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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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十二批)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十二批)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
则(第十二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19.03.01
•【文号】上证公告〔2019〕11号
•【施行日期】2019.03.01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十二批)的公告
上证公告〔2019〕11号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成立以来至2019年1月23日期间公布的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及与业务有关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业务规则)进行了第12次清理,其中涉及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规则共43件。

现将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第十二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附件
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第十二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3.29•【文号】深证上〔2024〕241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的通知深证上〔2024〕24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进一步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息披露业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18年5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深证上〔2018〕20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3月29日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定期报告披露,适用本指引。

本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指引所称定期报告,包括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和年度托管报告。

第三条资产支持证券在本所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本所规定、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和所作出的承诺,及时、公平履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增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现金流预测机构、监管银行等其他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参与人应当积极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及时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深证上〔2024〕341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34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进行了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证上〔2023〕9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本所上市(以下简称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审核,适用本规则。

符合《若干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在本所上市的审核,适用本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6.14•【文号】深证上〔2024〕462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4〕462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扩大深港通ETF标的范围,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3月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53号)同时废止。

为确保修订后《实施办法》顺利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首次深股通ETF考察和调整安排(一)《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深股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为2024年6月17日(深股通ETF定期调整考察日)。

在该考察日属于《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范围的本所上市股票ETF,将调入深股通ETF,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调出情形的除外。

(二)属于深股通范围的本所上市股票ETF,在2024年6月17日(深股通ETF定期调整考察日)触及《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将调出深股通。

(三)深股通ETF调整名单将于7月12日由香港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预计自7月22日起生效,请予以关注。

二、《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首次港股通ETF考察和调入安排(一)《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港股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为2024年6月17日。

在该考察日属于《实施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范围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ETF,将调入港股通,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调出情形的除外。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3.10.20•【文号】深证上〔2023〕974号•【施行日期】2023.10.2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974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衔接,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进行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债券上市规则》)施行前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申请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发行人应当向本所提交债券上市申请书、注册批复文件、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本所要求的文件。

二、新《债券上市规则》施行之日起新受理的企业债券项目应当按照规则有关受托管理人的规定执行;新《债券上市规则》施行前已受理未注册、已注册未发行和已发行的企业债券,其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等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约定履行职责。

相关机构应当加强沟通协作,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本所于2022年4月2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391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10月20日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2007年10月实施2009年11月第一次修订;2012年6月第二次修订;2015年5月第三次修订;2018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22年4月第五次修订;2023年10月第六次修订)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上市交易和信息披露等行为,维护公司债券市场秩序,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3.29•【文号】深证上〔2024〕240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的通知深证上〔2024〕240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进一步规范资产支持证券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业务规则体系,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14年11月2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深证会〔2014〕130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2.《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起草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3月29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发行、挂牌转让和存续期管理等事宜。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符合《管理规定》要求的证券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等相关主体作为管理人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交易结构设计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所发行的证券。

