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0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浙江200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浙江200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

浙建建[2004]45号

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凡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新计价依据执行。2 004年10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做改变。

六、《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在新定额未出台前,工料机消耗量标准仍按原定额执行。

各地在贯彻执行新计价依据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并由他们负责日常解释与管理。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及"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进行管理、使用。是编审工程标底、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界定工程成本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企业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并结合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合理调整和换算。

五、定额的工作内容扼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单估表)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审定,报当地造价管理站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如用人工代替机械操作时,可以机械费抵补人工费。

3、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24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3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26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1、定额中的材料是按合格品考虑的。材料名称、规格及取定价格详见附录(四)。

2、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取定价格包括市场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

3、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损耗率详见附录(三)。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第十七章垂直运输工程计算。

5、定额中的冷拔钢丝、高强钢丝、钢丝束、钢绞线均按成品价格考虑。

6、配合比原材料用量应按配合比相应定额分析计算,其中并列有两种水泥强度标准的配合比定额,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均按较低强度标准的水泥配合比计算。

7、混凝土构件浇捣、制作定额未包括添加剂,发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商品混凝土的单价除混凝土配合比本身价值外,还包含了添加剂、搅拌费、运输费、泵送混凝土的泵送费及增值税等费用。

8、定额中的黄砂,用于垫层的为毛砂;用于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的为净砂,其过筛人工及筛耗,已包括在材料价格内。用于混凝土中的碎石,材料价格内考虑了一定比例的冲洗费用和损耗。

9、本定额中淋化每立方石灰膏,按统货生石灰750kg考虑编制。

10、本定额所列板、枋木材均指锯材,凡未经加工的木材称原木。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柳、华北榆木、榉木、枫木、橡木、核桃木、樱桃木。设计采用木材种类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各章有关规定计算。

11、本定额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及相关费用。

12、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规定另行计算,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

13、本定额项目中次要的零星材料虽未一一列出,但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九、有关建筑机械台班定额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是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及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台班价格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浙江省(2002)台班单价表》计算,每一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并增加了其他直接生产用机械幅度差。

2、定额中建筑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结合本省施工企业机械配备情况考虑的。未列出的零星机械已包括在其他机械费内。

3、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设计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附录(二)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脚手架费用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结构和装饰脚手费用的划分,原则上按7:3比例劈分或由各方协商确定。

十一、在需照明的洞内、地下室和库房或暗室内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定额人工费的40%计算洞库照明费。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按不同檐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单独编制,应根据具体工程内容按垂直运输章节定额执行。

十三、本定额除定额注明高度的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20m内编制,檐高在20m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按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执行。

十四、定额中的建筑物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有围护结构的水箱间、瞭望塔等不计高度。建筑物的层高是指本层设计地(楼)面至上一层楼面的高度。

十五、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六、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及管理。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连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角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高度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储藏室其层高超过2.2米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棚、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棚、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的,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米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嵌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在2.2米以内的设备管道层、储藏室、设计部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储油(水)池、储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净宽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第一、二部分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补充规定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的,高度超过2.2m的部位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高度在2.2m以内的部位按水平投影面积的四分之一计算。

2利用平屋面楼梯顶层空间的亭子间,按外围水平面积的四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3厂房室外操作平台、上料平台,设有围护墙者,按其外围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设在工业厂房与附属用房之间的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及管道井等,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时,以建筑

物轴线为分界线,设在厂房一侧的按厂房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设在附属用房一侧的按附属用房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5 上有阳台的底层平台及大于1.5m的挑廊和檐廊的底层走廊,按上部阳台、挑廊和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6 相邻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外墙外侧的附墙烟囱、垃圾道。

2室外金属消防梯。

目录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 (5)

第二章桩基础与地基加固工程说明 (10)

第三章砌筑工程说明 (14)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 (16)

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说明 (25)

第六章金属结构说明 (26)

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说明 (27)

第八章耐酸防腐、保温隔热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附属工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楼地面工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墙柱面工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天棚工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章门窗工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五章其他工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六章脚手架工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七章垂直运输工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八章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除松填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每立方米松方折合实方:土方为0.8m+3,石方为0.7m+3。

四、挖桩承台土方时,应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空桩大口径桩体(其余桩种不扣)及未回填桩孔所占体积后,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系数1.25;机械挖土方定额乘系数1.1。

五、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4.5m计算,超过4.5m时(不包括局部加深),应按机械挖土方相应定额执行;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4.5m时,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 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时,因工作面、放坡计算重叠造成槽、坑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开挖体积时,应按实际开挖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系数1.06;单项定额乘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如采用集水井抽水,费用按实计算,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6、采用井点排水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套用井点排水相应定额。井点管的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7、干湿土以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分界线,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划分,仍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8、基槽、坑长边与短边之比小于3的为基坑,大于3的为基槽,但单项土方沟槽底宽大于3m、坑底面积大于20m\+\{2\}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均按平基土方套用定额。

六、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方定额已包括机械挖不到的土方(包括地下室底板下翻梁及承台的土方) 及修整底边所需的人工。

2、推土机、铲土机重车上坡,如果坡度大于5%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下表系数:

3、推土机、铲运机在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的挖土区施工时,推土机定额乘系数1.25,铲运机定额乘系数1.17。

4、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工作时,定额乘系数1.25,铺设垫板所增加的工料机费用按每1000m+3增加176元计算。

5、挖掘机挖含石子的粘质砂土按一、二类土定额计算;挖砂石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挖松散、风化的片岩、页岩或砂岩按四类土定额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一、二类土乘系数0.87。

6、本章中的机械土方作业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定额中已包括含水率在25%以内的土方所需增加的人工和机械;如含水率超过25%时,定额乘系数1.15;如含水率在40%以上时另行处理。湿土排水费用另计。

7、采用井点排水时,机械土方的湿土含水率按25%以内计算。

8、机械推土或铲运土方,凡土壤中含石量大于30%或多年沉积的砂砾以及含泥砾层石质时,推土机套用机械明挖出碴定额,铲运机按四类土定额乘系数1.25。

七、石方

1、同一石方,如其中一种类别岩石的最厚一层大于设计横断面的75%时,按最厚一层岩石类别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机械凿眼编制的,如用人工凿眼,费用仍按定额计算。

3、爆破定额已综合了不同阶段的高度、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计算。

4、爆破定额是按火雷管爆破编制的,如使用其他炸药或其他引爆方法费用按实计算。

5、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积水除外)计算的,如带水爆破,所需的绝缘材料费用另行按实计算。

6、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以及申请爆破的手续费、安全保证费等,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7、基坑开挖深度以5m为准,深度超过5m,定额乘系数1.09。

8、石方爆破,沟槽底宽大于7m时,套用一般开挖定额;基坑开挖上口面积大于20m\+\{2\} 时,按相应定额乘系数0.5。

9、石方爆破现场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所需增加的临时管道材料及机械安拆费用应另行计算,但发生的风量损失不另计算。

八、基础排水

1、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排水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空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计算。

2、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以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2m、喷射井点管距2.5m确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方:

1、综合定额工程量,以房屋基础地槽、坑的挖土工程量为准。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m计算。

3、地槽、坑挖土深度自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如原地面标高平均低于设计室外地坪 30cm以上时,挖土深度算至原地面。

4、地槽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基础底净长计算,不扣除工作面、垫层及放坡重叠部份的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按砌筑工程规定的砖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5、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如施工组织设计未规定时按以下方法计算:基础或垫层为混凝土时,按垫层宽度每边各增加工作面30cm计算;挖地下室土方、半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工作面1m(烟囱、水、油池、水塔埋入地下的基础,挖土方按地下室放工作面)。如基础垂直表面需做防腐或防潮处理的,每边增加工作面80cm。砖基础或块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cm。如同一槽、坑遇有多个增加工作面条件时,按其中较大的一个计算。

