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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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发表时间:2018-07-23T12:58:41.82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5期作者:宋芳林[导读]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和工业规模的扩大需要占用土地,而耕地是我国最广泛的土地资源利用类型,人口增长和粮食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为了保护耕地资源、合理调节工业产业的平衡,有必要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环境保护。

烟台市莱山国土资源规划站山东烟台 264003摘要: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和工业规模的扩大需要占用土地,而耕地是我国最广泛的土地资源利用类型,人口增长和粮食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为了保护耕地资源、合理调节工业产业的平衡,有必要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环境保护。下面笔者就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简要阐述。

关键词: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概述

1.内涵

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区是保护是根据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集中程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等级划分,以基本农田等级为依据施行不同的管护措施,进而实现基本农田的分级保护。其本质上是为了更加切实有效地实现基本农田的保护而创设的一种基本农田保护模式。

在实践中,通常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基本农田核心保护区一般是农田保护区内耕地质量较高、数量相对几种的高产区域,且核心保护区内一般实行永久性管护措施,是真正意义上的永久基本农田。在核心保护区之外,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内的耕地一般认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一般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内的农田大多是质量一般、规模相对较小、集中程度较低的耕地资源,该类耕地资源不同于永久性耕地。

2.原则

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区划分需要遵循一定原则,这些原则是确立核心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的基本依据。 1)耕地的质量要求,核心保护区的基本农田应当是高产农田,能够满足其腹地的基本粮食需求。 2)耕地数量要求,核心保护区耕地的基本农田数量规模应当是以人口高峰期、农产低峰期实际粮食需求为限度。 3)耕地集中要求,为方便统一规划、管护,核心区耕地应当面积、规模相对集中。 4)其他要求,一般来说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区中的核心保护区农田以平原地区耕地为主,山地丘陵区域依实际情况进行分级规划。

3.方法

1)确定核心保护区农田面积,通常不对基本农田的一般保护区进行特殊要求,需要确定的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分级中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农业产量应当满足地区基本粮食需求,需要以人口高峰期、农产低峰期的农田面积要求为最低限度设立核心保护区。 2)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各分区范围,通常核心农田以块状、片状特征分布,则以农田四角的实际位置连线为核心保护区范围,其余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空间为一般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核心保护区整体分布呈现扇形分布或核心区类型分布特征。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面对的相关问题

1.规划环评机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环保部门与环评机构承担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大部分责任。而这种规划环评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漏洞,不够完善,不能够对实际工作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而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环保部门与环评机构之间利益关系的不一致,由于两个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较为复杂,因此,也就无法保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正性与可靠性。

2.规划环评人员水平不高

虽然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短,已经有了几十年的时间,但是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评价工作都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发展也较为缓慢。由此可见,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我国仍然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甚至可以算作一种新兴行业。因此,相对的农田保护区规划环评工作人才也就较为紧缺,当前负责规划环评工作的部分人员不仅不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同时其思维方式也相对落后,这些都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效果产生了不利影响。而这也是当前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较为常见的一个问题。

3.规划环评技术不先进

而规划环境技术作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往往直接决定着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结果的好坏。再加上,农田保护区规划环评工作具有非线性的特点,其针对的内容往往是处于持续变化中的,也就增加了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难度。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产生连带影响,因此,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不确定性较强。而在这种环境下,科学应用保护区规划环境评价技术就成了降低不确定性的重要措施。而目前使用的规划评价技术大多比较落后,不能够将定量分析与全面数据统计等很好的应用在实际工作中,也就无法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评工作的效果。

4.规划环评监督不够

由于完成规划环评工作的主体是政府环评环保部门与环评机构,因此,这些部门也就是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被监督的对象。但由于我国政府体制的原因,社会大众对公权力的监督作用较小,不能够保证监督工作的效果。

