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集团)对所投资企业(下称企业)收益分配的管理,落实长安集团作为出资人的收益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长安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收益分配,是指长安集团以出资人的身份依法取得的投资收益,具体包括:

(一)应交利润,即分公司应当上缴的利润;

(二)利润分配,即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和参股公司由长安

集团所持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

(三)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即转让国有产权、股权(股份)获

得的收益。

长安集团财务会计部具体负责企业收益分配管理。

第三条长安集团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收益分配、上缴、使用,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收益的分配

第四条收益分配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长安集团依法行使对企业的投资收益权,通过派出董事向企业董事会会议提出收益分配的议案,按企业的决策程序办理。

长安集团的派出董事,在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决策中必须遵循长安集团的决策意向,保证长安集团的合法权益。

(二)兼顾长安集团的整体利益与企业发展的原则

对企业的投资收益管理以维护长安集团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与长安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相一致,同时兼顾企业的发展等局部利益的具体情况。

第五条长安集团对企业投资收益的分配方案,按企业组织形式和长安集团持股比例分别确定。

(一)分公司以经审计后的当年实现净利润为计缴基数,根据当年长安集团确定的上缴比例核定上缴金额。

(二)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上以当年经审计后的可分配利润为计缴基数,根据当年长安集团确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三)合营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由长安集团财务会计部与企业派出董事协商制定。

利润上缴(分配)比例由长安集团根据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情况综合确定,企业原则上采用同一利润上缴(分配)比例。

(四)参股公司中长安集团的派出董事应主动与其他董事沟通,

提出长安集团要求进行利润分配的意见。对其他董事关于利润分配的意见,要及时上报。

第六条长安集团派出董事应在董事会和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按照长安集团总裁办公会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行使表决权。未经长安集团总裁办公会决定,长安集团派出的董事不得擅自提交利润分配方案给企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上擅自同意不符合长安集团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七条国有产权转让收益为产权转让收入扣除转让费用(主要包括交易手续费、信息披露费、评估审计费用、相关税费等)的余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根据产权结构将长安集团所属部分全额上缴。

第八条长安集团财务会计部于每年4月底初步确定上年度利润上缴(分配)比例,最终比例经长安集团总裁办公会确定。企业在收到收益分配通知后的30日内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后的30日之内将长安集团应分利润足额上缴。

第九条国有产权转让收益须在获得产权转让收入后7日内上缴长安集团。

第三章收益的使用

第十条长安集团收取的投资收益用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或年

度投资备选计划的重点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技改项目等。

第十一条企业有在上述范围内的项目,同时各年度均按长安集团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了投资收益的,可以申请使用投资收益。

第十二条长安集团发展战略部、财务会计部对企业使用投资收益的申请进行初审,报长安集团总裁办公会决定。

第十三条投资收益遵循“有偿使用”的原则,自资金拨付企业次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收资金占用费。经批准转为股本或对分公司拨付资金的,自企业股东会决议批准之日或长安集团总裁办公会批准日起,停止计收资金占用费。

第四章收益的管理

第十四条保证长安集团作为出资人合法履行收益权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

(一)分公司主要经营管理者(总经理)是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的第一责任人,委派的高级财务人员对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负有监督责任;

(二)控股子公司法人代表是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的第一责任人,主要经营管理者(总经理)对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负有经营责任,委派高级财务人员和长安集团派出董事、监事对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负有监督责任。

(三)合营企业和参股公司中长安集团派出的第一负责人是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的第一责任人,委派的高级财务人员和派出董事、监事对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五条长安集团将上缴收益指标列入经营责任书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并与业绩评价和年度绩效收入挂钩。