6、地槽、坑放坡工程量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如施工设计未规定时按下表方法计算:

1、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以数量多者为放坡标准。

2、放坡起点均自槽、坑底开始。

3、如遇淤泥、流砂及海涂工程,放坡系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7、有放坡和工作面的地槽、坑挖土体积按下式计算: ⑴ 地槽:V=(B+KH+2C )HL

⑵ 地坑:(方形)V=(B+KH+2C )(L+KH+2C )H+[K 2*H 3

/3]

(圆形)V=πH /3〔(R+C )2+(R+C )(R+C+KH )+(R+C+KH )2〕

式中:V-挖土体积(m3) K-放坡系数 B-槽坑底宽度(m ) C-工作面宽度(m ) R-坑底半径(m ) H-槽、坑深度(m ) L-槽、坑底长度(m )

8、回填土及弃土工程量:

(1

) 地槽、坑回填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砖、石、 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构件及基础、垫层工程量。

(2) 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室内填土厚度,即设计室内外高差减地 坪的垫层及面层厚度之和。底层为架空层时,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设计规定的室内填土厚度。

(3)弃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回填土工程量。

9、挖混凝土管沟槽土方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窨井所占长度,各种井类及管道 接口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坑底面积大于20 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沟底宽度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不明确的,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

管沟底宽度计算表

10、管道沟槽土方深度按分段间平均设计地面标高减去管底(包括管壁厚度)或基础 底的平均标高计算。管径在500mm 以内的沟槽回填工程量不扣除其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 者,回填土工程量按每100m 管道扣除33 m3计算。

二、机械土方

1、机械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开挖范围及有关内容计算。

2、余土或取土运输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需要发生运输范围的天然密实体积 计算。

3、场地原土碾压面积按图示碾压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乘以系 数1.1。

4、机械运土的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按推土重心至弃土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铲土按铲土重心至卸土重心加转向距离45m 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重心至弃土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5、机械挖土方全深超过下表深度,如施工设计未明确放坡标准时,可按表列系数计算放坡工程量。施工设计未明确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时,可参照人工土方标准计算。

注:凡有围护桩或地下连续墙的部分,不再计算放坡系数。

三、石方

1、一般开挖,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槽坑爆破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厚度:软石、次坚石20 cm;普坚石、特坚石15 cm。

3、机械明挖出碴运距的计算方法与机械运土运距同。

4、人工凿石、机械凿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四、基础排水

1、湿土排水工程量同湿土工程量。

2、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

3、使用天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天数计算。

附表:

预算=定额=分类土壤=及=岩石=类别土壤及岩石==名称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m+\3\ 极限压碎=强度=(Mpa)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分)开挖=方法=及=工具紧固=系数=(f)

一类Ⅰ 砂=砂壤土=腐植土=泥炭 1500=1600=1200=600 用尖=锹开=挖0.5=│=0.6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植土=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碎料杂质的砂壤土

1600==1600==1700=1400==1100==1650= =1750==1900 用=锹=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0.6=│=0.8

三类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 的碎石和卵石=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壤土 =1800==1750==1790==1400==190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 30% 0.8=│=1.0

四类Ⅳ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 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泥板岩=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用尖=铲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30% 1.0=│=1.5

预算=定额=分类土壤=及=岩石=类别土壤及岩石==名称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m+\3\ 极限压碎=强度=(Mpa)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分)开挖=方法=及=工具紧固=系数=(f)

软石Ⅴ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 (占体积10%以上)的冰碛石=矽藻岩和软白垩岩=胶结力弱的砾石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石膏 =2100=1800=1900=2600=2200 小于20 小于3.5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来=开挖 1.5=│=2.0

次坚石Ⅵ 凝灰岩和浮石=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中等硬变的片石=中等硬变的泥灰岩1100==1200=2700=2300 20=│=40 3.5 用风=镐和=爆破=法来=开挖2=│=4

Ⅶ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坚实的泥板岩=坚实的泥灰岩

=2200=2000=2800=2500 40=│=60 6.0 用爆=破方=法开=挖4=│=6

Ⅷ 砾质花岗岩=泥灰质石灰岩=粘土质砂岩=砂质云母片岩=硬石膏2300=2300=2200=2300=2900 60=│=80 8.5 用爆=破方=法开=挖6=│=8[ZB)]

普坚石Ⅸ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滑石化的蛇纹岩=致密的石灰岩=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的砾岩=砂岩=砂质石灰质片岩=菱镁矿=2500=2400=2500== 2500=2500=2500=3000 80=│=100 11.5 用爆=破方=法开=挖8=│=10

Ⅹ 白云岩=坚固的石灰岩=大理岩=石灰质胶结的致密砾石=坚固砂质片岩 2700=2700=2700=2600=2600

100=│1=20 15.0 用爆=破方=法开=挖10=│=12[ZB)]

预算定额分类土壤=及=岩石=类别土壤及岩石==名称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m+\3\ 极限压碎=强

度=(Mpa)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分)开挖=方法=及=工具紧固=系数=(f)

特坚石粗花岗岩=非常坚硬的白云岩=蛇纹岩=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粗粒正长岩 2800=2900=2600==2800=2700=2700 120=│=140 18.5 用爆=破法=开挖12=│=14

Ⅻ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片麻岩=非常坚固的石灰岩=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粗石岩2700=2600=2900==2900=2600 140=│=160 22.0 用爆=破法=开挖14=│=16

XIII 中粒花岗岩=坚固的片麻岩=辉绿岩=玢岩=坚固的粗面岩=中粒正长岩

3100=2800=2700=2500=2800=2800 160=│=180 27.5 用爆=破法=开挖16=│=18

XIV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花岗岩麻岩=闪长岩=高硬度的石灰岩=坚固的玢岩 3300=2900=2900=3100=2700 180=│=200 32.5 用爆=破法=开挖18=│=20

XV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3100=2900=2800

200=│=250 46.0 用爆=破法=开挖20=│=25

XVI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3300==3000 大于250 大于60 用爆=破法=开挖大于=25

第二章桩基础与地基加固工程说明

一、本定额所列桩基施工机械的规格、型号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所用机械综合取定。

二、本定额中涉及的各类土(岩石)层鉴别标准如下:

1、砂、粘土层: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0%的土层,包括粘土、粉质粘土、粉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

2、碎、卵石层: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的土层,包括角砾、圆砾、碎石、卵石、块石、漂石,此外亦包括软石及强风化岩。

3、岩石层:除软石及强风化岩以外的各类坚石,包括次坚石、普坚石和特坚石。

4、定额中未涉及土(岩石)层的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类土(岩石)层因素。

三、人工探桩位等因素已综合考虑于各类桩基定额,不另行计算。

四、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物处理等,定额均末考虑,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空心方桩、板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定额均已包括就位供桩和场内吊运桩,发生时不再另行计算;如发生场内汽车运桩且运距在200m以上者,另按发生运输工程量及混凝土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规定计算。

六、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定额已综合了接桩所需的桩机台班,但未包括接桩本身费用,发生时套用相应接桩定额。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定额已包括接桩费用,不另计算。

七、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单节长度超过20m时,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2。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空心方桩,套用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相应定额。

八、沉管灌注桩空打部分套用相应子目沉管部分定额。

九、钻孔桩成孔定额按桩径划分子目,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穿越砂、粘土层、碎、卵石层及强风化岩层的因素。如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入岩增加费。