第四条管理人、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增信机构、托管人、销售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等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参与人(以下统称业务参与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转让服务协议、计划说明书等文件的约定义务和相关承诺,保证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废止规则文件目录(2020年6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废止规则文件目录(2020年6月)
附件 12
深圳证券交易所废止规则文件目录
发布日期
规则文件名称
1
2018-03-2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
通车业务指引
2
2016-02-19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
3
2019-01-16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4
2016-08-12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
券付息及利率调整 30 2016-10-24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
董监高及关联人信息申报 31 2016-10-24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2 号——
董监高《声明及承诺书》报备 32 2015-04-09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4 号——
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 33 2014-01-1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操作指
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5
2017-02-28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
证券发行、上市与流通
6
2015-04-21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
信息披露直通车
7
2020-02-28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8
2017-03-01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行权投资者操作 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信 息披露业务办理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办 理数字证书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3 号——监 管信息交流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4 号——自 动传真、短信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变 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变 更公司行业分类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7 号——公 开增发新股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分 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未规划为PBU的席位办理停用手续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未规划为PBU的席位办理停用手续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未规划为PBU的席位办理停用手续的
通知
【法规类别】证券交易所与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上证会字[2006]30号
【失效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发布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6.10.19
【实施日期】2006.10.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未规划为PBU的席位办理停用手续的通知
(上证会字〔2006〕30号)
各会员单位及其他持有本所席位的机构:
根据新一代交易系统(以下简称“NGTS”)上线的有关要求,此前各会员单位及其他持有本所席位的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基本完成了对于没有规划为PBU的席位进行了账户转指定工作,为确保新、老交易系统的平稳切换上线,请各单位做好对未规划为PBU的席位办理停用手续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 1。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未规划为PBU的席位办理停用手续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未规划为PBU的席位办理停用手续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未规划为PBU的席位办理停用
手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06.10.19
•【文号】上证会字[2006]30号
•【施行日期】2006.10.19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发布日期:2010年11月8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8日)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未规划为PBU的席位办理停用手续的
通知
(上证会字〔2006〕30号)
各会员单位及其他持有本所席位的机构:
根据新一代交易系统(以下简称“NGTS”)上线的有关要求,此前各会员单位及其他持有本所席位的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基本完成了对于没有规划为PBU的席位进行了账户转指定工作,为确保新、老交易系统的平稳切换上线,请各单位做好对未规划为PBU的席位办理停用手续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于 10月31日前办理好未规划为PBU的席位的停用手续。

二、席位停用手续的办理可通过本所网站()会员公司专区“会籍业务办理”栏目进行。

三、办理席位停用手续时,应同时做好席位联通变更,将拟停用席位不与任何其他席位联通。

四、此项工作非常重要,各单位应高度重视。

本所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各单位NGTS上线是否就绪的重要考核指标。

五、在NGTS上线后,各单位可根据业务需要,向本所申请办理PBU的新设和注销业务(PBU数未超过持有席位数时不需缴纳PBU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存管业务指南》(2007修订版)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存管业务指南》(2007修订版)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存管业务指南》(2007修订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布日期】2007.03.22•【字号】•【施行日期】200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存管业务指南》(2007修订版)的通知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为配合深交所席位改革,规范相关业务表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证券存管业务指南》作了相应修订,用“托管单元”代替原“席位”字样;用“托管编码”代替原“席位编码”字样,并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完善了相关的业务程序,同时将B股存管业务也一并纳入本指南。

现将《证券存管业务指南》(2007修订版)发送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证券存管业务指南》(2007修订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证券存管业务指南(2007修订版)目录一、证券转托管(一)投资者申请证券转托管(二)证券公司申请批量证券转托管1、整体转托管2、批量报盘转托管附件1 整体转托管申请表附件2 当日买入证券转托管申请书附件3 批量报盘证券转托管免费申请表二、证券调账(一)无效账户买入证券调账(二)转托管出错调账(三)B股代理人账户调整(四)跨市场挂账配售证券调整附件4 证券调账申请表附件5 调账原因详尽说明附件6 投资者跨市场配售证券补登记申请表三、证券变更(合并)托管单元附件7 变更(合并)托管单元申请表四、国债跨市场转托管证券转托管一、投资者申请证券转托管投资者申请证券转托管,是指投资者因交易需要申请将其托管在某一证券营业部的部分或全部证券转移到另一个证券营业部托管。

投资者申请证券转托管,需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投资者在确定转入证券营业部后,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八批)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八批)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
则(第八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15.01.29
•【文号】上证公告〔2015〕2号
•【施行日期】2015.01.29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
八批)的公告
上证公告〔2015〕2号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商有关联合发文机构,对成立以来至2015年1月26日期间公布的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及与业务有关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业务规则”)进行了第八次清理,其中涉及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规则共29件。

