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失控陪审团》看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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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失控的陪审团》是一部让我深思的电影,它聚焦于陪审团系统的运作和滥用。

通过对这个话题的深入探讨,影片揭示了陪审团制度的弊端和人性的阴暗面。

电影给我的触动是巨大的,下面我将从三个主要方面展开谈论。

首先,电影揭示了陪审团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在这个系统中,群体思维和大多数人的意见往往会压倒少数人的声音。

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人们往往更愿意相信大多数人的观点,而不是少数人的声音。

这种现象容易导致对自由思考和独立判断的压抑,使得陪审团成为了一种集体主义的工具。

电影中展示的陪审员们只根据他们对一个人的第一印象做出判断,而忽视了其他证据和合理的辩护。

这种偏见和武断的行为系统地违背了公平和正义的原则。

其次,电影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即陪审制度是否还适用于现代社会。

这个制度诞生于几个世纪之前的时代,最初是为了保障公平和对人权的尊重。

然而,随着科技和社会的发展,陪审团的权力和作用正逐渐被置于质疑之中。

电影中的角色冒出了很多问题,比如对证据的解读和意愿的反映,这些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存在的。

而且,在一个信息传递迅速和普及的时代,公众对案件的了解可能会被媒体等外界因素所影响,这可能引发偏见和主观判断,使得陪审团无法做出客观和有利于案件解决的决策。

最后,电影通过揭示角色的复杂性和动机,凸显了人性的阴暗面。

陪审员们在审判过程中展现出对权力的渴望和利益的驱使。

他们不再追求公正和真相,而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和满足感。

这种情节反映了人性的脆弱和迷茫,揭示了人们对权力的欲望和自私自利的本性。

而这种人性的阴暗面本身就对公正和正义构成了严重威胁。

《失控的陪审团》这部电影带给我了深刻的触动,它让我重新思考了陪审团制度和人性的问题。

这部电影以其刻画深入人心的角色形象和引人入胜的情节,成功地引起了观众对陪审团制度的关注和思考。

它向我们展示了陪审团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现代社会面临的挑战,并通过揭示人性的阴暗面来敦促人们思考正义与公平的本质。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1、民主
谁都无法否认陪审制度在维护民主中所起到的作用。这种带有美国式对抗主义的制度,很好的维护了美国的民主制度。司法只是社会统治的一种工具,虽然各国都努力使司法独立,但是他的作用决定了其必然带有浓重的社会文化特色。民主作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奋斗了半个世纪努力追求的东西,也在陪审团这一制度中得到了贯穿。
一、美国陪审团制度简介
(一)产生
一般认为陪审团制度起源于英国,发展于美国。1166年,亨利二世颁布《克拉灵顿诏令》,英国的陪审团制度自此被正式确立下来。虽然还不是今天意义上的陪审团,不过相比以往还是有很大的进步,让普通民众开始靠近司法,让陪审制度从行政手段走向司法手段。
英国的陪审制度随着英国殖民活动的肆虐而被带到了各个大陆。因为殖民地社会环境的差异,这项制度被保留下来的很少,被发展的更少,美国就是继承以及集大成者。美国宪法和各州法律都规定了陪审团制度,虽然在具体人数及要求上有所差异,但都肯定了陪审团制度的地位。
(二)优势
陪审员产生的过程,虽然繁复,但也决定了操控陪审员的难度非常大。人性的缺陷,会导致没有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在名利面前必然有人罔顾法律罔顾道德,所以陪审团很好的避免了这个问题。有罪无罪不是由单一的个人决定,而是由十二个毫无相关的陌生人决定。虽然电影中的蓝金动用其配置非常高端的专业团队,通过现场监控,心理分析,个人弱点,想要以此控制陪审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可行性却很低。首先贿赂十二个人的成本很高,一般人吃不消昂贵的经费。其次,十二个人在开庭前谁都不知道具体名单,开庭以后才被确认,要调查十二个人的详细信息需花费大量时间,等到一一调查完毕,案件审理可能早已结束。一般重大案件都会采取隔离措施,陪审团在案件审理期间无法与外界去的联系,这也将各种灰色手段隔离开来。所以牺牲效率和经费换来的普通大众参与。

从《失控的陪审团》浅谈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

从《失控的陪审团》浅谈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

从《失控的陪审团》浅谈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第一篇:从《失控的陪审团》浅谈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浅谈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事件起因很简单,一个男人被一名持枪者在自己的办公室枪杀,他的妻子向地方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她觉得杀人者固然罪不可赦,但是凶器的提供者和残忍的元凶一样令人发指,为了其他人的安全考虑,避免再有人因为枪支的滥用而死于非命,被害者的遗孀决定向军火商发难,索赔更是震惊全美。

从影片的开始,律师双方就选择陪审员展开了一场“激战”。

双飞都想选择倾向己方的陪审员,起码要筛去有明显偏见的陪审员候选人。

在挑选过程中,双飞律师采取了提问的方式选择陪审员,除此之外让我们印象深刻的是维轻公司的陪审员顾问兰金芬奇。

以他为首,由各界精英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系统,通过监控、心理分析等众多途径来了解陪审员从而达到控制他们为自己服务的目的。

即便蓝金芬奇用如此多的人力和心智,他还是没有排除异己的势力,让尼克伊斯特成功成为9号陪审员。

我们从影片的最后可以知晓,尼克并不是仅仅在履行他的公民义务。

由于几年前的枪支事件,尼克的女朋友失去了自己的双胞胎妹妹,而在审判中枪械公司却胜诉了。

尼克和女朋友玛丽的用意很明确,他们就是要让枪支公司付出代价。

尼克用他的智慧操控了陪审团。

撼动了原本貌似稳固,实则脆弱不堪的司法律制。

看完这部影片最大的收获是让我了解了美国的陪审员制度。

我也对其有了相关的思考。

美国陪审团制度是从英国沿袭过来的制度,指由特定人数、享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的、决定对嫌疑人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除不满18岁、不在本地居住、不通晓英语、听力有缺陷、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外,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只有人认为陪审员中的任何一个人的家庭背景、本人经历等有可能对公正审判有影响的,都可以提出调换,直至双方包括法官都认可了,才能做为正式的陪审员。

失控的陪审团

失控的陪审团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陪审团制度的思考姓名:闫彦慧班级:法学三班学号:201022090328科目:英美法概论陪审团制度的思考在美国,民主思想通过所谓的陪审团制度在司法活动中得到了体现。

