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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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XX沿海经济带沿海产业基地公用设施整体运营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XX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XX咨询公司二〇一五年X月XX沿海经济带沿海产业基地公用设施整体运营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XX沿海经济带沿海产业基地公用设施整体运营PPP项目作为XX沿海产业基地项目的重点项目,旨在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管理运营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全力打造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具有持续集聚效益、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现代化生态型产业园区。

为了响应国家部委、省委的发展战略,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以财政收支平衡为前提,保证政府具有履约能力,实现PPP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的要求,通过责任识别、支出测算等,相关单位对XX沿海经济带沿海产业基地公用设施整体运营PPP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的评估和论证工作。

具体如下:一、财政支出内容在XX沿海经济带沿海产业基地公用设施整体运营PPP项目的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主要可以分为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四类。

1.1股权投资支出股权投资支出责任指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的情况下,政府承担的股权投资责任。

在XX沿海经济带沿海产业基地公用设施整体运营PPP项目中,拟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按49%:51%的比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因此,政府承担项目公司49%的资本金出资责任。

1.2运营补贴支出运营补贴支出责任指在PPP项目运营期间,由政府承担的直接付费责任。

XX沿海经济带沿海产业基地公用设施整体运营PPP项目涉及的资产范围为产业基地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和厂站、中水管网和厂站、热力管网和厂站、蒸汽管网和厂站、燃气管网、通讯管网等公用设施。

由于属于新开发区域,为了满足未来用户不断增长的需求,规划建设的管网能力较大、投资较高,受目前用户需求量和厂站能力限制,不能充分发挥管网能力,导致项目自身盈利能力较差,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因此政府承担部分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主要测算指标和方法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主要测算指标和方法

第 11 年 16747.14
第 12 年 11164.76
第 13 年 5582.38
融资本金 72501.794
5582.38 5582.38 5582.38 5582.38 5582.38 5582.38 5582.38 5582.38 5582.38 5582.38 5582.38 5582.38 5582.38
测算时暂按银行基准利率 4.9%上浮 30%,即 4.9%*(1+30%)=6.37%测算融 资利息(实际融资利率最终以 PPP 合同为准),从项目完工后正式运营第一年起, 每年年底等额本金付息方式偿还贷款。
建设期利息计算公式=(年初融资本金累计+本年融资/2)*融资利率,即: 建设期第一年利息=34080/2×6.37%=1085.45 万元; 建设期第二年利息=(34080+1085.45+34080/2)×6.37% =3325.49 万元。 则:运营期应还融资本金=34080+1085.45+34080+3325.49=72570.94 万元 当年融资支出=(融资本金-之前年度已偿还本金)×融资利率+融资本金/ 运营期年数,具体测算见下表:
2.1 项目资本金及合理利润
本项目中,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拟设定为 17040 万元,政府出资 1704 万元, 社会资本出资 15336 万元。
以“财金【2015】 21 号”中财政承受能力公式测算,本项目支付项目资本 金成本及合理利润为 23695.92 万元(13 年)。
运营期第 1 年项目资本金成本及合理利润=15336×(1+8%)×(1+5%) ^1/13=1337.77 万元。以此类推计算之后年度的项目资本金成本及合理利润(详 见下表。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
切 实履 行 合 同义 务 ,有 效 防 范 和 控 制 财 政 风 险 , 现 印发 《 政 府 和社 会 资 本合 作 项 目财 政 承 受 能 力
第 四条
财 政 承 受 能力 论 证 采 用 定 量 和定 性
分析方法 ,坚持合理预测 、公开透 明、从严把关 ,
统 筹处 理好 当期 与 长 远 关 系 ,严 格 控 制 P P P项 目
第 十 四条
财 政部 门 ( 或 P P P中心 ) 应 当综
会资本 共 同组 建 项 目公 司 的情 况 下 ,政府 承担 的
合考 虑各 类 支 出 责任 的特 点 、情 景 和 发 生 概 率 等
股 权 投资 支 出责 任 。如 果 社 会 资 本 单 独组 建 项 目 公 司 ,政府 不 承担股 权投 资支 出责 任 。
是 政 府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的 重 要 保 障 ,有 利 于 规 范 P P P项 目财 政 支 出管 理 ,有 序 推 进 项 目实 施 ,有
效 防范 和控 制财 政 风险 ,实 现 P P P可 持 续发展 。
P a r t n e r s h i p ,以下简称 P P P )项 目实施 ,保 障政府
2 0 1 5年 第 4 期
●政 策 法 规
关 于印发 《 政 府 和社会 资本合 作 项 目 财 政 承 受 能 力 论 证 指 引》 的 通 知
。财金 [ 2 0 1 5 ]2 1 号
各省 、 自治 区、 直 辖 市 、 计 划 单 列 市 财 政 厅
( 局) ,新 疆 生产建 设 兵 团财 务 局 :
目。各级财政部 门应 当在编制年度预算和 中期财 政规划时 ,将项 目财政支 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

