不仅是拆迁的问题, 凡是一项新的改革, 都会存在政府与公民利益之间的博弈, 双方 的“ 讨价还价” 是正常的, 也是必须的。政府对 民众的不满和抗议不应当害怕。身处改革时代的民众 , 确实需要一种宣泄机制, 对公民行使表达权的方式 , 无论是口头话语表达还是书面文字表达 , 甚至是激 进的行为表达 , 政府都应予以理解。只有能够善于倾听公民利益诉求、 允许表达反对意见的社会稳定 , 才是动态 的社会稳 定 , 才是可持续 的社会稳定 。
现状、问题与未来方向:转型期中国社会利益表达研究述评
法行为 , 抗争者不直接对抗 他们控 诉 的对 象 ; 而在 “ 以法
抗争” , 争 者是 以更 具抽 象 意 义 的 “ 平 、 义 、 中 抗 公 正 权 利” 为诉求 , 民已经不再 纯粹依 赖上级 政府 , 农 他们认 定 的解决 问题 的主体是包括 他们在 内并 以他们 为主导 的农
白钢 和 王 君 也 提 出 , 于 党 组 织 和 政 府 群 众 路 线 的决 策 基
中国的意见表达 团体 不同于西方 , 基本不存在 也不允许
存在各种压力性的社会团体。
毛寿龙在其《 政治社 会学》 等著 作 中也对 利益 表达 问题进行 了探究 , 指出我 国利益表 达的组织渠道 主要有
争” , 中 抗争者更 多 的是 以具 体 利益 纠葛 作为 行动 的起
项飚对北京浙江村 的研究 提 出 , 当人 们面 对不 利于
自己的制 度安排 , 而这种 制度 的合 法修改 权只掌握 在 国 家手 中时 , 们一 般有 三 种策 略来 保护 自己的利益 : 人 表 达、 变通和退 出。表 达与退出被认 为是西方 “ 民主” 社会
和利益综合并不 主要 由社会性结构来 承担 , 而主要是 由 党组织和政府 内部 的各级 官员们 来体 察 和认定 的 。因
此 , 策问题 的提 出, 要 “ 是 来 源于 公 民的 政策 诉 政 主 不
我 国学术界对利益表 达的研究是从 上个 世纪 9 0年
代伴随着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和多元 化开始 的。由于研究
者 的研究领域 、 旨趣 和视角 的不 同, 这些研究成果往往呈 现 出不 同的侧重点 、 深度和水平 。概括起来 看 , 对转型期 中国社会利益表达的研究大致集 中在 以下几个方 面:
公民参与:公共利益表达的有效途径
的领土 、 安全、 秩序 、 技术 等等 。二 是经验 性含 义 , 是 科学 就
收稿日期 :0 5 1—1 2o 一l O
作者简介 : 李春香 (99 , , 16 一)女 褊建福州市人 , 浙江大学法学 院研究生 ,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 院, 。 讲师 维普资讯 Nhomakorabea一
、
何 为“ 共 利 益 ’ 公 ’
“ 公共利益” 包含两 个要素 : 公共” 利 益” 两者 缺一 “ 与“ , 不可 , 但理论界对其确切含 义见解各异 。“ 利益” 一词本 身就 包含“ 个人主义” 之义 , 因为它 主要 是用来表示 个人 愿望 的, 而“ 公共” 一词无论如何都是指共 同的实体 。因此 , 表示个 在 人主义含义的“ 利益” 与表示整体主义含义 的“ 公共 ” 间 , 之 在 字义和现实里都存 在着 冲突。有 人认 为 ,所有人 ” 大多 “ 或“
在的。而“ 大多数人” 是个不特定 的群体概念 , 其组成个体也
都有 自己的私利。笔者认为 , 公共利益不能被理解为个人利
益的简单聚合 , 电不应仅仅为社会中一部分成员所 占有和享
用, 而必须表现为让社会全体成员从社会整体繁荣与进步 中 普遍受惠 , 公共利益就是各 种相互 冲突 的利益 的调 和产物 。 约瑟 夫 ・ 熊彼特说 : 相互冲突的利益主体可 以通过调整而 寻 求一致 和共识 , 在此基础上实现公共利益_ 。 1 ] 公共利益不 同于个人 利 益 , 也不 是私 人 利益 的简单相 加, 它是不特定 的多数人的群体利益 , 具有共享性 。因此 , 我 们不妨这样说 : 公共利益是一个特定社会群体生存与发展 所 必需 的, 为该群体 中不特 定的多 数人共 同享有 的社 会价值 。
建立完善利益表达机制
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密切党群关系、巩固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我们党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关键在于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有效地实现和维护。利益表达是利益实现的前提,如果群众连最真实、最基本的想法和意愿都得不到表达,那么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就会化为泡影。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就是要鼓励人民群众把自己的心声和需求通过恰当的方式表达出来,对党的事业积极建言献策,对党的各级干部实施有效监督,从而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
优化规则,发挥制度建设的平台作用。和谐社会并不排斥冲突的存在,而是需要合理、恰当的规则,通过配套齐全的制度安排来化解矛盾,使冲突得到缓和,利益得到满足。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应为社会各个阶层搭建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平台,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协商谈判制度、信访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等,确保民众诉求能够合法、有序地进入到决策程序,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有序化、制度化。
