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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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1年大事录

广州2011年大事录

2011年1月26日,新国八条出台国务院部署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国务院要求将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六成2011年2月9日,央行年内首次加息0.25个百分点2011年2月19日广州原则通过“新国八条”的落地细则广州十区两市全限购住房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成.2011年2月23日,广州房管局:今后再建商品房必须配建保障房2011年3月18日,佛山限购令出台2011年3月18日,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011年3月29日,广州市房管局公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涨幅要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2011年04月广州计划今年筹集8.5万套保障房2011年4月6日,央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2011年4月15日,深圳出台最直接房价调控办法限价具体到楼盘2011年4月15日,增城房管部门召集开发商开会,口头传达限价令2011年4月15日,华南地产微博大会,房企齐聚华南,进军微博,共创微博营销新纪元。

2011年4月17日,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011年4月18日,潘石屹网上卖房子开全国先河2011年4月28日。

拿下广州首块“双限双竞”宅地荔湾高尔夫球场地块,保利地产以7.885亿元拿下,楼面价每平4406元,买地同时配建30000平保障房。

2011年5月11日,广州从化房局发布文件,要求所有商品房实施限价令,一房一价明码销售。

2011年5月22日,广东商品房明码标价细则:全部房源10日内公开2011年6月2日,两部委发文严令土地出让净收益10%建保障房2011年6月26日,富力地产接手凤凰俱乐部,新俱乐部的名称定为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富力进军足球2011年6月27日,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通告明确公积金贷款范围,不接受三次或以上申请2011年7月3日,恩宁路:旧城复兴“阻击战”,在这场“阻击战”中,民间力量不可忽视。

1998年以来房地产政策调控大事记

1998年以来房地产政策调控大事记

1998年以来房地产政策调控大事记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1998年7月3日,国发(1998)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2000年规范房地产市场统一房屋中介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对房地产咨询费、房地产价格评估费、房地产经纪费的收取额度作了明确规定。

房地产书面咨询费每份收费300元-1000元;价格评估费按照房地产价格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房屋租赁代理收费均按半月或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

房屋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5%-2.5%计收,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但不应超过成交价格的3%。

商品房买卖合同印发新示范文本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过去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01年在全国范围内参考使用。

房产测量推行国家规范我国第一个房产测量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正式实施。

《规范》推行预售面积的核准制度,即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面积之前,必须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取得公用面积分摊办法审核确认,并到测绘部门进行预售面积测算后,再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以减少预售面积和实测面积的误差。

2001年刺激消费繁荣房地产市场1月,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房屋出租的税费进行减免。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政府定价出租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征营业税(由5%降为3%),房产税(由12%降为4%),个人所得税(由20%降为 10%),使个人出租房屋总体税收负担由原来的17.5%~30%降低为7.3%~14.57%。

2010年—2011年北京市房地产政策法规汇总

2010年—2011年北京市房地产政策法规汇总

2010年10月25日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 四部委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 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 2010年11月3日 贷款 房,且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即在首套房利率基础上上 浮1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11年1月14日 央行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 2011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要求将第二套房的房贷首付从原来的不低于50%改为不低于60%,各地要确定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拉开了限购、限外 和限贷政策。同时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 住房限购措施。限购政策详情:原则上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 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经过调整后的一年贷款利率为6.06%,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0%。自2011年2月9日其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 百分点。
2011年4月5日
2011年来的第二次加息
2011年4月17日 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调整
2011年5月12日 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调整
2011年6月14日 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调整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1978-1983年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

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1984年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1985-1987年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1988年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1989年政策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1990年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1992年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1993年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

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1994年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发布《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入调控、消化、稳定的发展阶段;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整顿金融秩序;1995年政策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政策内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颁布《房地产管理法》、《增值税法》;整顿金融秩序;开始实施安居工程;1996年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有了新的进展;政策性贷款制度开始建立;安居工程顺利推进;1997年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998年政策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从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开发资金结构得到调整;1999年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启动住房消费,深化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免个人所得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启动房地产市场,免征产易营业税,契税减半;2000年启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2011年国发2号文件

2011年国发2号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以下简称“国办发1号文件”)和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重点工作安排,现将城市住房用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2011年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国办发1号文件和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已有总体部署,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目标明确,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

今年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控价格、防‘地王’”,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的管控作用,严防出现高价地,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供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严监管、促开发”,加强住房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加大清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力度,严厉打击囤地炒地,确保闲置土地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促进住房用地按期依规开发利用。