对长安集团派出的董事、监事,将其履行上缴收益责任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内容。

对委派的高级财务人员,将其履行上缴收益责任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时专业考核的重点内容,并与业绩评价和年度绩效收入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长安集团财务会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零零四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薪酬总额 (4) 第三章薪酬元素 (5) 第四章岗位绩效工资制 (9) 第五章协议工资制 (10) 第六章薪酬定级和调整 (11) 第七章其它规定 (13) 第九章附则 (15) 附件1:行政管理职系薪酬预算表 (16) 附件2:业务管理职系薪酬预算表 (20) 附件3:行政管理职系职等系统 (20) 附件4:业务管理职系职等系统 (21) 附件5:行政管理职系各职等和薪档岗薪基数 (22) 附件6:业务管理职系各职等和薪档岗薪基数 (23) 附件7:行政管理职系各职等和薪档绩效基数 (24) 附件8:业务管理职系各职等和薪档绩效基数 (25) 附件9:福利分配表 (26) 附件10:岗位分类表 (27) 附件11:薪酬发放流程 (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制定适合市场化运作的分配体系,激发员工活力,共同分享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城建”)所带来的收益,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整合统一,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良好机制,推进杭州城建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杭州城建全体正式在岗员工。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设计的性质 薪酬设计的性质在于:薪酬改革重在结构调整,结合适当的总量调整。 第五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一)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市场薪资水平的调查,使杭州城建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的弹性,通过绩效考评,使员工的收入与杭州城建整体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另外,开放多条薪酬通道,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三)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四)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保障出资者的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薪酬的特征 (一)可计量性:除了将与员工薪酬相关因素量化为工资数额外,将福利性支出转化为工资性收入,并在一定程度上与绩效考评挂钩。 (二)员工根据其所在岗位、工作努力程度和工作业绩,可预期到个人的年总收入。 第七条薪酬体系 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杭州城建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构成杭州城建的薪酬体系,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

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新版}

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19年第一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完加强全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的效率与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1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使用档案,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及员工从事作业、经营、管理、宣传及行政类文件、人事类文件、各类合同、财务管理等,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帐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子文件、声像、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1.3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4档案管理工作采用“双部门管控,共同管理”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1.5档案管理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登记、归档、装订、封存、销档等活动。 1.6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系统的原则。 二、归档范围 2.1公司资料:公司章程、注册资料、验资报告、资质证书(原件、申办资料、变更记录、年检记录)、机构变革记录、公司大事记、公司年报/推文、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视频、照片、录音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2.2行政类档案:流程制度类文件、行政法规性文件、会议记录、各类公文、公司重大事件记录、政府职能部门颁发需要公司执行的各种行业标准、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函件、物资采购(物资采购、库存、保管、调派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3人事档案:员工履历、学历及技能证书、考评、晋升、薪酬调降记录、奖惩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新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新员工培训是指公司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公司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三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新员工通识训练 (二)部门工作引导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部长及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五条凡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六条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应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八条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第九条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章通识训练 第十条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第十一条新员工通识训练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事业部有关人员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应提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 (一)介绍公司概况 1. 欢迎词; 2. 公司的创业、成长、发展趋势; 3. 公司的理念、传统、习惯、规范和标准; 4. 公司的主要产业和组织机构 5. 组织指挥系统; 6.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介绍公司主要制度政策 1. 薪酬制度 2. 工作费用报销 3. 培训制度 4. 考核制度 5. 奖惩制度 6. 考勤制度 7. 任免制度 (三)《永红企业文化纲领》的宣贯 (四)内部参观

XX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融智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留住好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资组成 1、本公司所有员工,除承包人员按合同计薪外,均适用于本制度。 2、总工资待遇结构如下: 标准工资 绩效 全勤奖 工龄工资 总工资加班费 请假或缺勤 奖励或罚款 保险(公积金) 岗位补贴 3、上述工资构成中,除年终奖按年支付外,其余部分均按月支付。工资的支付日为下月的15号,若遇周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日。 4、标准工资按职务、职称等划分,具体定义及范围如下: 4.11级:普通员工。包括销售专员、市场专员等。 4.22级:行政专员、人事专员、销售组长、市场组长等 4.33级:会计、销售经理、网络管理员等 4.44级:营销总监、网络运营总监、副总经理,须总经理正式任命。 4.55级:总经理。 5、岗位津贴,是发放给在职的全职员工专有的工资,在工资结构奖励/惩罚中体现。享受岗位津贴的范围及金额见附表,具体包括: 5.1销售/市场专员:标准为50-100元/月; 5.2销售组长、行政/人事专员、网络管理员:标准为100-200元/月;

