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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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综合防尘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为提高井下作业环境,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措施:
一、矿井采掘接续计划
本年度重点粉尘防治地点为采掘工作面、采煤机综掘机落煤、各转载点,完善防尘系统,有效防治粉尘。
二、防尘机构及职责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财务副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安全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运输科科长、通防科科长、地测科科长、培训科科长、监控室主任、保卫科科长、回采区区长、工程区区长及各单位的行政正职
防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粉尘危害进行研究,制定相应措施,组织防尘规划的实施。
各单位都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尘工作,并设置专职防尘人员。
综合防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危害防治科,负责综合防尘日常管理工作。
总工程师负责综合防尘制度管理工作;通风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综合防尘制度管理工作;通防科负责井下粉尘浓度检测及其他技术资料;运输区负责井下防尘设施的安装及维护;安全科负责井下防尘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机电运输科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监督即机电设备无积尘;工程区负责掘进巷道的防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作业;技术科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按
标准化内容指导井下工作;职业危害防治科负责职业病防治相关资料。
三、综合防尘方法
1、通风防尘
2、冲洗巷道
3、安设水流净化水幕及捕尘设施
4、采用水泡泥
5、湿式钻眼
6、喷雾洒水
7、粉尘浓度测定
8、个体防护
四、防尘措施
1、通风防尘措施
通风的任务其中一条就是稀释和排除井下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为井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通风防尘是稀释和排除工作地点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累积的有效措施。
通风防尘要有合理的风量和风速,以排除粉尘,设计将风速控制在《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并尽量靠近最优排尘风速。为控制风速,设计在各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风量变化较大的地方设有风速传感器,时时检测各巷道的风速,使风速在满足各用风地点所需量的同时,尽量降低风速。
为防止风量过大,将积尘吹起,影响作业环境,通防区每10天安排测风员对全矿井风速、风量进行测定,防止出现风量过大或微风循环风现象。
2、冲洗巷道防尘措施
(1)明确职责,各单位责任范围如下:
①工程区:负责所开掘巷道的综合防尘工作。包括防尘管路、喷雾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以及巷道粉尘清扫、冲洗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各转载点喷雾设施的维护和使用;负责对井下主要大巷的刷白。
②回采区:负责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防尘管路的维护,各转载点喷雾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负责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超前支护段和采煤工作面的综合防尘,以及对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超前支护段以外巷道的粉尘清扫、冲刷。
③机电运输科:负责对井上运煤系统、井上、下车场、转载点等处的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煤尘清扫、巷道冲刷;负责各泵变所、绞车房粉尘清扫工作,负责运输系统底板浮煤的清理等工作;负责对井下主要进回风大巷的主要防尘管路安装、维护工作。
④运输区:负责对井下主要进、回风巷的防尘管路的粉尘清扫、巷道冲刷;
⑤通防科:负责对井下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工作。
(2)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刷沉积煤尘,定期对主要大巷刷白。
具体规定如下:
①采煤工作面及煤壁50米范围内的巷道每班冲洗一次;工作面煤壁50米范围以外每天冲洗一次。
②开掘工作面100米范围内每天冲洗一次,开掘工作面100米范围以外及各运输巷至少每天冲洗一次。
③各皮带运输巷至少每2天冲洗一次,巷道底板的浮煤必须及时清理,无浮煤堆积。
④进风井井口20米范围内每班洒水降尘。对各转载点由采、掘、运作业单位负责对尘源及距离尘源下风侧20m的范围内每班冲刷一次。对皮带运输机巷以及其它煤尘较大的地点要经常冲刷。
⑤主斜井、副斜井、斜风井、主要进风巷、主要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1次。
⑥对主要进风大巷每半年刷白一次。
⑦地面皮带运煤系统每天冲刷一次。机电运输科地面车场及其它作业场所每天洒水两次。
⑧采、掘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每班由包机人员负责清扫一次。
⑨机电硐室内(包括设备)由管理单位每班清扫一次。
3、安设水流净化水幕及捕尘设施防尘措施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巷、主要运输巷及运煤转载点等巷道中安设水流净化水幕及捕尘设施,在掘进或运煤时必须将喷雾打开,使其湿润后迅速沉降,有效控制粉尘的飞扬。
净化水幕及捕尘设施要专人管理,并定期维护检修,保证其喷头喷出的水成雾状,才能够抑制粉尘;捕尘网设施要经常的更换,以免粉尘布满,增大通风阻力,影响通风。掘进工作面加设全断面捕尘设施降尘。
4、采用水泡泥防尘措施
水泡泥就是将装水的塑料袋代替一部分泡泥,填于炮眼内,爆破时水在高温高压下汽化,然后以系散微粒为核心凝结,或凝结成雾粒,达到降尘的目的。
5、湿式钻眼防尘措施
打钻过程中,将压力水通过钻杆送入孔底,以湿润粉尘,达到降尘的措施。
6、喷雾洒水防尘措施
采煤机、综掘机喷雾洒水
采煤机、综掘机分为内喷雾和外喷雾两种,外喷雾用于扑集空气中的悬浮矿尘,内喷雾则是通过切割机构上的喷嘴向割落的煤岩直接喷雾;截割煤时,打开内外喷雾,可以降低粉尘。
7、粉尘浓度测定
(1)矿井必须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③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2)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粉尘浓度要求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