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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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残留资料要求
➢ 新农药 ➢ 特殊新农药 ➢ 新制剂 ➢ 相同产品 ➢ 扩大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方法和变更使用剂量 ➢ 分装登记资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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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农药
田间试验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残留试验数据或相关查询报告。 应包括:残留试验作物、试验时间、地点、施药方法、施药 次数、施药剂量、推荐的安全间隔期、每日允许摄入量( ADI)பைடு நூலகம்农产品最大残留限量(MRL)等。
2.应当进行1地以上农药残留试验的作物 榴莲、亚麻籽、可可、咖啡、调味品类、香草 类等。
3.应当进行2地以上农药残留试验的作物 第1条和第2条以外的其他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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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试验不同作物分类 • 1 粮食类 • 1)稻类:水稻、旱稻等; • 2)麦类:小麦、大麦、燕麦、黑麦等; • 3)旱粮类:玉米、高粱、谷子等; • 4)块根、块茎类:甘薯、马铃薯、木薯、山药等; • 5)小杂粮类:红小豆、绿豆、荞麦。 • 2 蔬菜类 • 1)白菜类:大白菜; • 2)甘蓝类: • —结球甘蓝、球茎甘蓝、红球甘蓝、羽衣甘蓝、皱叶甘蓝等; • —花椰菜、绿菜花; • —抱子甘蓝; • 3)绿叶类: • —菠菜; • —小白菜、芥蓝、小油菜; • —苋菜、茴香、蕹菜、茼蒿、豌豆苗、萝卜叶、糖用甜菜叶等; • —生菜(包心生菜、花叶生菜); • —野苣、菊苣; • 4)根茎菜类:萝卜、胡萝卜、芋头、芥菜头、芜菁、茎用芥菜(榨菜头)、
–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残留试验数据或相关查询报告。
•
一、新农药 (续)
残留试验报告
应包含试验单位及试验人员的相关信息,残留 田间试验设计、试验地区土壤(水)、气候条件 等相关的数据资料;残留分析法;试验结果数据 (半衰期、最终残留试验结果数据等)。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残留
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
主要内容
➣ 新旧资料要求的主要变化 ➣ 新《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残留资料要求
➣ 新农药 ➣ 特殊新农药 ➣ 新制剂 ➣ 相同产品 ➣ 扩大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方法和变更使用剂量 ➣ 分装登记资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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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资料要求的主要变化
• 残留资料要求前移。大部分产品临时登记需提 交残留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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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水果类 • 1)梨果类:梨、苹果等; • 2)核果类:桃、杏、李子、樱桃、酸樱桃、油桃等; • 3)浆果类: • —葡萄; • —猕猴桃; • —杨梅、黑莓、越橘、酸果蔓、穗醋栗、露莓、醋栗、树莓等; • 4)柑桔类:橘、柑桔、橙、柚、柠檬等; • 5)坚果类:核桃、板栗、榛子、甜杏仁、山核桃、松籽、澳洲坚果等; • 6)瓜果类: • —西瓜; • —甜瓜、香瓜、哈密瓜、白兰瓜等; • 7)皮可食类:枣、柿子、无花果、橄榄、椰枣等; • 8)香蕉、菠萝、芒果、荔枝、龙眼、杨桃、榴莲、木瓜、枇杷、草莓等各为一类。 • 4 经济作物 • 棉花、花生、茶叶、大豆、烟草、甘蔗、甜菜(糖用)、油菜、向日葵、芝麻、亚麻籽 、可可、咖啡等各为一类。 • 5 饲料作物 • 1)豆科饲料:苜蓿、三叶草等; • 2)饲草作物类:大麦秸、干草、玉米秸、高粱秸、甜菜叶、马铃薯茎叶、大豆杆、花生 蔓、稻草、花生壳等。 • 6 调味品类:具有调味功能植物的根、茎、叶、种子、种皮等。 • 7香草类:具有香味功能植物的叶、花、种子、根、茎、果实等。
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封样,境外产品由农业 部农药检定所封样。(总则1.5.2) ➫ 农药登记的室外试验应当根据产品登记使用范围的
分布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 (总则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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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资料要求的主要变化
(续)
➣ 不同作物农药残留试验点数要求
1.应当进行3地以上农药残留试验的作物 水稻、小麦、甘蓝、黄瓜、番茄(辣椒)、柑桔、 梨(苹果)、大豆、茶、花生。
国内创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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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农药 (续)
临时登记 – 残留摘要资料。