(二)
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既是社会公众自下而上合理、合法表达愿望和诉求的过程,又是国家自上而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需要从多方面着力。
做大蛋糕,发挥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发展经济,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这一点已经为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所证明。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为其提供有效的利益保障机制与救济机制,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
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是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既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要求,同时也是保障利益表达渠道公正地向所有社会成员敞开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有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助于通过妥善、及时地救助,最大限度避免社会生活中的利益差别与不平等,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这无论对于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还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我国地方政府决策中公民参与
我国地方政府决策中公民参与 模型的改进和完善作者:赵玉丽徐志国来源:《理论导刊》2014年第10期摘要:公民参与作为一种民主实践有其内在的运作逻辑。
阿恩斯坦等学者基于西方社会所提出的公民参与模型无法有效解释我国公民参与的现实困境。
奥斯特罗姆关于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问题的分层次研究方法提示我们,完整的公民参与模型应当包含两个层次,即操作机制及其制度背景,后者可以为公民参与的主体提供必要的约束与激励。
立足我国相关实践,公民参与的修正模型可以较好解释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公民参与的困境,并为我们促进公民参与制度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地方政府;政府决策;公民参与;政绩考核;制度情境;改进与完善中图分类号:D6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4)10-0004-05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地区政府竞争背景下的江苏省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研究”(2012SJD630088);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研究成果之一;江苏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地方政府决策中的公民利益表达与聚合机制研究”(12ZZC006)。
作者简介:赵玉丽(1979-),女,辽宁北票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讲师,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徐志国(1975-),男,辽宁宽甸人,政治学博士,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公民参与作为一种民主实践,指的是除选举活动以外的公民对于公共事务有序参与、影响公共政策的各种行为。
[1]公民参与理论是对于民主理论的新的发展,它认为,传统的代议制民主理论有很多弱点,公民仅仅通过选举制度已经很难保证当选代表制定出符合公共利益的政策,公民需要直接在公共决策制定中表达自身的观点和利益。
在当代西方社会,公民参与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决策中普遍和成熟的政治过程。
事实上,人们主要争论的已经不是是否进行公民参与,而是如何参与的问题。
由于政策性质、公民构成特点以及具体决策情境的多样性,公民参与很难像投票民主一样做到整齐划一,形式更加复杂化和多样化。