十、卷扬机带冲抓(击)锤冲孔定额分别按桩长及进入各类土层、岩石层划分套用相应定额。

十一、泥浆池建造和拆除按成孔体积套用相应定额,泥浆场外运输按成孔体积和实际运距套用泥浆运输定额。

十二、桩孔空钻部分回填根据施工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填土者按土方工程松填土方定额计算,填碎石者按砌筑工程碎石垫层定额乘系数0.7计算。

十三、人工挖孔桩挖孔按设计注明的桩芯直径及孔深套用定额;桩孔土方需运出现场时,按土方工程相应定额计算;挖孔时若遇淤泥、流砂、岩石层,可按实际挖、凿的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挖孔增加费。挖孔桩护壁不分现浇或预制,均套用安设混凝土护壁定额。

十四、灌注桩定额均已包括混凝土灌注充盈量。

十五、深层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1%定额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系数0.5计算。

十六、打、拔钢板桩定额中已考虑了正常施工条件下的钢板桩损耗量,钢板桩使用费另行按实计算。

十七、钢筋锚杆制作、安装定额按预应力锚杆考虑,若采用非预应力锚杆时套用钢筋锚杆相应定额,人工及机械乘系数0.75;若采用钢管锚杆时,锚杆材料单价换算,其余不变。

十八、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5。

十九、在桩间补桩或在地槽(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CM)]1.15,在室内或支架上打桩可另行补充。

二十、定额以打垂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CM)]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43。

二十一、地下连续墙导墙土方的运输、回填,套用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

二十二、钢筋笼、钢筋网片及护壁、导墙用钢筋制作、安装另列项目,套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

二十三、重锤夯实定额按一遍考虑,设计遍数不同时,每增加一遍,定额乘系数1.2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空心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桩截面积计算。

2、空心方桩不扣除空心部分的体积。

3、送桩按送桩长度乘桩截面积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另加0.50m计算。

4、硫磺胶泥接桩按接头处桩截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角钢或钢板的重量以吨计算。

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1、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2、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另加0.50m计算。

三、沉管灌注桩:

1、单桩体积(包括砂桩、砂石桩、混凝土桩)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0m计算。若按设计规定桩顶标高已达到自然地坪时,不计加灌长度(各类灌注桩均同)。

2、夯扩(静压扩头)桩工程量=桩管外径截面积×(夯扩<扩头>部分高度+设计桩长+加灌长度),式中夯扩部分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3、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其复打部分乘系数0.85。

4、沉管灌注桩空打部分工程量按自然地坪至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减去加灌长度,乘桩截面积计算。

四、钻(冲)孔灌注桩:

1、钻孔桩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设计桩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成孔长度为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的长度。岩石层增加费工程量按实际入岩数量以立方米计算。

2、卷扬机带冲抓(击)锤冲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各类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设计桩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灌注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桩长乘设计桩径截面积计算,桩长=设计桩长+设计加灌长度,设计未规定加灌长度时,加灌长度(不论有无地下室)按不同设计桩长确定:25m以内按0.5m、35m以内按0.8m、35m以上按1.2m计算。

4、泥浆池建造和拆除、泥浆运输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五、桩孔回填工程量按加灌长度顶面至自然地坪的长度乘桩孔截面积计算。

六、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工程量按护壁外围截面积乘孔深以立方米计算,孔深按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计算。

2、挖淤泥、流砂、入岩增加费按实际挖、凿数量以立方米计算。

3、灌注桩芯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加灌长度按0.25m计算。护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七、钻(冲)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计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八、打、拔钢板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钢板桩的水平延长米计算。

九、圆木桩材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接桩)及梢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其预留长度的材积已考虑在定额内。送桩按大头直径的截面积乘入土深度计算。

十、深层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径截面积乘桩长计算。桩长按设计桩顶至桩底长度另加0.50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小于0.5m或已达自然地坪时,另加长度应小于0.5m或不计。空搅部分的长度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的长度减去另加长度计算。

十一、高压旋喷桩工程量,钻孔按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

十二、锚杆桩: 1、锚杆钻孔、灌浆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 2、锚杆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吨计算。

十三、树根桩按设计长度乘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四、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深度以米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混凝土桩之间,按两注浆孔距作为每孔的扩散直径,以此圆柱体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十五、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长度乘开挖宽度及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浇捣按设计图示以立方米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墙厚及成槽深度(自然地坪至连续墙底加0.5m)以立方米计算。泥浆池建拆、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槽工程量计算。

3、连续墙混凝土浇注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墙厚及墙深加0.50m以立方米计算。

4、清底置换、接头管安拔按分段施工时的槽壁单元以段计算。

十六、重锤夯实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面积以平方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说明

一、建筑物砌筑工程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砖石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剧院、会堂等室内地坪有坡度时,以地坪最低标高处为界;基础与墙身采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时仍按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舞台地龙墙套用砖基础定额。

二、本章垫层定额适用于基础垫层和地面垫层。混凝土垫层套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块石基础与垫层的划分,如图纸不明确时,砌筑者为基础,铺排者为垫层。

三、砖墙不分清水、混水和艺术形式,不分内外墙,均执行同一定额。定额中砖的用量是按标准和常用规格计算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砖及砂浆用量应作调整,其余不变。墙厚一砖以上的,除大仑砖外均套用一砖墙相应定额。

四、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沿等一般出线用工。

五、本定额所列砌筑砂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标准砖、多孔砖、土青砖、大仑砖等砖墙,墙厚大于1/2砖的,如设计采用M2.5砂浆砌筑,除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换算外,每10m\+\{3\}砌体另行增加水泥用量11kg。

六、砖砌洗涤池、污水池、垃圾箱、水槽基座、花坛及石墙定额中未包括的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及钢筋砖过梁等砌体,套用零星砌体定额。

七、夹心保温墙(包括两侧)套用墙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15,保温填充料另套用保温隔热工程相应定额。

八、混凝土小型砌块墙、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定额已包括镶砌标准砖,混凝土小型砌块墙还包括了填灌细石混凝土。

九、除圆弧形构筑物以外,各类砖(石)砌体定额均按直形编制,如为圆弧形者,按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10,砖(石)及砂浆乘系数1.03。

十、构筑物砌筑包括砖砌烟囱、烟道、水塔、贮水池、贮仓、沉井等。

十一、砌体钢筋加固和墙基、墙身的防潮、防水及构筑物砌筑未包括的土方、基础、垫层、抹灰、铁件、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运输、油漆等按有关章节的相应定额及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条形基础垫层工程量按设计断面积乘长度计算。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基底净长计算,柱网结构的条基垫层不分内外墙均按基底净长计算。柱基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垫层面积乘厚度计算。

二、地面垫层工程量按地面面积乘厚度计算,地面面积按楼地面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三、条形砖基础、块石基础工程量按断面积乘长度计算。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砖基础按内墙墙身净长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其余基础按基础底净长计算;其应增加的搭接体积,按图示尺寸计算。

四、计算条形砖(石)基础与垫层长度时,附墙垛凸出部分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也不增加。附墙垛折加长度L按以下公式计算: L= ab d 式中: a、b为附墙垛凸出部分断面的长、宽, d为砖(石)墙厚。

五、计算条形砖基础工程量时,二边大放脚体积并入计算,大放脚体积=砖基础长度×大放脚断面积,大放脚断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等高式:S=n(n+1)ab 间隔式:S=Σ(a×b)+Σ[[SX(]a 2 [SX)]×b)]式中: n 为放脚层数, a、b为每层放脚的高、宽(凸出部份)。