三、解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问题的研究

1.建立完善的规划环评体制

面对当前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完善的环评机制。具体如下:其一,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以提高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环评工作的管理效果,避免规划环评工作中存在利益关系不一致而对规划环评工作质量造成的不良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够尽量确保环评部门与环评机构公正公平的进行工作。其二,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与奖惩制度,以激发环评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这就要求对那些在规划环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予以一定处罚,并追究其责任。同时,还应针对那些影响规划环评工作的行为予以制裁,避免规划部门的不规范操作对规划环评流程造成扰乱。

2.改进规划环评理论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正稿

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阐述了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指出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手段和措施,对我国经济建设起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作用。从法律法规、替代方案、公众参与等方面探讨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对策 1、前言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世界各国的主要目标,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关键就是要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要使制定的每一项战略和规划都能体现可持续性,这就要求在战略规划过程中对战略选择进行系统全面的评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容就是要分析各种战略选择的环境影响,从而使环境问题在政策、计划、规划和项目的各个决策层次上都得到充分的考虑。因此,可持续发展战略对战略环境评价的采用提出了直接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 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这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在于从源头上对污染源进行控制,通过科学的环境规划、环境治理措施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减轻企业投产后的污染治理负担,从而避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化与法制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对于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

境造成不良影响具有重大意义。 2 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 我国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纳入法律,在国际环境保护立法中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是走在前面的。新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对各种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容、程序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从大围的发展规划到具体项目的建设,都必须执行“先评价,后建设”的规定,从而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发展契机。同时,各级环境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各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政府的综合决策,也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自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来,制定了许多具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法律法规和措施,建立了许多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召开了一系列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会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学术研究和交流,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理论和方法,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技术。 3 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了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并明确了应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类规划围,但我国对规定应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却缺乏法律 约束。目前,除《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以及建设部2005 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外,还没有其他的法规依据。2005年,国务

ArcGIS在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中的应用

ArcGIS在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中的应用 摘要:基本农田的保护是对耕地的特殊保护,具体包括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的保护。本文以蒙阴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项目为例,探讨了应用ArcGIS进行基本农田保护的方法,详细论述了项目区基本农田现状图和规划图的制作和输入的方法,提高了成果质量和工作效率。 关键词:土地规划;基本农田;ArcGIS 1引言 基本农田,顾名思义,就是指耕地资源最基本、最优良的部分。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或一定时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是根据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所以,老百姓称基本农田是“饭碗田”、“保命田”、“子孙田”、从这个比喻中,我们不难掂量出基本农田保护的份量。基本农田保护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好基本农田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第二次调查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用途管制、建设占用审批和补划、监督和检查等各项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制度,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并按县(市)、乡(镇)和村集体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示牌、界驻。这里以蒙阴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为例,详细介绍了如何使用ArcGIS进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设计与图件编制,该方法革新了传统的手工方法,对提高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工作的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ArcGIS的功能特点 ArcGIS作为通用的工具型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经过不断的完善,发展成为具有完善的地理数据输入、图形编辑、数据库管理、空间分析、图表输出等功能模块的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相比其它行业软件,ArcGIS具有一下功能特点: 1)实现工作区管理、数据管理(Coverage,TIN,GRID,LATTICE,INFO等)、数据转换、投影转换、坐标转换、建立拓扑关系、修改属性表结构以及进行地理分析等。 2)具有交互式的图形编辑环境。可建立Coverage、数字化、编辑空间和属性数据、输入和编辑标注、Coverage接边。 3)栅格分析处理模块,可以对栅格数据进行输入、编辑、显示、分析、输出、其分析模型包括基于栅格的市场分析、走廊分析、扩散模型等。