5.3营销总监、运营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标准为200-300元/月; 6、全勤奖,请假的扣全勤。 7、加班费的适用范围如下: 7.1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的其它人员; 7.2 属节假日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的人员(须提前申请并经批准); 7.3 对有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加班的岗位,若员工当月未请事、病假或无其它缺 勤,则当月出勤按全勤计,其加班工时按对应岗位的定额加班工时计,加班 费亦相同; 7.4 员工加班必须打卡,并在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书交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 事部门审核。 8、公司实行6天工作制,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为: 8.1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为本人每小时标准工资的150%,即标准工资/26/8*1.5; 8.2休息日:加班费为本人小时标准工资的200%,即标准工资/26/8*2; 8.3法定节假日: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基础薪资的300%,即标准工资/26/8*3。 9、周日原则上需加班,情况特殊的需请假经批准后可不加班,不发放加班工资、不扣全勤奖。员工的加班工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统计的主要依据为员工的打卡纪录,财务部对行政人事部统计的数据进行审核。 10、因公司原因,无薪休假的,按缺勤计算扣薪,周日除外。员工请事、病假按请假时长扣薪,缺勤扣薪计算公式如下: 缺勤扣薪=(标准工资+岗位津贴)/26×缺勤天数 11、对于新入职或离职人员,不满1个月的,无请假的不扣全勤奖,工资以实际出勤日计(不含周日),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标准工资+各种津贴)/26×实际工作天数+加班费。 12、请病假的,按实际病假天数扣除薪资,请事假的按休息日请假扣除薪资。计算公式如下: 请假扣薪=(标准工资+各种津贴)/ 26×请假天数 13、有薪假期休假的,视同出勤。 14、迟到/早退扣薪=标准工资/26/8×迟到时间×2,具体如下: 14.1 如果一个员工在一个月内发生五分钟(含)内的迟到不超过三次(包含三次), 不扣工资和全勤奖;

最新咨询公司合伙人制度管理办法汇编

合伙人制管理办法 制订部门:总裁办制/修订日期:2017年7月30日发布日期:副本号: 合伙人制管理办法

1、目的 1.1实现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公司股东和员工及外部人员的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 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1.2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 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1.3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 营,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 2、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咨询服务和项目工程管理。 3、定义及原则 3.1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及外部人员在认可公司价值观的基础上,通过签订相 关《合伙人协议》参与公司项目的业务、技术和资金等方面合作而发挥价值,履行相关义务和享受相关的权利及利益分配的新型合作经营模式。 3.2公司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1)公司股权为公司投资人所有的原则; 2)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的原则 3)利益分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收益与风险共担的原则; 5)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4、公司合伙人类别及吸纳 4.1合伙人类别:公司合伙人因其在公司业务活动中的投入资金、技术和业务关系等资源 的不同,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享受的权利不同分为四级合伙人类别:一级是创始合伙人,二级是项目合伙人,三级是独立合伙人,四级是业务合伙人。 4.1.1四级业务合伙人:是公司业务活动的实际执行者,合伙人具有丰富的社会资源, 能在公司业务营销过程中发挥作用,在认可公司价值观的条件下签定《业务合伙人协议书》成为业务合伙人以公司名义开展营销业务。 4.1.2三级独立合伙人:以个人身份与公司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具有独立运作公司 项目的资本和能力,对所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运作,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在认可公司价值观的条件下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书》,以公司名义开展相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一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为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辽宁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档案,是指全市重大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标志性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活动: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本市的公务活动; (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在本市的重要公务活动; (三)著名外国友人、国内知名人士(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各领域杰出人士、宗教界知名人士等)、华侨领袖、有名望的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在本市的访问、考察、参观等活动; (四)本市副市级以上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 (五)本市重大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体育、外事活动或