注:标准砖基础: a=0.126m(每层二皮砖) b=0.0625m

六、独立砖柱基础工程量按柱身体积加上四边大放脚体积计算,砖柱基础工程量并入砖柱计算。四边大放脚体积V按以下公式计算: V=n(n+1)ab[[SX(]2 3[SX)] (2n+1)b+A+B]式中:A、B为砖柱断面积的长、宽,其余同上。

七、砖墙厚度,不论设计有无注明,均按下表计算:(单位:mm)

八、墙身高度:

1、外墙:平屋面算至屋面板顶面,有女儿墙,算至女儿墙压顶底;坡屋面无沿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室内外有天棚者,算至天棚面加高10cm。

2、内墙:无天棚者,平屋面算至屋面板顶,双面有天棚不砌到顶者,按天棚面加高10cm,如位于屋架或梁下面,算至屋架或梁底,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时,算至楼板顶。

3、框架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高计算。

九、墙身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计算,附墙垛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框架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长计算。

十、砖柱:柱基和柱身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砖柱定额。

十一、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十二、地沟的砖基础和沟壁,工程量合并计算,套地沟定额。

十三、空斗墙的门窗和过人洞口、墙角、梁支座等的实砌部分和地面以上、圈梁或板底以下三皮实砌砖,均已包括在定额内,其工程量应并入空斗墙内计算;砖垛工程量应另行计算,套实砌墙相应定额;设计要求窗间墙、窗下墙实砌部分的工程量另计,套用零星砌体定额。

十四、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外形体积计算工程量并入所附的砖墙内,不扣除每个面积在 0.1 m\+\{2\}以内的孔道体积,孔内的抹灰工料亦不增加;应扣除每个面积大于0.1m\+\{2\}的孔道体积,孔内抹灰按零星抹灰计算。附墙烟囱如带有瓦管、除灰门,垃圾道带有垃圾门、垃圾斗、通风百页窗、铁篦子、钢筋混凝土顶盖板等,均应另列项目计算。

十五、石墙、空心砖墙、砌块墙按图示尺寸计算,砌块墙的门窗洞口等镶砌标准砖部分应合并计算。

十六、夹心保温墙砌体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

十七、砖烟囱、烟道:

1、砖基础与砖筒身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2、砖烟囱筒身、烟囱内衬、烟道及烟道内衬均以实体积计算

3、砖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者,按抹灰工程相应定额计算,不扣除原浆勾缝的工料。

4、如设计采用楔形砖时,其加工数量按设计规定的数量另列项目计算,套砖加工定额。

5、烟囱内衬深入筒身的防沉带(连接横砖)、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的工料及填充隔热材料所需人工均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计算,设计不同时不作调整。填充隔热材料按烟囱筒身(或烟道)与内衬之间的体积另行计算,应扣除每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体积,不扣除防沉带所占的体积。

6、烟囱、烟道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内壁面积计算,应扣除每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面积。

7、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并入炉体工程量内,炉体执行安装工程炉窑砌筑相应定额。

十八、砖水塔:

1、砖基础与砖塔身以砖基础大放脚顶面为分界;砖塔身不分厚度、直径均以实体积计算。砖出沿等并入筒壁体积内,砖拱(砖石旋、含平拱)的支模费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2、砖塔身中已包括外表面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按抹灰工程相应定额计算,不扣除原浆勾缝的工料。

3、砖水槽不分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

十九、砖(石)贮水池:

1、砖(石)池底、池壁均以实体积计算。

2、砖(石)池的砖(石)独立柱,套用本章相应定额。如砖(石)独立柱带有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者,其体积分别并入池底及池盖中,不另列项目计算。二十、砖砌圆形仓筒壁高度自基础板顶面算至顶板底面,以实体积计算。

二十一、砖砌沉井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人工挖土、回填砂石、铁刃脚安装、沉井封底等配套项目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二十二、计算砌体工程量时,应扣门窗洞口、过人洞、每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和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等平行嵌入时所占的体积;但防潮层及承台桩头、屋架、檩条、梁等伸入砌体的头子、钢筋混凝土过梁板(厚7cm内)、混凝土垫块、沿油木、木砖等所占体积不扣;突出墙身的窗台、1/2砖以内的门窗套、二出沿以内的挑沿等的体积亦不增加。突出墙身的统腰线、1/2砖以上的门窗套、二出沿以上的挑沿等的体积应并入所依附的砖墙内计算。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

二、本章内各节有关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另有具体规定外均互相适用,也适用本章外未规定注明的相关定额。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依据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复合木模单独列项,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支撑方式及复合模板的材质等,均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考虑。

2、现浇混凝土浇捣按现拌混凝土和预拌泵送混凝土两部分列项,现拌泵送混凝土按预拌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组价。预拌混凝土如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其人工及振捣器乘以下表相应系数:

3、预拌泵送混凝土的搅拌、添加剂、运输、泵送及增值税均已列入混凝土单价内。

4、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其中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的投入量按常规考虑。

5、基础:

⑴、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以混凝土基础上表面为界;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15cm 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⑵、有梁式基础模板仅适用于基础表面有梁上凸时,仅带有下凸或暗梁的基础套用无梁式基础定额。

⑶、满堂基础及地下室底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不再另行计算;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满堂基础时,工程量并入带形基础计算。

⑷、箱形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分)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⑸、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⑹、地下构件采用砖模时,套用砌筑工程砖基础相应定额,如做抹灰,套用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

6、现浇钢筋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梁(不含圈、过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按层高3.6m以内编制,超过3.6m时,工程量包括3.6m以下部分,另按相应超高定额计算;斜板或拱形结构按平均高度确定支模高度。

7、异形柱指柱与模板接触超过4个面的柱,一字形、L、T(如下图)形柱,当a与b的比值大于4时,均套用墙相应定额。

8、基础梁不分有、无底模。地圈梁套用基础梁定额;异形梁包括十、T、L形及搁置预制梯踏步的现浇斜梁;梯形、带搁板企口及变截面矩形梁套用矩形梁定额;现浇薄腹屋面梁模板套用异形梁定额;单独现浇过梁模板套用矩形梁定额;与圈梁连接的过梁及叠合梁二次浇捣部分套用圈梁定额;预制圈梁的现浇接头套用二次灌浆相应定额。

9、楼板及屋面平挑檐外挑小于50cm时,并入板内计算;外挑大于50 cm时,套用雨篷定额;屋面挑出的带翻沿平挑檐套用檐沟、挑檐定额。薄壳屋盖不分筒式、球形、双曲形等,均套用同一定额。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坡度在10度以内时按定额执行;坡度大于10度,在30度以内时,相应定额中钢支撑含量乘以系数1.3,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1;坡度大于30度,在60度以内时,相应定额中钢支撑含量乘以系数1.5,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2;坡度在60度以上时,按墙相应定额执行。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板,套用板相应定额。

10、地下室内墙套用一般墙相应定额;墙与电梯井壁相连时,以电梯井壁四周外围为界划分;屋面女儿墙高度大于1.2m时套用墙相应定额,小于 1.2m时套用栏板相应定额;依附于柱的马头墙工程量并入柱内计算;梁上或单独马头墙外挑小于1.5m且高度小于1.8m时套用梁相应定额,超过时套用墙相应定额。

11、阳台、雨篷定额不分弧形、直形,弧形阳台、雨篷另行计算弧形板增加费。水平遮阳板、空调板套用雨篷相应定额;拱形雨篷套用拱形板定额。非悬挑式阳台、雨篷及外挑大于1.8m的外挑梁板式阳台、雨篷,按梁、板有关规则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12、下表中以平方米计量的构件项目,设计指标超过下表定额取定值时,混凝土浇捣定额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13、栏板(含扶手)及翻沿净高按1.2m以内考虑,超过时套用墙相应定额。

