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31 – 35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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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

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31 – 35 条)

工伤与社会保险

工伤者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来自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强制实施,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其五项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待遇有所不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待遇参照下表。

缴费计算对照表:

社保待遇

工资)养老及工伤的缴费工资基数;不得高于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最低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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