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样吗

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样吗 我国人多地少,必须坚守耕地红线,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性质、情节认定和法律责任与占用一般耕地等其他农用地是不同的。在查处违法用地过程中,必须准确判定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才能精准查处,落实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重点问责的要求。《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简称《查处规程》)对如何准确判定违法用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作出了明确规定。 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样吗?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耕地;相邻城镇间、城市组团间和交通干线间绿色隔离带中的耕地。为基本农田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其他零星土地,可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明确规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结合土地用途区确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将县级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一步落实到地块。 因此,可以看出,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有密切联系: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样都是主要由耕地构成,都要实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一般都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绝大部分都属于基本农田。同时,二者又有区别:基本农田是地块概念,必须落实到具体地块,一般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落实,划定到地块;基本农田保护区则是区域概念,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以基本农田为主,但并非都是基本农田,除了基本农田外,还可能有少量零星的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由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 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判定违法用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应当以法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为依据。既然具体的基本农田是由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划定落实到地块的,因此,要以依法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为准,看违法占用的土地是否属于规划图上的基本农田地块。为此,《查处规程》明确:判定违法用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应当将违法

关于基本农田保护问题的调查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关于基本农田保护问题的调查报告正式版

关于基本农田保护问题的调查报告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保护农村基本农田的意义 当前农村问题是我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基本农田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人民生活,尤其是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在我国人口持续增长,经济建设不可避免要占用部分耕地,粮食生产不容乐观的形势下,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尤为重要,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保护好基本农田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 二、目前土地保护的局势 中国现有耕地保护的形势十分严峻,XX年中国耕地面积仅占世界耕地面积的8.1%,人均耕地不足0.1公顷,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5,却养活着世界20.1%以上的人口。在这种背景下,当土地资源进一步受到工业化、城市化的压力,大量的农业用地,尤其是优质的耕地,被非农建设所占用时,粮食安全必然面临进一步的挑战。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确保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正确处理解决基本农田保护,不仅要重视数量保护,更要重视质量保护。 随着改革开放、xx规划、我国经济持

环评规划及环评流程

环评规划及环评流程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及编制要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在规划编制阶段,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过程。其目的就是在规划编制和决策过程中,就充分考虑拟议的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预防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同时在该法第十二条中还要求,规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权益的规划,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通过组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并对意见的采纳情况要给予说明。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细化,环评的内容具体包括了对规划的分析;环境现状与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标准;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开展公众参与;拟订监测、跟踪评价计划和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内容。要求在环评中必须坚持科学、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要综合考虑对各种环境要素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应当把与规划相关的政策、规划、计划以及相

应的项目联系起来进行整体考虑;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主张;评价的结论要有可操作性等。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作出决策前,应当先由人民政府指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此条款一是明确审查的时间在审批规划草案前进行。二是明确审查的组织者。三是传递程序。 在自治区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综合规划、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篇章或说明的审查,由规划审批机关在组织规划审查时一并进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令发布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对审查的范围、组织的部门、审查的时限、专家的组成和审查意见应包括的内容审查都作了具体规定。同时还明确“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所需费用,从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费用中列支。” 根据以上规定和此次试点要求,为了便于操作和指导,规划环评单位在实施中应先完成规划环评的技术方案(大纲)并经环评报告审查部门审查。属于须上报国家审批的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编制部门先交自治区环保局,经其组织初步审查,在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审查;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的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编制部门交自治区环保局组织审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第一章总则