二、做好2011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公布和实施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分析2010年住房用地计划编制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抓紧编制2011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进一步优化布局,落到拟供地块。

2011年利率调整房产税二套房贷款新政专项市调

2011年利率调整房产税二套房贷款新政专项市调
首套房首付3成, 利率上浮10%,
利率调整、房产税、二套房贷款 新政专项市调
房产税细则解读
试点区域 房产税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即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 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 济技术开发区。 征收对象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 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 上的普通住房。 计税依据 本次房产税税率采取分档税率: 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 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 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 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待条件成熟时按房产评估值征税。独栋商品 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产权是否转移、变更均属 征税对象,其计税房产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2组
尾房
融侨城
12000起
小高 层
首付6成,利率上浮10%
未出具体政策
2组
120-182㎡ 小高层, 高层未达 税收价格 清水为4 号楼
协信城
12000(清水) 18000(精装) 9800(清水) 11000(精装) 13000-15000
高层
首付6成,利率上浮10% 首付6成,利率上浮10%25%不等,根据贷款人信 用度确定 首付6成,利率上浮10%
新政公布后大型房企楼盘跟踪

2011成都房产政策回顾

2011成都房产政策回顾
诚信 服务 专业 创新
意见的部分主要内容
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 格执行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 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 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 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诚信
服务
专业
创新
四、成都市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 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 2011-02-15
主要内容:1、明确了全年保障房、 廉租房的建设目标;2、公布了新建住 房价格控制目标;3、暂时限定居民家 庭购房套数;4、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 理。
影响:该政策对于限购的时间、范围、对象等作出了明确 的规定,极大的抑制了市场需求,对平抑商品住宅价格以 及推进保障房建设均有较大的影响。
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 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 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报送价格, 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开销售。报 送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整,3个月后需要调 整价格的必须重新报送并按规定重新公示。
诚信 服务 专业 创新
主要内容:1、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 任;2、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3、加强税收征管;4、强化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5、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6、合理引导住房需求;7、落实住房保 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影响:该政策表明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对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有较大作用,对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有积极的意义。
四、建立住房价格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房产管理部门定期将商品住房销售异动监测中的相关信息抄送价格主管部门,由价格主 管部门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 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96年至2011年房地产政策年表

1996年至2011年房地产政策年表

1996年至2011年房地产政策年表1996年,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有了新的进展;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开始建立;安居工程顺利推进。

1998年,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房,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1999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启动住房消费,深化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免个人所得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

2001年,对住房消费采取扶持政策,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拉动经济增长。

2002年3月,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8月,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7月,出售的房屋开始征收房产税。

8月,大幅提高拿地“门槛”。

2004年4月,存款准备利率上调,从7%提高到7.5%。

10月,加息,金融机构一年期基准利率将上调0.27个百分点。

12月,严禁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抑制通过土地招商带来的土地流失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

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

5月,七部委意见《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

6月,个人购房不足2年即转手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开始实施。

2006年4月,央行全面上调房贷利率。

5月,“国六条”出台,开启新一轮调控大幕,十五条意见细则,“国六条”进一步细化,购房不足5年销售征收全额营业税,明确个人住房营业税细则。

(国土资发[2011]2号)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

(国土资发[2011]2号)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

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2011-03-11 | 作者:| 来源: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发〔20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以下简称“国办发1号文件”)和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重点工作安排,现将城市住房用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2011年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国办发1号文件和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已有总体部署,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目标明确,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

今年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控价格、防‘地王’”,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的管控作用,严防出现高价地,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供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严监管、促开发”,加强住房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加大清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力度,严厉打击囤地炒地,确保闲置土地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促进住房用地按期依规开发利用。

我国历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回顾

我国历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回顾

我国历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回顾Author:Editor:段培扬Origin:新浪财经网我国对房地产的重要宏观调控分别发生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

代表性调控政策包括国十六条、国八条、国六条、(新)国十条、23号文件、18号文件等.透过历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我们不妨做个清晰的研判。

1993-1996年:我国第一次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时间:1993—1996年现状:首次出现房地产热——房地产开发公司急剧增加,房地产开发投资高速增长,以炒地皮、炒钢材、炒项目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尤其是海南、广西北海等地,房地产开发过热,形成了较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经济运行出现严重过热态势和通货膨胀。

对策: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通称“国16条”);1994年系列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颁布。