14、现浇屋脊、斜脊并入所依附的板内计算,单独屋脊、斜脊套用压顶定额。

15、屋面内天沟按梁板规则计算套用梁板相应定额。雨篷与檐沟相连时,梁板式雨篷按雨篷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板式雨篷并入檐沟计算。

16、小型池槽外形体积大于2m\+\{3\}时套用构筑物水(油)池相应定额;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套用梁、板、墙相应定额。

17、地沟、电缆沟断面内空面积大于0.4m\+\{2\}时套构筑物地沟相应定额。

18、小型构件包括:压顶、单独扶手、栏板花槽、窗台、窗套线及定额未列项目且单件构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其他构件。

19、屋顶水箱工程量包括底、壁、现浇顶盖及支撑柱等全部现浇构件,预制构件另计;砖砌支座套砌筑工程零星砌体定额;抹灰、刷浆、金属件制安等套用相应章节定额。

20、采用无粘结、有粘接的后张预应力现浇构件,套普通现浇混凝土构件浇捣相应定额。

21、滑升钢模板定额内已包括提升支撑杆用量,并按不拔出考虑,如需拔出,收回率及拔杆费另行计算;设计利用提升支撑杆作结构钢筋时,不得重复计算。

22、用滑升钢模施工的构筑物按无井架施工考虑,并已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另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23、倒锥形水塔塔身滑升钢模定额,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钢模工程。

24、烟囱滑升钢模定额均已包括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滑升钢模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25、构筑物基础套用建筑物基础相应定额。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已综合考虑地、胎膜因素,实际施工不同时,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

2、混凝土构件如采用蒸汽养护时,加工厂预制者,按实际蒸养构件数量,每立方米46元(其中:煤90kg)计算;现场蒸养费按实计算。

3、预应力管桩制作不分管径,均按成品构件考虑,桩内钢筋及铁件均不单独计算,但桩顶灌芯部分及钢托板另计,分别套用人工挖孔桩灌芯及铁件定额。

4、后张法预应力构件制作浇捣定额不包括孔道灌浆,该工作内容已列入钢筋制安定额,不单独另计。

5、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加下表损耗计算: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损耗率表

计算公式如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量=施工图净用量×(1+总损耗率)

6、预制构件桩、柱、梁、屋架等定额中未编列起重机、垫木等成品堆放费的项目,是按现场就位预制考虑的,如实际发生构件运输时,套用构件运输相应定额。

7、小型构件是指定额未列项目且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的其他构件。

五、钢筋

1、钢筋工程按不同钢种,以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分别列项,定额中钢筋的规格比例、钢筋品种按常规工程综合考虑。

2、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套用普通钢筋相应定额。

3、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埋件的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工料机消耗均已列入相应定额。

4、定额已综合考虑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但未包括预应力筋的人工时效费用,如设计有要求时,另行计算。

5、除模板所用铁件及成品构件内已包括的铁件以外,定额均不包括混凝土构件内的预埋铁件,应按设计图纸另行计算。

6、地下连续墙钢筋网片制作定额未考虑钢筋网片的制作平台。

7、套筒冷压、锥形螺纹钢筋接头定额适用于钢筋规格Φ22及以上且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际也采用此方法施工的项目。

8、下表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六、构件运输、安装

1、本定额仅为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划分为以下四类。

Ⅰ、Ⅱ类构件符合其中一项指标的,均套用同一定额。

Ⅰ类构件:单件体积≤1m\+\{3\}以内、面积≤5m\+\{2\}、长度≤6m;

Ⅱ类构件:单件体积>1m\+\{3\}以内、面积>5m\+\{2\}、长度>6m;

Ⅲ类构件:大型屋面板、空心板、楼面板;

Ⅳ类构件:小型构件。

2、本定额适用于混凝土构件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定额已综合考虑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道路状况等不同因素。

3、本定额不适用由专业运输单位承担的构件运输。

4、构件运输基本运距为5km,工程实际运距不同,按每增减1km定额调整。本定额不适用于运距超过35km 的构件运输。

5、本定额不包括改装车辆、搭设特殊专用支架、桥梁、涵洞、道路加固、管线、路灯迁移及因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公交管理部门措施费用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6、现场采用汽车运输预制桩,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运距在500m以内时,定额乘系数0.85。

7、小型构件包括:桩尖、窗台板、压顶、踏步、过梁、围墙柱、地坪混凝土板、地沟盖板、池槽、浴厕隔断、窨井圈盖、垃圾道、通风道、烟道、花格窗、花格栏杆、碗柜、壁龛及单件体积小于0.05m\+\{3\}的其他构件。

8、定额中列有场内运输费的构件,是按加工厂制作考虑的,如实际采用现场集中预制,运距在500m以内不予调整,场外运输也不计算;运距超过500m时,应扣除场内运输费,另按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计算。

9、定额未列场内运输费的构件,是按吊装机械回转半径内就地预制考虑的,如因场地条件限制,构件就位距离超过15m须用起重机移运就位的,运距在50m以内的,起重机械乘以系数1.25,运距超过50m,按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计算。

浙江03定额综合解释及补充定额

关于印发“2003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 浙建站定(2006)11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 本省建设工程2003版计价依据自2004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我们陆续收到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反映的一些问题。为推进“计价规范”及03版计价依据的贯彻,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的规定,经研究,现将综合解释(一)、(二)印发给你们,与03版新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附: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 综合解释(二)(建筑工程) 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 1.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能否采用简便的方法计取? 答:可以。超高增加费除按各册有关规定计算外,为方便计算,亦可按以下方法计取:首先估算出超高工程量约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然后取定超高工程所需人工费占该工程总人工费的适当比例(例:%~2%),并以其为基数,按主册相应费率计算超高增加费。不发生超高的工程不得计取超高增加费。 例:某电气安装工程总人工费是80000元,其中超高工程的人工费约占总人工费的1%,则该电气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应是80000×1%×33%=264(元),其中人工工资264元。 2.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是否要把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单列? 答:安装工程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册说明的要求计算,一般计入工程直接费中,不另列为技术措施费,只有当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列为技术措施费时才单列。 3.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

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4.电气安装工程中“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系统数量如何统计,有否统一的规定? 答:有。 执行新定额后在一般情况下(系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只有由建筑物内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才能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当建筑物无变电所时,则以该建筑物主配电室照明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数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因为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其后各级照明供电回路不再重复计算。 住宅小区的每幢楼宇用电,由小区变电所供电,可按小区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 例1:某综合楼变电所由六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2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综合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2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 例2:某教学楼主配电室两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16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教学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16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 例3:某住宅小区变电所八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8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住宅小区“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8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 当三相照明主配电箱带有调试元件,如交流接触器、磁力起动器、各种继电器和与之配套的二次回路、表计等,则应套用“1kv以下交流供电系统调试”定额。 5.由变电所动力柜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电源,经过就地动力配电箱控制一台电动机,是否应套一个交流供电系统调试和一台电动机调试? 答:凡用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动力电源,包括在电动机调试之中,不能再另计交流供电系统调试费用,电动机调试应按不同的电机类型和不同的控制方式选用相应定额子目,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问题解答 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勘误.........................................................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问题综合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在工程造价计价时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定额人工单价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9-04)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7-03)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08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装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0版计价依据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错误!未定义书签。 市政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园林苗木价格信息编制使用说明(调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03河北定额总说明各章节说明