陪审团制度作为一项宪法性制度,它的意义不仅仅体现在保障审判公正,防止司法专断上,更反映在它的“寓权于民”的政治思想中。

凡事都有两面性,陪审团制度一样存在着弊端与不足,可以说该制度是饱受争议的。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但是不满21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在“失控的陪审团”这部电影中,最为突出的内容是陪审团成员的挑选,听审和受控。

接下来我将从三个不同的阶段浅析陪审团制度。

第一:陪审员的选择陪审员的选择在经过法官的初步审查之后,候选人要接受辩方律师和检方的审查,他们对陪审员候选人都有否决权。

另外,双方的律师团都只有否决权,任何一名入选的陪审员都必须同时得到双方的认可。

在影片中每一位陪审员都经过了专业人士的调查与分析,不论辩方和检方的立场如何,他们都会尽可能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就是由于陪审员的选择权掌握在一些特定人的手里,这为陪审团的存在埋下了一个炸弹,一个队伍不纯的炸弹。

为什么这么说呢,仔细分析可以发现,检方和辩方在选择陪审员时如果他无法找到百分百赞成其立场的人,那么他们偏向选择对案件漠不关心的人,很显然,这些人容易被说服,那么把案件交由一群“门外汉”来审理,正义何存?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每个陪审员都只是一个人,他们也会有是人就有的贪婪,愤怒,仇恨,自私心理。

而且他们也会受到强势力量的干扰。

本案中陪审员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制枪工业一方为了取得胜利,为了达到换陪审员的目的,不惜伤害陪审员,在陪审团队伍中造成恐慌。

很明显,这并不利于案件的审理。

陪审制度的比较于改革——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陪审制度的比较于改革——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陪审制度的比较于改革——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龚光辉《失控的陪审团》讲的是在一起枪击案件中的受害人的妻子和儿子,起诉制造枪支的企业,而在本次起诉之前的相类似的诉讼,法院均判决原告方败诉。

根据美国诉讼的特点判决被告是否承担责任由陪审团决定,于是在本案当中,原被告双方对于陪审团人员的选择及陪审团的决定,展开了斗智斗勇的较量。

本案的陪审团成员尼克和其女友玛丽是在10年前一次校园枪击案件被害人的亲属和同学,当年其提起过类似的诉讼,而由于被告方对陪审团影响,使得该次诉讼,原告方败诉。

为了控制陪审团,尼克采用手段成为了陪审团中的一员,他试图在这起枪械制造案中影响其他的陪审团成员,使他们用“正确的方法”投票;被告方则组成了一个以蓝金为首分析小组,他们掌握陪审员们的一切,分析这些人对于各种利害关系的反应,以便在开庭的时候一举攻下所有人精神和物质防线;而尼克的女友玛丽则向原被告,提出上千万美元的要求,帮助其控制陪审团。

原本为保障正义的陪审团制度,在各方的操控下,12个人的陪审团完全失去了控制,在公平、正义、良知、与金钱面前,原告方的律师选择了拒绝“花钱买胜利”的行为,而被告方则不择手段,运用金钱、暴力、恐吓等手段,而尼克最终说服了陪审团的其他成员,陪审团最终做出被告制枪公司承担1亿多美元的赔偿的决定,玛丽也得到被告汇过去的1500万美金,她用这些钱来补偿10年前那次校园枪击案的被害人的亲属。

值得回味的是,最后尼克对蓝金说,我并没有影响陪审团,只是阻止了你去暗箱操作,让他们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从该影片中我们在选择陪审团成员上,法院都开了好几次庭,由双方对陪审团成员一一达成一致,费时费力,而在庭审中陪审团成员在各方的影响下,出现失控的局面,本片无疑是对该制度的一种反思,通过观看该影片,我认为陪审团制度存在如下的问题:(1)高成本低效率陪审制度的最大缺点就是成本太大,要想组成一个能够被当事人及法官都能接受的陪审团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作,其经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从《失控陪审团》看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从《失控陪审团》看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从《失控陪审团》看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本学期我选修了“文学中的法律”这门公选课,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想从各种优秀的文学作品中了解法律知识。

文学中的法律,就是从文学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问题,在文学作品中领会法律知识和正视现实司法程序。

根据老师和同学的推荐,我看了《失控陪审团》(runaway jury)这部法律题材的电影,全面地了解了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本片电影的故事情节大致是:一个男人被一名持枪者在自己的办公室枪杀,他的妻子向地方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她觉得杀人者固然罪不可赦,但是凶器的提供者和残忍的元凶一样令人发指,为了其他人的安全考虑,避免再有人因为枪支的滥用而死于非命,被害者的遗孀决定向军火商发难,索赔更是震惊全美。

一向为人谦逊正直,颇有南方贵族气质的律师文道·鲁尔(达斯汀·霍夫曼饰)作为控方律师,素来无往不胜的大律师蓝金·芬奇(吉恩·哈克曼饰)受军火商委托作辩方律师团负责人。

为了能够打赢官司,芬奇不惜一切手段,所以他决定从根本入手,目标就是决定结案关键的陪审团。

芬奇知道,再自圆其说的庭堂陈词也难以打动陪审员们既定的思维方式,所以不如直击要害,了解每一个人底细,从本质上收买这些人。

就在当地一所废旧的仓库里,蓝金和他的律师团组成了一个分析小组,他们需要掌握陪审员们的一切,分析这些人对于各种利害关系的反应,以便在开庭的时候一举攻下所有人精神和物质防线,可是问题也随之出现,其中一名叫做尼克·伊斯特(约翰·库萨克饰)俄的陪审员行动神秘,几乎没有什么过往的记录,惟一的线索便是他有个叫玛丽(蕾切尔·维茨饰)的女友。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微不足道的细节最后会撼动本来貌似稳固,实则脆弱不堪的司法律制。

一、枪械企业对枪击案的赔偿电影中讲述一个失业白领在市内办公楼持枪射杀11名同事,最后自杀。

其中一个同事(部门经理)刚开完儿子6周岁的生日聚会,不幸在上班时殉难。

从《失控的陪审团》谈西方陪审团制度与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于联系

从《失控的陪审团》谈西方陪审团制度与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于联系

从《失控的陪审团》谈西方陪审团制度与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于联系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是否正确,取决于在这个国家正义是否都得到了伸张,而一个民主法治国家的司法制度是否完善,则取决于司法制度是否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以及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有人民的参与与监督。