现将第八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5年1月29日附件
第八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6.09.30•【文号】深证会[2016]291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证会[2016]291号(2001年11月30日实施;2006年5月15日第一次修订;2011年1月17日第二次修订;2012年11月30日第三次修订;2013年7月29日第四次修订;根据2013年11月30日《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3年修订)>第3.1.4条的决定》修订;根据2015年1月 9日《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4条的通知》修订;根据2015年12月4日《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新增第四章第六节的通知》修订;根据2016年4月28日《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修订;根据2016年9月30日《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涉及交易参与人若干条款的通知》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易市场第一节交易场所第二节交易参与人第三节交易品种与方式第四节交易时间第三章证券买卖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委托第三节申报第四节竞价第五节成交第六节大宗交易第七节融资融券交易第八节债券回购交易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第一节转托管第二节开盘价与收盘价第三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第四节除权与除息第五节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事项第六节指数熔断第五章交易信息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即时行情第三节证券指数第四节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第六章证券交易监督第七章交易异常情况处理第八章交易纠纷第九章交易费用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四批)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四批)
2007年4月26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证监会令第119号)
10
货币市场基金暂行规定
证监发〔2004〕78号
2004年8月16日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
11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5〕41号
2005年3月25日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
16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证监发行字〔2007〕225号
2007年8月15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201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5〕3号)
17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证监基金字〔2005〕101号
2005年6月16日中来自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5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5〕138号
2005年8月15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6
关于加强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
证监期货字〔2000〕12号
2000年4月6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2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5〕163号
2005年9月22日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
13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5〕190号
2005年11月21日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二000年修订本)》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二000年修订本)》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二000年修订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00.04.28•【文号】深证上[2000]42号•【施行日期】2000.04.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发布日期:2001年6月8日实施日期:2001年6月8日)*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发布日期:2003年9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9月17日)废止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二000年修订本)》的通知(深证上〔2000〕42号)各上市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二000年修订本)》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市场字〔2000〕6号批准,自2000年5月1日开始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1998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二000年修订本)》深圳证券交易所二000年四月二十八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二000年修订本)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股票上市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股票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1.3公司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在本所上市,由本所审查同意后安排上市。

1.4本所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人及上市推荐人进行监管。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0.09.04•【文号】深证上〔2020〕795号•【施行日期】2020.09.0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795号各市场参与人: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进一步提高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本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所2017年5月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深证上〔2017〕29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9月4日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每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结束后,本所对上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所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采用公司自评与本所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期间为上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

第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主要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结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程度等因素,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本所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在上市公司范围内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0.12.31•【文号】深证上〔2020〕1296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6号各市场参与人:为进一步优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会议的工作程序,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18年4月2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16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12月31日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会员及投资者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理事会下设上诉复核委员会,对复核事项进行审议。

申请人不服本所对其作出的下列决定的,可以向本所提出复核申请:(一)不予上市、终止上市、不予重新上市、不同意主动终止上市的决定,但根据申请人申请予以终止上市的除外;(二)暂不接受发行人、上市申请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暂不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决定;(三)暂不受理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出具的文件的纪律处分决定;(四)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红筹公司信息披露境内代表的纪律处分决定;(五)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的纪律处分决定;(六)暂停或者限制交易权限、取消交易权限、取消会员或者其他交易参与人资格;报请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纪律处分决定;(七)对投资者账户实施盘后限制交易的措施;(八)其他根据本所业务规则可以由上诉复核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3.15•【文号】证监发[2001]41号•【施行日期】2001.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3月24日实施日期:2003年3月24日)修订*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四批)》(发布日期:2003年11月20日实施日期:2003年11月20日)废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通知(证监发〔2001〕41号)各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为适应股票发行核准制的要求,现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自本准则发布之日起施行。

所有尚未获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均应按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7年1月6日《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通知》(证监〔1997〕2号)同时废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股说明书第一节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第二节概览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第四节风险因素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第六节业务和技术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第十一节业务发展目标第十二节募股资金运用第十三节发行定价及股利分配政策第十四节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五节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第十六节附录和备查文件第三章招股说明书摘要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0.04.27•【文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343号各市场参与人:为顺利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强化会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