ppp模式两评一案指的什么?

ppp模式两评一案指的什么?

扩展资料:一、相关评审的政策依据从目前的政策看,PPP实施方案的评审,没有明确的规范;而对于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做了明确的规定。

在财金〔2014〕1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中规定,项目实施机构应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通过验证的,由项目实施机构报政府审核。

其中,财政部以财金[2015]167号和财金[2015]21号分别做出了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指引。

在物有所值评价方面,规定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并积极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方面,各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必要时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协助。

二、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关系从目前的实际操作看,在各地也已出台的实施方案模板中,往往在涉及项目可行性必要性部分,需要谈到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结论。

而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则本身则是依据实施方案做出。

同时,在做物有所值评价时,涉及PPP值的计算时,PPP值可等同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和配套投入等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的现值,参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及有关规定测算。

三、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评审操作现状目前各地各级对于这三个文件的评审,采取了不同的操作方式,主要是以下几种方式:(一)单项物有所值定性专家评审制:即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识别确定的实施机构,下同)组织对专业咨询机构做出的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文案进行专家评审,定量评价及综合文本直接由专业咨询机构做出,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由财政部门自行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做出,实施方案直接由政府以某种会议形式(如行政首长办公会、常委会、PPP领导小组会等)审核;(二)物有所值定性定量评审制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对专业咨询机构做出的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及综合文本进行评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由财政部门自行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做出,实施方案直接由政府以某种会议形式(如行政首长办公会、常委会、PPP领导小组会等)审核;(三)实施方案、物有所值专家评审制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咨询机构拟订实施方案,并送财政部门审核修订后,由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联合组织专家评审;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对专业咨询机构做出的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及综合文本进行评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由财政部门自行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做出,实施方案再由政府以某种会议形式(如行政首长办公会、常委会、PPP领导小组会等)审核;(四)全面专业评审制专业咨询机构做出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如拟出资机构、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组织专家进行联合审核,再连同审核结论一并交政府审核;(五)其他方式还有的地方进行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书面评审等方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2015)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2015)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20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为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实施,保障政府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现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政部2015年4月7日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指识别、测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PPP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

第三条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政府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实现PPP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坚持合理预测、公开透明、从严把关,统筹处理好当期与长远关系,严格控制PPP项目财政支出规模。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主要测算指标和方法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主要测算指标和方法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主要测算指标和方法1.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基本思路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为了更好的明确识别、测算政府在PPP项目中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PPP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是政府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实现PPP 可持续发展。

论证主要包括责任识别、支出测算、能力评估、均衡性评估和结论等五个部分。

2.责任识别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对应政府承担不同的义务,财政支出责任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

2.1股权投资支出本项目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其中社会资本方持股97.73%,政府方出资代表持股2.27%。