前几天看完了主讲西方陪审团制度的电影《失控的陪审团》,我不禁联想到了我国的陪审制度,并且下意识地把它和西方陪审团制度做了一个大致的比较,我觉得中国陪审制度和西方陪审团制度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但同时也有着相同的特征。

总而言之,这两种制度的创造本意都是为了实现司法的公正,但是因为社会发展的方向不同,它们之间必然会有很多不同之处。

下面详细叙述它们的区别:一.历史渊源不同。

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发展可以说是相当完善的,因为据学者考证,它最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法兰西王国。

当法国国王的封臣诺曼底公爵跨越英吉利海峡征服英格兰后,把这种宣誓咨询调查方式带到了英国。

亨利二世又将其运用到王室法庭的司法实践过程。

1215年,基督教世界的第四次拉特兰宗教公会禁止教士再参与神明裁判,原由教士神明裁判留下的“事实真空”则交由宣誓咨询团完成,宣誓咨询团由提供咨询正式转变为事实判断,至此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团制度真正确立。

而中国的陪审制度则出现较晚而且几经沉浮。

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

陪审制度由此第一次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但是1982年宪法并没有规定陪审制度,使得陪审制度也从宪法原则地位降为诉讼法原则,不仅如此,鉴于实践中缺乏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配套制度,陪审制度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

直自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产生方式、参与审判的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立法规定,陪审制度才有一次踏上中国司法制度的舞台。

二.产生的途径不同。

在西方陪审团制度中,陪审团成员的产生方式是法院在本地区内随机抽取候选人,然后根据选民的名单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任意选择,最后留下特定人数作为陪审团成员。

电影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电影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电影《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解读美国陪审团制度影片《失控的陪审团》由一起在新奥尔良的办公室枪杀案开始。

案后一名被害人的妻子将枪械制造商告上了法院,控告他们生产武器导致众多暴力事件的发生,他要求法院裁定出售武器是一种违法行为。

案件如期开庭审理,军火商重金聘请了名律师蓝金•芬奇,出乎这位在律师界赫赫有名的律师意料的是,一名精通法律和心理分析的男子伊斯特巧妙地潜入了陪审团,他试图在这起枪械制造案中影响其他的陪审团成员,使他们用“正确的方法”投票。

与此同时,伊斯特的女友玛丽也想诱骗本案的两位律师,并且花费几百万美元贿赂陪审团,要求他们使法院撤消对被告枪械制造商的审问。

于是,伊斯特和玛丽里应外合,巧妙的操纵了这件枪械贩卖案,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处于一片混乱中,完全失去了控制……这是一场真正的较量。

这部电影虽起于枪支事件,但其志并不在反映美国枪支的泛滥问题。

我所获得的最大收获就是对美国陪审团制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陪审团制度起源于古希腊,但它的真正稳固和发展确实在英国,可以说英国是近现代陪审制的母国,而它的充分运用是在美国。

发源于英国的现在意义上的陪审团制度,打破了传统的法官绝对的审判权,使普通民众能够参与到司法审判之中,是近代司法制度的伟大创新。

在美国这片崇尚民主、自由、平等的国度,陪审团制度找到了它真正成长的土壤,它使美国的司法制度独具特色,它成为了美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陪审团的组建相当严格,首先要进行初选,再进行严格的筛选,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最终需要的是12名陪审员和12名候补陪审员。

在法庭上,当所有的证人都出庭作证后,陪审团便可以进行讨论并作出判定,判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

陪审团制度有很大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它通过对法官司法审判权的分配,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司法权的滥用。

陪审团 观后感

陪审团 观后感

《失控陪审团》观后感这是一起状告枪支生产商的审判。

从影片的开始,律师双方就为选择陪审员展开了一场“激战”。

双方都想选择倾向于己方的陪审员,起码要筛去有明显偏见的陪审员候选人。

在挑选过程中,双方律师都采取了提问的方式选择陪审员,除此之外,让我们印象深刻的是维轻公司的陪审员顾问蓝金芬奇。

以他为首,由各界精英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系统,通过监控、心理分析等众多途径来了解陪审员从而达到控制他们为自己服务的目的。

即便蓝金芬奇动用如此多的人力和心智,他还是没能排除异己的势力,让尼克伊斯特成功成为9号陪审员。

我们从影片的最后可以知晓,尼克并不是仅仅在履行他的公民义务。

由于几年前的枪支事件,尼克的女朋友失去了自己的双胞胎妹妹,而在审判中枪械公司却胜诉了。

尼克和女朋友玛丽的用意很明确,他们就是要让枪支公司付出代价。

而意图如此明确的人被选进陪审团,无疑是该影片名字的由来《失控陪审团》,尼克已经用他的智慧操纵了陪审团。

最终取得胜利,被告败诉。

看这部电影最大的收获是让我了解了美国的陪审员制度。

现代陪审制起源于英国,但在美国得以充分的发展。

陪审制度的国民参与性是美国诉讼制度最具诱惑之处,充分体现了美国法治的民主化。

其实,陪审制度更体现了一种规则的游戏性,正如美国人所言,至少陪审制的问题与它的好处一样多。

作为英美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陪审团制度得以存在的前提是人们相信对案件事实问题的判断并不依赖法律训练,重要的是公平的机制和人们的基本理性及生活经验。

而公平的陪审团机制在电影里也多有体现,即陪审员的选定过程是由控辩双方共同参与决定的。

平民百姓可以参与司法决策,最大化地体现了美国式的司法民主,更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了司法的独立性,更充当了法院的避雷针和法官的护身盾,有效地避免了法官的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