为做好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办法》施行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不适用《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实施办法》施行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普通投资者不适用《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但首次参与按照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电子方式重新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三、各会员单位应当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确保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四、本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深证会〔2009〕147号)、《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深证会〔2016〕1号)、《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证会〔2016〕2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证会〔2012〕7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4月27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第一条为促进创业板规范发展,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理性参与创业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现公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0年10月30日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及国务院“放管服”有关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对有关证券期货制度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15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附件1)二、对12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2)三、对38件部函等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3)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部函等制度文件附件1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一、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前言中的“《证券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修改为“《证券法》明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行政许可程序。

”第二条第一款中的“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公司关于股权形成过程的专项说明;3.设立、历次增资的批准文件;4.证券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或者在提交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修改为“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关于股权形成过程的专项说明;2.设立、历次增资的批准文件;3.证券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或者在提交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与流程(第十四批)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与流程(第十四批)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与流程(第十四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0.08.07
•【文号】上证公告〔2020〕31号
•【施行日期】2020.08.07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与流程
(第十四批)的公告
上证公告〔2020〕31号为了进一步优化完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成立以来至2020年8月5日期间公布的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及与业务有关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与流程进行了清理。

其中,涉及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规则13件,应予废止的业务指南与流程33件(目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第十四批)
2.废止的业务指南与流程目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附件1
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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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为完善本所业务规则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03年、2005年、2006年先后三次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基础上,本所对成立以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公布的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清理。

其中,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以及因业务发展不再适用应予废止的业务规则共计104件。

