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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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水泥厂家属院棚户区改造方案
一、项目位置:
青海水泥厂家属院位于大通县桥头镇黎明路50号,东临黎明路,西临原青海第二水泥厂,北临河沟,南临原青海第二水泥厂。
二、项目概述:
青海水泥厂曾连续数年获得省级人均上缴利税最佳企业、青海省上缴利税先进企业和利税大户、全国环保先进单位、信用特级(AAA)企业和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国家计委、外经贸部和原国家建材局批准的首批水泥出口企业之一。公司的发展历程,不仅是自身发展壮大的过程,也为青藏两省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青海水泥厂于2003年改制成立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和现青海水泥厂(待破产),经营性资产归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立后的青海水泥厂无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家属院现有住户806户,共有20栋楼。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大多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住户结构复杂,多为下岗职工以及附近农村在院内买房的的农民和低保户构成,收入低,属于贫困小区。
三、改造方案:
根据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确定上报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和我家属院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方案:(一)将1-6号楼,216户,使用面积6880㎡,纳入2017年棚改货币
化安置项目中。建于七二年的房屋普遍存在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屋面破损、管网锈蚀、线路老化、配套设施不全、房屋面积小和保温性能差等现象。
(二)将7-20号楼,590户,使用面积32836㎡,纳入棚户区综合整治中。根据大通县政府和县环保局的有关文件,对我院锅炉进行“煤改气”,借此机会我们想对1-6号楼进行货币化安置后,将剩余的14栋楼纳入2017年大通县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储备项目中,给住户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7-20号楼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钢窗木门,建筑标准低,房屋破损和屋面漏水情况严重,房屋保温和屋面隔热能力差,已经具备棚户区整治的基本条件,具有改造价值。
四、1-6号楼货币化安置费用:1045.8万(估)
(一)房屋价值及装修费用:910万元
(二)拆除费:13.8万
(三)评估费:38.8万
(四)环评费:12万
(五)搬家费:21.6万
(六)奖励费:21.6万
(七)学生补助(交通):16万
(八)低保户补贴:12万
五、安置办法:
(一)棚改居民自住选择在大通、西宁等地购买商品房;
(二)购买青海水泥厂家属院7-20号楼房;
(三)对于低保户、困难群众等联系公租房。
六、改造的意义:
青海水泥厂家属院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附图:1—6号楼
青海水泥厂
2017年3月22日
青海水泥厂家属院棚户区
改
造
方
案
青海水泥厂
二〇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