者公益性活动; (六)本市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性卫生和社会安全等事件的处置活动; (七)本市具有重大影响或者较大规模的其它活动。 第四条重大活动档案管理遵循统一协调、加强督导、各负其责、完整收集、集中管理、有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纳入重大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第六条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市本级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第七条组织、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组织承办单位)负责重大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组织承办单位在制订重大活动方案或计划时,应当同时制订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订并落实相应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

上岗和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本公司员工的实际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在上岗前接受职前培训后且确保上岗合格,保证人力资源的质量。 2.使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各部门。 3.内容: 3.1.行政部培训: 行政部依照《新员工上岗培训计划表》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并且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培训内容,员工在《新员工上岗培训计划表》上签名确认接受相关内容培训。行政部培训包括以下内容:公司简介/规章制度/组织架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安全消防知识、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基础知识,6S管理办法等。培训结果记录在考核栏,由培训讲师进行评估签字确认。 3.2.所在部门培训 行政部实施完成相关内容后,将《新员工上岗培训计划表》交员工所在部门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由所在部门确定,培训结果记录在考核栏。 3.3 其他部门培训 需要接受其他部门培训的员工,培训部门由所在部门主管确定。培训内容和时间由相关部门确定,培训结果记录在考核栏。员工所有培训内容的考核结果由培训讲师进行评估签字确认。行政部根据上述要求对员工统一管理。 3.4 培训资料保存 员工接受培训后,将完成的《新员工上岗培训计划表》、《新员工月份培训总结》、《新员工月度培训效果评估表》和考试试卷一并交行政部保存存档。 3.5 员工培训档案 行政部对员工每一项培训都记录在《员工培训履历表》中,建立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3.6 上岗评估标准 岗位培训的应知应会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或者能力分级考核,评估条件是应知成绩达到80分,应会达到70分;能力分级考核达到1级,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准予上岗。对未达到上岗前评估条件的员工不予上岗,继续培训学习达到评估条件后方可上岗。部门主管对员工的录用有决定权。

管理咨询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管理咨询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全员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第五条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六条公司员工分成4个职系,分别为管理职系、财会职系、行政后勤职系、销售/营销职系。针对这4个职系,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季度绩效相关的等级工资制;与销售业绩相关的提成工资制。 第七条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这部分员工包括管理职系中的副总,市场总监等。 第八条实行等级工资制的员工是公司内从事例行工作且非销售业务的员工,包括财会职系、行政后勤职系的员工。 第九条实行提成工资制的员工是公司内管理职系中的销售体系中的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和销售/营销职系的员工。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条公司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基本工资,也就是等级工资;

(二)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项目分红、年底奖金、销售提成; (三)附加工资,包括午餐补助、一般福利、企业为员工代交的个人收入所得税。 第十一条基本工资 (一)等级工资:按照岗位评价及销售额的结果确定四个等级,体现了岗位的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 第十二条浮动工资 (一)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项目分红、年底奖金与销售提成几种形式。 (二)绩效工资与每月业绩及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绩效工资按月计算,若当月没能完成公司规定的业绩,不予支付。 (三)项目分红与该项目经营情况挂钩,是在项目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整个项目结束后给与支付。 (四)年底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年底奖金下年初支付。 (五)销售提成专门针对与销售工作直接相关的人员,体现销售人员的业绩与能力,具体数额按照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来确定,计算办法参见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附加工资 (一)附加工资= 餐费+ 三险+个人所得税 (二)附加工资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一种福利待遇。 (三)餐费是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发放的一种就餐补贴。每月100元,计入当月工资。 (四)三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五)个人所得税,在预定范围内由公司承担,超出范围的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四章提成工资制 第十四条提成工资制适用范围 提成工资制适用于管理职系中的销售中心。 提成工资制的工资结构