基于服务型政府的公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基于服务型政府的公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摘要: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完善公民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文章分析了我国公民利益诉求表达的现状及国外的公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提出了完善我国公民诉求表达机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公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一、我国公民利益诉求表达的现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熙瑞认为:“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
”[1]我国的政府改革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定位、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管理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满足公民的利益诉求,为公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一)公民的利益需求不断增加并日益多元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需求表达方式等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参政意识逐步增强,他们对政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处于弱势的广大社会群体,他们的利益诉求涉及到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关乎其切身利益甚至生存的民生问题,这些都需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为公民创造更多的机会,拓宽有效的渠道,以便公民表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公民利益诉求提供了一定的途径。
当前,我国体制和机制设计上,有人大、政协、司法、信访、听证、选举、人民调解、政府调解、新闻传媒、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救助体系、投诉热线等公民利益诉求的主要渠道,从数量上看,渠道较多。
尤其是近年来,为满足广大公民的利益诉求需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相继拓宽了公民利益诉求表达的途径,比较典型的有“12345市长热线”、“行风热线”、“市长信箱”、“e线民生”、“党报热线”等等。
这些在满足广大市民的各种诉求,向公众传递政府的有关政策、政务信息,为公民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行政组织学论述题(全)
论述题目录1.试论当代行政组织发展的趋势2.试论行政组织在社会的政治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3.试论行政组织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4.试论学习和研究行政组织学的目的和意义5.评析古典组织理论的贡献及其局限6.评析行为科学时期组织理论及其思想观点7.联系实际,试论组织应对环境不确定性的内外策略7.试论集权式组织结构与分权式组织结构的优缺点。
8.试论行政组织结构设计及影响因素分析9.试论行政组织设计与管理的原则10.试述国务院的法律地位11.谈谈你对马斯洛需要层次论的理解12.论述群体发展阶段的特征及其管理手段13.结合实际论述如何提高领导者的素养14.论述领导艺术的主要内容15.论述2l世纪做好领导的准则16.试分析如何实现组织决策的科学化17.试分析如何实现组织决策的民主化?18.试分析如何实现组织决策的法制化19.试分析引起群体产生冲突的因素。
20.结合实际阐述如何减少冲突。
主要策略包括21-结合实际阐述如何引起冲突。
22.试论组织沟通在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功能与作用23.试论组织沟通的障碍及其克服24.论有效组织沟通的方法与策略25.论述行政组织学习的障碍及其改进方式26.为了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服务质量,应该构建怎样的组织文化来适应当今转型的中国社会?27.试述行政组织绩效评估的意义28.结合实际,试述我国行政组织绩效如何改进29.试论有效组织变革的程序和步骤30.试论组织变革的途径和策略31.试论组织变革的阻力及其消除32.试论当代行政组织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33.试论行政组织管理未来的发展趋势1.试论当代行政组织发展的趋势:(1)行政权力不断扩张,行政组织的规模日趋扩大;(2)管理性质日趋复杂,管理功能不断扩充;(3)专业化和职业化趋向;(4)组织间的相互依存和协调的加强;(5)法律限制和程式化;(6)重视社会的目的:(7)国际影响和国际化的趋向。
2.试论行政组织在社会的政治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1)政治和社会秩序的维持者。
激发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基层民主的活力——以上海城市社区为例
2021年5月第3期总第135期May.2021No.3Serial.135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THE JOURNAL OF HARBIN COMMITTEE SCHOOL OF THE CCP 收稿日期:2021-02-26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重要论述与上海贯彻实践研究”(2020WXA004)作者简介:陈海燕(1976-),女,安徽安庆人,副教授,博士研究生。
