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新版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行业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行业18项核心制度1.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管理等内容,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2. 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制度:制定医疗行为规范、服务流程、病案记录等规定,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3.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评价、监控、改进等机制,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4.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事故报告、事故调查、风险管理等措施,确保医疗安全和风险控制。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报销规定、费用核算等内容,保障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6. 医疗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人员的职业资质要求、岗位职责、继续教育等内容,确保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7.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管理和医疗器械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8.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和使用的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9. 医疗机构评审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等内容,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价和监督。
10. 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规范制度:制定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原则和准则,引导医护人员的职业行为和专业判断。
11. 医疗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医患纠纷调解和仲裁机构,解决医疗争议,保护医疗消费者的权益。
12. 医疗技术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技术评价和临床研究的规范和程序,促进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13. 医疗教育和培训制度:制定医疗教育和培训的规范和标准,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14. 医疗科研管理制度:规定医疗科研的规范和程序,加强医疗科研的质量和创新能力。
15. 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医疗保险的运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16. 医疗规划和资源配置制度:制定医疗规划和资源配置的策略和方法,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17. 医疗援助和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援助和救助机制,解决贫困人口的医疗需求。
18. 医疗机构合作与联合制度:推动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和联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更新(2024年最新版)
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更新(2024年最新版)一、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运营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我国在2024年对医疗核心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更新。
本文档将详细阐述这十八项更新的内容。
二、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更新内容1. 患者就诊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实名制挂号管理,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
2. 医生处方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管理,规范处方行为,提高用药安全。
3. 医患沟通制度- 更新内容:强化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
4. 病历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病历的管理,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6.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医疗安全的监管,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7. 医疗技术应用制度- 更新内容:规范医疗技术应用,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8. 医学教育与培训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学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素质。
9. 医疗资源配置制度- 更新内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10.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11.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疗费用的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12. 医疗保险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3. 医疗信息化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便捷性。
14. 医疗监督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规范医疗行为。
15. 医疗责任制度- 更新内容:明确医疗责任,保障患者权益。
16. 医疗救助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的医疗需求。
17. 医疗科研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疗科研管理,促进医疗科技进步。
18. 医疗伦理制度- 更新内容:强化医疗伦理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人文关怀。
三、结语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更新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0
第一章十八项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一、目的规范医院各门诊、急诊、病房医疗安全管理,使患者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和诊治。
二、标准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应认真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及时转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非本院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一)工作规范1.门急诊医师(1)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完善必要的辅助检查、作出初步诊断和处理,并按门急诊工作制度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完成病历书写。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病情复杂、诊断处理有困难)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2)对于普通患者,首诊医师若经检诊后不属于本科疾病,在病历中简要记录,提出初步诊断,向患者做好解释,并指引其至相应专业就诊,或向上级医师汇报,以决定是否转相应专业就诊;就诊者所患疾病具有多科情况或病情较为复杂需要多科会诊时,首诊医师要对就诊者进行必要的检查,提出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做好病历记录,建议患者转相关科室诊治,或者向上级医师汇报决定是否请相关科室会诊或进行多学科会诊,禁止首诊医师不经检诊擅自将病人推诿到他科,如因推诿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首诊医师承担全部责任。
(3)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会诊后由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所对应的科室牵头进行抢救,其他科室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临床医疗核心制度有哪十八项内容
临床医疗核心制度有哪十八项内容临床医疗核心制度包含以下十八项内容:1. 安全制度:确保医疗操作的安全,包括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药品的安全管理等。
2. 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达标,包括检查、诊断、治疗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 医疗危急病人救治制度:明确医疗危急病人的救治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急救措施、手术安排等。
4. 感染管理制度:加强医疗环境的消毒、洗手等感染控制措施,确保医疗场所的安全和病人的健康。
5. 用药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购入、配发和使用,避免药品滥用和药物相互作用等不良反应。
6.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流程和规范,确保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按照标准程序进行。
7.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杜绝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浪费,保障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8. 病案管理制度:建立病案信息的记录和管理系统,确保病历的准确和完整。
9. 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医患之间的信任和理解。
10. 医疗质量事故管理制度:处理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时解决问题和追究责任。
11.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标准和道德规范,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
12. 医疗知情同意制度:确保病人对医疗过程的知情权和自主决策权,加强医患关系的合作基础。
13. 医疗差错管理制度:对医疗差错及时发现、报告和纠正,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1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时解决医疗纠纷,保护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15.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系统,加强医疗数据的管理和利用。
16. 高危操作管理制度:规范医疗中的高危操作,如手术等,确保操作的安全和规范。
17. 医学伦理委员会制度:设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对医疗过程中的伦理问题进行评估和决策。
18. 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促进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专业素质和医疗水平。
以上是临床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内容,它们覆盖了医疗服务的方方面面,助力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是医疗机构顺利运行和医患和谐关系的关键要素。
2020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 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分级护理制度,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医疗查对制度, 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病历管理制度,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2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具体内容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具体内容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加强医疗工作管理而制定的十八个重要制度。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1.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建设全民健康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该制度涵盖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慢性病防控等方面,旨在保障全民健康。