效果: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国房地产开发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通货膨胀得到遏制.经济由热转冷,房地产市场也沉寂下来,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的价格迅速回落.经过3年努力,中国经济终于在1996年成功实现“软着陆".问题:此次调控给房地产业一记重创.“国16条"一出,海南房地产热浪应声而落,数千家开发商卷款逃离,留下遍地烂尾楼。

后经统计,海南省当时闲置土地18834公顷,积压资金800亿元,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就高达300亿元,而一海之隔的北海,沉淀资金甚至高达200亿元,烂尾楼面积超过了三亚,被称为中国的“泡沫经济博物馆”.泡沫破裂后,海南等地房地产市场元气大伤,进入持续数年的低谷期。

1998—2002年:促进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核心是房改时间:1998—2002年现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开始出现“通货紧缩”,房地产市场也随之进入低潮.对策: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23号”文件),明确提出“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拉开了以取消福利分房为特征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

关于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的相关政策

关于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的相关政策

关于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的相关政策——2003年至2011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一、2003-2005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汇总(一)2003年1.2003年4月121号文件拉响宏观调控警报。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2.2003年8月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出产业。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又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对于高档、大户型商品住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此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量,或暂停审批此类项目。

(二)2004年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

继2003年7月国务院发文严格控制土地供给之后,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

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上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又一举措。

(三)2005年1.2005年3月1.1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央行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宣布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

央行此举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0年至2011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精)

2010年至2011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精)

2010年至2011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2010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

2010年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

2010年3月12日,国土资源部称,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

2010年3月22日,国土资源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

2010年3月23日,国资委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方案。

2010年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2010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2010年4月11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要求所有银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贷款情况的评估报告,并称房地产风险敞口大,要严控炒房行为。

2003至2012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03至2012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03至2011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2003年4月121号文件拉响宏观调控警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2003年8月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出产业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又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对于高档、大户型商品住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此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量,或暂停审批此类项目。

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 调控开始继2003年7月国务院发文严格控制土地供给之后,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

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上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又一举措。

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同时,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

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

中国房地产政策的演变及变动原因分析

中国房地产政策的演变及变动原因分析

中国房地产政策的演变及变动原因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行业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然而,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和价格的急剧上涨也引起了社会广泛的担忧。

为了控制房价上涨,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政策。

本文将对中国房地产政策的演变及变动原因进行分析。

一、限购政策限购政策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1年,针对房价过高的局面,一些城市试行了限购政策,后来逐步推广至全国。

这一政策限制了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和数量。

限购政策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炒房现象和滥发房贷,但也导致了购房者的购房需求转移到了更小的城市,进一步推高了当地的房价。

二、限贷政策限贷政策是在2010年后被陆续推行的。

这一政策规定,银行只能向购房者提供不超过80%的房贷,以此控制房地产市场的杠杆率和风险。

限贷政策使得购房者的购房需求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推高了购房者的首付款比例,减缓了房地产泡沫的形成。

然而,限贷政策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由于购房者首付款比例的增加,一些购房者转而转向了房地产投资和炒房行为。

此外,限贷政策也限制了房地产市场的上涨空间,使得一些地产企业的负担增加,难以负担房地产建设的资金压力。

三、房产税政策房产税政策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1年,财政部提出了“增量改革,缓行房产税”的观点,但并未实施。

2015年8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两个关键一大工程”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出台房产税相关法规,尽快进行试点。

房产税政策能够限制一些高端人士的购房需求和对房地产投资的积极性,推动房地产市场回归到依靠自身经济的稳健状态。

但是,房产税实行需要完善的相关法规和税收征管机制,否则容易出现私自砍价和逃税等行为。

四、供应政策供应政策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企业在购置地产的过程中,往往只关注土地购置资金的成本,很少考虑土地使用的合理性和市场需求。

2011房产政策(新国八条)

2011房产政策(新国八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发10号文件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各地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完善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好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2011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

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计划任务。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要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各地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2011-2012年国家房地产政策汇总

2011-2012年国家房地产政策汇总

2011-2012年房地产政策汇总一、2011-2012年国家房地产政策2011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年1月17日:银监会召开2011年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对房地产领域风险,要继续实施差别化房贷政策。

继续认真清理规范银信合作业务,要加强“防火墙”建设和并表管理,确保成本对称,坚决禁止监管套利。

规范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严格遵守真实性、整体性和洁净转让原则,防范“不当销售”,确保信贷资产转让真正服务于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真实需要。

2011年1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详见附录1)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下称“新国八条”) (详见附录2),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1年1月27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详见附录3),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全部征收营业税。