社区作为社会基本单元,是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空间载体,是居民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基础。
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时代背景下,居民是推动社区治理和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居民参与是增强基层民主主体性的重要形式,扩大居民有序参与、扩宽基层民主渠道、丰富基层民主形式对改变居民参与动力不足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就斐然,但同时应看到基层民主建设中还客观存在基层社会如何有效赋权、降低基层民主运行成本、提高参与主体能力等难题,因此改革基层民主体制机制成为加强民主建设的重要议题。
一、深化城市社区基层民主体制改革的逻辑理路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加快了社会的转型发展,社会的自主性成长激发了社会治理创新的热情,同时催生了社会公民对权力空间的需求增长。
城市社区是基层民主发展的重要土壤,社区居民是参与基层民主的主体力量,孕育民主的土壤和参与民主的主体有机结合是城市社区发展的动力来源。
因此,在空间范畴内激发居民参与活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逻辑理路,在制度框架内深化基层民主体制改革是城市社区治理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
激发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基层民主的活力——以上海城市社区为例陈海燕1,2(1.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党校,上海200023;2.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023)摘要: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基层社会如何有效赋权、降低基层民主运行成本、提高参与主体的能力等诸多方面存在困境和难题,深化基层民主体制机制改革是发展基层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
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第三版)内容概要
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第三版〕内容概要第一章什么是政治1、最广义上讲,政治是人们制定、维系和修正社会生活一般规则的活动。
它主要是一种社会活动,一方面,它与多样性和冲突的存在紧密联系,另一方面,又与合作和集体行为的意愿颇有关联。
并非所有冲突都得到了或者能够得到解决,因此,最好将政治视为寻求冲突解决的过程,而不是实现解决冲突的目标。
2、不同的思想家和学术传统对政治有不同的理解,分别视之为政府的艺术或“与国家有关的事务”,公共事务的实施和管理,通过辩论和妥协解决冲突,社会生活过程中资源的生产、分配和使用。
3、人们对于什么是“政治的”领域有很大争议。
传统上,人们狭隘地认为“政治”仅限于“公共”领域内的机构和行为者,这种公共领域仅与社会生活的集体性组织有关。
但当从权力结构关系角度来理解政治时,它也可存在于“私人”领域。
4、政治作为一门学术科目,有着各种不同的研究取向,包括政治哲学或者说标准理论分析,尤为关注制度和结构的经验传统,一些研究者试图通过行为分析将科学的严密性引入政治研究的科学传统,还有包括理性选择理论在内的诸多现代政治分析取向。
5、通过区分事实与价值,我们或许能够获得有关政治世界的客观知识,从这个意义上,政治研究是科学的,但有些因素仍然阻碍着这一目标的实现:获取可靠资料的途径面临困难;政治模型和理论包含隐含性价值;所有政治学者都持有偏见。
6、概念、模型和理论都是政治分析的工具,能提供知识的基础材料。
但它们也仅仅是分析的工具,尽管有助于增进对世界的理解,但比起要力图描述但尚未定型且复杂的现实来,却显得过于完美和一致。
最终,所有政治社会研究都是在特定知识框架或意识形态范式内进行的。
第二章政府、体系与政体1、政府,指所有秩序性规则得以维系的机构,其中心特点是有能力制定和执行集体性决策。
但是政治体系或者政体则包括政府机构和国家制度,以及它们与更大社会发生互动的结构和过程。
2、政治体系分类服务于两个目的。
当代中国公民利益表达缺失的现状及路径创新
1 . 利益群体力量不均衡 。 人们从 占有社会资源的程度 , 赢 得经济 、 政治和社会机会的能力等方面 , 通常把社会群体 分 为三种类型 : 一是强势群体 , 主要 由生活在社会 中上层 的经 济精英 , 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组成。二是中间阶层 , 主要由生
的相应政治决策 。强势群体依据其掌握 的社会资源和有利的
社会地位 , 可以结成各种正式或非正式 团体 , 强势群体不仅 具有同政府官员直接对话 的路径 , 而且能够利用手中掌握 的 社会资源 ,为 自己的利益表达寻找理论支持和实现渠道 , 对 公共政策制定具有较强 的影响力。弱势群体却往往成为各种
活在社会 中下阶层的小职员 、 工人 、 个体私营业主等组成 。 三
摘
要 : 民利益表达的充分与否直接 关系到 当代 中国社会各阶层之间利益关 系有效协调 的实现 。 目前公 民 公 但