2.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是规范医疗机构建设、管理的重要制度,旨在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3.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而制定的重要制度,方便群众获得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
4.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制度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医疗卫生人才的综合素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同时加强人才队伍管理。
5.医疗服务价格制度6.医保制度医保制度是为保障全体人民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权益而制定的制度,对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保障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7.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管理制度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管理制度是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的制度,旨在及时准确地对外界发布信息,组织专家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为保障人民用器械安全而制定的制度,加强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管。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是规范医疗过程,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制度。
10.医学伦理和医学道德规范医学伦理和医学道德规范是为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伦理和道德建设而制定的制度。
11.医院感染防控制度医院感染防控制度是为保障医院内病人的安全而制定的制度,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是为促进医患良性互动而制定的制度,方便医患之间的沟通和协商。
13.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是为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和约束而制定的重要制度。
14.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是为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制度。
16.职业病预防控制制度职业病预防控制制度是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而制定的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利。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第一项制度是质量方针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明确质量目标、质量要求以及质量管理责任。
第二项制度是组织架构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与规模和特点相适应的组织架构,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保证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项制度是人员配备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配置人员,包括医疗人员、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等,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数量符合工作需要。
第四项制度是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培训与继续教育计划,加强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疗质量。
第五项制度是质量保证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制度,包括质量审核、质量控制、质量评估和质量监测等,确保医疗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六项制度是信息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病历管理、医技检查和治疗管理等,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七项制度是医疗护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护理制度,包括护理流程、护理标准和护理质量评价等,提高医疗护理的质量。
第八项制度是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药品的规定和流程,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九项制度是手术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手术管理制度,包括手术的安全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手术的安全性和成功率。
第十项制度是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包括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确保不良事件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十一项制度是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采购、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二项制度是感染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感染管理制度,包括感染预防和控制的规定和措施,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感染风险降低。
第十三项制度是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明确患者疾病的治疗流程和监测指标,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医疗十八项核心管理制度
医疗十八项核心管理制度1. 罚则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内的各项惩罚措施及适用条件,包括对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2. 奖励制度:对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出色表现给予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 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符合标准,包括医疗操作规范、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管理。
4. 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机构的工作环境安全,包括对危险物品的妥善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5. 病案管理制度:对病案的记录、归档、保密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药品管理制度:监督医疗机构内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确保严格的药品管理流程。
7. 设备管理制度:对医疗机构内的医疗设备进行采购、维护、保养和更新等方面的管理。
8.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招聘、培训、晋升、福利待遇等进行管理,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9. 财务管理制度:对医疗机构的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包括资金使用、管理及相关报表的编制等。
10. 信息化管理制度:推动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包括电子病历、电子支付、远程会诊等方面的管理。
11.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适用于特定病种的临床治疗路径,提高医疗效果和效率。
12. 意外事件管理制度:建立意外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传达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
1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原则,保护患者权益并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
14. 卫生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进行医疗机构的内外部卫生检查和质量评估,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15. 危急值报告制度:建立危急值的报告和追踪机制,确保危急值的及时处理和跟踪。
16.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收费和退费的规则和流程,确保合理的费用管理。
17. 个案讨论制度: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病例讨论,提高医学知识和临床技能。
18. 绩效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他们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绩。
国家卫健委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如何理解并落实版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如何理解并落实版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体系中,为了推动医疗改革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核心规定。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版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以下是对这些制度的理解以及如何扎实地落实它们。
一、全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要点包括制度的全面性、药物的适应症、价格的合理性、供应的稳定性等。
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采购和供应基本药物,确保人民群众可以方便、经济地获得必需的药物。
二、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是为了防止医疗机构乱收费、过度治疗等现象。
医疗服务价格应该合理、透明,确保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不过重。
各级相关部门要监管医疗价格,制定合理的价格标准,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严厉惩罚违规行为。
三、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为了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及时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确保在医疗服务中出现责任纠纷时能够及时赔付。
四、推进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推进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是为了提高医疗机构的绩效和服务水平。
绩效考核包括医德医风、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等方面。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医疗机构给予激励,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其改进。
五、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是为了提高医疗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方便人民群众选择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公示的信息包括基本情况、医生资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投诉电话等。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平台,确保人民群众可以方便地获取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
六、建立医疗服务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建立医疗服务纠纷调解仲裁制度,是为了解决医疗服务中的纠纷,保护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分级护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020最新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4.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 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补记)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 病情突变需要抢救的危重患者,经治医师 应及时告知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及时诊 视患者,指导抢救工作。遇到疑难问题, 要及时组织会诊。
1 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负责制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
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 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 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首诊负责制
谁是首诊医师?