基本农田保护的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的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六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 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划定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自治区、省、第九条、 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方忠敬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起飞阶段,人地关系矛盾更趋紧张,目前人均1.37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40%。耕地保护与国家粮食安全息息相关,“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面积减少,质量下降,统计上报数据欠实的问题。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对策措施建议:(一)提高认识,强化政府和市民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意识;(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理论创新,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三)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有效保护空间;(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五)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力度,建立耕地储备制度;(六)坚持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的平衡,保护耕地生态条件;(七)加强资金和技术投入,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八)建立经济激励机制,统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起飞阶段,工业化水平的快速递增和城市化规模的急剧扩张意味着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人地关系矛盾更趋紧张,目前,耕地总面积已从1996年的19.51亿亩减少到2008年的1 8.2574亿亩,减少幅度达4.77%,人均耕地面积更是从1996年的1.59亩下降到人均1.37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40%。另一方面,耕地保护与国家粮食安全息息相关,在现阶段农业科技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因此,如何处理好“建设”和“吃饭”的问题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在现阶段显的尤为重要。本文在简逑当前耕地保护面临的有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耕地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章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A.环境保护局 B.地方人民政府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规划局 【正确答案】B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下列规划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是()。 A.设区的市级以上流域水电规划 B.设区的市级以上跨流域调水规划 C.设区的市级以上防洪、治涝、灌溉规划 D.设区的市级以上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正确答案】C 3、某市人民政府编制了土地资源开发整理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形式应当是()。 A.环境影响登记表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影响报告书 D.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正确答案】C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 A.环境影响报告表 B.环境影响登记表 C.环境影响报告书 D.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正确答案】D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某下设两个区的城市在制定种植业发展规划时,须编制()。 A.环境影响报告书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影响登记表 D.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正确答案】A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组织进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应当是()。 A.规划实施中 B.规划实施后 C.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后 D.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 【正确答案】D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A.编制完成后 B.编制完成前 C.大纲完成后 D.编制过程中 【正确答案】D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规划环评文件的受理机构是()。A.规划局 B.当地人民政府 C.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规划审批机构 【正确答案】D 9、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A.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B.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D.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A 10、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影响。 A.有利 B.短期 C.长远

关于基本农田保护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基本农田保护问题的调查报告 一、保护农村基本农田的意义 当前农村问题是我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基本农田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人民生活,尤其是广 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在我国人口持续增长,经济建设不可避免要占用部分耕地,粮食生产 不容乐观的形势下,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尤为重要,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保护好基 本农田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 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前土地保护的局势 中国现有耕地保护的形势十分严峻,2020年中国耕地面积仅占世界耕地面积的8.1%,人均耕地不足0.1公顷,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5,却养活着世界20.1%以上的人口。在这 种背景下,当土地资源进一步受到工业化、城市化的压力,大量的农业用地,尤其是优质 的耕地,被非农建设所占用时,粮食安全必然面临进一步的挑战。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确保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正确处理解决基本农田保护,不仅要重视数量保护,更 要重视质量保护。 随着改革开放、十一五规划、我国经济持续增长、跨步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同时,也 带来了一定的消极作用,这其中就包括了对农村基本农田的破坏。城市化向农村扩展,工 业化向农村蔓延,都直接或间接的给农村基本农田保护带来了严峻挑战。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 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 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同辈群体虽是孩子自发的组织,但只要引导得当,它会成为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班 主任首先要以持久而真诚的关心赢得孩子的信赖,掌握同辈群体交往的“小秘密”,尤其 要与群体的“小首领”交上朋友。其次通过交谈、游戏、讨论等形式引导孩子们妥善处理 群体内的矛盾,正确看待各种社会现象,增强孩子对不良社会诱因的“免疫力”。最后通 过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闲暇教育,吸引群体成员投身于集体生活, 弥补孩子的亲情缺憾,创建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群体文化。 近年来,土地非农化使得我国的有效耕地数量极度减少,使耕地的数量面临着严重的 威胁。在这中间,很大一部分土地的非农化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博弈有关。 在我们的周围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 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子女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