2003河北定额总说明各章节说明

二十六、本综合基价中以“XXX以内”或“XXX以下”表示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 以上”者,均不包括其本身。 二十七、本综合基价中材料数量带“()”者,表示综合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二十八、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附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另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应合并计算。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外墙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其层高超过2.2m时,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门厅、大厅及有篷天井,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及有篷天井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河北03定额解释

河北03定额解释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机械挖土方时,人工清理基坑、拍底、钎探应如何计算? 答:人工清理基坑按实际挖土量套用相应的土方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拍底按每100平方米槽坑底面积l.32工日计算,人工按三类工计算;钎探按每100平方米槽坑底面积5.88工日计算,人工按三类工计算。 2.机械挖土坑上、坑下作业如何界定? 答:机械挖土从设计室外地坪起至基础底,机械一直在坑内作业,并设有机械上坡道(或采用其他措施运送机械)称坑内作业:相反机械一直在室外地坪上作业(不下坑)称坑上作业;开挖时没有形成坑,虽然是在设计室外地坪(坑上)挖土,继续挖土时机械随坑深在坑内作业,也称坑内作业。 3.机械运淤泥、流砂如何套用综合基价? 答:机械运淤泥、流砂按机械运土方相应项目乘以1.50系数。 4.基础挖土方按多少深度编制的,超过深度怎样执行?机械挖土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增加机械上下坡道土方工程量? 答:人工挖土按6m以内,机械挖土按5m以内编制。人工挖土超过6m另编制补充定额。机械挖土超过5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机械上下坡道土方工程量如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没有的按土方工程量的8%计算。 5.人工、机械挖土增加工作面是否已考虑基础所需搭设单双排脚手架部分土方? 答:未考虑,如确实需要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第二章桩基础工程 1.项目编号2-138的“夯扩灌注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夯扩使桩端扩为承力盘,其体积如何计算? 答:项目编号2-138适用于夯扩碎石桩。桩端承力盘体积已包括在该子目的消耗量中。 2.建筑工程综合基价第二章计算规则第6条(2)中设计有混凝土护壁者,护壁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无混凝土护壁者,护壁厚度按lOOmm,高度按孔身高度计算。孔身高度如何确定?是整个桩身高度还是扩大头以上部分高度? 答:孔身高度指挖孔的深度,不含扩大头部分。 3.建筑工程综合基价第二章说明第17条中,人工挖孔灌注桩成孔,设计要求增设的安全防护措施所用材料,设备另行计算。若桩径小于1200mm(包括1200mm)时人工、机械各增加20%。桩径是指设计桩径还是指加上护壁后挖孔桩径? 答:此处桩径指设计桩径。 4.水泥土桩如为洛阳铲人工成孔,如何套用综合基价? 答:水泥土桩成孔按2003建筑工程综合基价中人工成孔的相应项目计算。 5喷粉桩项目中是否含预留桩头,即超灌部分? 答:喷粉桩的超灌部分应计算在工程量内,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的,按O.25m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1.砌筑工程章说明中的第2条:“砖墙项目中己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线等一般出线用工。”但在实际住宅项目中门大多为哑口,并不安装门框,此部分人工消耗

河北省2008定额计价解释[完整]

一、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1、适用范围及作用 2008建筑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2008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2008建筑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计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2、主要特点 2008建筑定额是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具有以下特点: (1)定额水平贴近实际。2008建筑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定额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 (2)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定额项目覆盖范围。 (3)2008建筑定额在2003综合基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对项目设置进行了大量调整,按照清单计价时使用更加方便、实用。 3、重点说明 一、共性说明 (1)表现形式:2008建筑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2008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投标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3)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土建工程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4)2008建筑定额配套使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 二、主要调整内容

03定额解释

1、总说明十一“在外围开窗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2.5%的地下室、库房及暗室等室内施工时,所发生的洞库照明费按所涉及子目定额人工费的40%计算。”问洞库照明费中是否只有人工费,而没有材料费?洞库照明费是否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 答:为合理起见,暂定洞库照明费中80%为人工费,20%为材料费。洞库照明费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并应在施工方案中明确。 2、定额规定机械土方施工湿土排水费可另计,但湿土排水费如何计算较合理? 答:机械土方施工,如采用简易集水坑(井)和水泵进行排水,套用湿水排水定额乘系数0.6。 3、宁波市地下常水位、土壤类别等如何确定? 答:地下常水位、土壤类别等的确定按勘察设计文件为准,如勘察设计文件不明确,则以业主的现场签证为准。 4、地下室支护系统中的钢筋砼环梁、支撑梁、钢支撑等构件如何套用定额?地下室支护系统(含相应的桩基)是否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 答:地下室支护系统中的钢筋砼环梁、支撑梁原则上仍按本市原规定执行,即模板、砼定额:砼环梁(不分截面高宽比)套用无梁式带形基础,砼支撑套用基础梁相应定额;钢筋定额:砼环梁、砼支撑中的钢筋均套用现浇构件钢筋相应定额。钢支撑套用钢结构相应定额。地下室支护系统(含相应的桩基)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均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第一章说明四、第四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五-4等规定中都提到“大口径桩”,这大口径桩的截面直径如何界定? 答: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桩基,当其截面直径D≥800mm(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时称为大口径桩。 6、地下室底板与柱基(独立基础)相连时,工程量是合并计算还是分别计算? 答:柱基的工程量并入地下室底板(包括加深部分),套地下室底板定额。 7、混凝土水泥增量(%)如何调整? 答:鉴于目前本市砂资源来源广泛丰富,粗、中、细砂已综合考虑,自2003版计价依据实施后,混凝土水泥增量(%)不作调整。

河北省0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一章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挖土方、挖地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另作补充。2.人工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1.18系数。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按地下常水位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挖地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4.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5.支挡土板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人工乘以1.43系数。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1.5系数。 7.场地竖向布置挖、填、找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8.基础回填2:8灰土、3:7灰土时,按第七章相应项目,人工乘以0.7系数。 9.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10.石方爆破项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1.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起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项目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 计算。 12.项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水积水除外)计算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项目中未计算爆破时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的费用另行计算。 13.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 土方:凡平整场地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地槽:凡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地槽。 地坑:凡图示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2)石方工程 平基: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以个的为平基。 沟槽: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座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二、机械土石方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系数表 ┌──────┬─────┬─────┬─────┬─────┐ │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 ├──────┼─────┼─────┼─────┼─────┤ │系数│ 1.75│ 2.0│ 2.25│ 2.50│ └──────┴─────┴─────┴─────┴─────┘ 3.土石方运输中机具上坡(坡度小于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土方项目中包括了机械挖不到地方的人工挖土,不另列项目计算。 5.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1.15系数。

2003消耗量定额解释

2003消耗量定额解释 1、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界: 修缮工程中,300㎡以内的零星添建工程,执行修缮定额;超过300㎡的添建工程,执行建筑定额。 2、砌筑材料的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系指定额材料块数折合体积与定额砂浆体积的总体积不变。 3、各种砌体子目,均包括原浆勾缝内容。加浆勾缝时,按定额第九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 4、坡屋面顶板,按斜板计算。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素混凝土)已包括在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若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配置钢筋作梁使用,应按设计尺寸并入斜板工程量内计算。 5、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分界: ⑴混凝土墙中的暗柱、暗梁,并入相应墙体积内,不单独计算; ⑵梁、墙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 ⑶墙、墙相交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墙间净长度计算; ⑷柱、墙与板相交时,柱和外墙的高度,算至板上坪;内墙的高度,算至板底;板的宽度,按外墙间净宽度(无外墙时,按板边缘之间的宽度)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板的面积;⑸电梯井壁,工程量计算执行外墙的相应规定。 6、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面层点缀子目,其点缀块料按规格块料、被点缀的主体块料按现场加工编制。点缀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单独计算;不扣除被点缀的主体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其现场加工的人工、机械也不增加。 7、各种现浇混凝土板、楼梯、圈梁、过梁、楼梯、雨蓬、阳台、挑檐中的梁和挑梁,混凝土构造柱,均不单独计算。 8、内装饰脚手架,内墙高度在3.6m以内时按相应脚手架子目30%计取。但计取满堂脚手架后,不再计取内装饰脚手架。 9、钢梁执行钢制动梁子目,钢支架执行屋架钢支撑(十字)子目。 10、墙面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工程量,应扣除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装饰线条所占面积。 11、平挂式安全网(脚手架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安全网),按水平挂设的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定额10-1-46立挂式安全网子目。 12、檐高超过20m的建筑物,其超高人工、机械增加的计算基数为除下列工程内容之外的