不得不说,美国的陪审制度是成功的,然而却不是完美无暇的。

或许,陪审制的初衷是公正的,却无法保证陪审团永远公正。

向来对陪审制度赞许有加的宪政学家托克维尔曾经这样评价道:“这种制度教导所有人尊重判决的事实,养成权利的观念。

失控陪审团-陪审制度评析.ppt

失控陪审团-陪审制度评析.ppt

三、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不足
1、陪而不审,或者成为编外法官 ; 2、陪审员名单相对固定,仍然无法彻底防止 人情案的发生 ; 3、产生方式、行使权力的程序不够明确 ; 4、立法上的不足,宪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而其他各法律又规定不一。
证据的三性
1、客观真实性 ;
2、证据的关联性 ; 3、证据的合法性 ;
《失控陪审团》请思考
1、你是否了解西方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2、中国现存法律体制下是否存在类似美国的陪审团体制? 3、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西方国家的陪审团体制有哪 些异同? 4、影片中反映了证据制度的哪些内容?
民众参与司法审判的方式
陪审制——以英、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主要 采用,指由一定数量的公众按照特定的程序所 组成的参加诉讼案件的庭审并对诉讼案件的事 实问题做出裁决的团体。

首先是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 被告有关联的人不得入选。初选陪审团时, 法官为了公正,使建立的陪审团能够真正 代表最普遍意义上的人民,他的选择会从 选举站的投票名单或者电话号码本上随机 选择。

曾经轰动一时的辛普森一案,陪审团的初 选共选出了三百零四名候选人,这是因为 初选之后,还有一次严格的筛选,主要是 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 倾向的候选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 断
影片介绍:
本电影改编自美国著名的畅 销法律小说家约翰· 葛里辛的同 名小说,1996年,电影公司花费 了800万美元的高价买下了这部 小说的改编权,一举创下了改编 版权的新记录。
在新奥尔良的一起办公室枪杀案之后,当事者将 枪械制造商告上了法院,控告他们生产武器导致众 多暴力事件的发生,他要求法院裁定出售武器是一 种违法行为。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此时,一个神秘 人物、本案陪审团成员尼克· 伊斯特开始暗箱操作, 他试图在这起枪械制造案中影响其他的陪审团成员, 使他们用“正确的方法”投票。与此同时,伊斯特 的女友玛丽,也想诱骗本案的两位律师,并且花费 几百万美元贿赂陪审团,要求他们使法院撤消对被 告枪械制造商的审问。于是,伊斯特和玛丽里应外 合,巧妙的操纵了这件枪械贩卖案,由12人组成的 陪审团处于一片混乱中,完全失去了控制……

2020年观失控陪审团有感

2020年观失控陪审团有感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欢迎下载精品文档精品文档ii欢迎下载观《失控的陪审团》有感摘要这篇文章是关于观看了一部电影《失控的陪审团》后的一点感想。

这部电影体现了美国司法对陪审制度的重视。

引发了我对我国陪审制度的思考。

陪审制度是当代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文中分析了陪审制度的概念及其意义,并比较了中美陪审制度的区别,根据陪审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分析陪审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及其完善。

关键词失控陪审团陪审团人民陪审制度完善该电影讲述了在新奥尔良的一起办公室枪杀案之后,当事者将枪械制造商告上了法院,控告他们生产武器导致众多暴力事件的发生,他要求法院裁定出售武器是一种违法行为。

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此时,一个神秘人物、本案陪审团成员尼克伊斯特开始暗箱操作,他试图在这起枪械制造案中影响其他的陪审团成员,使他们用“正确的方法”投票。

看完这部电影让我了解了美国的陪审员制度。

现代陪审制起源于英国,但在美国得以充分的发展。

与此同时也引发了我对还处于成长期的中国人民陪审制度的思考。

一、美国陪审制度1美国陪审团制度概况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延续了英国的大、小陪审团,英国于1933 年废除了大陪审团制度,其他国家也基本放弃了大陪审团制度,仅保留有小陪审团制度,而美国至今仍同时实行大、小陪审团制度。

大陪审团的职能主要是审查证据来决定是否起诉犯罪嫌疑人,又称之为“起诉陪审团”,其职能相当于我国的人民检察院。

该陪审团制度的行使可以实现程序的分流,使得一些不必要进入审判的案件在审判前就终结,节省了司法资源,也避免了无辜的人遭受讼累。

小陪审团是指依照一定程序选出的一定数量的公众所组成的参加诉讼案件的庭审,并对诉讼案件的事实问题作出裁决的团体,又称“审判陪审团”。

在英国仅刑事案件会有小陪审团审判,而在美国,刑、民事案件均可采用小陪审团审判。

本文所论述的陪审团主要是指小陪审团。

2 、美国陪审团制度的优点陪审团制度之所以受到美国人民的青睐,与其自身所具有的价值功能与优势是密切相关的。

[考试]失控陪审团观后感

[考试]失控陪审团观后感

[考试]失控陪审团观后感《失控的陪审团》《失控的陪审团》是美国法律制度一部简明的教科书,它讲述了陪审团制度打到产生和对于美国的效果。

下面,我仅就这部电影,就美国的法律体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电影过程不赘述。

一、陪审员的选择和产生1.陪审员的要有一定的资格条件,这是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的通例。

美国的联邦法院和各州法院的规定并不相同,但一般都是从陪审员的国籍,年龄,住所,交流能力,有没有重罪前科和职业的性质等几个方面进行限定,比如审判是未满18周岁,不在本地居住,不通晓英语,听力有缺陷或者有犯罪前科等,都没有资格当陪审员。

另外像律师,法官,医生,牙科医生,消防队员,教师和政府官员也不能充当陪审员。

作出如此的规定,原因其一是不能充许少数专业人员的垄断,而由一部分公民以普通人的情感、常识和判断力参与司法活动;其二是因为,陪审员的一旦设定往往是强制性的,所以对于一定社会职业人员,例如消防队员等特殊职业的群体,当他们担负的社会责任比参与审判更加重大时,也会把他们同时排除在外。

2.对于陪审员的选任也有严格的规则限制。

美国的刑事诉讼规则中规定,陪审员一般从选民登记名单或者驾驶执照持有者名单中挑选产生,也有的从电话簿或报税单上挑选。

挑选的原始名单一般包括80,的地区人口,有时甚至达到了90,。

通常由书记员采取随即抽签的形式挑选。

初选出来的陪审员名单一般为20人,重大案件可达40,50人;初选者将会得到法院的发函通知或传票,并被要求提供其基本情况;拒绝陪审义务者将会受到惩罚。

3.陪审团的审判规则。

美国的刑事程序的基础是美国宪法,陪审制度上升为一项宪法的原则,则把陪审团制度上升为一个宪法原则,美国宪法中对它的规定可谓不厌其烦:第五修正案规定,“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书,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审判……”;第六修正案:“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第七修正案:“在习惯法的诉讼中,其争执价额超过二十美元,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应受到保护。