利益表达诉求方面的缺 失、 不畅 已经成为影响中国政治社会稳定的突 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 大地 阻碍 了和谐 社会的 极 成功构建。应通过提高认识 , 变政府职能 , 转 搭建制度 平台, 育扶持民间组织等路径加快 自由、 培 平等 的利益表达渠道
达 和对 政 府 公共 政 策 的影 响 力 。
决策的被动接受者 , 而不是决策 的积极参 与者 , 他们 承担 着
社会转 型的 巨大代价 , 却无法通过有效的利益表达途径来及
时维 护 自身 的权 益 。
二、 当代 中国公 民利益表 达缺失 的原 因分析
1 . 传统理念与文化对 自由表达的桎梏。中国是一个历史 悠久 , 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的国家 。 “ 有关言论 自由的保护相
与机 制 的 建 立 , 以更 好 地 维护 最 广 大人 民群 众 的利 益 。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利益诉求表达协调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
法商论坛 利益诉求表达 协调机制的法律 问题研究
岳 分责
( 州市黄埔 区人 民检察 院, 东广州,17 0 广 广 5 ) 00
摘 要 :社会 转型时期 ,社会 的利益格局和利 益关系 日 多元和复杂 ,这给人 们表达利益 诉求提供 了动因。在面对权 力和 趋 资本 时,单个 的利 益主体所显现出 的弱势毋庸箕疑 。加 强社会组织建设,使其 成为表达的 “ 桥梁 ”是解决这一问题 的着力点 。 关键词 :利益诉求 ;结社 自由;社会组织
三、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几点设想
为了使个体 与政 府之间 的沟通 能更顺畅 ,建立 良好 的利 益 诉求 表达 机制 ,必须要加强 作为 “ 桥梁 ”的社会组织建设 。
为此,提出如下设想 。 ( )完善 社团立法 ,建立 完善 的社会组织准入 、管理 一
二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 的现状 首先 ,社会 组织的设立现 状不容乐 观。在我 国,设立社 会组织就是行使结社权。我国 《 宪法》第 3 明确规 定,中 5条 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享有结 社 自由。而我 国 目前调整 结社 自由 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国务院 19 9 8年颁布的 《 社会 团体登记管理
一
、
社会组织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中起着桥梁作用
所谓利益诉 求表达 ,是指各 个社会 阶层人 ,通过一 定 的 渠道和方式 向政 府、执政 党和社会各级 组织机构表达 自身利 益要求 ,以求影 响政治系统 公共政策输 出的过程 。而利 益诉 求表达机制就是在 承认个 体利益正 当的基础 上 ,允许 社会成 员通 过正常合法 的渠道和方 式表达 自己的利 益诉求 的机 制 。 因此,利益诉求表 达 的过程 就是利益表达 主体 向政府 、执政 党表达 自己的利 益诉求 ,政 府和执政党 则坩各类利益进 行协 调与综合 ,在政府 政策层面上 达成各种利益 问 的高度整 合 , 使分散的特殊利益整合为 国家整体利益 的一种过程 。 中国是从一个计 划体制 向市场经济转移 ,政府在 很多领 域里面还起着利 益分配 的关键作用 。同时,中 国以经 济发展 为中心 ,在培育 市场 的时候 ,资本也是 强势的 。在权力 与资 本面 前 ,个体永远 处于弱势。“ 缺乏组织 的支持 ,则是个人在 其 法律生活 中可 能遭受 的最 大的不利 因素之 一 ,很可 能是不 利中的大不利 ” 。由于个体呼 声微 弱,其诉求容 易被 忽视 。个 体需要通过社会组 织保障 自己的 民主权益 ,实现政 治参与 , 影响关系到 自身 利益 的政 策、法规 的制 定和实施 。从另一个 角度 讲,个体人数众 多,要求政府在进行利益分配和调 整时, 倾听每个个体的需求 ,也是不现实的。而社会 组织 可以汇集、 整 合局部 、分散 的利益诉求 ,形成合力后理 性的对外表 达 。 因此,对个体和政 府而言 ,都需要一个 代表相应利益 阶层 的 社会组织作为桥梁来进行沟通 。
社会转型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机制构建
社会转型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机制构建[摘要]当前,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呈现社会流动增强、社会分化明显,分层日渐明晰、社会矛盾复杂化、利益格局重构、公民权利意识增强等特点,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
必须通过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紧密结合现实国情,建立“政府回应”与“社会回应”的畅通渠道和机制,完善公民社会,丰富和整合权利救济途径,突破宪法保障基本权利瓶颈,建设法治政府等途径构建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机制。
[关键词]社会转型;公民基本权利;机制构建当我们以传统-现代的框架来分析社会发展时,人们实现现代社会的过程也就是社会转型的过程,并且这种转型没有重点,因为传统与现代只是比较意义上而言的,新的“现代性”的因素终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沦为“传统”的东西,并成为“现代”的参照物,也就是在此否定之否定的“扬弃”的过程中,社会在转型中逐步发展。