– 残留试验资料 • 提供在我国进行的2年1-3地残留试验报告。残留试验可以按作物分类 ,选其中1种有代表性的作物(剂量已确定的)做残留试验。 • 视需要,提供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残留试验数据。包括作物、土壤 、水中的残留量及初级农产品(鱼、肉、蛋、奶等)中的二次残留。 • 视需要,提供在登记作物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贮存稳定性试验数据 。 • 视需要,提供该化合物在植物体内的吸收、转化、分布、最终代谢 物和降解物及其毒性资料。 • 我国制定、CAC推荐的或其他国家制定的最高残留限量(MRL),每日 允许摄入量(ADI),并注明出处。 • 申请人建议在我国境内的最高残留限量(MRL)或指导性限量(GL) 及施药剂量、施药方法、施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
• 残留试验地点要求更加科学、合理。根据作物 种类有1地,2地和3地之分;
• 土壤处理剂需做残留试验; • 作物分类更加科学、全面,与国际接轨; • 残留试验报告可以授权使用(但需符合相应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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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资料要求的主要变化
(续)
➣ 进行药效、残留、毒性、环境等农药登记试验的样 品应当是成熟定型的试验产品,并经省级以上法定 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境内产品由申请人所在辖 区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
球茎茴香、块根甜菜、块根芹、欧洲防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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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豆菜类: • —豇豆、扁豆、甜豌豆、荷兰豆; • —鲜食青豆、蚕豆、豌豆、利马豆等; • 6)茎杆类: • —芹菜、莴笋、洋蓟、食用大黄; • —菜薹、苔菜、紫菜苔等; • 7)瓜菜类: • —黄瓜; • —不上架瓜菜:南瓜、冬瓜、西葫芦等 • —上架瓜菜:节瓜、丝瓜、苦瓜等; • 8)茄果类:番茄、辣椒、青椒、茄子、秋葵等; • 9)鳞茎类:韭菜、葱、蒜、姜、洋葱、百合等; • 10)芽菜类:绿豆芽、黄豆芽等; • 11)食用菌类:双孢蘑菇、大肥菇、香菇、草菇、口蘑、木耳等; • 12)竹笋、芦笋各为一类。2 蔬菜类 • 1)白菜类:大白菜; • 2)甘蓝类: • —结球甘蓝、球茎甘蓝、红球甘蓝、羽衣甘蓝、皱叶甘蓝等; • —花椰菜、绿菜花; • —抱子甘蓝; • 3)绿叶类: • —菠菜; • —小白菜、芥蓝、小油菜; • —苋菜、茴香、蕹菜、茼蒿、豌豆苗、萝卜叶、糖用甜菜叶等; • —生菜(包心生菜、花叶生菜); • —野苣、菊苣;
新《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残留资料要求
➢ 新农药 ➢ 特殊新农药 ➢ 新制剂 ➢ 相同产品 ➢ 扩大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方法和变更使用剂量 ➢ 分装登记资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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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农药
田间试验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残留试验数据或相关查询报告。 应包括:残留试验作物、试验时间、地点、施药方法、施药 次数、施药剂量、推荐的安全间隔期、每日允许摄入量( ADI)பைடு நூலகம்农产品最大残留限量(MRL)等。
2.应当进行1地以上农药残留试验的作物 榴莲、亚麻籽、可可、咖啡、调味品类、香草 类等。
3.应当进行2地以上农药残留试验的作物 第1条和第2条以外的其他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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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试验不同作物分类 • 1 粮食类 • 1)稻类:水稻、旱稻等; • 2)麦类:小麦、大麦、燕麦、黑麦等; • 3)旱粮类:玉米、高粱、谷子等; • 4)块根、块茎类:甘薯、马铃薯、木薯、山药等; • 5)小杂粮类:红小豆、绿豆、荞麦。 • 2 蔬菜类 • 1)白菜类:大白菜; • 2)甘蓝类: • —结球甘蓝、球茎甘蓝、红球甘蓝、羽衣甘蓝、皱叶甘蓝等; • —花椰菜、绿菜花; • —抱子甘蓝; • 3)绿叶类: • —菠菜; • —小白菜、芥蓝、小油菜; • —苋菜、茴香、蕹菜、茼蒿、豌豆苗、萝卜叶、糖用甜菜叶等; • —生菜(包心生菜、花叶生菜); • —野苣、菊苣; • 4)根茎菜类:萝卜、胡萝卜、芋头、芥菜头、芜菁、茎用芥菜(榨菜头)、
–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残留试验数据或相关查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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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农药 (续)
残留试验报告
应包含试验单位及试验人员的相关信息,残留 田间试验设计、试验地区土壤(水)、气候条件 等相关的数据资料;残留分析法;试验结果数据 (半衰期、最终残留试验结果数据等)。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残留
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
主要内容
➣ 新旧资料要求的主要变化 ➣ 新《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残留资料要求
