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某县全县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科普知识宣传系列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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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某某县全县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科普知识宣传系列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知识的认知水平,有效打击保健食品非法营销行为,倡导合理饮食,理性消费。依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区食药系统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食药监[2018] 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科普知识宣传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5月30日
二、宣传活动重点
以“治理虚假宣传,维护健康权益”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为载体,以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为主线,以中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在校学生为重点人群,通过“进社区、进广场、进药店、进媒体、进农村”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科普知识宣传系列活动。
三、宣传活动内容
(一)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社区活动。药械保化科和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实际各自开展至少一期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制作保健食品科普知识PPT,向辖区内居民特别是中老年群众讲解保健食品的含义、分类、标志及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等基本
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同时,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某些不法商家利用“健康讲座”、“免费活动”、“专家义诊”等形式虚假宣传推销保健食品的现象进行剖析,提醒民众不要轻易相信此类虚假宣传,谨防消费陷阱。(药械保化科牵头,县局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二)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在城区广场、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的公众场所和重点领域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和宣传单,积极解答群众疑问,向公众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合法产品的鉴别、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消费陷阱等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实施)
(三)结合“3.31”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在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科学选用保健食品温馨提示字幕。(温馨提示内容统一为:治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维护公众健康权益。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不能治疗疾病,身体不适应当去正规医院检查治疗)。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的警示标语、张贴“保健食品经营八不准”宣传挂图,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理性选择保健食品。(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实施)
(四)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在相关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大中型酒店宾馆、电影院、剧场、体育馆、写字楼、商务会所等)广泛
发放《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告知书》(附件2、附件3)。制作“科学选用保健食品”的科普小知识,通过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传播。利用手机媒体制作“抵制虚假宣传,科学选用保健食品”的宣传短信,以多样的形式强化宣传教育效果。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环境。(药械保化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科、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组织策划,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在完成《通知》活动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扩宽宣传渠道,充分借助广电报刊、微信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三)增强活动实效。要结合活动内容,紧贴公众需求,扩大宣传覆盖面,采取有效形式,扎实推动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禁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积极探索,建立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长效机制。各市场监管所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深入开展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的有益探索途径,积极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建立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的长效机制。
请各所将活动情况报表(含电子版)、活动照片、《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告知书》签收单及活动总结于5月25日前报县局药械保化科。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