浙江省建设工程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二)学习资料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二)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管沟土方回填工程量,是否需要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答:管沟土方回填,不分管径,均按实计算。 2、锚杆(土钉)钻孔孔径,定额是按多少考虑的?如设计孔径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 答:定额仅适用于基坑围护的土钉墙,孔径按100mm以内综合考虑。孔径超过100mm,在150mm以内时,定额中的纯水泥浆、木质素磺酸钙和灰浆搅拌机、液压注浆泵的用量,按比例换算。 3、地下室混凝土外墙及其有防水等特殊要求的内墙,设计要求采用止水对拉螺栓时,如何套用定额? 答: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时,每100平方米模板定额中的六角带帽螺栓增加85kg、人工增加1.5工日,相应定额的钢支撑用量乘以系数0.9。 4、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定额如何套用? 答:普通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圆钢、螺纹钢分别编制,当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其箍筋的制作安装套用圆钢相应定额进行换算。 5、何谓实腹和空腹钢构件,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答:实腹钢构件是指腹部构件能够在模型中参与承受轴力及弯矩(如H型钢柱等),如:H型钢柱、角钢、槽钢、工字钢、方管、矩管、箱形构件、T型钢、C型钢、Z型钢、圆管等; 空腹钢构件的腹杆或腹板不考虑承受轴力及弯矩,只对翼缘构件相对形状及稳定性起支撑作用,减少翼缘构件的计算长度(如格构式构件、蜂窝梁等)。如:格构式构件、桁架、蜂窝梁、腹板连续开孔并且无补强的梁柱等。 它们之间的区别是腹板在轴线方向有否断开或减弱,有则是空腹构件,反之则是实腹构件。如下图示:

6、需勘误的内容 (1)上册P.68页,定额2-132、2-134中的轻便钻孔机XJ-100台班单价为84.9,定额机械费分别为138.82、281.87,定额基价分别为1627、2070,分别更正为:台班单价为149.53,定额机械费为192.46、496.44,定额基价为1681、2284。 (2)上册P.84页,定额3-13和3-14表头中的“混凝土实心砖基础”增加一栏规格,分别为240和190。

《河北省安装工程12定额》定额解释

(河北省安装工程12定额)定额解释 发布日期:2015-8-19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总等电位端子箱安装执行第二册第四章中2-324还是执行第二 册第九章2-752? 答:按2-751或2-752. 2.桥架安装是否包含支架安装? 答:不包括支架安装。 3.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中垂直通道定义不明确,电井是否属于垂直通道? 答:一根电缆沿垂直的通道敷设,其垂直敷设长度超过20m(6层),即可套用“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项目。 4.章节说明中“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高度超过20m(或6层),可套用沿垂直通道敷设项目”如果竖向如果是30m,套用垂直通道定额是整个30m还是30~20m(即超过部分套用垂直通道),此项是否可以明确一下? 答:指竖向敷设部分,即30m。 5.电缆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的预留长度怎么计算?如:一根电缆两端连接配电箱,在桥架内敷设100m,穿管暗敷20m,进入每个配电箱的预留长度按3.5m考虑,那么这根电缆的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的预留长度是多少? 答:本例中,电缆工程量=(100桥架+20暗敷+2×3.5预留)×(1+2.5%波形系数) 6.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六条“预分支电缆(亦称母子电缆)敷设,不区分电力电缆芯数,按主电力电缆(母电缆)截面以‘100m/束’为计算单位计算”明确意思是否为计算预分支电缆时只计算母电缆长度,分支电缆如何处理? 答:定额是综合考虑的,分支电缆安装已包括在定额中。 7.第二册第八章说明中第十四条,因预分支电缆的电缆头费用已计入预分支电力电缆价格之内,故不再计取电缆头制作安装。请问:预分支电缆的电缆头和配电箱连接的接线工作如何计取? 答:电缆头安装已在预分支电缆安装中综合考虑。 8.定额中预分支电力电缆敷设没有区分敷设方式,请问:预分支电力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应该怎么套用定额? 答:预分支电力电缆不区分敷设方式均执行同一项目。 9.第二册“2-543”“2-544”预管工程是否包括工作井的挖埋,与市政定额——排水工程——顶管工程有什么区别?管径不同时能否互套? 答:第二册中的顶管不包括工作坑的挖填,主要适用于电缆保护管短距离顶管或过小区道路顶管。 10.在实际结算过程中对暗装配电箱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放一个木套箱存在分歧,审计单位认为木套箱在土建主体模板施工中已经包含,施工方认为木套箱由自己制作并在主体施工时配合安装,此项是否可以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03预算定额解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勘误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勘误表

2005-04-29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二)(建筑工程)1. 满堂基础下翻梁的土方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应按下翻梁砖模外侧的宽度,乘砖模外侧的长度,再乘满堂基础垫层底至下翻梁垫层底的深度以m3;计算。 2.在打现场预制方桩时,如采用轨道平车供桩的,可否按第四章(P.99)说明六第6条规定执行? 答:采用轨道平车供桩的,运距在500m以内时,可按Ⅱ类构件运距在1km以内的运输定额,乘系数0.70计算。 即定额〔4-415 —(4-416×4)〕×0.7 3.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时,如何计算搅拌费和泵送费? 答: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执行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时,除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组价外,应另行增加搅拌费96.00 元/10m3(其中人工费52元、机械费44元),泵送费54.00元/10m3(其中人工费10元、机械费40元),檐高超过60m时,±0.00m以上部分的混凝土每增高10m以内,增加5%泵送费,人工费、机械费同步调整。 4.如何正确执行定额中规定的钢筋长度计算规则? 答:定额中钢筋长度的规定,是按常规施工工艺计算的,当设计(规范)有规定时,应按设计(规范)规定计算,当设计不明确时,可按定额规定计算。 5. 上册(P. 200)定额4-401地下连续墙钢筋网片的就位、安放定额基价是否有误? 答:该定额的基价(1593元/t)有误,应改为184元/t,其中机械费改为157.33元,交流电焊机改为0.139台班,履带式起重机改为0.077台班。 6. 下册(P. 40)定额10-148、10-149单独大理石扶手的基价是否

河北定额章节说明完整版

河北定额章节说明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序、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

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章节说明、计算规则、解释(03版)

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总说明及章节说明 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三、综合解释 四、补充册 五、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目录 1、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适用范围-------------------------4 2、《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6 3、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11 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3 5、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24 6、第三章砌筑工程------------------------------------------30 7、第四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38 8、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48 9、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防腐工程------------------------------54 10、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60 11、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64 12、第九章装饰工程-----------------------------------------70 13、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96 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30