基本农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117286820.html, 基本农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冯洁孟东峰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7年第05期 基本农田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基本农田的保护,施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的持续的增长,保护基本农田的压力变得日益严重。在新形势下,应该如何创新工作方式,实现发展和保护的双赢局面,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对广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与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广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7年4月,广西已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约24.40万亩,大部分优质耕地已划入基本农田,基本做到划足数量,保证质量。但是,由于广西的特殊的地形地貌、建设发展情况等原因,广西基本农田保护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基本农田划定与相关规划用地布局未能有机衔接,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较大。发改、交通、建设、旅游、水利等多个部门的项目用地都有可能涉及到基本农田。但是由于基本农田布局划定与相关部门规划编制,项目选址等未能有机衔接,要么导致项目难以落地实施,要么导致基本农田被占用。随着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的日益加强,多部门的规划需进一步协调优化。 保护基本农田奖惩机制不尽完善、农村建设中占用基本农田现象难以管控。一方面,基层耕地保护力量不足。由于人员、经费的限制,导致基层政府和国土部门保护基本农田执法监察力度不够,基本农田难以得到有效管护。另一方面,由于耕种的效益比较低下,农民对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低靡,出现基本农田撂荒现象。其三,农民对于依法进行申请宅基地的用地意识较弱、村屯的建设与规划拖后,导致农村建房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频出。目前广西仅是对破坏基本农田行为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并没有制定保护基本农田个人或集体的相应奖补制度。保护基本农田的奖惩机制仍然有待完善。 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有待加强。长期以来,基本农田保护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等情况。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部分优质耕地被建设占用,新补充的耕地又存在耕作条件较差,质量偏低等情况。此外,在基本农田划定时,存在着将偏远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而城市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却因发展建设需要未纳入基本农田的情况。从而导致基本农田总体质量不高。 广西基本农田保护的完善对策 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坚决贯彻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和制度,始终坚持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一是严格执行以“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综述

《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清华大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第1章总则 1.1 项目背景 大路工业园区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于2005年启动规划建设,2010年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详细规划(2010-2020年)》中重点推动建设的大路—托克托—清水河工业集中区。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大路区说明》(鄂府[2013]240号)和《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内发改产业字[2013]406号),于2012年12月编制完成《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保护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内环字[2014]18号)。 2014年,园区管委会委托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取得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批复(鄂府发[2015]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均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园区管委会委托清华大学承担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清华大学在资料分析研究、现场踏勘、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21.湖北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湖北(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湖北省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田分为一级和二级的基本农田。其中旱涝保收产量较高的水稻田为一级基本农田,长期保护;保护区的其他农田为二级基本农田,保护期限到2020年。 第三条县以上国土部门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保护区面积的划定,调整、占用保护区土地的审查以及对非法占用农田保护区土地行为的查处等管理和监督工作。县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基本农田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审查以及农田建设、土壤改良和地力保护等工作,协同国土部门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和保护工作。 第四条非农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国家的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而需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除按国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办理外,还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建设单位向县级国土部门提交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的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占用保护区土地的地点、范围、保护等级和占用面积、编号、该范围1:10000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复印件。 二、县级国土部门会同农业、海洋与水产、林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实地审查,分别签署意见,连同保护区调整意见(含地点、土地种类、面积、地力状况等),上报地级以上市国土部门。 三、地级以上市国土部门会同农业、海洋与水产、林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并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人民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办理审批。 超过权限范围的,再逐级上报省或国务院审批。 第五条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审批权限: 占用一级基本农田或占用二级基本农田50亩以上的,报省批准;占用二级基本农田50亩以下的,由地级以上市批准,并报省国土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经批准被占用的,县级国土部门应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被占农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按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程序,将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非保护区农田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保证保护区面积相对稳定。基本农田调整原则上在乡(镇)范围内调整,乡(镇)没有农田可调整的,应逐级申报,可在县(市、区)、市范围内调整、调整时应从收取的造地费中按每亩不低于2500元补偿给被调整的乡(镇),用于农田建设。 第七条经批准占用一级基本农田的,其土地补偿费按我省现行土地补偿标准的高限

耕地保护制度

呼和木独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耕地保护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当前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三、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

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 五、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六、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