从《失控陪审团》看美国陪审制度

从《失控陪审团》看美国陪审制度

从《失控陪审团》看美国陪审制度在电影《失控陪审团》中,我们清楚的了解到美国的陪审团是怎样组成和对案件进行判决的。

一直以来,美国的陪审制度都备受推崇,我国许多学者也曾经建议过应该学习美国的陪审制度,改革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

可是,我们也从电影中得知,美国的陪审制度存在一些隐藏着的弊病。

尽管美国人民以自己国家的民主法制为骄傲,但就是在这个他们引以为荣的并且非常热衷的陪审制度里面,存在着很不科学的因素。

一、美国陪审制度的渊源与形成过程一般认为,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

1166年,亨利二世颁布了《克拉零顿诏令》,将陪审制正式确立下来。

它规定,发生刑事案件后,必须由熟悉情况的12名陪审员向法庭控告,并证明犯罪事实。

这就是所谓的起诉陪审团,即大陪审团。

由于同一批人既控告犯罪,又证实犯罪,容易使被告陷入危险的境地,1352年,爱德华三世下令禁止起诉陪审团参与审判,要求另设一个12人的陪审团进行实体审理。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小陪审团。

至此,英国出现了两个陪审团:大陪审团负责起诉,决定是否对嫌疑犯提出控诉;小陪审团负责审理,决定被告是否有罪。

大小两个陪审团在英国共存了几百年,并因此构成英国陪审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

17世纪初,当英国在海外进行殖民扩张的时候,很自然的把英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法律制度带到了殖民地。

陪审制度也是这样一步步扩展到殖民地的。

美国与英国有着特殊的亲缘关系,它在独立之前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正因为如此,它对英国的陪审制度学得特别到位,并且美国在移植英国的陪审制度的同时进行了改造,使陪审制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壮大。

1635年,马萨诸塞殖民地建立了北美第一个大陪审团。

1641年,弗吉尼亚殖民地紧随其后,然后是其他殖民地。

而随着殖民地中独立性的提高,英国的法官有时会把通常由陪审团审判的案件,移送到无权进行陪审团审判的海事法院中去。

这在殖民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王权对陪审团审判的干预受到深深的憎恶,最终成为激化美国革命的主要怨愤之一。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电影《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这是一部关于持枪权争议的电影。

影片讲述了拥有雄厚实力的枪械公司受到来自在一场枪击案件中失去丈夫并独自抚养幼子的母亲的控诉,双方已成对峙状态。

原告聘请了正直的文道·鲁尔律师为其辩护,而被告同样聘请了一位素来无往不胜的大律师蓝金·芬奇。

案件如期进行审理,首先要挑选陪审员。

蓝金·芬奇以其独具慧眼的判断力开始筛选陪审员,却惟独错判了尼克,尼克顺利进入陪审团,也正是因为尼克的介入,以他和女朋友的里应外合,巧妙的操控了这起案件的审判,陪审团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剧情由此展开。

另一方面,蓝金·芬奇认为再自圆其说的庭堂陈词也难以打动陪审员们既定的思维方式,所以不如直击要害,了解每一个人底细,从本质上收买这些人。

开始了对陪审团中的人员底细探查,找出他们的弱点,各个击破。

一方,尼克和女朋友的操控,另一方,蓝金·芬奇团队的阻挠,一场惊心动魄的审判就这样开始了……首先,引起我极大兴趣的是关于美国持枪权的问题。

正是由于持枪权的合法,才致使众多悲剧的事情发生。

随着枪支问题给美国社会造成的弊病进一步恶化,许多社会上的民间团体和有识之士开始反对具有持枪的权利,呼声越来越高。

这起案件的缘由,就是因为受害者的丈夫公然在办公室被枪杀,如此泛滥的枪械拥有者,无时不在威胁着普通民众的人身安全。

提起去年年末的美国小学枪击案件,仍是心有余悸,如此众多无辜孩子的受害,是不是该引起国家的重视了呢?从约半个世纪前肯尼迪和马丁·路德·金遇刺,到1999年哥伦拜恩中学和2007年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枪击案,以及小学枪击案件,都在美国人的集体记忆里留下一次又一次枪支烙印。

美国宪法在其《权利法案》中宣称:“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

”2008年和2010年的最高法院裁决加强了这一宪法权利,大幅降低了联邦及地方政府对枪支拥有权的限制。

支持枪支拥有的议员也很积极。

浅谈英美陪审团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范文大全]

浅谈英美陪审团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范文大全]

浅谈英美陪审团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范文大全]第一篇:浅谈英美陪审团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浅谈英美陪审团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一、引言陪审制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有选择性地邀请少数非法律工作者的普通民众参与自身的案件审判过程的制度。

国内外对这一制度的称谓有所不同,我国称为人民陪审员制度,英美则叫陪审团制度。

二者在普通民众积极参与、保证审理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公开等方面具有的一致的作用,只是在影响审判结果方面的权力和作用有所差别。

相比较来说,国内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中的陪审员,其意义多是陪同审理,共同见证职业审判人员的公开审理行为,而往往无权干涉判决结果;而英美陪审团制度中的参与公民则有一定的权力裁决嫌犯有罪或无罪,其权力更实际一些。

二、英美陪审团制度英美陪审团制度历史十分悠久,并且在不同时期形成了不同的特征。

早期的陪审制度带有封建王权色彩,通常是国家最高统治者的一个政治信息的渠道来源,而当前的陪审制度则已经相当成熟,沉淀为一种专门的司法制度,具有突出的政治司法功用和时代民主特征。

现代的陪审制就像“自由的明灯,宪法的车轮”,这一精妙的比喻出自英国著名法官丹宁之口。

(一)英美陪审团制度的政治价值1.政治参与价值托克维尔曾这样说到:“陪审制度的实质就是赋予了少数人民代表一定的法官地位和司法权限,也就是将管理社会的权力分散到了代表全体公民的少数人民身上。

”这些陪审员们借由陪审不仅是对司法过程的积极参与,同时他们的陪审实际上是对公民的民主权利的行使,已经触及到了国家政治的层面。

2.权力制衡价值它是法官与陪审团的相互制约。

首先,陪审团参与审判裁决,是对法官审判权的制约,防止诉讼当事人受到不当处理;其次,由于陪审团并非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因而它对相关案件的参与必须依赖于职业法官的专业引导。