2.2政府承担运营补贴支出运营补贴支出责任是指在项目运营期间,政府承担的直接付费责任。

不同付费模式下,政府承担的运营补贴支出责任不同。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付费方式,项目运营期间,由政府方的付费公式可知,政府每年直接付费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

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通过财政部公式进行计算。

2.3风险承担支出由于项目的风险概率和风险后果值难以预测,因此风险承担成本结合本项目实际,按照可转移风险、可分担风险以及不可转移分担风险进行分类,采用分类比例法进行测算。

第一类可转移风险包括:可转移风险指组织机构、施工技术、资金、市场、财务等风险,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大部分风险可有效转移,因此风险承担成本按建设成本的5%考虑,自留按20%,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再按照股权比例对自留风险进行相应分配。

第二类可分担风险包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法规政治风险、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等,需要政府和项目公司共担的风险,分别按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的1%考虑,各分担50%。

第三类不可转移风险包括:主要项目运营期间受消费物价指数、劳动力市场指数等影响,可能发生的价格调整和利润率变化带来运营补贴支出风险责任,设定相应的调价周期及触发机制。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测算指标及方法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测算指标及方法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测算指标及方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的规定,为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财政债务等因素,对本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时,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未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则不宜采用PPP模式。

一、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3、《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4、《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5、《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7、《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8、《财政部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10、《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445号)11、《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1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1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12号)14、《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35号)二、财政承受能力支出责任识别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的财政支出责任,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

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范本

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范本

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财政部门)(实施机构)(咨询单位)年月日目录一、项目基础信息 (1)(一)项目名称 (1)(二)实施机构 (1)(三)项目概况 (1)(四)项目运作方式 (1)(五)风险分配框架 (2)二、责任识别 (6)(一)股权投资支出责任 (6)(二)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6)(三)风险承担支出责任 (6)三、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7)(一)财政支出责任识别及测算 (7)(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9)(三)地方政府债务影响评估 (13)(四)行业和领域均衡性影响评估 (13)四、结论 (13)一、项目基础信息(一)项目名称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实施机构由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及全生命周期监管等工作并代表人民政府签署PPP项目合同。

(三)项目概况项目基本情况。

(四)项目运作方式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等文件精神,准经营性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D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

要建立投资与收入的协同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

针对项目特点,从以下方面分析运作方式影响因素:(1)收费定价机制(2)项目投资收益水平(3)风险分配基本框架(4)融资需求综合考虑项目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等因素,作为新建/扩建项目,PPP项目可采用的运作方式。

该运作方式下,地方人民政府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并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投资协议》。

之后由中标社会资本在组建项目公司,人民政府授权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工作,并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补贴/使用者付费方式实现投资回收并获取投资回报。

(完整版)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模板

(完整版)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模板

XXXXXXX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第一章评估概况1。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XXXXXXXPPP项目。

1.2项目发起人和实施机构项目发起人:XXX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XXX市公安管理局。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构(项目本级财政机构):XXX市财政局.1.3评估机构评估单位:XXXXXX咨询有限公司。

1。

4评估目的通过对清远市人民政府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的评估论证,识别、测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本级财政支出的影响,为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

1。

5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概况第二章项目情况2.1项目基本情况2.1.1项目建设背景清远市作为环珠三角地区最临近广佛都市图核心区的城市,但其城市交通水平与珠三角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为进一步提升清运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加快融入珠三角经济圈,清远市新一轮大发展对交通提出了更高要求,提出了“无缝对接大广佛,全面融入珠三角,打造广佛清一小时生活圈”的交通发展思路,将清远打造成广东“泛珠三角”结合部交通枢纽,使清远中心区域交通全面对接大广佛,与大广佛交通实现同城化、一体化,形成大珠三角中部广(州)佛(山)清(远)新城市群。

2012年7月9日至11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清远市专题调研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加快城区扩容提质,带动全市科学发展。