➣ 新农药 ➣ 特殊新农药 ➣ 新制剂 ➣ 相同产品 ➣ 扩大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方法和变更使用剂量 ➣ 分装登记资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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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资料要求的主要变化
• 残留资料要求前移。大部分产品临时登记需提 交残留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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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水果类 • 1)梨果类:梨、苹果等; • 2)核果类:桃、杏、李子、樱桃、酸樱桃、油桃等; • 3)浆果类: • —葡萄; • —猕猴桃; • —杨梅、黑莓、越橘、酸果蔓、穗醋栗、露莓、醋栗、树莓等; • 4)柑桔类:橘、柑桔、橙、柚、柠檬等; • 5)坚果类:核桃、板栗、榛子、甜杏仁、山核桃、松籽、澳洲坚果等; • 6)瓜果类: • —西瓜; • —甜瓜、香瓜、哈密瓜、白兰瓜等; • 7)皮可食类:枣、柿子、无花果、橄榄、椰枣等; • 8)香蕉、菠萝、芒果、荔枝、龙眼、杨桃、榴莲、木瓜、枇杷、草莓等各为一类。 • 4 经济作物 • 棉花、花生、茶叶、大豆、烟草、甘蔗、甜菜(糖用)、油菜、向日葵、芝麻、亚麻籽 、可可、咖啡等各为一类。 • 5 饲料作物 • 1)豆科饲料:苜蓿、三叶草等; • 2)饲草作物类:大麦秸、干草、玉米秸、高粱秸、甜菜叶、马铃薯茎叶、大豆杆、花生 蔓、稻草、花生壳等。 • 6 调味品类:具有调味功能植物的根、茎、叶、种子、种皮等。 • 7香草类:具有香味功能植物的叶、花、种子、根、茎、果实等。
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封样,境外产品由农业 部农药检定所封样。(总则1.5.2) ➫ 农药登记的室外试验应当根据产品登记使用范围的
分布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 (总则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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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资料要求的主要变化
(续)
➣ 不同作物农药残留试验点数要求
1.应当进行3地以上农药残留试验的作物 水稻、小麦、甘蓝、黄瓜、番茄(辣椒)、柑桔、 梨(苹果)、大豆、茶、花生。
国内创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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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农药 (续)
临时登记 – 残留摘要资料。
– 残留试验资料 • 提供在我国进行的2年1-3地残留试验报告。残留试验可以按作物分类 ,选其中1种有代表性的作物(剂量已确定的)做残留试验。 • 视需要,提供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残留试验数据。包括作物、土壤 、水中的残留量及初级农产品(鱼、肉、蛋、奶等)中的二次残留。 • 视需要,提供在登记作物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贮存稳定性试验数据 。 • 视需要,提供该化合物在植物体内的吸收、转化、分布、最终代谢 物和降解物及其毒性资料。 • 我国制定、CAC推荐的或其他国家制定的最高残留限量(MRL),每日 允许摄入量(ADI),并注明出处。 • 申请人建议在我国境内的最高残留限量(MRL)或指导性限量(GL) 及施药剂量、施药方法、施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
• 残留试验地点要求更加科学、合理。根据作物 种类有1地,2地和3地之分;
• 土壤处理剂需做残留试验; • 作物分类更加科学、全面,与国际接轨; • 残留试验报告可以授权使用(但需符合相应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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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资料要求的主要变化
(续)
➣ 进行药效、残留、毒性、环境等农药登记试验的样 品应当是成熟定型的试验产品,并经省级以上法定 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境内产品由申请人所在辖 区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
球茎茴香、块根甜菜、块根芹、欧洲防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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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豆菜类: • —豇豆、扁豆、甜豌豆、荷兰豆; • —鲜食青豆、蚕豆、豌豆、利马豆等; • 6)茎杆类: • —芹菜、莴笋、洋蓟、食用大黄; • —菜薹、苔菜、紫菜苔等; • 7)瓜菜类: • —黄瓜; • —不上架瓜菜:南瓜、冬瓜、西葫芦等 • —上架瓜菜:节瓜、丝瓜、苦瓜等; • 8)茄果类:番茄、辣椒、青椒、茄子、秋葵等; • 9)鳞茎类:韭菜、葱、蒜、姜、洋葱、百合等; • 10)芽菜类:绿豆芽、黄豆芽等; • 11)食用菌类:双孢蘑菇、大肥菇、香菇、草菇、口蘑、木耳等; • 12)竹笋、芦笋各为一类。2 蔬菜类 • 1)白菜类:大白菜; • 2)甘蓝类: • —结球甘蓝、球茎甘蓝、红球甘蓝、羽衣甘蓝、皱叶甘蓝等; • —花椰菜、绿菜花; • —抱子甘蓝; • 3)绿叶类: • —菠菜; • —小白菜、芥蓝、小油菜; • —苋菜、茴香、蕹菜、茼蒿、豌豆苗、萝卜叶、糖用甜菜叶等; • —生菜(包心生菜、花叶生菜); • —野苣、菊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