另外,在一定层面上它还是国家公权与人民主权的平衡,因为民众参与司法、政治,实际上也是国家机器运转的一个组成部分。

3.对国民性的塑造价值托克维尔曾阐述到:“不管陪审团的运作方式是怎样的,均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国民性的塑造。

从法律电影看陪审制度

从法律电影看陪审制度

从《失控的陪审团》看美国和中国的陪审制度----从《失控的陪审团》解读美国“陪审团制度”以及该制度的中国移植问题摘要:陪审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收社会公众参加案件审判的一项司法审判制度,是社会公众监督法官正确行使司法权、遏制司法腐败的一种有效机制,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形式。

陪审制度为当今世界普遍接受,但东西法律制度有着明显的差异。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在中国的移植中产生了一系列有待完善的弊端。

关键词:美国陪审团制度中国移植弊端完善陪审制度为民主政治的产物,最早产生于公元前5至6世纪的雅典,被扼于封建社会,称颂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盛行于英美资本主义国家,仿效于世界各国。

陪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司法的民主化,有利于民主法制的建设,所以英、美等国的陪审团被称为一所民主学校。

英国近代著名法官丹宁勋爵也说,陪审制是“自由的明灯,宪法的车轮。

”就美国来说陪审团制度之所以存在,根源于权力制衡的需要,陪审团制度有利于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制衡,尤其可以防止行政权干预司法权,为了保持司法权的超然地位,实现司法独立,陪审团制度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办法,保障立法、行政、司法的分权与制衡。

《失控的陪审团》剧中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案情跌宕起伏,结果出人意料,在经历了金钱、人性、善恶的考量之后,最终是正义战胜了邪恶,那些普适性的真理得到了实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的实际运行状态,这就为探讨美国陪审制度提供了被艺术化了的素材。

事件起因很简单,一个男人被一名持枪者在自己的办公室枪杀,他的妻子向地方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她觉得杀人者固然罪不可赦,但是凶器的提供者和残忍的元凶一样令人发指从而进行了震惊全美的索赔。

从影片的开始,律师双方就选择陪审员展开了一场“激战”。

双方都想选择倾向己方的陪审员,起码要筛去有明显偏见的陪审员候选人。

在挑选过程中,双方律师采取了提问的方式选择陪审员,除此之外让我们印象深刻的是维轻公司的陪审员顾问兰金芬奇。

失控的陪审团评析

失控的陪审团评析

失控的陪审团评析看电影学法律课程论⽂姓名:学号:班级:2014年10⽉22⽇《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这个学期我选修了法学院的《看电影学法律》课程,这门课程的主旨是让我们通过看电影的⽅式来了解法律知识,在课堂上看到的五部电影中,我对第⼀部电影印象最深刻,那就是由约翰·库萨克主演的《失控的陪审团》,这部电影讲的是在新奥尔良的⼀起办公室枪杀案之后,当事者将枪械制造商告上了法院,控告他们⽣产武器导致众多暴⼒事件的发⽣,他要求法院裁定出售武器是⼀种违法⾏为。

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此时,⼀个神秘⼈物、本案陪审团成员尼克·伊斯特开始暗箱操作,他试图在这起枪械制造案中影响其他的陪审团成员,使他们⽤“正确的⽅法”投票。

所谓的正义到底是什么?在电影《失控的陪审团》之中,正义被操控了,⾦钱的⼒量毫不留情地嘲笑着我们对法律、对正义的传统认知,似乎只要有钱,我可以得到任何我想得到的“正义”,⽽这⼀切,都发⽣在世界上法治最为完善的国家之⼀,美国。

这不仅让我们产⽣⼀种迷茫,我们的法律,怎么了?要解答这个问题,⾸先我们要看看什么是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制度⼀说起源于古希腊,是建⽴在公民契约之上的⼀种实现正义的途径,古希腊政治家梭伦曾经设⽴了被称为“赫⾥埃”的公民陪审法院,陪审法官从年满30岁的雅典公民中选举产⽣,然后按照⼀定的顺序轮流参加案件的审判,审判结果由陪审法官投票表决。

1166年,英王亨利⼆世在克拉灵顿诏令中建⽴了现代陪审团的原始形式,陪审团制度由此确定下来并⼀直持续⾄今。

⽽后来,随着美国独⽴战争取得胜利,美国对英国传统的陪审团制度进⾏了很⼤的延续和发展,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陪审团制度,也就是说,陪审团制度并不是某⼀个或者某⼀群⼈的拍脑袋决策,⽽是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和历史的积淀的⼀项制度,它的存在,在英美法系之中是有着⾃⼰独特的的合理性的。

但是持续这样久的制度就⼀定是完美的吗?我们说其实不是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个完美的制度,所有的制度都只是在尽量接近完美的状态之中不断完善,陪审团制度也不例外。

《失控的陪审团》电影观后感

《失控的陪审团》电影观后感

《失控的陪审团》电影观后感《失控的陪审团》电影观后感这是我第二次看这部影片,第一次看的时候基本没有用心,因为当时在赶着看一本书。

我一直对美国法律都有一种奇特的感觉,对其陪审制度也有特别的兴趣。

最近刚看过何帆的一本《大法官说了算》,很喜欢九位大法官。

但是民事程序中的陪审制度,可以很当然的说是另外一番风景。

在《大法官说了算》之中看到,任命大法官一定会考察他对于枪支的态度,以此可以判断他是一个自由派和保守派。

美国有民主党和共和党两个党派,也有自由派和保守派两个派别,社会中的集团式对立毋庸置疑是促进美国强大的重要因素。

这部电影的案情并不复杂,但是由于它牵涉到枪支问题,再加之它是一场陪审团参与的民事诉讼,简单的问题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复杂。

老师课后提醒道,在英国的民事程序中已经取消了陪审制度,其原因显然可见。

在大陆法系国家,这样的问题绝不会像在美国那样复杂。

美国是一个非常强电民主与自由的国家,它的法律制度也尽可能的体现民主与自由的精神。

民事陪审更是着重要社会中的人民自治,也是民法中“私法自治”精神的体现。

就我所知,在刑事领域,刑事和解的比率也在刑事案件中占了大约90%。

此处,我们不难感受到这是两种不同的社会治理方法和理念。

我当然不能在不是真正了解美国制度的情况下,就对其进行批评甚至否定。

但是十分明显的是,美国的民主制度也面临十分严重的问题。

民主与非民主、自由与不自由问题,在中国大陆是这些年来很敏感的话题。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倾向于尽可能的民主与自由,大致是出于我们自身的处境。