现代社会转型是社会的整体变动,这种转变又通过结构转变、机制转变和观念转变层次表现出来,往往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剧烈变化、社会矛盾不断增加、社会稳定问题非常突出的时期,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显得迫在眉睫。
一、我国社会转型新特征与基本权利诉求的改变1.社会流动增强。
当前,社会流动呈现出新的特点:首先是流动内容从单一人员流动到流动内容多样的改变。
近年来,人员流动带动了更大范围内社会资源要素在更深程度的流动,这些社会资源要素的流动反过来又促进了人员流动的深化。
单位内的闲置或者剩余资源向社会打开了大门,城市的资源特别是金融资源、技术资源等开始大规模地流入农村,城乡之间文化的交融与碰撞日益明显,文化与文明的多样性在流动中获得了新生与发展。
其次是流动方向从单向到互动的改变。
一些大的国有或集体单位对人才和资源的吸纳力获得重生;城市的人力资源、金融资源、技术和管理资源也开始流入到农村或乡镇,给农村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城市资本和技术也开始流入到农业中,使现代农业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发展。
政党功能视角下党员诉求工作
政党功能视⾓下党员诉求⼯作2019-09-19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堡垒,是党的全部⼯作的基础。
随着我国改⾰开放的不断深⼊,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发⽣了巨⼤的变化。
探索基层党组织在新时期的功能定位,更好地发挥其战⽃堡垒作⽤,成为当前基层党建中的⼀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上海市松江区全⾯推进的党员诉求⼯作,就是在实践中进⾏的有益探索。
⼀、新时期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政党是社会政治⽣活的神经中枢。
政党的⾃⾝结构构成体系,作为政党⾃⾝结构体系中的各组成部分在特定的政治活动中发挥着功⽤,这些功⽤称之为政党的功能。
①⼀般来说,政党在政治体制内的主要功能有:⽬标制定,利益表达,社会化动员,精英的形成与遴选。
②⽽政党的基层组织作为政党的细胞,其功能的定位历来是所有政党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课题。
西⽅国家许多政党基层组织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在选区内组织俱乐部和⽂娱等服务社会的活动,为本党候选⼈争取更多的选票。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堡垒。
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或总体功能,党章已有明确规定。
包括宣传和执⾏党的路线、⽅针、政策,对党员进⾏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作,监督党员⼲部和其他⼯作⼈员严格遵守政纪等。
但这只是⼀些最基本的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功能有所不同。
在传统的架构下,基层组织的核⼼功能是⾰命和⽣产的动员和组织。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权⼒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巨⼤变⾰,使得基层党组织原有的依存条件和环境发⽣了变化。
党的基层组织内在活⼒出现衰减。
这就注定了在功能选择上,要从原先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源直接分配者的⾓⾊⾛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利益整合者的⾓⾊,使⾃⾝更能为社会所需要。
党的⼗七⼤报告提出要“全⾯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促进和谐的作⽤”,这给新时期基层党的建设⼯作指明了前进⽅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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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的公民政治参与有了新发展,一是个别公民特别是民营企业资本所有人与高级经理人员,以国家“政治安排”(political arrangement)[1]的形式,直接但被动地参与地方性政治活动;二是公民特别是基层民众合群结社,以“政治嵌入”(political embeddedness)[2]的形式,主动但间接地参与到地方性政治活动中来。
公民政治参与的这两种新型形态,在相当程度上展示出当下中国公民政治参与活动日益丰富、民主政治有所发展的社会事实。
[3]一、社会“细胞化”悖论与公民政治参与从历史维度来看,西方汉学者曾从中国华南地区的人类学经验研究中得出结论:1949年以来,国家权威力量过于强大,逐步改变了过去国家权威向下只能渗透到县一级行政单位的历史传统;国家权威能够不断把权力“触须”向下延伸,直接控制与操纵乡村、居委会和社区等基层社会单元;这种现象被描述为社会“细胞化”[4](cellularized)现象。