汪洋书记高度关注清远市“双转移”工作情况和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听取了省职教基地规划情况,考察了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汪洋书记调研时的有关讲话精神,加快“南融北拓桥头堡"战略的实施,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连接省职教基地和佛清从高速的北江四桥工程建设列入议事日程。

清远市北江四桥位于三桥和五桥之间,距两座桥均为2。

2公里,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清远市区新的城市景观中轴线。

北江四桥建成后,将省职教基地和佛清从高速紧密的连接起来,对北江两岸及新旧城之间的交通分流及疏导亦将起到巨大作用,对城区扩容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1、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指在政府发放财政资金之前,要求财政部门
有充分的核查和证明,要确认该资金是否能够按时有效使用,从而确保项
目的财政资金安全。

2、一般情况下,财政承受能力的论证通常需要政府有一个综合性的
考虑,包括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经济增长情况、政策措施、社会效益
等因素的客观评估。

3、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过程中,政府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计划,明确风险管理机制,预防风险发生,及时处置风险事项,确保财政资金安
全且客观公正。

4、财政部门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过程中,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按
照法定程序进行论证,最终确保项目的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

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根 据财政收入预测及影响 因素分析结果,评估项 目的财政承受能力,为 决策提供依据
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可 能出现的风险因素,提 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确 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财 政承受能力的稳定
财政支出预测及影响因素分析
财政支出预测: 根据项目投资计 划和资金筹措方 案,对项目全生 命周期内的财政 支出进行预测, 包括建设期、运 营期和维护期的 各项支出。
风险应对措施设计
针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风险,应 采取加固工程措施,提高管网的防 灾能力。
对于财务风险,应制定合理的资金 筹措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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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对于人为破坏风险,应加强监管和 巡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 隐患。
对于技术风险,应加强技术研发和 创新,提高管网建设的技术水平。
分析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进行深入 分析和解释
编写评估报告:将评估结果整理成报 告,供决策者参考
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投资估算内容及方法
估算依据:国家、行业相关 规定,类似项目经验等
估算范围:包括建设投资、 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 等
估算方法:采用工程概算法、 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等方法 进行估算
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财政承 受能力论证报告
汇报人:
单击输入目录标题 项目背景与目标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方法
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
财政承受能力分析 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添加章节标题
项目背景与目标
项目背景介绍
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的背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需求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民生改善
地下综合管网建设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 论证报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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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财金[2015]2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指识别、测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PPP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

第三条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政府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实现PPP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坚持合理预测、公开透明、从严把关,统筹处理好当期与长远关系,严格控制PPP项目财政支出规模。

第五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结论分为“通过论证”和“未通过论证”。

“通过论证”的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时,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未通过论证”的项目,则不宜采用PPP模式。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汇总统计行政区域内的全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PPP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

必要时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协助。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要以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为依据,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做好项目规划、设计、采购、建设、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第二章责任识别
第九条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的财政支出责任,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

第十条股权投资支出责任是指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的情况下,政府承担的股权投资支出责任。

如果社会资本单独组建项目公司,政府不承担股权投资支出责任。

第十一条运营补贴支出责任是指在项目运营期间,政府承担的直接付费责任。

不同付费模式下,政府承担的运营补贴支出责任不同。

政府付费模式下,政府承担全部运营补贴支出责任;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下,政府承担部分运营补贴支出责任;使用者付费模式下,政府不承担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第十二条风险承担支出责任是指项目实施方案中政府承担风险带来的财政或有支出责任。

通常由政府承担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最低需求风险以及因政府方原因导致项目合同终止等突发情况,会产生财政或有支出责任。

第十三条配套投入支出责任是指政府提供的项目配套工程等其他投入责任,通常包括土地征收和整理、建设部分项目配套措施、完成项目与现有相关基础设
施和公用事业的对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

配套投入支出应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

第三章支出测算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当综合考虑各类支出责任的特点、情景和发生概率等因素,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财政支出责任分别进行测算。