我不禁想,中国确实现在如同其他国家一样,正面临着严峻的问题。

但是一旦我们真的就达到美国那样的民主与自由的程度,我觉得我们整个国家都疯了。

习近平先生在访问俄罗斯的时候说:“鞋合不合脚穿着才知道。

”中国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社会历史。

我并不是说在世界潮流趋势面试孤立不前、闭关自守,而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审慎的前进,不能因为某种社会情绪或者民族情绪而走向极端和错误。

从《失控的陪审团》解读美国“陪审团制度”以及该制度的中国移植问题

从《失控的陪审团》解读美国“陪审团制度”以及该制度的中国移植问题

从《失控的陪审团》解读美国“陪审团制度”以及该制度的中国移植问题事源于一场众人瞩目的案件:原告是在一场枪击案中痛失爱人、独自抚养着年幼儿子的遗孀;而被告是轻易便可只手遮天、年收入20亿元的军火制造商,以后者对于“枪支泛滥枪击案频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名,双方对簿公堂。

尽管民意人心都无不偏向这对苦命母子,但实力悬殊之大仍然不言而喻,更毋庸提此类案例并无胜诉的先例。

军火商也不惜重金聘请了向来无往不胜的大律师蓝金•芬奇及其强大的智囊团队,为的不仅是免于一千万的巨额赔偿,更是担心一旦败诉,海洋法系的案例援引原则将把美国枪械业卷入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当中,引来一个又一个不必要的麻烦。

而传说中的芬奇团队果然不负所望,他深知再精彩的辩才也无法左右这场棘手的官司,于是转而另辟蹊径,从陪审团下手,一一找出每个陪审员的弱点并加以利用,威逼利诱其做出有利于军火商的判决,是他的作战方案。

有人把这部电影作为英美陪审制度的简易教科书,确实有其道理存在。

片子从这里开始便将笔墨着重于陪审制度的进行程序,让观众对于陪审团的运作有了一定了解。

首先是陪审员的选定。

一般来说,陪审团成员的候选人是法院从其辖区的选民登记中随机抽出来的,而候选人人数依各州法律及案件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然后再从其中选出12名正式陪审员及若干候补成员。

由于陪审团成员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因此选定陪审团成员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

根据规定,陪审员的选定,可以首先由法官询问,然后由双方律师补充询问,也可以是双方律师为主进行。

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可以行使对某位候选人的回避权,以避免陪审团做出对自己不利的判决。

因此,由达斯汀•霍夫曼饰演的控方律师罗尔和吉恩•哈克曼的辩方律师芬奇——两大戏骨之间的较量也由此展开。

可以看到,芬奇不仅在事前就对所有候选陪审员的职业、学历、家庭、政治倾向等背景情况进行了尽可能详细的调查,并在筛选现场通过高科技设备来窃听监视某位候选人的一举一动并结合其背景来判断是否会做出利于己方的判决,由此指挥前台律师接受或拒绝该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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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失控陪审团》看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本学期我选修了“文学中的法律”这门公选课,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想从各种优秀的文学作品中了解法律知识。

文学中的法律,就是从文学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问题,在文学作品中领会法律知识和正视现实司法程序。

根据老师和同学的推荐,我看了《失控陪审团》(runaway jury)这部法律题材的电影,全面地了解了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本片电影的故事情节大致是:一个男人被一名持枪者在自己的办公室枪杀,他的妻子向地方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她觉得杀人者固然罪不可赦,但是凶器的提供者和残忍的元凶一样令人发指,为了其他人的安全考虑,避免再有人因为枪支的滥用而死于非命,被害者的遗孀决定向军火商发难,索赔更是震惊全美。

一向为人谦逊正直,颇有南方贵族气质的律师文道·鲁尔(达斯汀·霍夫曼饰)作为控方律师,素来无往不胜的大律师蓝金·芬奇(吉恩·哈克曼饰)受军火商委托作辩方律师团负责人。

为了能够打赢官司,芬奇不惜一切手段,所以他决定从根本入手,目标就是决定结案关键的陪审团。

芬奇知道,再自圆其说的庭堂陈词也难以打动陪审员们既定的思维方式,所以不如直击要害,了解每一个人底细,从本质上收买这些人。

就在当地一所废旧的仓库里,蓝金和他的律师团组成了一个分析小组,他们需要掌握陪审员们的一切,分析这些人对于各种利害关系的反应,以便在开庭的时候一举攻下所有人精神和物质防线,可是问题也随之出现,其中一名叫做尼克·伊斯特(约翰·库萨克饰)俄的陪审员行动神秘,几乎没有什么过往的记录,惟一的线索便是他有个叫玛丽(蕾切尔·维茨饰)的女友。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微不足道的细节最后会撼动本来貌似稳固,实则脆弱不堪的司法律制。

一、枪械企业对枪击案的赔偿
电影中讲述一个失业白领在市内办公楼持枪射杀11名同事,最后自杀。

其中一个同事(部门经理)刚开完儿子6周岁的生日聚会,不幸在上班时殉难。

2年后,他妻子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枪械企业索赔1亿多美元。

一般来说,这种案子,法院是不会判决赔偿的。

首先,企业制造枪是合法的,买枪也是合法的,至于枪卖出去以后被怎么用已经超出企业可以控制的范围了。

其次,根据侵权法,本案的直接侵权人是枪手,企业卖出的枪只不过是武器。

就像电影中所讲的,这种案子以前都是企业胜利告终。

但陪审团才是关键。

陪审团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既案列为准绳。

控方律师的精彩陈述,高超交叉询问技巧(在美国,对证人的询问技巧是衡量律师水平的关键),加之早已打入陪审团内部的尼克在最终陪审团闭门商议期间的精彩演讲,打动了其余陪审团。