社会“细胞化”理论与早期西方政治哲学领域中提出的社会“原子化”(atomization)[5]概念有某种相似性。
社会“细胞化”与“原子化”的核心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可以找到思想“原型”――虽然它与社会“细胞化”、“原子化”范畴的背景与用意存在重大区别。
马克思在研究法国问题时撰写了《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第一次提出了关于社会碎片化的“马铃薯”理论。
他在文中论述道,“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
数百万家庭的经济生活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互相敌对,就这一点而言,他们是一个阶级。
而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共同关系,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形成政治组织,就这一点而言,他们又不是一个阶级。
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
”因此,“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露和阳光。
”[6]可见,正是因为当时以农民为主要人口的法国社会“马铃薯”化,公民缺乏政治共同体意识,才导致法国1848年革命的夭折。
西方语境中的中国社会“细胞化”推论,主要指国家政治权威刚性力量不断强化,并迫使过去“天高皇帝远”的边远社区,全面系统地沦为被控制状态中的“网络单元”;而传统社会中相对独立自治的最基层社区的“国家化”趋势逐步成为社会常态,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博弈关系失去平衡,呈现出向国家权威“一边倒”的泛国家主义化现象。
但“细胞化”理论本身只是西方汉学家关于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分析范式,它能否成为一种通行的分析工具尚是一个极具争议的命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益主体多样化、利益诉求多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个别有社会影响的公民被地方甚至中央党政部门“政治安排”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甚至担任党政部门一定级别的领导职务,这些形式的政治参与活动日益增多。
这些获得不同程度“政治安排”的“代表”、“委员”或者“领导”,在现有政治体制内能够以特殊身份获得直接但被动地参与地方性政治活动的政治权益,这已经构成对于社会“细胞化”理论的部分否定。
更为重要的是,公民个体合群结社,在既有政治体制以外,主动但间接地“嵌入”到当地政治活动中,获得了与地方党委、政府协商对话的政治身份,这一新兴的公民政治参与现象已经风起云涌,如火如荼。
这是以非代议制形式影响地方性政治活动的公民利益表达与聚合机制,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协商民主”范式。
[7]当下中国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这种“协商民主”,是一种有具体特定内涵的国家与社会之间“正当妥协”的互动关系。
“正当妥协”的理论基础是相对于代议制民主范式的另一种范式――协商民主。
在既有文本法律法规不能接纳的“非合法律性”格局中,地方政府与草根民间组织基于双方互利的合作,都愿意互相主动接触,并通过协商对话变通既定政策法规,在交往互动中渐趋宽容与妥协,是为“正当妥协”。
此种基于程序正当和实体正义等宪法原则之上的宽容与妥协,旨在转变过去国家单向度主控的代议制民主范式,形成国家与社会双方基于合作基础之上的协商民主范式。
国家政治权威在强化与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能够与草根民间组织基于协商对话等“协商民主”范式,在程序正义、实体公正等法理基础上形成“正当妥协”的结构性良性互动关系。
公民个人通过民间结社自治活动,能够从既有政治体制之外有效地参与到地方性政治活动中来;这样一种从体制外间接而主动地渗透到体制内的政治参与方式,具有经济社会学意义上的“嵌入”(embeddedness)内涵,即“政治嵌入”式的公民利益表达与聚合机制。
可见,虽然公民合群结社活动被迫处于非“合法律性”[8]的悖论之中,但他们在既有政治体制以外利用“社会资本”[9]来重构当地“风俗”,并重塑国家与社会结构性的良性互动关系。
总之,无论是国家权威主导的“政治安排”,还是公民合群结社后的“政治嵌入”等不同形态的公民利益表达与聚合机制,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公民在广泛参与政治活动时不断创新发展的本土经验,它们有针对性地回应并否定了西方汉学家语境中关于中国社会“细胞化”的理论预设。
二、从“政治安排”到“政治嵌入”的转型现实生活中,中国公民利益表达与聚合机制已具备了相对多样性。
公民个体在体制内被国家政治权威“政治安排”,与公民合群结社在体制外“政治嵌入”,这两种不同形态的政治参与方式,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往往交叉并行,相辅相成,而不是非此即彼的排斥关系。
以代议制民主为主要载体的“政治安排”,与以协商民主为主要载体的“政治嵌入”这两种不同民主形态的政治参与形式,在本质上都蕴含了人民主权[10]与国家主权[11]互动关系的内在规定性。