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能够规范、有序、高效地运行,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之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包括: (一)心理咨询中心的专职教师和咨询员; (二)心理咨询中心聘任的兼职咨询员; (三)心理测验员; (四)在心理咨询中心内设工作机构中担任各种职务的学生干部和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学生骨干等。 第三条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院及其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中心的领导与管理,接受本院聘请的专家以及与本院心理咨询中心有业务关系的专家的指导。 第四条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诚心诚意为学生成才发展服务的工作宗旨,恪守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遵循心理咨询的基本程序,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热情、真诚、耐心、认真地为来访者服务。 第五条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知识,积极参加本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心理讲座和其它有利于改善知识结构与提高能力的活动,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心理咨询员 第六条心理咨询员包括专职心理咨询员和兼职心理咨询员。 专职心理咨询员由心理咨询中心专职教师担任。 心理咨询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任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教师和在读心理学专业且有心理咨询经验的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心理咨

询员。 心理咨询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个人的特点和专长,安排心理咨询员承担个体咨询、团体咨询、面谈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任务。 兼职心理咨询员的名单、工作任务及和值班安排须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七条心理咨询员在个体咨询中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心理咨询必须以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和医学等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科学规律,禁止宣扬和采用宗教、迷信、虚幻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二)保密原则。心理咨询员应当尊重来访者的人格、权利和隐私,对来访者的姓名、来访事件、咨询内容、测量结果、治疗方案等个人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确因工作或研究需要而使用咨询资料时,必须以确保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民事权利不受损害为前提; (三)积极关注和精神支持原则。心理咨询员应当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尊重当事人,热情接待来访者,积极关注当事人成长的潜力,适时、适度共情,认真耐心倾听,体现真诚一致; (四)价值中立原则。心理咨询员不能代替来访者作价值选择,对来访者以及与其心理问题相关的矛盾双方的各种个人风格、价值观、信仰,心理咨询员不应予以倾向性的批评,但可就上述问题与来访者进行平等的讨论; (五)至善原则。心理咨询员应当以来访者为中心,一切为了来访者心理健康的发展;在给予来访者精神支持的同时,亦不能伤害与来访者有矛盾的其他人; (六)行为有度原则。心理咨询员应该认识到心理咨询的功能、目标、时间和地点都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不得代替来访者做出任何行动决定,不得与来访者发生非咨询关系和不正当的关系; (七)知情同意原则。心理咨询员在实施有关人格、智力、情绪、和心理健康评估等心理测试时,应当向受试者说明测试的目的、作用、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本所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本所的各种档案是本所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本所档案管理采用档案室、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三级管理体制。档案室隶属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全所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所各部门均为档案立卷部门,其中所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产业发展处、计划基建财务处为基本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1名,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第六条档案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行政副所长分管。第七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书稿档案含出版物等。第八条专职档案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受过档案专业培训,并获得助理馆员及其相应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所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并接受档案管理培训。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九条各部门应遵

守本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本所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表和分类方案开展档案立卷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安全。第十条各部门及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书处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课题组立卷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必须收集齐全和立卷,并移交本所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更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第十一条档案立卷工作应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和职工岗位职责,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下列标准组卷,保证案卷质量。一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二按照本所档案分类要求,对立卷归档材料进行分类。三组卷合理,排列有序,保持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确保管理期限准确。备考表应有立卷人、签字人签字。四案卷标题简明扼要,准确概括和揭示出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和成份,并具备责任者、内容、文件名称三要素。案卷封面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五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按文件形成的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卷内目录填写正确,编写页号无误。六案卷装订牢固,整齐美观,案卷中无金属物,装订线不压盖字迹。七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交档案室统一编制目录。第十三条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将档案编录入库。一各部门应在每年六月底前完成档案归档、编目和入库工作。二保证归档手续完备。档案移交前各立卷部门应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并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经检查无误后,一次性向档案室移交,并认真填写移交清册。第四章档