现将废止业务规则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序号文件编号发布日期标题1 1991 深圳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及发布方式2 深证所字〔1993〕299号1993-10-2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办法3 深证所字〔1994〕177号1994-11-11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管理暂行规则》的通知4 深证所字〔1994〕187号1994-11-24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5 深证所字〔1995〕33号1995-3-13 关于印发《出市代表守则》的通知6 深证所字〔1995〕81号1995-5-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管理办法》的通知7 1995-5-9 交易大厅设备管理办法8 深证发〔1996〕450号1996-12-2 关于加强交易与开户管理的通知9 深证发〔1998〕194号1998-8-10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0 深证会〔1999〕47号1999-6-23 关于收取席位分支管理费通知11 深证会〔1999〕84号1999-11-17 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系统券商业务操作指引12 深证会〔2000〕59号2000-5-18 关于债券二级帐系统启用后有关事项的通知13 深证综〔2000〕16号2000-6-7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新股事项的通知14 2000-8-8 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规则(2000年)15 深证会〔2000〕26号2000-8-22 关于做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上网披露工作的通知16 深证会〔2000〕151号2000-12-4 关于建立“保荐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17 深证上〔2001〕25号2001-3-27 关于确认上市公司行业类属的通知18 深证上〔2001〕32号2001-4-6 关于上网披露公司章程等事项的通知19 深证上〔2001〕48号2001-5-11 关于印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20 2001-7-11 关于提交自律承诺书的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材料的通知21 深证会〔2002〕1号2002-1-7 关于启用“会员之家”网页并通过该网页发送会员监管信息的通知22 深证上〔2002〕12号2002-3-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23 深证会〔2002〕55号2002-3-26 关于启用会员报表网上报送系统的通知24 深证会〔2002〕73号2002-5-22 关于加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之家”网页管理工作的通知25 2002-5-22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席位代码、股东代码升位方案26 2002-5-22 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实施细则27 深证会〔2002〕79号2002-7-17 关于自律机构报送变更后的法人证券帐户的通知28 深证会〔2002〕108号2002-11-4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29 深证会〔2002〕117号2002-12-20 关于调整债券交易费率的通知30 2003-5-13 关于调整实时行情中的指数成交量(额)统计口径的通知31 深证会〔2003〕18号2003-5-14 关于设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代表的通知32 深证会〔2003〕27号2003-6-12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集中报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3 深证综〔2003〕13号2003-7-11 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通知34 深证上〔2003〕53号2003-10-23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的通知35 2004-4-20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36 深证上〔2004〕45号2004-6-24 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指引》的通知37 深证会〔2004〕132号2004-7-29 关于调整深市市值配售相关事项的通知38 深证会〔2004〕136号2004-8-9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39 深证上〔2004〕94号2004-9-17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40 深证上〔2004〕113号2004-12-27 关于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中试行年度业绩快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41 深证上〔2004〕114号2004-12-27 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42 深证上〔2004〕115号2004-12-2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通知43 深证会〔2005〕2号2005-1-11 关于上市开放式基金主要交易商交易费用减免的通知44 2005-2-17 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45 深证上〔2005〕10号2005-2-28 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通知46 深证上〔2005〕28号2005-5-8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47 深证上〔2005〕44号2005-5-20 关于发布《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通知48 2005-6-17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49 2005-11-21 交易系统投票结果回报数据接口50 深证会〔2005〕95号2005-12-2 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51 深证上〔2006〕5号2006-1-11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通知52 深证会〔2006〕21号2006-4-18 关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53 深证上〔2006〕35号2006-4-19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的通知54 深证发〔2005〕73号2006-5-1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通知55 深证上〔2006〕45号2006-5-16 关于在中小企业板试行澄清公告网上实时披露制度的通知56 深证上〔2006〕46号2006-5-1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的通知57 深证上〔2006〕48号2006-5-19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的通知58 深证上〔2006〕49号2006-5-19 关于发布《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的通知59 深证上〔2006〕62号2006-6-16 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60 深证上〔2006〕71号2006-7-10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1号——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通知61 深证上〔2006〕75号2006-7-12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62 深证上〔2006〕92号2006-8-9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63 深证上〔2006〕93号2006-8-9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通知64 深证上〔2006〕94号2006-8-9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通知65 深证上〔2006〕99号2006-8-17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66 深证上〔2006〕107号2006-8-30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67 深证会〔2006〕87号2006-9-14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68 深证会〔2006〕91号2006-9-18 关于深市新股资金申购上网发行的补充通知69 深证上〔2006〕115号2006-9-22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的通知70 深证上〔2006〕118号2006-9-2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71 深证上〔2007〕12号2007-2-2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的通知72 深证会〔2007〕37号2007-4-21 关于加强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73 深证上〔2007〕56号2007-4-26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7年修订)》的通知74 深证上〔2007〕60号2007-4-30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的通知75 深证上〔2007〕60号2007-4-30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5号——传闻及澄清》的通知76 深证上〔2007〕76号2007-5-17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的通知77 深证会〔2007〕45号2007-5-30 关于做好交易相关系统印花税率参数调整的通知78 深证上〔2007〕83号2007-6-1 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实行公开致歉并试行弹性保荐制度的通知79 深证上〔2007〕90号2007-6-15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的通知80 深证会〔2007〕50号2007-6-25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81 深证上〔2007〕114号2007-7-23 关于在中小企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的通知82 深证会〔2007〕60号2007-8-6 关于首发新股采用T+3日解冻申购资金发行流程的通知83 深证会〔2007〕61号2007-8-9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84 深证上〔2007〕196号2007-8-10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纪律处分工作程序》的通知85 深证会〔2007〕67号2007-8-17 关于加强账户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86 深证会〔2007〕86号2007-9-17 关于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87 深证会〔2007〕92号2007-10-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暂行规定》的通知88 深证上〔2007〕163号2007-10-9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通知89 深证上〔2007〕196号2007-12-11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程序细则》的通知90 深证上〔2007〕203号2007-12-26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通知91 2008-1-21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92 深证上〔2008〕8号2008-1-28 关于进一步做好定期报告编制期间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93 深证上〔2008〕16号2008-1-30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94 深证上〔2008〕21号2008-2-4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通知95 深证上〔2008〕21号2008-2-4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的通知96 深证上〔2008〕29号2008-2-18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97 深证会〔2008〕82号2008-6-27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的通知98 深证上〔2008〕123号2008-8-2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通知99 深证上〔2008〕140号2008-9-25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修订)》的通知100 深证上〔2008〕169号2008-12-31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1号—第17号》的通知101 深证上〔2009〕56号2009-7-8 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15号的通知102 深证上〔2009〕75号2009-8-27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8号——衍生品投资》的通知103 深证上〔2009〕92号2009-9-15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的通知104 深证上〔2009〕156号2009-11-23 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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