这两种不同形态的政治参与方式,虽然并存于同一个时代与同一种政治制度之下,但它们展现出的两种不同的政治参与方式,在民主范式、民主过程和民主价值等方面仍各有特色。
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两种不同方式,并不仅仅局限于特定区域的时空环境,往往相辅相成。
一些公民特别是民营企业主往往以地方党委、政府主导的“政治安排”形式参与当地政治活动,但这并不是该地区公民政治参与的唯一形态;该区域同时也存在着公民合群结社以民间自治形式“政治嵌入”到当地政治活动中的“正当妥协”式民主。
同样,另一些地区的公民合群结社,以“政治嵌入”形态来参与当地政治活动,也并不是该地区公民政治参与的唯一形态;因为该地区同时也存在着公民以个人身份在党委、政府“政治安排”下担任诸如代表、委员等职务的政治参与现象,只不过该地区公民以民间结社“政治嵌入”到地方政治活动的现象比较“显著”而已。
公民以个体身份在体制内被“政治安排”,与公民结社在体制外“嵌入”到地方性政治活动,并不完全局限于公民或草根民间组织这两种行为主体。
现实政治生活中,不同的公民利益表达与聚合机制甚至是交叉并行的,同时出现在地方政治格局之中。
只是在特定的区域和时空中,某一种政治参与的形式与效果较为“显著”,而另一种政治参与的形式与效果则不太显著,甚至处于隐性状态。
也就是说,在特定时空环境中,地方党委、政府能够通过“政治安排”影响到民间草根自治组织的兴衰;同时,公民个人也能够借助形形色色的社会资本,或明或暗地广泛“嵌入”到地方性政治活动之中。
更值得注意的是,当下中国处在体制转轨的社会转型期,公民利益表达与聚合机制不仅交叉存在着“政治安排”与“政治嵌入”等多种不同范式;而且已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迁――由公民个体在国家主导下的“政治安排”为主,向着公民合群结社“政治嵌入”为主的过渡与转型。
这正是国家与社会的结构性互动关系中,公民利益表达与聚合机制向着政治文明方向演进的本土资源与地方性知识。
从法哲学的角度来看,民间结社活动的广泛兴起,是公民权利意识的回归与复苏;公民在体制内被“政治安排”的利益聚合机制,向着公民合群结社在体制外“政治嵌入”的机制演进,不仅是人民主权与国家主权之间的法理关系在当下中国的重新梳理,而且是对被扭曲的法理原则的矫正与重塑。
换言之,公民个体从被国家权威“政治安排”,转变到自觉结成社会共同体,再发展为政治共同体――民间自治组织,“政治嵌入”到当地社会的政治活动中;这一公民利益表达与聚合机制的转型,实现了人民主权对国家主权的道德性制约方式,逐步演变为制度性制约方式的政治发展。
三、“正当妥协”范式的法治国趋势当下中国公民结社活动的广泛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民主权最终决定国家主权走向的历史发展趋势,这对中共执政方式和执政能力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12]“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13]的改革任务,要求执政党把过去管不了、管不好的社会事务“简政放权”,把属于社会自治领域范畴的社会权利“还政于民”,进行必要的权力下放,增强社会自治能力。
[14]因此,作为执政党,中共需要转变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才能科学地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增强政治合法性。
尤为重要的是,草根民间结社对于社会和谐具有双刃剑的效用;[15]草根民间组织自身也会因为“内部人控制”等原因而面临着诸种“合法性危机”,这特别需要执政党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发挥国家主权对于人民主权的保障功能,以引领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通过双方“正当妥协”,确保公民结社活动在“政治嵌入”政治参与过程中向着健康的方向演进。
现实矛盾在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组织特别是新兴社会阶层兴办的各类草根组织,发展得如火如荼,暴露了相关法律体系和政府管理理念与手段相对滞后等问题。
迄今我国尚无由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有关民间组织的法律法规,现有的三个暂行条例,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其概念很宽泛也很不科学,没有放松体制上的束缚;[16]同时,它们均由国务院下属部门制定,并不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其实质仍是政府单向管理社会的产物。
[17]它们的思维仍没有脱离计划经济时代的观念束缚,[18]主要表现为政府对民间社会的单向度控制路径。
[19] “政治安排”作为政府单方面管理社会的一大表现,虽扩大了公民个人的政治参与,有利于扩大执政基础,但也分化了民间社会,即分化了公民结社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新型社会组织自身发育与成长的内在聚合力。
但是,公民结社活动的广泛兴起,以及他们所在社会阶层表达其利益诉求的趋势,并不会受到“政治安排”参政形式的影响。
实际上,在我国利益格局多元化、社会分层多样化的历史大背景下,大量民间组织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成为新兴社会阶层利益表达的直接渠道。
它们虽然一时不能为现行制度所接纳,但政府也不可能对其采取强制取缔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