员工上岗培训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上岗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确保部门所有岗位员工的岗位操作水平和基本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二、适用范围: 该管理办法作为《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的附加说明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车间编写本部门/车间各岗位上岗培训实施计划,培训计划中必须明确列出满足各岗位基本工作要求的学习内容和所 需学习时间。如岗位工作内容发生变动,各部门和车间负责人应在岗位内 容发生变化当月将变动内容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上岗培训实 施计划的修改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员工入职次日将上岗培训实施计划表发至受训人和培训老师处。(车间员工的培训计划可在入职一周确定学习岗位后予以发放, 并统一悬挂在车间固定位置) (三)培训老师和各岗位员工严格按照《上岗培训实施计划表》上的时间表进行培训和学习。每项培训内容结束后,由培训老师在员工的《上岗培训实施 计划表》上签字确认已进行培训。(因节假日或特殊原因导致培训学习时 间不足的,培训期顺延) (四)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经理、主管及相关工程师针对公司各岗位编写上岗考试题(设备部和技术部各岗位应同时编写实际操作考核内容)。考试 内容应涵盖各岗位工作重点内容(操作要领)、基本工作流程和基本工作 要求。 (五)员工培训到期后,携带本人的《上岗培训实施计划表》主动到人力资源部参加理论考试。如《上岗培训实施计划表》上无培训老师签字确认已培训 者,将不予考试。员工理论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理论考试时间为:周二、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3:00-4:00、17:00-18:00。 (六)员工理论考试合格后,由培训老师在1-2周内对该员工操作岗位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某公司薪酬制度(咨询公司)

为充分满足公司职员利益,吸引和留住实现企业组织目标的人才,形成稳定 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 基本方向 1.1 按岗位职级差异执行差别岗位工资制; 1.2 按公司服务年限执行工龄工资制; 1.3 根据职责与职务的差异,执行职务津贴制; 1.4 根据工作业绩的不同执行绩效工资; 二、适用范围: 2.1 总经理、副总经理实行年薪制。年薪的支付按总经理与董事会签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执行。 2.2 专项助理的职务津贴不按其所在部门岗位的职务津贴计算,仅按专项助理的统一标准计算。 2.3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以下内容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过竞聘上岗的人员及新聘的人员。 三、薪资结构 薪资分为固定薪资、津贴、绩效奖金、附加工资四部分。固定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固定补贴及岗位工资;津贴包括职务津贴及职业健康津贴;附加工资包括加班费、特别奖励、各种社会保险及年终效益奖金; 绩效奖金根据

工作业绩的不同发放绩效工资。 薪资结构中每部分构成均以薪资点数为计算依据,需结合薪资系数计算实际对应薪资额。 3.1固定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保密费及岗位工资。 固定薪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保密费+岗位工资 3.1.1基本工资为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 3.1.2工龄工资按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工资年限计算方式:1年以下 含一年者按系数1计算;2年以下且1年以上者按系数1.2计算,每满一年增加0.2的系数值,以此类推至第10年;自第11年开始,按系数2.9计算,每满一年增加0.1的系数值,以此类推至第20年;自第21年开始,按系数3.85计算,每满一年增加0.05的系数值; 计算方式:工龄基数×相应服务年限系数=工龄工资

