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论我国破产法对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题报告

法学

论我国破产法对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在近几年的金融风暴中,很多公司递交了破产申请,最有名的位于美国纽约曼哈顿第七大道的美国第四大证券公司雷曼兄弟公司。这场风暴对我们国家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尤其是一些对外贸易公司,一些小型企业纷纷破产!我国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破产法》。

破产法的基本原则是既保护债权人也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其中重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债权人的利益被侵犯的不正常情形屡屡发生,其中破产权利的滥用更是一种恶意逃债的文法行为。目前我国的破产清算制度和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尤其是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清算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实践中普遍缺乏可供操作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从而导致了利用公司破产、被吊销等方式以达到逃避债务目的的现象非常普遍,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研究这样一个问题,很很重大的意义:竞争乃是普遍的永恒,劣汰则是其必然的结果。然对劣汰者采取彻底否定或有条件的挽救,至少在人类社会是一个重要的价值取向问题。支付不能(有人称之为事实上的破产),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是竞争规则的负面反映和永恒的伴侣。对不能清偿者,采取何种态度,历来是被重视的间题。无论是国家的管理者还是立法者,都会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在对各种利益的冲突进行权衡的基础上,做出慎重的选择。而这种选择在质或量上的合理与否,会对社会经济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应该说,这种选择经历了一个相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几经权衡,几经选择,终于找到了一种既能积极解脱陷于困境的企业,又能兼顾债权人利益的方式,这就是破产制度。而既然公司已是“支付不能”,那么债权人的利益该如何进行保护呢?这就是研究这一问题最关键的意义所在。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破产债权人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1.破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功能

2.企业破产过程中损害破产债权人权益的表现

二.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人制度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1.破产财产范围

2.破产财产管理人

3.我国现行破产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破产债权人自治机制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1.会议机构及其缺陷

2.权人自治机构以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四.违法破产的法律责任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1.违法破产的概念及其表现

2.我国现行破产法中对违法破产行为法律责任规定的缺陷

3. 完善违法破产行为法律责任制度以保护债权人权益

三、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1. 研究方法:

本课题采用文献研究法、类比推理法和科学思维法等进行研究。所获得资料来自于校图书馆各期刊报纸、院阅览室、网上数据库。

(1)研究法:通过文献研究了解我国遗失物制度构建的现状,总结立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遗失物制度在我国已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的原因,发现问题;

(2比推理法:比较我国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在遗失物制度构建中存在的差距,通过国外与国内的比较研究,找到优势和劣势,分析为题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3)研究法:应用经济学的知识分析我国遗失物归属制度存在的问题;

(4)综合应用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思维方式,将立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抽象思维能力上升为理论的高度,进而对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2.技术路线:

四、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

1、10月15日左右,制订法学院2009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向全院老师征集论文参考选题,公布《法学院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2、11月10日左右,由系主任组织召开各系毕业生论文写作动员大会;

3、11月15日,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自定选题与自选教师名单交各系;申请参加教师科研项目的学生还须同时提交经教师签字确认的申请书,并在班级汇总表上备注;

4、11月25日,学院确定指导教师及指导范围;

5、11月26-30日,与导师面谈确定正式选题,确定选题以班级为单位报学院教务办;

6、12月10日前,撰写好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上交开题论证小组;

7、12月25日前,各系组织论文开题论证会,确定进入毕业论文写作环节的学生名单;

8、2011年1月10日前,初期检查。检查内容为:选题、指导教师、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论证结果等;

9、2011年2月10日,交初稿给指导教师;

10、2月30日,交二稿给指导教师;

11、3月10日前,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为: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纪律情况、翻译文章的原文来源、学生的过程记录卡、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卡;

12、3月30日,把装订好的毕业论文与过程材料终稿交给指导教师;

13、4月1日—5日,为答辩资格审查,公布答辩人员名单;

14、4月9、10日,第一轮答辩;

15、4月23、24日,第二轮答辩;

16、4月25日-5月8日,后期检查。检查内容为:答辩过程、成绩评判、各类评语表、答辩记录表等;

17、5月15日,学生根据学院毕业论文装订要求,把装订好的毕业论文与过程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教务办。

五、主要参考文献:

[1]杨帆. 论破产债权人权益保护[J].法制日报,2006年,第12期,第3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颁布施行,载《司法文件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第10期.

[3]孙海明. 论企业破产中债权人的权益保护[N].律师文摘,2007年,第4期,第15~16页.

[4]王欣新.谈破产案件受理后被申请破产企业所涉诉讼的处理[D].法学家,1993年,第3期.

[5]郑玉波.民商法问题研究(三)[M].1982年.

[6]甘培忠.企业与公司法学[M](第5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74页.

[7]戴燕军.谈破产案件何时才能规范-----李曙光教授谈新破产法修订的几大突破[N].中国改革报,2007年10月10日,第5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