2011年1月28日:(财政部)上海和重庆正式实施房产税,深圳宣布成为第三个房产税试点城市。

2011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2011年2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详见附录4),要求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调至4.50%。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调至4.00%。

近十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及建议

近十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及建议

近十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及建议最近十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住房需求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突出,房价上涨的压力持续存在,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

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回顾国务院从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出发,针对不同阶段的特点,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做出了不同的决策部署。

从调控政策的方向看,2003年以来房地产调控可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03-2007年中央针对这一阶段住宅市场交易活跃,房价不断攀升,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较快等特点,出台了防止房地产投资过快上涨和控制住宅需求两种性质的调控政策。

200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强调房地产业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2004年,《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将房地产行业列为“投资过热”行业之一,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以期遏制投资过快增长和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央行10年来首次上调存贷款利率,意味着央行正式使用市场调节杠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

2005年,“国八条”将稳定房价提到了政治高度,并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

但经过了近一年的调控,房价依旧高烧不退,住房问题逐渐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

2006年,从“国六条”开始,随后各种细化的调控措施陆续出台。

从土地、税收、外资准入、信贷、住房结构和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全面调控。

本轮调控不仅涉及房地产一、二级市场,还使用经济、金融等市场调控手段辅以行政问责的手段来确保执行力,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猛烈、最严厉的政策调控。

但国内大部分城市房价上涨的趋势并没有明显改变,一些大城市的房价还创下了历史新高,各项调控政策并未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

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政府开始转变调控思路。

2011年房地产市场探讨

2011年房地产市场探讨

2011年房地产市场探讨2010年我国房地产行业经历了一系列政策的严厉调控,旨在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整体市场供求预期均发生显著变化,截止12月中旬多数城市购房需求仍处于持续低迷状态,但房价在高位稳定运行;虽然少数楼盘采取低价入市策略,制造市场短暂温暖,但处于行业第一线的我们,已经实实在在的感受到楼市的寒意。

2011年楼市何去何从,我们又该如何结合宏观市场寻找新的发展策略?因此我们需要基于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环境,进行客观理性的分析。

一、宏观形势分析(一)宏观经济形势1、货币增发下,全球经济虚拟回升;热钱流动,房地产等热点领域成为热资的首选,同时我国经济也面临严峻挑战全球经济整体回升,国际资本对中国经济的看好,境外热钱大量涌入中国,加上楼市的升温,房地产板块成为境外资本追逐高额利润的首选。

“热钱”多采取“蚂蚁搬家”方式,呈现“多点、渗透式”直接或辗转流入房地产等热点领域。

热钱的涌入,同时也导致人民币升值压力过大,政府也出台政策围堵热钱,比如汇率政策及最近央行行长周小川提出的”池子”理论等。

从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陷入衰退之中,大量企业倒闭,失业率高升,消费受阻,同时也波及新兴国家出口贸易;为了全面的抵抗金融危机,2009年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通过货币扩张和财政赤字,纷纷采取“量化宽松”的刺激政策,造出了背离潜在增长水平的“虚假”实体经济需求,资金流动性充裕的局面延续至今,以美国为首的主流国家经济明显有所回升;但最终也直接导致美元大幅贬值,且引发了大量的热钱流向经济率先回暖的国家,致使中国经济面临严峻挑战:外汇储备大幅缩水,人民币升值加压力加大,且在我国当前CPI水平高胀下,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格外谨慎(2010年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但仅加息1次)……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多名官员10月19日表示,美联储即将采取进一步货币宽松政策。

其中一名官员说,定量宽松将达每月1000亿美元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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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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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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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6
新“国八条”
一、各城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 全准入退出机制;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 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四、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 的1.1倍;严查商业银行差别化住房信贷违规行为。 五、保障性住房等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总量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竞地单位和个人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 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 六、房价上涨过快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有1套住房限购1套、拥有 2套及以上住房者暂禁购房。 七、未如期确定并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上涨幅度控制目标或未完成保 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地区须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并接受问责;差别化住房信贷执 行不力、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 谈问责范围。 八、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 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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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明确,对在沪居民家庭新购且属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在沪居
民家庭新购住房(即“应税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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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1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0.5%
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 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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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0.5%
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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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庆开征房产 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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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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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坚决禁止监管套利。规范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严格遵守真实性、整体性和洁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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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0.5%
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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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土局出台商品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领取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必须在《新建商品房销售方案》中 房销售规范 填报每套房屋的销售单价上限,并在销售现场公开每套房屋的销售单价上限。该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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