荆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号公告

荆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号公告 为了适应鄂西生态经济圈城市经济与长江经济带流域经济的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长江荆州港的港口与岸线资源,以利于城市与港口的和谐持续科学发展,对荆州港进行总体规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予以第二次公示,如对本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十日内向我们反映。 一、报告书简本 1.1规划的背景 荆州市地处湖北中南部,长江中游江汉平原腹地,为冲击堆积平原,地形平坦,地势低洼,地面高程一般为28.0~38.0m,地表广布粘土、亚粘土、粉砂及部分淤泥质粘土等。荆州市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是全国内陆水域最广、河网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地处东经114°32′~115°30′,北纬29°30′~30°20′。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利,水产资源丰富,轻纺工业基础雄厚,荆州港是交通部公布的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已发展成为长江主干线十大港口和对外开放口岸。 近年来荆州港货物吞吐量迅速增长,2005年全港完成货物吞吐量1521万吨。为了更好地适应荆州市沿江产业布局,荆州市委、市政府在国家和湖北省的政策背景下,提出把荆州建设成为长江沿岸和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作出了“依托长江、抓住两路、呼应浦东、服务三峡、发展荆州”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结构,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迈向现代化的新阶段。为了贯彻执行《港口法》,适应港口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开发的需要,协调港口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合理利用土地和岸线资源,给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做大做强荆州港,荆州市交通局决定将区域内沿江岸线作为一个整体来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实施荆州港总体规划。 1.2 总体规划概况 荆州港岸线总长162990米,目前港口已利用岸线39410米,占24.17%,包括长江左岸和长江右岸这两部分。规划岸线总长156720米,规划港口岸线49740米,占31.74%,其中深水岸线长45360米,占28.94%。由城区港区和各县(市)港区共17个港区组成。 荆州港的性质确定为荆州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是长江流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荆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沿江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托。 荆州港总体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水平年:近期2010年;远期2020年。 港口规划的范围为:荆州市所属的荆州区、沙市区以及各县(市)部分地区,重点规划盐卡港区、柳林港区、荆州旅游客运港区、斗湖堤港区和观音寺港区;同时规划郝穴港区、埠河港区、关沮港区、李埠港区、弥市港区和学堂洲港区等

基本农田及保护方面的知识

基本农田及保护方面的知识 一、基本农田概念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 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应该说,基本农田是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 该词的最初提出是在1963年11月举行的黄河中下游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即“通过水土保持,逐步建立旱涝保收、产量较高的基本农田”。之后,虽然在不同文件中有不同的提法,但基本农田的中心内容没有变化,即高产稳产田,强调了基本农田与一般耕地之间的质量差异,反映的是土地的内在肥力和生产特征。国务院1994年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给基本农田下的定义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并非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老百姓称基本农田为“吃饭田”、“保命田”。

二、基本农田划定范围 下列耕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①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②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③蔬菜生产基地; ④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⑤国务院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耕地的80%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

规划环评(SEA)与项目环评(EIA)的区别

规划环评(SEA)与项目环评(EIA)的区别 谢文玲 随着我国经济活动强度的加大,政策和规划的环境影响越来越突出,因区域开发、产业发展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所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越来越突出。实践表明,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划,相对于具体的建设项目来说,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更加巨大、持久,范围也更加广泛。如果在提出有关政策和规划时能够慎重考虑相关的环境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不仅可以防止其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可大大减少事后治理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矛盾。 在我国,规划环评(SEA)是战略环评的切入点。相比项目环评(EIA),SEA真正实现了从微观到宏现,从尾部到源头,从枝节到主干,从操作到决策的转变和飞跃,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也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SEA是环境影响评价在战略、规划、计划层次的应用,即在规划过程的早期就全面地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充分评价各种替代方案,广泛咨询公众,并在实施前作出相关决策,从而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是一种在规划层次及早

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决策手段与规划手段,是规划决策的辅助工具,属战略环评范畴。 SEA是从基于经济效益的传统决策模式向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决策模式转变的一个重要环境管理工具,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不仅为我国宏观战略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监督提供了立法依据。 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区别 同样作为环境影响评价,SEA和EIA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可以保障有效的资源利用,增加对环境问题的思考,识别主要影响以及提供可行的消减措施,为决策提供依据,避免严重的和不可逆的环境破坏,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SEA是伴随着EIA的深入发展,并且为弥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中的不足而产生的。尽管SEA是以EIA为基础,二者具有相同的原则与目标,在整个工作程序和步骤上也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二者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评价思路的角度和高度不同 EIA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一种反应性评估。它对拟建项目的选择及优化布局方面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往往只能针对拟建项目的污染状况提出控制和治理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