最终,该案给与军火商利益集团称重的打击,军火商讲有一阵子不好受的日子了。

二、英美法的陪审制度
该片大部分在讲述陪审制度,英美的陪审制度由来已久。

对应的,民间对陪审制度漏洞的研究也十分强大
陪审团为法院中,用以判定事实的团体,多见于英美法系国家。

目前于司法制度中采用陪审团制度的有美国、英国和香港等。

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初审法院的重要工作,在采用陪审团的审判制度里,由普通民众所组成的陪审团通常用来认定纯然客观之事实。

陪审团所认定的结果仅具事实认定之效果而非正式判决,法官会据以参酌法律判断做出判决。

如果陪审团所认定判决不合乎常理,或者有违背法官所给的法律指示,法官得依一造之声请排除陪审团的结论而迳为判决。

陪审团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一)陪审团制度保障公民自由的政治功能陪审团被美国看成是捍卫自由的堡垒,陪审团制度通过二种方式捍卫公民自由:一方面陪审团制度通过人民分享司法审判权,以权力制约权力,保障公民自由。

另一方面美国认为陪审团保障公民自由不仅通过权力制约权力来实现,而且陪审团审理是公民的权利,通过权利制约权力来实现。

(二)陪审团审判提升审判公信力的司法功能陪审团审判的消极作用就是可能是某种隐蔽的社会偏见者的容纳者,所以,在一个特定的案件中也可能给判决带来偏见。

但瑕不掩瑜,就社会正义来说,陪审团本身可被看作是一个重要平
衡器,就是说,陪审团的人民性使陪审团能够通过证人证据,并通过自己的潜意识,有时是有意识的观察世界的方式,从警察或社会大众所要求的角度来作出解释。

1、组成成员的人民性 2、组成人数的人民性 3、裁判的人民性(三)陪审团促进立法的造法功能
英的陪审团制度和法国等国的陪审制度作为司法制度,只有司法功能,但在美国,陪审团制度除司法功能外,还有造法功能。

英美二国都承认陪审团容易被当事人的辞藻所打动,有时做出不顾法律的裁判。

对此,英国法官有时以陪审团的裁判不合法为由,否定了陪审团的裁决,而进行重新审理。

而美国认为陪审团明知故犯的少,微妙而不自觉的漠视的情形则比较多,尽管美国有的州法规定,法官在陪审团没有足够证据作出这样的决定时,可以作出不顾陪审团决定的判决,但法官一般并不这样做,而是承认陪审团的裁判,并努力为这种裁判寻求合理的解释,如在一些案件中,陪审团不顾本来应该阻止原告取得救济的被害人的助成过失,只是在损害赔偿金额上考虑原告过失,从而发展了所谓比较损失原则。

这一原则后来为法院采用。

陪审团有时就是正规法律的批评的和间接的法律改革者。

(四)陪审团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教育功能
但是陪审团作为一项社会法律制度必然存在着它的缺点:陪审团审理的多为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普通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一般不适用陪审团。

这是因为陪审团审理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程序复杂繁琐,审理时间冗长拖沓,不利于纠纷迅速及时的解决。

同时由于陪审团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无法保证他们对证据和实事的认定能够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因此英美法国家关于陪审团的存废问题,一直是争论激烈的话题。

目前的趋势是,对陪审团审理案件的适用条件,加以严格的限制,以保证这种有限的司法资源在最需要它的地方发挥作用。

片中蓝金·芬奇是个老深的专家,事先派人跟踪监视陪审团候选人,获取他们的生活工作各方面细节,再从细节研究候选人的对该案涉及问题的倾向。

不仅如此,他的小组更深入挖掘陪审员的私生活,探听隐私,以此要挟陪审员,这比用钱收买更能操控陪审员。

按美国法律,12名陪审团由控辩双方在候选人中上挑选,控辩双方都有一定的否决票,候选人挨个上来接受控辩方的询问,控辩方可一票否决该人进入陪
审团,但否决票有限。

片中辨方首席律师的作用还不如蓝金·芬奇这个陪审研究专家,芬奇操控了陪审,操控了案件。

但操控案件的不只是蓝金·芬奇,老狐狸遇到了小狐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第九陪审员尼克,他和女朋友玛丽精心谋划,骗过了老谋深算蓝金·芬奇,进入该案陪审团。

女友的同胞妹妹死于校园枪击案。

尼克进入的目的就是阻碍芬奇对11名其他陪审员的影响。

三、对司法的贿赂
片中尼克和女友同时策划对控辩双方律师仍烟雾弹——向双方律师发信,说可以购买陪审团,购买判决。

其实他们是以此为外衣遮盖更深的阴谋——给芬奇于意想不到的打击。

控辩双方收到信后都很吃惊,因为在美国对司法贿赂很少见,后果也很严重——刑事处罚在所难免,原审判会被宣告无效,重新换人审判。

这是为了程序正义,只有程序正义了,实体才能正义。

信也是考量双方律师法律职业道德的试金石。

双方都有钱,芬奇后面是军火商,控方是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动用紧急储备金。

尼克在里面捣乱,玛丽在外面向律师出售陪审团。

最后,控方律师没有付钱,他想看看自己的运气。

辩方芬奇付钱了,1500万美元。

芬奇上当了,尼克和玛丽要得就是芬奇付钱的收据,他们收钱后没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是在里面让陪审团做出不利芬奇的判决,在外面报警搜查芬奇的老窝,并拿收据威胁芬奇,不得在从事替人打官司的业务,如果再祸害他人,公布收据可以让他身败名裂,牢狱之灾。

四、审判中的录音录像
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法庭审判除非经特许,不得录音录像。

所以,一般电影经常看到,有人在旁听时在速画,用画像代替录音录像。

所以,美国媒体对某审判的报导都是采用漫画的形式。

片中芬奇的小组带隐藏式摄像头和监听器进法庭,已经违反了法律。

怪不得,警察进屋时,芬奇要要电脑资料和摄像内容清洗掉。

当然,跟踪监视陪审员就是
侵犯他人隐私了,如果被发现拿隐私威胁陪审员更是犯罪。

其实,我们今天以一个电影这种文学形式来看陪审团制度,发现了其不完善之处。

当今之世,没有任何一种司法审判制度完美无缺,绝对合理。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设立以来,有褒有贬,爱恨交加,但在目前司法审判中不失为一种较为公正的制度,我们可以参照。

只有通过博采众长的借鉴学习,只有通过法治文化的浸染熏陶,只有通过广大民众的民主参与,只有通过兴利除弊的司法改革,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制度建设,才能逐渐实现宪政民主和司法公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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