第十五条股权投资支出应当依据项目资本金要求以及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确定。

股权投资支出责任中的土地等实物投入或无形资产投入,应依法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价值。

计算公式为:
第十六条运营补贴支出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及利润水平合理确定,并按照不同付费模式分别测算。

对政府付费模式的项目,在项目运营补贴期间,政府承担全部直接付费责任。

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包括:社会资本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

计算公式为:
对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的项目,在项目运营补贴期间,政府承担部分直接付费责任。

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包括:社会资本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再减去每年使用者付费的数额。

计算公式为:
n代表折现年数。

财政运营补贴周期指财政提供运营补贴的年数。

第十七条年度折现率应考虑财政补贴支出发生年份,并参照同期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合理确定。

第十八条合理利润率应以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为基准,充分考虑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绩效付费的不同情景,结合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十九条在计算运营补贴支出时,应当充分考虑合理利润率变化对运营补贴支出的影响。

第二十条PPP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定价和调价机制通常与消费物价指数、劳动力市场指数等因素挂钩,会影响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下,运营补贴支出责任受到使用者付费数额的影响,而使用者付费的多少因定价和调价机制而变化。

在计算运营补贴支出数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定价和调价机制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风险承担支出应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出现的概率和带来的支出责任,可采用比例法、情景分析法及概率法进行测算。

如果PPP合同约定保险赔款的第一受益人为政府,则风险承担支出应为扣除该等风险赔款金额的净额。

比例法。

在各类风险支出数额和概率难以进行准确测算的情况下,可以按照项目的全部建设成本和一定时期内的运营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风险承担支出。

情景分析法。

在各类风险支出数额可以进行测算、但出现概率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针对影响风险的各类事件和变量进行“基本”、“不利”及“最坏”等情景假设,测算各类风险发生带来的风险承担支出。

计算公式为:
概率法。

在各类风险支出数额和发生概率均可进行测算的情况下,可将所有可变风险参数作为变量,根据概率分布函数,计算各种风险发生带来的风险承担支出。

第二十二条配套投入支出责任应综合考虑政府将提供的其他配套投入总成本和社会资本方为此支付的费用。

配套投入支出责任中的土地等实物投入或无形资产投入,应依法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价值。

计算公式为:
第四章能力评估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或PPP中心)识别和测算单个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后,汇总年度全部已实施和拟实施的PPP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第二十四条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包括财政支出能力评估以及行业和领域平衡性评估。

财政支出能力评估,是根据PPP项目预算支出责任,评估PPP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行业和领域均衡性评估,是根据PPP模式适用的行业和领域范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平衡不同行业和领域PPP项目,防止某一行业和领域PPP项目过于集中。

第二十五条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比例,并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对外公布。

第二十六条鼓励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名单的高风险地区,采取PPP模式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

同时,审慎控制新建PPP项目规模,防止因项目实施加剧财政收支矛盾。

第二十七条在进行财政支出能力评估时,未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额可参照前五年相关数额的平均值及平均增长率计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八条“通过论证”且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的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PPP项目目录,并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时,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二十九条在PPP项目正式签订合同时,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当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保持一致,防止因合同内容调整导致财政支出责任出现重大变化。

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切实维护地方政府信用,保障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第五章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汇总区域内的项目目录,及时向财政部报告,财政部通过统一信息平台(PPP中心网站)发布。

第三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及报刊媒体,每年定期披露当地PPP项目目录、项目信息及财政支出责任情况。

应披露的财政支出责任信息包括: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数额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考虑的主要因素和指标等。

第三十二条项目实施后,各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跟踪了解项目运营情况,包括项目使用量、成本费用、考核指标等信息,定期对外发布。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财政部门按照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对政府在PPP项目中的资产投入,以及与政府相关项目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并在政府财务统计、政府财务报告中反映;按照收付实现制会计原则,对PPP项目相关的预算收入与支出进行会计核算,并在政府决算报告中反映。

第三十四条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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