◆患者完成门急诊挂号并到达诊室后,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位接诊 医师为首诊医师;但不包括医师接诊未挂号患者、患者所挂就诊号与所接触的医 师人-号不符、或科室(专科)号不符的情况。如果就诊患者借用他人信息挂号,医 师有权拒绝接诊,不承担首诊负责制的主体责任。
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
2.术前讨论的范围包括手术组讨论、医师团队讨论、病 区内讨论和全科讨论。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本科室开展的各级 手术术前讨论的范围并经医疗管理部门审定。全科讨论应当 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 和相关科室参加。患者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 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 学科的会诊。
7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 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两句话,牢记18项医疗核心制度!
两句话,牢记18项医疗核心制度!两句话牢记
会接新病首查三血
手术危亡药护难安
会:会诊制度
接: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新: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病: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首: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查:查对制度
三: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术:术前讨论制度
危: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亡: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护:分级护理制度
难: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END。
(最新)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18项核心制度内容
医疗18项核心制度内容医疗18项核心制度内容主要包括:1. 医疗机构分类制度:将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层级和服务水平进行分类,明确各类医疗机构的职责和服务范围。
2. 医疗资源配置制度:根据人口结构、疾病谱等因素,合理调配医疗资源,保障基本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
3. 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机制,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防止过度收费和价格虚高。
4. 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全民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和医疗风险的分担。
5. 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分配机制,保障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6.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监督和事故预防,保障患者的安全。
7. 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推动医疗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8. 医疗技术评价和应用制度:加强医疗技术的评估和应用管理,提高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9. 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制度:制定和推行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
10. 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11. 医药采购和药品供应制度:建立统一的医药采购和药品供应机制,确保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稳定。
12. 基层医疗服务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覆盖范围。
13. 中医药服务保障制度:保障中医药服务的发展,加强中医药的研究和应用。
14. 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制度:加强医疗技术人员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
15.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运行和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16.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意识。
17. 医疗投资和融资制度:建立医疗投资和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健康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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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2020最新新版18项医疗核心制度目录首诊负责制度 ......................................................................... - 2 -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2 - 会诊制度.................................................................................. - 4 - 分级护理制度 ......................................................................... - 6 - 值班和交接接班制度........................................................... - 11 -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13 -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 13 - 术前讨论制度 ....................................................................... - 14 -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 15 - 查对制度................................................................................ - 16 -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19 -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 20 -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 - 23 - 危急值报告制度................................................................... - 24 - 病历管理制度 ....................................................................... - 31 -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 32 -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 38 -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39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政科/院总值班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临床科室和病区建立三级医师诊治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和值班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患者住院30分钟内有医师诊查,急诊住院患者立即诊查。
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进行查看和诊疗患者,主治医师应在24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诊疗组无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由上一级医师代行查房职责;病区无主任(副主任)医师,由科主任代行上级医师查房。
六、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下级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七、查房内容:(一)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重点查看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查看病情稳定的一般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开具和核对当天的医嘱并确定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二)主治医师查房: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确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决定手术及检查治疗;倾听患者的陈述,进行医患沟通和医疗告知;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记录;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
(三)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八、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职称、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上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每周不少于2次,其中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每周不少于1次,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由下级医师书写的查房记录,在标题中显示上级查房医师的姓名和职称,记录中有查房指示,上级医师签名并确认;由上级医师本人书写的查房记录,签名时须有职称显示。
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急会诊也应及时书写会诊单,以便会诊医师签署会诊意见(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并作为医疗责任的依据。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单独执业满三年的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进行会诊(夜间会诊除外)。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填写会诊记录。
对病情允许能自由活动、需要特殊检查器械或特殊检查场所的患者,尤其是眼科、耳鼻喉科等科室的患者,可由提出会诊的科室事先与应邀科室协商好,并指定专人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相关科室会诊。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将会诊患者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邀请人员报医政科,由医政科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由医政科或申请科室主任主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六、院外会诊:本院诊治有困难的疑难危重病例,或因开展新的技术项目,或因家属要求,需要院外医师来院指导诊疗技术操作的。
由科主任提出,主管医师按规定书写会诊单,书面报医政科批准后,与被邀请单位联系,确定会诊事宜。
主管医师按规定书写相关记录。
七、远程会诊:本院诊治有困难的疑难危重病例,或因家属要求,需申请远程会诊的,由科主任提出,报信息科联系上级医院,安排远程会诊事宜,主管医师按规定书写相关记录。
八、本院医师外出会诊:1、我院医师外出会诊必须经我院医政科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包括拟邀请医师或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称、会诊时间、地点和费用等情况,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并附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
由医政科协调会诊事宜。
3、在会诊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包括路途中人身安全、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由邀请医院负责解决,我院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