邵武市基本农田调整 划定方案 邵武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6月

目录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的原则 (3) 二、目的与任务 (3) 三、组织形式 (3) 四、基本要求 (4) 五、基本程序 (4) 六、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的技术方法和流程 (4) 七、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技术要求 (6) 1、基本农田现状分析 (6) 2、基本农田调整范围的确定 (6) 3、基本农田的确定 (8) 4、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确定 (8) 5、基本农田的编号 (8) 八、图件编制 (9) 1、基本农田保护区图编制内容 (9) 2、基本农田保护区图编制方法 (9) 3、基本农田保护区图编制要求 (10) 九、数据库建设 (10) 1、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库的基本内容 (10) 2、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库属性表结构 (11) 十、数据汇总与表册编制 (11) 1、数据汇总 (11) 2、表册编制 (11) 十一、检查与验收 (12) 1、成果内容 (12) 2、成果检查与验收 (12) 附录一基本农田图式图例 (13) 附录二基本农田要素属性结构表 (13) 附录三基本农田统计汇总表 (15)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的原则 1、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基本农田总体布局不变的基础上,依据规划和相关规定对现有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和补划。 2、保护高产稳产优质耕地和成片耕地的原则。 3、基本农田数量按规划指标不减少,质量按生产条件不降低的原则。 二、目的与任务 1、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的目的: 通过调整划定,全面查清已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状,依据规划和相关规定对其局部开展调整划定,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的现势性和科学性,为基本农田保护提供依据。 2、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的任务: 依据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查清已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状,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本规程对其进行局部调整和补划,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库。 三、组织形式 以县级行政辖区为组织实施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开展,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考试整理稿)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 1、总则 (1)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开发以及工业园区等类似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2)熟悉开发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①识别开发区的区域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环境因素。 ②分析确定开发区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研究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③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开发区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和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及排放方式。 ④对拟议的开发区各规划方案(包括开发区选址、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完善开发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3)熟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2、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1)熟悉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开发区规划简介 b)开发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 c)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 d)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 e)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指标) f)评价专题设置和实施方案 (2)环境影响识别的要求与方法 ①按照开发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阶段目标和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识别开发区规划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初步判定主要环境问题、影响程度以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主要评价因子。 ②主要从宏观角度进行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两方面的环境影响识别。 ③一般或小规模开发区主要考虑对区外环境的影响,重污染或大规模(大于10平方公里)的开发区还应识别区外经济活动对区内的环境影响。 ④突出与土地开发、能源和水资源利用相关的主要环境影响的识别分析,说明各类环境影响因子、环境影响属性(如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判断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 ⑤影响识别方法一般有矩阵法、网络法、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3)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的内容与要求 ①开发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开发区性质、发展目标和生产力配置基本要素,分析开发区规划选址的优势和制约因素。开发区生产力配置一般有十二个基本要素,即土地、水资源、矿产或原材料资源、能源、人力资源、运输条件、市场需求、气候条件、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启动资金。 ②开发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 a、按主要的规划要素,逐项比较分析开发区规划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包括区域总体规划对该开发区的定位、发展规模、布局要求,对开发区产业结构及主导行业的规定,开发区的能源类型、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给排水设计、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中各专项规划的关系,开发区规划中制定的环境功能区划是否符合所在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等。 b、可采用列表的方式说明开发区规划发展目标及环境目标与所在区域规划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协调性。 (4)熟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设置 ①评价专题的设置要体现区域环评的特点,突出规划的合理性分析和规划布局论证、排污口优化、能源清洁化和集中供热(汽)、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等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内容。 ②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一般设置以下专题: a)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b)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 c)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 d)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e)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 f)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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