青羊区文化馆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青羊区文化馆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1、档案人员岗位责任 为了加强档案的收入、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为,特制定以下制度: 1)档案室必须建立收进、移出总登记簿,对案卷所属年度时间、类别及收进、移出原因、数量等要逐项登记清楚。 2)认真做好档案的移交(接收)登记工作,每年各部门立卷归档的各种门类档案及按期移交档案室的档案,要准确填写所属年度、移交时间、数量等。 3)案卷的销毁、损毁、遗失必须经领导批准或证明再进行登记。 4)认真做好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统计。对每年年终进行档案机构、人员情况、档案利用情况的统计要认真准确。 5)确保档案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进行核对,严禁弄虚作假,随时掌握档案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档案借阅 1)借阅范围 (1)、凡属本馆工作人员,原则上可借阅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档案。 (2)、职能部门可直接到档案室查阅其自身形成的档案;对查阅非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时,须经该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3)、凡借阅核心机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但不复印。 (4)、外单位来借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2)借阅要求 (1)、凡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档案登记,借阅期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需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档案者不得遗失档案,并保证档案的整洁、清洁,切忌折卷、勾画、涂改、折叠。 (3)、严守秘密,谁借谁用,不得随意转让他人传阅,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抄录、复制。 (4)、借阅档案需复制的,需填写复印单,重要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3、档案保管 1)严格按照《档案法》、《库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保密法》的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办事,严格执行文件、图纸、资料的登记、查阅、借阅、立卷、归档、销毁制度。 2)档案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档案保护知识,掌握档案保护技术,最大限度延长永久、长期材料的寿命。 3)借阅档案要履行登记的手续,并按时催还,归还后应认真清点验收、注册。 4)定期检查库存档案,发现有虫蛀、霉变、褪色、破损等现象要及时予以补救、解决。 4、档案保密 1)保密工作是关系党和国家安全的大事。档案的保密工作尤其重要,档案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确保本室档案的保密、安全。 2)档案材料的查阅:外单位凭介绍信和本馆领导签字在阅览室查阅,本单位借出重要档案须经领导批准,限期归还,不得丢失或泄露。 3)凡未公开过的重要资料,必须专柜保管,认真登记。 4)所有重要资料,档案人员不得外传或抄写,不经同意,不准把文件给任何人看,不准翻印、复制。严禁将档案带入娱乐公共场所、探亲访友,严禁丢失或失密。 5)凡有保密价值的档案,档案人员短期离岗一般不移交。因调动或长期离职时,移交要经办公室主任或主管档案的领导监交。 5、档案的鉴定、销毁 1)综合档案室要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加以审查鉴定,剔除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以便销毁。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最新版】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布 ()劳培字第____号 1 .培训目标 为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全体员工对公司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2 .培训计划与管理 2 .1 综合部是公司员工培训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协助。 2 .2 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要纳入公司发展计划。每年12 月底前各部门要提报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并填写培训登记表(附件一)报总公司综合部。 3 .培训方式 3 .1 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培训两种方式; 3 .2 全体员工每年至少安排一个星期的脱产培训学习; 3 .3 财务、合同、质量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不少于10 日,重点是新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4 .定期培训 定期培训要事先拟定计划,安排经费,做好教学安排,安排课程表(附件二)。每期授课结束后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合格证(附件三)。考试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不定期培训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在全体员工中开展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培训由综合部按照专题提前安排,报公司经理会议讨论决定。不定期培训可以采取专题形式,针对热点问题安排学习的内容。 6 .培训教材 6 .1 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教材由综合部根据培训内容选择,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购买。教材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元; 6 .2 各部门培训的教材由部门经理决定,经费控制在________元以内。 7 .部门培训 各部室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也可以结合本职工作安排学习内容。各部室的培训计划应当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8 .奖励

XX咨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咨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013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薪酬结构 (3) 第三章薪酬福利水平 (4) 第四章薪酬发放 (4) 第五章定薪和调薪 (5) 第六章假期与薪酬 (7) 第七章职业发展通道 (8) 第八章附则 (10) 附件1:岗位评估结果 (11) 附件2:薪酬标准表 (11) 附件3:补助标准表 (16) 附件4:现有人员定薪及员工成本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统一薪酬标准,最大程度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坚持建立市场化薪酬的原则。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合理确定员工薪酬标准。 坚持以岗定薪的原则。根据岗位价值,确定薪酬标准。岗位评估结果见附件1. 坚持薪酬分配与个人绩效挂钩的原则。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薪酬,践行多劳多得的价值分配理念。 坚持实行薪酬总额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的原则,打造公司与员工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主任办公会成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结构中,餐补、通讯补助、电脑补贴、五险一金作为福利,不列在薪酬结构中。 第五条咨询部薪酬结构 项目经理/咨询师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项目奖金+差补+销售辅助奖金1+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助理咨询师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项目奖金+差补+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六条评价部薪酬结构 分析师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皮书奖金+评级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助理分析师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皮书奖金+评级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七条研究部薪酬结构 研究员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项目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八条外联部薪酬结构 外联专员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销售提成+出差补贴+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宣传专员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九条办公室薪酬结构 办公室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条财务法务部薪酬结构 法务与会计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培训部薪酬结构 培训专员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1销售辅助奖金为方案设计奖金。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境内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 2 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

