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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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岗位职责

一、支队领导岗位

第一条交警支队领导包括支队长、政委、副支队长。支队长负责全面工作;政委为主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副支队长协助支队长、政委抓好分管大队(科、所)各项工作。

第二条支队长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负责支队的全面工作,带领全支队民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维护班子团结,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班子廉洁、规范、高效;加强党、团组织建设,维护内部团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思想觉悟。

(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检查和总结考核工作。

(四)组织民警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能,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努力压降交通事故。

(五)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交通信息,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订针对性措施。

(六)注重与公安机关内外搞好协调关系,建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

(七)组织民警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和警务技能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警务实战技能、执法质

量和服务水平。

(八)加强交警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主持研究制定交警队伍建设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九)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保护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十)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政委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支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支队队伍实际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队伍教育管理和建设发展规划。

(二)加强班子建设,维护班子团结,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与班子成员交流沟通,共同做好支队各项工作。

(三)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定期组织民警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公安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树立民警良好形象。

(四)组织开展廉政守纪教育,落实民警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民警执勤执法和遵纪守法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辅警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五)做好党(团)支部工作,健全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做好发展对象的培训、考察工作。

(六)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基层所队和民警工作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

(七)监督本单位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监督各部门业务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八)贯彻执行上级的部署、指示和要求,统一全局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九)检查落实各部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署要求的情况,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及时向上级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第四条副支队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支队长、政委抓好分管大队、科(所)的业务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根据任务分工,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组织和带领分管大队、科(所)完成相应的岗位任务。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工办、办公室岗位

岗位职责

第一条政治工作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围绕支队中心工作,制定全支队政治学习计划,组织支队机关的政治学习教育;

(二)加强干部的考察、培训、使用、管理,做好干警的调动、奖惩、劳资、警衔晋升工作;

(三)协助支队党总支做好党、团、工会工作,健全党、

团组织生活制度;

(四)协助支队领导对各科、所、大队的目标管理、岗

位职责、岗位练兵的检查和考核;

(五)组织政工例会,分析研究队伍建设情况和干警思

想状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当好参谋;

(六)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立功创模、“大练兵”活动,经常收集好人好事,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及对外

宣传报道;

(七)做好离退干部和从优待警工作,关心、掌握干警

的生活困难情况,及时协助领导尽力帮助解决;

(八)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二条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起草各类公文,包括讲话、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和会议纪要以及各类会

议材料;

(二)负责支队刊物编辑;

(三)负责支队领导各类公文处理和公安工作开展情况

的调查研究;

(四)负责支队文件、信件和支队领导办公室资料的收发、整理、流转、归档工作;

(五)负责支队行政印章和行政介绍信管理;

(六)做好支队行政、办公会议的会务准备和会议内容

记录;

(七)负责上下级文件的传递和领导指示精神的上传下达工作;

(八)负责支队公安工作统计;

(九)负责和指导全市公安交警信息研判工作;

(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财务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支队财务管理;

(二)做好交通治安管理装备(机动车辆、通讯器材)的购置、登记、维修、领发和固定资产的造册管理工作;

(三)检查督查支队各部门安全行车情况,做好油料、材料的供应工作,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

(四)负责支队干警的服装、办公用品的发放及为民警服务工作;

(五)检查督促支队机关院内卫生,负责支队房屋、场地、水电等维修保养工作;

(六)负责支队临工管理,做好临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加班统计,督促临工完成交办的工作;

(七)负责支队食堂管理;

(八)做好会务以及各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九)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条纪检督察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民警反腐倡廉、遵纪守法教育,制定纪检、督察工作意见、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支队领导抓好勤政廉正建设,负责群众信访的查核处理答复工作;

(三)配合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搞好专项检查和督查,针对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明查暗访;

(四)配合政工室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经常走访政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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