浙江省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1、土石方工程中沟、槽、基坑发生湿土排水费用后,挖运土方是否乘湿土系数系数1.18? 答:按挖土相应定额乘系数1.18。 2、拆除砖石构筑物、砖砌雨水井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按实体积计算。 3、围堰工程定额中填心按粘土考虑,如实际采用其他土者,定额可否调整?答:围堰实际采用其他土填心,单价可以换算,定额量不变。 4、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应按伸缝、缩缝的面积计算。93单估表第二册84页伸缩缝的计量单位应为10平方米。 5、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144页中料石价格637.3元/吨是否有误? 答:有误。料石价格应为340.6元/吨,定额字目3-152~3-157每10立方米基价相应改为5247.95,5235.61,5422.30,5261.79,5226.06,5346.40元。 6、彩色人行道板安砌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放样、运料,砂浆拌合,铺设道板,扫缝。

7.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在套用挖、运定额过程中是否仍能乘湿土系数?答: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在套用相应定额时不再乘湿土系数。 8.市政定额中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的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是否应乘以扩孔系数?答:市政定额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灌注混凝土子目在编制时没有考虑扩孔因素,所以在计算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时应乘以扩孔系数,见下表: 9、针对目前市政定额防洪堤防工程中仅有干砌块石基础定额,没有干砌块石挡土墙定额的实际情况,现补充如下: 干砌块石挡土墙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放线、选石料、锤改、对缝。 10、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280页中,定额单位100立方米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改为100平方米。 11、排水工程第三章的非定型井砌筑定额中已综合了井内铁梯安装,定额说明规定使用时不再调整。但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如何处理? 答: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的,应扣除定额中的铁梯含量以及人工5.87工日。 12、市政定额第二册第283页圆钢Φ16的单位是否有误?

河北省XXXX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

深圳03版定额计算规则

目录 A.1 土(石)方工程 (1) 说明 (1) 工程量计算规则 (5)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8) 说明 (8)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A.3砌筑工程 (14) 说明 (14) 工程量计算规则 (15) 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8) 说明 (18)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 (27) 说明 (27) 工程量计算规则 (28) A.6 金属结构工程 (29) 说明 (29) 工程量计算规则 (30)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31) 说明 (31) 工程量计算规则 (32)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33) 说明 (33) 工程量计算规则 (34) A.9 建筑物拆除工程 (34) 说明 (35) 工程量计算规则 (35)

A.10 支撑工程 (36) 说明 (36) 工程量计算规则 (36) A.11 降排水工程 (37) 说明 (37) 工程量计算规则 (37) A.12 模板工程 (38) 说明 (38) 工程量计算规则 (39) A.13 脚手架工程 (41) 说明 (41) 工程量计算规则 (43) A.14 建筑物垂直运输 (46) 说明 (46) 工程量计算规则 (47) A.15 建筑材料二次运输 (48) 说明 (48) A.16 “绿色建筑”消耗量子目(施行) (48) 编制说明 (49) A.17 节能门窗、幕墙工程(试行) (49) 说明 (49)

深圳市2003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碾压等土石方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见表1-1)。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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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定额有关解释 1、清单工程结算时,合同约定按固定综合单价结算,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些建筑做法有所变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解决方法,如何处理? 清单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应视为变更,可调整清单单价。 2、《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价办法》中,综合单价不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但 应考虑对管理费、利润的影响,怎样处理? 招标人可以自行采购材料,但在提供工程量清单时,将自供材料单价确定为暂定价,这 样企业好报价,招标人也容易扣除所供的材料。 3、竣工清理清单中没有项目如何处理? 可以单列竣工清理补充清单项目。 4、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导致措施费(模板或者脚手架)增加或减少,清单这部分措施费是否计算?应如何处理? 措施费应计算。差别较大的,应在承发包双方签定合同中确定范围,可以在工程索赔中解决。 5、什么是框架梁、框架连系梁?有梁板是否包括框架梁、框架连系梁? 框架柱间的梁才是框架梁;框架设计是延伸建筑物(横向),一品一品计算结构受力,也就是我们所称的框架;每品框架之间(纵向)联结的梁为框架连系梁。有梁板不包括框架梁、框架连系梁。 6、楼梯中间休息平台处外墙框架梁不包括在楼梯内。 7、关于200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中的竹(胶)板模板制作项目如何 结算? 发承包双方可以按合同约定或办理施工签证确定周转次数,并按计算规则计算模板接触 面积,计算出模板的消耗量后,套用补充册中竹(胶)板模板制作项目,同时扣减《山东 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胶合板模板项目中成品模板材料消耗量。 例:某工程按计算规则计算竹(胶)模板接触面积10000平方米,合同约定或办理施工签证确定周转次数为5次,这样模板的消耗量为10000÷5=2000平方米,套用补充册中竹(胶)板模板接触制作项目工程量为2000平方米,同时套用《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胶合板模板工程量为10000平方米,并扣除子目中成品模板材料消耗量。 8、单独土石方项目,采用挖掘机挖淤泥流砂,自卸汽车运输如何执行定额项目? 挖掘机挖淤泥流砂套用1-3-11项目,运输套用1-3-57、58项目。 9、税金的计取是按现行税率还是按合同签定时期税率? 税金执行现行税率,不能按合同签定时期的税率。我市现行税率3.44%,2011.8.1起调整 为3.48%(三市、四区都一样)。 10、关于人、材、机差价的处理: (1)工程招标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按规定的现行计价程序进行计价,不再找补差价。各种费用参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等发布的费率计取(合同有约定 除外)。 (2)以现行的价目表和费用费率进行计价,其差价(基期价与承、发包双方确认的相应价格之间的差价)作如下处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的差价,其差价除计取规费、 税金外,不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 11、如何退甲方供材? 材料费是直接工程费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一方采购供应,都应将其列入工

2003安装定额综合解释

2003版定额综合解释(第一期)(安装部分) 1.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能否采用简便的方法计取? 答:可以。超高增加费除按各册有关规定计算外,为方便计算,亦可按以下方法计取:首先估算出超高工程量约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然后取定超高工程所需人工费占该工程总人工费的适当比例(例:0.5%~2%),并以其为基数,按主册相应费率计算超高增加费。不发生超高的工程不得计取超高增加费。 例:某电气安装工程总人工费是80000元,其中超高工程的人工费约占总人工费的1%,则该电气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应是80000×1%×33%=264(元),其中人工工资264元。 2.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是否要把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单列? 答:安装工程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册说明的要求计算,一般计入工程直接费中,不另列为技术措施费,只有当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列为技术措施费时才单列。 3.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 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4.电气安装工程中“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系统数量如何统计,有否统一的规定? 答:有。 执行新定额后在一般情况下(系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只有由建筑物内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才能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当建筑物无变电所时,则以该建筑物主配电室照明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数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因为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其后各级照明供电回路不再重复计算。 住宅小区的每幢楼宇用电,由小区变电所供电,可按小区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 例1:某综合楼变电所由六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2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综合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2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 例2:某教学楼主配电室两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16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教学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16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 例3:某住宅小区变电所八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8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住宅小区“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8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 当三相照明主配电箱带有调试元件,如交流接触器、磁力起动器、各种继电器和与之配套的二次回路、表计等,则应套用“1kv以下交流供电系统调试”定额。 5.由变电所动力柜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电源,经过就地动力配电箱控制一台电动机,是否应套一个交流供电系统调试和一台电动机调试? 答:凡用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动力电源,包括在电动机调试之中,不能再另计交流供电系统调试费用,电动机调试应按不同的电机类型和不同的控制方式选用相应定额子目, 例:建筑物内变电所动力柜用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电源,经过楼层动力总柜的自动空气开关再送到就地动力配电箱,控制一台电动机,以上都应属于电机调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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