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的请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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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的《红字》中的清教思想分析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10-10-06 09:14:00 ] 作者:冯楠编辑:studa20
[摘要]本文通过对《红字》中人物心态的综合论述,来说明清教信条对主人公积极的感化作用:人人都是有罪的,通过救赎来达到一种精神的超脱。我们能看到清教在净化人们灵魂的方面有着很大的作用,清教教会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言。但同时其旧时期的严酷性使霍桑产生了彷徨,复杂的心态,也抨击谴责了清教的残酷的条例和律令。
[关键词]清教救赎严酷性彷徨复杂的心态
纳萨尼尔•霍桑是美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他的作品有着浓郁的宗教色彩。他生活在宗教气氛浓厚的新英格兰地区,深受加尔文教宗教神秘主义观点的影响。清教徒主义教导说,所有的人都是完全堕落,需要不断的自我检查。但是Because man had broken the Covenant of Works when Adam had eaten from the Tree of Knowledge, God offered a new covenant to Abraham's people which held that election to Heaven was merely a possibility. In the Puritan religion, believers dutifully recognized the negative aspects of their humanity rather than the gifts they possessed. This shadow of distrust would have a direct influence on early American New England and on many of its historians and writers, one of which was Nathaniel Hawthorne.由于清教自身的复杂状况,霍桑对清教的态度也是复杂的。《红字》是霍桑的代表作,其中也深刻地体现了他对清教的认同与彷徨:一方面对人性恶与救赎之路进行深入挖掘;一方面又对清教的严酷极端予以批评和揭露。这部小说自始至终充满了晦暗、神秘的意象。本文对这种神秘、晦暗的意象进行了双重解读:一方面,这体现了霍桑深受清教思想和超验主义哲学影响的矛盾思想;另一方面,这也反映了霍桑的创作倾向与写作特色。
本文通过对《红字》中的人物的心态的描写,来说明清教信条对主人公积极的作用,同时其严酷性使霍桑产生的彷徨的宗教观。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利坚合众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利坚合众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霍桑1804年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霍桑的短篇小说大多取材于新英格兰的历史或现实生活,着重探讨人性和人的命运等问题。《红字》创作于1851年。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小说揭露了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
出生于清教世家的霍桑,自幼丧父随寡母寄居在外公家,超验主义对他的影响很深,再加上他很早就潜心研究新英格兰的清教史,这些都成为其小说创作的主要源泉。但霍桑对于清教自身与当时社会现实状况的复杂性,他有着困惑和彷徨。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也体现了霍桑对待当时清教的严酷性有着不同的看法。本文通过对《红字》中清教对主要人物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的方面的讨论,来揭示霍桑矛盾和彷徨的宗教观。
小说引入了“通奸”这一社会敏感话题,以女主人公海丝特通奸被发现、受罚为线索,并对以海丝特为代表的女性人物的内心世界及命运展开探索。对于这一点,霍桑持谴责的态度。《圣
经》:“婚姻的关系——夫妻的关系,是最亲密的人际关系——灵魂体的合一「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为女人,因为他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在清教的感化下,海丝特重新找到了自我和信心。
但是其宗教的严酷性及非人性又是霍桑予以谴责的。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不得不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最终使得使得主人公海丝特通过自我救赎,又被赋予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至于她的丈夫奇林渥斯,小说则把他写成了一个一心只想窥秘复仇的影子式的人物。
实际上,霍桑在《红字》中要表达的,是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并借以进一步探讨他所关心的“善”与“恶”的哲理。那座构成《红字》故事中心场景的示众刑台,时面被描述成“象是教堂的附属建筑”,似是要把社会的丑恶及不人道归咎于宗教,但继而又被写作“如同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党人的断头台”,表明了他对社会变革的不解与疑惧。从这一例证中我们不难看出,作家以敏锐的目光洞悉了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并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他从人道主义出发,把社会的不合理现状和人类的悲惨命运,归结为“善”与“恶”之争,但他的善恶观又深受宗教教条的浸染,成了缠夹不清的空泛议论,说什么“爱总要比恨来得容易,这正是人类本性之所在。……恨甚至会通过悄悄渐进的过程变成爱。”还提出“恨和爱,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而书中那种浓重的阴郁色彩,也给人压抑多于振奋。
然而,我们在阅读和欣赏文学名著时,既不应苛求作家,也不该围于他的局限。的确,霍桑本人有保守思想和神秘主义倾向.他的《红字》也并非革命的教科书。但如果我们读了这部作品后,能够看到旧制度的黑暗,并唤起变革社会的理想,愿意为更美好的人类命运去奋争,不也是积极的吗?诚如作者在与全书开篇遥相呼应的结尾宁所写:“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宽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霍桑作品的一大长处是引人深思、发人联想;让我们就从这一“永恒的光斑”和“血红的A字”出发,去浮想联翩吧,“A”字又何尝不可以代表“前进”(Advance)呢!
霍桑在《红字》中肯定清教信条,他认为上帝是博爱的。人人都有被救赎的可能。但同时也抨击了清教的残酷的条例和律令。从《红字》中我们可以深切的感受到霍桑的清教思想及其对它的某些否定方面,这也使得《红字》具有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