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加强监管。 第二章工程咨询单位管理 第六条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二)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四)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工程咨询业务按照以下专业划分:3 (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十五)轻工、纺织;(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二十一)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第八条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

员工档案管理办法

员工档案管理办法 (2009-07-13 19:34:51) 转载 分类:工作感想 标签: 杂谈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保证公司员工档案科学、完整管理,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特建立此制度。 1.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档案 1.3 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员工档案管理办法内容 2.1 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公司员工档案,记录员工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 (1)个人简历 (2)《应聘人员登记表》或《员工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驾驶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详见附件一)或用工协议(详见附件二) (7)《员工转正考核表》 (8)《申请薪资调整表》 (9)《调令单》 (10)奖惩记录 (11)与公司签订的其它合同、协议,如保密协议(详见附件三)、廉政协议(详见附件四)(12)《离职申请单》 (13)《离职人员结算单》 (14)其它有必要纳入档案的资料 注意: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 2.2 档案建立、维护及销毁 (1)人事专员负责员工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员工入职第一天起为员工建立档案,员工入职后转正、岗位变动、薪酬调整等资料在调整后的一周内放入员工档案; (2)员工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员工档案按工号统一管理,以便查询; (3)辞职、辞退员工的档案从在职人员档案中提出,单独保管2年后销毁。 2.3 档案查询权限 员工档案涉及员工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办公室主任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员工档案,本部门经理因工作需要可以查询本部门员工档案,其他人因工作需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询员工档案。 3.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员工档案指员工进入本公司后的档案,不含员工进公司前的人事档案。 4.附件

全过程咨询服务质量管理制度.doc

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和提高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日常质量监管机制管理模式 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将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的动态管理。主要通过调阅下属项目咨询成果资料和检查正在实施过程中的咨询项目程序的合规性等方式进行监管。 1、监管方式 (1)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实施的集中检查。 (2)抽查 抽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咨询过程的规范性情况,进行的监督抽查。 (3)专项稽查 专项稽查是指公司依据投诉、举报和重大质量事故,进行的专门监督检查。 2、监管检查结果的评价办法 公司综合了影响咨询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了执业质量检查评价的评分标准。检查评分实行百分制,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上的为优良。对多个项目的质量检查结论,按最低得分项目的得分来确定。 3、监管检查结果的处理 (1)检查情况应形成文字书面意见。检查意见应与被检项目进行充分沟通。被检项目收到检查结果书面意见后10天内,应将项目整改

意见和整改情况回复公司。 (2)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咨询初步成果审核后,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按照《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对审核后的咨询初步成果进行评分。咨询成果在三级复核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实行质量问题问责制,由复核人员承担责任。 (3)年度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布。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给予奖励。对低于60分和问题严重的下属项目,在下一年度质量检查中需进行复查,同时对其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处罚。 (4)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组奖励元,其业绩作为执业人员晋升的参考依据。 对低于60分的项目组,对项目参与人员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额度为: 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元; ②项目组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元/人; ③单位技术负责人元/人。 (7)专项稽查检查结果涉及到个人职业道德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由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置。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是指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合并简称执法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执法过程、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依照一定组成规律和有机联系制作形成的案卷。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分为适用简易程序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和适用一般程序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 第三条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及时立卷、规范整理、定期归档、集中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执法部门应当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考评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 上级执法部门应当对下级执法部门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定期进行评查和考核。 各级执法部门应当同时接受上级执法部门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

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培训。 第五条各级执法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立卷 第六条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由办理案件的执法人员立卷。 执法人员应当从办理案件之日起收集、整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文书、证据等文件材料,并在案件办结之后及时立卷。 文件材料应当由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审核,如发现存在缺失、重复、杂乱等问题,应当退回执法人员及时补充、整理。 第七条执法部门应当将下列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文件材料立卷归档: (一)有关案件来源及受理情况的材料; (二)现场调查取证材料; (三)当事人资格及身份证明材料; (四)证据收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五)采取强制措施的文件材料; (六)立案审批表; (七)涉案物品送交鉴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八)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相关文件材料; (九)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十)当事人陈述申辩相关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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